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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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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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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我们应该尊敬和孝顺他们。在写总结时,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你的观点和结论。下面是一些总结的实例,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写作思路。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一

六盘水市钟山区月照彝族回族苗族乡马坝社区是少数民族聚居较为集中的社区之一,位于月照乡西南部,东与荷城街道教场社区和本乡响水社区接壤,南与首钢水钢(集团)公司相邻,西与荷城街道三块田社区连接,北壤本乡小屯社区;社区周边毗邻大型工矿企业,地处城郊,距市中心3公里。2017年被列入钟山区水月经济循环试验规划区。根据社区全覆盖的部署,2011年6月改为农村社区。社区属山地平原地貌,沟壑较小,山体呈坡状分布,西高东低,坝地相对集中,境内集体沙沟林场面积1500亩,植被保护较好。土壤为胶泥地,土质较为肥沃,社区辖3个村民组,509户,1827人,其中苗族人口占总人口98%。总面积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7亩,人均耕地0.24亩。社区内有完小1所,在校生307人,教师13人。社区内设有社区卫生院、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便民利民服务站设施完善。社区辖有明威洗煤厂、安富洗煤厂、鸿发砖厂、平顺砖厂、天福充氧厂等民营企业5家。社区内有米面加工5户,烟酒副食8户,餐饮2户,集体商业门面20个,向外出租6个,养殖基地1个,物资炸药库存放库1个。

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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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核心,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近年来,我社区党支部重点抓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并完善了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组织建制及规章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发展进行研究。社区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实行坐班接待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指导社区村干部开展各项工作。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方面都严格按照重大问题和支出实行集体决策票决,年终总结各项开支实行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干部坚持每年都向群众作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实行社区干部联系一户或多户困难户,关心群众的生活和发展,通过种养殖业的投入,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搞好运输三产等服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我社区自第七届及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均被列为“海选”示范村,村委班子成员均以高票当选,班子健全。

记;培育好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务实、干事创业、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的党员干部队伍;完善好制度,有一套科学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且落实好,使从严治党方针贯彻落实;营造好作风,营造一种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勤恳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好作风; 发挥好作用,围绕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自我加压,苦练内功,推动社区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展,实现了少数民族与多数民族共同团奋斗的局面,使本社区逐步进入小康目标。

一是抓学习,社区党支部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和参加有关部门培训班等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无论农忙或农闲时都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章》和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定。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社区干部、村民代表、议事委员会、理财监督小组和部分群众认真地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及时把党的惠民政策传达到村民中,把各项实惠落实到实处。通过理论学习,促进了班子成员和党员素质的提高,加强了村支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团结和谐发展的理念,增强民族团结的精神,加强与各兄弟民族的交流和团结,促进了经济、文化共同繁荣发展。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办好事、办实事。近年来,我社区积极挖掘、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马坝苗族文化的优秀文化遗产,以学校为主阵地,继续开办“双语”教学和民族文化进校园,以各类形式举办培训班,以苗族特殊工艺绘画、蜡染、雕花、贴布、刺绣、民族山歌和芦笙舞为主要培训内容,发掘了不少民族民间的文化艺人。马坝社区现已有苗族蜡染、蜡画、刺绣能手并登记办理工商营业自产自销的5户,芦笙技艺老师4人。2004年至今,成功举办了八届“四月八”跳花节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办,增进了本村苗族同胞与各族人民之间的又好发展,还得到了贵州省原副书记、、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省人大会主任王朝文的亲笔题词——“月照民族风情园”。 苗族“四月八”活动成功举办为各民族同胞搭建友好的文化交流平台,每届参加活动的人数达3—5万人,不断扩大马坝的知名度,省写作协会、市、区文联等新闻媒介先后到过马坝进行采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团结,对各民族团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让各民族之间增进了解,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达到解决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的的问题,促进了共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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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二

嘉峪关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除汉族之外,有31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515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4%。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长期规划,逐步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事关嘉峪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在各族人民群众中日益牢固,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丰硕,全市被授于国务院表彰的先进个人1名;受、省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4名。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个和模范个人15名,并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了总结,进一步调动了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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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根据省上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四五”、“五五”普法和《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我们制定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民族法律政策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确定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典型,使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2004年以来,宣传月期间共印发各类传单5万份、横幅60条;电视台、广播电台推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系列宣传报道50期;《嘉峪关日报》连载宣传资料40期、刊登领导文章10篇;上报宣传月活动信息32期;组织培训班、座谈会29次;深入基层宣讲党的民族政策42场次;组织部分民族宗教人士视察城乡建设发展成就10次;在中小学集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5次。2017年5月,宣传月期间,举办“爱我中华,和谐雄关”民族团结进步抗震救灾文艺晚会,共捐善款158万元。

每年宣传月前夕,、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宣传月系列活动协调会,明确职责,细化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2004年以来,市财政累计为宣传月共拨专项经费31.4万元。特别是2017年,为全面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市及时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会上,市政府与有关单位签订了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格局,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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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形式多样,方法灵活。2004年以来,为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宣传月期间,我们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召开动员会、民族宗教界委员代表座谈会、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办板报、专栏、电视讲话、专题采访、宣传橱窗、手机短信及文艺晚会等形式,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深入社区街道、镇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就,宣传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的先进典型。每逢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传统节日和开斋节、藏历新年等民族节日以及国家、省、市重大政治活动,举行少数民族联欢会、茶话会,畅谈感想、表演节目、互相沟通,增进友谊。2017年8月,我市成功承办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并取得11枚金牌、3枚银牌、6枚铜牌以及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充分展示了我市民族体育的发展水平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风貌。通过系列活动,扩大了宣传面和社会影响,增进了各民族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法规的知晓率,激发了广大群众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共创和谐嘉峪关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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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三

《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要看到,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载体方式不适应等薄弱环节。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意见》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

《意见》要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调要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意见》要求,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强调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把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各级示范区率先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适时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的权重。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县教科局领导给了我这次学习、培训的机会,在全州上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统编三科教材铸魂工程”和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关键之际,我有幸参加了10月15日至23日在西藏拉萨、山南市举办的“甘南州2020年民族教育改革教育管理者培训班(第三期)”的培训学习,对我来说,思想深处除了深深地感动外更多的还是感悟和收获。下面,就将自己这次培训、观摩所思、所感、所悟与在座的各位分享、交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仁批评指正!

此次培训,有幸聆听了西藏自治区教科院江长州副院长的《以三科统编教材铸牢中国魂》、拉萨市第一中学校长刁勇的“大处着眼,细处着手,全面提升语文素养”——《谈初中统编语文教材在西藏地区落地见效》、拉萨市第一中学、拉萨市城关区兼职教研员潘熔生的《统编初中历史教材介绍及教学建议》及拉萨市第四中学高级教师张凤“基于课程角度理解《道德与法制》”等专题讲座,首先,使我从思想认识上对“三科”统编教材实施的时代背景、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特征以及三科统编教材设置的课程目标,内容,教学建议等方面有了更全面、更清晰的认识,进而深刻认识到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意义所在。同时,也从不同角度了解到西藏地区推行国家通用语音文字教育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有效措施以及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的实施对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这次培训的讲座内容紧紧围绕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展开,实用性强,既增长理论知识,又对今后工作推动有很大启示和帮助,让我受益匪浅。培训期间,我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听讲,坚持记有效率的笔记。结合学习所得,积极撰写培训心得,遇到疑惑积极向西藏教育同行及专家虚心请教,收获颇多。

在集中培训之余,又先后实地观摩了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扎囊县扎其完全小学、山南市第三高级中学、山南市实验幼儿园、山南市乃东区中学等涵盖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学校管理与教育现状。通过看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校园文化打造、党建工作、学校各项常规管理的落实及进课堂听课等方式,加之亲眼目睹了从机场到拉萨沿途不见一块广告牌,只见一幅幅红底黄字、体现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大型宣传牌,给人不一样的视觉感受和内心震撼,可以说这种浓厚的宣传氛围是其他地区少有的。因此,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西藏地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等精神不折不扣的加以贯彻落实并做到了家喻户晓,将推行国家通用语音文字教育工作和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在学校落到了实处、已初见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各类学校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育人目标同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有机融为一体并付诸于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的励志标语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育人目标成了校园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对财务工作运行的监督,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四个负责”:对全园幼儿负责,对全体家长负责,对上级组织部门负责,对全园职工负责。

3、对全面落实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和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努力克服民族教育改革道路上的诸多困难和困惑,在思想认识、师资培训有序推进的基础上稳步实施,并初显成效。在从师生及幼儿的交流过程中发现,他(她)们都能用较为流利的普通话进行交流。

总之,培训、观摩期间,我坚持多听、多看、多思,做到边学习,边交流,边思考,边总结,始终不忘和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比较,进行深度思考,从中吸取精华,探寻教育管理的妙计良策。能够把在所考察学校的所见所闻和自己的收获、思考、体会及时记录,并归纳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从中感悟教育的真谛和管理的境界。在那里使我不仅学到了新的学校管理理念,同时也真切感受到了西藏教育人及各位援藏教育者的初心和奉献精神。他们的敬业、谦虚、乐观、朴实的精神与品质,深深地感动着我们。“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忘奉献”真是对他们工作、生活的生动写照。

在短短八天的培训时间里,通过听取讲座、观摩考察、学员们的相互交流与自我体验、感受、思考,我深感这次培训收获特别大。觉得以“感恩、感动、感悟”来形容此次培训较为恰当。

能参加这次培训学习我感到非常幸运,此次培训对我来说不仅是一次理论武装,更是一次实践指导,我要将所学知识和思路应用到学校管理实践中去,针对本校的管理漏洞和短板制定管理改进方案并付诸实践,为全县民族教育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五

枣庄市地处苏鲁交界,是中国民族工业的重要发祥地,也是山东建立最早的省辖市之一。我市少数民族构成以回族为主体,以“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分布在五区一市的城镇、农村。全市少数民族人口超过千人的乡镇有8个,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居)有71个,其中有8个回族村(居)。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立足本市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城市民族工作紧紧结合起来,适应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创建新的工作格局,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为此,我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针对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积极建立“管理信息化、主体多元化、重心社区化、载体丰富化”的城市民族工作新格局,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以枣庄市民族企业商会为纽带的城市少数民族经济持续发展,形成了一家龙头企业即将上市、70余家各类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势头;民族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建成了多个特色突出、连片配套、功能比较完善的少数民族生活服务区;民族关系不断改善,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群体事件明显减少;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当地居民互相尊重,各得其所。少数民族群众在自身生活改善的同时,心系国家,回报社会。在青海玉树发生地震后,不少民族社区都出现了自发踊跃捐款救灾的感人场面。台儿庄北关回族社区一捐款者一次捐出11万元,只留下“回族群众”这样一个“名字”,在当地传为美谈。各族群众在城市中平等交往,和睦相处,建立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向前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管理手段信息化是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之一。针对城市少数民族成分复杂、流动性强、开放度高、突发矛盾较多等特点,我们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民族工作信息网络。一是建立起市、区、镇、居四级贯通,统战、民族、公安、城管、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有关部门互连的“纵到底、横到边”的信息网络平台。市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基层民族信息网络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信息员队伍。从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民族社区(居委会)以及少数民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中明确了63名民族工作信息员,由市民宗局统一建档管理。三是强化城市民族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了每周一排查、每月一上报,重要动态预警和不稳定因素“零报告”等制度。四是针对外来少数民族增加,跨地区民族事务增多的实际,注重延伸城市民族信息触角。一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与周遍兄弟市的信息合作机制;另一方面注重搞好与少数民族流出地的联系与合作。

针对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涉及面广、与其他多方面的工作关联度高的实际,我们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注重整合多种资源,凝聚多种力量,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逐步形成了主体多元化的工作格局。

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督促协调做好民族工作各有关部门都把民族工作看作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去完成比如,组织、统战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力度,使我市少数民族在职县级干部由2001年的3人达到目前的15人,其中正县级领导职务2人;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基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正职的5人市财政局的有关领导和科(室)的同志经常主动与市民宗局沟通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前不久,台儿庄区北关回族社区搬迁工作刚一启动,两部门的同志就深入到该社区了解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方案工商部门在民族社区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注重体现民族特色、照顾民族特点,并定期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清理整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服务业管理等部门把指导监督窗口服务行业执行民族政策,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和监管工作,有效地杜绝了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发生

民族宗教方面的社团组织如各级伊斯兰教协会、民族团结促进会、清真寺管委会等,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们在建立健全这些社团组织,不断提高其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同时,注重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发挥他们在城市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滕州、市中、薛城等区都为当地伊协解决了办公用房,每年拨给3-5万元的工作经费。各级社团组织积极履行职能,在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联系少数民族群众、搞好对流动少数民族的服务与管理、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解决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问题,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单靠行政资源和社团力量仍是不够的,特别是一些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少数民族特需设施的发展,必须运用市场机制、调动民间力量,才能把事情办好。比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群众在日常生活、民族节日、商贸往来、文化活动等方面,对清真餐饮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近年来我市这方面的服务设施发展滞后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我们于去年依托并帮助滕州民族大厦与北京正才国际餐饮集团公司协作,引进资金、人才和先进工艺,投资1000多万元对原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了一处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清真餐饮服务设施——御膳食府,填补了我市乃至周边地区多年来缺少高档清真餐饮服务设施的空白。又如,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逐步到来,少数民族社会养老需求与日俱增。现有社会养老设施多因布局和功能的局限,难以满足少数民族老龄群体在民族宗教习俗方面的特殊需求。为此,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市中区伊斯兰教协会利用少数民族民间资金,投资300多万元,在市驻地回族社区建成一处民族公寓,较好地满足了当地少数民族社会养老的需要,深受群众的好评。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处在城市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前沿,在城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基础性的支撑和调节作用。民族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较强的工作,因而,实现工作重心的社区化,成为新形势下拓宽民族工作思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们围绕社区化建设,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按照民族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社区建立起民族团结促进会,在相对集中的居民楼(院)建立起联络点,确定一名居委会干部为联络员,负责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络、谈心和相关服务等工作社区工作网点建设,为城市民族工作打下了比较可靠的组织基础

在基层党校的干部培训中,都安排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内容;市、及区(市)统战、民族工作部门每年举办一期基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市、区(市)民族工作部门多次组织民族社区干部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通过这些工作,不断提高了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民族工作能力,逐步使他们成为民族工作方面的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和服务员,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一线力量。不少社区干部都把民族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走街串户,了解社情民意,热情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低保、养老、就业、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及时调解各种矛盾纠纷,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城市民族和谐的花朵。

满足少数民族在日常生活、宗教信仰、民族风习等方面的特殊需求,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注重解决好这一问题,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相关设施不断完善。在我市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市中区已形成回民幼儿园、回民小学、回民小康村、清真食府、民族商业街、民族公寓、清真寺、穆斯林殡仪馆、回民公墓等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服务网络。对此,当地一位回族老人深有感触地说:“党和政府对我们少数民族的生活关怀备至,如今我们真是生有保障、死后无忧”。

为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我们在切实搞好对城市少数民族的各种服务,解决他们在物质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同时,高度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主法制、社会公德意识在各族群众中逐步深入人心,并成为自觉的行为规范。

在这一工作中,我们针对城市民族工作的特点,注重创设多种活动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预期的教育引导效果。一是精心组织每年十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个宣传月都突出一个主题,利用多种载体,组织系列活动,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常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等。二是利用少数民族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好相关的活动,寓“教育”于“节庆”之中,收到相得益彰的效果。比如,2009年开斋节期间,我们指导市、区伊斯兰教协会在枣庄清真寺举办了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欢度开斋节庆典活动。节日之前,在清真寺院内为在抗日战争中牺牲在鲁南的回族英烈——铁道游击队政委张鸿仪树立了纪念碑。节日当天,在清真寺大门两侧摆放了六块展板,展示近现代老枣庄街和清真寺的风貌以及从这里走出的十多位回族革命前辈的事迹,吸引了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出席庆典的一位领导同志看了展板后,欣然题词赞扬回族群众对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的贡献——“人口不多,精英不少,贡献很大”,使在场的穆斯林群众深受教育和鼓舞。三是注重抓好少数民族文化的基础性建设。相继编辑出版了《枣庄回族》和《枣庄回族画册》,2010年成立了枣庄市民族艺术团,并于春节期间推出了我市历史上首台以“民族大团结”为主题的综合文艺晚会,经省、市多家媒体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凡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民族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把民族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筹安排。为加强领导,成立了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建立了民族工作长效机制。2009年将民族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在原有对口帮扶手段不减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都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自觉地负起民族工作责任,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格局,特别是基层民族工作明显加强。比如,薛城区陶庄镇有少数民族人口1034人,该镇按照建立民族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严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民族工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见》、《关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通知》,拨出专款14万元用于清真寺修缮和民族社区道路硬化,得到了当地各族群众的拥护,全镇出现了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镇”。

在当今社会深刻变革的过程中,城市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城市的民族格局、民族关系、民族意识等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城市民族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密切关注新情况,注意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应对变化,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始终掌握城市民族工作的主动权。

城市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理念贯穿于实际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热情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从而赢得了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去年4月,我们在工作中了解到,台儿庄北关社区一回族住户因城市建设需要,其住房面临拆迁,租赁过渡用房有困难的情况后,冒雨赶到该居民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安排台儿庄区民宗局的同志协助其找到合适的出租房,同时针对该居民夫妇均无正式工作,丈夫患有慢性病,家庭收入较低的实际,帮助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低保手续。对此,该夫妇深表感激。他们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当地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大局。滕州市针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大多经济基础差、经营场地小、证件不齐全、举家流动性大等特点,实行“四情”管理——相互沟通有感情、跟踪服务更热情、解忧排难显温情、动态管理用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规范经营活动,把民族部门建成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之家,收到良好效果,得到国家民委、省民委领导的肯定。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六

作为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省会城市,西宁的民族团结工作地位重要、特色鲜明,同时也是创城测评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对民族团结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针对全市民族工作的特点,采取了“创建活动引领,‘三基’建设支撑,宗教管理助力,服务扶持推动”的措施,推动了全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尤其是去年,全市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市全委会精神,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创建特色,狠抓工作落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西宁实际自加压力,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和长远性任务来抓。明确了两年强基础、四年见成效、六年创先进,西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力争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并将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委部门“一把手”工程,落实了创建工作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就创建工作作批示、提要求,促落实。仅2019年,市委常委会研究和听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相关工作9次之多。采取党委常委蹲点调研等形式,调研影响民族团结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形成了一系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有力地推动工作纵深开展。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及时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事迹,主动联系各类媒体,推介和宣传国家、省、市级创建工作先进典型,使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拓宽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百姓大舞台、道德讲堂、主题班会、运动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活动,城市文化进一步丰富,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较为集中的地区,以交往交流交融促进生活交融。

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作为创建及宣传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目前,全市共有307个村、社区、寺院、机关、企事业单位挂牌命名。去年又新打造了湟中县静房村、大通县新庄镇中心学校、湟源县波航集装袋有限责任公司、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办事处、城东区清真巷社区、城中区河湟小镇、城北区大堡子镇严小村等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点和湟源小高陵永久性教育示范基地。同时,对近年来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典型,赋予新的内容,提升、完善、推介,并集中进行了督查。为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着手制定了永久性示范点的维护管理办法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命名标准。

重视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举办各类培训的同时,举办了两期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全面推进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落实资金200万元,维修属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市创建办继续安排40万元寺院维修项目,对大通县祁家寺、湟源县观音庵、湟中县静房寺进行维修。将军(警)民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与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总结“两年强基础”阶段项目基础上,征集2019年一批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大力实施以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村道硬化等为重点的扶贫项目,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并加大对在建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抢抓时间、集中精力,狠抓项目落实。同时,鼓励少数民族创业,积极搭建“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畅通就业援助渠道,开展了以民族刺绣、烹饪、唐卡等为重点的“雨露计划”培训,实现转移就业。

把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培养,作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通过培训、实践锻炼、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技术人才,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采取组织少数民族干部集中轮训、赴省外培训、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培训教育,为少数民族干部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创造了条件。选派5名县级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属部门和省外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先后从市直机关和区县选派了30名少数民族干部在市区(县)之间进行双向挂职锻炼。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工作。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任用,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人才保证。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两年强基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集中开展“回头看”,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炼亮点,总结和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为下阶段工作夯实基础。各区县和市直各党委对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考核验收办法》进行考核验收,对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挂牌。截至目前,57%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标准。将“三基”建设与先进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方案》,着手谋划“四年见成效”的工作,制定实用、管用的工作方案,确保全市创建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七

青海集多民族聚居区、资源富集区、江河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连片贫困区为一体,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47%,民族区域自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千百年来,在长期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各民族间兼收并蓄、相互依存,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省委、省的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自2019年3月以来,我们作出并实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战略部署,采取有效举措,注重标本兼治,着力解决问题,汇聚起了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因为我们重视思想引导,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以及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是因为我们严格依法治理,高举法治旗帜;是因为我们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是因为我们狠抓“三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是因为我们全面加强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因为我们着力攻克薄弱环节,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为整体上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因为我们认真贯彻民族政策,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因为我们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区域统筹协调力度,提升各项民生水平。

做好民族工作,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我们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团结繁荣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

做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推动民族工作要依靠物质和精神这两种力量。要紧扣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总钥匙,也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要充分发挥我省在农牧业、矿产、能源、文化、旅游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凸显比较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以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从群众最需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加强就业引导和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

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变迁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支持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鼓励各族群众节庆相互交流;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感召人、激励人;积极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加大双语师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汉族和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双语水平。

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继续用好发展这把钥匙的同时,必须把思想教育这把钥匙用得更好。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的观念,深化爱国主义特别是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在传承保护中交融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权和主动权,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人心防线。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法治是治青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是实施依法治省方略的必然要求。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欣欣向荣。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把树立正确祖国观、民族观作为硬杠杠,把懂不懂民族政策、会不会做民族工作视为硬指标,切实用好人、选对人;要关心爱护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边疆地区的各族干部,重视民族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为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团结繁荣问题的正确道路,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共同呵护艳丽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花,为加快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铸就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八

在、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组工队伍做好民族地区工作能力水平为重点,切实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推动组织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双提高、双促进。

突出表率作用,树立民族团结良好形象。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各项工作的保障和基础。组织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发挥表率模范作用,坚持将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促进组织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将民族团结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细致地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反复学习“三个离不开”思想,了解各民族之间荣辱与共、唇齿相依的密切关系,不断深化各族干部的民族意识。二是优化干部民族结构,以民族团结推动工作。部机关注重部务会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民族机构,在班子配备、干部配置上充分考虑民族结构,合理配置干部队伍,形成了民族结构科学合理的班子和干部队伍,有效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多种活动载体,加深干部职工间的民族感情。在部机关内广泛开展“双语”学习、业务“互帮互助”“一带一”、传唱民族团结歌曲等促进各族干部职工交流融合的活动,使各民族的领导、干部、职工在工作、娱乐中,相互间建立起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共同进步、团结和睦的优良氛围,在全地区树立起民族团结的良好形象。

发挥职能作用,铺就经济社会进步基石。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各族干部群众是铺石人。组织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各族干部、专技人才在工作中、学习中充分的交流与融合,更新了思想观念,增进了民族间的兄弟感情。一是科学设置民族比例,努力实现各民族干部的合理搭配。尤其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拔重用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维稳工作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使各民族干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局势稳定的中坚力量。二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着重培养本地人才。实施计划外引进专技人才“双百计划”,首批引进*名专技人才,在引进人才与当地少数民族干部之间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的传帮带活动,通过言传身教、手把手传授经验技术,带动本土人才队伍成长,既带来了内地的先进思想,又实现了各族群众与汉族同志间的融合。加强干部交流学习力度,先后组织*名专技人才赴兄弟省市培训。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采用双语授课模式,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列入授课内容,举办各类培训**期,全方位多角度对*名各族干部进行综合培训。目前,各类人才*人,其中少数民族人才*人,占%,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三是真诚服务老干部,促进多民族间交流。积极组织各族离退休老干部到兄弟省市参观,与各省市各族群众进行充分接触,有效促进了各族群众之间的了解。

践行为民宗旨,巩固民族团结群众基础。

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和工作基础,群众工作是统领。组织部心系群众,从转变农牧区各族群众思想观念、提高农牧区各族群众实用技能、拓宽致富门路等方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极力帮助农牧区各族群众。一是服务基层一线,突出各族群众一家亲。组织部机关**名党员共与**户**名农牧民群众结成对子,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寻找致富门路。累计争取各类项目资金**余万元,为使各族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小康目标,积极建设“造血”项目,为当地农牧民群众办实事好事件,发放慰问金**万元。二是以提升农牧民实用技能水平为途径,促进农牧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以增强农牧民群众致富技能,增进农牧民群众民族感情为目标,成立**地区农牧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农牧民使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培训,进一步壮大了农牧区人才队伍,为农牧民群众搭建起外出务工创业的平台,增进各民族群众之间的交流和信任。三是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站点,充分发挥农牧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成民族团结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先进事迹,先后组织农牧民群众收看民族团结相关的远程教育视频资料场次,观看群众累计达*万人次,在农牧民群众中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街道地处城区中心,辖区东起解放路,西至北大街,南邻东大街,北达西七路,面积2.56平方公里,常驻人口约5.4万,下辖8个社区。地区交通便捷、信息密集、商业繁荣、配套完善。现有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469户1407人,回族人数居多,约占总人数的85%。

近年来,在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xx街道立足民族团结进步,以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为重点,以维护地区民族宗教稳定为根本,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依托社区建设,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增强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帮扶慰问,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既实现了地区的和谐稳定,又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按照民族工作“讲团结、重民生、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发挥三个作用,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一是发挥宣传导向作用。街道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力抓手,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陕西、品质西安、幸福xx建设的目标,充分利用辖区广告大屏幕、街道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等阵地,努力做到宣传教育日常化、经常化。各社区还主动结合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邀请司法、民政、宗教等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深入到少数民族聚集区、寺观教堂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发放《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西安民族宗教》等宣传资料,努力做到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二是发挥服务保障作用。针对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大,少数民族较多的特点,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8个社区全部成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室,动态发布就业信息、实施权益维护、开展法律援助,及时掌握少数民族群体实际需求,帮助他们办理相关证明证件,享受少数民族补贴待遇。如,街办在落实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政策中,为进一步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无遗漏、无少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形式通知少数民族居民,使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享受到补贴福利。

三是发挥衔接协调作用。作为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街道办事处,我们积极发挥纽带作用,想方设法帮助少数民族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地区民族矛盾。如辖区内游艺市场的拆迁改造工作,因为涉及的少数民族较多、利益牵扯甚广且群众积极性不高,所以拆迁工作推进缓慢,严重影响了城区建设改造进程。街办领导高度重视这一情况,积极协调,安排专门工作小组,夜以继日的深入清真寺和回族群众之中,张贴告示说明政策,讲明方案,挨家挨户走访,了解各家情况,向大家说明新的规划方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群众工作,劝大家以大局为重,依法行事,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要相信政府一定会妥善解决大家的困难。最后经与拆迁办协调,148户回族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拆迁改造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二、做实三项任务,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做实困难帮扶。街道辖区内在册少数民族低保户49户,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政策的有2户。我们街办认真做好城镇低保认定、补助发放和廉租房分配,发放少数民族助学金资助困难学生,并开展大病救助。如向民乐社区低保户发放医疗补助金;帮助广场社区低保户争取临时性救助金等。逢年过节,街办领导和干部都会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米面油等物资及慰问金,在节日前走访慰问各社区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同时也看望辖区新疆籍贫困户和节日期间在西安打工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给他们发放慰问金。

二是做实美居行动。盘活驻地资源,在全省首家开展“美居行动”,组织爱心企业家、慈善人士捐赠善款,为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粉刷房屋、更换家具、提供免费的日常生活用品等,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白光林是我们街道的回族困难户,一家人多年居住在约7平方的平房,拆迁改造后,被免费安置在近60平方米的简装单元房。因本人无业,无经济收入,仅一张床,一个柜子就搬进了“新居”,街道了解这个情况后,联系驻地文明单位为她们配备了电视机、洗衣机,沙发等生活日常用品,母女两人喜出望外,连连道谢。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请他们介绍自己的经营理念、管理诀窍、营销宣传,并指导辖区内的少数民族商户加强卫生管理、推荐示范使用互联网扩大销路、引导清真餐饮商户树立品牌意识。

三、开展三类载体,推进民族团结和睦。

一是搭建建言献策平台,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每年定期开展以“区域经济、区域建设、区域稳定”为主题的意见征集活动,邀请民族宗教界人士提意见找问题,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口中的“小事”。如,清真女寺阿訇作为辖区少数民族代表在区域经济意见征集会上,指出我街道下辖的尚朴路手机市场一条街的“无规模,无规矩,无口碑”,为此我们街道召开主题会议,研究治理方案,提出了“四个一”治理模式,即一位专职负责领导,一个专项治理小组,一笔专项扶植资金,一套专业治理体系。经过我们街办工作人员和手机商户的共同努力,最终打造出了如今西安首屈一指的“手机一条街”商业区。

二是开展开放型党组织生活,丰富群众科学文化活动。针对我辖区回族群众居多,文体活动单一的现状,街道依托开放型党组织生活平台,先后开展了知识讲座、共驻共建、义诊服务、健康查体等一系列惠民利民的活动,各族群众共同参与,营造团结和睦文化氛围。今年3月10日下午,街办联合西安市仲德骨科医院组织了少数民族群众参加骨科等知识讲座,仲德骨科医院的骨科专家,就颈椎、腰椎等保健知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并在现场对有腰部椎间盘突出的病人进行简单治疗,教大家学做保护颈椎、腰椎等方面的保健操。

每逢伊斯兰教的盛大节日“尔德节”,街办和汉族群众都会为回族群众精心准备传统食物,“量身定做”文艺晚会,回族群众也会将美味的清真食品分送给汉族邻里,欢度节日。新春佳节,汉族群众也会热情邀请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兴盛社区还开展过一场“民族团结一家亲,共迎新春联谊会”,各族人民其乐融融,欢聚一堂。

今年,在民乐社区组织开展的“重阳节”联谊会上,社区干部得知回族群众钱阿姨屋顶渗水的苦恼后,社区主任第一时间与民族大厦物业办和拆迁办沟通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多次到家中实地查看,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就解决了钱阿姨的烦心事,钱阿姨很是感动,亲自送来一面“人民的好公仆,百姓的贴心人”锦旗。

三是实施平安家园创建,确保辖区安全稳定。街办为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深入各寺观教堂摸排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时间表,积极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每年街办都要联合社区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进行夏季防汛应急演练;入冬后,还成立安全工作组,逐个对辖区内的清真寺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邀请安监局、消防队组织现场演练和开展冬季防火常识宣讲。近三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今后,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精神,在省市区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下,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群体实际困难,积极构建地区各民族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推动辖区民族事业发展,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为建设发展活跃、治理有序、生态宜居的幸福xx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十

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有54个民族成份,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达到46.98%;全省有13个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占总面积的97%;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部实行了区域自治.青海还是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的藏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的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约占全国藏区总面积的1/3.青海五大宗教齐全,尤其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深远,是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

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09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10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在旗帜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的同时,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活动.以“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抓住寺院管理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推行寺院社会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落实寺院日常分级管理、寺僧治安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和民主管理四个新机制.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了对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将玉树灾区受损的87座寺院纳入重建范围.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知法守法、教风端正”的目标,抓住寺院领导层做强、管理层理顺、基础层夯实三个环节,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内部民主管理有效衔接.颁布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5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创新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宗教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抵御了分裂渗透,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表彰激励机制,把定期表彰与及时表彰相结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社会氛围.共创共建机制,着力维护多民族地区的边界稳定和社会安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矛盾纠纷.这些机制是我省多年创建工作的宝贵经验,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在此基础上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示范区建设.去年9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示范区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发出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示范区建设.省创建办按照省委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启动工作.目前示范区评选、挂牌和表彰工作率先在村(社区)一级展开已有759个村(社区)获得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称号示范区建设实现了开局良好.我省示范区建设按照“5年打基础、10年见成效”目标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为未来10年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总体规划必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示范区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继承和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明确要求,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行业精神文明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每年专题研究2次民族工作,中心组安排1次专题学习.各级党委要定期督查,各级人大、政协要经常视察示范区建设.同时,从机构、编制、经费方面支持创建工作,单设了省创建办,增加了领导职数和编制,省财政每年给予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对获得示范区称号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已在全省全面启动,稳步推进.

总之,2009年,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以来,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不断地建设、完善、优化和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创建活动对推动地区稳定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十一

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有54个民族成份,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达到46.98%;全省有13个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占总面积的97%;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部实行了区域自治.青海还是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的藏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的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约占全国藏区总面积的1/3.青海五大宗教齐全,尤其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深远,是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

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09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10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十二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白玉县紧紧围绕“12345”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和六县发展战略,狠抓“依法治县”“群众工作”“党旗红”“精准扶贫”等活动的有机结合,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紧紧围绕“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面、广泛、持久、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12345”经济发展战略思路,多次召开创建办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年度创建活动方案、宣传方案、创建标准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当年的创建任务。

结合州创建办相关创建标准和全县实际,制定完善了:示范乡镇、示范机关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寺庙、示范部队、示范村(社区)、示范企业、示范户八个创建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有内容、有特色、有成效。按照州创建办的要求,我县沿甘白公路制作了22处文化墙;制作2处大型户外标杆立柱广告牌,80处小型户外标杆立柱广告牌,在河西街、河东街分别悬挂了3条宣传横幅;在主城区显眼位置张贴了宣传标语;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等此举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团结的知晓度,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联合县残联、妇联等单位开展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宣传会,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按照要求,组成宣讲组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八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社会层面,进一步营造了人人讲团结、人人争模范的良好局面。按要求向州创建办推荐4个机关、7个乡镇、10个村(社区)、4座寺庙6个学校1个企业等32个先进集体和单位,并报送相关先进事迹材料,建立了白玉县先进数据库。按要求将我县82个县级部门(单位)、17个乡(镇)、2个村(社区)、156个行政村、35座寺庙进行创建任务分解,具体明确了2014-2016年创建任务,按要求征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画》,并将任务分解到17个乡(镇)、35座寺庙,为进一步落实共建帮扶机制,全县干部职工与10353户农牧民结成共建对子。每年11月宣传月、周、日期间我县各单位、各乡镇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分别悬挂宣传横幅,并借共建结对机会深入群众家中开展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全县2150名干部分批走访6058户农牧民。每年将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进行考核,此次考核分值,纳入当年目标考核分值。

以城市科学规划为指引。以建设“电矿强县、藏式手工艺之乡、康藏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金沙江畔生态文化旅游明珠”为目标,科学编制规划。以合理调配土地为依托。开展“乱圈乱占”“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从严制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以拓宽资金渠道为支撑。十二五期间,规划城镇建设总投入5.09亿元,盘活银行城建贷款1.53亿元,引入企业建设资金2.57亿元,城市“硬实力”显著增强。以打造新型城市为基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实施城区河东、河西街进行改扩建、滨河路改造、一水厂改扩建等项目,城市配套能力提质增效。以增强城镇内涵为主线。围绕“城镇建在森林里”主题,加快建设滨河景观大道和博美山省级森林公园、白塔山休闲公园。以加强城市管理为保障。及时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委员会,组建城市执法和保洁队伍、城市绿化队伍、专兼职网格化管理人员,有力提高城市规范管理水平。坚持以全域旅游为核心,加快推动宣传包装。按照旅游总体规划,以“宁玛祖地,盛德白玉”旅游形象定位为统揽,精心培育生态旅游业。在城乡广泛启动“旅游+”模式,以灯龙锅庄、河坡民族手工艺等极具民族特色的文化传承为底蕴,通过“康巴户外天堂察青松多摄影大赛”“中国·白玉原生态锅庄节”、与四川省社科院合作授牌成立康藏文化研究中心白玉研究基地等一系列活动,并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旅游宣传,着力弘扬地域文化,倾力打造高原旅游“新名片”。

    白玉县按照“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原则,“三注重”全力抓实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巩固提升农牧民群众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感恩意识。

(一)注重抓督导,力促推进更规范。为发挥好督导组的督促指导作用,白玉县坚持“从严从紧”抓督导工作。人员从优。从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目督办等部门精心挑选16名干部,组成4个督导组,明确职责,按照“真督严导、绝不放过”的原则和标准,深入被督导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把关从严。党组织书记(或单位“一把手”)、督导组、乡(镇)、群众工作站三方把关各级各部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宣传内容力促宣传教育具实效。推动从紧。对启动时间、推进时限进行硬性规定,制发月工作安排表、周工作报告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将宣训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定期向县委汇报,确保活动一茬一茬有序推进。

(二)注重抓宣训,力促活动全覆盖。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年活动,“四位一体”模式掀起县、乡、村干部素质大提升宣训高潮。专家讲。邀请省委第七巡视组副组长李杰、州委党校4位政治理论讲师,开展专题讲座2期。集中训。集中举办1期财会人员、2期藏语口语、2期党务工作者、2期入党积极分子和1期政策理论培训班,培训干部职工700余名;调训送训、外出考察120人。年内还将举办3期县、乡、村三级干部大培训,实现轮训全覆盖。组团宣。由县委常委带队,组建524名“县乡村”三级宣讲员队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宣讲118场次,政策理论大宣讲10场次,宗教政策专题宣讲40余场次,做到村不落户、户不落人,实现全覆盖。入户谈。结合“走基层”活动,各级领导干部与村两委班子、离任村社干部、三老干部、党员群众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恳谈5000余人次。

(三)注重抓结合,力促活动出实效。与“示范点”打造结合。由县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指导示范点完成各环节工作,打造麻绒乡德来村、金沙乡八吉村两个示范点,为全县开展活动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活动顺利开展。与“四下乡”活动结合。县、乡、村宣讲队伍结合,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送文化下乡11场,送卫生下乡3场、免费义诊270余人、健康教育500人,送科技下乡16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650人,送法律下乡14场,参与群众达18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70份。与“一月一读报日”活动结合。明确230名读报员,156个行政村免费订送《甘孜日报》312份、《人民日报》156份,为35座寺庙免费订送《甘孜日报》200份、《四川日报》350份。

围绕寺庙依法管理重点工作,纵深推进寺庙依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全县宗教领域平稳和谐,未出大、中、小事。召开全县统战宗教大会,传达《实施细则》,落实《实施》学习宣传责任主体,通过入寺召开宗教人士培训会、座谈会和逐寺逐僧宣讲等方式,做到让《实施细则》寺喻僧晓,不留盲点、不留空白;将《实施细则》内容纳入相关会议、各种宣传和宗教人士培训的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入寺专题宣讲《实施细则》40余场次,宣讲寺庙僧尼达2000余人次。采取“集中宣讲、班子座谈、个别约访”方式,以召开僧尼大会、寺管会班子座谈、个别访谈为抓手,“面对面,一对一,多对一”,深入寺庙开展爱国爱教、持戒精修,护国利民宣讲,深入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大宣讲、“五热爱二负责三遵守”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甘孜自治州藏传佛教宗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宣讲。结合我县寺庙工作实际,将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摸排贯穿于寺庙依法管理工作始终,坚持3月、7月敏感期常态入寺,坚持以“同心同向、联寺联僧”活动为载体,按照“领导联系、部门包寺、县乡结对”的总体要求,48名县级领导干部、71个县级部门,2247名公职人员,对口联系35座寺庙,3153名本县籍僧尼,对全县寺庙矛盾隐患进行拉网式、无盲点筛查,共排查寺庙矛盾隐患2件,依法调处2件。严格属地管理原则,落实17个乡(镇)寺庙矛盾隐患调处主体责任,落实35座寺庙县级联系领导、联系部门解决寺庙矛盾隐患的牵头责任,建立35座寺庙矛盾隐患摸排台帐,对寺庙矛盾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寺庙矛盾隐患预警预判机制,坚持寺庙苗头性矛盾隐患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原则,确保全县寺庙平稳可控。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巩固创建工作基础。结合创建工作要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书面学习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大力学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活动,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一起讲,在全县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举办以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联谊活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创建工作关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工作重点,建立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单位(或村)的创建制度,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与此同时,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创建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使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联动千家创,万人努力促团结”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服务,多办实事,落实创建工作效果。结合爱心帮扶活动,制定少数民族移民扶贫工作方案,以“一帮一”、“结对子”的形式,对少数民族移民贫困户采取一对一扶贫,并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对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同时把一批少数民族“能人”、“强人”培养成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和后备干部。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十三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是处理民族关系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白玉县紧紧围绕“12345”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和六县发展战略,狠抓“依法治县”“群众工作”“党旗红”“精准扶贫”等活动的有机结合,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紧紧围绕“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面、广泛、持久、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12345”经济发展战略思路,多次召开创建办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年度创建活动方案、宣传方案、创建标准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当年的创建任务。

结合州创建办相关创建标准和全县实际,制定完善了:示范乡镇、示范机关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寺庙、示范部队、示范村(社区)、示范企业、示范户八个创建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有内容、有特色、有成效。按照州创建办的要求,我县沿甘白公路制作了22处文化墙;制作2处大型户外标杆立柱广告牌,80处小型户外标杆立柱广告牌,在河西街、河东街分别悬挂了3条宣传横幅;在主城区显眼位置张贴了宣传标语;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等此举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团结的知晓度,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联合县残联、妇联等单位开展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宣传会,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按照要求,组成宣讲组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八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社会层面,进一步营造了人人讲团结、人人争模范的良好局面。按要求向州创建办推荐4个机关、7个乡镇、10个村(社区)、4座寺庙6个学校1个企业等32个先进集体和单位,并报送相关先进事迹材料,建立了白玉县先进数据库。按要求将我县82个县级部门(单位)、17个乡(镇)、2个村(社区)、156个行政村、35座寺庙进行创建任务分解,具体明确了2014-2016年创建任务,按要求征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画》,并将任务分解到17个乡(镇)、35座寺庙,为进一步落实共建帮扶机制,全县干部职工与10353户农牧民结成共建对子。每年11月宣传月、周、日期间我县各单位、各乡镇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分别悬挂宣传横幅,并借共建结对机会深入群众家中开展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全县2150名干部分批走访6058户农牧民。每年将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进行考核,此次考核分值,纳入当年目标考核分值。

以城市科学规划为指引。以建设“电矿强县、藏式手工艺之乡、康藏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金沙江畔生态文化旅游明珠”为目标,科学编制规划。以合理调配土地为依托。开展“乱圈乱占”“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从严制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以拓宽资金渠道为支撑。十二五期间,规划城镇建设总投入5.09亿元,盘活银行城建贷款1.53亿元,引入企业建设资金2.57亿元,城市“硬实力”显著增强。以打造新型城市为基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实施城区河东、河西街进行改扩建、滨河路改造、一水厂改扩建等项目,城市配套能力提质增效。以增强城镇内涵为主线。围绕“城镇建在森林里”主题,加快建设滨河景观大道和博美山省级森林公园、白塔山休闲公园。以加强城市管理为保障。及时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委员会,组建城市执法和保洁队伍、城市绿化队伍、专兼职网格化管理人员,有力提高城市规范管理水平。坚持以全域旅游为核心,加快推动宣传包装。按照旅游总体规划,以“宁玛祖地,盛德白玉”旅游形象定位为统揽,精心培育生态旅游业。在城乡广泛启动“旅游+”模式,以灯龙锅庄、河坡民族手工艺等极具民族特色的文化传承为底蕴,通过“康巴户外天堂察青松多摄影大赛”“中国·白玉原生态锅庄节”、与四川省社科院合作授牌成立康藏文化研究中心白玉研究基地等一系列活动,并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旅游宣传,着力弘扬地域文化,倾力打造高原旅游“新名片”。

白玉县按照“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原则,“三注重”全力抓实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巩固提升农牧民群众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感恩意识。

(一)注重抓督导,力促推进更规范。为发挥好督导组的督促指导作用,白玉县坚持“从严从紧”抓督导工作。人员从优。从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目督办等部门精心挑选16名干部,组成4个督导组,明确职责,按照“真督严导、绝不放过”的原则和标准,深入被督导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把关从严。党组织书记(或单位“一把手”)、督导组、乡(镇)、群众工作站三方把关各级各部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宣传内容力促宣传教育具实效。推动从紧。对启动时间、推进时限进行硬性规定,制发月工作安排表、周工作报告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将宣训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定期向县委汇报,确保活动一茬一茬有序推进。

(二)注重抓宣训,力促活动全覆盖。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年活动,“四位一体”模式掀起县、乡、村干部素质大提升宣训高潮。专家讲。邀请省委第七巡视组副组长李杰、州委党校4位政治理论讲师,开展专题讲座2期。集中训。集中举办1期财会人员、2期藏语口语、2期党务工作者、2期入党积极分子和1期政策理论培训班,培训干部职工700余名;调训送训、外出考察120人。年内还将举办3期县、乡、村三级干部大培训,实现轮训全覆盖。组团宣。由县委常委带队,组建524名“县乡村”三级宣讲员队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宣讲118场次,政策理论大宣讲10场次,宗教政策专题宣讲40余场次,做到村不落户、户不落人,实现全覆盖。入户谈。结合“走基层”活动,各级领导干部与村两委班子、离任村社干部、三老干部、党员群众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恳谈5000余人次。

(三)注重抓结合,力促活动出实效。与“示范点”打造结合。由县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指导示范点完成各环节工作,打造麻绒乡德来村、金沙乡八吉村两个示范点,为全县开展活动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活动顺利开展。与“四下乡”活动结合。县、乡、村宣讲队伍结合,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送文化下乡11场,送卫生下乡3场、免费义诊270余人、健康教育500人,送科技下乡16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650人,送法律下乡14场,参与群众达18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70份。与“一月一读报日”活动结合。明确230名读报员,156个行政村免费订送《甘孜日报》312份、《人民日报》156份,为35座寺庙免费订送《甘孜日报》200份、《四川日报》350份。

围绕寺庙依法管理重点工作,纵深推进寺庙依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全县宗教领域平稳和谐,未出大、中、小事。召开全县统战宗教大会,传达《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落实《实施》学习宣传责任主体,通过入寺召开宗教人士培训会、座谈会和逐寺逐僧宣讲等方式,做到让《实施细则》寺喻僧晓,不留盲点、不留空白;将《实施细则》内容纳入相关会议、各种宣传和宗教人士培训的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入寺专题宣讲《实施细则》40余场次,宣讲寺庙僧尼达2000余人次。采取“集中宣讲、班子座谈、个别约访”方式,以召开僧尼大会、寺管会班子座谈、个别访谈为抓手,“面对面,一对一,多对一”,深入寺庙开展爱国爱教、持戒精修,护国利民宣讲,深入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大宣讲、“五热爱二负责三遵守”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甘孜自治州藏传佛教宗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宣讲。结合我县寺庙工作实际,将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摸排贯穿于寺庙依法管理工作始终,坚持3月、7月敏感期常态入寺,坚持以“同心同向、联寺联僧”活动为载体,按照“领导联系、部门包寺、县乡结对”的总体要求,48名县级领导干部、71个县级部门,2247名公职人员,对口联系35座寺庙,3153名本县籍僧尼,对全县寺庙矛盾隐患进行拉网式、无盲点筛查,共排查寺庙矛盾隐患2件,依法调处2件。严格属地管理原则,落实17个乡(镇)寺庙矛盾隐患调处主体责任,落实35座寺庙县级联系领导、联系部门解决寺庙矛盾隐患的牵头责任,建立35座寺庙矛盾隐患摸排台帐,对寺庙矛盾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寺庙矛盾隐患预警预判机制,坚持寺庙苗头性矛盾隐患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原则,确保全县寺庙平稳可控。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巩固创建工作基础。结合创建工作要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书面学习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大力学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活动,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一起讲,在全县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举办以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联谊活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创建工作关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工作重点,建立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单位(或村)的创建制度,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与此同时,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创建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使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联动千家创,万人努力促团结”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服务,多办实事,落实创建工作效果。结合爱心帮扶活动,制定少数民族移民扶贫工作方案,以“一帮一”、“结对子”的形式,对少数民族移民贫困户采取一对一扶贫,并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对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同时把一批少数民族“能人”、“强人”培养成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和后备干部。

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有54个民族成份,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达到46.98%;全省有13个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占总面积的97%;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部实行了区域自治.青海还是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的藏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的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约占全国藏区总面积的1/3.青海五大宗教齐全,尤其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深远,是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

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09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10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在旗帜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的同时,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活动.以“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抓住寺院管理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推行寺院社会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落实寺院日常分级管理、寺僧治安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和民主管理四个新机制.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了对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将玉树灾区受损的87座寺院纳入重建范围.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知法守法、教风端正”的目标,抓住寺院领导层做强、管理层理顺、基础层夯实三个环节,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内部民主管理有效衔接.颁布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5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创新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宗教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抵御了分裂渗透,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表彰激励机制,把定期表彰与及时表彰相结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社会氛围.共创共建机制,着力维护多民族地区的边界稳定和社会安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矛盾纠纷.这些机制是我省多年创建工作的宝贵经验,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当前,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推陈出新,全面提升创建平台,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推动创建工作向前发展,各级创建工作部门也迫切希望创建工作能有突破性的提升.为此,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由省创建办牵头社科院、党校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形成了19个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示范区建设.去年9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示范区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发出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示范区建设.省创建办按照省委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启动工作.目前,示范区评选、挂牌和表彰工作率先在村(社区)一级展开,已有759个村(社区)获得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称号,示范区建设实现了开局良好.我省示范区建设按照“5年打基础、10年见成效”目标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为未来10年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总体规划,必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示范区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继承和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明确要求,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行业精神文明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每年专题研究2次民族工作,中心组安排1次专题学习.各级党委要定期督查,各级人大、政协要经常视察示范区建设.同时,从机构、编制、经费方面支持创建工作,单设了省创建办,增加了领导职数和编制,省财政每年给予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对获得示范区称号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已在全省全面启动,稳步推进.

总之,2009年,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以来,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不断地建设、完善、优化和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创建活动对推动地区稳定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要看到,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载体方式不适应等薄弱环节。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意见》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

《意见》要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调要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意见》要求,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强调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把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各级示范区率先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适时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的权重。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十四

《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要看到,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载体方式不适应等薄弱环节。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意见》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

《意见》要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调要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意见》要求,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强调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把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各级示范区率先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适时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的权重。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十五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白玉县紧紧围绕“12345”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和六县发展战略,狠抓“依法治县”“群众工作”“党旗红”“精准扶贫”等活动的有机结合,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紧紧围绕“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面、广泛、持久、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12345”经济发展战略思路,多次召开创建办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年度创建活动方案、宣传方案、创建标准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当年的创建任务。

结合州创建办相关创建标准和全县实际,制定完善了:示范乡镇、示范机关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寺庙、示范部队、示范村(社区)、示范企业、示范户八个创建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有内容、有特色、有成效。按照州创建办的要求,我县沿甘白公路制作了22处文化墙;制作2处大型户外标杆立柱广告牌,80处小型户外标杆立柱广告牌,在河西街、河东街分别悬挂了3条宣传横幅;在主城区显眼位置张贴了宣传标语;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等此举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团结的知晓度,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联合县残联、妇联等单位开展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宣传会,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按照要求,组成宣讲组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八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社会层面,进一步营造了人人讲团结、人人争模范的良好局面。按要求向州创建办推荐4个机关、7个乡镇、10个村(社区)、4座寺庙6个学校1个企业等32个先进集体和单位,并报送相关先进事迹材料,建立了白玉县先进数据库。按要求将我县82个县级部门(单位)、17个乡(镇)、2个村(社区)、156个行政村、35座寺庙进行创建任务分解,具体明确了2014-2016年创建任务,按要求征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画》,并将任务分解到17个乡(镇)、35座寺庙,为进一步落实共建帮扶机制,全县干部职工与10353户农牧民结成共建对子。每年11月宣传月、周、日期间我县各单位、各乡镇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分别悬挂宣传横幅,并借共建结对机会深入群众家中开展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全县2150名干部分批走访6058户农牧民。每年将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进行考核,此次考核分值,纳入当年目标考核分值。

以城市科学规划为指引。以建设“电矿强县、藏式手工艺之乡、康藏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金沙江畔生态文化旅游明珠”为目标,科学编制规划。以合理调配土地为依托。开展“乱圈乱占”“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从严制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以拓宽资金渠道为支撑。十二五期间,规划城镇建设总投入5.09亿元,盘活银行城建贷款1.53亿元,引入企业建设资金2.57亿元,城市“硬实力”显著增强。以打造新型城市为基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实施城区河东、河西街进行改扩建、滨河路改造、一水厂改扩建等项目,城市配套能力提质增效。以增强城镇内涵为主线。围绕“城镇建在森林里”主题,加快建设滨河景观大道和博美山省级森林公园、白塔山休闲公园。以加强城市管理为保障。及时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委员会,组建城市执法和保洁队伍、城市绿化队伍、专兼职网格化管理人员,有力提高城市规范管理水平。坚持以全域旅游为核心,加快推动宣传包装。按照旅游总体规划,以“宁玛祖地,盛德白玉”旅游形象定位为统揽,精心培育生态旅游业。在城乡广泛启动“旅游+”模式,以灯龙锅庄、河坡民族手工艺等极具民族特色的文化传承为底蕴,通过“康巴户外天堂察青松多摄影大赛”“中国·白玉原生态锅庄节”、与四川省社科院合作授牌成立康藏文化研究中心白玉研究基地等一系列活动,并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旅游宣传,着力弘扬地域文化,倾力打造高原旅游“新名片”。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十六

在中央国家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与融合,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仰、情感、文化等方面的团结统一,相互帮助,手足之情深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有54个民族成份,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达到46.98%;全省有13个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占总面积的97%;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部实行了区域自治.青海还是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的藏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的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约占全国藏区总面积的1/3.青海五大宗教齐全,尤其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深远,是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

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09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10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在旗帜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的同时,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活动.以“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抓住寺院管理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推行寺院社会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落实寺院日常分级管理、寺僧治安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和民主管理四个新机制.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了对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将玉树灾区受损的87座寺院纳入重建范围.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知法守法、教风端正”的目标,抓住寺院领导层做强、管理层理顺、基础层夯实三个环节,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内部民主管理有效衔接.颁布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5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创新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宗教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抵御了分裂渗透,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表彰激励机制,把定期表彰与及时表彰相结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社会氛围.共创共建机制,着力维护多民族地区的边界稳定和社会安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矛盾纠纷.这些机制是我省多年创建工作的宝贵经验,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当前,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推陈出新,全面提升创建平台,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推动创建工作向前发展,各级创建工作部门也迫切希望创建工作能有突破性的提升.为此,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由省创建办牵头社科院、党校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形成了19个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示范区建设.去年9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示范区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发出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示范区建设.省创建办按照省委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启动工作.目前,示范区评选、挂牌和表彰工作率先在村(社区)一级展开,已有759个村(社区)获得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称号,示范区建设实现了开局良好.我省示范区建设按照“5年打基础、10年见成效”目标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为未来10年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总体规划,必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示范区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继承和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明确要求,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行业精神文明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每年专题研究2次民族工作,中心组安排1次专题学习.各级党委要定期督查,各级人大、政协要经常视察示范区建设.同时,从机构、编制、经费方面支持创建工作,单设了省创建办,增加了领导职数和编制,省财政每年给予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对获得示范区称号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已在全省全面启动,稳步推进.

总之,2009年,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以来,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不断地建设、完善、优化和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创建活动对推动地区稳定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要看到,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载体方式不适应等薄弱环节。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意见》指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意见》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

《意见》要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调要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意见》要求,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强调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把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各级示范区率先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适时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的权重。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白玉县紧紧围绕“12345”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和六县发展战略,狠抓“依法治县”“群众工作”“党旗红”“精准扶贫”等活动的有机结合,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紧紧围绕“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面、广泛、持久、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12345”经济发展战略思路,多次召开创建办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年度创建活动方案、宣传方案、创建标准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当年的创建任务。

结合州创建办相关创建标准和全县实际,制定完善了:示范乡镇、示范机关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寺庙、示范部队、示范村(社区)、示范企业、示范户八个创建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有内容、有特色、有成效。按照州创建办的要求,我县沿甘白公路制作了22处文化墙;制作2处大型户外标杆立柱广告牌,80处小型户外标杆立柱广告牌,在河西街、河东街分别悬挂了3条宣传横幅;在主城区显眼位置张贴了宣传标语;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等此举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团结的知晓度,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联合县残联、妇联等单位开展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宣传会,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按照要求,组成宣讲组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八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社会层面,进一步营造了人人讲团结、人人争模范的良好局面。按要求向州创建办推荐4个机关、7个乡镇、10个村(社区)、4座寺庙6个学校1个企业等32个先进集体和单位,并报送相关先进事迹材料,建立了白玉县先进数据库。按要求将我县82个县级部门(单位)、17个乡(镇)、2个村(社区)、156个行政村、35座寺庙进行创建任务分解,具体明确了2014-2016年创建任务,按要求征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画》,并将任务分解到17个乡(镇)、35座寺庙,为进一步落实共建帮扶机制,全县干部职工与10353户农牧民结成共建对子。每年11月宣传月、周、日期间我县各单位、各乡镇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分别悬挂宣传横幅,并借共建结对机会深入群众家中开展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全县2150名干部分批走访6058户农牧民。每年将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进行考核,此次考核分值,纳入当年目标考核分值。

以城市科学规划为指引。以建设“电矿强县、藏式手工艺之乡、康藏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金沙江畔生态文化旅游明珠”为目标,科学编制规划。以合理调配土地为依托。开展“乱圈乱占”“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从严制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以拓宽资金渠道为支撑。十二五期间,规划城镇建设总投入5.09亿元,盘活银行城建贷款1.53亿元,引入企业建设资金2.57亿元,城市“硬实力”显著增强。以打造新型城市为基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实施城区河东、河西街进行改扩建、滨河路改造、一水厂改扩建等项目,城市配套能力提质增效。以增强城镇内涵为主线。围绕“城镇建在森林里”主题,加快建设滨河景观大道和博美山省级森林公园、白塔山休闲公园。以加强城市管理为保障。及时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委员会,组建城市执法和保洁队伍、城市绿化队伍、专兼职网格化管理人员,有力提高城市规范管理水平。坚持以全域旅游为核心,加快推动宣传包装。按照旅游总体规划,以“宁玛祖地,盛德白玉”旅游形象定位为统揽,精心培育生态旅游业。在城乡广泛启动“旅游+”模式,以灯龙锅庄、河坡民族手工艺等极具民族特色的文化传承为底蕴,通过“康巴户外天堂察青松多摄影大赛”“中国·白玉原生态锅庄节”、与四川省社科院合作授牌成立康藏文化研究中心白玉研究基地等一系列活动,并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旅游宣传,着力弘扬地域文化,倾力打造高原旅游“新名片”。

白玉县按照“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原则,“三注重”全力抓实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巩固提升农牧民群众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感恩意识。

(一)注重抓督导,力促推进更规范。为发挥好督导组的督促指导作用,白玉县坚持“从严从紧”抓督导工作。人员从优。从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目督办等部门精心挑选16名干部,组成4个督导组,明确职责,按照“真督严导、绝不放过”的原则和标准,深入被督导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把关从严。党组织书记(或单位“一把手”)、督导组、乡(镇)、群众工作站三方把关各级各部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宣传内容力促宣传教育具实效。推动从紧。对启动时间、推进时限进行硬性规定,制发月工作安排表、周工作报告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将宣训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定期向县委汇报,确保活动一茬一茬有序推进。

(二)注重抓宣训,力促活动全覆盖。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年活动,“四位一体”模式掀起县、乡、村干部素质大提升宣训高潮。专家讲。邀请省委第七巡视组副组长李杰、州委党校4位政治理论讲师,开展专题讲座2期。集中训。集中举办1期财会人员、2期藏语口语、2期党务工作者、2期入党积极分子和1期政策理论培训班,培训干部职工700余名;调训送训、外出考察120人。年内还将举办3期县、乡、村三级干部大培训,实现轮训全覆盖。组团宣。由县委常委带队,组建524名“县乡村”三级宣讲员队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宣讲118场次,政策理论大宣讲10场次,宗教政策专题宣讲40余场次,做到村不落户、户不落人,实现全覆盖。入户谈。结合“走基层”活动,各级领导干部与村两委班子、离任村社干部、三老干部、党员群众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恳谈5000余人次。

(三)注重抓结合,力促活动出实效。与“示范点”打造结合。由县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指导示范点完成各环节工作,打造麻绒乡德来村、金沙乡八吉村两个示范点,为全县开展活动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活动顺利开展。与“四下乡”活动结合。县、乡、村宣讲队伍结合,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送文化下乡11场,送卫生下乡3场、免费义诊270余人、健康教育500人,送科技下乡16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650人,送法律下乡14场,参与群众达18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70份。与“一月一读报日”活动结合。明确230名读报员,156个行政村免费订送《甘孜日报》312份、《人民日报》156份,为35座寺庙免费订送《甘孜日报》200份、《四川日报》350份。

围绕寺庙依法管理重点工作,纵深推进寺庙依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全县宗教领域平稳和谐,未出大、中、小事。召开全县统战宗教大会,传达《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落实《实施》学习宣传责任主体,通过入寺召开宗教人士培训会、座谈会和逐寺逐僧宣讲等方式,做到让《实施细则》寺喻僧晓,不留盲点、不留空白;将《实施细则》内容纳入相关会议、各种宣传和宗教人士培训的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入寺专题宣讲《实施细则》40余场次,宣讲寺庙僧尼达2000余人次。采取“集中宣讲、班子座谈、个别约访”方式,以召开僧尼大会、寺管会班子座谈、个别访谈为抓手,“面对面,一对一,多对一”,深入寺庙开展爱国爱教、持戒精修,护国利民宣讲,深入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大宣讲、“五热爱二负责三遵守”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甘孜自治州藏传佛教宗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宣讲。结合我县寺庙工作实际,将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摸排贯穿于寺庙依法管理工作始终,坚持3月、7月敏感期常态入寺,坚持以“同心同向、联寺联僧”活动为载体,按照“领导联系、部门包寺、县乡结对”的总体要求,48名县级领导干部、71个县级部门,2247名公职人员,对口联系35座寺庙,3153名本县籍僧尼,对全县寺庙矛盾隐患进行拉网式、无盲点筛查,共排查寺庙矛盾隐患2件,依法调处2件。严格属地管理原则,落实17个乡(镇)寺庙矛盾隐患调处主体责任,落实35座寺庙县级联系领导、联系部门解决寺庙矛盾隐患的牵头责任,建立35座寺庙矛盾隐患摸排台帐,对寺庙矛盾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寺庙矛盾隐患预警预判机制,坚持寺庙苗头性矛盾隐患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原则,确保全县寺庙平稳可控。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巩固创建工作基础。结合创建工作要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书面学习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大力学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活动,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一起讲,在全县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举办以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联谊活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创建工作关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工作重点,建立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单位(或村)的创建制度,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与此同时,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创建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使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联动千家创,万人努力促团结”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服务,多办实事,落实创建工作效果。结合爱心帮扶活动,制定少数民族移民扶贫工作方案,以“一帮一”、“结对子”的形式,对少数民族移民贫困户采取一对一扶贫,并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对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同时把一批少数民族“能人”、“强人”培养成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和后备干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县教科局领导给了我这次学习、培训的机会,在全州上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统编三科教材铸魂工程”和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关键之际,我有幸参加了10月15日至23日在西藏拉萨、山南市举办的“甘南州2020年民族教育改革教育管理者培训班(第三期)”的培训学习,对我来说,思想深处除了深深地感动外更多的还是感悟和收获。下面,就将自己这次培训、观摩所思、所感、所悟与在座的各位分享、交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仁批评指正!

此次培训,有幸聆听了西藏自治区教科院江长州副院长的《以三科统编教材铸牢中国魂》、拉萨市第一中学校长刁勇的“大处着眼,细处着手,全面提升语文素养”——《谈初中统编语文教材在西藏地区落地见效》、拉萨市第一中学、拉萨市城关区兼职教研员潘熔生的《统编初中历史教材介绍及教学建议》及拉萨市第四中学高级教师张凤“基于课程角度理解《道德与法制》”等专题讲座,首先,使我从思想认识上对“三科”统编教材实施的时代背景、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特征以及三科统编教材设置的课程目标,内容,教学建议等方面有了更全面、更清晰的认识,进而深刻认识到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意义所在。同时,也从不同角度了解到西藏地区推行国家通用语音文字教育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有效措施以及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的实施对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这次培训的讲座内容紧紧围绕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展开,实用性强,既增长理论知识,又对今后工作推动有很大启示和帮助,让我受益匪浅。培训期间,我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听讲,坚持记有效率的笔记。结合学习所得,积极撰写培训心得,遇到疑惑积极向西藏教育同行及专家虚心请教,收获颇多。

在集中培训之余,又先后实地观摩了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扎囊县扎其完全小学、山南市第三高级中学、山南市实验幼儿园、山南市乃东区中学等涵盖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学校管理与教育现状。通过看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校园文化打造、党建工作、学校各项常规管理的落实及进课堂听课等方式,加之亲眼目睹了从机场到拉萨沿途不见一块广告牌,只见一幅幅红底黄字、体现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大型宣传牌,给人不一样的视觉感受和内心震撼,可以说这种浓厚的宣传氛围是其他地区少有的。因此,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西藏地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等精神不折不扣的加以贯彻落实并做到了家喻户晓,将推行国家通用语音文字教育工作和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在学校落到了实处、已初见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各类学校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育人目标同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有机融为一体并付诸于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的励志标语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育人目标成了校园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对财务工作运行的监督,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四个负责”:对全园幼儿负责,对全体家长负责,对上级组织部门负责,对全园职工负责。

3、对全面落实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和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努力克服民族教育改革道路上的诸多困难和困惑,在思想认识、师资培训有序推进的基础上稳步实施,并初显成效。在从师生及幼儿的交流过程中发现,他(她)们都能用较为流利的普通话进行交流。

总之,培训、观摩期间,我坚持多听、多看、多思,做到边学习,边交流,边思考,边总结,始终不忘和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比较,进行深度思考,从中吸取精华,探寻教育管理的妙计良策。能够把在所考察学校的所见所闻和自己的收获、思考、体会及时记录,并归纳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从中感悟教育的真谛和管理的境界。在那里使我不仅学到了新的学校管理理念,同时也真切感受到了西藏教育人及各位援藏教育者的初心和奉献精神。他们的敬业、谦虚、乐观、朴实的精神与品质,深深地感动着我们。“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忘奉献”真是对他们工作、生活的生动写照。

在短短八天的培训时间里,通过听取讲座、观摩考察、学员们的相互交流与自我体验、感受、思考,我深感这次培训收获特别大。觉得以“感恩、感动、感悟”来形容此次培训较为恰当。

能参加这次培训学习我感到非常幸运,此次培训对我来说不仅是一次理论武装,更是一次实践指导,我要将所学知识和思路应用到学校管理实践中去,针对本校的管理漏洞和短板制定管理改进方案并付诸实践,为全县民族教育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发言,跟大家交流一下竹里畲族乡竹里村建设中一些粗浅的经验。竹里村是乡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全村总面积14.73平方公里,有村民1361人,其中畲族人口998人,占总人口的73%,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村。近年来,我村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将畲族文化、国学文化、竹文化交融结合,畲族乡村品味正逐步显现,荣获2017年浙江省少数民族十佳特色村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被列入2017年温州市少数民族村寨、十佳魅力村寨名单;国家第一批绿色村庄、浙江省第七批森林村庄名单,主要做法是:

一、学习取经,拓宽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眼光有多远,发展之路就有多宽。为此,我们一方面由党支部牵头,组织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到景宁等地学习考察畲族村寨建设以及现代农业发展等先进经验做法。另一方面,积极与科研院校联姻,与省林科院、市科技职业学院及丽水农科院作签订了长期的技术合作协议,让科技力量支撑村寨建设,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我村实际的发展路子。

二、规划引领,明确目标。

经过村两委反复研究,我们提出“魅力畲村竹里”的建设目标,走“特色文化引路、乡村旅游兴村”的路子,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注重特色化定位,把全村当作一个大景区来规划,融合畲乡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游、文化游和农业采摘游农。在实施具体项目上,能围绕发展整体规划,远近结合、步调清晰,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做到既融入整体大环境,又体现特色小“气候”。

三、突出特色,强力推进。

一是突出畲乡风情,打造特色亮点。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注重开发与民族风貌保护相结合,与畲族传统文化结合,实施畲族特色民居外立面改造、危旧房改造、畲族牌楼、畲族特色路灯改造工程,建设畲族文化风情广场,突出体现“土墙青瓦蓝腰带”的建筑元素和“乡村院落式”的建房风格,提升畲乡文化建设品位。

二是突出资源整合,形成建设合力。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搭上我乡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快车,全面整治“脏乱差”,开展“道乱占”“车乱开”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快速提升全村人居环境水平。全域实施“上改下”“白改黑”,充分借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做法,成为全市第一个全域破解“空中蜘蛛网”乱象村庄。

三是突出文化魅力,打造文化大餐。坚持以打造特色文化为动力,在传承畲族文化的基础上,丰富其他文化产品,办好“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节、“文化寻根之旅”夏令营、公益夏令营读经班、周末读经班等一系列文化活动,建设畲族风情体验馆,打造“廉竹文化园”,打响了畲族文化、国学文化、竹文化等3个文化品牌。

四、党建引领,全民参与。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支部引领带头、两委团结协助、广泛发动群众,凝聚发展合力。我们以市级党建示范带样板村创建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动员党员以身作则、做好示范,在“三月三”畲族风情节、市级比学赶超现场会等大型活动中,在家党员自觉走上街头,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维护活动秩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围绕“如何创建美丽乡村,创建对我有何用,我能为美丽乡村创建做什么”等内容,通过专栏、横幅、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

以上就是竹里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的基本经验,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回族,撒拉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20_年已经过去了,回首中华人民共和国_周年的华诞,十月一日在_场阅兵仪式又再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时至今日,我们中国已经走过了60年的风雨和坎坷路程。当全世界的人民都在关注着崛起的中华民族,我们都为自己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名儿女而感到自豪。国庆庆典的壮观场面让每一个人难以忘怀,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年大庆的日子里,_场树立起56根民族团结柱,成为节日期间最为亮丽的风景之一。

_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处处呈现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经济实现历史性跨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族群众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_年来,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建立了一大批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人才。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成就显著。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得到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人才得到积极培养,民族医药得到重视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各族群众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材料篇十七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09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10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在旗帜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的同时,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活动.以“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抓住寺院管理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推行寺院社会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落实寺院日常分级管理、寺僧治安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和民主管理四个新机制.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了对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将玉树灾区受损的87座寺院纳入重建范围.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知法守法、教风端正”的目标,抓住寺院领导层做强、管理层理顺、基础层夯实三个环节,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内部民主管理有效衔接.颁布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5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创新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宗教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抵御了分裂渗透,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表彰激励机制,把定期表彰与及时表彰相结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社会氛围.共创共建机制,着力维护多民族地区的边界稳定和社会安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矛盾纠纷.这些机制是我省多年创建工作的宝贵经验,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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