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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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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优秀10篇)
2023-11-12 19:34:02    小编:

计划是实现个人和团队目标的重要步骤,它可以指导我们的行动。一个好的计划应该是具体明确的,并能够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来实现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个计划制定的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首先,制定计划要具体明确,将目标细化成具体任务和行动步骤。其次,要合理安排时间,给每个任务适当的时间来完成,避免时间的浪费和压力的积累。另外,要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特别是在团队合作的情况下,大家需要明确任务分工和协作方式。最后,要及时检查和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调整,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一

新时期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需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机制,构建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格局,为实现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宣传工作会议的要求,紧扣全县工作大局和人口计生工作大盘子,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工作目标,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宣传效果,拓展宣传教育新渠道、新形式和新方法,扎实推进全县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大力弘扬新型人口文化,着力构建新时期人口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加快推进人口文化建设步伐,运用人口文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社会宣传工作成效;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和阵地宣传资源作用,继续加大社会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完善新形势下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初步形成纵向深入、横向突破、纵横交织的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丰富载体,拓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渠道。

1、充分利用墙体、宣传栏、专刊、公交站广告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刷写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在主要公路、街道、农村主干道两侧、人员密集场所印有标语,并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标语重新进行规范书写,固定宣传标语要求风格鲜明,规范醒目,字迹清晰,美观大方。

2、拓展新型宣传阵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滚动电子屏,传递婚育情”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户外电子屏幕来宣传计生优惠政策、优生优育、关爱女孩、生殖保健等知识。

3、根据育龄群众不同的婚育情况,上门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如:新婚贺喜进家,送去国情国策、新婚期知识;孕产期查访进家,送去孕产期自我保健、优生优育知识;避孕期服务进家,送去避孕期知识卡片、避孕药具;更年期随访进家,送去更年期生殖保健知识手册,增强宣传的实效性。

4、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为他们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送欢乐,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利用元旦春节、“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纪念日,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型社会宣传活动。

(二)全面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活动。

1、围绕“三晋康家”工程、晋城“凤之家”幸福工程和我县关爱母亲健康行动,为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的人口计生宣传社会公共服务。

2、积极开展新农村中新型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创建活动,以乡(镇)、行政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深化家庭人口文化内涵,提升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落实好各项优惠奖励政策,为广大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勤劳致富。树立一批生育文明建设窗口,塑造一批新家庭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户,培育一批新家庭生育文明带头人。

(三)突出特色,打造人口计生文化品牌。

1、继续加大人口文化专栏、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生育文化长廊等建设力度,并在各乡镇设置电子显示屏、大型公益广告牌等一系列高质量的户外宣传设施,实现宣传的多样化、人性化和艺术化。

2、制作可读性强、适用性强、具有实用价值的计划生育宣传品赠送给群众,将人口计生知识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将计划生育宣传手册、宣传品等送进千家万户。

3、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品牌。各乡镇要推出一项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活动,使计生宣传工作不断推陈出新,注入新鲜血液,着力将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成育龄群众和广大农民的“文明之家”、“休闲之家”、“娱乐之家”、“科技之家”,努力打造一批有沁水特色的精品宣传品牌。

(四)注重质量,全面提升新闻报道水平。

1、密切关注不同时间段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及时总结报送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将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列入年终考核,激发大家参与新闻报道的热情。

2、积极做好与各级主要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工作,力争上头条、上头版。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企业计生办要真正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摆在计生工作的首位,做到有投入、有方案、有动作。

(二)注重实效。开展宣教活动要以人为本、体现需求,在求知、求乐、求新、求美中突破。

(三)共享资源。要充分发挥各行各业的资源优势,联合出手,搞大联合,做大宣传。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二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强化组织收入绩效考核。掌握全市税源形势,科学分配全年收入计划 ,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入库税收比2015年增长10%以上,与经济保持协调增长。

二、落实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力度,积极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依法、快速办理各项减免退税,增强落实优惠政策的主动性,帮助企业用活用足政策,促进企业经营提效和居民收入倍增,发挥税收调节经济、促进增长职能作用。

三、深化征管改革,提升税源管理 质量和效率

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巩固前期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为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做好铺垫。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 ,积极探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提升风险应对成效,增强风险提醒和纳税评估的针对性。

四、规范税收执法,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执法责任制考核,合并实施执法督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巡视检查,加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 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实施整改 。推进集约化稽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障和优化税收执法环境。

五、加强效应分析,巩固“营改增”改革成效

加强“营改增”改革试点后续管理与服务,关注企业经营形势及其税负变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负情况开展调研 ,了解改革试点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总结 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意见 和对策,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发展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六、改进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关系

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各税种管理,强化政策服务,重点做好政策解读、政策咨询、税收宣传、日常办税等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扩大网络 发票推行面,巩固办税一体化平台应用,做好网络平台下的办税服务。不断完善行政集中审批方式,提升审批效率。加强纳税人权益维护,提升12366热线服务质量。

七、健全内部管理,推进国税文化 建设

以机关党建和国税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干部思想 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织建设各项活动。加强国税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地方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塑造新形势下的国税部门新形象。

八、完成市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工作,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做出积极努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在系统内持续兴起掀起学习热潮。把学习精神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新党章和学习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结合起来,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以党的精神统领国税事业发展。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税事业前进方向。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进一步发挥国税职能作用。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税务管理服务体系。按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

二、依法组织收入

(三)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收经济观,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确保税收持续稳定增长。合理分配省局下达的税收计划,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控和考核,提高计划的执行水平。加强对税款上解入库流程的过程监控,确保税款安全、及时入库。

(四)深化税收收入分析。以经济税收关联关系为切入点,深化税收经济分析。选择经济税收热点,从收入规模结构速度、经济税收关联关系、行业和区域税负等方面开展重点分析。进一步深化重点税源监控,及时分析调研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建立跨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定期从统计 局、发改委及行业主管部门获取经济指标等信息,为深化税收分析提供数据支持。做好2015年全市税收调查和减免税调查工作,并依托调查数据开展各类综合分析。

(五)强化税源监控分析。根据省局月度数据质量、申报 情况监控通报和季度征管状况监控报告 ,依托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强化对疑点纳税人经济税源情况监控,严格核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税收数据采集,完善税收管理工作规程,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

三、深化征管改革

(六)科学分类分级。把分类分级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制,税源管理方式向分类管事、团队协作转变。按规模将全市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两类。将税源管理职责划分为办税服务、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执法督察五类。分级管理职能,明确市局、区局、县局的职责和权限。市局负责市区纳税人的办税服务,补充税收风险分析,开展全市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对全市重点税源和市区中小税源实施税务稽查,对省局推送的全市问责防控任务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区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中小税源的纳税评估。县局负责全县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日常管理,全县中小税源的纳税评估以及中小税源的税务稽查案件检查和执行。

(七)实施风险管理。落实省局统一推送的风险应对工作。根据税收风险分析的结果,将税收风险分为四级,按照税收风险等级明确应对方式。对税源管理中的风险环节和事项开展风险核查。对经分析确有必要实施风险应对的`,报经省局同意组织实施。全面应用风险应对工作流程,实现风险应对工作结果全方位的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

(八)加强大企业管理。加强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的备案管理、重大涉税事项管理、分户电子 档案管理。选择一户大企业试行风险管理制度,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大企业管理模式。引导和促进税务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差异化管理措施。完善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召开定点联系企业座谈会,加强与大企业的有效沟通,实现个性化税收服务。根据省局评估任务,对部分大企业推行以税收风险预警为导向的纳税评估。深化纳税评估成果应用,检查评估结果执行情况。根据省局总体部署,开展以大企业和重点行业为对象的税收治理活动。

(九)集中办税服务。市、县局纳税服务部门统一管理办税服务业务。市局在市、县及九华山风景区各设一处办税服务场所,加快实现“一窗通办”。在江南产业集中区设立办税服务延伸窗口。推行集中审批,取消各区(分局)行政审批权,实行市局集中审批。对于纳税人各类涉税审批事项,实行“厅进厅出”,统一由办税服务部门受理、审核、调查、办结。行政审批办公室应主动加强与市局相关业务部门联系,降低审批风险,提高审批质量。纳税人出口退税的申报受理及审批结果实行“厅进厅出”,出口退税的单证出具(由办税服务厅直接出具的除外)、审核、调查(包括退税核查、疑点排查、发函调查、实地调查等)管理事项由出口退税管理部门负责。简化审批程序,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十)夯实管理基础。梳理、调整各类日常管理事项。县、区国税局按照分类管事的工作要求,围绕49项日常管理业务,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综合运用网站、短信平台、专用信函等方式,整合、归并、集中实施各类调查、核查事项。依托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对日常管理中的风险环节和风险事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错、核查。进一步推广网络发票,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底前统一使用网络发票。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把发票管理重点从管好“票”向管好“信息”转变,提升信息管税能力。

(十一)强化纳税评估。推行分级集中评估,市局、县(区)局明确专门机构或组织评估人员分别对重点税源、中小税源开展纳税评估。根据市政府《市本级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市局定期采集财政 、工商、国土资源、住建委等部门涉税信息,并注重通过互联网获取外部涉税信息,加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的分析比对,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堵塞征管漏洞,强化风险控管,提高案头审核水平。积极探索纳税评估向税务稽查移送案源的标准和机制,对涉嫌偷逃骗税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十二)集约税务稽查。整合全市稽查资源,实施市级一级稽查。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稽查模式。逐步实现市级监控重点税源企业全部由市稽查局组织稽查。严格落实稽查工作制度,创新稽查工作机制,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办案质量。加大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重点的开展专业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逃税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突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使用发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三)强化执法督察。优化执法督察职能调配,理顺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充实执法监督人员,创新工作手段,提升执法监督效能。继续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与疑点信息库,强化数据分析,增强执法督察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新出台的《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针对发-票-代-开、注销登记、委托代征以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的专项执法督察。修订完善对行政审批人员、税务稽查人员的监督制约办法,研究制定对纳税评估人员的监督制约办法。与相关部门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形成执法督察合力。开展督察审计回头看工作,全面督促自查自纠,确保税收执法督察整改取得实效。

(十四)规范岗责体系。对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职能和各岗位、各环节管理职责进行调整和规范,建立符合内控机制要求的岗责体系。做好流程控制和工作衔接,从受理资料、操作事项、操作时限、传递关系和执法文书等方面予以明确,实现工作程序标准化。不断健全征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充实、完善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等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调整相关考核指标,完善税源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价税源管理质量。

四、推进依法行政

(十五)全面落实税收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宣传文化等增值税优惠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认真落实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部分消费税税率、改变部分消费税征收环节等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的调研、数据采集、分析测算等基础性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车购税征收管理办法》,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跟踪问效,落实和完善反馈报告制度。

(十六)加强货物劳务税管理。认真落实农产品进项税额限额抵扣办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农产品收购和两头在外等风险较高行业和企业的税收管理。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突出对超标小规模纳税人的预警监控。深化异常发票审核检查。严格执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对稽核异常抵扣发票的审核检查和处理工作,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加大利用发票偷骗税案件查处力度。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推行工作。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卷烟、白酒等消费税重点税目的征收管理。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及时调整车购税价格信息采集方式,规范车辆配置参数采集内容,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管理。

(十七)加强所得税管理。加强所得税户籍管理,做好税种登记工作。严格备案管理,规范台账制度。强化核定征收管理,规避涉税风险。进一步推进分类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涉税事项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加强企业预缴方式管理,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应不少于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的70%。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管理。强化汇缴数据分析、利用,做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不定期开展所得税政策落实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对高新技术等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及税前扣除项目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十八)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工作规程》,规范机构及岗位设置。夯实出口退税管理基础,规范退税流程,开展出口退税管理督查。科学测算、合理调控退税计划,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及时办理税款退库手续。优化退税服务,继续贯彻落实重点出口企业外贸包保服务,全面落实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推广运行出口退税远程申报预审系统。研究布置出口退税分类管理试行和跨境贸易 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复函及纺织服装出口退税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退税函查力度,强化出口退税预警和实地核查,全面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骗税防范机制。

(十九)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按照省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积极探索跨境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非居民企业管理。严格执行税收协定,规范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开展有一定深度的情报交换工作,加强跨境税源管理,开展非居民企业税收专项调查检查。加强外资股权转让税务管理,重点协助九华山局处理好香港隆泰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地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涉税事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报告表》、《对外支付情况报告表》报送情况的专项检查。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开展“走出去”企业调查,防范“走出去”企业的避税风险。

(二十)做好“营改增”改革后续管理与服务。依托省局税源监控分析平台“营改增分析”模块,按月开展政策实施效应分析,掌握全市“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开展营改增试点运行专题调研。做好营改增试点后的征管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行业指标体系,强化分析监控,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严格规范货运业代-开-发-票行为。对拟在下一步“扩围”试点行业和企业开展调研,做好“扩围”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二十一)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引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省局制定的《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和《省国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完善涉税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机制,畅通税务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导作用。开展宏观税收政策研究,重点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政策和蔬菜流通环节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和反馈报告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稳步推进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利用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围绕落实选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关键环节开展税收执法监督。

五、优化纳税服务

(二十三)完善事前服务。全面总结《省国税系统2015-2012年纳税服务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总局《“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统筹进度,明确措施,跟踪落实,切实发挥好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作用。开展纳税人服务需求调查,建立纳税人定点联系制度,实现纳税服务与纳税人需求良性互动。加强纳税人满意度分析工作,深入剖析 我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现状,完善“全程、全员、全方位”纳税服务体系,促进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探索个性化宣传内容推送,完善分类辅导培训,增强宣传辅导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12366热线管理,提高热线接通率、回复及时率和答复准确率。及时更新12366知识库,拓展应用范围,提高咨询答复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推进风险提醒服务,做好省局交办的“税收风险提醒服务优化”项目建设,优化服务模式,整合提醒任务,完善考核指标。

(二十四)优化事中服务。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税服务流程,做好日常办税服务。精简办税流程内部流转环节,清理重复环节,畅通办税渠道,提高办税效率。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窗口设置,整合窗口功能,适时试行推广“全职能”窗口。调研“免填单”系统试点单位使用情况,拓展“免填单”范围,简化涉税表单填写,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依托网络平台做好远程服务,扩大网上办税覆盖面。稳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办税一体化等多元化办税方式。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监管,发挥涉税中介的积极作用。

(二十五)强化事后维权。多渠道公开投诉方式,保障投诉人合法权益。完善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规范投诉受理和处理程序,实施投诉事项事后回访。落实办税公开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增强税务行政处罚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知情权。跟踪了解纳税人对风险应对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六)加强班子建设。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市、县局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全市国税系统领导班子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抓好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机制,完善组织生活,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完善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提升班子带动引领作用。

(二十七)落实人事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探索实施竞争上岗与考察 任用并举的选人办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适时开展全市国税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县(区)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调整配备以及纪检组长交流调整工作。根据县(区)局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选拔补充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序安排符合条件的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转任同级或晋升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建立人事部门基层联系点制度,推行人事干部面向基层一线双向交流任职。开展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调研,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抓好公务员录用、回避、退休管理。做好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津补贴政策。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工作。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查和报批。

(二十八)加强机关党建。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 建设为基础,加强党员日常教育与管理。按规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适时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制定《“五好”党支部考核评比标准》,完善党建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发挥工青妇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税务文化建设,进一步提炼核心价值观,培育国税精神,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制作国税文化标识,丰富文化载体,提升干部的精神境界和生活品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促进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开展节日 主题、志愿者活动、道德讲堂和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重点围绕积极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推进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机制、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等课题开展调研。组织开展棋牌、书画、摄影、钓鱼等文体活动。落实总局离退休干部工作“阵地建设年”活动,完善软硬件建设。

(二十九)夯实人才储备。坚持学以致用,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别、分层级实施教育培训。创新培训选拔机制,积极探索情景教学 、案例教学、问题教学等现代培训教学方法。以税收核心业务人才为培养重点,加强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对青年税干的教育培养,鼓励新录用公务员自学会计 、税收、法律 、计算机 等专业课程 ,组织实施会计、税收基础知识培训,打牢税收工作基础。坚持科长授课制。编撰岗位练兵教材,丰富岗位练兵题库,实施能手授课计划,深入推进本级岗位练兵培训工作。贯彻落实税务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专业人才库,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十)大力加强纪律建设。按照中央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究问责,确保政令畅通。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将廉政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班的必设课程,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税教育;面向全体国税人员重点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提升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层级,在三县一区局开展创建市级以上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组织实施对6个县(区)局及其所辖分局的综合监督检查,对贵池区局、东至县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回头看”。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经常性财务 审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 、诫勉谈话、函询、问责等廉政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十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资料。坚持厉行节约,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同比明显下降。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及相关规定,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效能建设,加大转变工作作风力度,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积极探索完善12366下户回访制度,进一步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和民-主监督渠道。

(三十二)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严格落实《税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注重从巡视检查、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税务稽查中梳理案源,严查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加强与地方纪委、司法 机关、外部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做好信访和举报案件情况分析,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和通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十三)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廉政风险内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对廉政风险实施动态监控。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完善执法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监控流程。把规范行政裁量权和地方财政补助经费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列入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选择部分单位开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建设试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检查评估。

八、规范内部管理

(三十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修订完善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省局有关规定,加强公文运行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市局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重点做好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跟踪督办。联合国际税收研究会做好税收科研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整体水平。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升载体层级。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机关运行综合协调,做好会务服务和运转保障,加强外部联络,保障正常税收工作秩序。

(三十五)加强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夯实预算编制基础,严格预算编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夯实会计基础,开展系统财务专项检查,完善财务管理。强化财务收支实时监控和监督检查。稳妥推进财务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务车辆管理,严格“双控”标准。认真开展银行 账户备案和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管理。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做好对贵池区局和经济开发区局合建综合业务办公用防、石台县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新建项目的监督指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继续抓好“采购目录、采购限额、采购方式和报批报备”等四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做好重大项目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坚持依法采购,应采尽采。

(三十六)推进电子税务管理。落实“管理到位、网络畅通、数据完整、安全可控、运行平稳”的工作要求,加强应用系统控管,做好“营改增”、深化征管改革和内控机制建设等技术支持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实施广域网络提速,实施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省内节点延伸,加强网络和视频系统运行管理。加强技术统筹,落实行政管理系统的整合提升。深化信息技术运用,扩容数据补充利用平台,提升数据利用实效,探索税企数据传输渠道,依托市局内部网站,集成教育培训网站版块。加大“四防”工作力度,强化信息安全和应急管理,完善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实施数据安全备份项目,制定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加强技术管理,落实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增强市级运维力量,发挥市县两级协同运维作用,保障各类应用系统平稳运行。

(三十七)完善后勤服务管理。按照管理规范、降耗科学、保障到位、高效有序的要求,加强行政事务、机关安全、设备安全等各项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机关后勤保障水平。推广使用新节能灯具,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与社区、街道、市容、消防等部门联系,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园林式单位、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新《水法》颁布实施十二周年。为了做好我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黄委、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以及我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我局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黄委、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我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治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强化黄河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应用新媒体普法的力度,深入推进《意见》和我局“六五”规划实施,努力开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我局“六五”普法规划,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习惯;着力增强我局各级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全面推进改革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增强管辖区域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全面落实《意见》和我局“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和新成效。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认真学习宣传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注重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国家和上级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组织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意见》从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强化专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法律阵地建设、加大黄河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加强普治并举等八方面对法制宣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局属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助推方案或实施细则,要做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局普法办将不定期对局属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宣传工作

1、“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三周年期间,在全局范围及公路两侧张贴标语,在局大楼前挂宣传横幅。二是制作张贴宣传标语,根据20xx年宣传主题,制作宣传标语,在全局范围内及公路两侧张贴。三是局大门插彩旗,增加节日气氛。四是张贴宣传画,张贴在局两栋办公楼和机关院内。五是在局大楼前挂宣传横幅。六是新闻媒体和报刊(网站)集中宣传,在黄河生态网、《黄河报》以及局域网等媒体发布“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口号和宣传报道。七是印发宣传材料(3000份、展板10块)。八是组织全局职工观看《人·水·法》(第六部),并进行讨论。

2、“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

组织召开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群发普法短信、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以及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团结治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大力普及国情水情和治黄知识,不断增强沿黄广大群众爱护黄河、保护黄河的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

(五)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沿黄基层、服务群众。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认真制定主题活动方案,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同时,组织参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等全国普法办、水利部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各类专项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各专项法律的集中宣传活动。

(六)加强黄河法治文化建设。

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基地,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加大利用新媒体普法平台力度,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充分发挥黄河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七)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示范作用。

局属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建设,各联系点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总结报送典型经验,每年至少应发表专题法制宣传文章1篇,培育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典型。

(八)组织参加相关培训。

组织开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普法骨干的培训。今年组织全体水政监察人员和普法骨干参加水利部、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举办的有关培训。各部门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举办相关的培训班,特别是工会、人事劳动教育、审计、监察、财会、统计、工程建设与管理、企业经营与管理等部门的行业实际,举办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加强“六五”普法制度建设,务必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室一把手总负责,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目标考评一同布置、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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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四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使我局今年的“五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现根据我市普法办《关于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省、市统计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十七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本文由免费提供,请注明)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4、形式多样,有机结合。普法学习与宣传应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日共同学习,工余时间自行学习,结合主题宣传周(月)、纪念日、专业工作、专业培训、职称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继续教育、统计监审、督查、自查自纠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共性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牌等多种阵地和工具,广泛开展公共性、公益性和专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学习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努力掀起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新高潮。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五

为贯彻人事部及省、市和市依普办普法教育工作有关精神,根据《市人事局-20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xx年人才人事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的战略部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人才规划创造良好的人事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继续深化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xx年,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第三年,要进一步推进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录用规定等公务员配套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其他人事人才法规政策和人事法制基础知识,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各项规定,切实提高人才人事依法管理服务的水平,扩大人才人事工作的社会信誉度和影响力。

(二)重点学习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围绕建设法治人事的目标,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节约能源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同时,继续深入学习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人事干部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人事部门法治化水平。还要继续组织学习宣传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重要法规,切实提高人事部门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人事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提高人事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水平。

(三)认真学习“”普法有关教材。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普法学习手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普法学习培训材料。同时,还要组织学习《人事依法行政法律法规选编》、《法治浙江干部读本》等“”普法基本教材,使广大人事干部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特别是法治人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内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具体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实施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各项学习制度,组织协调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学习制度。

推进干部法制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等。深化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结合公务员培训规划,将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公务员公开招考、岗位培训及知识更新培训的内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创新学习形式。

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务员培训、岗位专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种人事培训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机关日常学习阵地,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开辟法律学习园地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普法,增强普法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事部门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结合政务公开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辟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及时发布人事政策法规,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人事法律法规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六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人事教育股全体同志发扬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的精神,以领导需要和服务全局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稳妥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监体制改革工作。

围绕全县工商质监食药监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在局党委高度重视下,针对有关机构、编制、人员、工资等各项工作,先后多次与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事局对接,顺利完成人事档案移交、人员及工资划转等工作。根据县市场局三定方案铜政办[2014]32号文精神,在广泛讨论、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安排工作方案》、《市场监管所工作职责》,为人员合理调配及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了基础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过一系列认真细致的工作,最终顺利通过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验收,保证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顺利完成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拟定了《铜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铜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市、县人力资源局审核通过。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总量3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二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管理岗位6名,其中八级2个,九级4个;专业技术岗位30名,其中六级1个,七级2个,八级3个,九级4个,十级4个,十一级8个,十二级8个。按照县人力资源局要求,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岗位设置方案的实施工作。

四、深入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县委活动办统一部署,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活动分为三阶段:

第一个环节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按照局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干部系统学习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警示教育资料》等规定教材,先后观看了《四风之害》、《焦裕禄》、《杨善洲》、《生死牛玉儒》等电影教育片,深入学习了李传扬、柯增华、雷鸣、赵荣凯等同志的先进事迹。

第二个环节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全方位、多途径征求了县直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职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与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函80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共82条。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三个环节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根据县委、县政府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有关要求,起草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窗口服务等立行立改汇报材料,制定下发了“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和各类专项整治方案,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制度的“废、改、立”。

五、完成了退休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相关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经通知离退休职工本人填报申请,报县人事局、住建局核实离退休职工个人信息、住房情况后,按实际情况分别计算出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货币化补贴金额,初步确定13名无房职工补贴金额为元,21名职工差额住房补贴金额为元,共计元,已报县住房部门统一核算。

六、认真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各项工作。

1.为适应体制改革后职能转换需要,四月份,举办了一次由全系统在职干部参加的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制定了培训方案,对学习时间、培训内容、授课人员、培训范围、培训方式等进行了详细安排。为期的6天的培训,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干部参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做好管理、服务、指导、催学等工作。根据干部的学习情况,采取个别指导、定期通报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全体干部的在线学习进度,考核学员在线学习培训通过率达100%。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七

我省自2015年起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实施特岗计划,三年来共计为“两基”攻坚县和边疆、民族、贫困地区补充14460余名特岗教师,共计获得中央拨付的特岗教师工资经费近6亿元,大大缓解了“两基”攻坚县和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师资压力和财政困难。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但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村教师仍然紧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号)规定,2015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体指标分配视各地特岗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确定。特岗教师免费招聘、培训、管理等政策仍按《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2号,以下简称教师〔2015〕2号文件)、《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编办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教人〔2015〕28号,以下简称云教人〔2015〕28号文件)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编办关于做好特岗教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71号,以下简称云教人〔2015〕71号文件)等有关文件执行。各地要将特岗计划与其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项目结合开展。

二、做好3年聘期届满特岗教师的工作安排

对3年聘期届满的特岗教师,教师〔2015〕2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函》(云政函〔2015〕24号)和云教人〔2015〕28号文件均有明确规定,即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纳入国家正式在编职工管理,由当地负责发放工资。自2015年起连续几年,特岗教师聘期将陆续届满,其中2015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将于2015年8月聘期届满,做好其工作岗位安排和工资待遇转入地方发放,意义重大。

对我省3年聘期届满的特岗教师,如每年度(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即视为3年聘期考核合格。其就业安置,应充分考虑特岗教师本人的意愿,一是可选择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转聘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由当地统一发放工资,转聘手续可按云教人〔2015〕28号文件办理;二是可选择重新择业,可享受云南省当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具体的办理程序,对选择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的`期满特岗教师,应填写并向学校提交《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详见附件2),由学校统一报送所在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批准聘用并落实工作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审批表是否需报州(市)教育、人事部门审批,由各地按现行政策自定。各县(市、区)要将批准聘用名单以《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备案表》(详见附件3)报送州(市)备案,各州(市)则要将备案表汇总报省备案;对选择自行联系调动单位和重新择业的期满特岗教师,可按在职在编职工工作调动的现行有关程序及规定办理。

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聘期届满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任教,县镇或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出现空缺需补充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聘期届满的特岗教师。各州(市)、县(市、区)的教育、人事、编制、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提前制定方案,确保聘期届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等关系的转接工作。

三、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继续实施特岗计划的要求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地方特岗计划,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吸引鼓励大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及时补充合格教师,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州(市)教育局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每年度需求情况并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筹安排全州(市)中小学教师的自然减员补充。2015年起,各地中小学教师补充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含特岗教师等国家和我省统一组织自愿赴农村基层定期服务期满的人员),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

各地要充分考虑当地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总量、发展需求和学科结构等因素,按需设岗,规范聘用程序,确保逐年提高补充新教师的入口质量。要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133号)的有利时机,加大教师用人制度改革力度,以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为抓手,进一步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2号,详见附件4)要求,各地要在特岗教师招聘完成后,加强对拟聘特岗教师的免费岗前培训,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名单报送省教育厅统一免费组织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四、各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切实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各州(市)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配合省、指导县(市、区)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和督查;各州(市)财政局要在省财政的统筹协调下,做好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各州(市)、县(市、区)人事局要协同教育局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各州(市)、县(市、区)编办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有关部门,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必要的生活条件。

加强对特岗教师的动态管理。对特岗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州(市)要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及时掌握特岗教师基本信息;定期检查督促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按照云教人〔2015〕71号文件要求,将特岗教师纳入所在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统一管理,包括工资、进人计划、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管理,健全特岗教师管理和考核制度。

五、大力加强特岗计划宣传,形成良好的实施氛围

各地要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成效,将特岗计划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农村基层就业有机结合,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大力宣传特岗计划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教师补充机制。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特岗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帮助其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加大特岗教师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宣传力度,营造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服务农村教育的良好氛围。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八

一、指导思想:

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与守法意识,加强学校管理,把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工作要点。

1、贯彻会议精神,树立法制教育意识。

在教师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学习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树立起牢固的法制教育意识,并使教师们在日常教学中能够自觉地渗透法制教育,为我校形成庞大的法制教育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学习过程中,学校还将安排教师重点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后,学校再组织教师写一篇心得体会。

坚强的法制教育阵地是抓好法制教育的前提。为此,在今年学校将花大力气重点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建设,切实做好“三个”阵地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阵地建设,做到“六有”,即有领导小组,有工作计划,有辅导教师,有活动场地,有规章制度,有检查评比,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

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为把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少先队大队部将充分利用学校的广播站、电视台、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宣传《关于在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等内容,号召全校师生统一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及争做守法公民的进程,力求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教育阵地的建设。学校组织能力强、知识实的教师担任法制辅导教师,并将有组织地对其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还将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为学生上课,并落实几处教育基地,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3、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以学生的法制教育为主体,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学生从中受到思想熏陶,来激励号召青少年学生,激起他们的时代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强烈意识。我校将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精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9月份,组织发动全校师生开展“做守法公民”活动。

(2)9月份,组织教师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内容。

(3)9月份,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法制讲座。

(4)10月份,开展以“知法、懂法、守法”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

(5)10月份,组织学生开展“献爱心活动”和“争做小白鸽使者活动”

(6)11月份,重点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7)12月份,开展以“青少年与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两法”知识竞赛。

(8)1月份,学生行为规范达标评比活动。

4、继续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这一工程中,学校教育是轴心,家庭教育是基础,社会教育是依托。因此,学校将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本、电话、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反映和了解他们的情况,并有意识地渗透法制教育知识,使家长们意识到很有必要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

二是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将继续加强警校联系,并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整顿,努力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定的周边环境,使学校真正形成“内稳外联”管理模式,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九

2021年,人事科要紧紧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为目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加强教师教育的统筹管理,树立新的发展观、质量观,以新的思路实现新的突破,以新的举措开创新的局面。

1、继续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编制核定后,认真做好定岗定员工作,把握政策规定,实行竞争上岗。

2、推进教师考核工作。重点加强对教师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的考核,建立起一整套常规管理制度。

3、严格教师入口关,加强对市直学校新任教师的考核及管理,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同意考试、竞争上岗、择优录(聘)用。

4、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力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政策的框架下制定出教师聘任,实行科学管理,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保障措施。

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区下发的职称文件精神,对教师的职称评聘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年终考核的结果进行择优评聘。

1、根据国家、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建立并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并做好教师资格数据的录用及报送工作。

2、严格遵循《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市首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并做好教师资格数据的录用及报送工作。

3、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面对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重点做好非师范类学校毕业的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1、进一步完善教师工资发放体制,确保教师工资管理权限全部上收到县。

2、积极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监督各地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3、做好与工资统发部门及银行的协调工作,力求实现农村中学教师工资通过银行发放。

1、落实好《关于200*——20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制定《全市教师发展规划》,努力提高全市教师的学历层次及创新能力。

2、积极组织骨干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参加省、市两级培训(研修)班“名校长论坛”,深入探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中小学校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管理能力。

3、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继续做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扎扎实实抓好新课程师资培训;加大培训者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扶贫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培训教师深入基层送教下乡,帮助农村中小学解决继续教育工作中的困难。

4、加强对教师及校长培训工作的指导。将中小学教师及校长培训工作纳入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及评估体系,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

总结近年来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不失时机地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逐步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大力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结合教师节,开展系列宣传表彰活动。

加强学习,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办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1、加强局直单位教职工的队伍管理,建立教职工管理数据库。

2、配合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局直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有条件的大中专学校,试行教职工聘用制度和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3、组织好直属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4、做好直属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有关工作。

5、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资晋升工作。

6、认真做好直属单位教职工调配工作。

7、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税局人事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篇十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省依法治省纲要》、《市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县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实践,为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三、工作内容。

一是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林权纠纷调处办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涉诉法律法规。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决策能力为目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及水平,并带动全体机关人员自觉学法用法。

三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做习题、组织考试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并突出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普法工作由局长陈发智同志全面负责,分管领导潘志华同志具体负责,其他副局长全力配合,日常工作由法规股费涌同志负责,重点涉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任务由相关股室的中层干部负责牵头完成。具体详见附表。

(二)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一是以上述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3.12”植树节、“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林业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用好党政网、局域网、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在人群集中的场所播放林业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强化考核,形成制度。下属单位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将普法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凡是完成宣传任务的责任人,奖励目标分5分;职工每参加集中学习的1次奖励目标分0.5分,每缺席1次集中学习的扣0.5分,以签到单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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