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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制度落实(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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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制度落实(优质11篇)
2023-11-24 23:05:49    小编:zdfb

总结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回顾过去,还可以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在总结中可以提出问题和挑战,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思考和解决方法。以下是教育专家总结的培养孩子创新能力的方法和途径,请大家积极尝试。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炼化企业安全环保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环保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减少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各炼化企业,销售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安全环保教育内容分为基础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其中基础知识教育的内容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安全、环保、消防、气防、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各类事故案例;hse体系相关知识等。技能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环保、消防、气防、职业卫生操作技能及注意事项;岗位应急预案及必要的操作技能等。教育的内容必须做到培训率100%、考核准确率100%、持证率100%。

第四条、安全环保教育的形式包括三级教育、日常教育、专业教育和补充教育等。

第五条、炼化企业领导和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每年再培训由炼化企业人事部门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二)本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及管理职责;

(四)事故应急处理及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

(五)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六)hse体系相关知识;

(七)安全环保先进理念、文化和经验。

第六条、炼化企业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参加相应的安全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七条、各级专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环保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一)对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每年再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1、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及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

3、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特种设备及附件的安全管理;

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的学习等;

6、hse体系相关知识。

(二)对专职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由炼化企业人事部门和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1、国家、上级部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监测技术;

3、清洁生产基础知识及炼化专业清洁生产技术方案;

4、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各专业管理部门和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各企业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安全环保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二)本部门和本岗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三)安全环保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四)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学习等。

第九条、基层班组长的安全环保教育由各炼化企业及二级单位人事部门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上级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

(二)安全环保技术、职业卫生、消防和安全文化知识;

(四)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抢救、应急处理及防治污染扩散等措施等。

第十条、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经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其时间不少于72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第十一条、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安全环保教育由主管安全环保的经理(厂长)负责,由人事部门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其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二)通用安全技术、环保技术、职业卫生基础知识、消防及气防知识;

(四)上级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五)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运行与排放情况;

(六)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和防止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等。

新员工经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第十二条、车间级安全环保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环保技术人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状况;

(二)本车间主要安全、环保危害因素和安全、环保规程;

(四)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学习等。

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十三条、班组级安全环保教育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演习相结合等方式,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三)本岗位所负责的环保措施,运行与排放情况;

(四)本岗位(工种)安全、环保危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及事故案例学习等;

(五)本车间应急预案及本岗位的具体操作。

新员工经班组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按有关规定安排相应工作和实习。

第十四条、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和考试情况填入厂和车间安全环保教育台帐。

第十五条、未经三级安全环保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第十六条、每个单位都应建立员工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卡片,卡片由各炼化企业统一制作,在车间存档。在工作变动时,卡随人走。

第十七条、新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接受培训,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由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方可顶岗操作。

第十八条、员工在内部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车间、班组级换岗安全环保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九条、员工离开操作岗位(休产假、病假、外出学习等)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环保教育。

第二十条、凡临时工、外来施工作业、外来工作人员和参观人员,进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环保教育。

第二十一条、对临时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由招收单位和使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8学时。教育内容为:入厂安全禁令、本单位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安全环保注意事项、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应急防护方法及紧急撤离通道等,并在工作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外来施工作业和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经工厂和相关车间进行一、二级施工安全环保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和作业。

第二十三条、进入厂区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参观人员应有专人带领。其内容为本厂的有关规定、安全环保注意事项、应急防护方法及紧急撤离通道等。

第二十四条、凡从事电气、锅炉、放射、压力容器、金属焊接、起重、车辆(船舶)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环保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安全环保教育台帐。

第二十六条、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根据交接班的情况,班长安排当班期间安全环保的有关工作,结合存在问题,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环保状况。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或科室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安全活动时间不能挪作他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操作规程及其安全环保知识;结合典型事故汇编,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教训;开展事故预想模拟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检查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环境污染;开展安全环保技术讲座、攻关和其他安全环保科研活动等。

第二十九条、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讨论、有记录。各单位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对活动形式、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车间领导或安全环保监督人员每月对安全活动记录全面检查一次并写评语;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班组进行抽查。

第三十条、车间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服务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厂领导及处室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和节假日及停车检修前的特点,及时组织进行有关的安全环保教育。

第三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单位组织编制新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十三条、发生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时,各单位应组织事故现场教育,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事故责任者要停职进行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和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环保教育活动。

第三十五条、炼化企业各管理部门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轮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内容。

第三十六条、车间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环保知识考试,成绩填入安全作业证并记入车间教育台帐,作为上岗依据之一。

第三十七条、对认真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并在防止事故、预防环境污染和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给与表彰和奖励。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环保教育造成事故、环境污染或严重职业危害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各炼化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教育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昭通市辖区范围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揭发。

二、办理程序。

(一)登记受理:热线电话分为人工接听和录音留言相结合。上班时间热线电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听,详细记录电话内容,热情回答有关事项,询问来电人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非正常上班时间热线电话采取录音留言受理投诉,信访登记人员每天上午上班时负责查询上一个工作日之后的信访投诉留言,并予立案登记。所有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受理后,当日交分管领导批转办案人员或有关部门查办。

(二)调查取证:监察人员在接到案件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作好调查记录。

(三)提出处理意见:对办理的案件,监察人员要进行案情分析,重大问题要报局办公会研究、讨论,明确责任,做到依法、秉公、科学办案。

(四)协调监督落实:复杂案件必须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统一认识后监督污染责任方按期履行职责和义务。

(五)结案时间:一般性投诉案件在15日内结案,复杂性投诉案件在3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延期须在期限内告知投诉人未处理完毕的原因。

(六)回访:除匿名和无法联系的电话外,都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结案归档:整理已结案的所有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名后交档案人员立卷。

三、奖惩措施。

信访投诉案件在30日内未办结,又未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案人员被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将对办案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办案人员办案及时,受到各新闻媒体表扬或者送锦旗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将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参考依据,列入年度考核。

四、其他规定。

“12369”环保热线电话投诉案件实行急事急办制度,对一些紧急重大的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并向局领导报告。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三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高速公路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而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中,路政内业管理是整个路政管理的集中、具体表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公路进行的行政管理。其目的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提高高速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通过对穿越、跨越公路、侵占公路、损坏公路及公路设施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管理,作出处理,来达到其目的。这种管理目的达到,必须通过文字材料、数据统计、情况分析才能体现出来;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运用正确的依据,制作规范的文书才能产生效力,而这些工作是由路政内业管理来承担、来完成的。

路政内业管理制度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报表制度、信息处理制度、文字档案卷宗管理制度、路产登记制度、装备管理制度、路政巡查信息反馈处理制度等,建立、健全这些制度,照章办事、规范行为、科学管理,是路政内业管理工作必然走向规范化的硬性要求。以此基础出发,结合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实际运营特点,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路政内业管理制度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内业管理制度

(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要提高对路政内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路政内业的领导和指导工作。从思想上、机制上为路政内业管理的发展提供宽阔的平台。保障路政内业的作用和地位。路政内业是路政外业的集中统一,是联系路政管理政策制定和各项既定政策落实的纽带。因此,路政内业的管理模式必须具有自上而下的支持和自下而上的反映这一特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路政内业工作。路政内业工作是一项繁琐的、细致的工作,又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的人是不能承担这一工作的。同时,从事路政内业工作主要是文字、综合、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内业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写作技能、文字表达能力和管理水平。内业人员是路政管理机构的内当家、是领导的助手与参谋,内业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路政内业工作的好坏,影响整个路政管理工作。因此,选拔、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强,语言、文字水平高,精通路政业务、懂得现代化管理的人才从事内业工作是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二、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营造和-谐路政内业管理氛围

路政内业工作繁琐枯燥乏味,工作不为他人所理解。有些从事外业工作的人员认为内业工作是内业人员的事,与已无关,对内业工作不关心、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本应由自己干的事也推给内业人员,造成互相扯皮、工作不协调。因此,理顺路政内、外业关系,明确内、外业职责,建立有效的内、外业沟通平台,妥善处理内、外业矛盾,是为内业工作创造良好氛围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内容清晰,条块分明,逐步完善路政内业各项制度

路政内业规范制度的内容应清晰明了,对各制度之间要求既要有明显区别又要有紧密的联系,具体而言,路政内业规范的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制度除包含路产赔偿修复数据、财务报表数据、人员及装备数据、路政行政许可数据和日常巡逻数据等常规性路政统计报表内容外,还应该依据本路段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特殊地域恶劣天气统计制度、安全隐患统计制度、路段车流统计数据以及高速公路特别构造物(例如桥梁、隧道、高低位消防水池等)的各项数据统计制度。

2、路政信息处理制度。路政信息主要是指涉及路政管理对象和路政管理活动时间的各种消息、资料、指令、决议、决定、方针政策等的总称。路政信息的处理是指对收集来的原始信息,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整理、分类、分析等,使之系统化、条理化的过程。因此,对路政信息的加工方法是路政信息能否成为有价值信息的关键。

3、文字档案管理制度。只要包括各类公文及事务性文书的写作、发放工作、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其他文字资料以及路政档案卷宗写作和处理等工作。公文包括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及会议纪要等;事务性文书包括路政简报、调查报告、计划、总结及合同等;路政规章制度包括:章程、规定、条理、办法、细则、守则、规则、规程、简章等;路政管理档案和卷宗是指路政管理机构在路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路产登记制度。路产指的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及其沿线附属设施的总称,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整个“家当”。建立完善的路产登记制度可以帮助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统计各项资产,编制统计报表,随时了解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的使用情况。高速公路路产登记内容应包括设置永久性和临时性设施许可登记制度、广告、标志牌许可登记制度、红线控制区许可登记制度以及高速公路和附属设施登记制度。建议内业制作统一格式和内容的各项登记制度表项,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路产登记信息的统计、整理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有力的依据。

5、路政装备管理制度。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在执行公务时需借助一些辅助装备,为此路政内业管理人员应负责路政装备的管理工作。路政装备包括交通工具、通信器材、测量勘验器材、消防器材、抢险救援器材、作业标志和其他器材。路政管理机构必须建立路政装备管理制度,对各类型装备的购置、领用、使用、保管、养护维修和报废等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利用路政装备为路政管理工作服务。对特殊路政装备的使用条件要作出明示规定,包括对特殊路政装备的操作人员要求具备较高技能,必要时特种装备指定专人专用,以防止因路政装备使用不当而造成较大人员、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6、路政巡查反馈处理制度。高速公路路政巡查是路政管理工作中,最大量、最直接的管理活动,许多路政管理的措施和手段主要是通过这种直接的管理实现的。而路政内业管理是以路政巡查工作为基础的一项管理行为。因此,路政内业管理必须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路政巡查活动信息。以便更好的运用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指导路政外业及时制止各种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使公路处于完好的状态,以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路政巡查信息反馈处理制度应包含路政巡查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前期处理制度、对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处置汇报制度,危化品运输及事故处置反馈制度、恶劣气候下高速公路交通管制预案制度等。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路政内业管理是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路政决策和制定决策的基础,是衡量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尺度,对于依法行政、提高路政执行力以及路政管理效率和工作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化的路政内业管理制度是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实现路政各管理职责的坚实基础。

扎实推进路政联系村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新模式#e#

一、实施路政联系村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县地处浙北边区,公路总里程为1831.666公里,其中农村公路1653.336公里,包括县道55条461.202公里、乡道92条328.852公里、村道471条863.282公里。全县农村公路等级普遍偏低,公路路网主要由四级公路组成。我县属“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山区县,山区道路占70%左右,而我县的路政管理人员只有26人,相对于公路里程,路政人员明显偏少。

根据新修改的《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从4月1日起,“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并符合公路技术标准的村道的路政管理,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按照本条例参照乡道的有关规定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由此可见,新修改的《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将村道也纳入了路政管理范围,以解决村道路政处罚和路政许可没有法律依据的现状。针对新条例的出台,我段早在去年就开始酝酿新的路政管理办法。

今年,、县政府提出:充分增强生态经济的实力,弘扬生态文化的活力,彰显生态环境的魅力,整体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把乡村打造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中国美丽乡村”。在这种大环境下,完善优化农村公路管理网络,大力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周期,使其与干线路网在功能上形成互补,是社会和时代赋予我们公路人的职责,我们必须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今年3月,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系村制度应运而生。

二、路政联系村制度的管理模式

根据县农村公路点多、面广、公路里程长的实际情况,我段确定了符合农村公路管理实际的操作模式。

一是“定人员”。根据路政人员联村量化表,路政大队明确每名路政队员必须要联系7—11个行政村(社区),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路政联络员,每个乡镇确定一名路政协管员,切实掌握所在村的农村公路状况,指导地方加强对乡村公路的管理。

二是“定职责”。 按照《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村级联络员、乡镇协管员、联村路政人员,按各自职责,分工明确。路政人员坚持服务至上,做好联村笔记,做到勤巡查、有登记、有反馈,有回应;乡镇协管员职责一般为乡镇政府联系土管、城建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配合管理本区域路政管理工作,协助路政部门开展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反馈给县路政大队;村级联络员职责是及时对村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前后情况及时向乡镇路政协管员汇报。

三是“定目标”。正式启动“农村公路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组织网络好、路容路貌好、绿化管理好、交通秩序好、控制区把关好、路产路权好、检查督促好的“七好标准”,定期对各村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达标村进行设牌公示和媒体宣传,在年终根据考核情况适当进行奖补。

同时,路政大队还将路政日常法制宣传、路政宣传月和“五五”普法工作结合开展,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的宣传,提升路政管理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地位,使路政工作做到“用鲜明的标线引导人、用醒目的标志提醒人、用文明的语言教育人”,将公路建成物质文明的载体和生态走廊。

三、具体做法

县路政管理大队在实行机械式巡查制度、台账式管理制度的同时,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村工作中,以推行“四项制度”来提高路政管理成效。

(一)路政联系卡制度。路政大队统一制作路政服务联系卡,卡上注明路政(受)处理中心和各中队的地址、电话、负责人手机号码,以及路政管理职责,送到各乡镇路政协管员手中和公路沿线村干部群众的手中,接受举报、咨询,进一步完善路政协管网络,增强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度,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二)“四定、四包”责任制。继续推行路政岗位责任制,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实行定路线、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的“四定”以及包线、包片、包段、包块的“四包”责任制,推行责任路段管理制度。

(三)定期走访制度。在日常路政管理工作中,路政管理人员每半个月必须到自己的联系村去了解路政管理工作情况1次以上,走访公路沿线的企业、工厂,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对需要服务的工厂、企业主动上门服务,检查公路安全状况,进行现场办公,并要求找村干部签到,结果纳入路政人员年度考核。

(四)定期考核制度。路政大队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每季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总评,按季度考核成绩结合年终检查,评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与路政人员、乡镇协管员、村联络员的奖金挂钩,奖勤罚懒。

四、经验体会

通过路政人员联村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网络,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环境,使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公路的使用周期得以延长。我段在管理要求上做到重实效、强督查、严纪律,对每名联村路政人员、乡镇路政协管员、村路政联络员进行量化动态跟踪,切实将联村制度“联”到点上,落在实处。

1、跟进基本保障制度。为确保路政联系村制度能有效实施和管理,我段跟进了一些基本保障制度:一是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路政中队定期对公路设施、路面状况、桥梁、涵洞、标志标线、临崖、急弯路段进行检查,每月15日汇总检查情况报路政股,由路政股汇总后上报段部;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二是监督奖励制度。对外公布交通“96266”举报投诉电话和路政(受)处理中心5220672电话号码,接受举报、投诉。对乡镇路政协管员、村路政联络员进行跟踪管理;并根据年终考核成绩,对获得优、良成绩的乡镇路政协管员、村路政联络员给以500—1000元的奖励,提高大家积极性。三是预防教育制度。要求路政人员在联村工作中开展预防教育,对农村公路管理中常发生的路政违法案件做到逢人就讲解,让公路沿线的群众熟悉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而遵守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如乱搭乱建乱堆问题等。

2、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是个新课题,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系村制度,关键要转变路政管理人员和当地群众的思想观念,改进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农村、服务经济社会的大局意识,从以前的“管理”为现在的“服务”,观念发生彻底转变。该制度实行以来,得到了乡镇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3、联村制度成效明显。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系村制度切实提高了每个路政人员的责任心,拉近了路政执法人员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路政管理的认识大大提高,畅通了路政管理信息渠道,有效地降低了违法案件的发案率,违法案件迅速得到查处,而且最重要的是克服了我县农村公路里程长、路政人员少、经费少等困难,取得了服务与效率双赢的局面。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四

1、 班组所有成员都要重视安全环保工作,要树立安全思想偏不得、安全规程违不得、安全知识缺不得、安全费用省不得、安全质量差不得、安全工作懒不得的意识。从而做到“三度四到位”(思想认识有高度,奖惩考核有力度,员工参与有广度;安全教育到位,责任管理到位,巡检维护到位,管理措施到位)

2、 班组全体成员,均应承担明确的安全责任,定时、定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使每项安全因素都有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都不能放松。实行“四全”的安全管理体制(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

3. 定期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

3.1 对新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四新教育”(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必须做到“九必须、十不准”。使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

3.2 对在职员工的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控制要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和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3 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授课、多媒体、案例、宣传等。使大家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尽而达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

4、 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安全竞赛,查违章,排隐患,堵漏洞,交流经验,提高安全技术责任,实现公司安全、环保目标。

5、 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防尘防毒和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和事故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6、按规定发放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使用。

7、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抓变化,抓事件,预测预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严格执行环保排放标准;严格遵守《进入厂区的十四个不准》,《动火八大禁令》和《进入容器的八个必须》。

8. 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8.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意识、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查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具、查安全教育、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查劳动用品的穿戴使用、查违章守纪。

8.2 安全检查形式:自查、互查、专查;一班三查(班前、班中、班后);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8.3 检查前准备工作:确定检查时间;确定检查范围、对象和标准;制定检查方法;鉴发隐患通知书,提出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何反映,谁负责整改,谁负责监督。

8.4安全检查原则:检查和总结经验相结合;检查和竞赛相结合;检查和奖励相结合;抽查和整改相结合。

8.5安全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三定”,“四不准”(整改安全因素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任务时做到个人能解决的不准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准推个生产部,生产部能解决的不准推给公司)。

9.安全日(周一)活动。

9.1.活动内容:

9.1.1学习公司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安全规章制度;召开安全专题会、现场会。并结合班组实际,提出防范措施。

9.1.2开展安全演练:安全设施使用方法演练、模拟故障训练、危险预防训练、模拟事故抢救训练、消防灭火模拟训练、查处各类事故源训练。

9.1.3一周安全状况分析、讲评、总结,以及下周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贯彻“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9.1.4检查安全工器具,设备安全设施以及班组安全台帐。

9.2安全日活动要求:

9.2.1学习安全知识要认真、完全、彻底,不能马虎从事。

9.2.2班组人员均应全部参加,认真做好记录,缺席人员应急时补课。

9.2.3学习内容必须联系实际,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找出差距,布置整改,把其它车间、班组或个人发生的异常、事故情况当作自己的问题来检查。

9.2.4班长、安全员在安全日活动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安全活动日活动内容要充分联系实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每次活动应有所侧重,有所收获。

9.2.5车间领导、安环科人员以及分包干部应定期到班组参加安全日活动,了解指导安全工作。并将参加人员记入活动记录薄的名单中。

9.2.6每个人应做到联系实际,积极发言,记录要认真齐全,字体规范。

10、做好重大危险作业前“五分钟活动”。

作业前五分钟活动是预知训练结果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由作业责任人组织从事该项作业的人员在作业现场利用较短时间进行。要求根据危险预知训练提出来的内容进行“四确定 ”(人员、工具、环保、对象),并将控制措施逐项落实到人。

11、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环保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搞好安全、环保和消防工作,并及时、真实、规范地填写《班组安全环保台帐》。台帐主要内容:安全环保计划、总结;安全日活动记录;异常情况、事故讨论记录;月度安全情况小结、安全评价分析、安全实绩记录;安全工器具检查登记表;安全设施的型号、规格登记;安全检查及隐患项目整改记录;安全培训考核;安全奖罚记录;现场设备安全设施的检查记录;违章记录;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加强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生态平衡,美化环境,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工作。

第三条:搞好环境保护,要坚持预防为主,以管处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做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三统一。

第四条:全公司职工都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五条: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是在司主管经理领导下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环保构在管理环保工作中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全面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规划,保证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

2、组织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和措施。

3、审定公司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研究公司的环境状况,并检查、总结、评比各生产单位落实环保工作情况。

5、定期向上级部门和职工代表汇报和提出环境情况及防治污染所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情况。

第七条:确定公司各类环保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的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公司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工时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按上级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单位提出的环保措施,编制公司环保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3、拟定各项环保规定,制定公司污染排放指标。

4、负责组织污染源的调查和企业环境质量评价,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

5、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环境监测和各类环保资料的统计上报建挡工作。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工程项目的环境评价及评审工作,贯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并做好验收工作。

7、组织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负责追究污染事故的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8、大力推行和先进的环保管理技术和监测手段,用好环保资金。

9、负责组织按照污染排放因子综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管理。

10、做好环境保护的培训和环境保护技术情报的交流,推广先进的环境管理经验和污染防治技术。

11、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推动清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环保管-理-员的职责

1、掌握公司环境状况,及时掌握和了解新的污染源,提出治理污染的措施,制定公司的治理计划。

2、督促污染源的管理和治理工作,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3、配合部门解决污染问题的纠纷。

4、借用广播、黑板报、《陕焦报》等宣传媒介广泛进行环保政策的宣传。

第三章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害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等数污染源。

第十一条:认真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生产单位每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防治工作,每年十一月份前线安全环保部上报下一年的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预防污染源的产生和积极治理污染源,要从加强管理,改革工艺,综合利用入手,严格控制生产中的污染排放。

第十三条:对尘、毒危害以煤尘、苯、一氧化碳为主,对这些工作岗位各单位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采用无害、少害的工艺,减少对职工的身体危害。

第十四条:对皮带的转折点污染要逐步整改计划,采用湿式作业、密封作业、加强管理减少落差扬尘,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第十五条:对各种油料要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新建或原有的锅炉要有消烟除尘装置,运行是要经过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并办理环保合格证。

第十七条:生产分厂、分公司部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环保设备。

第十八条:凡从事粉尘、毒的工作的职工要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对噪声严重超标的有关设备要安装消音器或采用人和设备的隔离措施。

第二十条:各分厂、分公司的废渣阴按规定的地方处理或堆放,对于基建工程需要大量排渣时,应按指定地点倾倒。

第四章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技改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即将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环境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编写影响评价报告或报告表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建成后,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

第二十二条:凡因生产规模,主要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等有重大改变,需修改环境影响报告时,必须报原审批机关同意。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在建设项目施工,试运转等过程中,有权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资料。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竣工验收等阶段都必须有环保部门参加;在试运转期间,建设单位要填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发给“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产。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周围环境。防止对厂容和绿化造成破坏竣工后因适当休整在建设过程中的收到破坏的环境。在施工中应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等对公司和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六条:公司内大修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中,也要遵守“三同时”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其它剥离单位在公司内建设项目也要按上述规定,纳入统一管理。

第二十八条:要充分利用环境保护资金渠道,7%的更改资金排污收费返回,综合利用利润和环保设施折旧等提留,要用于污染治理,不得挪做他用。

第五章环境检测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质检计量部设立环境监测时,在安全环保部指导下负责全公司规定和临时性所有怀金监测工作,为治理污染,管理环境提供可靠的数据。

第三十条:监测室每月对全公司粉尘点进行一次监测,并将数据上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测室每月对废水进行定期分析,分析项目主要有酚、氨、化学需氧量、硫化物、石油类等含量。

第三十二条:监测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监测质量,达到合格监测室的水平。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对检测室的工作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不得弄虚作假和刁难。

第六章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环保设备是生产设备的组成之一。凡有环保设备的分厂车间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机动能源处对环保设备应建立健全正常的维修、检查和考核制度,计量部门应定期对环保计量设备进行检修。

第三十六条:各厂对本单位配备的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维修、考核管理制度,做好原始纪录的建卡立挡。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任意停用损坏和拆迁环保设施。凡停止运行必须事先征得安全环保部的同意。环保设备本身问题或事故停车,应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并采取应急措施,抓紧及早修复。

第七章污染事故管理

第三十八条:由于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造成污染,危害人民健康,致人伤残、死亡或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均成为污染事故。

第三十九条: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超过24小时不报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第四十条: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污染事故登记卡。

第四十一条:发生污染的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后,向主管经理及上级环保部门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二条:凡在环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与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

1、积极治理“三废”综合利用资源作出突出成绩者。

2、在避免重大污染事故中有突出贡献者。

3、积极植树、在绿化、净化、美化环境中有显著成绩者。

4、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治理污染源和减轻污染物排放浓度贡献较大者。

5、在环保监测人员执行任务是,采用刁难、推诿等不正当手段者。

6、对于设置监测点,取样设施任意移动及损坏者。

7、不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及购买不合格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者。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五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

3.1仓库。

3.2综合部。

负责监督检查。

a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b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规定,做到账、物一致,并按规定存放,轻拿轻放,防止碰撞与跌落。

c贵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规定要求管理。

d仓库钥匙专人保管,下班离开仓库前必须关断电源并关好门窗。

e仓库内设置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器材。

f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随时检查库房内空调、电器、货物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2化学危险品管理。

a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b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c化学危险品的必须清晰,无标识和标识不清晰的化学品严禁使用。

d严禁向私人提供化学危险品,防止国家财产、职工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每隔6个月进行盘库,清点数量,核对账目。

f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应符合防盗、防火安全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根据化学品的特性,设置通风、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设施。每6个月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验一次。

g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并严格登记手续。保管员必须随时核对库存量。

4.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a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将物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式不同的化学品同库混放。

b生产场地存放化学危险品最大量应不大于当班使用量;废弃的化学品必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c废弃的化学品由综合部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统一回收。

4.4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a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发生。

b严禁未经操作培训人员同意,擅自动用化学危险品。

c化学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置并报告。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六

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环保监督,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于在本公司承担外包项目的单位或相关方。

3 职责

3.1 安技环保处、企业运营部等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符合奖励或惩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

3.2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符合奖励或惩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

4、管理内容

4.1 奖励

4.1.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安环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使用方案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所扣罚的金额,由各安全、环保专业归口部门作安全、环保的机动奖金。罚款、赔款应缴回财务部门。

4.1.2对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1.2.1 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环保考核指标任务或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年度或季度被评为先进、表扬的单位。

4.1.2.2 在特殊条件下,对安全、环保作出贡献或成绩的个人或单位。

4.1.2.3 在危急关头,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避免了人身、设备、交通、火灾、建筑、动能、环境污染和中毒中暑等重大事故者。

4.1.2.4 及时查出重大隐患并设法排除,从而避免了人身、设备、交通、火灾、建筑、动能、环境污染和中毒中暑等重大事故者。

4.1.2.5 在企业的工程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确保工程、设备的安全质量,并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各类安全措施有革新创造,成绩显著者。

4.1.2.6 对尘毒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有突出贡献者。

4.1.2.7 对于严重违章违制,违反安全、环保法规、法律的人和事,敢于检举揭发斗争,在事故中救护有功者。

4.1.2.8 在安全、环保或安全技术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9 在企业中,对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科研成果或写出有价值论文,可供推广运用者,应申报科技部门给予科技成果奖,如属专用项目,可申请专利权。

4.2 奖励方法

4.2.1 对单位和个人奖励,以精神奖励(如通报表扬、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绵旗等)为主,结合物质奖励。

4.2.2 对单位奖励可按员工人数一次性奖励。

4.3.1 对违反上级和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环保政策、法规制度,进行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人员。

4.3.2 年度内发生了重伤(含重大未遂)以上事故或轻伤事故超标,以及发生了环境污染、交通、动能、建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4.3.3 年度内发生了生产性重度中毒、中暑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4.3.4 凡使用临时工,工程(劳务)发包、承包、设备租赁未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的单位和个人。

4.3.5 凡违反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或者造成事故及导致严重险情、未遂事故的工程(劳务)承包单位。

4.3.6 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未实行安技、环保“三同时” 的单位。

4.3.7 对违规者,按违规行为造成事故伤害的严重程度,责任大小酌情予以经济处罚,罚款、赔款、下浮工资等处罚;并可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4.3.8 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由所在部门行政书面报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3.9 受违纪开除处分的处理,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部门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职工代表组长签字,报送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报告公司工会讨论同意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4处罚实施细则

4.4.1 严重违反安全、环保法规,发生因工死亡(每人次)和重大火灾、设备、厂内交通、建筑、动能和环境污染事故,扣除责任单位本年度的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全部罚款(包括超标排污费和赔偿及补偿等)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 10000 元罚款,其中包括对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党、政领导、主管领导、专职管理人员等的罚款,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4.4.2 违反安全、环保法规,发生重伤(每人次)、职业病和一般较大火灾、设备、厂内交通、建筑、动能和环境污染事故,包括污染和排放严重超标,扣除责任单位本年度的 4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和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全部罚款(包括超标排污费和赔偿及补偿等)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 4200 元的罚款。其中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一起,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0 元。超过考核指标每次重伤事故(每人次)加扣 2000 元。

4.4.3 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物排放超标及轻伤事故(每人次)和轻微伤事故,扣除责任单位本年度的 2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 1400元和 400~800 元的罚款,其中包括对单位、事故责任人、党政领导、主管领导、专职管理人员等的罚款。超过考核指标每次轻伤事故(每人次)加扣 500 元,其中发生小火灾事故一起,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0 元。

4.4.4 在现场安全、环保检查时,安全、环保、防火、交安、动能、建筑、设备等职能部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的,按附表规定进行罚款,生产班长以上行政、技术管理人员的违章行为按一倍金额罚款,领导干部按 2 倍罚款。

4.4.5 发生生产性重度中毒、中暑事故的单位,按工伤事故规定对党、政领导罚款 300 元,主管领导 200 元,安全、环保专职管理人员 100 元。

4.4.6 未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擅自使用临时工、工程(劳务)发包、承包、设备租赁的.单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及其它后果概由该单位党政负责人和经办人自理,并对党、政领导和经办人各罚款 2000 元。

4.4.7 违反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导致严重险情未遂事故的工程(劳务) 承包单位按本制度同等处罚。

4.4.8 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未实行安全、消防、环保“三同时”和环境评价的单位罚款 2000 元,党政领导各罚款 400 元,主管领导罚款300 元,安全、环保专职管理人员罚款 150 元,对有关责任人员按责任罚款 300—500 元。

4.4.9 职工未加入工伤保险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的治疗费、工伤致残补助金等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渝府发[2015]3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 〕2 号) ,规范企业车间、班组的安全环保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保障化医集团可持续发展, 结合化医集团实际, 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 化医集团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及 按有关规定由化医集团进行安全环保协管的参股企业。

3、 术语

3.1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2 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3 关键装置

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4 重点部位

(2 )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3.5 “三废”

常指废水、废气、废渣。

3.6 清污分流

清净下水和生产污水分开排放。

4、 车间安全管理规范

车间安全管理由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个方面组成,共有8 个要素。

4.1 活动场所

4.1.1 车间设有安全学习室,为班组提供安全活动的场所。

4.1.2 车间为每一个班组设一块看板、一个资料柜,看板上要有安全内容。

4.2 管理网络

4.2.1 车间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要求横到边、纵到底。

4.2.2 车间设有安全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危化品车间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有班长、兼职安全员。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 车间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人就有岗,有岗就有责”。

4.3.2 车间与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责任金,责任书要目标明确、内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3.3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4.4 管理制度

车间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 安全生产责任制;

2 ) 安全会议制度;

3 ) 安全教育制度;

4 ) 安全奖惩制度;

5 )干部值班制度;

6 )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7 ) 安全设施、 设备管道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8 ) 事故 报告、处置制度;

9 ) 交接-班制度;

10 )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 )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2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5 台账、记录

车间建立以下安全台账和记录

1 ) 安全会议记录;

2 )安全教育台帐 (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3 )安全检查记录(台帐);

4 )隐患登记及整改台帐;

5 ) 风险分析清单;

6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7 )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

8 )安全设施台帐和检查 维护保养记录;

9 ) 职业危害因素台帐;

10 )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和检查记录;

11 )事故台帐;

12 )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

4.6 设备设施

4.6.1 关键岗位、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要规范设立标志牌,标牌内容包括相应基本信息、企业领导 承包人、现场责任人等。

4.6.2 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明确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责任人,并挂牌。

4.6.3 安全警示标识齐全、正确、醒目。

4.6.4 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保护装置完整、完好。

4.6.5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校检,有检测报告、有校验标识、建立检测台帐等。

4.7 安全检修

4.7.1 制定检修项目作业方案,开展风险分析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修负责人。

4.7.2 检修前,组织检修人员学习检修方案和进行风险交底。

4.73 作业前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7.4 检修作业时巡回检查。

4.7.5 检修作业完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8 安全活动

每月开展不少于2 次安全活动。

5 班组安全管理规范

班组安全管理由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部分组成,共有5 个要素。

5.1 安全台账和记录。

1 )活动、学习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参加人员、活动议题、内容以及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离岗转岗教育、检修前安全教育、日常教育等,记录完整,参加人员要亲笔签名。

2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隐患内容、隐患整改期限、实际整改时间、验收人等,记录完整。

3 )防护用品登记使用台帐。包括班组配备的空呼、过滤式防毒面具、过滤式防毒口罩、虑毒罐等防护用品。

4 )风险分析清单。包括常规活动风险分析和非常规活动风险分析清单。常规活动分析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如检修风险分析、变更风险分析等。

5.2 人员

5.2.1 班组人员“八懂四会”

懂规章制度,懂安全技术知识,懂岗位操作法,懂设备性能,懂工艺流程,懂职业危害和防治,懂防火防爆知识,懂事故报告和急救知识;会操作、保养设备,会预防事故 和排除故障,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使用灭火器材。

5.2.2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 (含危化品作业人员) 必须取得法定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作业时持证上岗。

5.2.3 穿戴防护用品

根据岗位危险特性, 当班人员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5.3 安全活动

5.3.1 每周开展不少于1 次班组安全活动。

5.3.2 搞好三工活动

工前“三交”: 即交待当班生产任务、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交代安全技术措施; 工中“三查”: 即查员工着装、查现场运行状况、查员工精神状态; 工后总结。

5.4 安全操作

5.4.1 持证

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到人、岗、证相吻合。

5.4.2 操作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控制工艺指标,精心操作;不 违反工艺规程、安全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5.4.3 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做到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并及时更新巡检时间牌。

5.4.4 记录

按时记录,字迹工整、记录如实完整。

5.4.5 劳动纪律

坚守岗位,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4.6 交接-班

严格执行交接-班规定。

5.5 工作 场所

做到工作岗位(主控室、值班室等)整洁、摆放规范、无安全隐患。

6 车间环保管理规范

车间(“三废”处理车间除外)环保管理由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个方面组成,有7 个要素。

6.1 活动场所

6.1.1 车间设有环保学习室,为班组设立环保活动的场所。

6.1.2 车间为每一个班组设一块看板、一个资料柜,看板上要有环保内容。

6.2 管理网络

6.2.1 车间建立环保管理网络,横到边、纵到底。

6.2.2 车间设有环保分管领导和专(兼)职环保员,班组设有班长、兼职环保员。

6.3 责任制

6.3.1 车间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环保责任制。

6.3.2 车间与班组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收取环保风险责任金,责任书要目标明确、内容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6.3.3 对环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6.4 管理制度

车间建立以下环保管理制度:

1 )环保责任制;

2 )环保会议制度;

3 )环保奖惩制度;

4 ) 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5 )环保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6 )“三废”管理制度。

6.5 台账、记录

车间建立以下环保台账和记录

1 )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台帐;

2 )环保检查及整改台账;

3 )环保奖惩台帐;

4 )环保会议记录。

6.6 作业要求

6.6.1各生产车间要进行雨污和清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经收集处理排入污水管网。

6.6.2 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临时堆场,固废、危废分开储存,并设立标志牌。( 车间可不设立专用堆场,可与公司堆场合用。)

6.7 环保活动

每月开展不少于2 次环保活动。

7 班组环保管理规范

班组环保管理由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个方面组成,有5 个要素。

7.1 记录

1 ) 活动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参加人员、活动议题、内容等,记录完整,参加人员亲笔签名。

2 )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隐患内容、隐患整改期限、实际整改时间、验收人等,记录完整。

7.2 人员

班组人员要有基本的技能,要懂规章制度,懂环保技术知识,懂事故报告和急救知识,会应急处置,会预防事故 和排除故障 ,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3 环保活动

每周开展不少于1 次班组环保活动。

7.4 环保操作

7.4.1 操作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控制工艺指标,精心操作。

7.4.2 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做到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并及时更新检查时间牌。

7.4.3 记录

按时记录,字迹工整、记录如实完整。

7.5 工作 场所

工作场所清洁、干净,无跑、冒、滴、漏。

8 附件

8.1 附件1 :《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8.2 附件2 : 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8.3 附件3 :《 车间环保管理考核细则》

8.4 附件4 : 班组环保管理考核细则》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七

1、负责和指导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以及传送,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本工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办法。

3、指导本工区各部门、作业队危险源识别、环境因素、评价、策划;检查、督促、指导工区部门、作业队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和演练情况。

4、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和对大型起重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以及其他的专业性安全检查,并保存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环境影响,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整改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完善基础管理资料,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6、建立健全本工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公司信息平台上输入本工区安全信息,掌握分析本工区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保持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7、监督、检查各工区部门、作业队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清凉饮料及劳动护肤用品的购买、验收和发放。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施工的安全环保管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各参建施工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部成立hse管理部,下设资料、现场、营区、交通等业务部门,由项目hse经理负责管理。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成立相应hse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和相应专业知识,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项目部hse管理部门备案保存。

第五条项目部设专人负责对整个项目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各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各项目现场的监督检查,配合项目hse部开展现场hse监督工作。

第六条项目hse部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环保工作形势,明确下步工作重点,并对近期安全环保工作做出考评。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hse监管人员选配必须严格、认真,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各施工单位hse监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将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上报项目hse部,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各分项目经理是分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分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对参加分项目施工的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凡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hse监管人员对所承担的分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第十二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hse专项费用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要求,因施工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各施工单位的起重工、脚手架工、金属焊接(切割)、登高架设、电气安装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参加安全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各单位(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hse部审批后实施,由专职hse监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记录。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负责在各自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及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第十九条参加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适当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及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十条各单位必须在办公、生活及施工现场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消防通道,配备足够好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的特种设备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验;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必须经相关单位(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按实际由各家列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参加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当地常见病、流行病防治、安全纪律、施工安全规程、规范、应急救护常识等方面,安全教育应有记录、签字,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内容主要包括:

(一)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考核记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调换工种、转岗、重新上岗人员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施工生产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

(三)临时工、民工、劳务工和其它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在入场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复审。

(五)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发放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三)危险作业场所(点)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区域和警示标志;

(四)施工噪声、扬尘、垃圾废料回收处理等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六条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应当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记录。

第二十七条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施工作业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人管理,按规定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志,并建立健全相关记录。

第二十八条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实责任,设置必要的设施,做好所承揽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工作。有必要时应进行封闭式管理,封闭要连续、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的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第三十条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四)各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冬季劳动保护用品;

(五)开挖工程不得采用掏洞式施工方法;

第三十一条项目hse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协调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其它会议制度见附录1。

第三十二条项目hse部按照“hse两书一表”内容每旬对参加项目施工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各单位进行通报。

第六章交通安全

第三十三条项目服务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驾驶及维修、保养。严禁驾驶人员随意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第三十四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交通法规及本项目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章驾驶一经查出取消驾驶资格。

第三十五条执行特殊运输任务(超长、超高、超宽)的车辆,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前后押运车辆应有明显标志。

第三十六条租赁使用的车辆证照必须齐全有效,投保险种应至少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主要险种。

第三十七条项目驾驶人员还必须按规定做到“三检”登记制度(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

第三十八条车辆执行任务结束后,必须在单位指定的地点集中停放,并向主管人员报道。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回营区的车辆,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得到批准。

第七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可能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第四十条项目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及有关标准,消除或减少各种影响职业健康的不利因素,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

第四十二条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率要达到100%,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场点进行监测,监测率达到100%。各施工单位根据体检和监测结果制定并上报有毒有害作业场点整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各施工单位要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有毒有害作业场点档案,编制防治措施,并认真落实。

第九章安全基础资料管理

第四十四条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生产实际设专人负责安全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具有可追溯性的安全基础资料。

第四十五条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种规章制度齐全;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齐全;

(三)安全会议及安全教育记录;

(四)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齐全;

(五)监督检查记录真实、有效,隐患整改及时,有负责人签字。

(六)各专项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齐全、有效。

(七)建立特殊工种台帐,并及时更新。

(八)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齐全。

(九)建立消防器材登记台帐,并及时更新。

(十)危险化学品储存、发放记录。

第十章安全风险抵押制

第四十六条项目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开工前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征收标准由项目hse部制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项目hse部具体征收,项目费用部负责记账保管。

第四十七条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如发生一起重伤一人次以上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没收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环保工作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把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九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报项目hse部审批后认真实施。

第五十条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因素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五十一条各施工单位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途径推行清洁生产。

第五十二条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范围内的污染源(点)的监督检查,治理环境污染,各种动力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第五十三条各施工现场的污水排放要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试压产生的废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或按建设单位要求排放。

第五十四条项目hse部对各施工单位的排污情况严格管理,杜绝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第五十五条储罐喷(刷)漆时,应保证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安全用品佩带齐全。

第五十六条对玻璃丝布、岩棉、水泥等易扬撒材料,在施工、运输中要采取防范措施,减少有害粉尘飞散,操作人员采用个人防护。

第五十七条各施工单位要设立分类垃圾箱,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类收集,定期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五十八条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施工现场生产班组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收集,放到暂时存放点,进行分类标识,集中拉运处理。

第十二章hse管理部相关业务流程图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九

明山区实验小学安全制度宣传落实情况报告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安宁,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民族的未来。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时刻把师生安危挂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每年都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在责任目标管理的首位,作为重中之重。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精心谋划全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与公安、卫生、文化、交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构建联合的群防群治校园安全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生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我们认真落实明山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校建立并加强了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三是开展了安全承诺行动。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四是大力加强了制度建设。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促进了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学校安全责任的落实,对促进学校安全管理、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

1、学校安全是教育系统的大事。我们反复讲安全,主要因为这项工作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怎样严格都不为过,必须以非常的态度来重视,非常的举措来强化。我们一定要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敏锐,决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要以前所未有的态度、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党的事业和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这件大事抓好。

2、学校安全是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体现。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其中,以人为本,首先要关爱生命,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安全发展”体现了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反映了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已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成为科学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可以说,我们抓学校安全工作,就是在推动“安全发展”,就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

基本要求。

二、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制度建设的推进工作

我们学校要在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基础上,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明示、落实到一线教师和职工,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安全管理,用规程指导具体岗位工作,不断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检查。

1、从安全日常管理、岗位责任、安全监管、报告、检查、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到教育教学各工作环节,建立全方位、全员覆盖、较规范的职责、制度和规章。

2、结合本校情况,对本校的“安全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使“安全制度”更加全面、系统,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能够规范学校的安全管理。

3、实现对学校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的全方位监管。

三、着重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1、做好冬季学校取暖工作。学校在取暖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取暖、供暖设施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所有线路、管道等都要进行检修,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违规违章操作。学校要加强对取暖工作的监管,明确专人负责,不能交给雇佣的工人就不管不问。

2、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教育。预防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的发生,认真做好教师通风、消毒等预防工作,防止大面积传染病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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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十

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企业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1.3 公司应精益求精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4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1.5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试定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6 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7 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8 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1.9 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10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 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2.1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2.2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2.3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进的有效实施;

2.2.4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2.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3.3 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投进的有效建议;

2.3.4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3.5 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6 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

2.4 安环办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

在油库经理室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hse(安全、环保、健康)和消防、护库等事务。具体工作职责为:

1、协助油库经理全面做好油库日常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对油库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牢固树立“群策群防、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

2、建立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和经费计划、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全面保障油库安全运行。

3、负责开展油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好“油库月检查、部门(班组)周检查、安全员日检查”的三级检查,协助公司搞好“年度专门检查、季节专项检查、上级专业检查”等。做好每次安全检查的评估、整改、调查等方面的记录及资料归档工作。

4、负责油库生产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监控,保证方法得当、保障得力、操作规范、作业可行、安全可靠。全方位全天候地抓好现场安全巡查,坚决阻止杜绝违章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规定的隐患整改程序,及时上报、限期整改。

5、负责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的检查、维护、维修,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设备档案,定期更换消防药液,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处于应战状态。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油库应急预案,与油库经理一道,组织开展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6、负责新员工的入库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上级的安全培训学习;定期开展各种安全消防训练、演习;办好安全宣传栏。

7、负责库区特种作业管理。明火作业、高空作业、进罐作业、清洗油罐作业等,必须按安全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认万无一失后方可进行。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份审查、作业批准书审核、特殊工种资格核查、入为安全教育等。

8、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从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做好油库的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油库员工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监督检查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定期开展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10、与当地安监、消防、公安、环保、联防、等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油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爆炸、跑油、治安等各类案件的发生。加强对油库员工的社会治安形势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自我防范和联防互助的意识。

11.完成油库经理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安全环保制度落实篇十一

一、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利国、利民、利已。环保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而制订。

二、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是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实现公司、厂区居园绿化,维护周边群众利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持公司年产值每年增值。

三、本制度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尾气、粉尘、废渣的排放管理和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运输、使用的管理。

四、环保管理制度是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现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公司环保主管代总经理行使环保职权,有权决定停车,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环保问题,公司任何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一、总经理职责。

2,负责建立环保管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3,提供充分的资源,包括人力配备;。

4,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处理。

1,对为保证环保工程的工艺手段和技术资料的质量负责;。

2,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工作;。

3,组织审核环保制度和环保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

4,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定期组织环保及安全文明大检查工作。

三、制造部部长职责。

3,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4,加强环保组织领导,支持环保管理员工作。

四、制造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报有关环保管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3,参加新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6,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有权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处以经济处罚。

五、部级环保主管职责。

1,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计划、环保操作规程的监督实施;。

2,负责建立“三废处理台帐”;。

4,参与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污染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分析,有权对责任者提出经济处罚;。

5,参加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

六、班组长环保职责。

2,督促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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