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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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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汇总12篇)
2023-10-11 03:27:10    小编:琉璃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一

各位职工:

你们好!

我是xxx煤矿投资人(主要投资人),煤矿发展到今天,有你们艰辛的付出和努力,有你们全力的支持和配合,我真诚地谢谢大家。为进一步保障大家的'权益,提高大家的福利待遇,我郑重向大家承诺:

真正熟悉掌握矿井情况,配齐配强矿级管理班子,足额配齐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种特员并持证上岗,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矿井建设、技术改造和安全资金足额投入,改善井下劳动环境,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加强防护措施,提高职工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善待职工,确保安全生产。

xxx

20xx年x月x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二

各位职工:

我是xxx煤矿投资人(主要投资人),煤矿发展到今天,有你们艰辛的付出和努力,有你们全力的.支持和配合,我真诚地谢谢大家。为进一步保障大家的权益,提高大家的福利待遇,我郑重向大家承诺:

真正熟悉掌握矿井情况,配齐配强矿级管理班子,足额配齐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种特员并持证上岗,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矿井建设、技术改造和安全资金足额投入,改善井下劳动环境,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加强防护措施,提高职工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善待职工,确保安全生产。

承诺人:x煤矿(签章)

(签名)

xx年x月x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三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 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 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 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 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 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 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 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四

投资人交流会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投资人,公司领导: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空前来参加投资人交流会议。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我在这儿提前祝大家新春吉祥,合家欢乐!

现在我宣布睿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交流会正式开始。下面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今天出席会议的各位投资人与公司领导:公司总经理杨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陶先生。今天的会议流程共分为5个部分,总经理发言,投资人代表发言,游戏环节,众位投资人与我公司的交流以及投资人代表与总经理总结发言。这次会议重在交流。交流沟通既能使我们了解各位投资人的需求,又能让各位投资人深入了解我们公司,使大家互利互赢。投资重在这个“投”字。投多少,投在哪儿,怎么投,在这过程中投资人又需要我们公司提供何种服务,哪些举措来使你们能更放心,更便捷的投资,这些都是我们要沟通交流的问题。而对于这个新出现的人人贷大家又是怎么认识它的,还有什么缺陷是我们可以去弥补的,这些将是我们讨论的重点。下面我们言归正传进入第一个流程,有请我们睿逸的总经理杨先生发言。

非常感谢杨总经理的发言。(简述杨总发言)

下面有请投资人代表先生发言。

非常感谢先生的发言,使我们受益匪浅。(简述)

接下来是我们的游戏环节。这个游戏是首先让我介绍一下这次的游戏规则:

本次游戏的优胜者将获得

恭喜

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可以随意互动交流,探讨有关投资的话题,也欢迎大家提出问题共同商讨。

经过这40分钟的时间,不知道各位交流得怎么样了。()先请各位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我们先请杨总经理来总结一下。

杨总经理……

听了公司方面的发言,下面有请投资人代表总结发言。

(阐述)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会议已经接近尾声了。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与积极参与,我相信无论是我们公司,还是投资人,都有不小的收获。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睿逸与各位投资人能有更密切的合作,我们也将一如以往,更专业,更高效地为大家的投资理财提供帮助,实现互利共赢。非常感谢各位对睿逸的支持与厚爱!这次的投资人交流会议到此结束,请各位前去就餐。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五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 明

1.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ba)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字迹应清楚。涉及中方投资者签署且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二、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出资评估

1.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十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委托执行人

(1)方负责经营管理,方负责财务出纳,方负责财务会计。

(2)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2.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3.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1.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十五、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伙营业的继续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七、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八、违约责任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体决定除名。

十九、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一、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乙方,丙方。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四、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二十五、补充及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十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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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七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__________(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八

20xx年x月x日,由xx带队xx等位同志负责的青云山素质拓展活动集体外出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集体认同感和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增强班级凝聚力,开创班级同学健身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全体活动参与者对本次活动期间大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现作如下承诺:

2、在活动期间保证听从带队老师及活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4、有序上下车,乘车途中,决不随意走动,不将头、手伸到车窗以外;

5、决不擅自离队单独行动,遇到问题保证及时与带队老师、导游或小组长联系;

6、在海边等相关水域游戏时,保证注意安全,决不擅自下水游玩;

7、登山时,保证按既定游览路线,决不擅自攀爬;

9、行程中时刻注意文明礼貌,保持环境卫生,决不损坏公共设施;

10、活动期间注意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

本承诺书的第1、2、3、4、5、6、7、8、9、10项我们均已反复通读并铭记。我们一定共同遵守以上所列10项条款,决不违背。

承诺人:

日期: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九

各位职工:

我是xxx煤矿投资人(主要投资人),煤矿发展到今天,有你们艰辛的付出和努力,有你们全力的支持和配合,我真诚地谢谢大家。为进一步保障大家的权益,提高大家的福利待遇,我郑重向大家承诺:

真正熟悉掌握矿井情况,配齐配强矿级管理班子,足额配齐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种特员并持证上岗,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矿井建设、技术改造和安全资金足额投入,改善井下劳动环境,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加强防护措施,提高职工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善待职工,确保安全生产。

承诺人:xxx煤矿(签章)

x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十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2、3、4、5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并购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并包括以下文字:“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本公司的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和资产关联,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内部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相关支付结算安排均遵守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存在隐瞒监管部门私自交割的违法行为。如存在虚假陈述,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如实表述该企业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资产或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关系等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2、3、4、5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法规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96]汇资函字第187号)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十一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使用篇十二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xxx(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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