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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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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通用9篇)
2023-11-12 11:35:26    小编:

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可以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加有方向感和目标感。了解计划的背景和前提条件,以便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的行动步骤。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一些关于计划制定的实用建议,供大家参考。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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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制定和严格执行《血站血液质量安全管理方案》,签订和落实《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评分方法》,进一步推进全站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责任化,不断强化员工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教育,防止和杜绝血液质量安全事故和差错的发生,真正达到确保障全市临床医疗与急救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强化实验室检测。

建立健全员工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外出培训,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评估记录,把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结合输血分会年会举办一期临床输血培训班,邀请国内输血界知名专家授课。

强化科室合理布局。

拟重新调整各业务科室用房布局,完善发血科、成分科、检验科科室布局,完成医疗废物储存间和卫生间的改建。

二、立足保障临床用血一个关键,进一步完善自愿无偿献血招募机制。

完善用血应急机制。

为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血,根据近几年临床用血情况,进一步完善《惠州市血液供应应急预案》,以确保临床应急用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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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外贸。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二

整理会议简报,要注意做到一快、二简、三精、四准。

(1)快,即速度要快。会议简报,一般是头天讨论的情况,第二天一早就要印出发到与会人员手上。这就要求编写简报必须是“快枪手”,要练就一手一两小时便能整理出一份简报的功夫。要讲究方法,采写人一边听会议讨论,一边分析、归纳。

(2)简,即文字简洁。顾名思义,简报要简,通常是“千字文”,这就要求文字要简练,不说废话。写作上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

(3)精,即材料要精。简报内容要紧紧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把代表们的主要认识、意见和建议反映出来,要扣紧主题,突出重点,抓住典型,提炼概括。一般的情况就可以省略不用了。

(4)准,即内容要准确。会议简报反映情况一定要真实、准确,简报反映的观点材料,必须是与会人员所讲的',要忠实于原意,一些关键的词句,甚至要求应是原话。

2015年1月8日上午,南阳市卫计委召开了2015年度血液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中心血站站长丁xx主持,市卫计委副主任、献血办主任王xx,医政科科长杨运清到会并发表讲话。南阳市十三个县区及油田卫生处主管副主任、献血办主任参会。

会上杨运清科长通报了20全市县级基层供血库及临床用血检查情况并安排了2015年度春节备血任务。年7月,市卫生局组织临床输血管理专业的专家对全市11个县级供血库及邓州供血库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通过为期半年的全市临床用血管理整治,我市的临床用血管理情况有了较大改观,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5年度春节备血安排从1月20日(农历腊月初一)开始,2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六)结束,拟采血人数6520人。

王尽翔副主任对全市血液管理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我市2014年的血液管理工作,在圆满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有力保障了全市的临床用血需求。主要成绩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采供血整体形势良好,二是无偿献血保持平稳增长;三是献血宣传招募方法形式多样,力度空前;四是服务内涵充实,开展优质服务;五是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活动;六是重点抓好团体献血招募,保障血源充足。并对2015年度血液管理工作做了整体部署:进一步提高血液管理水平,促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发展;全面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保障血液安全;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确保临床输血科学、安全、有效。

2015年度血液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犹如一缕春风,势将鼓舞从事血液管理的工作者们一如既往摒弃困难,齐心协力,勇敢探索,创新机制,做好新形势下的无偿献血工作,确保2015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三

本文目录。

二、积累经验,提高突发事件中的抗风险能力。

三、为医院用血者,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

四、狠抓内涵建设,确保血液安全。

五、严格质量体系管理,保证血液安全有效。

六、加大人才培养,强化血站技术项目的发展。

七、加强发血科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的投入,消除血液安全隐患。

随着卫生部“一办法两规范”的相继颁布实施,国家对血站管理、规范执业、血站实验室建设、采供血安全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但发血科3楼的储血冰库已用多年,压缩设备老化,经常出现故障,不能24h小时准确监控温度,一旦温度监控失灵,将会报废几顿血浆,这会给血站带来很大的损失,存在极大的血液质量安全隐患,(、),“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建议移建3楼冰库,消除隐患,确保血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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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一年,我站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卫生会议精神,坚持以无偿献血工作为中心和“安全是根,保障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一法两规”,进一步落实血液质量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稳步推进全站各项工作和无偿献血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全市临床医疗用用血需要和用血安全有效。今年的主要工作要点是:

一、围绕血液安全一个核心,进一步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

(一)强化质量体系建设。

(责任科室:质控科主办,各科室共同推进)。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责任科室:质控科牵头,各科室共同推进)。

(三)强化实验室检测。

(责任科室:检验科)。

(四)强化质量控制。

(责任科室:质控科、检验科)。

(五)强化仪器设备。

(责任科室:总务科)。

(六)强化员工培训考核。

(责任科室:质控科)。

(七)强化科室合理布局。

(责任科室:总务科)。

二、立足保障临床用血一个关键,进一步完善自愿无偿献血招募机制。

(一)完善用血应急机制。

(责任科室: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发血科、检验科)。

(二)完善血液库存调控。

(责任科室:发血科牵头,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协办)。

三、以加强文化一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营造浓厚血站文化氛围。

3、丰富员工的文体活动,结合10月份举行的“第七届全省血战系统运动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如拓展、拔河、乒乓球、爬山、扑克牌、舞蹈、健美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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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一年,我站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卫生会议精神,坚持以无偿献血工作为中心和“安全是根,保障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一法两规”,进一步落实血液质量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稳步推进全站各项工作和无偿献血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全市临床医疗用用血需要和用血安全有效。今年的主要工作要点是:

一、围绕血液安全一个核心,进一步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

(一)强化质量体系建设。

(责任科室:质控科主办,各科室共同推进)。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责任科室:质控科牵头,各科室共同推进)。

(三)强化实验室检测。

(责任科室:检验科)。

(四)强化质量控制。

(责任科室:质控科、检验科)。

(五)强化仪器设备。

(责任科室:总务科)。

(六)强化员工培训考核。

(责任科室:质控科)。

(七)强化科室合理布局。

(责任科室:总务科)。

二、立足保障临床用血一个关键,进一步完善自愿无偿献血招募机制。

(一)完善用血应急机制。

(责任科室: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发血科、检验科)。

(二)完善血液库存调控。

(责任科室:发血科牵头,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协办)。

三、以加强文化一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营造浓厚血站文化氛围。

3、丰富员工的文体活动,结合10月份举行的“第七届全省血战系统运动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如拓展、拔河、乒乓球、爬山、扑克牌、舞蹈、健美操等。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四

第八条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其主要职责是:

(二)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

(三)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

(四)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液的集中化检测任务;。

(五)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血液中心应当具有较高综合质量评价的技术能力。

第九条中心血站应当设置在设区的市。其主要职责是:

(二)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三)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不再设置中心血站;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

第十条中心血库应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内。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工作。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明确辖区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血站的职责;根据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等情况,负责划定血站采供血服务区域,采供血服务区域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

血站与单采血浆站不得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统一规划、设置集中化检测实验室,并逐步实施。

第十三条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没有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采供血活动。

《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四条血站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必须填写《血站执业登记申请书》。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血站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技术部门,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交技术审查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专家或者技术部门的技术审查报告后二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执业登记,发给卫生部统一样式的《血站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登记:

(一)《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技术审查不合格的;。

(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技术审查不合格的;。

(三)血液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

执业登记机关对审核不合格、不予执业登记的,将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血站应当办理再次执业登记,并提交《血站再次执业登记申请书》及《血站执业许可证》。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血站业务开展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继续执业。未通过审核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审核不合格的,注销其《血站执业许可证》。

未办理再次执业登记手续或者被注销《血站执业许可证》的血站,不得继续执业。

第十七条血站因采供血需要,在规定的服务区域内设置分支机构,应当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固定采血点(室)或者流动采血车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为保证辖区内临床用血需要,血站可以设置储血点储存血液。储血点应当具备必要的储存条件,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根据规划予以撤销的血站,应当在撤销后十五日内向执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执业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由执业登记机关依程序予以注销,并收回《血站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和全套印章。

第二节执业。

第十九条血站执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第二十条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第二十一条血站应当开展无偿献血宣传。

血站开展献血者招募,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血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采集。

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

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严禁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血站不得采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

第二十三条献血者应当按照要求出示真实的身份证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冒名顶替者献血。

第二十四条血站采集血液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并对献血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

血站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为献血者保密。

第二十五条血站应当建立对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的献血者献血后的报告工作程序、献血屏蔽和淘汰制度。

第二十六条血站开展采供血业务应当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规范》等技术规范和标准。

血站应当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采供血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血站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岗位执业资格的规定,并接受血液安全和业务岗位培训与考核,领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血站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75学时的岗位继续教育。

岗位培训与考核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血站各业务岗位工作记录应当内容真实、项目完整、格式规范、字迹清楚、记录及时,有操作者签名。

记录内容需要更改时,应当保持原记录内容清晰可辨,注明更改内容、原因和日期,并在更改处签名。

献血、检测和供血的原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血站应当保证所采集的血液由具有血液检测实验室资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血站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血站应当制定实验室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制度,确保试剂、卫生器材、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达到预期效果。

血站的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备和设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第三十一条血液检测的全血标本的保存期应当与全血有效期相同;血清(浆)标本的保存期应当在全血有效期满后半年。

第三十二条血站应当加强消毒、隔离工作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

血站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做好记录与签字,避免交叉感染。

第三十三条血站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血液的包装、储存、运输应当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血液包装袋上应当标明:

(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

(三)血型;。

(四)血液品种;。

(五)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六)有效日期及时间;

(七)储存条件。

第三十五条血站应当保证发出的血液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品种、规格、数量、活性、血型无差错;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三十六条血站应当建立质量投诉、不良反应监测和血液收回制度。

第三十七条血站应当加强对其所设储血点的质量监督,确保储存条件,保证血液储存质量;按照临床需要进行血液储存和调换。

第三十八条血站使用的药品、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卫生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血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采供血机构统计报表,及时准确上报。

第四十条血站应当制定紧急灾害应急预案,并从血源、管理制度、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等方面保证预案的实施。在紧急灾害发生时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四十一条特殊血型的血液需要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因科研或者特殊需要而进行血液调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出于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目的,需要向中国境外医疗机构提供血液及特殊血液成分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十二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血站剩余成分血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解决。

第四十三条血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报废血处理和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的献血者献血后保密性弃血处理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血站剩余成分血浆以及因科研或者特殊需要用血而进行的调配所得的收入,全部用于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费用,血站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特殊血站管理。

第四十五条卫生部根据全国人口分布、卫生资源、临床造血干细胞移植需要等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我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设置规划和原则。

国家不批准设置以营利为目的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

第四十六条申请设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初审后报卫生部。

卫生部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设置审批按照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

第四十七条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执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卫生部制定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对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及执业验收。审查合格的,发给《血站执业许可证》,并注明开展的业务。《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未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采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等业务。

第四十八条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在《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原执业登记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再次执业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执业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第二节一般血站的执业要求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等执业;。

(五)脐带血等特殊血液成分必须用于临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采供血活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临床用血储存、配送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血站管理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辖区内血站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采供血质量的不定期抽检;。

(四)对辖区内临床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无偿献血者的招募、采血、供血活动予以支持、指导。

第五十二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的血站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和无偿献血比例、采供血服务质量、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综合质量评价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及监督检查,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将结果上报,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卫生部定期对血液中心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和无偿献血比例、采供血服务质量、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综合质量评价技术能力等情况以及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及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索取有关资料,血站不得隐瞒、阻碍或者拒绝。

卫生行政部门对血站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三)对血站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血站监督管理的举报、投诉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和投诉人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国家实行血液质量监测、检定制度,对血站质量管理、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实行技术评审制度,具体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五十八条血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血站执业许可证》:

(一)《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再次执业登记的;。

(二)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展采供血工作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二)已被注消的血站,仍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四)租用、借用、出租、出借、变造、伪造《血站执业许可证》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第六十条血站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执业登记的项目、内容、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

(二)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业注册而从事采供血工作的;。

(三)血液检测实验室未取得相应资格即进行检测的;。

(四)擅自采集原料血浆、买卖血液的;。

(六)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以及超量、频繁采集血液的;。

(七)违反输血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质量规范和标准的;。

(八)采血前未向献血者、特殊血液成分捐赠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的;。

(九)擅自涂改、毁损或者不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的;。

(十)使用的药品、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卫生器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一)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器材的;。

(十二)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未按有关规定处理的;。

(十三)未经批准擅自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血液的;。

(十四)未经批准向境外医疗机构提供血液或者特殊血液成分的;。

(十五)未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的;。

(十六)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违反有关技术规范的。

血站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可以注销其《血站执业许可证》。

第六十二条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六十三条血站违反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得到许可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血液,是指全血、血液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

脐带血,是指与孕妇和新生儿血容量和血循环无关的,由新生儿脐带扎断后的远端所采集的胎盘血。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是指以人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为目的,具有采集、处理、保存和提供造血干细胞的能力,并具有相当研究实力的特殊血站。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设立的血站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九个月内,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调整。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血液中心标准对现有血液中心进行审核,未达到血液中心标准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取消血液中心设置。对符合中心血站执业标准的,按照中心血站标准审核设置与执业登记。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9月21日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一年,我站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卫生会议精神,坚持以无偿献血工作为中心和“安全是根,保障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一法两规”,进一步落实血液质量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稳步推进全站各项工作和无偿献血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全市临床医疗用用血需要和用血安全有效。今年的主要工作要点是:

(一) 强化质量体系建设

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修改和换版工作,完善各种表格和记录的更换,并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对内审不合格要限期整改,真正达到质量管理体系能在运行中持续改进。

(责任科室:质控科主办,各科室共同推进)

(二)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制定和严格执行《血站血液质量安全管理方案》,签订和落实《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评分方法》,进一步推进全站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责任化,不断强化员工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教育,防止和杜绝血液质量安全事故和差错的发生,真正达到确保障全市临床医疗与急救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责任科室:质控科牵头,各科室共同推进)

(三) 强化实验室检测

严格执行《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血液检测程序,做到不漏检测项目,不漏检测标本,坚持使用“三证”齐全的厂家试剂,坚持同一标本用不同厂家试剂检测两遍,复查标本必须从血袋剪辩和原标本同时进行复查,(本文由()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确保标本管和血袋对应,坚持按天批量放行,杜绝交叉错误发生,确保血液检测结果准确性。

(责任科室:检验科)

(四) 强化质量控制

加强全血和成分血的质量抽查检测,按要求每月各个品种抽检4袋;加强对原辅材料进站后的质量抽查;严格报废血和献血记录的审核;加强储血箱温度的巡查和计量设备的定期校准,确保血液质量符合标准。积极参加省和卫生部室间质控测评,保持成绩优秀。

(责任科室:质控科、检验科)

(五) 强化仪器设备

加强硬件建设,拟新购采血车一辆和全自动酶免分析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菌培养箱、血细胞分离机、储血冰箱等仪器设备。

(责任科室:总务科)

(六) 强化员工培训考核

建立健全员工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外出培训,,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评估记录,把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结合输血分会年会举办一期临床输血培训班,邀请国内输血界知名专家授课。

(责任科室:质控科)

(七) 强化科室合理布局

拟重新调整各业务科室用房布局,完善发血科、成分科、检验科科室布局,完成医疗废物储存间和卫生间的改建。

(责任科室:总务科)

(一) 完善用血应急机制

为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血,根据近几年临床用血情况,进一步完善《惠州市血液供应应急预案》,以确保临床应急用血的需要。

(责任科室: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发血科、检验科)

(二) 完善血液库存调控

确保血液供应,最大限度控制血液的非正常报废。根据近几年临床用血情况及血液有效期,科学合理地制定血液库存量级别,确保各种血型和rh阴性血液库存比例科学合理。

(责任科室:发血科牵头,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协办)


三、 以加强文化一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营造浓厚血站文化氛围

1、 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营造学习氛围浓厚,建设学习型血站。

2、 做好第三届“兄弟血站迎春晚会”的筹备工作,成立“迎春晚会”筹备小组,创作一批精品节目。

3、 丰富员工的文体活动,结合10月份举行的“第七届全省血战系统运动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如拓展、拔河、乒乓球、爬山、扑克牌、舞蹈、健美操等。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六

1月8日上午,南阳市卫计委召开了血液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中心血站站长丁xx主持,市卫计委副主任、献血办主任王xx,医政科科长杨运清到会并发表讲话。南阳市十三个县区及油田卫生处主管副主任、献血办主任参会。

会上杨运清科长通报了全市县级基层供血库及临床用血检查情况并安排了20春节备血任务。7月,市卫生局组织临床输血管理专业的专家对全市11个县级供血库及邓州供血库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通过为期半年的全市临床用血管理整治,我市的临床用血管理情况有了较大改观,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度春节备血安排从1月20日(农历腊月初一)开始,2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六)结束,拟采血人数6520人。

王尽翔副主任对全市血液管理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我市20的血液管理工作,在圆满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有力保障了全市的临床用血需求。主要成绩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采供血整体形势良好,二是无偿献血保持平稳增长;三是献血宣传招募方法形式多样,力度空前;四是服务内涵充实,开展优质服务;五是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活动;六是重点抓好团体献血招募,保障血源充足。并对2015年度血液管理工作做了整体部署:进一步提高血液管理水平,促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发展;全面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保障血液安全;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确保临床输血科学、安全、有效。

2015年度血液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犹如一缕春风,势将鼓舞从事血液管理的工作者们一如既往摒弃困难,齐心协力,勇敢探索,创新机制,做好新形势下的无偿献血工作,确保2015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七

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年血液管理工作按照年初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在采供血职业规范,无偿献血工作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和发展,保证了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为平安市的构建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发血科工作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工作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为确保今后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有效运行,血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各种创建活动。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全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观点,深化“用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安全。

2、在全科开展4个建设年活动,构建和谐血站,争创文明单位。促进我科科学、规范管理,推动血站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引导职工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发扬团队精神,增强职工的凝聚力。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和“创佳评差”工作,抓好全科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三项教育。

4、加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计划组织登山一次,通过活动这一载体,鼓舞士气,塑造团队精神,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打造一支廉洁自律、团结奋进、乐于奉献的采供血工作队伍。

二、积累经验,提高突发事件中的抗风险能力。

年10月和11月份,连续的血液用量偏型使得我州o型血液库存一度吃紧。我站还在积极应对血液用量偏型导致的库存总量严重紧缺的状况,市第一人民医院几个产妇大出血,这一突如其来的用血事故给我市血液保障工作带来严峻考验。在领导的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市的血液工作者众志成城,紧急动员社区、企事业单位献血,想方设法募集到了充足的血液储备,整个期间的过程工作得力、有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中血液均衡供给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因突发用血事故所致的血源紧张或充裕和随后影响等方面的处置。

三、为医院用血者,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

1、定期召开用血单位的意见征询会和稀有血型联谊会,及时改进血站工作,在今后的供血服务工作中,我科要牢固树立确保血液质量和完善“满意服务”的思想,改变服务理念。

2、今后我们要加强全员的教育和培训,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从献血服务、文化入手,从细节着手,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优化和长期坚持用血医院服务。无偿献血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以优质的服务、精湛的业务技术力争做到使献血者、医疗单位、用血者满意,促进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

四、狠抓内涵建设,确保血液安全。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液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的要求,储血、供血工作中,加强管理,很抓采供血工作中的环节关键控制点,确保无血液质量问题发生。

2、认真执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以及我站新版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规程,按时做好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迎接中、省、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评比。加强对所设储血点的质量监督,落实医疗单位用血计划申报工作,按临床需要进行血液的储存和调整。

五、严格质量体系管理,保证血液安全有效。

1、认真贯彻落实“一个办法,两个规范”相关内容,我科室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推进血站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对年c版质量体系的执行、内审和监督力度,发现差错及时上报评审,并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确保血液安全,保证采供血业务的有效运行。

2、不断提高我科职工自觉遵守质量管理体系主动性,使我站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持续、有效运行。

3、坚持做好供血业务的常规监控工作,加大监督频次,依据质控标准,严密监控供血过程、储血设备、温度监控软件和血液制品的质量状况,保证供血工作正常运行。

六、加大人才培养,强化血站技术项目的发展。

年,在站领导的支持下,我科选派2-3名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外血液中心参观学习和参加输血协会举办的临床输血知识新进展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进修学习新业务和输血新进展,为我站今后开展科研和输血技术发展奠定基础,努力创建学习型血站。

七、加强发血科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的投入,消除血液安全隐患。

随着卫生部“一办法两规范”的相继颁布实施,国家对血站管理、规范执业、血站实验室建设、采供血安全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但发血科3楼的储血冰库已用多年,压缩设备老化,经常出现故障,不能24h小时准确监控温度,一旦温度监控失灵,将会报废几顿血浆,这会给血站带来很大的损失,存在极大的血液质量安全隐患。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八

二oxx年,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一年,我站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卫生会议精神,坚持以无偿献血工作为中心和“安全是根,保障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一法两规”,进一步落实血液质量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稳步推进全站各项工作和无偿献血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全市临床医疗用用血需要和用血安全有效。今年的主要工作要点是:

一、围绕血液安全一个核心,进一步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

(一)强化质量体系建设。

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修改和换版工作,完善各种表格和记录的更换,并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对内审不合格要限期整改,真正达到质量管理体系能在运行中持续改进。

(责任科室:质控科主办,各科室共同推进)。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制定和严格执行《血站血液质量安全管理方案》,签订和落实《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血液质量安全管理评分方法》,进一步推进全站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责任化,不断强化员工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教育,防止和杜绝血液质量安全事故和差错的发生,真正达到确保障全市临床医疗与急救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责任科室:质控科牵头,各科室共同推进)。

(三)强化实验室检测。

严格执行《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血液检测程序,做到不漏检测项目,不漏检测标本,坚持使用“三证”齐全的厂家试剂,坚持同一标本用不同厂家试剂检测两遍,复查标本必须从血袋剪辩和原标本同时进行复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确保标本管和血袋对应,坚持按天批量放行,杜绝交叉错误发生,确保血液检测结果准确性。

(责任科室:检验科)。

(四)强化质量控制。

加强全血和成分血的质量抽查检测,按要求每月各个品种抽检4袋;加强对原辅材料进站后的质量抽查;严格报废血和献血记录的审核;加强储血箱温度的巡查和计量设备的定期校准,确保血液质量符合标准。积极参加省和卫生部室间质控测评,保持成绩优秀。

(责任科室:质控科、检验科)。

(五)强化仪器设备。

加强硬件建设,拟新购采血车一辆和全自动酶免分析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菌培养箱、血细胞分离机、储血冰箱等仪器设备。

(责任科室:总务科)。

(六)强化员工培训考核。

建立健全员工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外出培训,,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评估记录,把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结合输血分会年会举办一期临床输血培训班,邀请国内输血界知名专家授课。

(责任科室:质控科)。

(七)强化科室合理布局。

拟重新调整各业务科室用房布局,完善发血科、成分科、检验科科室布局,完成医疗废物储存间和卫生间的'改建。

(责任科室:总务科)。

二、立足保障临床用血一个关键,进一步完善自愿无偿献血招募机制。

(一)完善用血应急机制。

为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血,根据近几年临床用血情况,进一步完善《惠州市血液供应应急预案》,以确保临床应急用血的需要。

(责任科室: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发血科、检验科)。

(二)完善血液库存调控。

确保血液供应,最大限度控制血液的非正常报废。根据近几年临床用血情况及血液有效期,科学合理地制定血液库存量级别,确保各种血型和rh阴性血液库存比例科学合理。

(责任科室:发血科牵头,血源科、体采科、成分科协办)。

三、以加强文化一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营造浓厚血站文化氛围。

1、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营造学习氛围浓厚,建设学习型血站。

2、做好第三届“兄弟血站迎春晚会”的筹备工作,成立“迎春晚会”筹备小组,创作一批精品节目。

血站发血科工作计划篇九

1、增强科室凝聚力,对科室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力求让每个人发挥自己的才能,并各尽其责、各司其职。

2、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科务会,进行上一周工作小结和布置下一周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改进,每月组织1-2次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3、按照站里的部署和要求,适时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照科室工作查找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标准操作规程》c版文件,并加以持续改进,力求让每一项操作都能做到统一和规范化。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献血宣传模式。

1、举办庆祝“世界献血者日”联欢晚会。6月12日晚,在丽日购物广场前广场举办了惠州市庆祝第七个“世界献血者日”联欢晚会。晚会节目丰富多彩,包括领导致辞,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惠东分队授旗,为首届“无偿献血与爱同行”广告词、摄影和书法征集获奖者颁奖,最后是无偿献血积极分子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节目,大家反响良好。

2、加强与全市各新闻媒体联系,搭载新闻媒体的宣传平台。在每次组织大型活动时都邀请有关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宣传和报道。

4、不断创新无偿献血宣传模式,广泛宣传无偿献血公益广告,以图、文、声、视多角度宣传和普及无偿献血知识。今年初又在的士、公交车led无线媒体,推出无偿献血公益广告,收效良好。

5、强化各捐血点的宣传与招募,采取“以街头自愿无偿献血为主,团体单位组织为辅”的模式,加大流动采血车到各县进行面对面互动宣传,扩大献血宣传的覆盖面。

6、发送不同的倡议书和感谢信进行联络沟通,建立和谐关系。今年初在博罗县柏塘镇柏布村开展了“热血惠泽千万家,健康永驻新农村”无偿献血活动,得到广大村民的积极响应和积极参与。

7、加强与稀有血型献血者的沟通和联系,6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rh阴性稀有血型献血者联谊会,对稀有血型者进行稀有血型知识和献血、用血重要意义的宣传,以增强互帮互助的意识。

8、加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建设。今年9月志愿者服务队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队领导和各分队负责人。先后举办了3期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初级培训班和1期志愿服务高级培训班,160多名志愿者参加了初、中级培训。志愿者服务队还分别在5月16日、30日,6月5日,8月26日,11月7日、21日、28日,先后7次徒步和骑单车走街串巷宣传无偿献血。12月24日至26日,我站组织了去年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时最多的前30名志愿者赴赵庆、德庆参观学习。

(三)重点做好采血工作,确保血液库存均衡。

1、今年9、10月间,全国各大城市,尤其是北京、昆明、南京、青岛等许多城市都相继出现了“血荒”,但我们惠州不但不缺血,而且血液库存一直保持在80万毫升左右,足够全市100多家医院与临床医疗急救用血需要。这就凝聚了全科同志的心血、汗水和智慧。我们无论是严寒酷署,还是节假日,一年365天披星戴月,加班加点、兢兢业业,奋战在采血第一线。

2、按照“总量控制,按需采集和自我调节”的原则,根据血液库存动态,有计划的组织采血,确保血液各型库存合理、充足、均衡、安全。去年全市共有43524人参加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达吨;与上年同期的36971人,吨相比,献血人数和献血总量,分别增加了6553人和吨,增幅为18%和22%;其中一次献血400毫升的占。献血总人数和献血总量均创历史新高。

3、加强采血车辆和工作环境的管理,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坚持做到每周对采血车大清洁、消毒、保养一次,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舒适。对采血车清洗情况实行每月短信通报,达不到清洗次数者,扣发当月奖金。

4、根据每日采供血动态,做好日、周、月采血量分型统计分析,为进一步做好采血工作提供依据。

5、为做好血液采集和库存平稳,科室每周一发布“采血指引”,每周日晚上对本周采血进行统计分析,并实行“采血排行榜”公布及奖励制度,效果甚佳。

6、加强对集体单位和街头流动人群血型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每月统计分析一次,在血液偏型时可提供依据,从而有效纠正血液偏型问题。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加强献血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献血资料的保密屏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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