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一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 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 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 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 些信息。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 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 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 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 人,实际收问卷48 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据问卷调查 22 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 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 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 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 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 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 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 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 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 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 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 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 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 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 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 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 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 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 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 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 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 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 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 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 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 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 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 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 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 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 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 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 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 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 人员中占 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 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 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 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 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 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 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 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 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 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 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 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 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 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 后、90 后农民工或者叫新 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 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 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 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 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 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 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 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 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 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 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 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 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 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 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 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 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 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 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 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 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 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二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三
走访留守儿童——关于农民工留守儿童心理情况的调查。
在我们周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作为子女的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成为儿童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即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16岁以下(包括16岁)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父母亲其中一方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留守儿童群体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频频引起社会各界侧目,让人们觉得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呵护!
据资料显示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获得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教育,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为此,应学校号召,为了正确认识国情、深入了解社会、提高自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借暑假机会进行社会实践,由于家住农村,外出务工的农民较多,本着学校要求的“就近原则”,他们留守在家的子女自然而然地成为我此次社会实践的对象。经过几天时间的构思、收集整理资料、制定调查问卷等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后,带着一份好奇和几许期待踏上了漫长的家访之路,在有关村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村民们的热情帮助和极力配合下,我走访了我村共28个组(据村委介绍我村除去统征人口目前总共28个组)的社员,对符合条件的目前未外出的留守儿童(因为有几位家长已带着孩子外出,家中空无一人)的心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共收集到50份有效调查问卷(附后),并获得了一系列数据和一些情况。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调查日期,有8位孩子的父亲外出务工、4位孩子的母亲外出务工、39位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其中包括父母离异者)。这些留守在家的孩子大多由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并且大多数都是在婴幼儿期或者还属学龄前儿童时都已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跟随年迈的老人一起生活。另外虽然有部分幸运的孩子是由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亲自照顾,但是由于不能同时拥有父母双重的爱,心中难免不舒坦,再加上外出的家长在外打工所持续的时间不等,短的至少已有半年左右的时间,最长的已有长达16年之久。家访过程中,我还了解到部分家长由于心系赚钱,已持续有好几年不曾回家探望家中的儿女。让原本就渴望他们关爱的孩子们一次次的化希望与盼望为失望,一次次的由兴奋与激动变为深感无助,一次次的觉得他们的父母已然不再爱他们、已然将他们深深遗忘。让那幼小的心灵倍受打击,留下无言的伤痛,并且伤痛在无形中扩散,扩散得肆无忌惮!再看到同龄伙伴可以无忧无虑地同时拥有父母亲双重的关爱,可以时刻承欢父母膝下,那早就伤痕累累的小小心灵难免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扭曲。通常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有的孩子日常行为粗暴蛮横、脏话连篇、易于发怒、脾气多而暴躁、易冲动、怒则打人摔东西;有的孩子故意与家长逆反或者经常沉默寡言、不合群、胆小,敷衍了事、马马虎虎;有的孩子由于渴望更多的关爱,喜欢借故向别人撒娇,以期获得更多的关注;有的孩子由于年龄太小就离开父母或不得不与其中一方分离,误以为是他们不爱自己,于是在家中就一味的对家长撒谎,借故索要更多的物质和金钱、铺张浪费,或者贪玩厌学、学习成绩一度较差以此来报复那离他们而去的父母……孩子们的表现千奇百怪、不胜枚举,无不以自己的方式向社会、向父母控诉着自己孤独无助和对父母双重呵护的渴望!
也许你会认为他们的表现很令人心寒,辜负了父母殷切的希望,但换个角度试想:他们有这些表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是何原因造成了他们的叛逆呢?是缺失了父母的双重的爱,是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不够,是命运对他们不公,导致他们沦为受人“歧视”的农村留守儿童,导致他们从小就远离父母的教育和怜爱。
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业、人格等方面出现的不同程度的问题显示了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要求得不到满足。这不仅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严重的影响到我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直接制约着我国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现代化进程,尤其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公正、和谐社会的实现,亟需社会共同的关注才能全面控制、逐步解决。
面对“祖国花朵”的上述一系列情况,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是否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走访他们的监护人,带给他们适用、孩子易于接受的教育方式;我们可以走访他们就读的学校,给予他们一定的关怀,带给他们一些书本、文具等物品,也带给他们知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带给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未来的憧憬,激励他们不断进取、努力奋斗,同时也把他们的坚强与微笑带回我们的校园;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具有一份社会社会责任感,对那些留守在农村的儿童的成长多一份关心,努力保护好中国的“脉搏”以促进华夏民族的不断发展!
通过此次暑期社会实践走访了这些留守儿童及其“代理家长”,感觉自己的肩上多了一份责任,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决不让自己的子代成为留守儿童,同时也为回报社会对我们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
在此,我衷心地感谢村的相关领导人的支持与指导,感谢全村广大社员的热情帮助与积极配合,祝愿您们生活愉悦、合家欢乐!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四
春节过后,返乡农民工面临新的就业选择,是继续外出打工,还是返乡就业、创业?为了解节后xx市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意向,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抓住春节期农民工大量返乡有利时机,在节日期间深入建安区、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等四个县(市)、区,采取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15个行政村的4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了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基本摸清了xx市返乡农民工节后就业意向。
(一)大部分农民工选择回乡过年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农民工选择返乡过节。其他农民工未返乡过节的原因多种多样,除去部分已经在外出就业城市安家的以外,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多行业在春节反而是生产或销售旺季,加上节日期间劳动报酬更高,很多农民工选择节日期间继续工作;还有部分农民工认为回家过年来回路费、人情往来花费负担较重,不必年年回家过节。
(二)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在受访的400位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75%,女性占25%;从年龄阶段来看:16-30岁阶段的占21%;31-45岁阶段的占41%;45岁以上的占38%。综合来看,45岁以下占比达到62%,由此可见,我市外出务工人员以中青年男性为主。
学历水平普遍较低。受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占9%,初中占68%,高中及以上的占17%,大专及以上仅占6%,外出务工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值得注意的是,在大专以上文化学历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29%,30-45岁之间的占59%。
省外是主要就业地,就业方式以打工为主。从调查结果来看,有77%的外出人员选择省外就业,仅有23%的人员选择在省内市外其他地市就业。有87%的农民在外以打工为生,仅有13%人员在外自主创业。
务工行业以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从事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的人员比例分别占41%和22%;但新兴的服务业也逐渐成为出外打工的选择,有11%的人员从事居民服务业,从事住宿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的人员分别为6%;另有7%的人员从事批发零售业。
(三)大部分农民工节后外出意愿强烈,收入差距是主因
大部分务工人员仍选择继续外出。从节后就业意愿看,有高达85%的人员选择继续外出打工;仅有9%的人员愿意留在市内;有6%的人员还处在犹豫当中,但如果这部分人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继续外出就业的可能性很大。
在外打工收入更高是最主要的因素。在对继续外出的人员调查其原因时:有57%的人员认为外出打工收入较高;有35%的人员选择“就业机会多”。从我们对外出务工收入的调查中,外出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占41%;“3500-5000元”的占40%;“201-3500元”的占17%。月收入3500元以上占比达到81%,如果考虑到部分企业提供免费食宿等相关因素和务工人员的怕露富心理,高收入占比会更高。在进一步的询问中,很多人表示,外出务工特别是远离故土也并非农民所愿,如能在本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且收入可以,他们也不愿远离故土。
就业渠道选择有惯性。除收入原因之外,我们在调查中得知,农民在外出就业选择时,往往习惯由先期外出的亲戚、朋友、老乡等社会关系介绍工作,从心理上也更加相信熟人介绍的工作,认为比较有保障,容易形成一村一地“抱团”就业的趋势。以长葛市南席镇方于村为例:该村有2人常年在新疆承包工程,吸引带动了全村100多人前去就业,工作相对稳定并且老乡之间能够相互照应,所以该村几乎所有返乡的农民工都选择过年后继续到新疆打工。
家庭原因是返乡主因。在对选择留在市内就业的人员调查原因时:选择“家庭原因”的比例最高,占31%;仅有14%和10%的人员选择“自己想返乡创业”和“国家政策鼓励返乡创业”。
(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意愿较低
从返乡创业的意愿看,仅有25%的人员选择愿意返乡创业。在对创业动机的调查中,选择“创业扶持政策好”、“兼顾家庭”、“自主创业收入高”等原因的占比最高,分别占43%、30%和24%。
(五)高学历务工人员创业比例高,收入水平高
在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务工者群体中,有35%的人员在外自主创业,在外创业比例高于全体水平23个百分点。从务工收入看,71%的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27%的人员收入月收入在3500-5000元之间,在外务工高收入仍是吸引xx返乡务工者继续外出务工的重要因素。在问及是否会留在家乡创业时,仅有6%的人员表示愿意自己返乡创业。
(一)风险承受能力较低
创业意味着风险与机遇并存。在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负担较重,往往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生存状态,家庭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普遍存在不敢创业的心理,认为创业风险大,一旦失败,很有可能把大半生积蓄赔光,甚至背上债务。打工相对而言安全性较强,不用承担经营风险,若就业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或者出现拖欠工资情况,可以马上跳槽,“东家不打打西家”,收入损失也相对小一些。
(二)自身缺乏创业能力
返乡创业最大难题是资金不足。在问及何种帮扶措施最受期待时,选择“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助、税收优惠”的.比例分别占到23%、21%和13%;选择“创业培训和指导”占16%;另有11%的选择“行政审批手续简化”。可见资金问题是目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最大制约因素。
创业技能不足。农民工虽然在外出务工时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与经验,但在信息获取能力、市场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选择创业项目、市场定位、发展前景等方面极易出现决策判断偏差,影响到下一步发展。
(三)客观环境存在制约
创业优惠政策力度小,手续多。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政策的扶持力度、发展前景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仍显不足。另外,一些优惠政策在申请时手续繁多,令一些创业者望而止步。
农民工创业者对政策的主动关注度不够。据我们了解,农民工群体对政策关注度普遍不高,总觉得扶持政策很难惠及自己,造成许多农民工对各种扶持政策缺乏基本了解。在调查中,有高达68%的受访者完全不知道当地政府是否有优惠或扶持政策;仅有9%的被访者表示会主动关注扶持政策。这些都导致了很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充分。
用地、环保等要求较为严格。目前,由于环境生态保护和节约使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导向,各职能部门对设施用地审批等方面较为严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殖和休闲农业创业者的经营发展。
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创业指导缺乏有效性。目前xx市已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体系,据调查了解,培训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抓大放小,精准扶持。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关键在于吸引外出就业的“领头羊”回流。这部分人很多在外面已工作多年,打工者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自主创业者不少已经开了店铺,甚至办了企业,这一类人有经验、有技能、有能力、有眼界,单纯的依靠大水漫灌式的普惠政策,很难吸引他们回乡二次就业。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认真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为这部分人返乡就业提供切实有效、量身打造地“政策大礼包”,增强返乡就业的吸引力,切实提高扶持政策的实际产出价值。从而产生带动作用,达到“回来一个、带动一群”的效果。
(二)打铁还需自身硬,吸引外出人员回流,充足的就业岗位是基础,提高收入水平是关键。农民工外出务工本质上是自由劳动力自发流动的结果,是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现实反映。要吸引劳动力回流,就必须在承认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加快区域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业转型速度,从农村解放更多劳动力;二是合理布局工业体系,既要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足够的劳动岗位消化就业人口,实现充分就业;同时又要加大转型升级力度,确保高附加值产业快速发展,以提供足够的利润和税收,为中间收入阶层的发育提供收入支撑,进而刺激促进三产快速发展,最终推高本地工资收入水平,吸引劳动力,特别是高素质劳动力回流。
(三)提高培训指导针对性,扩大培训指导政策惠及面。一是政府免费为需要较高专业技术的创业者搭建技术学习交流平台或提供中介服务,让其可以及时学到全国范围内的先进技术;二是为需要规范管理经验的创业者增加学习研讨机会,并请行业内典范介绍成功经验;三是加强培训前期调研,掌握农民工群体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地培训指导,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五
(一)农民工总量增加,增速继续回落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
农民工总量及增速
(二)本地农民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
从农民工构成看,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表1农民工数量及构成
单位:万人、%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增长
农民工总量
27747
27395
352
1.3
其中:外出农民工
16884
16821
63
0.4
本地农民工
10863
10574
289
2.7
(三)中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农民工9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34.6%;东部地区农民工10760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8.8%;西部地区农民工7378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6.6%。中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西部地区高0.8和0.4个百分点。
(一)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8%,女性占31.2%;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农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提高,而本地农民工女性比例较高所致。
(二)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5.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9%,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表2农民工年龄构成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6.3
4.9
4.7
3.5
3.7
32.7
31.9
30.8
30.2
29.2
22.7
22.5
22.9
22.8
22.3
24.0
25.6
26.4
26.4
26.9
50岁以上
14.3
15.1
15.2
17.1
17.9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6%,提高1.2个百分点。
表3农民工文化程度构成
单位:%
农民工合计
外出农民工
本地农民工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未上过学
1.1
1.1
0.9
0.8
1.6
1.4
小学
14.8
14.0
11.5
10.9
18.1
17.1
初中
60.3
59.7
61.6
60.5
58.9
58.9
高中
16.5
16.9
16.7
17.2
16.2
16.6
大专及以上
7.3
8.3
9.3
10.7
5.2
6.0
(一)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从输入地看,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77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3.2%,占农民工总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648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增长0.4%,占农民工总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20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2%,占农民工总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降1.5%,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5.9%,比上年减少0.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7.3%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1.1%跨省流动,下降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5%跨省流动,下降0.4个百分点。
表420xx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按输出地分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构成(%)
外出
外出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合计
16884
7745
9139
100.0
45.9
54.1
东部地区
4944
858
4086
100.0
17.3
82.7
中部地区
6592
4024
2568
100.0
61.1
38.9
西部地区
5348
2863
2485
100.0
53.5
46.5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8.6%流入直辖市,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2.6%流入省会城市,提高0.2个百分点;35.1%流入地级市,提高0.9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个百分点。
表520xx年外出农民工流向地区分布及构成
合计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小城镇
其他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16884
1460
3811
5919
5621
73
其中:跨省流动
7745
1188
1752
3258
1473
73
省内乡外流动
9139
272
20xx
2660
4148
0
外出农民工构成(%)
100.0
8.6
22.6
35.1
33.3
0.4
其中:跨省流动
100.0
15.3
22.6
42.1
19.0
0.9
省内乡外流动
100.0
3.0
22.5
29.1
45.4
0.0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1.1%,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1.1%,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9%,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0.6%,提高0.4个百分点。
表6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第一产业
0.5
0.4
-0.1
第二产业
56.6
55.1
-1.5
其中:制造业
31.3
31.1
-0.2
建筑业
22.3
21.1
-1.2
第三产业
42.9
44.5
1.6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1.4
11.9
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
6.4
-0.1
住宿和餐饮业
6.0
5.8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2
10.6
0.4
(二)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较快
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分别比上年提高1.9和3.1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9%,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1.5%,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4.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2.9%,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1.1个百分点。
表7分地区的农民工产业分布
单位:%
在东部地区
在中部地区
在西部地区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第一产业
0.4
0.4
0.4
0.3
0.8
0.7
第二产业
61.2
60.2
52.5
50.7
47.1
44.1
第三产业
38.4
39.4
47.1
49.0
52.1
55.2
(三)本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上升,从事建筑业比重下降明显
本地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9.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27.7%,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9.4%,下降1.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2%,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4.4%,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22.8%,下降0.9个百分点。
(四)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上升
受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4%,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6.6%,受雇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72.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94.1%,提高0.2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表8分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及增幅
单位:元、%
20xx年
20xx年
增长率
合计
2864
3072
7.2
制造业
2832
2970
4.9
建筑业
3292
3508
6.6
批发和零售业
2554
2716
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01
3553
7.7
住宿和餐饮业
2566
2723
6.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32
2686
6.1
(二)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
(一)外出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加快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表9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东部地区
954
1028
447
480
46.8
46.7
中部地区
861
911
414
425
48.0
46.7
西部地区
957
1025
449
469
46.9
45.8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表10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城市类型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1020
1106
489
528
47.9
47.8
地级市
968
1043
420
452
43.4
43.4
小城镇
853
892
430
444
50.4
49.8
(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表11外出农民工从业时间和强度
20xx年
20xx年
全年外出从业时间(月)
10.0
10.1
平均每月工作时间(天)
25.3
25.2
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小时)
8.8
8.7
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比重(%)
40.8
39.1
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
85.4
85.0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表12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单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年以下劳动合同
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没有劳动合同
20xx年农民工合计
13.7
3.1
21.2
62.0
其中:外出农民工
14.6
3.7
23.1
58.6
本地农民工
12.5
2.3
18.5
66.7
20xx年农民工合计
12.9
3.4
19.9
63.8
其中:外出农民工
13.6
4.0
22.1
60.3
本地农民工
12.0
2.5
17.1
68.3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
20xx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表13分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合计
0.8
1.0
0.2
制造业
0.6
0.8
0.2
建筑业
1.4
2.0
0.6
批发和零售业
0.3
0.3
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5
0.7
0.2
住宿和餐饮业
0.3
0.3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
0.3
0
(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六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xx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
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xx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xx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七
一、调查背景: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些信息。
二、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三、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人,实际收问卷48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五、结果分析:
据问卷调查22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六、对课题认识与总结: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后、90后农民工或者叫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八
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
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
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
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
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民工务工的心理落差视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心理成本”。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家庭顾虑、居住条件、子女问题、现实困难等四个角度进行调查。首先,从农民工家庭顾虑这一方面来说,占到首要比例的是“家中老人需要照顾”(65%),外出务工后,家中的父母就成了农民工心中的首要牵挂,如何尽孝成为在异地的农民工群体的首要难题。担心“家中土地无人耕种”的比例为38。8%,因为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始终把土地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选择“在城市受到歧视”这一选项的比例为25%,担心自己没有什么技能和身体状况的分别为22。5%和20%。除此之外,担心自己子女教育问题的比例仅次于老人问题,其比例高达55%。在随后的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详细调查中,56。3%的人其子女还是在“在家乡的学校上学”,这就是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所在。而在打工本地上学的比例只占到了17。5%,当地的学校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高昂的借读费、寄宿费也是农民工所无法承担的。此外,孩子失学的比例占到了10%,(分析认为,这部分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子女,因年龄原因,可能还没有上学)。当问及子女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升学难”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首要因素,占到了总数的50%,而选择“学费太贵”这一选项的比例为40%,“公办学校进不去”的比例则为10%。在关于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中,住在单位宿舍的占到了总数的28。8%,为所有选项中的最高比例。选择在外租房的为27。5%,暂住在雇主家的比例为8。8%。这种情况与后面的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的调查结果形成呼应,当问到您进城务工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时,没有住房的占到了53。8%,成为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是“生活没有保障”和“远离家乡思念亲人”,这两项比例分别占到了38。8%和33。8%。而“工作比较危险”和“工作不稳定”的分别为30%和28。8%。可以看出,农民工所面临的大多还是很现实的、与自己安身立命相关的问题,他们远离家乡,既对留守在家中的老人孩子充满牵挂,又面临着住房、收入、医疗、工作不稳定等各种难以抗拒的现实压力,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在我们随后的关于农民工迁居城市的原因调查中,“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水平”成为了首要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5%和57。5%。选择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比例则只有13。8%。由此可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是单纯、朴素。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让他们获取高于农村务农的收入,从而满足家庭的开支并摆脱贫穷的困扰。而较高的教育水平则是为了子女的成长考虑,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下一代也像自己一样苦苦打拼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悲苦使得他们任劳任怨,他们把上下两代人的负担全部扛在肩头,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学习改变命运,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与城里人生活在同样的一片蓝天之下。但是我们却看到,快速发展的城市、飞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并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生活,因为经济地位的低下、户籍制度的不合理限制,他们始终享受不到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待遇,更不要奢谈公民的尊严。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正常发展,都不能靠牺牲一个阶层来换取另一个阶层的福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3亿的农民工群体用自己低廉的劳动力支撑起了整个国民经济大厦,获取一定的收入诚然是他们的原始初衷,但是他们却同时也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血汗甚至是生命。因此,当社会发展到今天,当这个国家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充裕,当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建设目标,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改革,废除不合理的制度限制,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切身利益,给他们以国民的真正待遇,让他们也活的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不仅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个以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一种补偿。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篇九
202x年2月。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灵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灵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调查建议:
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七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灵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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