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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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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大全9篇)
2023-11-26 05:24:15    小编:zdfb

合同在交易过程中起到事前约束、事中管理和事后解纷的作用。在合同中,应明确各方达成共识的方式和特定条件。以下是一些合同示例,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一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职工(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____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务。

三、劳动时间:

每天劳动时间从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个月休息四天,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如无特殊情况不可连续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时间在4小时以内,加班费于发薪日同时发放。乙方辞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四、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元月。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

五、乙方自行处理吃宿问题。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责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条约,其补充条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身份证号码。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二

有效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大家了解过合同协议书吗?以下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1.甲方实行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至周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

每周周____为休息日。

2.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班运转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学校商店营业等工作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期的相关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条款: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的校办企业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办学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为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交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三

论文摘要公证书是公证效力和作用的集中体现,在我国,一份有效的公证书应由适格的公证主体依公证程序出具,内容真实、合法并符合格式规范。四项基本要件缺一不可。

论文关键词公证主体公证程序公证内容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是公证活动的载体,是公证效力和作用的集中体现,如何出具有效的公证书是各国公证立法与实践的首要任务。在我国,公证书指的是由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经过审查核实,认为符合公证受理条件,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用以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身份上、财产上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公证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反了有关的禁止性规定,结合我国的公证立法和实践,笔者认为一份有效的公证书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公证主体适格。

我国的公证书是由受公证机构指派的公证员具体承办,再以公证机构的名义出具的,因此我国的公证文书必须同时具备公证员个人的签名(或签名章)和公证处的公章。公证主体适格应同时满足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双重主体的要求。

(一)公证员具备任职资格。

在我国,一名适格的公证员必须持有执业证书,并且在公证机构履行职务。我国对公证员规定了较高的执业准入门槛,要求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就使得公证员与法官、检察官、律师具有同等的法律专业水平,实现公证员的专业化和高素质。构实习一年以上的人员。此外,《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对公证从业人员的法律执业经历也做了特殊规定,确保公证员拥有较丰富的公证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满足上述公证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提出申请后,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只有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的公证员才能出具公证书,并在公证书上署名。

(二)公证机构具有管辖权。

由于我国的公证员只有在某一公证机构中才能从事公证活动,因此公证机构的管辖范围就成了公证机构出证资格的限制条件,成为判断公证机构是否适格的因素之一。

首先,公证事项必须属于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公证法》在第11条非穷尽式地列举了我国公证机构的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公证事项,则当事人必须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如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证的业务范围将日益扩大,同时法律、法规的变化也会导致某些公证事项的增减变动,因此公证的业务活动范围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中。

其次,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属于公证机构的地域管辖范围。我国为了贯彻便民原则,提高公证机构的工作效率,避免公证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对公证机构之间受理公证业务的地域范围进行了划分,设立了公证执业区域制度。根据《公证法》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三)满足回避原则。

公证机构是国家的专门证明机构,行使的是法律赋予的证明权,为了确保公证员处理公证事务时能够客观公正,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中一般都规定了公证员回避的原则。《公证法》在第23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如果所办理的公证事项的结果会对自己或前述近亲属的利益产生影响的,也应当回避。

二、出证程序合法。

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保证,公证本身就是为保证实体法正确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只有严格遵守公证程序,才能够保证公证机构正确执行国家法律,依法行使公证职权,确保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保障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违反法定程序进行的证明活动不具有公证的效力。因此,一份有效的公证书必定是经过了法定的公证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的公证活动成果。

我国对公证的办证程序非常重视,不仅在《公证法》中专章规定了“公证程序”,而且司法部还专门制定了《公证程序规则》,努力使办证程序做到客观、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在程序方面的合法权益。应当注意到的是,上述法律和部门规章主要规定了公证机构在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时所必须遵守和执行的一般性程序,对某些特殊的公证事项如现场监督、遗嘱、保全证据和出具执行证书等还有特别规定,在办理这些特殊事项时必须严格遵守。下面仅从公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入手论述出具公证书的程序性有效要件。

(一)申请与受理环节。

公证程序的启动必须由当事人申请开始,不存在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依职权启动的情形。申请主体为向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请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1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二是当事人与该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法律上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申请人因此享有独立的公证请求权。

申请公证的事项必须是当事人之间无争议的事项,这是法定的公证受理条件之一。由于我国公证制度的定位是一种非诉讼法律制度,宗旨在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因此公证活动多数发生在纠纷发生前,不以解决争讼为目的。如果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对公证事项有争议的,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公证机构不予受理。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四

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民诉意见和证据规定都有体现,但有冲突。

第一,《民诉法意见》(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民诉证据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

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民诉证据规则》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但另一方面,《民诉证据规则》在实践中适用备受争议,法院也使用也较松动,因此,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可以的。

综上,我认为,保险起见,变更诉讼请求应区分具体情况不同对待:

属于变更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或行为效力),应举证期内提出;被告认可的除外(法院一般不会干预)。

属于变更诉讼标的额(请求赔偿数额变更),可以在当庭提出(补交诉费后进入审理),不征求被告意见。

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民事诉讼变更诉讼请求的是与非。

[基本案情]。

一起常见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在立案时被要求分开立案,即同一事故中受伤的三位原告要分成三个独立的案件,加之被告另案起诉原告赔偿,一起交通事故演变成四个案件,并由不同的审判人员承办。立案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分别向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提供了举证通知,举证期限的最后一天相差七天。

直到开庭时,被告及第三人的举证期限仍未过,而原告的举证期限已经过去七天。审判长在询问原告诉讼请求时要求原告阐明,并提醒原告诉讼请求的数额是否要增加,原告当庭决定增加诉讼数额,并提交了书面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审判长就此询问被告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被告回答不需要,而第三人保险公司表示需要,就此庭审笔录记录在案。

于是,审判长将第三人的举证期限再次延长两周,并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一个多月后,审判长通知原告就增加的诉讼请求补交诉讼费。原告立即赶赴法院,得知第三人在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答辩意见: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是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提出,根据12月21日发布、4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据此,第三人要求法院驳回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部分。

原告对此坚决反对,认为:

第一文库网指定了举证期限,这意味着被告及第三人于对原告的变更诉讼请求予以了确认。

这一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也应当适用于原告,即便原告在这期限内再提出变更诉讼请求也于法有据。

其二,在庭审时,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是在法院的提示下进行的变更,只是就数额进行了增加,如果不增加数额,法院明确知道裁判结果将与事实真相不一致,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律裁判原则。

其三,第三人在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并未就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提出任何反驳证据,其此时提交的答辩意见与庭审时的意见不一致,应以庭审时的意见为准,对其答辩意见不能予以采信。

其四,法院给被告及第三人的举证期限后于原告到期,在程序上对原告显示公正和公平,应以后届满的被告及第三人的举证日期为准,因此,原告庭审调查时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应当获得法院支持。

[争议焦点]。

原告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有效截止日期,是举证期限届满?还是法庭辩论终结前?

对此,有观点认为,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时,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而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则允许原告在法庭辩论结束前随时提出变更申请。

[笔者分析]。

就此问题,法律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产生争议的根源。

法律依据之一:

10月28日发布,41日生效的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评论意见:此规定赋予了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而且并未加以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之二:

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评论意见:此规定虽然也是对《民事诉讼法》相应规定的限制,但是相对于高法的《证据规定》更为宽松,允许原告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增加诉讼请求,并规定了法院的“合并审理”的法定职责。

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此规定在效力上似乎低于下面的《证据规定》]。

法律依据之三: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法律依据之四:

“(变更诉讼请求提出时间的例外)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仅涉及诉讼标的金额的增加,无新的.事实需要证明的,不受《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的限制,但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评论意见:此规定解决了上述规定之间不一致所引发的争议,非常有针对性的规定彻底解决了问题,即原告只是增加诉讼数额时,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申请。

但问题在于,四川省高院规定的效力是否高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呢?

附:《宪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结论]。

立足于查清案件事实、妥善解决纠纷,应当允许原告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但这一变更或增加出于拖延程序、明显违背事实真相时,则不予准许。

其一,司法理念:在追求实质正义的理念指导下,灵活应对的举措更利于纠纷解决的情形时,程序正义应当适当妥协。

比如,本案中,如果第三人的答辩意见成立,则就增加部分的诉讼请求,原告或者在撤诉后重新起诉,或者另案起诉,并为此花费更多的诉讼成本(撤诉只退一半的诉讼费),法院也必将耗费更多的司法资源,而且原告将不得不承担“一事不再理”的诉讼风险,尤其是当审判人员坚定地认为“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没有起诉的情形,法院不告不理,意味着原告的放弃”时,原告的风险更大,如此纠纷无法化解,法院将矛盾抛向了社会,任由其滋长,这显然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法院能动作用的大政策背道而驰。

其二,司法原则: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切实地予以保障。

本案乃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却要分成四个案件立案,并由不同的审判庭负责审理,这意味着诉讼参与人都需要多次往返,而且造成了案件处理复杂化后失误几率的上升,只为了解决一个交通事故引发的争议。

当然,这样做的唯一好处就是法院只要顺利裁判这四个案件,那么在年终的统计数据上就会有小幅度的上扬,除了这样的动机揣测,实在想不出还能有什么让人信服的理由。

其三,司法程序: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非冤家,如果相处得当,将实现最大司法效益。

本案所引发的问题,部分源于程序上,法院在确定举证通知时分别给了各方当事人不一致的举证届满日期;部分源于庭审时,审判人员对原告的变更请求并未要求被告及第三人明确回答,庭审记录模糊不清;部分源于审判人员重新指定了举证期限后并未明确告之各方当事人也享有同样的举证期限得以延长的权利。

当然,不可否认,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原告诉讼请求的瑕疵。

为了避免类似错误所造成的纠结,法院在便民、利民的细节上完全可以在宣传资料的内容上做得更为明确、更有针对性,而非法律规定的简单堆砌,虽然形式上很漂亮,但实际产生的指导意义并不明显。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五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法的长期劳动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12276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工人劳动合同范本。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范本《工人劳动合同范本》。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单位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性别:

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有合作意向,协商后再签定长期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担任职务。工作地点位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于每月__________日支付。

第五条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于每月日支付。此工资已包含个人所有社保费用,公司不另行缴纳所有社保费用。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甲方已现金的方式发放到乙方的工资内,甲方不另行缴纳。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一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

第十二条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思想汇报范文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条款。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七

一、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有指导意义。

我国〈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在我国民法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民事法律行为,通常简称为法律行为,它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行为。要正确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必须以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为指导,以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依据。按我国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自愿真实;3、行为的内容不违法。依法订立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符合上述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的重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从我国现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看,没有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登记后才生效的规定,按上述合同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对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其有效为宜。

三、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政策限制宅基地的转让,但不能以此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农村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一起的(2),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后,有权在宅基地上建房,并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出卖自已的房屋,是行使房屋所有权的处分权能,“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虽限制宅基地的转让,但不能以此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四、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未经登记,则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上述法律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原则,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应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人,即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购买农村房屋的买房人,只有在办理房屋登记后,买房人才能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即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发生了效力。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从该条法律规定的精神看,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的是不动产物权的效力,它与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我国现行政策对农村房屋买卖过户规定了较严格的限制条件,导致购买农村房屋的一些受让方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物权不发生效力,买房人没登记的,不能取得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房屋没登记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应受到影响,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在买房人和卖房人之间仍发生债权效力。

五、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视为对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限制。并不排除村民通过购买房屋的形式拥有两块或两块以上的宅基地。《房屋登记办法》第四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村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从《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看受让人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买房能依法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发生物权效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无疑问。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八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市县(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六条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元。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第八条因从事教育行业的特殊性,为防止乙方恶意离职,甲方需向乙方收取作为教职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方式为每月从工资中扣取,扣满为止。乙方应提前四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待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才能退回乙方的教职保证金。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应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八、其他。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订明的事项如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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