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条件,避免一方违约导致损失。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合理分配,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合同范本中包含了常见的商业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一
筑工程技术需要学习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制图、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力学、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地基与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等。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包括土建、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电梯和消防,给排水工程五个方面,专业应具备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从业必须的文化基础与专业理论知识,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一线技术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工程预算、安装工程预算、招投标与招标代理、工程成本会计、财务管理与分析、工程造价管理、项目管理等。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实施和组织能力;。
3.具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及技术资料管理能力;。
5.具备应用计算机处理技术问题的能力;。
6.掌握建筑工程识图、房屋构造、建筑结构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正确识读、理解建筑工程施工图。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二
加工贸易合同是一种涉外经济合同。1985年3月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该法适用于除国际运输合同以外的一切涉外经济合同,加工贸易合同也不例外。加工贸易合同的内容因项目和加工方式而有区别,不可能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约首部分:即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字地点、签约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银行账号等方面。
--正文部分: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和包装等,还有供货方式、支付方式、双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等。
--约尾部分:即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合同的文字效力、份数、附件、签字等方面。
具体说来,根据不同的加工贸易方式,正文部分内容主要有:
(一)来料加工贸易合同
1、来料或来件条款
确定来料或来件时间、地点、数量、质量、规格、供货方式、支付方式等。来料加工一般应规定外商提供有关图纸资料,确定发生来料或来件短缺现象时的补足办法,确定使用中方企业当地原辅材料及零部件的做价方法;确定外商未能按时来料或来件所承担的责任。
2、提供设备、技术条款
对外商提供的先进技术设备或生产线,应具体说明其型号、规格、技术标准、价格及交货条件、时间、验收办法。外商不能按规定交货,必须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合同还可以规定由外商负责培训有关操作人员。
3、成品率和原辅材料消耗定额条款
成品率是来料加工贸易业务的关键问题。应做三方面的规定:一是规定加工贸易的成品率;二是规定原辅材料、零部件的消耗额;三是不能达到规定时受托方(中方企业)的责任。
4、交货条款
一般说来,在规定加工贸易供料、交货的总时间外,每一批加工贸易业务,还应分别订立合同,具体规定原材料、零部件供应时间和成品交货时间,以及规定违约时的责任。
5、产品商标使用条款
来料加工贸易产品商标的使用,应按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外商与中方企业签订来料加工贸易合同时,必须要求外商提供经过公证的商标所有权或被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其商标不得与我国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品的造型、包装亦不得仿冒。
6、运输和保险条款
来料、来件加工贸易设备和成品的运输费用,应规定由外商负担。来料、来件及所提供设备的进口由外商在国外保险。加工后的成品出口可由中方企业代为保险,但费用由外商负责。在工厂内加工贸易期间的保险费通过双方协调做出规定。
7、工缴费条款
工缴费在参考国际市场、尤其是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加工费水平的基础上,全面考虑来料加工的各种费用开支,一般要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加工费水平。
其它附加的费用,如代办保险、运输等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8、支付条款
确定工缴费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是加工贸易中保证收益的重要方面。由于国际汇率变化频繁,收取工缴费一般避免使用软货币(即汇价下跌的货币)。支付引进设备技术费用则争取使用软货币,如果不得不使用硬货币(即汇价上升的货币),则应在计算价格成本时,把货币升值的因素考虑进去,以避免货币折算上的损失。一个合同应使用同一种货币。如果来料或出口成品实行分别作价,可以采取对开信用证的办法,即中方企业对来料或来件开远期信用证,外商对交付成品开即期信用证。如果来料、来件与成品均不计价,工缴费可以用即期信用证支付。
9、约束性条款和仲裁条款
一般合同的约束性条款规定,在协议期内,中方受托人不承接除合同客商外第三者加工贸易同类产品。
一般合同的仲裁条款规定,如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执,首先采用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10、期限条款
合同应确定期限,如半年、一年或几年,尤其是外商提供设备、用工缴费补偿其价款的业务,更应规定期限。有的.合同规定,可以延长合同的有效期,并规定了续约的具体办法。
(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贸易由于其本身的特点,一般包括进口料件合同、出口成品合同等。如果是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加工企业对外承接进料加工贸易,还要选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做为代理商,并同其签订代理进口原材料、出口成品的合同。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原材料进口合同、成品出口合同的基本内容和一般贸易的进口、出口合同大体相同,只是进料加工贸易的原料来自国外,成品销往国外。
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的不同在于:一是原料价格的规定,来料加工往往是外商不作价提供;而进料加工需要我方企业用外汇购买。二是对工缴费的确定不同,我们已经在前面论述过,来料加工赚取的是生产加工费;而进料加工的工缴费是出口成品和进口料件之间的差价,要比来料加工工缴费的核算复杂。三是在运输和保险方面的责任也不一样。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三
合同签订前审计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疏漏或失误,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或带来风险。对于重要的合同,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全过程监督。合同签订前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签订合同的必要性。主要审查2.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目标,合同项目是否列入企业的计划,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主要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履行该合同是否给本企业带来预期利益;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对方是否有履行该合同的能力和诚意,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3、审查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是否完整);合同条款是否规范、用词是否准确。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审查是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重要条款除了审查形式上的完整性还要审查其真实性、合理性,如合同当事人的信誉、经营范围、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合同的内容是否可行,是否经过单位相关部门的论证。
4、审查合同在企业内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会签,拟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得到适当的授权,合同拟盖公章是否符合企业的规定。
主要审查履行合同的主体是否是合同的当事人,有无由他人代为履行的情况;审查双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承担应尽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地点是否与合同约定相同;以分次、分期、分部履行的方式签订的合同,其履行方式是否约定一致;合同的履行费用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优惠承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履行该合同是否达到预定的效益;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合同变更的审计是指对当事人修改或者补充的合同内容进行的审计。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有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对一方当事人不合理、不公正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当事人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变更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变更条款是否真实、完整。
终止合同的审计主要包括:合同终止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对已解除的合同,当事人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解除已履行的合同后,已履行方是否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主要审查企业有无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具备相应的资格,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有无重大合同变更的风险防范措施;审查合同的归档和保管是否完整。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四
本文介绍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并针对有关问题结合实践进 行讨论,有些重要的问题还将作专题研究。
一、专门用语定义。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门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特许双方经常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管理体系是指特许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某某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又如:“本合同所称产品是指特许人代理销售的美国胜牌石油化工全系列产品及特许人代理的各种汽车清洗养护设备。包括……”。
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许可的内容大致包括: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诀窍等等。合同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它登记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签订合同时,被特许者应该审核有关权属证书的原件。许可范围应明确规定使用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权限等。合同期限短则一年,长则十年,最长可达二十年,通常为三至五年。期限的长短与行业特点、投资大小、投资回收期长短等因素有关。通常还应规定在哪些情况可提前终止合同,在哪些情况可延长或者续订合同。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合同到期后,乙方 (被特许者)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特许人)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终止。”
特许权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许人有权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它通常是用来限定被特许者使用特许权的空间范围的。同时,它也可以用来限定特许者在特定地区发展加盟商的数量,防止因特许者贪婪而无节制地发展加盟店,避免特许体系内部发生恶性竞争,危害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康运作,从而维护被特许者的利益。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特许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范围内发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八条、规 定,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是特许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监督权是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统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监督权通常是通过执行督导程序和制度来实现的。督导程序和制度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职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麦*劳采用“神秘消费者”的手段来检查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服务质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特许经营费是指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的企业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些费用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其他各种服务费用通常有广告费、店面设计费、专项指导服务费、委托代理费等等。这部分费用通常在特许经营合同以外单独约定。有关费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同时又是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保证和源泉。有关各种费用的详细问题我们在以后做专门讨论。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取消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这是特许者的解约权。因为解约权的形式对特许双方的影响很大,因此对相关条款的设计应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特许者应充分估计解除合约对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不良影响,不是万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约权。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规 定,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第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依据是特许经营合同。在形式上,通常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营业象征通常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单店营运手册》、《 vi手册》等。
第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如被特许者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通常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四、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这里主要是指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被特许者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双方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
三、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特许者应安排好接受培训的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许者接受特许者的指导是维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重要条件,对此被特许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接受特许者的指导不仅是被特许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一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一、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通常规定被特许者必须按《单店营运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营业活动,以保持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统一。
二、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目前被特许者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时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时缴纳费用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减少应缴额等方面。对此,特许者的对策是:收取保证金,如特许者拖延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特许者可用保证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被特许者的财务监督;如进行财务监督困难,可采用定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纳的方式。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五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市______镇街(区)_________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六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七
在商务活动中,许多人为了追求效率而忽视合同制作的一些流程和与合同一些背景资料的收集整理。现实中更多的交易双方仅仅只是签署一份内容不是很完整的合同文本,对于与合同有关的一些重要资料不是很重视,而一旦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或诉诸法院,因签署合同时相应的资料不全而导致风险增加。在制作合同阶段时双方基于自己的需要和风险意识应该把哪些内容纳入合同管理,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合同体系。一份完整的合同除了合同文本本身外,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有关交易双方的身份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有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留存复印件时,还应查验原件。现实中,许多人仅仅只是在签约时相互审视对方的身份证明而不留复印件。而一旦发生纠纷,在向有关部门查询、立案等环节,因没有对方的详细身份资料而显得很被动。笔者曾经多次接触过因交易双方没留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而又没有其它途径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在法院迟迟不能立案。
二、签约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在涉及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都注明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这类合同的会签,一般以对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为签约人。
但如果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为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等情况而引发纠纷。一定要对方提供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所授权的期限,权限范围等。在查验授权委托书时,要审查对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
三、有关对方主体资格、资质的证件。
有些工程类、政府管制的服务类,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会授予相应的资质、经营许可证等。对实行资质管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若签署合同时对方不具有相应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签订的合同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归于无效合同。同时,因对方无相应资质,对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多见于工程施工)时,一方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对方提供有关资质或经营许可的原件,并复印留存。
四、有关签约的背景资料。
有些合同在序文部分把签约的背景做了介绍。但对于有些重大的合同,最好是把签约的背景资料也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留存。这些背景资料包括当事人以前签订的意向书、合同所涉及项目的介绍、有关的技术性背景、磋商过程的谈判记录等等。重视这些背景资料的留存,便于在履约发生纠纷时有利于法院认定哪些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约,同时这些背景资料对确定预期利益损失起到关键性的证明作用。
五、合同执行人的授权资料。
实践中,合同的履行经常是一方的部门负责人具体操作,有时履约的经手人甚至是一方的普通办事员。而在履约过程中,有些货物签收、工程验收会签等记录也不是能及时加盖接受方或双方的公章。而在发生纠纷时,一方对未加盖公章的签收单证予以否认,相应的增加履约和诉讼风险。为此,在合同起草阶段,如果履约周期长、合同结算需要汇总双方签收单证等情况,应该指定合同全权或某一履约阶段的执行人,如指定货物接收人、验收负责人、会签代表、结算签收人等。合同执行人的指定可以在合同文本里单列条款说明,也可以附件形式补充。
六、有关标的的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有:
样品的质量说明书。有些凭样品买卖的合同,只是封存了样品,而没有样品质量说明书,履约过程中对样品质量不能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
标的物的“准生证”。如产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许可证等。对于食品、化妆品、药品、化学化工制品、动植物类等产品类似国家进行管制的,一定要对方提供产品的“准生证”。
标的物的质量说明书。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签约实践中,法律工作者或公司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从本行业入手,了解和归纳哪些是对履约、违约损失计算、起诉等有非常重要的内容。并把这些内容归入签约时的组成部分而要求对方提供。商务合同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风险控制,同时涉及到合同所约定项目(如版权交易的具体类型、承揽加工的产品、连锁经营的具体规模等)的实务分析。因此,忌讳合同起草时的生搬硬套,一份合同的起草需要考虑合同的谈判背景、履行中各环节的风险点、各项技术标准、行业交易规则及风险避免、可能性后果的处理、中性条款的陷阱设计等等各种因素,唯有如此,方可有效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八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门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特许双方经常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管理体系是指特许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某某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又如:“本合同所称产品是指特许人代理销售的美国胜牌石油化工全系列产品及特许人代理的各种汽车清洗养护设备。包括……”。
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许可的内容大致包括: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诀窍等等。合同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它登记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签订合同时,被特许者应该审核有关权属证书的原件。许可范围应明确规定使用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权限等。合同期限短则一年,长则十年,最长可达二十年,通常为三至五年。期限的长短与行业特点、投资大小、投资回收期长短等因素有关。通常还应规定在哪些情况可提前终止合同,在哪些情况可延长或者续订合同。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合同到期后,乙方(被特许者)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特许人)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终止。”
特许权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许人有权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它通常是用来限定被特许者使用特许权的空间范围的。同时,它也可以用来限定特许者在特定地区发展加盟商的数量,防止因特许者贪婪而无节制地发展加盟店,避免特许体系内部发生恶性竞争,危害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康运作,从而维护被特许者的利益。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特许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范围内发展其他加盟店。”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八条、规定,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是特许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监督权是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统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监督权通常是通过执行督导程序和制度来实现的。督导程序和制度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职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麦*劳采用“神秘消费者”的手段来检查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服务质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特许经营费是指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的企业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些费用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其他各种服务费用通常有广告费、店面设计费、专项指导服务费、委托代理费等等。这部分费用通常在特许经营合同以外单独约定。有关费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同时又是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保证和源泉。有关各种费用的详细问题我们在以后做专门讨论。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取消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这是特许者的解约权。因为解约权的形式对特许双方的影响很大,因此对相关条款的设计应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特许者应充分估计解除合约对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不良影响,不是万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约权。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规定,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第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依据是特许经营合同。在形式上,通常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营业象征通常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单店营运手册》、《vi手册》等。
第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如被特许者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通常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这里主要是指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被特许者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双方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
三、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特许者应安排好接受培训的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许者接受特许者的指导是维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重要条件,对此被特许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接受特许者的指导不仅是被特许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一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一、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通常规定被特许者必须按《单店营运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营业活动,以保持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统一。
二、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目前被特许者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时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时缴纳费用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减少应缴额等方面。对此,特许者的对策是:收取保证金,如特许者拖延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特许者可用保证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被特许者的财务监督;如进行财务监督困难,可采用定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纳的方式。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九
混凝土材料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基础材料,淡水是拌和混凝土的重要材料,而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后续的养护环节中为了防止混凝土表面因为过快的水分蒸发发生裂缝现象,仍旧需要大量的水资源进行喷淋作业。应用在混凝土中的水,因为蒸发或溢出,还会有很大一部分被浪费掉。因此,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十分重要,在拌制混凝土过程中应当结合相关的试验对水灰比的最佳尺度进行合理把握,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水资源,还应当注重收集净化溢出的水资源,推进资源的节约集约使用。在水资源运输途中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应当注重施工工程所在地当地水资源的`充分利用,需要注意的是要对使用量进行控制并确保水资源的保护,确保当地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2.2优化建筑门窗。
当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比如人们追求建筑内部更充足的光照条件和温度条件,这就使得诸如暖气、空调、照明设备等大量电气走进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能源消耗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污染物。如果能够优化建筑门窗来满足人们对于温度和光照的要求,那么就可减少用电设备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实现降耗环保。在设计门窗位置时,设计人员为确保充分的采光量和良好的空气流通性,应当对建筑物所在的自然环境中自然风和光线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论证和科学的分析,对门窗的位置、方向、尺寸等进行最优化的设计和考虑,在材料选择方面,应当尽量选择和采用透光性较好的材料。除此之外,为了确保冬夏季节室内外热量传递的能效,减少夏季室外高温进入室内,防止冬季室内热量溢出室外,选用中空玻璃,加强门窗的密封度,以减少制暖和制冷设备的使用。在北方地区,因为温度较低,应当选择低辐射玻璃在建筑窗户方面应用,使阳光的热量更多的进入室内,以确保温度的适宜。
2.3推广绿色屋顶。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和观念的转变。绿色屋顶技术因为更加节能环保,颠覆了传统混凝土结构屋顶的外观,又不浪费土地资源,且能够带来比较直观和优美的视觉享受受到人们的青睐。绿色屋顶的使用可以以绿色植物为手段对屋顶处的温度和湿度进行调节,以实现室内冬暖夏凉的居住体验。
2.4推广使用地面节能技术。
建筑师们为了控制建筑底层地面热量流失和建筑消耗能源,在对施工工艺进行不断的改良和探索,最为常见的措施就是将保温层铺设在底层楼地面的下方。但因为保温层比较容易吸收水分,造成保温层的膨胀而发生地面开裂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底层保温效果。当前,应当注重对保温层进行技术革新,确保新材质的保温隔热层能够坚固耐用。
2.5注重应用太阳能资源。
作为储量最为丰富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太阳能是人们生活资源的首选。建筑工程中,可以将太阳能板设置在建筑外墙或者建筑物顶部,借助太阳能资源加热生活用水或者发电,这样就会为生活带来更大的便利和更加高效的体验,同时可以减少资源使用量,实现节能环保的理念。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国家提倡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形势下,结合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在建筑工程中应当高度重视绿色节能技术的应用,在自然可再生资源使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尽量的减少自然资源的使用,降低污染物排放,确保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使用,确保绿色技术更好的应用在建筑工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肖跃彬.绿色节能施工技术在现代房屋建筑施工中的应用[j].中国住宅设施,2017(03):120~121.
[2]李青青.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领域当中创新型绿色节能技术措施得到的应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23):80.
[3]刘丽.绿色节能施工技术在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应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19)。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十
建设单位(盖章)。
验收时间。
慈溪市建设局制填报说明。
1,竣工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2,竣工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签字,建设单位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竣工项目审查。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层数。
勘察单位。
建筑面积。
造价。
设计单位。
报建日期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竣工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审查情况。
审查项目及内容。
审查结论。
完成设计项目情况。
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电扶梯安装工程。
(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
完成合同约定情况。
总包合同约定。
分包合同约定。
专业承包合同约定。
(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
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
进场试验报告。
主要建筑材料。
构配件。
设备。
(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
五,工程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填写有或无)。
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
验收机构:。
领导层。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各专业组。
验收专业组。
成员。
建筑工程。
给排水,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室外工程。
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参加验收.
验收组织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4,各验收专业组核查质保资料,并到现场检查。
5,各验收专业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三,工程质量情况。
分部工程名称。
评定情况。
质量保证资料情况。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地面与楼面工程。
门窗工程。
装饰工程。
屋面工程。
给排水,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情况:。
存在问题:。
竣工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人员签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其他单位。
注:备案时,建设单位还需要提供一份竣工验收签到单,作为竣工的附件.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十一
随着暑期到来,也将迎来大学生毕业求职高峰。很多毕业生在急于求得一份工作的时候忘记维护自己的权益,稀里糊涂签下“不平等条约”,所以找工作时一定要坚持必要的法律底线,懂得自我保护,为自己的签字负责。
几天前,刚毕业的大学生郭铭在开发区某招聘会找工作时,和一家做贸易生意的公司相谈甚欢,于是在招聘会现场和该公司负责人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张某承诺,小郭的职位是经理助理,试用期两个月,每月1500元,试用期过后工资为月薪2700元加提成,最高能拿到上万元。第二天,小郭按时来到公司上班,发现自己只是挂名的.经理助理,主要工作是跑业务,而其他的业务员也是张某按经理助理这个职位招聘来的。他们的基本工资要看业务量,如果业务量不够,每月只能拿到几百元。
回到家,小郭有种被骗的感觉,他赶忙找出签订的劳动合同,仔细一看,小郭傻了眼。合同中对员工职位、薪资标准等都没有明确说明,但合同期限为两年,如果小郭单方面解除合同还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5000元。满以为找到一份理想的高工资工作,没想到竟然签订了一份“不平等条约”。小郭就此事找到了律师。 律师提醒:
天允律师事务所贾长亮律师表示,很多求职者都希望能找到好单位,为此和用人单位签下合同,等发现合同有问题时会产生很多纠纷。在此总结几种合同陷阱,给求职者提个醒。
“生死合约”:签订这种合约的多半是农民工。一些主要从事危险行业的单位如建筑、操作加工等工厂为了逃避责任,常常在几大篇劳动合同中注明,员工工作要格外小心,一旦发生意外,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绝大多数农民工不会仔细看合同,就这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老板签订了“生死合同”。
空白合同:这是很多用人单位常用的方法,他们提供给员工的合同职位、工作期限、薪资等等全部都是空白的,而员工为了保住饭碗,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一旦发生变故,空白合约上就会填写得满满的,员工再拿着合同要赔偿只能“心甘情愿”地吃哑巴亏。
“霸王条款”:在合同中只能看到公司对员工的要求,和员工犯错公司如何处罚的条例,但却没有公司应给予员工的福利待遇等相关说明。也就是说,只有甲方要求乙方,至于甲方应对乙方做些什么,承担什么责任一概忽略不计。
格式合同:这种合同看似非常正规,但签合同时,单位往往给员工非常有限的时间,很多员工只草草地翻看一下就签字画押了。其实,这种合同是扣着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部分内容如劳动者的权利等却写得非常模糊,或者干脆没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小郭签订的合同就类似“空白合同”,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一定要将所有雇佣关系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部写在合同上,不要单方面听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另外,就算签订了合同,或者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了不平等合同,建议劳动者用手机将签合同的经过录下来,或者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工作证明、证件等。总之,劳动者在签合同时要提高警惕,一定要仔细查阅条款,以免出现劳动纠纷。(记者张玮)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十二
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保证在竣工就位时启动验收程序,并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验收管理控制要点。
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竣工图;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各种试验记录;调试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含设备基础)的构造型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
其中消防喷淋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试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十三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装项目,设备进场必须进行验收,参加安装施工和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调试完毕后由技术质量监督局负责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行。
上述检测项目是施工过程监控的重点,安装前,管理人员将各检测项目列表,施工过程的同时逐项检查,合格后消项,通过对各分项安装质量的严格控制,达到此分部工程最后一次验收通过。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十四
(2)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评定,并召开工程竣工验收总结会。对于需要返工或继续完善的,限期由施工单位组织力量完成,以便尽快将建筑物移交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十五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肯定需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障。那么大家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吗?把握不到主要内容,肯定写出来的合同对自己没有益处。下面,小编就来告诉你。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篇十六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直接受到建筑基础质量的影响,只有保证建筑基础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才能保证建筑的使用安全。
桩基工程施工在建筑项目建设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桩基施工方式,从而提升桩基的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可靠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桩基础施工的研究,文章进行了如下分析。
1桩基础的含义。
1.1桩基础概述。
在建筑结构中,桩基础是建筑的基础部分,主要构成部分包括桩群和桩端承台。
桩基施工中会埋设在地下,让土壤和承台形成较高承载力的符合结构,这种结构有着较大的承载力,承担着建筑的重量。
桩基础施工在现代建筑施工中已经有了十分广泛的应用,在土质松软或者高大建筑物中都适用。
桩基础不但能够缩短施工工期,还能够降低施工队环境产生的而影响,节约建设成本。
1.2桩基础的特点。
桩基础的主要作用就是承担上部传来的重量,有着良好的整体性和承载力,可以有效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良好的整体性是桩基础最大的特点,这种特性决定了桩基础在周围荷载作用下以及自身重量下不会发生较大的沉降,能够有效提升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在一些高大建筑中,桩基础施工技术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建筑行业基础工程施工中有很多施工防范,其中桩基础施工技术已经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也是当前一种较为先进的施工技术。
建筑物的整体质量和稳定性都会受到桩基础的影响,因此加强对桩基础设计施工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在未来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有效改进桩基施工工艺技术,提升建筑市场竞争实力,节省投资成本,进而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文章主要就刚、柔性桩复合桩基技术、钻孔压浆桩技术以及预制小方桩复合桩基技术进行介绍。
2.1刚、柔性桩复合桩基技术。
刚性桩(素混凝土桩)、柔性桩(搅拌桩)共同组成了复合桩基,承受建筑物上部传来的荷载。
两种桩基相比,刚性桩的桩身比较长,有着更高的强度,在建筑桩基中主要作用是传输上部结构荷载,在深土层中也比较适用;柔性桩比刚性桩的刚性要弱,桩身短,一般比较适合在浅土层应用。
综合使用刚性桩和柔性桩能够充分提高桩基的承载力,两种方式互相弥补不足,有助于提升桩基的稳定性和质量,能够保证建筑桩基的承载力。
2.2钻孔压浆桩技术。
在钻孔施工中,可以采用械长臂螺旋钻机钻孔施工。
钻孔深度达到标准规定后采用高压喷注的方式进行水泥注浆,接着提升钻头,避免溢出浆液,不得出现踏空问题,然后停止钻孔压浆施工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起钻速度要均匀且缓慢,避免钻孔出现坍塌等质量问题。
钻孔完成后将预先编制好的钢筋笼放入孔底,然后补浆,补浆溢出后方可停止补浆施工。
这种施工技术有着诸多优势,比如噪音低、振动小,有着较高的密实度,周围土地的渗透性也可以通过钻孔压浆施工技术得到提升。
钻孔压浆集输对于提升桩基承载力有着较大的辅助作用,无需投入过多的资金,已经成为了当前较为常用的施工技术。
2.3预制小方桩复合桩基技术。
小方桩复合桩基技术是通过小方桩与承台下的地基共同承担荷载的桩基技术。
一般而言,小方桩桩身截面边长均在200~500mm。
桩间距与桩截面边长相比要多出5~6倍,这样一来可极力展现对桩侧面的摩擦阻力。
该技术一般多用于在多层建筑及小高层建筑工程。
预制小方桩复合桩技术的沉桩方式目前所用到的是静压法和锤击法,该施工方法在施工中使用比较灵活,但在使用过程中应合理选锤,不能选用重锤。
此桩基施工技术一般在二三线城市建筑工程施工中得到普遍运用。
3.1制作安装钢筋笼。
根据设计要求选择钢筋型号,校直处理,清理干净钢筋表面的锈蚀,严格遵守施工图纸要求进行下料施工作业。
钢筋笼制作中要严格遵守桩基图纸的规定,采取地面分段制作的方式制作全孔笼。
钢筋焊接过程中要注意焊接质量,做好焊接后的质量检查。
焊接完成后钢筋笼的安装可以采用焊接吊筋方式分段安装。
为了确保钢筋笼的位置准确,可以利用水泥块保护层等方式,牢牢固定住主筋,同时要注意避免损伤主筋。
在放置钢筋笼过程中,应当采用水准仪标高测量笼顶,可以用方木架在孔口、吊环内插入钢管来进行标高的调整,在标高确定后,需要调整固定钢筋笼。
此阶段要严格保证钢筋笼位置准确无误。
3.2成孔施工。
挖孔工具为镐挖土,铲装土放于胶桶内,胶桶容量为0.1~0.2m3,将手摇绞车作为出土的工具。
当完成土方开挖工作以后,对桩孔直径给予细致检查,保证其达到施工规定的效果。
护壁钢筋混凝土浇注工作应当在桩孔开挖施工中开展(包括模板施工),每天一节,开挖工作杜绝出现间断情况。
孔底和周围土体在经过水浸泡后容易出现坍塌的问题,应当及时将挖出的土运输到制定地点,不能在孔口位置堆积。
在扩底部分施工中要开挖桩身圆柱体,然后按照扩底大小从上往下顺利开展削土施工工作。
孔深可以采用线尺和线坠进行测量。
3.3混凝土浇注。
桩孔开挖工作完成后需要及时开展护壁混凝土施工,并且进行浇筑施工。
在完成开挖后,需要当日进行混凝土浇筑,可以选用商混作为浇筑材料。
安装好钢筋笼后进行桩身混凝土的浇筑。
为了施工方便,可以将钢脚手半圆形钢平台设置于孔口模板顶部。
在混凝土浇筑前英纳格确保桩孔内无水,如果有水可以用早强剂进行处理。
3.4加强监控力度。
有效的监管是保证桩基施工过程中质量的重要方法。
为了提高桩基施工监控效果,需要选取合理的质量监控方法,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监理数字化信息模型。
通过模型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预先做好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预案。
4结束语。
桩基施工容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因此技术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都需要做好桩基混凝土施工的控制,同时为了保证施工结果能够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应当对桩基混凝土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
只有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步的施工,充分保证建筑基础的稳定性,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2]隋群.桩基工程与地基处理技术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6,(27):125.
[3]吕耀宗.路桥施工中桩基加固技术探讨[j].工程技术研究,2016,(8):68+81.
[4]问雍.公路桥梁工程中桩基的施工技术与质控路径研究[j].南方农机,,(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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