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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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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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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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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子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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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错)

<>(对)

<>(对)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二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

<>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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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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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固定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 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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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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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子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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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错)

<>(对)

<>(对)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四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

<>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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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

<>

<> 4.固定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 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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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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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子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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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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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六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

<>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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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

<>

<> 4.固定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 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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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县商务局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局党组研究决定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

第四条 局党组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第五条 局党组书记是该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局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局党组书记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组长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范围

第六条 需要局党组会议的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审定全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及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三)调整制订涉及全局性的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制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

(计划)。

(四)单位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批分配安排。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研究决定。

(五)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点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的审定。

(六)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调整。

(七)重大项目评估,固定资产投入,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

(八)重大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局性的奖惩事项。

(九)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等。

第七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干部的推荐、提名、调整、任免、考核、奖惩及处理处分。临时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二)党员的发展。

(三)各类表彰的确定。

第八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一)属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重大活动安排,民生及其它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二)本单位设备、大宗物品等资产的购置及使用安排。

(三)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群众文体活动、赛会经费的支出。

(四)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第九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大额度资金使用,机关涉及金额5000元以上的支出,系统涉及金额30000元以上的支出。

(二)单位确定的符合制度规定的各类奖金发放。

(三)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安排。

(四)其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第十条 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决策机制及程序

第十一条 集体决策的机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应当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当实行社会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干部的调整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参与集体决策的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其中,讨论人事任免的为党组成员,其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集体决策规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必须符合规定人数,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二)决策前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三)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决定需要送审的履行规定的送审程序。

(四)决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要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或者专职人员负责落实,并配套相应的督办落实和监督检查措施。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的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书面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集体决策的程序。

(一)确定议题。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根据分管领导或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的建议,确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议题。

(二)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包括事先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等资料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提前准备。

(三)酝酿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能代替集体决策。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陈述,与会人员就议题展开讨论,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决策。如有必要,采取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五)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遇出席会议人数无法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且需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又有时限要求而无法通过会议审议时,主要领导可通过电话征询方式征询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的意见,当赞成意见达到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时,主要领导即可作决策,但必须在召开下一次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时予以追认。

(六)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意见分歧较大的可暂缓决策或将讨论情况报告上级领导机关,由上级领导机关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主持人审核签发。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局党组会议后应及时形成《党政办公会议纪要》,由局党组书记或其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并向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发出决定事项的通知。

第十六条 局党组会议作出决定后,应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由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第五章 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组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不准在局党组会议上临时动议。

(三)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职务任免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局党组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一)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局纪检组长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风险防控情况的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局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风险防控的情况,作为监督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向县纪委进行专题报告。

(三)、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

(三)未向局党组会议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它因违反本实施细则而造成失误的。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相关责任,依纪依法追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八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形成林业局党委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制定如下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作出决定,努力形成集体决策、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决策、执行机制。

(二)依据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

(三)局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使用,防止权力的滥用。

(四)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委会以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范围

(一)重大决策类: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县委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的意见措施;

2、全县林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

3、林业发展、改革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林业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工作;

6、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7、报请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审议、批复下属党组织的请示、报告事宜;

8、其它需要讨论决定的事宜。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类:

1、科级干部的推荐;

2、股级干部的选拔、考核和使用;

3、局党委表彰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推荐申报县级及以上综合类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三)重大项目安排类:

1、依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意见;

2、林业基本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3、林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类:

1、本局年度资金收支预算;落实局长和局长授权的分管局领导审批制度。

2、未列入年度预算资金的使用;

3、大额项目资金安排。

4、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

三、主要程序

(一)会前准备阶段

1、会议议题由局党委书记根据党委班子成员的提议,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并与党委班子其它成员进行沟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作出临时处置外,不得临时动议。

2、会议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股室(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方案和论证材料。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分管领导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提出可供决策的意见或报告。

3、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参会会人员及相关列席会议人员。

4、选拔任用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经党委书记(局长)与相关分管领导共同酝酿,为党委会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

(二)会中决策阶段

1、会议决策时,由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班子成员应对决策议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2、会议主持人应在班子其它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3、讨论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采用票决制。

4、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时,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5、党委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应记录完整。

6、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7、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人员可列席会议。

(三)会后执行阶段

1、局“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局党委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2、党委班子成员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作出临时处置的,必须向局党委书记报告,事后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并负责;未完成事项如需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一)党委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党委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的贯彻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和督办。检查和督办情况及时向局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报告。

(三)接受县纪委对局党党委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

(四)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除按有关规定不便于公开外,应在县党务公开网、相关会议、文件中进行公开。

(五)对未经党委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人员应及时向局党委书记报告。

五、责任追究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局党委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规定的;

2、应提交决策的事项未提交,擅自决定实施的;

3、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4、决策事项贯彻执行不力或者执行过程中主观上有过错造成重大影响的;

5、提供不实或者虚假信息误导决策者,造成决策失误的;

6、违反保密纪律的。

(二)党委班子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决策违反规定,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它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党纪政治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九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三重一大”工作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现制定我局“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及运行细则:

一、具体内容

(一)局领导班子研究并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价格工作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重要专项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局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职工定编调整的方案;

5、应由局班子集体研究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局领导班子研究并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主要包括:

1、按干部管辖权限应由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有关干部的推荐、录用、任免、交流和调整;

2、授予局以上荣誉称号的干部和单位的推荐与确定;

3、对干部考核、奖励、分配和违纪违法的处理;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协商推荐;

5、需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人事事项。

(三)局领导班子研究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预算投资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2、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一次额度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3、局固定资产购置一批(次)所需资金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4、由局领导安排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

5、其他应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

(四)局党组班子研究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1、本局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情况;

2、财政预算外资金的安排和调整情况;

未列入财政预算、单项支出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资金安排。

二、基本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应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

(二)局领导班子应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三、运行细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局党组班子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

2、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有关材料应提前送达班子成员,并做好必要的会前准备。

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决策。

(二)集体决策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意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策应按大多数成员的意见形成,讨论须执行有关回避规定。

2、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需表决的,应按规定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当逐项表决。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应暂缓决定,并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进行表决。

3、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应明确具体事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论。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存档。

4、有关职能科室和下属单位、监督部门人员等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局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按分工和职责由相应班子成员组织实施。

2、会议作出决议后,应按照责任分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执行。

3、对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4、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作出新的决策,并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局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其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局监察室要按照自身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决策落实到位。除按规定落实保密要求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

(三)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而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部门应及时向同级或上级组织报告。

(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自查自评自纠工作。领导班子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

五、责任追究

(一)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发现集体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接受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十

最近我院组织鄂斌张兆鑫等人的工作违纪调查报告的警示学习并开展了警示教育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传达市委赵书记讲话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通过学习,我觉得这些活动都贯穿一个主题,这个主题就是“清廉”。下面,我就这个主题谈谈自己的一些学习体会。

事物的变化发展总是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加强自身学习显得非常重要。加强学习这方面我总结为“三要”:一是业务要精;二是思想要正;三是心态要好。

1、业务要精。

我们平时讲的腐败都是比较笼统地称,我觉得腐败可以分两种:一种是主观腐败;一种是客观腐败。主观腐败是一种有意识的腐败行为,是明明知道腐败自己还去腐败,是自甘堕落,可以说它是腐败案件中最多的一种类型。客观腐败是一种无意识的腐败行为,是身在腐败中自己还不知道腐败。

2、思想要正。

俗话说:“一条链子的断裂往往是从最薄弱的环节开始。”通过学习原响水局局长王术恩的腐败案件以及观看廉政教育录像,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最终走向堕落深渊的过程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的。这主要是思想不端正,心存侥幸、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机关干部,思想端正这根弦永远不能松,要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

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3、心态要好

通过学习,发现许多腐败官员都是因为心态失衡而步入腐败这块沼泽地的,然后越陷越深越迷惘,最后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这些人原本是业务精通、思想端正的好干部,但就是因为看到别人灯红酒绿、宝马香车,变得心态失衡,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与机关干部应有的先进性极不和谐的信念,放弃了自己原本坚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最终成为腐败的俘虏。有句话这样讲的:“储水万担,用水一瓢;广厦千间,夜卧六尺;家财万贯,日食三餐”,这就告诉我们人要知足常乐,不可贪心不足。

最后,提一点建议,就是建议我们的廉政教育分层次、分等级有序地进行学习。说个不好听的话,底层年轻的办事员想腐败都难,所以建议:廉政教育学习,领导同志以反面案例警示为主、正面教育为辅,使之牢固树立敬畏思想;中层干部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分管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机关年轻同志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教育为辅,帮助年轻同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可能更有利于年轻同志的健康成长。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十一

利用等严重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在机关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我市作为马德等人的案发地,受他们影响较大,在我市开展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其必要,对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作为这次教育活动的参与者,我看到这此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件,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很大,启发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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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马德等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道理;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2、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分析了马德等人的情况,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踏上了不归路。通过这些例子说明,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中我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果为人民谋利益之外的事做多了,会观大事,轻则政治上死亡重则生命上死亡。如果是这样,怎么能对得起党组织的培养,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对得起关爱自己的家人。通过此次教育活动,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映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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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理想信念方面。按照党的高标准,严要求衡量,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要求不严,特别是看到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对自己的要求更加放松,认为世界观改不改造就这么回事了,改造好了没人说好,改造差点也没人说坏。

2、在宗旨信念上。不求进取,意志衰退。认为年龄大了,没几年干头了,提拔没有咱的事,好事没有咱的份,得罪人的事别靠近,好里好面干两年就回家,所以在工作中有些事差一不二就行了,什么创新、争上游的精神没有了。

3、在作风建设上。在廉洁自律上也有放松之处。例如,别人请吃也吃了,找钓鱼也去了,老同志老朋友给的烟也抽了。

4、在政治学习上。学习坚持不经常,认为学得再多也没啥大用,能维持工作现状就行了,所以,学习不求深,满足于知道精神就行了,更谈不上经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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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认识到了我自己的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尽快克服和纠正,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要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要克服学不学没用的思想,坚持活到老学到老,克服退坡思想。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结合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件与一面教育相结合,注意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标准。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做好组织分配给自己的工作。要彻底转变作风,尽职尽责地工作不用扬鞭自奋蹄。要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工作质量。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要心系组织的重托,心系群众的冷暖。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改造,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为政清廉。不以党内存在腐败现象而气馁,不以一个人改变不了现实而颓废,不以法不责众而放纵,要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保持晚节,安全着陆,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十二

xx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基础之年、关键之年。今年上半年,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机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廉洁奉公,勤俭办事,落实目标责任,注重工作实效。在大家的积极配合下,切实抓好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营造廉洁高效、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为史志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责任目标落到了实处。现将xxxx年党风廉政工作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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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加强教育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注重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一方面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充分利用工作闲暇和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在学习过程中坚持学有所思、学以致用,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科学的工作观、事业观、政绩观。另一方面,坚持正反面学习教育相结合。既善于从正面学习,又注重从反面借鉴。

全市“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结束后,反复研读了道德模范们的报告,认真学习他们立足平凡岗位、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学习他们“讲责任、讲奉献、讲纪律”的道德风采,也为自己树立起了学习的标杆。按照市纪委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市看守所,听取了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和忏悔自白,撰写了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做到正面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清气正氛围。

通过勤学习受教育,思想上提高认识,注重防范,自觉克服工作中的不良思想,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政治上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坚定的方向性,同党中央、市社党委保持高度的一致,增强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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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时刻注意树立良好形象,坚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当老实官”,将艰苦奋斗、勤俭办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以顽强、实干的作风,饱满的干劲,扎实的工作,发挥一名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要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行业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能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自觉加强自身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我约束,同不正之风、不良形象作坚决斗争。

二是严格自律。自觉做到政治上坚定,经济上干净,工作上实干,树立廉洁公仆的形象。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讲原则,顾大局,团结同心,开拓进取。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清正廉洁,管好自己的人,没有任何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自己的家属、子女也能照章办事,不搞特殊化。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抓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还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制度上有约束,组织上有保障,工作上有监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在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有能力解决的问题放手让分管领导去处理,涉及人、财、物,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采取集体研究决定的办法,民主决策。在决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力求公平、公正、民主、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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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问题,就是看自身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一是查经济运行,看职责履行好不好。对自己“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看是否存在遗漏、不够细化或照搬照抄,时时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是否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指导企业较好运转。

二是查管理水平,看工作成效大不大。逐项对照责任制的目标要求,查看自己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用企业管理成效来看是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任务和要求。上半年在管理方面,我们重点抓好“两项工作”和绩效考核。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的总体要求,研究出台“两项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两项工作”要求,开展“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工作,进一步完善对预算资金、投资项目和物资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加强痕迹化管理,全面监督招标采购行为,全力打造阳光烟草。为巩固劳动工分配制度改革成果,我们从建立健全组织、科学界定指标、细化量化指标、严格考核程序四个方面认真落实绩效考核。

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多次修改稿件,出台了切合本办实际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为绩效考核的持续深入推进搭建平台。为了体现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性,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的新模式,引入第三方考核办法,实施与兄弟单位对调考核机制。彻底排除了同级同部门考核可能存在的感情因素,使考核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绩效考核工作的和深入推进不断完善,使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逐步形成。

三是查评议意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工作是否到位,责任制落实得好不好,自己广泛听取意见,看干部职工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并以此作为衡量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年初,我们将今年确定为“管理创新年”,大力倡导敢为人先、勇于竞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精神,推进精细化管理。特别是新制定的《机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实施后,认真落实了当日考勤制度,职工自律与他律意识明显提高;各科室提高卫生标准,界定责任区域,落实管理规定,院区、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区域干净整洁、焕然一新。活动开展以来,干部职工工作干事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xxxx年以来,自己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上取得的一些成绩,应归功于市纪委的正确领导和办领导班子集体的鼎立支持,归功于办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和全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同时,自己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和干部职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自己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克服与解决。今后,自己将继续按照市办领导班子集体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史志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抓好用好战略机遇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与锻炼,扬长避短,勤奋工作,永葆党员的优秀本色,将自身建设及各项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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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安排xx两个部门为本人年度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一年来,按照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强化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和廉洁自律的规定。

全年共参加收看党的十九大会议1次、参加油田公司中心组扩大学习(视频会议)9次,处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撰写专题讨论4篇,每周参加组织的政治学习;开展《让立即就办成为常态》主题的8场次微型党课。与责任区负责人谈话4次、一起参加政治学习4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4次。达到了“一岗双责”的工作目标,本人及所负责的两个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方面未发生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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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以律己,增强党性修养。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妄议、不怀疑党中央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是坚持服从集体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三是坚持服从命令,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学习了《党章》、《问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相关材料,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领会十九大党章修正案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论述,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从不以权谋私。四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五是对组织忠诚,不弄虚作假,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重大家事如实报告。

2、加强自我学习,持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全面贯彻“两学一作”学习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下发的各种资料,并做好学习笔记,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拓宽自己的视野。坚持看阅党报、党刊,学习有关文件、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3、严格要求,弘扬廉洁自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坚持把精力用在工作中、把情趣融在事业里,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廉洁从政,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管理教育好分管科室的干部,做到真情做人、大胆做事、勤政不息、廉政不止。时刻以党纪条例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本人没有利用职权收受任何单位、个人以各类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无违规多占住房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全年未发生过公车私用现象,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未利用组织所赋予的权力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当利益。所分管的部门及分管业务人员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

4、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党章》、《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时刻以《条例》警示自己,不踏红线,不踩雷区。在意识上加强自防,坚持不懈完善自我,持之以恒提升自我,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工作中,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注重实效,力戒空谈,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工作上坚持高标准,生活上保持严要求,从不搞特殊化,从不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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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第一时间与责任区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及要求。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一起研究、制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定期到分管部门检查、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形成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以防为主,重在落实。组织并参与分管部门员工统一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召开廉政工作例会。在思想上敲警钟,上螺丝,在行动上深入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与建议,访谈廉洁工作情况,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深入责任部门与员工一起参加部门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以及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经常与部门员工谈心交朋友,了解员工的合理需求,在职责范围内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定期到责任部门检查、指导学习情况,查看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部门领导及时交换意见,指出不足,不留情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基层能够全面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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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学习、工作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收获,但仍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只重视学习的规定内容,轻视了其它内容的学习。二是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三是有时不能直接面对矛盾,担当责任意识弱化,有时抓工作不敢往前冲,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敢抓,主动担责不够。

针对问题切实改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领会并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不断提高政治意识。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摒弃凭经验进行决策的思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干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基层工作现状,帮促基层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踏踏实实为基层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密切与基层员工的联系,提升科学化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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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每月中心组集中政治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系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按油田公司的工作部署,落实自己的工作职责。

3、认真学习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不踩雷区。

4、在管理能力上下功夫,强化岗位责任落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程序不变通。履职尽责、率先垂范、勇于担当、攻坚啃硬,始终做到做人不放松、做事不懈怠。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十四

今年以来,我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紧紧扭住落实两个责任“牛鼻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现将第二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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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当作大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有效推动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逢会必讲、常抓不懈,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深入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全面落实责任制。全乡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相互协调、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呈现出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廉政教育,强化干部监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监督管理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达到处处有戒尺、随时受监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

(三)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三重一大”、请销假等制度,坚决遏制“四风”,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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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检查,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工作、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去。坚持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全力支持监督执纪。重点监管党员干部在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防基层干部优亲厚友、贪污挪用、套取侵占民生资金等腐败问题。大力支持乡纪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其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三)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在全乡开展督查暗访,加强对乡党委、政府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学风会风、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列出整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四风”反弹的干部进行约谈、提出要求、限期整改,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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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恪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坚持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始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不受礼、不吃请,不搞钱权交易,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差旅等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正确处理好与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朋友的关系,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约束,不被亲情、人情、私情所累,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十五

一年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建设公司党委有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制约监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扎实推进安全、创新等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相关任务。现将在贯彻”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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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我认真学习了xx,认真学习领会xx的精神等,通过学xxx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x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x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平时能认真学习x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矿建、安装、信访、武装保卫等知识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拓宽自己的视野。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参加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发言材料。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参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培训,认真观看廉政影视教育片,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夯实了廉政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实出位置,加强自我约束,注重从学习思想和行动等方面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做到“慎权、慎敏、慎独、慎微”。努力养成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服从公司安排,坚决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以《党章》要求约束自己,以《廉政准则》、《处分条例》、《监督条例》规范自己,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小事做起,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服从集体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本人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就自身的工作职责及履行情况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总结,以切实遵守和贯彻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民主生活会,对自己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作客观评价,对存在的问题作深刻创析,深挖原因,同时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建议。

四是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重、自省、自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也坚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坚持廉洁教育,重大节假日及日常工作期间,经常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安全部党员干部进行沟通交流,就廉洁自律的话题开展谈心谈话,常提醒,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从不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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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公司党委安排,我本人和建设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根据业务分工,分管业务为建设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信访稳定、施工安全管理、环保、科技创新、消防、武装保卫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一)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我和分管部室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要求分管部室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并严格落实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制订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制度。要求20xx年度在自己分管和部室的范围内,不得出现或发生违纪违法事件,不允许出现上访事件;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和科室监督制约制度。明确了各自取责,理项了工作关系,分管部门做到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并能够自觉接受监督指导。

三是定期不定期按照责任制对分管部室负责人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二)强化工作指导情况

2017年度重点督查三项内容:一是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情况。二是分管部门、领域内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情况。三是6月23日对生产技术安全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查,查找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点,提出解决办法,督促责任人落实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情况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加强对分管业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去。例如针对在集团公司整治纪律作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巡回检查工作简报(第32期)中,出现的“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买卖隐患,收取管理对象微信红包”这一现象,我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安全形势复杂,安全腐败无孔不入、形式隐蔽程度高、危害较大;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检查或者督导中发现了安全隐患,不仅从安全角度进行分析隐患产生原因,还要从反腐方面进行分析。

二是廉政谈话。7月3日对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一次,有记录,询问当前廉政工作成效,结合询问针对部门实际情况,如何落实“廉政建设”的;询问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勤政廉政;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的。并要求其结合以案促改工作,以案说纪,吸取事故教训,防微杜渐,做到廉洁从业、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干净做事。

三是听取廉政汇报。6月23日,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专题汇报一次,并对当前情况提出下阶段改进方向。

(四)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廉洁从业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和改进工作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作风优良的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监督。

二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事前请示制度和请销假规定,认真履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三是对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严格监督,绝不允许出现违法乱纪的问题发生,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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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稳定方面:组织制定下发《应急预案》,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认真落实隐患的排查和化解工作;落实包保工作。

2、安全管理方面:按时检查各土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序、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督促各项目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当前施工项目安全,并要求各项目部做好廉政建设,防范安全腐败的滋生。

3、科技创新:做好了2017年度科技成果的征集、评审工作,加强对各单位的科技创新考核,现各单位已经逐步开展加计扣除、专利申报、成果评价等工作。

4、武装保卫等方面:深入各单位调研武装保卫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建设公司实际情况, 10月13日下发《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整体做好建设公司范围内的武装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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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经常性学习的理念不强。把理论学习当作软指标,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总认为自己工作的时间长,经验比较丰富,对政策理论水平理解的比较深,不需要坚持经常性学习,即使学习,也只是学习重点的东西,没有全面系统地对有关方针政策进行深入的学习,只是现学现用。

(二)互相监督和批评较少。因为自己工作主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忽视了对身边员工反腐倡廉和职务犯罪方面的教育,在下属反腐倡廉上面交流较少,互相监督和批评较少。

(三)在部署业务工作的时候,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的不够,对自己分管业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深度不够。原因是工作中缺乏进取意识,自我要求不高,对工作要求降低,没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致使工作不够深入,工作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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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学习贯彻xxx,提高对政治理论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xx,强化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全面排查,确保廉政建设不存在盲点,并明确了各自取责,保证分管范围内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3、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基层实际情况,认真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积极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职工群众、服务于企业的改革发展。

4、严于律已,使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真正成为自己的自觉行为。我深知自己身上肩负责任和使命,我会珍惜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针对自己分管的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科技创新等各项工作,把握好自己,用好组织赋予我的权力,珍惜广大职工对我的支持和期望,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永远牢记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为集团公司二次创业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十六

不久前,我区机关工委以“抓好机关党建,服务科学发展”为题,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通过调研,我们高兴地看到了当前机关党建总体呈现的领导重视、工作规范、注重实效的良好发展态势。同时,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深入思考。笔者在此抛砖引玉,对这些存在问题作个简要分析,提出相应对策,供机关党务干部同行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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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领导不重视党建工作的现象依然存在。表现在,一些部门领导重业务轻党建,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造成部门的党建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例如,一些部门党员教育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好,一些主要活动没有开展;有的部门连最基本的党建工作计划都没有,或者工作安排不结合实际,照抄照搬面上安排,工作流于形式。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党建考核奖励机制与业务工作考核奖励机制相比,力度太弱,引不起部门主要领导的足够重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得好,领导可以得到较高的经济奖励,甚至被提拔重用。而党建工作做得好,却没有经济奖励或者奖励很少,因此被提拔的领导也很少。这种现实状况,导致了有的部门领导对经济、业务工作很重视,而对党建工作只求过得去就行,

不求过得硬;二是有的部门领导没有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他们往往从事物的表象看问题,看不到党建工作的深层次保障和促进作用,认为抓经济业务工作见效快、容易出政绩,而抓党建工作见效慢、政绩难显现,因而对经济业务工作热情有加,而对党建工作却反应冷淡。

(二)党建、业务“两张皮”的情况还比较突出。表现在,一些部门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就党建抓党建,造成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脱节,削弱了党建工作的成效。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党务干部对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认识不深、定位不准,围绕业务抓党建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缺乏大局意识。二是有些党务干部缺乏配合意识,认为党建与业务各是各的,互不关联,在工作中“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不善于搞“联合作战”。三是有些部门党政领导之间工作沟通协调不够,党务干部抓党建促业务的切入点找不准,行政领导不知从何入手支持党建工作。

(三)党建工作手段单一、方法陈旧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突出表现在:一些部门党员学习教育基本上都是采取开会学习、读报纸念文件的方法,不注重教育方法的多样性,党员教育缺乏吸引力;一些部门党员学习教育重数量轻质量,采取“例会式”、“填鸭式”、泛泛而谈式的方法多,开展针对性强、文化内涵深、形式新颖活泼的活动少,不注重教育手段的生动性,影响了党员

教育的效果。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党务干部观念落后,认为党建工作就是严肃的思想政治教育,只需按部就班就行,不注重党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党建活动手段单一、形式呆板;二是有的党务干部缺乏党建创新动力。现在地州、县市机关部门的党务干部大部分都是兼职的,业务工作本身很忙,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把党建工作搞活,需要额外付出很多时间、精力,又没有经济报酬,为了图省事不愿花过多的时间、精力搞创新,读读文件、念念报纸就行了。三是随着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一些新进班子的机关党务干部是“新手”,不熟悉党建工作,缺乏党建工作经验,不知道如何进行党建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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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住落实党建责任制这个关键,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加大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增强各级领导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实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的做法,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实行党支部书记和行政业务领导“一肩挑”,配备好专职副书记和党务专干,为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奠定组织基础。三是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是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汇报。四是开展“尽职尽责的好书记”、“重视支持党建工作的好领导”的评选活动,努力营造部门领导带头落实党建工作

责任制的浓厚氛围。五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部门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部门领导重视抓党建工作。

(二)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克服党建、业务工作“两张皮”。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的党建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机关党务干部抓党建促业务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意识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重视加强机关党建服务科学发展问题研究,积极探讨新形势下机关党建为经济、业务工作服务的途径方法,抓好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利用,以理论研究创新成果指导机关党建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三是加强经验交流。通过组织机关党建经验交流会,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等方式,加强机关党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以先进带动后进,以点带面推动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找准抓党建促业务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经济、业务工作提供动力和排忧解难上,做到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任务同下、运行同步、考核同搞、成果同要,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

(三)丰富内涵、创新方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活跃。一是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每年确定1至2个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作为全年党建工作的主

线,确保党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积极探索活跃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多采取一些生动活泼、党员乐于接受的教育形式,把开展党员喜闻乐见的党建活动作为活跃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载体,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三是加大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适时组织他们外出考察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增长见识、开阔思路、提高业务素质和机关党建创新能力。四是针对一些部门党务干部缺乏创新动力的问题,建议在加强对党务干部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的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学习借鉴一些地方对兼职党务干部实行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奖励的做法,多种手段并举,充分调动机关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十七

我支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依法办园,树立良好的园所及人民教师形象。并结合近期局党委的监督与检查认真开展自查,不断完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支部班子成员们带头学习《关于5起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李清书记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关于6起红桥区部分基层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2018年上半年天津市查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分析情况通报》等,组织党员及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廉洁教育,进一步树立了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履职尽责,严于律己的教师形象。

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两个责任”

同时,班子成员们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负主体责任,纪检委员负监督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度,定期召开班子会议,集中反映各自主管部门的问题,增强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力;在节日期间,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树立廉洁过节的思想,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在资金使用方面,做到公开、透明,相关票据经多人审批后签字,方可生效;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带头营造积极向上的政治风气。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推进依法治校

我支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制度上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在对幼儿园重大事情的决策上,如:环境的改造、大型设备的购置等,均由领导班子制定方案、经班子议会,工会委员会通过实施。各项召开的会议留存相关记录记录详实,完整。幼儿园所购置的物品超过一万元要经领导班子议会、工会讨论决定,并留有相关会议记录。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交相关材料。对于有关园所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问题,领导班子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商讨,并由工会委员会通过后予以实施,充分发挥民主化管理。

同时,对于如清理操场大树树根等重大项目,支部认真履行相关工作流程,逐层审批,并监督工程安全,确保安全施工。对于日常零散活儿维修,支部同样认真对待,严格进行三家报价,认真审核从业人员的施工资质,并召开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完整,讨论通过后方能实行。通过领导班子成员的齐心协力,确保各项工程项目能依规、安全、顺利地完成。

四、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自我约束

此外,领导班子能按要求坚守自身岗位职责,发扬民主管理,凡遇到评优、考核、职称评定等内容时,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校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并保证执行公示时间,以照片、文字、纸质版等形式留存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日常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定期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履职谈话,每半年向分管部分负责同志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支部及本人履职情况。年底做好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同时,领导班子注重教师师德建设,每年坚持与教师签订了《不收受家长任何礼金馈赠》的协议,并利用教职工全体会、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师德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管理。

五、认真反思,查找不足

在此次迎接各科室检查期间,支部认真准备迎检材料,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提供记录、合同等相关材料。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支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反馈较好。但仍存在继续改进之处:通过局各科室的检查,为我支部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汲取了其他姊妹园所的先进经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与完善会议记录,确保将每位参会人员的发言记录详实、丰富,进一步规范过程性资料的积累。

今后,我支部将继续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继续深化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贯彻到支部各项工作中,推动支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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