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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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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模板10篇)
2024-04-11 03:21:00    小编:H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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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一

为切实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教职员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xx小学20xx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下面简称为“意识形态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生为本,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拓展和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好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其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延安精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教育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等重要精神内涵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努力提升和推动教师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

  (二)抓好新闻舆论引导。以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重要思想为统揽,始终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守好主阵地。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面推进教育振兴等舆论引导、宣讲、落实,积极做好相关宣传解读,抓好协调、指导工作。

(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罗山教育办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复处置的时度效,推动舆情应对处置规范化开展。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主题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平台,及时发布工作新动态、新政策,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教育振兴有效衔接好做法、好成效。

(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推进本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文明行动社会影响力和引导力。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宗旨,倡导绿色简约生活方式,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在全办形成干部讲奉献、公民讲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六)加强党员教师干部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党员信教和参加宗教组织。

1.认真贯彻落实罗山教育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校长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3.我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指导督促检查干部职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4每月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涉贫舆情,及时汇报,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学校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并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6.加强理论武装,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完善旁听、督查、考核制度,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7.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中心工作、推进工作落实、积极稳妥开展突发事件、社会热点、媒体报道的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维护学校对外形象。

8.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为切实加强我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罗山街道下埔小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张美英为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管理员王恭连、以及各班级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整体工作由校长部署,信息宣传负责具体工作由王恭连老师组织实施与协调。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二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当地管理、等级责任和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当地本部门本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领导班子的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班子的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率先抓住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率先管理阵地引导强队,重要工作自己配置,重要问题容,方题自己提问,重大事件自己处理的直接主管班子的成员必须协助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统一协调指导工作,参加决策和工作的班子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的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单位双重责任的要求,抓住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保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

2.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务委员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和判断网络意识形态,研究加强和改善网络意识形态的方法。明确网上主流支流,分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论状况、网络行为趋势,立即向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

报告。

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建设意见。定期在党内举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一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结构。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当地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训练、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控制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各种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理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情,不断提升对互联网规律的掌握能力,提升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情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实现正能量丰富、主旋律高。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制作网络,制作网络,明确网络行为的下划线,网络违法违反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严格防止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论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收集、研究、判断、处置可能引起集体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论,做好舆论引导管理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络舆情斗争。领导、组织处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认真调查网络上的错误思潮和负面发言。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赢得人心。要巩固红色地固扩展,灰色地带要改变,黑色地带要敢于管理,对极端顽固的人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媒体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代表工作,重视同理论行业、教育行业、经济行业、高端智库等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在线交流、在线交流,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员、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员、宗教界人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员、新社会阶层、海外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等团结友谊,妥善处理网络相关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网络生活,使许多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立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络通信工作体系,有条件地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合作、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员单位及其领导小组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络通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加大人才、教育、投资等支持,建立支持网络评价员开展网络舆论指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置、工作时间、评价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3)追究责任的情况。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特别行动等组织无力,造成严重后果。

2.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不领导,不站前,不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有力斗争,或者领导不力,发生重大错误,产生不良影响。

3.未按规定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管辖范围内发生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引起的集体事件。

4.维持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对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反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和政策的发言,无论是工作还是处理不当,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6.管辖范围内的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人不足,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足,产生不良影响。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在线。

报告。

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发言,产生严重影响。

8.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的领导和处理不足,造成严重后果。

9.其他应追究责任的失职责任的情况。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三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

计划。

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  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四

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和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坚持政治方向。坚持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坚持育人为本。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使各个教育环节同向同行,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坚持分工合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合理分工,强化责任,明确要求,齐抓共管,全员支持参与,构建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总结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5.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倡导文明上网,加强对公用微信群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7.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市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1.开展自查自纠。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等制度,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强化校园宣传阵地建设,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4.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5.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五

意识形态工作就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院各科室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院党支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支部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与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与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与材料作为党支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与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就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就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与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与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党支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六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系统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和主线,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及“三做一评”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研究解决新时代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重点加强党委和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新党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市供销联社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熊庆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军任副组长,毛伟平、李龙、朱晖、赵新波、高运轩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各基层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三、责任分工。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社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1、党委书记对供销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全力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联点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1、党委班子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委班子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2、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开展文明劝导和周末大扫除活动。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四、监督考核。

市社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

1、重点检查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2、各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向市社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每年年底前,市社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七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八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发〔2019〕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事关机电装备公司党委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事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工作要求。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是各党支部的重要职责,是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力量的有效手段,是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夯实群众基础的重要途径。各党支部必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预判在前、掌握主动、宣传主流、维护稳定,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刚性约束,加强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车间级副职以上管理人员。

责任主体。

第五条公司各级党组织应当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政工部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和支持书记抓好职工队伍稳定,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着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不断深化拓展理论武装工作,认真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企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凝心聚魂。

(三)公司党委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集团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考核交流会,要听取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研判职工思想动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发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企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提出对策措施,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工部牵头,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工会、各党支部、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每年至少一次在公司党委、各党支部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分析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发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企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在每季度书记例会上,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情况。要参照集团公司党委做法,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每年至少一次在本级党委、所属党支部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同时,要及时向政工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各党支部要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并向公司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在支部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同时,要及时向机电装备公司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或宣传委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分清是非界限,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

(五)各级党组织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把握新闻舆论工作。其中,政工部统筹,各党支部、工会配合,要做好办公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企业宣传平台及各类印刷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对外传播信息审批监督机制,建立和落实自媒体“三审三校”采编制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开展分众化传播、差异化传播、个性化传播,推动全媒体宣传、全业态传播、全平台覆盖,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政工部统筹做好各类文艺作品等的管理;统筹做好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讲座论坛、图书馆、陈列室、对外参展、保密工作等的管理;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各类宣传阵地的管理。

(六)各级党组织在职责范围内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正能量,切实管得住,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各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内部网络信息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

政工部统筹,各党支部配合,建立机电装备公司网评员队伍,在博客、微博、贴吧、即时通讯等方面网络平台上,要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要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建立“谁发布谁把关、谁出事谁担责”的问责机制,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积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努力形成集团内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

(七)各级党组织在职责范围内领导、组织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内部通报或内刊、内网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政治舆论斗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利用各类媒体、网络、出版物和各种会议、培训、讲坛、论坛、学术交流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公司党委领导、组织各党支部、机关职能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引领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九)各级党组织要选优配强宣传文化战线干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企业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严格考察、监督、管理,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十)公司党委落实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党建工作检查等反馈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坚持立行立改、形成长效。同时,在开展对各党支部巡察工作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各党支部落实公司党委巡察、党建工作检查等反馈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坚持立行立改、形成长效。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第九条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工作总结。

生活会。

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一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意识形态鉴别力,及时把不良苗头甄别出来,牢牢掌握主动权;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尤其是在企业改革过程中,要及时把改革的部署要求、步骤环节,特别是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说清楚、说到位,消除职工思想顾虑,凝聚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要注重关注重点人群,每季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回访,倾听合理诉求建议,有理有据做好政策解释解答,充分体现人文关怀,防止矛盾激化僵化,防止发生“群访”、“闹访”等事件。

第十二条各党支部要在机电装备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政工部。

第十三条各党支部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四条各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分管部门和工作领域出现重大意识形态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提拔重用。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公司党委政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九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篇十

为了更好地贯彻河西区教育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保障。

组长:环湖中学书记董彦萍。

环湖中学校长杜惠荣。

副组长:环湖中学副校长王岚。

环湖中学副校长钱洪涛。

成员:韩蕊王淑玲门秀薇龚云浩卢庆顺赵筱怡宁普玲李娜。

二、主要任务。

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体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党组织负主体责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会商研判。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制度,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和舆情动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突发淤青的引导管控。

加强研究报告。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加强风险防控。在学校内做好正面引导宣传工作。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市教委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督导。加强学校报刊、广播、橱窗、led屏的管理。对学校报告厅加强管理,防范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的渗透。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

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对网络人员、通讯员培训,着力在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上加强。

(四)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

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创办理论学习示范校。大力开展教职工敬业行动,努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队伍。

(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阳光学子”。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学校党支部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导权,书记亲自抓,并对学校“两微一端”进行清理,确保学校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七)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助推文明城区建设。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继续到社区报到,服务在社区。继续开展读书活动。

(八)加强思想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摆上重要位置。

(二)强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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