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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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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模板10篇)
2023-09-27 01:38:08    小编:雅蕊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一

1、您骑公共自行车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请具体写出)

(1)新地中心

(2)大约10公里

(3)中山陵

(4)胜太西路

(5)马群

(6)雨花台

(7)雨花托乐嘉

(8)雨花台百家湖

(9)江宁

(10)江北新区

(11)江边

(12)汉中门

2、您在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公共自行车:

(1)自己一个人外出(59.35%)

(2)和家人一起外出(26.77%)

(3)和朋友一起外出(13.23%)

(4)和同学一起外出(0.65%)

3、如果您从未使用过公共自行车,原因是:

(1)使用手续繁琐(11.54%)

(2)借还车不方便(11.54%)

(3)公交或地铁可以直接到达(19.23%)

(4)没有专用骑车道不安全(34.62%)

(5)不会骑车(23.08%)

4、在您看来,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布点的情况如何?

(1)布点合理,方便借车或还车(63.55%)

(2)布点不匀均,借车或还车有时不是很方便(16.45%)

(3)布点太少,经常遇到借车或还车不方便的情况(2.26%)

(4)不知道(17.74%)

5、在您看来,公共自行车的车况情况如何?

(1)车况很好(73.55%)

(2)车况一般(25.48%)

(3)车况较差(0.97%)

6、在您看来,公共自行车的清洁卫生情况如何?

(1)大部分车子都是干净干净的(62.58%)

(2)有的车比较干净,有的车不是很干净(25.81%)

(3)好一些车都有点脏(10.65%)

(4)大部分车子都很脏(0.97%)

7、您会向您的朋友推荐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吗?

(1)会(72.58%)

(2)不会(8.39%)

(3)不知道(19.03%)

8、您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满意吗?

(1)很满意(59.68%)

(2)比较满意(14.52%)

(3)一般(16.77%)

(4)不太满意(8.71%)

(5)不满意(0.32%)

9、您认为,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布点方面,还需要增加哪些点:(请具体写出)

(1)鼓楼区。

(2)瑞金路。

(3)燕江路、永济大道一线,特别是燕江路金陵新九村新八村,上元门地铁站等。

(4)光华门、石门坎、苜蓿园大街附近。

(5)湖南路沿线、光华路沿线。

(6)小行医院门口。

(7)一号线胜太路地铁站。

(8)各大地铁站。

(9)清凉门大街。

(10)三山街。

(11)山西路附近。

(12)江宁万达。

(13)主城区还要增加。

(14)石门坎。

10、对于南京公共自行车的发展,您的建议是:(请具体写出)

(1)用好一点的自行车,现在的车子骑的比较慢

(2)简化借车手续,增加借车办理网点,增加借还车分布点。

(3)是否可考虑自行车增加后座,便于带小孩等

(4)刹车能更从容,轮子稍微大一点,铃铛声音大一点

(5)加快网点布局,多设几个点,合理调配车辆。车位要大于车辆,不然还车很不方便。

(7)地铁等大站多布置,加强调配。

(9)政府专门为自行车划出的通道有些地方占用了。

(10)自行车的质量有待提高,投放时间不长,已经出现坐垫、轮胎、刹车损坏等现象,当然也存在着不文明行为导致公共自行车损坏。

(11)建议为公共自行车搭个棚,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延长自行车的寿命防止自行车热晒雨淋。

(12)各站点能否整合,早日实现“一卡通”,全市畅借。

(13)支持绿色出行,定期给车辆消毒。

(14)多引导文明交通,保护公共财产。

(15)用公共自行车出行的,在交通换乘方面乘车有优惠。

(16)组织骑行大赛。

本次调查参与人数310人。其中男性188人(60.65%);女性122人(39.35%)。他们中常住南京163人(52.58%),在南京打工147人(47.42%)。年龄在18—22岁142人(45.81%),23—35岁150人(48.39%),36—59岁15人(4.84%),60岁及以上3人(0.97%)。

在310位参与调查的`人中间,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114人(36.77%),有时使用103人(33.23%),偶尔使用67人(21.61%),从未使用过26人(8.39%)。经常及有时使用公共自行车的人数高达70%。

人们之所以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有一半人是为了上下班(50.32%),另有五分之一的人是为了外出办事(21.61%);其余的人则是出于骑行快乐、锻炼身体和外出游玩等愉悦心身、强壮体魄的目的,这个比例几近30%,反映了骑车者生活的多样性。与之相应的,有近一半的公共自行车的使用者与家人、朋友、同学同行,反映了公共自行车在使用方面的一个特点,即“共动性”,也就是若干辆车在同一时间被同一群人使用,他们的行车路线相同、目的地相同。

对于那些从未使用过公共自行车的人来说,之所以不使用公共自行车,第一位原因是因为没有专用骑车道不安全(34.62%);第二位原因是不会骑车(23.08%);第三位是因为公交或地铁提供了足够的便捷(19.23%),第四位是因使用手续繁琐或者借还车不方便而弃之不用(11.54%)。因此,自行车专用通道的建设对于公共自行车的使用非常重要。

就公共自行车自身状况而言,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一是布点:63.55%的人认为现有的布点合理,借车或还车方便;2。26%的人认为布点太少,经常遇到借车或还车不方便的情况;16.45%的人认为布点不匀均,借车或还车有时不是很方便,另有17.74%的人表示自己对此问题不了解。二是车况:73.55%的认为车况很好,25.48%的人认为车况一般,占调查总数的;认为车况较差的只有0.97%。绝大多数人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车况给予的积极评价。三是清洁卫生:62.58%的人认为大部分公共自行车干净,25.81%的人认为比较干净,10.65%的人认为许多车都有点脏,0.97%的人认为很多车子都很脏。同样,大多数人对公共自行车清洁卫生给予了肯定。

正因为如此,72.58%的人表示会向亲朋好友推荐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只有不到百分之十(8.39%)的人表示“不会向他人推荐”,另有19.03%的人表示“不知道”。推荐的比例之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调查者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满意度。

同样,在调查中,当问及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是否满意”时,59.68%的人表示“很满意”,14.52%的人表示“比较满意”,16.77%的人认为“一般”,表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两样不到百分之十(9.03%)。

除此之外,参与调查者还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发展给出了建议,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

1、硬件方面:提高公共自行车的质量,提高自行车性能。如加大自行车后座,加大车轮的尺度,增强车铃响度等。

2、管理方面:强化对公共自行车的管理。如定期给车辆消毒,加快网点布局,合理调配车辆。再如,公共自行车搭个棚,延长自行车的寿命防止自行车热晒雨淋。

3、服务方面:提高服务质量,使之更加便民。如简化借车手续,增加借车办理网点,增加借还车分布点,早日实现“一卡通”。

4、宣传方面:加大文明使用自行车的宣传,如借车需要填写明文交通出行规范的资料,以及通过组织骑行大赛提高市民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车的自觉性。

创业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媒体关注和资本青睐。经过近一年的搏杀,今年,网约共享单车迎来了高速发展期。但是,高速发展也带来了问题的日益凸显。20xx年3月15日是第三十五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3月份,江苏省消协消费者协会联合荔枝新闻、西祠胡同网、姑苏网、无锡二泉网、扬州网等江苏网站联盟,针对网约共享单车消费现状在全省多个城市开展了一次全面调研,切实了解消费者需求,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线上问卷调查、随手拍;线下走访、实地拍摄。

江苏省内主要的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等。样本覆盖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此次调查,主要对我省南京、无锡、苏州、扬州等地共享单车消费现状进行调查。

(一)共享单车消费基本概况

1、男女比例各占一半,上班族为主

共3806名使用过共享单车的消费者参与调查,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比例基本持平;年龄段主要集中在26—45岁,占70.39%;上班族占75.89%。其中,78.65%的消费者没有看过使用共享单车的电子协议。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主要用途为换乘公交或地铁、通勤需要、锻炼身体。37.12%的消费者每周会使用1—3次共享单车,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费者每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1小时以内,其中半小时以内的占64.12%。

2、方便度和舒适度是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品牌的主要依据

在品牌选择上,江苏的消费者更加倾向于摩拜、ofo和小蓝单车,附近有可供骑行的单车、骑行舒适度高是出现这种倾向最主要的因素,但是,实际调研发现,部分单车无法调节座椅高度,造成消费者骑行舒适度的降低。

(二)共享单车调查发现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江苏网约共享单车存在着以下问题:押金过高、预充值退款困难、资金管理不规范、单车投放点和投放数量设置不合理、单车乱停放和损坏情况严重、驾驶人保险不完善、加贴假冒二维码等问题。

1、押金设置不合理、退回时间长,充值车费提现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还,且资金监管缺失。

在押金和车费预充值方面,61.99%的消费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额,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是,实际中摩拜单车的押金为299,超过了半数以上消费者的接受度。对于押金的退还时长,51.33%能接受秒退,24.16%能接受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线下调查中,除了町町单车在第三个工作日退款成功外,其他4个品牌单车均为秒退,此外,5个品牌单车运营商均不主动退还押金,需要用户在app内做押金退款操作后进入押金退还流程。

调查中,40.85%的消费者不能接受车费预充值,25.4%能接受最少预充值金额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内,但是,线下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无需预充值车费,其他品牌预充值车费的退款无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并且哈罗单车在app充值界面明确注明充值车费不可退还。现将各品牌单车收费、押金、预充值情况予下表中列出。

此外,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来说,掌握着总额较高的用户押金,因其巨大的用户基数和涉及城市众多,一旦平台将该笔资金挪作他用,出现资金问题,将面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极易造成群体性维权事件发生。

调查中,11.43%的消费者也建议加强资金监管。但是,消费者对于押金的去向和用途并不了解,目前只有摩拜单车称与招商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机制,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单车运营商并未明确说明。

建议政府部门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真正做到消费无忧。

2、各单车停放点的设置及投放数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资源浪费或供不应求。

调查中,19.54%的消费者在选择单车品牌时主要的依据是附近有停靠点,也就是说有可供骑行的单车,19.63%的消费者认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此外,对网约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的建议方面,19.31%的消费者认为,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使用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增加自行车投放数量。在实地走访中也发现部分停放点单车投放数量过多,造成资源浪费,但是有的停放点单车数量明显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对消费者出行的便捷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各单车运营商根据已投放单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优化投放点的设置和单车投放数量。

3、车辆乱停乱放和损坏情况比较严重,各类不文明行为频发。

调查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有扔倒在路边、停放到楼道内、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车车桩位置等。此外,诸如硬件损坏、二维码损毁、车胎损坏、刹车失灵、链条坏了等现象也较为常见。18.34%的消费者遇到过车辆硬件损坏的问题,11.99%遇到过车辆被上私锁,10.38%遇到过二维码被涂鸦的问题。

对于单车乱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费者认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点在哪儿。希望单车运营商和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科学规划单车停车地点,并增加明显标识,方便消费者寻找停放点,同时加强宣传引导。

共享单车,体现的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享思维,如果破坏自行车的人多了,大家就会陷入无车可用的境地。希望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后停放至指定区域,最好是政府部门划线的区域,或是不影响到行车、行人的地方。不要把车子停进小区、楼道里,更不要随意丢弃。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爱护,上下台阶轻拿轻放,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同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以维护共享单车的诚信使用环境。

4、管理不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欠缺,消费者风险系数高。

(1)部分单车运营商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建议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但是,共享单车保险机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摩拜已与众安保险达成合作,但尚未落实到每一位驾驶人,其他品牌单车部分在推进中,部分表示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消费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也十分欠缺,大多依赖客服连线,并没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

(2)共享单车存在加贴假冒二维码现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12.08%的消费者在共享单车上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页面不对便停止操作没有造成损失,还有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但是,被骗后只有31.1%的消费者选择报警或联系单车品牌运营商,22.49%因为被骗金额不大懒得处理,还有46.41%的消费者因为不知道应该找谁处理而没有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线下实际调研中也偶有发现加贴的假冒二维码。对于被骗后的责任承担方,43.69%的消费者认为运营商应该为用户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赔付,27.71%认为应该根据导致发生被骗的原因或者由公安部门进行责任划分,24.16%认为应该由共享单车运营商承担。

为确保资金安全,消费者在扫码过程中应注意:要通过安全渠道下载共享单车app;仔细识别车身二维码的真伪,如摩拜单车的二维码是用钉子钉在车上的,ofo则是喷漆喷上去的,目前江苏市场已投放的共享单车车身二维码均不是贴上去的,发现加贴在车身的二维码需特别留意;使用app扫码后,手机上会出现“正在开锁”的界面,如果扫码后出现开锁障碍甚至引导至其他链接,千万不要点击,以免遭遇财产损失。

(3)各品牌单车计费单位不一致,大部分单车计费单位为半小时,但是也有部分计费单位为1小时。

调查中,64.12%的消费者单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30分钟以内,1小时的计费单位与消费者实际需求不符。

(4)共享单车无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规。目前,江苏主要的品牌共享单车均没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请。此次线下调研发现,不同的品牌单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后期维护方面也缺乏监管,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公共自行车管理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和管控。

以上为此次共享单车消费调查的结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如下:

“预充值余额”该不该退

调查中,52.22%的消费者认为预充值车费应该秒退。

那“预充值余额”到底该不该退呢?专家给出了专业建议:

共享平台应该支持退款、充值和提现,出行类软件的充值服务形态,符合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定义,已经具备了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属性。在这个充值服务中,其预充值费用的财产所有权应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对不属于其的预充值费用进行扣除或限定。“预充值金额”是否应该退还要看单车企业有没有对用户进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预充值不退回。假如单车企业做到这一点,这样就类似于让客户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达成协议,则预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业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条款,只是将它设置在用户协议中,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充值,那么就违背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平等以及相互自愿原则,则预充值应该退回。

各品牌共享单车押金设置是否合理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共享单车的押金金额,对于各单车运营商押金金额的设置是否合理,专家认为,目前各品牌单车的押金在数额方面设置是合理的,押金设置高的单车造价成本保养费也较高,同时单车的性能舒适度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另外,用户押金与运营商的车辆购置款的间隔形成庞大现金流,成为运营商公司的关键运营基础,车辆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后期收取每位用户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资金压力。此外,在目前国内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押金设置还不够现实,还需通过押金设置保证单车的基本状态和运营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可以建议一种设想,通过技术手段简化这个步骤,比如通过支付宝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缴纳,即芝麻信用达到一定积分者可不用缴纳押金而使用单车。

1.警惕押金兑付危机。单车企业的押金模式是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而非传统的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这已经突破了传统押金的担保属性,而具有了不当募集或占有资金的嫌疑。

2.单车押金监管。目前国内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仍是盲区。按用户数来计算,共享单车押金汇成数以亿计的资金池,应该引起监管层关注。共享单车拥有大量用户、涉及多个城市,一旦发生平台将面临大量资金挪作他用、投资失败或无法及时抽回资金等情况,会导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

共享单车运营商是否一定要为驾驶人购买保险

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认为应该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对此,专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险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导致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义务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负责赔偿。运营商是否购买保险只要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来作出的,并不存在必须一说。

尽管如此,专家建议运营商为使用者购买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并不单独处理。处理流程跟正常车辆的程序一样,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费用。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如果出现租车人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赔商业险的情形,而租车人一时间拿不出钱,那么从保障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损害赔偿首先要由共享平台赔付,共享平台再向租车人追偿。

因扫描共享单车车身假冒二维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认为扫描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后,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专家认为:

1、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商家理所应当地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消费者基于对二维码可靠性的合理认识而遭受损失,本身并不没有过错。相反,商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当确认其对损害结果存有过错。商家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行为,行为与消费者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认定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服务提供者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贴二维码的人追偿。

2、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能够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同时应承担因自身对二维码的管理不善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失的责任。运营商应当注明并向消费者告知自身标注二维码的方式,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对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的建议

1、在中国目前的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共享单车押金不现实,但退款押金时间长度设置过长不合理。而从控制风险角度讲,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监管合情合理,押金数额巨大,如果出现卷款潜逃事情会非常麻烦。但共享单车毕竟是新鲜事物,对其看法不能基于一种打压心理,要完善相应监管制度。

2、在缺乏统一监管的情况下,仅靠平台自律恐怕难以消除用户对押金问题的担忧,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对于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这需要政府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来加强对此问题的监管。

3、目前共享单车押金监管还属于空白,甚至没有第三方监管,平台公司用于投资或理财等风险收益,或是公司临时资金周转。但出现资金断链、卷钱跑路等情况,必然导致押金退还兑付危机,从而侵犯到消费者利益。监管部门须对“押金”的规模、退还规则、用途等予以规范。从企业诚信履约的角度来看,共享单车不应人为拖延退还押金时间。

4、共享单车押金正逐渐转变成一种商业盈利模式,当这种商业模式成为一个行业的普遍现象时,本质上就是一种类金融行为,容易酝酿系统性金融和广泛的公共利益风险,必须采取一些类金融监管措施。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必须提供真实、明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义务,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充分实现。所以,共享单车应通过相应的平台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动透明化、阳光化。

6、共享单车也可以将一部分的押金资金交由合作的维修公司、售后公司作抵押,从而以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7、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该行业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我们要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加强对该行业制度的完善与规范。借助国家强有力的手将共有单车归入市场监管范畴,使该行业在市场监管下平衡发展。

综上,在这次消费调查中,消协发现共享单车仍存在诸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希望各品牌运营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整改,给消费者一个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消费者也要爱护共享单车,文明出行;注意识别车身二维码真伪,安全出行;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无忧出行。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二

共享单车上路后,随之而来的无序停放、违规占道问题正引起人们重视。在杭州,因违停占用人行道、盲道,骑呗单车曾被下城区城管部门没收7辆并责令整改;西湖区城管局曾找2天内接到10多起关于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的投诉。类似现象,在其他城市亦屡见报端。

“有人说共享单车是一面极好的国民素质照妖镜,但我认为这句话是伪命题。”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告诉记者,如果共享单车真的能成照妖镜,那对照的应该是共享单车经营者的问题——在制定规则时就以无序为前提。

据吴伟强团队的调查,不少共享单车在杭州投放之初曾大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自行车停车区及人行道。“如此大规模、集中式乱停放根本不可能是市民所为,而是共享单车公司有计划的主动性行为。”吴伟强认为,不少共享单车甚至占用公共自行车停车位,造成市民还车困扰的同时,也增加公共自行车的人力调度成本。

在吴伟强看来,自由便捷应当建立在有序的基础上。任何经营者要从事与市民密切相关的盈利活动时,都应考虑国民素质的现状,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负面效应,做好防范性设计。规避风险,是企业基本的经营之道,“小红车就没有出现共享单车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说明人的素质需要制度去约束,矛头不该全部引到消费者身上。”

“共享单车貌似抓住一个公共自行车出行不够便捷的痛点,但并未真正药到病除。”吴伟强表示,无桩但不能无序,随时随地换骑也需要能够“按图索骥”。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则认为,“新物种”的出现刚开始对社会造成一些困扰是正常现象,对于新生且发展中的事物,应当以动态、包容、演化的眼光看待。共享单车公司作为初创企业,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利去约束公民行为,但可以通过宣传、技术和经济手段,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对近期出现的偷车、扔车,肆意破坏等事件,需要政府部门参照管理公共自行车的模式加以管控。

被“倒逼”的自我完善与差异化互补

事实上,在强大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倒逼压力下,各家共享单车公司正在采取措施自我约束、完善服务。

hellobike杭州区负责人袁春江告诉记者,为制止用户负面行为,hellobike将gps和通讯模块集成在自行车的智能锁上,实现对单车轨迹的准实时记录。加上用户实名制,可以追踪单车位置,对违章停车进行快速干预和精确处理。其次,公司已建立信用分制度和违停举报制度,对低于相应信用分值的用户增收租用费,对举报违停并拍照上传手机app的用户,经平台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

而在厦门,hellobike已与当地政府达成合作,采取有栏无桩的还车模式,即划定电子停放区域,用户需将车辆停放其中才能上锁还车。hellobike也计划在杭州推行这一做法。

针对违规停放,ofo杭州区域经理崔超透露,正在尝试与部分社区合作,给予社区人员免费骑车优惠,相应的需要其帮助规整该社区内未停在正确区域的车辆。同时,ofo在手机app上设弹窗功能,告知用户自行车应正确停放的区域,引导市民合规使用。

共享单车的自我完善,一定程度上也在倒逼杭州公共自行车提质升级。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认为,这将是良性的互动趋势,竞争者的出现考验着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的应对能力。

“的确,共享单车带给我们最大的考验是提升自我。”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陶雪军告诉记者,市民正以共享单车为参照样本,对“小红车”的车型、材料、外观、系统、借还方式等提出更高要求。

3月中旬起,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一改以往“常规服务为主,24小时服务为辅”的运营模式,开放主城区2838处服务点,提供24小时服务;同时,用“杭州公共自行车”app扫码租车的保证金也由500元降至200元,扫码租车的服务点由西湖景区周边先期扩展至滨江区,数量从100个上升到438个,今后将逐步增加。

“这些都是为了让小红车更贴近市民、游客需求。”陶雪军表示,公共自行车运营也将学习共享单车公司的互联网思维,将积累了9年的大数据分析提上议程。

此外,记者了解到,由杭州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控股的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期推出公共自行车版的共享单车,同样采用无桩化扫码租车,但还车时要求用户将车辆停在事先规划的电子围栏内。今后,小红车若遇桩位已满,也可停到电子围栏中。

“这将对共享单车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挑战。”吴伟强表示,要想让市民真正与共享单车站在一起,企业必须增强社会责任感,在让城市环境更优、公益效能更强的过程中成长自我,持续运营才是共享单车公司追求的发展路径。

他建议,基于杭州公共自行车体系发育比较成熟,未来共享单车应在有序规范的基础上,着眼于公共自行车布点相对稀疏的社区、学校、地铁口、景区游步道等,适量投放,形成互补。

“共享单车想彻底取代公共自行车是不现实的。”陶雪军表示,在杭州,共享单车极可能发展为一种符合个性化需求的出行工具,但绝不会是公共交通的主体。他认为,待共享单车行业经过洗牌,沉淀、确定了运营和盈利模式后,公、私公共产品间的合作趋势是肯定的。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三

共享单车虽然现在在全国广泛使用,给人们带来了出行上的便捷,但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单车被损坏的现象。

经过我观察的一条街上的情况来看,我发现在43辆单车中有21辆车被损坏,而且都是ofo的单车,严重影响使用。

一条街上的单车将近有一半的单车被损坏,具体损坏原因:

(1)单车的二维码和号码被划掉

(2)车座被拔掉

(3)车轮被扎破

(4)车带被抽了出来

(5)没有车把

(6)单车被人反锁

经过我的调查,单车被损坏的`现象仍在继续增加。

单车是我们生活出行的一部分,我们要好好爱护它们,制止恶势力对单车的损坏。

为了我们出行的便捷,我们应该做好保护措施,不再让单车被悄无声息的损坏。如果发现损坏,请立即向单车系统报修。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四

一、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的增多,道路拥挤情况越来越严重。共享单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为人们的绿色出行提供了方便。对于共享单车的火速发展,就身边最贴近的人群进行调查,调查大学生对于共享单车的使用和了解情况。设计了主题为《关于大学生共享单车使用情况的调查问卷》主要采用线上填写问卷的方法,得出最终的调查结果。

二、调查题目:

《大学生共享单车使用情况调查》

三、调查时间:

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9日

四、调查目的:

随着共享单车的火速发展,共享单车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此次问卷目的在于了解大学生对共享单车的了解及使用情况,了解共享单车在我们与我们生活的息息相关程度,预测共享单车的发展前景,更好的使用共享单车。

五、调查对象:

不同城市的大学生群体

六、问卷发放及回收:

问卷发放40份并全部回收

七、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调查结果显示,此次调查的大学生集中分布在二线城市,占百分之五十左右,四五县及乡镇地区分布人数少。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小城市共享单车普及化程度低,因此主要以二线城市的'大学生为调查研究对象。

2、在调查结果中表明,绝大多数大学生使用过共享单车,这说明共享单车的普及性相对较高,共享单车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大部分人对共享单车只是初步了解,这表明共享单车还有更多发展潜力,在深入了解后,共性单车的使用量将与日俱增。其次是比较了解的人数较多,这说明共享单车对学生群体吸引力相对较大。吸引更多人关注和了解。

4、据调查显示,大学生每月使用共享单车的次数为1——2次的人数较多,使用五次以上的人数占较少一部分,此结果一方面发映出学校门口或校园内停放的共享单车数量较少,无法提供足量的单车供大学生使用,另一方面表明,学生出行次数少。

5、为了新鲜感而使用共享单车的人数占比较大,作为家用单车替代品而使用的次之。说明共享单车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很多人为了新鲜感尝试。其中一部分大学生已经对共享单车有所了解的人群基于共享单车的停放便利性和实用性往往会选择将其作为家用单车的替代品进行使用。

6、针对共享单车的品牌调查,绝大多数人使用的是ofo或者摩拜。选择这两个品牌的主要原因是在停靠点附近、价格低这两个因素。结果足以证明单车的使用量与其方便性与经济性密切相关。大学生基本无收入来源,因此价格是他们主要考虑的原因之一。另外单车的知名度对单车的使用情况也有一定影响,这就涉及到广告的投放程度,广告投放程度越高被人熟知的程度越高,使用量自然也就增长。

7、调查图表显示,百分之七十五的大学生能接受的押金范围在100以下,根据有关市场调查,大部分单车押金在100元以上。如果共享单车的押金低于一百使用量也会有所增长。

八、发现问题及解决方法:

1、共享单车的停靠点数量不足

解决方法:进行市场调查,加大单车投放数量,在人群多的地方多设置停靠点。

2、很多品牌的单车使用数量较少

解决办法: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押金降低,增强市场竞争力。多设停靠点,定期检修,保证车子安全。

九、调查总结:

调查收获:

通过本次调查,了解到了大学生对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多少以及单车的市场发展现状与前景。了解到共享单车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调查不足:

发放数量较少,涉及的学生数量少,调查结果不具有广泛性,涉及的问题少,无法对单车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只是进行粗略的统计。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五

短短几个月,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城市的街道上。可以说,共享单车的出现为“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使打通城市公交系统“最后一公里”有了解决良策,并以其低价、便捷、简单的使用优势,迅速赢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给城市交通出行带来了一股“清流”。然而,共享单车给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识缺乏而导致的管理、停放、服务、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出现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给城市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不少难题。

为促进共享单车行业良性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合法权益,经充分准备及周密策划,湖北省消委会于2017年1-3月期间,联合武汉市消委会,以武汉市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带,对常见的摩拜单车、小鸣单车、ofo单车及小蓝单车等品牌进行深入调查。为突出调查的点面结合,活动采用线上问卷调查和线下志愿者体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活动回收有效线上调查样本数量2238份,有效线下体察样本数量104份。

线上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普遍认为共享单车利大于弊,73.9%受访者支持发展共享单车,93.8%受访者认为政府要支持共享单车的发展,近七成受访者对使用共享单车表示满意。在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及管理评价方面,近六成半(64.6%)受访者对共享单车经营者的管理不满意,其中“车辆损坏”是受访者反映最经常遇到的问题,“乱停乱放”是受访者反映最常遇到的不良使用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受访者普遍认为,共享单车消费者与经营者都须承担多种责任与义务,政府应加强规范引导和管理,以及完善和改进共享单车配套设施。

志愿者体察结果显示:在骑行、服务环节,大多数志愿者对用车说明、注册、押金、收费、操控、费用结算、押金退还步骤及速度等方面给予正面评价,综合评价得分7.3分(满分10分)。但有22.1%志愿者表示寻车有困难,有个别志愿者称“花了超过30分钟才找到单车”;只有52.9%的志愿者能马上找到没有任何问题的共享单车,其中“二维码或编号被涂抹或脱落”、“座椅损坏或丢失”、“车辆太脏”及“轮胎损坏或丢失等,是共享单车存在的较常见问题;约七成志愿者对共享单车客服服务不满意。

志愿者体察还发现,适宜骑行的自行车专用道少,只有24.0%的志愿者表示在体察时有自行车专用道且路面完全能骑行;但即便有自行车专用道,也存在车道“断头”、过窄、被霸占及损坏等各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自行车专用道,仍有8.7%的志愿者选择在机动车道上骑行。此外,单车专用停放区不足问题突出,有36.5%的志愿者则反映没有停车专区,有43.3%的志愿者受停放场地所限,直接把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同时,与问卷调查结果一致,志愿者通过观察,大多认为“乱停乱放”在其他消费者不良行为中占比最高,达到64%。

综合此次调查结果,湖北消委会认为,虽然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也因绿色环保、高效便捷、低价健康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规规制不足、经营者应尽责任履行不到位、消费者自律不够、市政配套缺失、社会各界共享意识不强等“五大症结问题”,形成行业发展的阻力。特别在经营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信息安全权等情况和隐患,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推动其长远健康发展,构筑和谐湖北消费环境,省消委会在综合法律专家、经济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深入研究,提出以下观点及建议:

一是社会要营造有利于共享单车发展的环境。共享单车服务是互联网充分应用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创新经营模式,顺应了金融资本、供应链各方和消费者的共同需求,但共享经济是法制经济、信息经济、信用经济、合作经济。共享单车的发展需要从法律完善、政府支持、行政监管、社会氛围等多方面提供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夯实发展基础。此外,市场各参与方要自觉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底线。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共享经济发展要求。

二是经营者要充分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任何市场创新,都必须以实现和增加消费者福祉为根本落脚点。消费者的权利实现,要靠经营者履行责任和义务来保障。共享单车各相关市场主体必须遵守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承担市场规范发展、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共享单车企业当务之急,要对照法律规定,整改涉嫌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的各种规定和行为,确保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到位;要根据调查中消费者反映的意见,不断优化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消费体验;同时要主动承担规范引导消费行为的责任,要制定明确可行的消费者行为规则,加强对消费者规范用车的引导,营造文明的消费氛围。

三是消费者要增强规则和自律意识。在共享经济活动中,被共享产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真正分离,实现了消费者在没有取得对产品和服务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得到对产品和服务的分时使用权,扩充了消费者的消费权。但共享经济“分享”的性质,同时又对消费者的意识和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如要求消费者必须有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理念和自律行为。为此,广大消费者要适应共享经济发展不断转变消费理念,要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约定、社会公道。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时,要做到:学法守法,严守法律边界;谨慎扫码,保护信息安全;合法用车,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合理停车,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用车,维护良好形象;诚信用车,珍惜个人信誉。

湖北消委会共享单车消费服务调查相关法律问题律师点评

为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调查发现情况,就共享单车消费服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湖北金轮律师事务所林昭润律师进行了解读和点评。

一、调查中发现不少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现象,包括停在机动车道、封闭小区/住宅、车库、绿化带、有禁停标志的地方、明显阻碍行人或机动车出入的位置等。

问题1.政府对非机动车的停放地点是否有明确规定?

法律仅对停放地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范要求,未对具体停放地点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即对于有明确规定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应当停放于规定地点内,对于没有明确规定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应当以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为前提进行停放。

3月21日,武汉市交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正式发布《武汉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这是武汉市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导则》适用于武汉中心城区(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全部区域和白云、黄埔部分区域)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导则》要求,自行车停放区应当能够合理利用道路空间,避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或影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当保障用户存取车辆安全,同时有利于引导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停放区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域内;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需求为导向,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能够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车辆,保证车辆进出停放区畅通无障碍,促进自行车合理、高效使用;自行车停放区应当重点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充分利用绿化带、设施带、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后侧、人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停放区规模应当结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地合理确定,并方便维护管理。《导则》明确规定了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目前,天河、海珠区政府已经先行在辖区内组织自行车停放区的率先试点工作,其它区域将陆续展开。

2016年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为市民设置合理的非机动车停放区。由此,各地政府部门针对共享单车相关的问题,正在逐步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

问题2.如因用户停车不当而造成违法违规的事实,或引起意外及纠纷等,应如何问责?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目前,大多数共享单车经营者对于规范停车地点已做明确要求及提示,若由于用户乱停乱放造成共享单车车辆损毁的,应当由用户对车辆损坏承担赔偿责任。若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应由用户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共享单车经营者有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网上公开的判例中,暂未有因自行车乱停造成损害,而承担责任的案例。但目前普遍存在因“共享单车”乱停放遭城管部门扣车的情况,由于使用者乱停放致使车辆被城管部门扣留的,使用者或有责任配合企业将车辆取回,并可能因此被企业予以“信用处罚”或扣除押金等处罚。

二、调查中发现不少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现象,包括破坏零部件、乱贴乱画、张贴诈骗广告或二维码等,此外,丢弃单车(垃圾场、河涌等)行为也屡见报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适用的范围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可以根据损毁财物的价值作进一步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则属于《刑法》调整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将单车从高楼上扔下,或者丢弃到河涌里,或者将单车肆意拆解,或者破坏单车的零部件等故意损毁、破坏单车、乱涂乱画等行为,均属故意毁损他人财物行为,应当追究行政责任。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不法分子在共享单车的二维码之上或之外张贴二维码,使用户在扫码时如果不仔细观察就可能误入诈骗骗局,这种行为应定性为诈骗行为。情节较轻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予以行政处罚;情节较为严重的,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2.如为竞争对手或相关行业从者人员恶意损坏,又有什么相关法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其中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次后,就能获取密码,并能在结束使用后通过该密码再次打开车锁使用。若用户在获知密码后通过非正常借用方式(即私自开锁)再次打开车锁,并占为己有,则由于其属于非法占有,应当定性为盗窃行为而非侵占行为。侵占罪属于刑法规定的自诉犯罪,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企业发现车辆被他人占有的,并符合侵占罪之构成要件的,应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不予侦查,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盗窃行为,情节较轻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予以行政处罚;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构成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犯罪。

问题1.在非自行车专用道、或在机动车道上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机动车道骑行自行车,能否认定骑车人有过错应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判断,不应“一刀切”的认为因骑车人在机动车道骑行则存有过错。若骑车人存有过错的,骑车人需要按照过错原则承担责任。

问题2.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1项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所以,12周岁以下儿童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相关部门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自行车上路,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所以共享单车经营企业作为经营者,不能违法向这一部分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要针对这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进行警示。即便经营企业做了相应的警示,若未成年人因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发生伤亡的,经营企业仍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未成年人是在家长授意下使用共享单车,并因此发生人身伤亡的,家长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题3.骑车载人。

《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所以,如因载人发生事故,应该由用户承担相应的责任。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六

当下在校园内,废弃自行车随处可见,并且已经对学生日常生活、校园美化、灾害防护有了一定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进行整改。在进行整改之前,先进行调查来清晰为何出现“僵尸自行车”的原因以及学生对此看法,再进行具体处理方案的策划实施。

团干培训第七组全体成员

上海体育学院全体学生

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7月上旬

废弃自行车大量堆积,已造成一些问题和隐患,整改有其必要性。41.1%的学生认为,学校对废旧自行车不做处理是导致废旧自行车大量堆积的原因,高达91%的学生认为学校有必要解决废旧自行车的处理问题。普遍认为,废弃自行车会带来不容小视的问题,如47%的学生认为,废旧自行车影响校容,破坏校园环境;88%的学生认为,废弃自行车占据大量的停车位,造成停车困难的问题;41%的学生认为,废弃自行车的大量堆积造成了自行车出库和入库的不方便。

废旧自行车应由学校集中化、具体化处理,遵循分类讨论原则,创新处理方法。67%的学生赞同由学校集中处理废旧自行车,其中,支持将废旧自行车廉价出售、当做废铁处理的占到82%。52%的同学同时赞同将自己的废旧自行车捐给爱心组织,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另有19.3%的学生支持尝试共享自行车计划,将废旧自行车集中处理,进行资源共享。

自行车共享计划有一定的资源土壤和实施空间,但了解自行车共享计划的同学相对偏少。67%的学生曾拥有自行车,而经常使用自行车的学生只占40%左右,这就造成了自行车资源长期的低利用率,也证明了自行车共享计划有一定的资源土壤。调查中,我们发现,超过半数的学生认同将自行车采取捐给爱心组织或共享出去的方式来提高自行车的利用率,这说明,共享计划拥有一定的实施空间。只有19.3%的学生支持尝试ofo共享自行车计划,这个数字是相对较低的,这证明了共享计划需要更广泛的宣传和推广。

前期由小组分工提出问题设计调查问卷,中期向全校发放调查问卷,后期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

问卷回收情况

一共回收到289份问卷。

调查方法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通过问卷结果,不难发现超过90%的同学认为学校有必要处理“僵尸”自行车。“僵尸”自行车占据大量的停车位造成停车困难的问题,这种问题是一种恶性循环,占据停车位的自行车导致其他停不进,只能接受风吹日晒,久之便形成了“新的”僵尸自行车。所以“僵尸”自行车是需要及时处理的。处理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还可以骑,就将他捐给校爱心组织(2)如果还可以骑,将其廉价出售(3)如果不能骑,当做废铁处理(4)如果不能骑,随便找个地方丢掉。不过在处理方面,一部分同学希望学校能够统一处理,另一部分同学自己解决自己的废旧自行车。

有67.65%的同学认为学校应该集中处理废旧自行车,55.88%的同学呼吁同学们自己处理废旧自行车。

面对大草坪旁边占用了大量面积的僵尸车,集中处理解决迫在眉睫。靠学生自发进行处理和解决几乎很难完成,需要校方发起,学生配合,才能将僵尸车快速统一的处理完毕。

对策建议

在这里我们有一个想法:ofo自行车共享计划。学校可以建立一个学生自助的信息平台,有闲置自行车的学生,将联系方式放在这个平台上,本校其他学生凭借校园卡登录平台可以查询借车。或者校方对能够出借的自行车进行编码,钥匙根据编码进行保存,有意愿的大一新生可领取。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的作用。比如将校园里遗弃的50辆自行车改造成公共自行车,每辆车上装有密码锁。学生在关注了相应公众号后,只需发送jc(“借车”拼音首字母)、自行车编号及学号到微信平台,平台就会自动回复该车的密码锁密码。还车也是一样,发送hc(“还车”拼音首字母)、自行车编号及学号,网络平台则自动提示还车成功。同时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这种循环利用的解决方式,一方面是在提倡一种资源可循环使用的绿色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学校的空间是有限的,学生增加,“僵尸车”的数量也会增加。新的学生来了之后又要有新的车辆产生,又会是潜在的“僵尸车”,所以这种方式对学校的治理来讲也是积极的。

对于不能骑且长期无人认领(有自行车的同学离校时间1年以上)的废旧自行车,或是毕业生遗留的“僵尸车”中,可以整修后重新使用的车的数量可能比较少。并且“僵尸车”的使用年限可能已经很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通过整修重新使用不合规范,也不安全。学校可以统一进行直接处理,当成废铁进行变卖,变卖的费用可以继续用于废旧自行车的处理。对于不能骑但有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多方面呼吁车主将废旧车交与学校处理。对于能骑但不使用的自行车可以呼吁学生自行处理,可以通过变卖,捐赠等方式处理。如果学生想处理却没有适合的处理途径,可以交由学校推荐处理方式,比如ofo自行车共享计划。

1、成功推广有迹可循

“ofo共享单车”是由四名北大学生发起的创业项目,通过“共享单车”(ofobicycle)平台,实现师生随时随地有车骑的目标,在有效解决校内出行问题的同时,减少校内单车总量。营销的成功**加快了共享单车的'推动,ofo微信管理后台在一天内就收到了400余份加入申请。而“小黄车”实际投入使用40天后,北大认证用户数量就突破了20000人,校内日均用车高达4000余次。此后,ofo还在**、北航、地大、农大、矿大、北科和北交七所首都高校成功推广。自2015年9月上线至今,累计服务在校师生近90万次。

2、循环使用资源共享

ofo强调“使用而非占有”的共享经济理念,有车用户将自己的单车贡献出来成为ofo共享单车的一员,就能获得所有ofo共享单车免费使用权,无车用户通过支付较低费用也可以加入。小黄车的出现解决了用户“新车易丢、找车费时、使用不便”的难题,也使得校园内为数不少的“僵尸车”再次焕发生机。“ofo共享单车”主要来源于师生携车加入以及校园废旧自行车的回收再利用。高校师生可以将自己的自行车加入共享计划,以一辆车的所有权换取所有ofo共享单车的永久免费使用权。无车用户只需支付低廉的费用即可使用共享单车。ofo上海地区负责人介绍说高校内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但高校学生会面临买车、修车、丢车等一系列问题,“ofo共享单车”可以让在校师生的出行代步真正实现省钱、省心、省时。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师生们把自己的自行车加入到共享计划,使用“ofo共享单车”越来越便利,师生自己购买自行车的需求会有所降低,新生踏入校园时也不再需要购买新车。

3、回收车辆美化环境

高校内无人认领或使用频率极低的废旧自行车占用了很大的公共空间,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僵尸车”一直是困扰高校相关管理部门的问题。ofo上海地区负责人还说道,“ofo共享单车”会通过与校方合作,回收、改造废旧自行车加入共享计划,帮助高校解决这一问题。“ofo共享单车”进入校园将有效减少和控制校园自行车总量,降低学校日常管理成本的同时,也能改善自行车停放随意、杂乱等问题,提升整体校容校貌。

推广初期存在的问题

1、损坏及检修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故障比如车链子、脚蹬子掉了、车胎没气了等等,上海高校分布广泛,检修定会耗费相对多的人力物力。

建议:每区或2-3所临近高校,设立服务站点或配有1-2名全职修车师傅。在上海体育学院宿舍楼电子报修仪器上加设自行车保修,当同学们发现车辆有问题时,可以按照车牌号码进行具体的问题报修,。修车师傅也会每周对学校及周边的共享单车进行巡检、维修和清点,把散落在学校周边的车辆运回学校并码放到用车需求相对集中的区域,对报修和检查到的故障车辆进行维修。

2、公车私用或者丢失

此外,针对公共自行车被偷或“私用”等问题,也是在以往实践过程中容易出现的。

建议:据了解,ofo团队自主研发的智能车锁也将在近期投入使用,防盗及安全可控性能会**提升。而借车捆绑一卡通等措施也应被考虑为保障资源有效利用的方法之一。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七

共享单车上路后,随之而来的无序停放、违规占道问题正引起人们重视。在杭州,因违停占用人行道、盲道,骑呗单车曾被下城区城管部门没收7辆并责令整改;西湖区城管局曾找2天内接到10多起关于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的投诉。类似现象,在其他城市亦屡见报端。

“有人说共享单车是一面极好的国民素质照妖镜,但我认为这句话是伪命题。”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告诉记者,如果共享单车真的能成照妖镜,那对照的应该是共享单车经营者的问题——在制定规则时就以无序为前提。

据吴伟强团队的调查,不少共享单车在杭州投放之初曾大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自行车停车区及人行道。“如此大规模、集中式乱停放根本不可能是市民所为,而是共享单车公司有计划的主动性行为。”吴伟强认为,不少共享单车甚至占用公共自行车停车位,造成市民还车困扰的同时,也增加公共自行车的人力调度成本。

在吴伟强看来,自由便捷应当建立在有序的基础上。任何经营者要从事与市民密切相关的盈利活动时,都应考虑国民素质的现状,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负面效应,做好防范性设计。规避风险,是企业基本的经营之道,“小红车就没有出现共享单车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说明人的素质需要制度去约束,矛头不该全部引到消费者身上。”

“共享单车貌似抓住一个公共自行车出行不够便捷的痛点,但并未真正药到病除。”吴伟强表示,无桩但不能无序,随时随地换骑也需要能够“按图索骥”。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则认为,“新物种”的出现刚开始对社会造成一些困扰是正常现象,对于新生且发展中的事物,应当以动态、包容、演化的眼光看待。共享单车公司作为初创企业,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利去约束公民行为,但可以通过宣传、技术和经济手段,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对近期出现的偷车、扔车,肆意破坏等事件,需要政府部门参照管理公共自行车的模式加以管控。

事实上,在强大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倒逼压力下,各家共享单车公司正在采取措施自我约束、完善服务。

hellobike杭州区负责人袁春江告诉记者,为制止用户负面行为,hellobike将gps和通讯模块集成在自行车的智能锁上,实现对单车轨迹的准实时记录。加上用户实名制,可以追踪单车位置,对违章停车进行快速干预和精确处理。其次,公司已建立信用分制度和违停举报制度,对低于相应信用分值的用户增收租用费,对举报违停并拍照上传手机app的用户,经平台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

而在厦门,hellobike已与当地政府达成合作,采取有栏无桩的还车模式,即划定电子停放区域,用户需将车辆停放其中才能上锁还车。hellobike也计划在杭州推行这一做法。

针对违规停放,ofo杭州区域经理崔超透露,正在尝试与部分社区合作,给予社区人员免费骑车优惠,相应的需要其帮助规整该社区内未停在正确区域的车辆。同时,ofo在手机app上设弹窗功能,告知用户自行车应正确停放的区域,引导市民合规使用。

共享单车的自我完善,一定程度上也在倒逼杭州公共自行车提质升级。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认为,这将是良性的互动趋势,竞争者的出现考验着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的应对能力。

“的确,共享单车带给我们最大的考验是提升自我。”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陶雪军告诉记者,市民正以共享单车为参照样本,对“小红车”的车型、材料、外观、系统、借还方式等提出更高要求。

3月中旬起,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一改以往“常规服务为主,24小时服务为辅”的运营模式,开放主城区2838处服务点,提供24小时服务;同时,用“杭州公共自行车”app扫码租车的保证金也由500元降至200元,扫码租车的服务点由西湖景区周边先期扩展至滨江区,数量从100个上升到438个,今后将逐步增加。

“这些都是为了让小红车更贴近市民、游客需求。”陶雪军表示,公共自行车运营也将学习共享单车公司的互联网思维,将积累了9年的大数据分析提上议程。

此外,记者了解到,由杭州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控股的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期推出公共自行车版的共享单车,同样采用无桩化扫码租车,但还车时要求用户将车辆停在事先规划的电子围栏内。今后,小红车若遇桩位已满,也可停到电子围栏中。

“这将对共享单车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挑战。”吴伟强表示,要想让市民真正与共享单车站在一起,企业必须增强社会责任感,在让城市环境更优、公益效能更强的过程中成长自我,持续运营才是共享单车公司追求的发展路径。

他建议,基于杭州公共自行车体系发育比较成熟,未来共享单车应在有序规范的基础上,着眼于公共自行车布点相对稀疏的社区、学校、地铁口、景区游步道等,适量投放,形成互补。

“共享单车想彻底取代公共自行车是不现实的。”陶雪军表示,在杭州,共享单车极可能发展为一种符合个性化需求的出行工具,但绝不会是公共交通的主体。他认为,待共享单车行业经过洗牌,沉淀、确定了运营和盈利模式后,公、私公共产品间的合作趋势是肯定的。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八

xx年3月3日,全国最大的运动社交平台咕咚发布了共享单车骑行数据报告,以咕咚平台上现有骑行用户,以及骑行大数据为基础,结合其他渠道,整合近30,000份关于共享单车的问卷调查,反映了当前国内用户对共享单车骑行的体验和现状。欢迎阅读下文!

去年年底,咕咚版本更新,增加可记录使用共享单车骑行的功能,让用户可以将共享单车使用和日常骑行进行结合,扩充了用户日常骑行运动的玩法和范畴。除了之前的个人自行车选项之外,新加入ofo、摩拜、优拜等多家共享单车品牌。经过一段时间,咕咚发现用户对使用共享单车骑行的整体接受度很高,于是根据相关数据做出了这份关于共享单车的调查报告。

ofo共享单车调查报告一

“国民素质照妖镜”是伪命题

共享单车上路后,随之而来的无序停放、违规占道问题正引起人们重视。在杭州,因违停占用人行道、盲道,骑呗单车曾被下城区城管部门没收7辆并责令整改;西湖区城管局曾找2天内接到10多起关于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的投诉。类似现象,在其他城市亦屡见报端。

“有人说共享单车是一面极好的国民素质照妖镜,但我认为这句话是伪命题。”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告诉记者,如果共享单车真的能成照妖镜,那对照的应该是共享单车经营者的问题——在制定规则时就以无序为前提。

据吴伟强团队的调查,不少共享单车在杭州投放之初曾大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自行车停车区及人行道。“如此大规模、集中式乱停放根本不可能是市民所为,而是共享单车公司有计划的主动性行为。”吴伟强认为,不少共享单车甚至占用公共自行车停车位,造成市民还车困扰的同时,也增加公共自行车的人力调度成本。

在吴伟强看来,自由便捷应当建立在有序的基础上。任何经营者要从事与市民密切相关的盈利活动时,都应考虑国民素质的现状,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负面效应,做好防范性设计。规避风险,是企业基本的经营之道,“小红车就没有出现共享单车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说明人的素质需要制度去约束,矛头不该全部引到消费者身上。”

“共享单车貌似抓住一个公共自行车出行不够便捷的痛点,但并未真正药到病除。”吴伟强表示,无桩但不能无序,随时随地换骑也需要能够“按图索骥”。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则认为,“新物种”的出现刚开始对社会造成一些困扰是正常现象,对于新生且发展中的事物,应当以动态、包容、演化的眼光看待。共享单车公司作为初创企业,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利去约束公民行为,但可以通过宣传、技术和经济手段,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对近期出现的偷车、扔车,肆意破坏等事件,需要政府部门参照管理公共自行车的模式加以管控。

被“倒逼”的自我完善与差异化互补

事实上,在强大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倒逼压力下,各家共享单车公司正在采取措施自我约束、完善服务。

hellobike杭州区负责人袁春江告诉记者,为制止用户负面行为,hellobike将gps和通讯模块集成在自行车的智能锁上,实现对单车轨迹的准实时记录。加上用户实名制,可以追踪单车位置,对违章停车进行快速干预和精确处理。其次,公司已建立信用分制度和违停举报制度,对低于相应信用分值的用户增收租用费,对举报违停并拍照上传手机app的用户,经平台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

而在厦门,hellobike已与当地政府达成合作,采取有栏无桩的还车模式,即划定电子停放区域,用户需将车辆停放其中才能上锁还车。hellobike也计划在杭州推行这一做法。

针对违规停放,ofo杭州区域经理崔超透露,正在尝试与部分社区合作,给予社区人员免费骑车优惠,相应的需要其帮助规整该社区内未停在正确区域的车辆。同时,ofo在手机app上设弹窗功能,告知用户自行车应正确停放的区域,引导市民合规使用。

共享单车的自我完善,一定程度上也在倒逼杭州公共自行车提质升级。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认为,这将是良性的互动趋势,竞争者的出现考验着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的应对能力。

“的确,共享单车带给我们最大的考验是提升自我。”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陶雪军告诉记者,市民正以共享单车为参照样本,对“小红车”的车型、材料、外观、系统、借还方式等提出更高要求。

3月中旬起,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一改以往“常规服务为主,24小时服务为辅”的运营模式,开放主城区2838处服务点,提供24小时服务;同时,用“杭州公共自行车”app扫码租车的保证金也由500元降至200元,扫码租车的服务点由西湖景区周边先期扩展至滨江区,数量从100个上升到438个,今后将逐步增加。

“这些都是为了让小红车更贴近市民、游客需求。”陶雪军表示,公共自行车运营也将学习共享单车公司的互联思维,将积累了9年的大数据分析提上议程。

此外,记者了解到,由杭州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控股的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期推出公共自行车版的共享单车,同样采用无桩化扫码租车,但还车时要求用户将车辆停在事先规划的电子围栏内。今后,小红车若遇桩位已满,也可停到电子围栏中。

“这将对共享单车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挑战。”吴伟强表示,要想让市民真正与共享单车站在一起,企业必须增强社会责任感,在让城市环境更优、公益效能更强的过程中成长自我,持续运营才是共享单车公司追求的发展路径。

他建议,基于杭州公共自行车体系发育比较成熟,未来共享单车应在有序规范的基础上,着眼于公共自行车布点相对稀疏的社区、学校、地铁口、景区游步道等,适量投放,形成互补。

“共享单车想彻底取代公共自行车是不现实的。”陶雪军表示,在杭州,共享单车极可能发展为一种符合个性化需求的出行工具,但绝不会是公共交通的主体。他认为,待共享单车行业经过洗牌,沉淀、确定了运营和盈利模式后,公、私公共产品间的合作趋势是肯定的。

ofo共享单车调查报告二

就共享单车的单次使用距离而言,“1~3公里出行”大于“3~5公里出行”大于“5~10公里”出行。“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这个口号,不是说说而已。除了需求外,单车的用户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户的骑行距离。而男性在3~5公里的骑行段明显多于女性,体力优势明显。

披星戴月,上下班使用最集中

上班族对共享单车的感情,那绝对是不掺一点水分的。

共享单车使用的高发时间段是早7点到10点,与下午17点到晚间20点,正好符合共享单车用户以年轻白领上班族为主力的调查结果。

爱恨交加23%觉得找车太麻烦

骑着共享单车赶地铁和快速公交线的用户,对工作绝对是真爱。上下班的刚需成就了共享单车市场的绝对优势。

多达35%的人选择使用共享单车的原因,是为了解决短程出行,25%的人是因为取车和停车方便,但现在共享单车市场面临的一大考验也是停车难、停车乱的难题。如友所云,共享单车的崛起是对国民素质的一大考验,希望“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不会变成了“阻挡最后五十米交通”。

当然,21%的人放弃使用单车的原因是自己有车,这是真土豪。而这个世界上,不会骑自行车的人已经很罕见了,无论男女,值得拥有。

有趣的是:跟25%占比接受使用共享单车的人不一样,有23%的人不愿意使用共享单车竟然是因为——取车停车太麻烦!不能忽略的是,共享单车“不好骑”与“安全低”加起来也有近15%的比例,所以,单车市场发展任重而道远。

男爱摩拜女爱ofo

那么,对目前市场上现存的共享单车品牌,用户是如何看待的呢

男性最喜欢的单车品牌是摩拜。这与摩拜单车本身工艺制造、性能更安全有直接的关系吗现场用户调查当中,听到最多的是“我亦无他,唯火红耳”。看来共享单车也要在“颜值”方面多下功夫。

女性最喜欢的单车品牌是ofo,这和颜色无关,主要是ofo轻巧灵便好骑,于是获得了大部分女性的青睐。

“抠门”金牛座爱理财更爱骑共享单车

十二星座当中,使用共享单车的男女用户占比,又是怎样的呢尽管这个调查貌似有些玄学,但很多用户并不避讳提供自己的星座。

男性用户以巨蟹座为首,金牛座次之,然而请看完女性用户的统计再下结论!

女性共享单车用户,以金牛座为首!这个星座最大的特征就是会理财,呃,也可以说抠门会生活,这一点也体现在了共享单车的应用上!

毋庸置疑,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人们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刚需,同时通过这种绿色环保的方式也改变了人们出行的方式。

但在咕咚来看,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为骑行运动带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促进了互联体育运动经济的大发展。xx年初,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在咕咚“上山出海”战略发布会表示,骑行运动有望在xx年迎来爆发,咕咚也会在今年着力布局包括骑行、冰雪在内的多个大众体育项目。

目前,咕咚是全国最大的线上自行车赛事服务提供商,xx年将为广大用户奉献更多的线上线下骑行赛事。而打开咕咚app,骑上共享单车,和朋友一起完成骑行赛事,可以说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九

一、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问题

1、使用者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涵盖了江苏省内主要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3806名使用者参与调查,其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一部分人会在换乘公交或地铁的时候,选择骑车;一部分是直接骑着单车去上班;还有些是为了锻炼身体。

在使用频率上,37.12%的消费者每周都会使用1到3次。九成消费者单次骑行时间在一小时以内。

2、押金过高,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

共享单车虽然方便,但消费者吐槽的问题也不少。想骑单车要注册、交押金,还要充车费。其中,部分单车押金过高,很多消费者接受不了。调查中,61.99%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100元以下押金;25%可以接受押金在100元到199元之间。

调查中,四成消费者不能接受预充值。能接受的消费者,也希望预充值金额在50元以下。但是,实际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不需要预充车费,其他都需要。而且如果要退预充的车费,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

着急用车的时候附近没有车,也是头疼的事情。约两成消费者表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与此同时,车辆乱停乱放、损坏情况也比较严重。

二、骑单车出事故,谁负责?

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运营商要不要负责?从省消协了解到,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其他品牌都在推进中。

建议

对此,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运营商应该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所以,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扫假冒二维码被骗咋办?

由于现在使用共享单车,不少是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不法分子就趁机加贴假冒二维码。调查中,12.08%的消费者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后发现不对劲停止了,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

建议

李晓霞表示,如果造成损失,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商家应该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此外,消费者通过扫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四、南京交警约谈共享单车企业:

及时清理僵尸车

15日上午,南京交警二大队联合辖区街道,与各大共享单车的片区负责人专门进行了座谈,要求各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尤其要对僵尸车进行及时清理。

新街口作为南京核心商圈,停车区域本来就相对有限,单车的集中投放,导致车辆违停,甚至出现了大量僵尸车的情况,给新街口地区车辆停放以及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南京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余洋建议各单车企业,一是加强对单车集中投放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单车没有停在规定区域,应及时调拨公司清障车辆;二是对每个单车设置智能锁上的gps,以及用户下载app实名制;三是要缩短后台对单车的gps监控的间隔时间,否则会出现僵尸车死循环等等不良现象;四是建立警民合作,一切为民微信交流群,加强交管、城管、街道与单车负责人的及时沟通,做到发现就处理;五是严把单车质量关,避免因单车质量问题造成的积压,影响循环使用。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篇十

3月15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江苏省网约共享单车消费调查报告》。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共享单车普遍存在押金过高、预充值退款困难、投放点数量不合理、乱停、损害严重等问题。

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问题

使用者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涵盖了江苏省内主要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3806名使用者参与调查,其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一部分人会在换乘公交或地铁的时候,选择骑车;一部分是直接骑着单车去上班;还有些是为了锻炼身体。

在使用频率上,37.12%的消费者每周都会使用1到3次。九成消费者单次骑行时间在一小时以内。

押金过高,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

共享单车虽然方便,但消费者吐槽的问题也不少。想骑单车要注册、交押金,还要充车费。其中,部分单车押金过高,很多消费者接受不了。调查中,61.99%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100元以下押金;25%可以接受押金在100元到199元之间。

调查中,四成消费者不能接受预充值。能接受的消费者,也希望预充值金额在50元以下。但是,实际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不需要预充车费,其他都需要。而且如果要退预充的车费,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

着急用车的时候附近没有车,也是头疼的事情。约两成消费者表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与此同时,车辆乱停乱放、损坏情况也比较严重。

隐患

骑单车出事故,谁负责?

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运营商要不要负责?现代快报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其他品牌都在推进中。

建议1

对此,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运营商应该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所以,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扫假冒二维码被骗咋办?

由于现在使用共享单车,不少是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不法分子就趁机加贴假冒二维码。调查中,12.08%的消费者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后发现不对劲停止了,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

建议2

李晓霞表示,如果造成损失,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商家应该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此外,消费者通过扫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南京交警约谈共享单车企业:

及时清理“僵尸车”

快报讯(通讯员朱闻婷记者杨菲菲李娜王瑞)3月15日上午,南京交警二大队联合辖区街道,与各大共享单车的片区负责人专门进行了座谈,要求各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尤其要对“僵尸车”进行及时清理。

新街口作为南京核心商圈,停车区域本来就相对有限,单车的集中投放,导致车辆违停,甚至出现了大量“僵尸车”的情况,给新街口地区车辆停放以及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南京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余洋建议各单车企业,一是加强对单车集中投放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单车没有停在规定区域,应及时调拨公司清障车辆;二是对每个单车设置智能锁上的gps,以及用户下载app实名制;三是要缩短后台对单车的gps监控的间隔时间,否则会出现“僵尸车”“死循环”等等不良现象;四是建立“警民合作,一切为民”微信交流群,加强交管、城管、街道与单车负责人的及时沟通,做到发现就处理;五是严把单车质量关,避免因单车质量问题照成的积压,影响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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