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报告,我们可以系统地梳理和分析所研究的问题或项目。在报告中引用相关文献和资料可以增加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报告的撰写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多次修改和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一
从2003年以来的发展情况看,xx县金融发展总体形势较好。
(一)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大幅增长。截止2015年末,无为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927889万元,较2002年末增加542954万元,增长141.05%,年平均增速为13.03%;各项贷款余额为518580万元,较2002年末增加162446万元,增长45.61%,年平均增速为10.02%;若考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因素,自2003年以来,无为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实际较2002年末增加273624万元,增长71.44%,年平均增速为11.23%,与几年来的gdp平均增速基本相当。
(二)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充裕。从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情况分析,2015年末无为县金融机构综合存贷款比例只有56.62%,可用信贷资金比例至少为18.38%。。一是目前这32家企业的经营状况都不好,有的盈利能力比较弱,许多都处于实际亏损状态,还本付息能力较差;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因而助长了这些企业的法人代表滋长了信用缺失意识,如无为县的某油脂厂、某食品公司和某调味品公司等,欠了大量银行贷款,现在却很难找他们还本付息。
(三)农村资金需求不平衡、不规范,造成金融信贷资金难以满足其需求。一是由于近年无为县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故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十分强劲。从此次召开银企对接会的调查摸底情况看,实现对接的企业有65家,资金需求为356086万元;不够条件,未能实现对接的企业有46家,资金需求39260万元。因此,今年无为县中小企业的总资金需求是395346万元。二是农户资金需求不足。主要原因是目前无为县的农户生产基本上还是包产到户式的小规模生产,而且农业生产的收益低,因此很少有农民拿贷款从事农业生产的;特别是在今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已经远远超过农产品价格涨幅的前提下,就更没有什么农民拿贷款进行农业生产的。三是农村经济担保体系不健全,造成农村经济组织等农业资金需求难以满足。如农村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为主的个体经济合伙性组织,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手续,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就难以向其发放贷款支持。
三、无为县推进金融发展的几点做法
(一)正确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以推进经济的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金融的持续发展。无为县在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时,始终坚持“正确贯彻和灵活运用”的原则,不教条机械地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坚持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寻求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年初的金融工作会议,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都要组织全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同时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醒各金融机构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一定要密切联系无为县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执行,努力支持和促进无为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即使在近年国家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情况下,虽然无为县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规模受到了一定制约和影响,但无为县各金融机构依然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多方面融通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15年,受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无为县金融机构的账面贷款余额虽然仅增加38671万元,但为促进无为县经济发展,无为县各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企业融通资金48940万元;其中农业发展银行无为县支行争取其上级行对无为县企业直接贷款4560万元,无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社团贷款引进县外农村信用社对我县企业贷款4450万元,工商银行无为县支行在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向县外银行办理转贴现13588万元,同时各金融机构还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企业争取县外银行(徽商银行等)贷款12500万元,从而有效地缓解了宏观调控对无为县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仅提高了全县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而且避免了由于宏观紧缩造成的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现象的出现。
(二)加强银政沟通与合作,促进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农村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在新的国际和国内金融形势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三轮重大的改革,至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1979-1993年;1994-1996年;1997-2011年。本文对这三个阶段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回顾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历程。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包括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正规金融组织。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基于对这三个阶段的分析,本文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历程进行探讨。
第一阶段: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1979-1993年) 在1979年之前,我国对于农村地区的金融安排是动员农村储蓄,支持城镇工业化发展,没有建立起单独为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真正的农村金融组织。1979年之后,我国开始了第一阶段的农村金融安排,主要是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
(一)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
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而不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农村信用社业务规模和业务内容发展迅速,对农民个人贷款用途发生了改变,贷款数额也成倍增加。根据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村信用社改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农村信用社脱离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管理,实行自主经营,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农村信用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随后,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国家林业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逐步成立。这样,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基本上建立起来,并逐步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若以1980年为基期,1980-1993年间中国农业银行和农信社存款增加了18.7倍,年平均增幅达25.7%;贷款增加了15.6倍,年平均增幅24.1%.农村社会总产值增加了12.3倍,年平均增幅22.1%。
(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
基金会、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其中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全国发展也较快。从性质上来讲,它不是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而是一个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对于协调农村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身兼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任务,这种背景不利于其商业化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改善。农信社在农业银行直接管理下,也束缚了其独立发展空间。加上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严重的非规范经营,混乱了农村金融市场,加剧了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所以,以建立农村金融体系为目的的第二轮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阶段: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1994-1996年) 自2004年以后,面临着混乱的农村金融市场,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势在必得。这是《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的。这轮改革形成了一系列新的金融制度的安排。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运用分为两类:一类是重点支持农业的产前环节,其目的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进行以固定资产贷款为主体的各类农业开发和技术改造贷款;另一类是为了支持粮棉油等农产品流通各环节,进行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体的收购、调销和储备贷款。中国农业银行也将政策性业务划出之后,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行,加快了商业化的步伐。
(二)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改革
农村信用社的政治体制背景比较复杂,必须加强对其的商业化改革,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向合作制方向发展,并在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监督管理。由于农信社继续沿袭中国农业银行管理时期商业化的经营方向,随农村金融需求的大幅度增加,金融供求缺口越来越大。事实上,农信社本身的历史包袱沉重,资本金严重不足,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不完善,很多方面都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要求。
同时,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明确其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存贷款业务,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改变为隶属农业部,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仍隶属于财政部,但办理农业信托投资。
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发展性金融需求也缺乏来自银行的资金保证。
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必然由非正规金融安排来补充,导致民间借贷和各类合会组织兴起,带来许多金融纠纷。各类基金会和部分农信社不能规范经营, 金融市场寻租现象普遍。
第三阶段:促进农村金融商业化和多元化(1997-2015年) 1997 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退出了县域范围,重点转向了城市;基层营业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和财务权上收,业务重点放在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上,较少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一)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造
2003年6月,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为标志,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由8省市试点进一步扩散到全国。这轮改革是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从2003年起,我国允许成立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但
对其设立在注册资本总量、资本充足率、发起人规模、从业人员、设立分支机构数量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这些新型农村银行均是在原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造而成的股份制银行,实际上不具有合作性质。
改革后,农信社逐步形成了四种产权关系: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农信社统一法人、县级法人。截至2015年底,完成产权改造后,组建了17家农村商业银行,113家农村合作银行,1824家县级统一法人。由于此轮改革的目标不是解决农村融资问题,而是解决农信社生存和发展问题,所以在解决农村融资问题上,资金越来越远离农民,向城市流入。
(二)农村邮政储蓄的发展
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数量庞大,遍布城乡,业务发展迅速,在活跃农村经济发展上起到一定作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2015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成为中国第五大银行。邮政储蓄拥有最广的城乡覆盖面,并提供最多交易额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其近60%的储蓄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邮政储蓄于2015年在部分省份开展邮政储蓄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缓解了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还将试点在农村领域发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及微小企业主贷款,并在时机成熟时推出农村小额保险甚至小额期货等产品。
质量上的规模上均较小。
(三)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向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转变,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为了消除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竞争冲击,1997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合并、关闭;随后1999年,被彻底解散。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性金融体系主要由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组成。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也是类似于信用合作组织,基本上均被取缔。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了小额贷款试点,银监会出台了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新政策,给农村金融开拓了一条崭新的多元化发展道路。2015年的3月1日,以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为标志,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正处于一个大发展的关键时刻。
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2015年1月29日公布的2015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迫切性,表明了优化农村金融体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环节。为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金融机构。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6个试点省
(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另外,还有8家机构已提出申请,其中3家已获筹建。三类新型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21万元,占比50.9%;产业资本1953.89万元,占比15.4%;个人资本4292.55万元,占比33.7%.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2446.16万元,存款余额19344.87万元,贷款余额11953.4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15.43万元,初步起到了将社会资金引向农村地区、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农村金融商业化、多元化。
由于农村生产力的落后,以及各方面的因素导致农村经济长期发展滞后于城市经济。而为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各种金融组织的效益和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各国有商业银行和众多的股份制银行。在当今金融市场放开的今天,竞争日趋激烈,农村金融组织想要在新的时代下赢得发展机遇,必须深刻研究农村金融改革的脉络,理清各种问题存在的根源,不断地深化改革,开拓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做好农村经济的主力军。在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发展。
为了培育一批运行良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状况银监会计划2011年设立192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11月份全国已有13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2家。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类型
(一)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投资人的要求,银监会发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作了相关规定:企业入股,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境内自然人入股,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信用记录,企业和自然人的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村镇银行应该是未来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趋势,自开展以来 1
已有118家试点分布全国各地,是新型金融机构中比重最大的。它有着商业银行的性质,在经营过程中较农村信用社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担子较轻;较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吸收存款,后续资金有保证。但是,由于刚刚涉足农村市场村镇银行运行起来会感到经验不足,新问题层出不穷。随着准入政策的放宽,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数量将逐渐增多,竞争也愈来愈激烈。
(二)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作为新型金融机构,它是由有限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相关业务。按照央行的规定它只能办理贷款业务以降低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目前我国已有7家设立,如下图:
2
这个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给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它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比如,只贷不存注定它随着规模的扩大后续资金不足,仅通过政府绕道批发和依靠自有资金是很难满足资金需求的,除此之外,公司的最终归属权,银行业如何对其进行监管都是其面临的问题。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农村小企业资源入股组成,由10名以上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要求的社员发起设立,注册资本、营业场所、管理制度等达到监管部门规定要求,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农业资金互助社,是为农民在发展农业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出现基金短缺时,提供一个有效的资金渠道。将有限的股本资金合在一起,用在合理的、需要的地方,以便最大限度的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合作社有自己的一套完备系统和体系,在吸收股金和发放贷款上,该有的程序一个也不少。
誉。现在很多农民创业、建房的时候,都不再找亲戚朋友,而是更多的寻求互助社的帮助,他们对互助社都有一定了解,互助社对担保人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也知根知底,操作起来更方便快捷。
据悉,资金互助社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经全乡社员代表通过,全乡13006个社员入股636万元,剩余364万元股金按照“入股自愿、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每股最少1万元,最多不准超过总股金的5%向全乡范围的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和广大群众吸收。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社员贷款,满足社员需求后确有富余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
二.我国农业现状和新型金融机构的方向
我国农业经营模式基本上仍然是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个体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所承担的风险都比较小,相对于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对落后,迫切需要改革。机械化生产和有限的耕地以及农村富足的劳动力以及不相适应。为了进行新农村建设和解决富余劳动力,农村的生产经营方式也有待改革。
近年来很流行的农民工进城为劳动力的输出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这样做并不能解决更被吓的问题,农民必须考虑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在自己的比盘上开创一片新的天地。尽量想办法发展新型农业,例如,冬季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种植蔬菜大棚或者是专业的饲养企业或者其他的创富实业及服务业,以此来活跃农村经济和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
士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更为重要的是资金的支持,尤其是新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但是,对于新型金融机构都是在实践中慢慢总结经验,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第一, 新型金融机构必须创新经营理念,绝不可以仅仅作资金的供给者,他们应该利用自己的有限财力和人力在扶农项目上做更多的贡献,向农民提供一些实际的方法和手段,致力做到“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并重。”
第二, 新型金融机构应该创新产品,针对农民的资金需求形势开发不同的新型信贷产品。农户的信贷需求特点一般是:小金额,分散化,难抵押,非正规。针对这些特点,各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创新力度。目前已存在的新型金融信贷产品有:专门针对农村有志青年创业而发展的巾帼青年创业贷款,“农家乐”支持农民创业,“兴农贷款工程”,“新家园”农民康居贷款等等。
第三, 各金融机构应尽力防控经营风险。首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分开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有关信贷制度,将操作流程进行必要的整合,形成科学统一的信贷制度体系;其次,继续做好客户的信用评价和统一授信工作;再次,改进信贷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贷款调查评估,提供贷前调查的全面性,准确性,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已经以往的贷款情况等因素区别对待,提高办贷效率;最后,切实做好贷后的管理工作坚持销售和管理并重。防止和纠正重贷轻管的倾向。注意从库存管理延伸的物流和现金流管理扩展到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开展贷款后评价工作,继续抓好企业征信系统建设。
第四, 各新型金融机构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切忌打着空口
号,不做实事。各金融机构应该定期下乡深入到农户了解最真实的一线情况。由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较少且农村客户的覆盖面较广,金融机构亦可以在客户中选择少数可信且有意愿和能力的作为机构的代理将农户的真实资料和具体情况进行定期的反馈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可以以此来给予该代理一定的报酬。
三.其他
(一)新型机构的建立是必要的,但是对于原有机构如果得到财政和政府的扶持政策也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分子。例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它们分布农村的很细小的角落,面相当广,机构的设施也比较健全,由于其长期扎根农村工作经验充足,客户源广泛且稳定,值得考虑将其改组成新的商业银行,加快其发展力度,尽快甩掉其历史包袱,轻装上阵为新农村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二)有关民间金融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禁区逐渐开始被提及。的确,对于一部分有经济头脑,懂经营知识的民间主体应该允许其合法化。民间金融要有一条“黄线”,“黄线”以内允许其发展,超越“黄线”就应该依法加以管制。这条“黄线”就要求相关法律予以限制,将其标准化。
四.结论
笔者相信,只要各新型金融机构有一颗扎根农村,服务农民,扶持农业的心,新型金融机构和新农村建设都将朝着希望的方向发展。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二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合行目前是农民摆脱贫困和发展生产的重要力量,也即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离不开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的力量支持。我省农村信用社在经历了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艰苦创业、六七十年代的跌宕起伏、八十年代的改革探索阶段后,目前已经不断得到发展壮大,而在支持三农、服务三农上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当年底,我省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之后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及管理工作先后由人民银行、银监局承担。进入新世纪以来,农信社开始了新一轮改革的探索。根据国务院部署,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当地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2017年7月,省政府成立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面履行对全省农信系统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标志着全省农信社改革与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掀开了农信社改革发展新的篇章。
“只有不断改革,加快发展,才能赢得先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鄢一忠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透过这句话,我们看到,任何组织、任何机构只有不断发展,不断改革创新,才能进步,才能创造出惊人的力量。正是在这样的核心指导下,福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正式改制为福清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后的福清农商行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展开新一轮的农村金融服务开创了新的篇章。
我省农信社系统开拓进取,深化改革,强化服务,规模日益壮大,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日益增强,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效。而高山支行在省行、福清总行的带领指导下,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下面具体来看:
增长。
2、服务有效。高山支行营业网点密且相对多,而且近期还在筹建新的网点,这将进一步辐射高山的农村金融服务。
3、形象改善。由于我行努力在进行实力提升、质量提高、科技强化、服务优化,我行的员工队伍无论在素质还是精神面貌上都大大改观,知名度、美誉度得到很大的提升,高山支行在高山村民的形象大为改观。
虽然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行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行都面临着总体的发展问题,比如,农村社会信用度普遍不高,涉农行业信贷风险居高不下,由不良贷款占比居高不下形成的信贷风险比较突出,这些都严重地束缚了农信社的改革与发展。因此,如何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是目前各级农信社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我们就具体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想法和建议。
1.农信社经营服务的理念没有得到提升。目前我行在提供金融服务上仍然处于被动地位,没有“贷款营销”的观念。只有客户上门申请贷款时,我们才被动上门了解情况,对本地区农村发展方向及产业调整方向缺乏超前的调查、研究、谋划意识和与地方党政的协调参与意识,因而对自己金融服务的目标定位很不明确,在客户希望投入的信贷资金的安全程度上把握不定。
2.提供的信贷服务品种目前仍然比较单一。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品种主要定位于传统农业的小农经济,且受贷款条件限制,极易造成农村信用社有钱投不出去。
3.没有与当地政府合作,发挥乡镇组织单位的权力效应。主要是技术服务不到位,农民受到政府提供的培训服务少。因此对这些方面的资金需求便达不到我们的指标。也正因为这方面的原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而艰难,贷款服务也难于在短时期内发挥突出的促进作用,甚至因此而受损,造成了信贷资金的风险损失。
下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意见和措施。
1.更新经营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农村信用社要更新观念,立足长远。在满足广大农户基本的生产、生活资金的基础上,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努力提高信贷资金的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通过加快业务创新、提高服务水平,以适应产业化对结算、票据流通、资金融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建立起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畅通高效的结算体系,缩短客户汇划资金的时间。通过拓展服务功能、疏通结算渠道,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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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首先要健全农户贷款档案,各类管理台账、卡片,要规范统计口径,定期复核台账、卡片内容,确保信贷信息真实全面,并逐步将档案台账实行计算机操作管理。其次是探索实行贷款公示制,通过发放小册子,设立咨询岗等方式将信用社的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公示于众,并公开监督电话,以程序的公开保证贷款管理的公正。再次就是转变工作作风,要规范信贷人员深入农户调查的次数、比例及内容,加强信贷调查,以及时掌握农户真实的基本情况。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系统实际的贷款责任制度,达到既控制违规贷款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贷资产风险,又有效地支持“三农”的目的。
3.优化激励机制,解决动力问题。信用社支农贷款业务的有效开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人才素质的高低及激励机制的完善。要健全激励机制,在坚持贷款第一责任人和终身责任制约束的基础上,使信贷制约与激励机制相结合,要改变单纯考核回收率的工作模式,全面、综合考核农户贷款率、新增贷款比率、贷款收回率、贷款收息率等指标完成情况,明确规定因不可抗拒因素形成的贷款风险信贷员免责条款,既要充分考核信贷员对信用社效益的贡献率,又要如实评估其支农职责履行情况,以此鼓励和支持信贷员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运用和为农服务水平。
民、农村、农业服务的窗口,建立一个更加广阔的合作平台。
目前我们已经成功改制成为农商行,农商行的核心优势还是在“三农”。而且多年来服务“三农”的经验告诉我们,小额存款最稳定、小额贷款最安全。如果我们始终坚持做小做优做强,形成“小”的优势和较强的竞争力,一定可以为农村金融服务贡献更多的力量。
高山支行
2012年5月14日
根据《xxx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专题调研》要求,结合xxx信用社服务县域经济工作的业务实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持“三农”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4月末xx联社各项存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增幅%;各项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增幅%;存贷比率%。我联社坚持“小额、分散、支农”的服务“三农”信贷原则,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xx宝”贷款等惠农信贷品种,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至2012年4月末涉农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增幅%,较各项贷款增幅高出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占比%,比上年末提高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中“两小贷款”余额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幅%。
二、当前农村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支农资金不足。农村信用社立足县域,主要吸收当地存款资金,存款规模受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特别是山区农业县,经济规模制约农信社支农资金更加明显。县域范围内存款市场份额的竞争日趋激烈,民间融资行为更加活跃,存款搬家的现象比较突出,支农资金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信社支农功能的发挥。
体个体差别较大,服务需求差异化,部分发展较快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从涉农贷款操作和管理上看,农村客户群体对信用社贷款程序多、手续繁琐一直颇有微词,复杂的贷款环节,使一些借款者望而却步,同时,信贷产品单一,未能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从基础服务设施上看,农村信用社硬件服务设施还有待加强,服务网点的改造、人力资源配置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农信社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措施与建议
(一)立足社区、服务“三农”。我联社找准市场定位,主要服务于县域经济,信贷资金绝大部分用于支持本地农户、中小企业的发展,农信社存、贷款市场份额均占当地金融机构第一位,同时也成为本地纳税大户,农信社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支持,与县域经济息息相关,不能离开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简单地下达增长目标。
(二)农信社股权改革在探索中前进。xx联社自xx年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来,增资扩股,自身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截止xx年末,股本金总额万元,比改制初期增长了倍。资本实力的增强对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持农信社支农方向不改变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加予确认,比如当前对农信社章程的修改,明确支农承诺等措施很有必要。另一方面,农信社股权流转目前仍处于制度空白,建议监管部分能出台指导意见加予规范。
进一步提升网点服务功能与效率。随着服务网点与设施的扩张,风险管控要求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助农取款服务点,农信社既要承担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社会责任,又要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风险,建议放宽覆盖面要求,成熟一个布设一个。
(四)稳步推广“两小”、“农商宝”等特色信贷产品。几年来,一直保持“两小”贷款的稳步增长,逐步压缩单户额度过大的联保贷款,实现总额增长、户数增加、比例合理的推广目标;2017年我联社推出的“xx宝”贷款品种经过试点,已签约商户家,存入保证金万元,共发放贷款笔万元,为信贷支持农村个体工商户与农户共同发展进行了探索与尝试。
(五)推行“阳光信贷”,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和审批程序。我联社目前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公开信贷品种、办贷流程、信贷服务人员服务片区、办贷监督机构,承诺办贷时限;二是简化万元以下的贷款办贷手续;三是适当放宽基层网点的贷款审批权限。农业和农户小额贷款具有其特殊性,既受其生产经营项目的制约,也与农村地区经济交易方式相关,建议监管部门对额度较小的农户贷款在监管上适度放宽,允许农信社以比较简化的手续规范对此类贷款的管理。
重要。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年来,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相继出台,我联社积极承担各种低保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的代发业务,先后承接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各种民政优抚对象的补助、水库移民补贴、种粮直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代收代发业务,涉及户数达到万户,这些业务虽然工作量大、占用资源多,但惠及千家万户,我们充分发挥农信社点多面广的特点,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另一方面,承接各项贴息贷款业务,先后开办了扶贫贴息贷款、下岗再就业贴息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巾帼妇女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业务,为构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农信社承接的政策性贷款、贴息贷款业务较多,建议各类财政贴息资金、风险补偿金等的拨付能直接划付农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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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三
论文摘要:新兴产业代表着市场对经济系统整体产出的新要求和产业结构转换的新方向,同时也代表着新的科学技术产业化新水平的,正处于产业自身生命周期的形成阶段的产业。作为推动产业结构演进的新生力量,新兴产业的发展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对新兴产业的发展理论做一个综述,结合我国现状,提出我国发展新兴产业的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新兴产业,文献综述,政策建议。
一、新兴产业的概念及起源。
1新兴产业的概念。
新兴产业是指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发明、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现在世界上讲的新兴产业,主要是指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空间等新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新兴产业部门。
2新兴产业的研究的起源。
研究新产业的成长最早可以追溯到17、18世纪间以威廉·配第、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古典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其经典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市场分工理论。他写道:“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这段话被后来的经济学家称之为斯密教条,斯密定理即由此而来。现代国外学者对于新兴产业成长和培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政府的作用以及市场需求的影响因素上。
3新兴产业的行业特征。
新兴产业区别于传统产业,我国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李悦教授在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讲话的第五讲《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结构》中提到了,新兴产业的主要特征是:第一,开始建立时产值比重不大,但生产增长率高;第二,多是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科研经费高,职工的科技水平高;第三,产品的附加价值高;第四,对于国民经济现代化具有较强的推进和带动作用。
结合新兴产业的行业特征,发展新兴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技术的创新与新兴产业联系在一起,技术创新可以产生新兴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也可以促进技术的创新。伴随着最近二十年间发生的诸多技术革新,出现了信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一系列新兴产业;其次,新兴产业作为社会新专业生产或专业服务的集合,是社会生产分工发展的最新成果。发展新兴产业可以加快社会分工发展变化的过程,由原有产业间分工结构逐步衰退、消亡,新的产业间分工结构逐步形成、发展;第三,新兴产业作为一种新的供给力量,其产品适应了市场需求变动的新趋势。发展新兴产业可以推进和带动国民经济。
二、新兴产业的发展理论。
1国外关于发展新兴产业的理论研究。
20世纪中后期,学者开始研究新兴产业的发展,典型的两大理论是:
(1)“tfp全要素”理论。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索洛建立其模型,即经济增长中减去资本和劳动的贡献率后,即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称之为全要素贡献率(tfp)。tfp通过假设将复杂的经济问题简化处理,主要包括:市场条件为完全竞争市场;技术进步是中性的;生产要素投入主要是资本和劳动,且资本和劳动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充分利用等。由于此前提假设带来了tfp在使用上的局限性:首先,要求资本、劳动力得到充分利用,这与实际生产情况差别较大;其次,借助经济计量和数学推导,用总生产函数间接地测定“余值”作为技术进步的贡献。“余值”不仅包含了狭义的技术进步,还包括了其它因素的影响.如市场环境的改善、自然灾害的减少、劳动质量的提高等。如果不能区分这些因素,将直接汁致技术进步贡献力的高估。虽然tfp理论存在弊端,在经济国际化的大趋势下,经济增长成为各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生存的重要条件。
(2)新经济增长理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罗默和卢卡斯为首的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探讨用新的理论来解释经济的增长,强调经济增长不是外部力量而是经济体系内部力量,尤其是在内生的技术变化。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只有资本的不断投入和劳动力的持续增长,经济未必保持持续增长。因此,尽管某些特定的技术突破可能是随机出现的,但技术的整体增长同投入的资源成正比;技术进步可以提高投资的回报率,具有递增的边际生产率。
“tfp全要素”理论和新经济增长理论都强调了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地位,而新兴产业的主要特征就是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因此两大理论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2国内关于新兴产业发展的研究。
国内学者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问题,对新兴产业及扶持政策、主导产业及主导产业的培育与选择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
张胜荣、金高峰在《新兴产业的竞争战略》中提出了新兴产业进行战略选择时的几条建议,首先要塑造产业结构,要从整个产业的角度出发,和其他新兴产业一起寻求和制定游戏规则。其次,正确对待产业的外在性,在新兴阶段,企业自身的成功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产业中的其他企业的发展。还要选择正确的进入时间,进入过早或过晚都对企业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一般认为,早期进入新兴产业是有利的。最后,掌握预测技巧,图景方法是一种非常有用的工具。
黄南在《世界新兴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分析》中指出,产业政策的正确引导是新兴产业崛起的重要手段。他在分析了很多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发展历程后认为,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通过产业政策的积极引导,可以促进各种要素资源向新兴产业的集中和倾斜,这确实是发展新兴产业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
关涛、张永岳在《新兴产业群的发展与产业经济学的学科思考》中讨论了新兴产业群出现的必然性,发展新兴产业群不应该盲目地模仿日本或者欧美的做法,产业组织和产业结构同时应该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学关注的核心,并应该据此形成我国产业经济学的特定学科范式。他们还提出了,体制性障碍的存在是我国新兴产业群的一个重要特征,伴随着新兴产业群的发展,体制性障碍这一问题会进一步突出。
林文在《战略产业演变机理及产业培育可行性分析》一文中得出战略产业形成的重要结论:需求收入弹性大,关联效果强的产业易演化成新的战略产业。并且认为战略产业主要培育时期是产业发展的幼稚阶段和成长阶段。在幼稚阶段应该主要是确定研究与开发战略推动技术发展;在成长阶段应该主要培育产业和市场的规模。他将战略产业的转换机制分为两部分,第一步是由科学技术孕育战略产业,第二步是战略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总的来说,国内对于新兴产业的研究只是停留在理论的层次上,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和具体的发展措施,也没有提出像国外“tfp全要素”理论和新经济增长理论那样的发展理论,虽然已经有学者把上述理论运用与我国的现实相结合,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国外的理论在我国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内新兴产业发展理论的创新。
三、新兴产业发展与政府之间的的关系。
现代国内外学者对于新兴产业成长和培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政府的作用的影响因素上。
在分析政府在新兴产业发展中的角色时,国外与国内理论出现了明显的分歧。一方面,国外的学者认为政府在新兴产业的.发展中作用轻微,新兴产业的发展更多的的是依靠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国内学者则认为政府在新兴产业的发展中是直接干预者。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主要是由于我国的特殊的经济体制决定的,我国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在企业的发展中的作用还是重大的。我国在发展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应该逐渐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企业完全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去,只有这样,我国的新兴产业才能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
新西兰学者tobyharfield在《新兴产业的竞争与合作》一文中主要研究了新兴产业对于追求利益的竞争和行业间合作关系的处理,并说明在新兴产业出现的过程中,相对于政府的鼓励措施,市场竞争对于新兴产业的发展更为必要。
美国学者nicolepohl于4月发表《日本产业振兴一政府角色与市场的平衡》,探讨了日本产业振兴合作组织(ircj)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一个半公开组织的目标以及与市场的关系,分析了产业振兴合作组织由于功能不是很明确,在产业的扩大再生产方面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相反,该组织的目标只是提供一个区域性的安全网络。
郭辉勤在《新兴产业亟须政府干预》认为,目前以演绎西方理论为主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同我国的现实脱节。要振兴我国的新兴产业仅仅依靠企业自发的能力修养无济于事,必须由政府直接干预。政府干预不是仅指一般意义上的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减免税收和扶持资助。具体来说,就是要吸收计划经济的优点由国家直接创建、掌握和控制一批新兴行业的国有企业,还要借鉴市场经济的优点,把研发、制造、服务等繁杂的环节通过竞标外包的形式甩给社会企业,籍以迅速形成一批由这些国有虚拟企业为龙头的新兴产业群落,整体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陈洪涛、施放等在《基于政府作用的新兴产业发展研究》中导出了政府对新兴产业作用的模型,接着详细阐述新兴产业发展水平衡量因素及政府行为的作用程度评价指标,指出当前我国政府在产业政策、产业激励政策、外部环境和国际合作四个方面,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方式的重要性。
四、写作思路。
通过对新兴产业发展理论的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的理论研究有了一定的了解,应该说国内在新兴产业方面的研究还是不够的。我打算选取具体的某一个具体的新兴行业作为研究对象。
首先,要界定这一行业,发展的必要性。
第三,结合文献综述部分分析国内外关于扶植发展这一产业的政策措施及发展历程;
第四,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商务印书馆,。
2张胜荣、金高峰.新兴产业的竞争战略[j].特区经济,,(5).
3黄南.世界新兴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分析[j].科技与经济,2008,(10).
4关涛、张永岳.新兴产业群的发展与产业经济学的学科思考[j].贵州社会科学,,(2).
5林文.战略产业演变机理及产业培育可行性分析[j].资源·产业,,(2).
6郭辉勤.新兴产业亟须政府干预[j].经营与管理,,(7).
7陈洪涛、施放.战略产业演变机理及产业培育可行性分析[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8,(7).
8nicolerialrevitalizationinjapan:theroleofthegovernmentvsthemarket.asianbusiness&management,2005,4,(45-65).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四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又称农村合作银行,指的是一种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其股份主要由辖区内的农民、企业法人以及农村工商户等共同入股构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组建是对合作金融的探索和创新,也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所获得的一项重大成果,适应了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在财政部所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当中对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会计核算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范,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强化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提出了标准与要求。因此,如何做好财会基础管理工作,是值得当下每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入思考与探索的重要问题。
1、思想认识落后。
目前,我国很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人员普遍存在着过度重视经营与发展、忽略基础管理的错误观念,出于企业短期利益的考虑而一味地追求业务的发展,缺少对财会基础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导致一些企业中违规行为、有章不依的现象频繁出现,甚至有些企业出现财产失实、账目混乱、手续不全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财会人员为了对财务状况作出掩盖而对经济业务进行弄虚作假,既阻碍了财会的正常核算也反映了财会基础工作的缺失。
2、制度不够完善。
当下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实际经营管理中重视技术投入而忽视规范的约束。在各项先进科技的投入下很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出现了系统建设速度高于制度完善速度的情况,使得财会人员的适应能力跟不上企业的建设进度,导致财会管理、核算等工作混乱无序。同时企业人员对现有制度的执行缺少认真的落实,也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带来了资金损失。在这样的状态下财会基础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与办法亟待完善。
3、管理措施滞后。
许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在着重视财务控制而轻视业务督导的问题。近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的飞速发展促使了管理机构对财务管理、经营指标等方面的重视,然而却忽略了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针对财会基础工作并没有对相应的检查制度做出严格的执行,仅仅依赖稽核审计常规性检查的措施无法实现对财会基础管理工作监查、考核的系统性与全面性,没有将零乱的财会基础管理工作整理成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造成了财会管理水平低。
4、人员管理不足。
很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会计基础管理过程中过于重视员工的业绩而忽视了对人才的培训,管理时缺少相应的管理机制与制度约束,强调人才引进而忽视人员教育、强调工作业绩而忽视员工的综合素养、强调员工的经营业绩而忽视其行为规范等。新会计制度和准则等知识的培训不足使得相关会计人员无法形成全面、系统的会计知识结构,难以真正落实各项会计管理制度规章。
(1)加强内部监查,促进管理行为的规范化。
1、完善风险预警制度。
首先,要对制度的执行加强监督,针对一些违章行为屡禁不止的财会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处,必要时可将其调离岗位,确保制度对各财会人员形成有效的约束;其次,要对强化财会主管的监查工作,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做好机构的定期检查与业务辅导,并通过事中操作监控与事后检查整改的强化来提高监督管理的全面性与有效性;最后,还要做好对往来账单的管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对账单进行每月收回并做好仔细的勾对与记录,确保责权的明晰。
2、做好内部监查工作。
首先,要结合常规、专项与重点检查方法来对印、证、押以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工作进行强化,防止工作失误而引发事故;其次,要对会计、证、账等做好季末集中会审与定期的考评;最后,要做好微机专项的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项目的规范与明确,通过记录来给年度的微机管理评先提供参考材料。
3、建立健全激励体系。
一方面,要设立相应的财会风险抵押金,并在督促各财会人员缴纳保证金后对错账实行自赔方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会工作的质量考核,针对一些不符合规范的会计凭证等需做出适度的惩处,并将差错金额退回到账目中;除此之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财会工作评比活动的开展来实现奖罚分明,对成绩优秀的财会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对表现不佳的人员作出通报批评与适当的处罚。
(2)做好财务核算,促进财务行为的规范化。
1、通过财务制度建设的强化来给财会工作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利用企业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等的完善来对财会工作做出规范,并对其他应收款项的核算管理工作进行加强,防止应收款项出现无章可依的情况,从而避免随意挂账、费用控制工作违规等问题的发生,通过会计核算工作真实性、可靠性的提高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防范。
2、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率。
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结算融资职能的良好发挥来给基层的营业网点计算资金头寸带来方便,并对现金库存、非营业性资金的占压做好合理的管控,利用应收款的清收来防止无效资金的占用现象。同时还需对资金的时间、地方与空间差做好科学的应用,利用银行业资金调剂或债券投资等提升企业的资金利润。
3、确保出纳工作的有效性。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对相关的出纳制度规章、安全管理规范等做好严格的落实,并对操作程序进行认真的规范。同时还需加大对出纳的检查力度,根据相应库款安全管理规范做好自我检查与纠正,确保对问题的及时发现与整纠,从而实现现金库款的安全。
4、提升贷款的收息率。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通过功效挂钩的推行来加强相关信贷人员工作中的责任心,灵活地采取多种方法对贷款应收利息做好积极的清收,避免出现人情收息以及漏、滴、冒、跑等情况,给会计基础管理创造一个积极、生动的工作环境,推动会计基础管理的有序进行。
5、做好资金成本的降低与负债结构的调整。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低成本资金的组织工作,立足于增加存款总量的目标制定好合理、有效的资金组织策略,通过对负债结构的逐步优化来促进资金成本的降低。此外还需加大低息存款的考核力度并把对公存款的组织纳入到财会管理的重点工作当中,实现市场份额提高和存款付息率降低的并重。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中必不可缺的基础工作,财会基础管理具有进行核算、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参与企业经济决策等多方面的职能,始终存在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当中,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形象的树立以及未来发展都起到了决定性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内部检查、财务核算等多方面工作的强化来提高财会基础管理的水平,从而实现自身的健康、稳定、可持续经营与发展。
参考文献:
[2]马晓楠.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研究[d].辽宁大学,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五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资源的实际总供给小于实际总需求,农村金融缺口率比1998年的57.8%来说有所下降,但至20xx年末农村金融缺口仍高达4931.8亿元,供求未能实现均衡。
(一)金融机构大撤并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空洞。
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为迎接内外资银行的挑战,商业性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显著加快了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步伐。经营明确地向商业化方向转变,开始大量撤并设在乡镇的机构网点,贷款向大客户倾斜。不仅使其在农村的金融服务出现断层,而且还使大量的农村资金被转向了城市,使得商业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事实上,农村金融领域也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天地,农村金融市场不应该成为商业性金融的抛荒之地。
(二)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单一。
首先,我国虽然已有运作十多年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但现阶段的农发行却背上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不良资产负担沉重的包袱,数据显示农发行的不良贷款比率高于同期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水平。现阶段我国农村领域,最需要贷款的需求者有,贫困户、微型和小型企业及龙头企业。改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技推广以及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而产生的金融需求很迫切。
其次,农村信用社体制上存在重大的缺陷。近几年来,农信社的存贷比总低于全国金融机构的平均存贷比(见表1)。而且,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率在同期也高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的统计,咸宁农村信用社20xx年三季度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之前,其不良贷款达到36283万元,不良率17.81%,票据置换后,不良贷款余额仍达到10457万元,不良率5.88%。截止20xx年二季度末,不良贷款又升至20129万元,较置换时增加9672万元,不良率9.28%,较置换时增加3.4个百分点。
农村信贷资金配置上的偏差,造成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不降反升。尽管农村合作金融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很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大大改善。但要在将来竞争性的农村金融领域争取更大的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还必须深入。
4、农村金融监督管理过度和不足并存。借款在融资者融资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大,达到了70%以上,贷款品种过于单一。
再次,近几年趋势来看,农村存款较其他资源在总的金融资源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证券期货和外汇等资本市场的触角根本没有延伸到农村。农业类股票债券占金融资源总量仅有0.7%左右,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见表2)。
总之,农村金融体系萎缩,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乏力,都不利于城乡经济的和谐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严重阻碍。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整体均衡。
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活跃的市场,金融的核心作用就难以完全释放。农村经济主体的交易需求不足和供给型金融抑制的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现象的产生。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问题,只有通过在供给中创造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得以从根本上解决。
(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弥补农村金融漏洞。
农村有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土壤,无论是农民和农村的经济组织,都离不开民间借贷,随着这几年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民间私下的融资规模在8000—10000亿,完全处于不可控状态,它加大了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只有把民间金融行为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才能够促进其健康发展。我国农村的民间金融是完全扎根于农村土壤的,因此对农村民间金融不应简单采取打压做法,这会使得民间资金转向低生产率的自我融资方式。
提到农村金融,就不能不提到去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国银行家尤努斯。他创立的格拉明乡村银行,专门向贫困农户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这一模式为全球农村金融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我国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可以借鉴“尤努斯”这个被国际金融市场认可的模式。发展农村民间金融,一方面,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的金融机构。纽约联邦银行对美国银行业务状况进行的研究也表明:银行规模越小,其小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越大,目前已经有不少海外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这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一大创新,它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村现有的金融服务竞争,一改农村信用社的独家垄断。另一方面,有必要对目前各种民间金融分门别类、分别指导,限制和取缔不正常的民间金融活动。这样才能使民间金融真正成为制度性金融的有益补充。
(三)让农业政策性银行更好的为农村服务。
1、将农发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型农业政策性银行。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产业银行重点扩展投行业务,开展承销债券,资产证券化和风险投资业务,组建基金在企业的重组及参与民营化的改造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成为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经营的成功范例。
2、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中间和表外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培养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4、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投资品种,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
(1)开展实物和房产为基础的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各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体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农业保险尚未推开,农民生产生活所需贷款比较困难,农业和农村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难以保证。虽然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大力开办了农业生产资料小额信贷业务,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可以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通过建立和健全农村房屋的评估、抵押机制,使广大农民在依法、自愿的原则下,为金融机构加大农业信贷扶植创造条件。建立农村抵押贷款制度就要求:首先,国家要制定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广大农民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其次,央行要制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2)要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创造有效的担保形式和途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培育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扩大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鼓励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与发展订单农业相结合,有效分散订单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总理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中叙述一共有476个字,而农村金融就占了193个字,可见农村金融在未来的金融行业发展中将成为新的亮点。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与传统体系有根本的区别,这是由农业发展的趋势决定的。现代农村经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是时间急,频率高,资金规模相对少。大的金融机构现有业务流程根本不能够满足这种需要。
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揭牌,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邮储小额业务“好借好还”亦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3月16日,随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首家专营“三农”贷款业务公司的开业,目前,我国已有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核准开业。这是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意味着农村金融市场正式向各类资本开放。他们将为我国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的广大农村地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满足我国“三农”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
伴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农业银行和农发行也开始对农村金融市场重新重视;按照银监会的思路,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以县级法人为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速度;特别是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07年初建立了试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从机构上开始进入春秋时代。
总之,在农村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应从更深的层次去思考问题。农村金融业改革的过程和它的内在发展规律对于我国现代的监管者和实践者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六
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
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
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
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
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
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
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
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
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
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
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
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七
**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自1994年所辖砀山县被国家农业部确立为全国专业农协试点县后,一直比较重视,并以此为发展契机,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空间越来越大,内容越来越多,层次越来越高,服务链条进一步拉长,分工科学合理,经营手段也日趋现代化。可以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民走上富裕之路的重要渠道之一。
1、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截止2002年底,全市农村共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1360个,参与户数15万户,人数达50万人。经营种类广泛,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及市场信息服务业等。其中种植业544个,占40%:养殖业422个,占31%;其他占29%。区域分布以乡镇内合作经济为主,占85%以上;经营形式80%为松散型专业合作。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
1.1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农业企业为龙头,组织农户共同参与而联结成的一种经济联合体。目前,全市有24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去年实现营销收入19.8亿元,建立基地210万亩,与57万户农民签订协议,农民新增收入亿元以上。宿州市第一轧花厂,是以籽棉收购加工、棉籽榨油及织布于一体的综合性加工经营企业,他们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优势,实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与3万户农民签订生产收购合同,经营中实行购苗、购料、防疫、赊欠、借贷“五统一”,年推广优质棉面积达7万亩,每户农民年均增收500元。这种模式的联合,规模较大,相互联系密切,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强,见效快,作用突出。
1.2能人带动型主要由能人牵头,包括种植大户、运输大户、农民经纪人等。砀山县华利果业协会是由葛集镇农民孙宗华创建的,每年,该协会都与周边6个乡镇签订生产、收购协定,组织优质无公害水果生产,免费发放水果套袋,以高于市场o.2元/斤的价格收购果农的水果,与农民结成了较紧密的利益联合体。2000年,协会获得了私营企业水果出口权,当年出口水果1800公斤,创汇近10万美元:2004年全年销售水果3272万公斤,创汇近30万美元。
1.3专业协会带头型协会有的是在乡镇指导下由部门牵头组建,有的是村组织牵头组建,主要是围绕某项生产经营或服务项目而形成的,如养牛协会、养羊协会等。砀山县文庄镇瓜菜制种协会,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制种面积、生产资料、培育种苗、技术指导培训、回收等五统一,2004年500亩辣椒制种创产值4007元,人均制种单项收入超千元。
1.4农业服务部门领办型多是由乡镇农技、农经、林业、兽医站、供销社等部门牵头,吸纳农户参加,一方面为农民提供技术、产品购销等多种服务,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也适应形势,转变职能,拓展工作领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由砀山县唐寨镇供销社创办的砀山唐寨水果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闯市场,自1998年以来,在上海相继兴办了两个水果专业批发市场,同时承包140亩地,从山东、浙江等地引进果树新品种栽植,取得明显成效。四年来,共为当地群众销果1.38亿公斤,销售额1.11亿元,其中为合作社社员推销水果占总销量的80%,销售范围遍布全国。
1.5科技人员创办型农业科技人员依靠自身的优势,组建各类协会组织,带领一方群众奔小康。市无籽西瓜研究所所长刘广善在2000年组建了无籽西瓜协会,以科研单位、中介组织和瓜农“三赢”和利益机制为纽带,对瓜农实行包种苗、包技术、包产量、包销售的全程服务,形成了科―农―贸一体化的产业化农技推广模式。推广范围覆盖20多个省、市、自治区,占全国无籽西瓜总面积20以上。
2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及效果。
2.1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同类生产和消费的联合,打破了区域界限,实现了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宿州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主要是围绕发展“水果、蔬菜、畜牧、种子”四大主导产业进行的,这些产业的合作社占到总数的90%以上,实践中,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效果是明显的。粮经比例由2001年的6.3:3.8调整为2002年的6:4;畜牧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了33%;大宗优质农产品率由2001年的24%提高到2002年的30%:果菜的发展也有了新的进步。
2.2加快了市场流通,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闯市场的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004年水果外销率达70%以上,蔬菜外销率40%左右,畜禽产品外销率40%左右,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外销率达80%左右。
2.3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发展农。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八
本文目录。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xx年9月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国家为防止耕地流失,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权管理收紧。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现在法律规范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无形限制。所以,农村土地不流畅,土地流转形式处于自然流转状态,缺乏一些中介、服务、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现行政策与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银行抵押物的现状,致使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新农村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合同。
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xx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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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
规章制度。
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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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xx年9月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国家为防止耕地流失,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权管理收紧。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现在法律规范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无形限制。所以,农村土地不流畅,土地流转形式处于自然流转状态,缺乏一些中介、服务、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现行政策与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银行抵押物的现状,致使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四)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一是民间借贷良莠不齐,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二是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xx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九
分散的困难,
有效程度。另外,
促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不断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励和约束效应,
用证发放率等等指标都可采用增量指标进行考核,
相关建议。
型的机构,
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梯次推进、逐步达标的原则加以推进。另一方面,
象。对监管标准和监管要求的语言描述均不统一,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十
市人大、市政府:
根据部署,我行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开展了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情况调研,现综合报告如下:
一、 涉农贷款余额及其结构变动情况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农业发展银行
二、我市农业贷款基本情况。
产品加工3.2亿元,投放于种植业、养殖业1.7亿元,投放于劳务运输业0.75亿元,投放于个私民营企业7.8亿元,投放于其他行业4.2亿元。
2、至2015年12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83457户,占有效农户的85%。累计发放贷款证54323本,其中小额信用贷款证15912本。
3、全市共新建信用村153个,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1783万元,受益农户达5300户,建立农户联保小组56个,发放联保贷款1271万元,发放助学贷款23万元,受益学生40人。
三、本地区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一)正规金融机构在“三农”方面惜贷的原因是什么?
1.农业生产的固有风险。农业生产过度依赖于天气,一旦出现洪水等极度自然灾害时,往往损失巨大,甚至导致所有投入血本无归,国家在农业保险方面还不够完备,致使正规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慎之又慎。
2.农业生产的收益低。农业生产投入多,收益慢,效益偏低,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经营模式带来的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导致其对农业信贷投入兴趣不大。
3.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农业信贷资金需求不旺。在经济发达地区,二产、三产发展迅速,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高,加之由于发达地区农民不再以农业为主,富裕程度较高,在农业生产中纯农业的信贷资金需求不多。
4.农业生产的企业化运作不够完善。目前,农村大部分地区的 3
农业生产仍然是以个人为主体,未实行公司化运作,在现代金融风险控制十分严格的情况下,此生产方式不能适应信贷风险防范要求,也难以获得金融机构大额信贷资金。
(二)农民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原因是什么?
1.金融机构在农村设臵不足。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在利润考核及防范机构安全风险的压力下,因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存款总量不如城市,因此各商业银行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致使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种类与数量锐减,不能及时为农民提供足够的信贷服务。
2.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资金供应不足。目前,除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金融机构很少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投放到农村地区的信贷资金基本维持原有的存量,增增贷款大量向城市地区和非农产业转移。
3.农村信用社难以独自承担支持“三农”重任。农村信用社是我国支农主力军,但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相对较重,经营管理水平与商业银行相对差距较大,难以适应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同时由于设立在农村的金融机构以吸收存款为主,分流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致使其信贷投放能力受到制约。
商业化经营后,为抢占市场份额,为追求经营效益,信贷投入偏好于工商企业、基础设施等。农业银行在前几年的改革中,早以不再以“三农”为主要经营对象。个别农村信用社不顾自身管理水平和资本承受能力限制,摒弃“小额、分散、流动、安全”的贷款投放原则,偏好于发放大企大客户贷款,偏离了信贷支农方向。
5.农业担保体系不健全,风险保险的作用未能体现。当前,各地农村为农业信贷服务的担保机构还比较少,农民相互之间的担保意识还不够强,担保抵押能力弱无疑影响到农民获得信贷资金。而农业保险由于起步较晚,对农业生产的风险损失的补偿机制不够健全,农业生产因灾损失得不到及时补偿,信贷投入的风险也难以得到补偿。
(三)金融领域是否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
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大部分只存在农村信用社与邮政储蓄银行,而刚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还不发放贷款,有关“三农”的贷款往往由农村信用社来承担。由于农村信用社结算支付体系不够完善,不能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与外币结算,增加了结算支付时间,股票、债券、基金、银行卡等也距农民较远,造成农村与城市之间在金融服务方面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
且无法计算投入、产出,成本和收益的情况,正规银行普遍无能为力。所以,任何正规商业化金融对于农村兼业化的、自然性状、经济性状和生活性状合一的小农经济是难以对接的。现在,当我们再次出现工业化高速增长的时候,也必然出现垄断金融、民间高利贷对小农经济的剥夺。
(四)支农再贷款是否全额用于“三农”发展
目前,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充足,截至5月末,存贷款比为47%,信贷资金来源在扣除17.5%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后,仍有充足的资金,暂未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
四、对我市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建议和设想
1、加快农村金融改革进程,构建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为了积极应对“三农”发展的新要求,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大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培育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贴近三农、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着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
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把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放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框架内统筹考虑,不断强化其支农功能;在继续做好“粮食资金封闭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农业贷款项目,发挥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项目推广方面的作用。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增加融资总量,强化支农主力军作用。
二是积极推动邮政储蓄银行体制改革,将其打造成为以支农为重点的金融机构。继续完善邮政储蓄小额贷款的发展,增加贷款种类,扩大贷款对象,增加发放农民个人和小企业贷款,使得更多的农村资金反哺“三农”。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积极培育形式多样的小额信贷组织。启动村镇银行建设。深入农村基层,及早做好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农村金融机构设臵和金融服务空白情况,积极扩大试点覆盖面,加强宣传培训、审核认证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村镇银行建设早日启动并顺利推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分发挥其在信息、成本、效率等方面的优势,以及贴近农户、个体生产者和小企业的优势,找准市场定位和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小额融资的需求。积极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尽快建立相应的救济和补偿、保险和担保机制,把好事办实,努力促进农民致富和农村发展。
2.准确定位地方政府角色,充分发挥激励和监管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地方政府既不能无为而治,放之任之,又不能过度干预,越俎代庖。在坚决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主动发挥好培育、促进、引导、监管和规范的职能。
一是培育与促进作用。地方政府要在法律法律的框架下,大力培育各种农民经济合作互助组织,充分利用其内部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其发挥准金融组织的作用。同时要帮助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困难,促进其扩大范围,规范管理。
二是引导作用。地方政府要结合地方特点,研究制定相关引导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经济组织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发挥民间闲散资金的作用。对民间金融组织,要引导其从“地下”走到“地上”,向规范化、合法化转变。
三是监管和规范作用。维持辖区稳定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而金融稳定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因此,对辖内农村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除了国家层面的监管和规范外,地方政府也义不容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及时有效。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农村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在新的国际和国内金融形势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三轮重大的改革,至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1979-1993年;1994-1996年;1997-2011年。本文对这三个阶段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回顾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历程。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包括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正规金融组织。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基于对这三个阶段的分析,本文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历程进行探讨。
第一阶段: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1979-1993年) 在1979年之前,我国对于农村地区的金融安排是动员农村储蓄,支持城镇工业化发展,没有建立起单独为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真正的农村金融组织。1979年之后,我国开始了第一阶段的'农村金融安排,主要是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
(一)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
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而不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农村信用社业务规模和业务内容发展迅速,对农民个人贷款用途发生了改变,贷款数额也成倍增加。根据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村信用社改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农村信用社脱离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管理,实行自主经营,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农村信用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随后,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国家林业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逐步成立。这样,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基本上建立起来,并逐步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若以1980年为基期,1980-1993年间中国农业银行和农信社存款增加了18.7倍,年平均增幅达25.7%;贷款增加了15.6倍,年平均增幅24.1%.农村社会总产值增加了12.3倍,年平均增幅22.1%。
(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
基金会、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其中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全国发展也较快。从性质上来讲,它不是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而是一个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对于协调农村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身兼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任务,这种背景不利于其商业化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改善。农信社在农业银行直接管理下,也束缚了其独立发展空间。加上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严重的非规范经营,混乱了农村金融市场,加剧了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所以,以建立农村金融体系为目的的第二轮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阶段: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1994-1996年) 自2004年以后,面临着混乱的农村金融市场,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势在必得。这是《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的。这轮改革形成了一系列新的金融制度的安排。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运用分为两类:一类是重点支持农业的产前环节,其目的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进行以固定资产贷款为主体的各类农业开发和技术改造贷款;另一类是为了支持粮棉油等农产品流通各环节,进行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体的收购、调销和储备贷款。中国农业银行也将政策性业务划出之后,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行,加快了商业化的步伐。
(二)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改革
农村信用社的政治体制背景比较复杂,必须加强对其的商业化改革,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向合作制方向发展,并在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监督管理。由于农信社继续沿袭中国农业银行管理时期商业化的经营方向,随农村金融需求的大幅度增加,金融供求缺口越来越大。事实上,农信社本身的历史包袱沉重,资本金严重不足,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不完善,很多方面都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要求。
同时,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明确其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存贷款业务,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改变为隶属农业部,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仍隶属于财政部,但办理农业信托投资。
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发展性金融需求也缺乏来自银行的资金保证。
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必然由非正规金融安排来补充,导致民间借贷和各类合会组织兴起,带来许多金融纠纷。各类基金会和部分农信社不能规范经营, 金融市场寻租现象普遍。
第三阶段:促进农村金融商业化和多元化(1997-2015年) 1997 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退出了县域范围,重点转向了城市;基层营业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和财务权上收,业务重点放在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上,较少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一)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造
2003年6月,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为标志,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由8省市试点进一步扩散到全国。这轮改革是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从2003年起,我国允许成立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但
对其设立在注册资本总量、资本充足率、发起人规模、从业人员、设立分支机构数量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这些新型农村银行均是在原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造而成的股份制银行,实际上不具有合作性质。
改革后,农信社逐步形成了四种产权关系: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农信社统一法人、县级法人。截至2015年底,完成产权改造后,组建了17家农村商业银行,113家农村合作银行,1824家县级统一法人。由于此轮改革的目标不是解决农村融资问题,而是解决农信社生存和发展问题,所以在解决农村融资问题上,资金越来越远离农民,向城市流入。
(二)农村邮政储蓄的发展
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数量庞大,遍布城乡,业务发展迅速,在活跃农村经济发展上起到一定作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2015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成为中国第五大银行。邮政储蓄拥有最广的城乡覆盖面,并提供最多交易额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其近60%的储蓄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邮政储蓄于2015年在部分省份开展邮政储蓄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缓解了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还将试点在农村领域发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及微小企业主贷款,并在时机成熟时推出农村小额保险甚至小额期货等产品。
质量上的规模上均较小。
(三)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向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转变,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为了消除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竞争冲击,1997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合并、关闭;随后1999年,被彻底解散。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性金融体系主要由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组成。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也是类似于信用合作组织,基本上均被取缔。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了小额贷款试点,银监会出台了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新政策,给农村金融开拓了一条崭新的多元化发展道路。2015年的3月1日,以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为标志,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正处于一个大发展的关键时刻。
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2015年1月29日公布的2015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迫切性,表明了优化农村金融体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环节。为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金融机构。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6个试点省
(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另外,还有8家机构已提出申请,其中3家已获筹建。三类新型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21万元,占比50.9%;产业资本1953.89万元,占比15.4%;个人资本4292.55万元,占比33.7%.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2446.16万元,存款余额19344.87万元,贷款余额11953.4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15.43万元,初步起到了将社会资金引向农村地区、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农村金融商业化、多元化。
由于农村生产力的落后,以及各方面的因素导致农村经济长期发展滞后于城市经济。而为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各种金融组织的效益和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各国有商业银行和众多的股份制银行。在当今金融市场放开的今天,竞争日趋激烈,农村金融组织想要在新的时代下赢得发展机遇,必须深刻研究农村金融改革的脉络,理清各种问题存在的根源,不断地深化改革,开拓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做好农村经济的主力军。在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稳定,文化繁荣,各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辉煌的成绩背后也存在有隐忧。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社会分化的深化,农业成了弱势产业,农民成了弱势群体,农村成了弱势地区。当前的“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瓶颈,到了该采取战略性决策去解决的时候。但解决方法需要创新,符合时代趋势。如今,金融已经越来越普及,农村也需要发展金融。农村金融发展在逻辑上既是“金融发展”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延伸,也是“经济发展”在“农村金融”上的体现。为此,我们对河南省平桥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并形成了初步的调查研究报告。
一、调查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增强农民群众的金融、理财、风险和诚信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此次我们成立了农村金融状况调查小组,走进农村,调查了解如今农村个人理财状况。团队成员将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走访个体工商户的店铺、企业,经过详实调查,我们希望解决一下具体问题:
1.调查农民群众对银行的了解及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及使用情况;
2.调查银行在向农民推广存贷款等相关产品遇到的问题与障碍;
3.调查农民对于国家关于土地流转等政策的相关问题。
(二)、调查内容
1.调查地点当地基本情况
3.银行在三农业务推广中遇到的问题
(三)、调查范围
1.被调查地域:信阳市平桥区。
2.被调查对象:当地居民。
(四)、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16年1月1日—2月1日,问卷设计、收集资料等。
调查阶段:2016年2月08日—2月13日,期间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地实际情况。
总结成文阶段:2016年2月13日--2月14日,资料汇总统计、数据处理分析、
撰写调查报告与总结。 (五)、调查途径
本次调研共计发放了300份问卷,收回280份(其中12份无效问卷),有效问卷268份,有效回收率达95.71%。
二、调查结果及总结
此次调查以平桥恒丰村镇银行及其业务为调查对象,借以调查农村金融知识普及状况。问卷主要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个人信息的调查,包括职业与年收入,这部分的调查目的在于对调查对象的总体基本状况进行了解;对于金融状况方面,我们设计了7个封闭式的问题旨在了解调查对象对金融知识了解程度。
1.被调查者的年收入
由图表可以看出,各个收入分布较为平均。但是,其中中端收入者占主流,高端收入者较少。
2.被调查者所知道的银行中间业务
由图表可以看出,客户对银行的各种中间业务较为了解,但仅限于基础的业务,大多数人对于资产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投资类和公司类中间业务较不了解。
3.被访者持有银行卡平均一年除基本存取外,其他费用(年费、各种手续费等)
由图表可以看出,大多数人一年用于银行卡的费用并不是很多,基本处于1000元以下,说明银行卡业务还有很大的空间,金融产品的使用普及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4.被调查者所知道的银行卡收费项目
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银行客户在银行卡的收费项目中,对银行卡年费与跨行转账或存取收取的手续费这两个收费项目的熟悉程度最高,所占百分比均过半。有53.73%的人知道银行卡要收取年费,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客户表示并不清楚自己银行卡的年费究竟具体是多少。有56.72%的客户表示知道跨行转账或跨行存取要收取一定手续费,为我们调查的几个收费项目中熟知程度最高的项目;47.39%的农行客户表示知道异地转账或异地存取也需要交纳手续费;31.72%知道在pos上刷银行卡消费银行也会收取手续费,该比重远小于前三项收费项目。
5.被调查者所办理的银行代理业务
由图表中可以看出,人们对在银行办理代理业务的依赖度不高,金融普及程度低。
6.被调查者办理过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
调查结果反映了结算支付手段在居民中较为普遍应用。
8.被调查者是否了解过农行在投资和办理公司类中间业务中所获得的收入
三、建议
以下是小组成员经过讨论得出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增量改革的同时也要关注存量改革
2015年底,银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并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这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已从存量改革为主转向增量改革,此次改革方案的设计者试图从增量上寻求突破。在此基础上也要对原有的金融机构进行改革,提高其服务能力,扩大其辐射范围。如对农信社的改革应继续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引入股份制的运作方式。下一步要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便有利于提高经营绩效的激励机制,并逐步向现代金融企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提升农村金融支农信心
极性。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推出农民欢迎的险种。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机构财政贴息制度。对农村金融支持种养、加工户贷款,特别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信贷损失给予补贴。三是探索建立市县两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在税收、资金上给予优惠,解除金融机构放贷的后顾之忧。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金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首先,要加快“信用乡镇”“信用村社”的创建工作,提高农民信用意识。要尽快建立包括覆盖农户和农村地区尸体紧急的征信体系,对不讲诚信的贷款者公开曝光,并实施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予以制裁。对信誉好、还贷积极的农户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上给予优惠,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农村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
金融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需要强化对金融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地方金融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及时处理金融机构需要地方政府出面解决的有关事宜,营造一个有利于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氛围。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快农村企业和农户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步伐,构筑信息交流平台,从而有效突破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制约,为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手段有效规避金融风险提供有力保障。要在全社会弘扬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活动,营造守信光荣的社会风气,让个人信用、农户信用、社会信用成为融资的重要基础,让每一个社员从农村信用工程中受益,增加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地方政府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清理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不良资产占比。支持司-法-部门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坚决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规范民间借贷
积极探索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鼓励私有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满足农户间的资金调剂需要。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村金融的补充作用,消除其负面影响。要引导、鼓励有息民间借贷采取比较规范的契约形式,防止借贷纠纷的发生。要坚决打击高利贷行为,化解民间借贷的不利影响。
(六)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加快农村信贷产品的创新,丰富农村金融产品。
在政策允许范围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内开发多样化、系列性金融产品,适应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一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逐渐由温饱型向富裕型转变,非农产业贷款和 消费型贷款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时,不能只考虑种养业的发展,要兼顾全面,全方位、多层面给予支持;二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为了不断增加收入,会想方设法寻找项目、发展生产,农户贷款的需求总量将越来越大;三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贷,农户生产逐渐开展为多元化的各局,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贷款工作要适应农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提供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四是随着规模农户的增多,农业科技的引进,信用社要充分考虑农户扩大在生产的需求妥善处理好信用与额度的关系,允许农户在确定的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小额贷款的额度,逐步扩展到1万-5万元左右。五是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管理,优化农村金融服务。要改变贷款“申报过严、手续过繁、时间过长、审批权过分集中”的现状,积极探索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的机制方法,以满足农村的特殊需要,提高贷款效率。同时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提高大额和小额支付覆盖面,疏通汇划渠道,为县域、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快速便捷的支付服务;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结算功能,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力度,开发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结算服务品种。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十一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较为宽裕的资金状况与部分子市场风险的不断累积,是进入2011年以来上海金融市场运行呈现出的主要特征。“宽货币、紧信贷”的实质在于储蓄资金无法有效转化为投资,导致资金在商业银行大量沉淀,这同时也反映了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和发展滞后,需要加快金融市场改革和创新步伐,推动金融市场全面、快速和稳健发展。并实地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努力支持金融机构改革,促进了金融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1、金融工作明显加强
金融与地方经济互动融合、互相促进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今年3月,我市成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协调驻肥金融监管机构和驻肥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落实中央金融政策,推荐公司上市,协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成立及其职能的发挥,必将对我市金融业的统筹协调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2、金融总量迅速壮大
元。全市典当总额22.54亿元,年末典当余额5.7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自去年试点以来,已放贷1.44亿元。
3、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镇银行1家,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汇丰银行正在或准备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我市证券期货保险业发展迅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目前我市有证券公司总部2家,证券公司营业部29家,期货公司总部3家,期货公司营业部7家,保险机构37家。同时,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不断丰富,安徽兴泰租赁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江淮集团与民生银行合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正在积极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由此可见,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我市已经基本形成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金融体系。
4、银政企合作成绩显著
5、金融创新稳步推进
银行试点稳步推进,成立了长丰科源村镇银行。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2015年末,我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2.23%,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5个百分点,利润增长34.1%。信托业务稳步发展,建总行34.09亿元控股兴泰信托获国家批准,国元信托盈利水平跃居行业前列。证券保险业改革创新全面开展。国元证券成功借壳上市,华安证券顺利重组,证券业规范经营取得明显成效;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试点顺利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稳步开展,“信贷+保险”等创新业务逐步启动;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二、我市金融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机遇和挑战并存。
——金融总量相对偏小,结构不尽合理。突出表现在资本市场融资规模有限,据市金融办负责同志介绍,目前我市上市公司只有17家,同样处于中部的武汉市有34家,长沙市有30家。从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来看,武汉市34家上市公司从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约是我市的5倍,江苏省江阴市14家上市公司筹集的资金约是我市的2.5倍。如果与东部城市杭州、南京等相比,我市差距更大。有关专家认为,金融资产总量偏小,尤其是资本市场规模偏小,是我市金融业竞争力不强的主要表现,说明我市金融业还不能满足合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从金融结构来看,目前,银行业是我市金融业的主导产业,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等产业相对滞后或发展不够充分,因此,加快我市保险、证券、信托等产业的发展速度,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进一步优化金融结构,对于合肥的跨跃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银行服务僵化等现象,表达了他们在经营企业当中面临着资金方面的无奈。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是当前的一大难题,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对农村的覆盖率低,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包袱沉重,金融服务单一与需求多样化的矛盾突出,金融工作在服务“三农”方面还任重而道远。
——信用体系不完善,民间融资不规范。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好的生态环境。目前,金融生态环境的不完善主要表现是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社会信用体系的各个环节相互整合不够,社会信用信息广泛分布于多个部门和机构中,尚未建成统一的信息处理和查询系统,没有做到资源共享,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失信现象严重,甚至是有些中介机构为谋取利益,出具虚假资产报告,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结构扭曲。
三、对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加快发展金融业,对于推进我市跨跃式发展和率先实现中部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金融意识,提高金融工作领导能力
调研中大家认为,、市政府领导对于金融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我市也不缺少金融工作的专门人才,但一些部门和地方的同志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金融的重要意义,甚至还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看法。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金融是条条的,是市场的,地方政府难有作为”的模糊认识,积极探索金融发展规律,提高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能力。进一步发挥市金融办的积极作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密切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机制,积极促进银企对接。根据国家金融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有合肥特色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金融法规,有计划地对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掌握利用金融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本领。
2、完善金融体系,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全面探索金融创新。要大力引进国内外会计、律师、评估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一批讲诚信、有实力的资信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3、加大信贷投放,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做大金融资源总量 抓住国家当前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鼓励银行积极争取贷款额度,增加贷款投放,增强对合肥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运用并购贷款和银团贷款等金融方式,加大对我市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把银行关注度高的项目和涉及地方发展及民生的项目统筹安排,打包向银行推荐。鼓励政策性银行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
发展,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积极发展创业及私募等股权投资基金。研究发挥期货市场功能,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和信托业务发展。培育和发展有信誉、有品牌、有规模的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提供服务。
4、推进金融创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对有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简化业务流程,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鼓励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认真做好中小企业信贷资金需求调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责任编辑:admin)
业银行的重要作用,支持其在农村地区开展各项金融业务,探索和创新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的新模式,使其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建设。抓住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试点的契机,积极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加快发展互助性小额贷款公司和合作型担保机构,努力构建市场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总结和推广长丰县草莓种植基地开展的“信贷+保险”试点工作,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良好信用环境的有力支撑。为此,要高度重视社会诚信的宣传和教育,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信文化,扎实推进“信用合肥”建设。加快联合征信体系建设步伐,改变目前各自为战的局面,依托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扩大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的信息采集面,逐步统一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享。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司法机关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司法收贷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帮助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稳定地方金融秩序。成立全市担保业协会,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联系会议,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规范担保机构与银行、中小企业的业务合作,为担保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总之,要借助信用约束机制,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为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和业务拓展打下坚实的信用基础。
一、调研单位概况 我在暑假招商银行黄石港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调研,黄石港支行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市内。
招商银行1987年成立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蛇口,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国家从体制外推动银行业改革的第一家试点银行。
成立29年来,招商银行坚持“因您而变”的经营理念,从一家只有1亿元资本金、1家营业网点、30余名员工的小银行起步,发展成为沪港两地上市的国内第六大商业银行,在英国《银行家》2015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榜单中位列第28位,在《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榜单中列第235位。截至2015年末,招行分支机构逾1700家,在中国大陆的120余个城市设立了服务网点,拥有5家海外分行和3家境外代表处,员工超过7万人。此外,招行还在境内全资拥有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控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招联消费金融公司50%股权;在香港全资控股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和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人寿保险、境外投行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
招商银行诞生以来,开创了中国银行业的数十个第一:创新推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境内第一个基于客户号管理的借记卡——“一卡-通”,首个真正意义上的网上银行——“一网通”,第一张国际标准双币信用卡,首个面向高端客户的理财产品——“金葵花理财”,并在境内银行业率先推出了离岸业务、买方信贷、国内信用证业务、企业年金业务、现金管理业务、银关通业务、公司理财与网上承兑汇票业务等等。近年来,招行又确立了“内建平台、外接流量、流量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率先推出闪电贷、刷脸取款、“一闪通”支付等创新服务,按照“手机优先”战略,迭代创新手机银行和掌上生活app,抢占移动互联网时代新高地。多年来,招商银行品牌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相当一部分业务领域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标杆,连续多年获得境内外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零售银行”“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现金管理银行”等殊荣。
近年来,顺应新常态下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形势,招商银行依托自身优势和经营特色,确立了以“轻型银行”为目标、以“一体两翼”为定位的战略体系,经营特色更加鲜明。2015年,招商银行以位居国内银行业第六的规模,实现了许多“轻资本”的战略新兴业务与国有大行比肩的业绩,包括零售利润占比、信用卡、私人银行客户和规模、资产管理规模、资产托管规模,以及金融市场业务、海外业务收入占比等等,走出了一条轻型银行的差异化发展之路,引起市场广泛关注。2015年招行的经营表现得到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全年a股股价累计涨幅、市净率均排名上市银行第一,获评“中国最受投资者尊重的百家上市公司”第一名。
未来几年,招商银行将坚持“一体两翼”战略定位,专注聚焦,走轻型银行发展道路,努力布局互联网金融,实现数字化思维与能力全面领先,努力把我行打造成为“创新驱动、零售领先、特色鲜明的中国最佳商业银行”。
二、调研的目的
见习,即认识实习是国际金融专业专科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使在校学生在接触社会和金融业务工作过程中了解和掌握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部门有关专业知识和操作实务,了解现行金融法规、制度对金融工作者的要求,印证、巩固和提高已经学过的金融方面的有关内容,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在金融业务实践中调查研究、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综合能力,学会收集整理信息资料,为将来的继续学习、论文写作、创业和就业打下良好基础。通过实习,还应使学生了解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的实际操作技术、手段、方法和程序,提高学生对金融事业的兴趣,培养学生热爱金融专业,回报社会的思想。
此次调研,一方面能巩固和应用我所学的专业知识,增加对金融银行业的兴趣,另一方面也能为我今后进入这一行业打下一定的认知基础。
其次,让我认识和了解到银行业现有的格局和招商银行的相对竞争优势: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水平。好的管理水平可以提高行内整体运行效率和反应速度,减少运营成本,是一个优秀企业必备的素质。好的客户服务水平能让银行在客户群体保持好的印象,做到稳定和吸收客源的作用。
三、调研主要内容或经过
如本次调研工作我主要调研招商银行银行的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股利的分配等等。
(1)招商银行银行的盈利能力
经调研,我发现招商银行银行的主营收入仍来自于存贷利差。据今年上半年统计:
财务指标
净利差
净利息收益率
成本收入比
营业利润率
营业净利率
营业毛利率
总资产报酬率
盈利能力不错
(2)招商银行的资本结构
资本充足率 2016/6/30 2016/3/31 13.94
93.0035 资产负债比率 93.1521
从数据看很不错
(3)招商银行的股利分配
经调研,招商银行的股利分配方式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四、前景展望
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全球经济、贸易和投资发展未见好转,国内主要经济指标不甚乐观,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突出的新现象、新情况、新问题。
对银行业而言,不良隐患的继续释放、有效信贷需求的持续疲软、资产荒导致的优质资产组织难题、日趋严重的监管压力等,都为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带来较大挑战。但也有一系列积极因素成为化解经营压力的重要契机:以市政府有望通过更有力的财政政策,加大基建投资力度,以弥补民间投资的不足,稳定经济增长:而是直接融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注册制改革推进、资产证券化扩容,多层次资本市场加速形成的背景下,围绕上市公司的各类股权融资大行其道:三十在经济增速放缓、市场波动的环境下,国内消费金融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的发展条件,居民部门加大杠杆大有可为;四是市场主体加速洗牌,兼并收购迎来高潮,随着产业的集聚整合一大批优质企业正脱颖而出;五是发展小微企业和小企业这两小业务的外部形势发生了有利变化,加上市场“双创“热情高涨,两小业务迎来新的时间窗口。
一、引 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深刻影响了国际竞争格局和人类生存方式。在这一巨大的经济发展形态变革与基础技术平台转换的历史背景下,中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从更广阔的视角研究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特别是中国金融信息化的趋势与战略,支撑实现金融信息系统的整合,助力全面提升金融竞争力,对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金融信息化是指在金融业务与金融管理的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金融与经济信息资源,加速金融现代化的进程。这个进程是发展的、动态的和不断深化的。金融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整个社会的信息化,与其他宏观管理部门的信息化,与居民、企业的信息化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在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金融服务与金融创新构成了现代经济的核心。
本报告将在《金融行业市场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基于对现代金融服务发展趋势和金融信息化现状的调研,研究我国金融信息化发展趋势,重点分析探求我国金融信息化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中间件应用特点,以期进一步了解与把握我国金融信息化战略,为“核高基”中间件产品的在金融行业全国性关键领域得到规模化应用提供支撑。
二、金融信息化趋势与分析
(一)我国金融信息化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与经济共生共存,我国的金融业只有放在全球的经济之内,把握经济发展的脉络与规律,才能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虽然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先进技术的应用基本与国外持平,但整体运行效率、信息综合程度和信息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重复性建设现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也未能形成统一体系,且尚不能满足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各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联机处理系统也存在接口和数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这些不仅给信息交换、系统整合带来了困难,而且也极易形成各种安全隐患。
2、跨行业、跨部门的金融网络尚未形成。我国各金融机构出于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的需要,相继建成了自己的内联网系统,但各机构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影响了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此外,银行信息网与财税、海关、保险等网络也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不同经济部门、不同行业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态势和社会发展的动向不能得到快速反映,这直接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有效实施。
3、金融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深度分析不够。我国金融业服务产品的开发和管理信息的应用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传统的以业务为核心的金融信息系统偏重于柜面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难以满足高层次客户多领域、个性化的增值金融服务需要,也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质量、多功能、全方位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对大量管理信息、客户信息、产业信息等的集成、分析、挖掘和利用,在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和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导致银行风险管理失控、丧失业务机遇、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不足等问题。
4、基于信息技术的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从根本上改变着金融业的经营环境和内部动作模式,成为金融业变革和创新的主要推动力。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按照银行应用网络技术的水平,将银行信息化分为局部应用、内部集成、业务流程重新设计、组织结构重新设计、经营范围重新设计五个层次,目前国内银行对网络技术的应用仅仅限于前两个层次,仍然处于信息化的初级阶段,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潜能还远远没有释放出来。
家,为客户整合加工所有的信息,分析投资动态,推荐投资产品等。
(二)我国金融信息化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金融信息化建设从无到有、从单一业务向综合业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今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处理模式,建立了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清算系统和金融管理系统。中国的金融数据通信网络框架基本形成。但是国内金融企业在实施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1、金融信息化标准的统一与系统互联互通问题。目前各金融体系的建设标准各异,阻碍了金融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在国有商业银行全面实施国家金融信息化标准前,许多银行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体系,由于机型、系统平台、计算机接口以及数据标准的不统一,使得各地的差距比较大,系统的整合比较困难,标准化改造需要一段时间,同时由此也带来了金融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这不仅要涉及技术问题,同时也要找到一种市场驱动机制来谐调各方的利益,找到最佳的利益平衡点。
3、网上金融企业的认证中心建设速度急需提速。目前中国各金融企业的客户很多,都是网上的潜在客户,然而由于国内金融企业在建设认证中心的意见上难以实现统一,使得网上金融的认证标准没有统一。而外资金融企业又虎视耽耽,一旦外资进入,美国标准、日本标准将在中国大地上大行其道。分析人士认为,网上认证中心不解决,那么网上金融将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网上金融。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了解到,目前的网上银行采取的是动态口令、口令卡、校验码、电子签名等多因素认证手段,以及互联网、手机双渠道来保护用户网络信息安全,网上银行犯罪从案发数量和个案的涉案金额均有明显下降。目前网上银行成本是柜台的1/3到1/5,网络银行的繁荣发展对认证中心的建设与提升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3
4、实现数据大集中与信息安全的矛盾。数据大集中意味着统一管理,减少重复建设,数据集中以后,能够有效地提高金融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资金营运的效率,有效地改善金融企业的管理机制。而且,数据集中是实现各种新业务和新服务的前提基础。然而,数据大集中虽是金融信息化的一大趋势,但集中从某种角度上讲增加了系统的不安全性,一旦某一地方的系统出了问题,那全国的系统都将受到影响。
三、我国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探析
(一)金融信息化开始重视规划和引导
首先,监管层开始加大对金融机构it应用的监督、规划和指引的力度,近年来相关的文件层出不穷,并且越来越细致具体。如央行正在编制的《金融信息化十二五规划》、2015年4月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2015年12月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指引(试行)》、正在审验的《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等等,都将对金融业信息化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监管层对金融机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将起到重要指导作用,甚至可能影响到金融行业it应用的方向。
其次,金融机构开始重视自身的it规划。2011年2月,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工作会议在福建泉州召开,专门审议了人民银行和金融业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会议强调,今年要完成“十二五”信息化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加强规划对建设项目的指导。另外,一些大型金融企业也纷纷开始相关规划制订,如中国银行正在研究其“十二五”规划、中信银行刚完成未来3-5年it规划制定工作、邮政储蓄银行已经启动it总体规划等。
(二)灾难备份将成it建设重点
中国金融行业it应用早已步入集中时代。但在数据和业务系统备份上大多金融机构却普遍比较薄弱,中小型金融机构更是如此。金融行业事关国计民生,是社会运行的基石,保证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可靠性已迫在眉睫。
方面的支出将更为集中,监管机构将发挥重要的指导、规范作用,农信银、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等行业组织将扮演重要角色。
(三)it应用将从生产型向管理型方向发展
目前多数金融机构it建设主要围绕生产应用而展开,业务创新、经营规模扩大是引发金融机构it投入的主要驱动因素。但伴随中国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的日渐庞大,其业务形态不断丰富、业务规模增长迅速,金融机构普遍需要提升差异化发展、风险管控、合规经营等方面的能力。计世资讯(ccw research)认为,在具备坚实的it基础的条件下,金融机构it建设将开始注重管理方面的应用。
中国金融企业在信息技术投入方面长期以来重业务而轻管理,与前台相比,后台的支持和管理远远不足。如很多金融机构在经营分析、风险控制、战略决策、深入的客户信息挖掘等方面缺少足够的it支持,相比业务信息化而言,中国金融企业的管理信息化才刚刚起步。将it应用向管理环节渗透,是银行信息化建设未来的重点内容。
(四)网络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倍受重视
金融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除了金融灾备体系建设的建设之外,金融网络信息安全以及金融风险防范管理都是保障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的重要防线,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措施。
资本协议以更好的评估银行自身经营所具有的各个方面的风险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根据对国内银行的调研情况来看,未来3-5年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优化与内部评级系统(irb)的开发实施,都将是金融信息化的重中之重。
不仅如此,2011年,建设银行总行根据中国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及《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率先启动日常压力测试管理机制建设,这说明我国金融行业信贷风险防范与管理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五)服务渠道多元化将成为金融机构it投入的重点
长期以来,网点数量一直是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只有为更多用户提供更全面、及时的服务,金融机构才可能获得持续发展。然而物理网点的铺设要经过多道监管审批,不仅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慢,而且服务效率低。it技术丰富了金融机构服务渠道,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新渠道的不断涌现,对金融业竞争格局产生了巨大影响。例如,招行凭借对网上银行的敏锐响应实现了快速发展。
中国地域广泛、人口庞大,金融机构各子行业的从业主体数量众多,多数都在百家左右,无论是从资金实力、地理条件上看,金融机构不可能都采取大肆建设物理网点的策略,多数中小型金融机构只能通过服务渠道多元化来实现扩张目的。除大型金融机构和少数资质优良的金融机构,大多数中小型金融机构在服务渠道多元化上要么是一片空白、要么是浅尝辄止,中国金融机构通过it手段实现服务渠道多元化将是发展必由之路。
四、金融行业中间件产品应用情况
(一)中间件在金融信息化中的支撑作用
中间件是继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之后随着网络的兴起和发展而新兴的一种基础软件,可以视为位于网络各结点操作系统之上、网络应用系统之下的一层支撑软件。与单机应用相比,网络应用所面临的问题是开放的、演变的,有分布性、自治性和异构性。作为支持网络应用的中间件,必须支持随需而变,适应网络世界及其应用的发展与变化,把分布在网络各处自治、异构的信息系统有效地集成为一个一体化的系统。
年代中后期至今的系统整合阶段。尤其在银行领域,可以说,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软件工程化技术的不断提高,成就了银行业从分布应用到集中应用和数据仓库应用的发展历程,实现了银行经营从面向业务到面向客户,再到面向服务的飞跃,信息技术已渗透到从前台业务到后台管理,再到分析决策的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与方方面面,成为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效率和效益、以及全面控制经营风险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和支撑。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信息化随着计算机技术发展而持续进步,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基于it的金融服务体系,已建成以各自职能为中心的业务系统。但是国内金融企业在实施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建设标准难以统一、互联互通依然面临障碍、服务产品的开发和管理滞后等问题,另一方面,国内银行企业多级组织架构、各方利益牵连、业务流程复杂等特点,也对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不同时代建设的系统采用的硬件、软件不一,操作系统、数据库各异,这种网络的异构性导致大量历史积累的数据无法快速共享,不同应用系统之间难以互联互通,这对中间件的应用提出了迫切需求。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银行的蓬勃发展,中间件成为金融信息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础支撑。
(二)中间件产品在金融信息系统中的应用情况
中间件从20世纪90年代诞生之初,就开始逐步应用于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从tuxido、ibm、bea、oracle等国际公司产品,到以infors中创中间件为代表的国产中间件产品在金融信息化的不同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产品涉及基础中间件、应用中间件和领域应用框架不同层面,应用覆盖数据资源集成、应用资源集成、业务流程集成、门户集成等各个领域。
90年代中期,一直服务于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的中创软件,根据金融信息系统网络化发展的共性需求,与山东大学合作研发出金融网络应用服务平台bsdn,成为我国最早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中间件产品雏形。以该平台为支撑的金融软件产品适应了当时国内金融机构前台业务计算机化的需求,市场面迅速铺开,在建行、邮政储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在全国邮政储蓄电子化网点中,中创软件开发的储蓄软件产品占到了60%多的市场份额。在此基础上,在国家863计划支持下,中创软件于1998年承担了国家“863”
项目——“面向金融领域的集成框架”,开发出了国内第一个投入实际应用、遵循corba标准的金融领域中间件产品forbus。以此为起点,infors中创中间件在我国金融信息化中开始广泛应用,涉及从核心业务、中间业务,到信贷管理、风险评级、风险计量、压力测试等各个方面和银行、担保、保险、租赁等不同领域。客户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建设银行总行、交通银行总行、中信银行总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广东发展银行总行、中科智担保、交银租赁、光大租赁、安邦保险、快钱电子支付等国家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和金融企业,以及济南、东莞、锦州、营口、牡丹江、内蒙农信、河北农信等众多区域性银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基于infors中创中间件研发的信贷风险管理系列产品为超过32%的全国信贷资产提供信息化支撑服务。
近年来soa,即面向服务的架构的思想,为金融行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soa)已经成为打造敏捷企业的银行新一代业务系统首选的架构目标。对于一个现代银行企业来说,敏捷企业的第一步是流程化、专业化,并在此过程中打破传统业务部门之间的隔阂,连通传统技术系统之间的信息孤岛,打造流程银行,使银行进一步向敏捷企业提升发展。从部门银行到流程银行的跨跃中,敏捷企业构建的个性化需求,使以中创软件中间件公司研发的面向soa的inforsuite集成化中间件套件产品为代表的国产中间件产品金融客户的更多青睐,并得到了进一步应用。特别是在国家“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引领下,对金融行业为代表的国内客户对国产基础软件的信心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行业客户开始信任、使用国产基础软件产品。
五.结 语
伴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高速发展,我国金融信息化已经过30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由点及面,初步建成了成熟完整的金融信息体系。在这段发展时期,金融信息化工作形成了以金融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即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等行业监管机构的领导下,各个金融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金融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尤其在银行领域,信息技术已渗透到从前台业务到后台管理,再到分析决策的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与方方面面,成为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效率和效益、以及全面控制经营风险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和支撑。
虽然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先进技术的应用基本与国外持平,但整体运行效率、信息综合程度和信息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面临着标准统一、互联互通、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需要解决与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特别是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兴起,在为金融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手段的同时,也把上述问题进一步强化和突显出来。
中间件作为网络时代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在金融信息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产中间件在金融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应用表明,国产中间件是可用的、好的,能够替代国际同类产品。根据调研情况来看,无论是从金融信息化市场总量、增长率还是从金融行业多元化、国际化、网络化发展趋势,还是从金融数据综合利用、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网络安全等各方面,中间件都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而由于我国金融信息化在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都基本采用国外产品的情况下,国产中间件在金融信息安全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核高基”的引领下,国产中间件在标准制订和核心技术方面都实现新的创新,将对我国金融信息化发展起到更大的支撑作用。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十二
3月17日,青海省交通通信中心与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就省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发展合作共享进行了座谈。
会上,省交通通信中心首先就《青海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及省厅正在开展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对省厅在西宁市智能交通系统(一期)工程建设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与会人员还对即将开展的西宁市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经过交流讨论,双方一致认为,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一是要本着“顶层设计、资源共享”的宗旨,以“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利用和发展好已有软硬件平台,避免重复建设。二是要积极加强与信息化建设各牵头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合,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各大应用系统,鼓励西宁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共建共用,从而进一步实现信息数据资源交互共享。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十三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稳定,文化繁荣,各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辉煌的成绩背后也存在有隐忧。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社会分化的深化,农业成了弱势产业,农民成了弱势群体,农村成了弱势地区。当前的“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瓶颈,到了该采取战略性决策去解决的时候。但解决方法需要创新,符合时代趋势。如今,金融已经越来越普及,农村也需要发展金融。农村金融发展在逻辑上既是“金融发展”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延伸,也是“经济发展”在“农村金融”上的体现。为此,我们对河南省平桥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并形成了初步的调查研究报告。
一、调查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增强农民群众的金融、理财、风险和诚信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此次我们成立了农村金融状况调查小组,走进农村,调查了解如今农村个人理财状况。团队成员将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走访个体工商户的店铺、企业,经过详实调查,我们希望解决一下具体问题:
1.调查农民群众对银行的了解及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及使用情况;
2.调查银行在向农民推广存贷款等相关产品遇到的问题与障碍;
3.调查农民对于国家关于土地流转等政策的相关问题。
(二)、调查内容
1.调查地点当地基本情况
3.银行在三农业务推广中遇到的问题
(三)、调查范围
1.被调查地域:信阳市平桥区。
2.被调查对象:当地居民。
(四)、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16年1月1日—2月1日,问卷设计、收集资料等。
调查阶段:2016年2月08日—2月13日,期间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地实际情况。
总结成文阶段:2016年2月13日--2月14日,资料汇总统计、数据处理分析、
撰写调查报告与总结。 (五)、调查途径
本次调研共计发放了300份问卷,收回280份(其中12份无效问卷),有效问卷268份,有效回收率达95.71%。
二、调查结果及总结
此次调查以平桥恒丰村镇银行及其业务为调查对象,借以调查农村金融知识普及状况。问卷主要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个人信息的调查,包括职业与年收入,这部分的调查目的在于对调查对象的总体基本状况进行了解;对于金融状况方面,我们设计了7个封闭式的问题旨在了解调查对象对金融知识了解程度。
1.被调查者的年收入
由图表可以看出,各个收入分布较为平均。但是,其中中端收入者占主流,高端收入者较少。
2.被调查者所知道的银行中间业务
由图表可以看出,客户对银行的各种中间业务较为了解,但仅限于基础的业务,大多数人对于资产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投资类和公司类中间业务较不了解。
3.被访者持有银行卡平均一年除基本存取外,其他费用(年费、各种手续费等)
由图表可以看出,大多数人一年用于银行卡的费用并不是很多,基本处于1000元以下,说明银行卡业务还有很大的空间,金融产品的使用普及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4.被调查者所知道的银行卡收费项目
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银行客户在银行卡的收费项目中,对银行卡年费与跨行转账或存取收取的手续费这两个收费项目的熟悉程度最高,所占百分比均过半。有53.73%的人知道银行卡要收取年费,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客户表示并不清楚自己银行卡的年费究竟具体是多少。有56.72%的客户表示知道跨行转账或跨行存取要收取一定手续费,为我们调查的几个收费项目中熟知程度最高的项目;47.39%的农行客户表示知道异地转账或异地存取也需要交纳手续费;31.72%知道在pos上刷银行卡消费银行也会收取手续费,该比重远小于前三项收费项目。
5.被调查者所办理的银行代理业务
由图表中可以看出,人们对在银行办理代理业务的依赖度不高,金融普及程度低。
6.被调查者办理过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
调查结果反映了结算支付手段在居民中较为普遍应用。
8.被调查者是否了解过农行在投资和办理公司类中间业务中所获得的收入
三、建议
以下是小组成员经过讨论得出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增量改革的同时也要关注存量改革
2015年底,银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并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这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已从存量改革为主转向增量改革,此次改革方案的设计者试图从增量上寻求突破。在此基础上也要对原有的金融机构进行改革,提高其服务能力,扩大其辐射范围。如对农信社的改革应继续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引入股份制的运作方式。下一步要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便有利于提高经营绩效的激励机制,并逐步向现代金融企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提升农村金融支农信心
极性。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推出农民欢迎的险种。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机构财政贴息制度。对农村金融支持种养、加工户贷款,特别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信贷损失给予补贴。三是探索建立市县两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在税收、资金上给予优惠,解除金融机构放贷的后顾之忧。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金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首先,要加快“信用乡镇”“信用村社”的创建工作,提高农民信用意识。要尽快建立包括覆盖农户和农村地区尸体紧急的征信体系,对不讲诚信的贷款者公开曝光,并实施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予以制裁。对信誉好、还贷积极的农户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上给予优惠,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农村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
金融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需要强化对金融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地方金融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及时处理金融机构需要地方政府出面解决的有关事宜,营造一个有利于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氛围。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快农村企业和农户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步伐,构筑信息交流平台,从而有效突破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制约,为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手段有效规避金融风险提供有力保障。要在全社会弘扬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活动,营造守信光荣的社会风气,让个人信用、农户信用、社会信用成为融资的重要基础,让每一个社员从农村信用工程中受益,增加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地方政府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清理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不良资产占比。支持司-法-部门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坚决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规范民间借贷
积极探索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鼓励私有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满足农户间的资金调剂需要。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村金融的补充作用,消除其负面影响。要引导、鼓励有息民间借贷采取比较规范的契约形式,防止借贷纠纷的发生。要坚决打击高利贷行为,化解民间借贷的不利影响。
(六)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加快农村信贷产品的创新,丰富农村金融产品。
在政策允许范围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内开发多样化、系列性金融产品,适应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一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逐渐由温饱型向富裕型转变,非农产业贷款和 消费型贷款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时,不能只考虑种养业的发展,要兼顾全面,全方位、多层面给予支持;二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为了不断增加收入,会想方设法寻找项目、发展生产,农户贷款的需求总量将越来越大;三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贷,农户生产逐渐开展为多元化的各局,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贷款工作要适应农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提供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四是随着规模农户的增多,农业科技的引进,信用社要充分考虑农户扩大在生产的需求妥善处理好信用与额度的关系,允许农户在确定的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小额贷款的额度,逐步扩展到1万-5万元左右。五是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管理,优化农村金融服务。要改变贷款“申报过严、手续过繁、时间过长、审批权过分集中”的现状,积极探索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的机制方法,以满足农村的特殊需要,提高贷款效率。同时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提高大额和小额支付覆盖面,疏通汇划渠道,为县域、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快速便捷的支付服务;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结算功能,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力度,开发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结算服务品种。
一、xx县总体金融发展状况
从2003年以来的发展情况看,xx县金融发展总体形势较好。
(一)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大幅增长。截止2015年末,无为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927889万元,较2002年末增加542954万元,增长141.05%,年平均增速为13.03%;各项贷款余额为518580万元,较2002年末增加162446万元,增长45.61%,年平均增速为10.02%;若考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因素,自2003年以来,无为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实际较2002年末增加273624万元,增长71.44%,年平均增速为11.23%,与几年来的gdp平均增速基本相当。
(二)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充裕。从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情况分析,2015年末无为县金融机构综合存贷款比例只有56.62%,可用信贷资金比例至少为18.38%。。一是目前这32家企业的经营状况都不好,有的盈利能力比较弱,许多都处于实际亏损状态,还本付息能力较差;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因而助长了这些企业的法人代表滋长了信用缺失意识,如无为县的某油脂厂、某食品公司和某调味品公司等,欠了大量银行贷款,现在却很难找他们还本付息。
(三)农村资金需求不平衡、不规范,造成金融信贷资金难以满足其需求。一是由于近年无为县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故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十分强劲。从此次召开银企对接会的调查摸底情况看,实现对接的企业有65家,资金需求为356086万元;不够条件,未能实现对接的企业有46家,资金需求39260万元。因此,今年无为县中小企业的总资金需求是395346万元。二是农户资金需求不足。主要原因是目前无为县的农户生产基本上还是包产到户式的小规模生产,而且农业生产的收益低,因此很少有农民拿贷款从事农业生产的;特别是在今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已经远远超过农产品价格涨幅的前提下,就更没有什么农民拿贷款进行农业生产的。三是农村经济担保体系不健全,造成农村经济组织等农业资金需求难以满足。如农村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为主的个体经济合伙性组织,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手续,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就难以向其发放贷款支持。
三、无为县推进金融发展的几点做法
(一)正确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以推进经济的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金融的持续发展。无为县在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时,始终坚持“正确贯彻和灵活运用”的原则,不教条机械地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坚持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寻求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年初的金融工作会议,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都要组织全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同时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醒各金融机构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一定要密切联系无为县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执行,努力支持和促进无为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即使在近年国家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情况下,虽然无为县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规模受到了一定制约和影响,但无为县各金融机构依然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多方面融通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15年,受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无为县金融机构的账面贷款余额虽然仅增加38671万元,但为促进无为县经济发展,无为县各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企业融通资金48940万元;其中农业发展银行无为县支行争取其上级行对无为县企业直接贷款4560万元,无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社团贷款引进县外农村信用社对我县企业贷款4450万元,工商银行无为县支行在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向县外银行办理转贴现13588万元,同时各金融机构还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企业争取县外银行(徽商银行等)贷款12500万元,从而有效地缓解了宏观调控对无为县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仅提高了全县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而且避免了由于宏观紧缩造成的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现象的出现。
(二)加强银政沟通与合作,促进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
市人大、市政府:
根据部署,我行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开展了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情况调研,现综合报告如下:
一、 涉农贷款余额及其结构变动情况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农业发展银行
二、我市农业贷款基本情况。
产品加工3.2亿元,投放于种植业、养殖业1.7亿元,投放于劳务运输业0.75亿元,投放于个私民营企业7.8亿元,投放于其他行业4.2亿元。
2、至2015年12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83457户,占有效农户的85%。累计发放贷款证54323本,其中小额信用贷款证15912本。
3、全市共新建信用村153个,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1783万元,受益农户达5300户,建立农户联保小组56个,发放联保贷款1271万元,发放助学贷款23万元,受益学生40人。
三、本地区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一)正规金融机构在“三农”方面惜贷的原因是什么?
1.农业生产的固有风险。农业生产过度依赖于天气,一旦出现洪水等极度自然灾害时,往往损失巨大,甚至导致所有投入血本无归,国家在农业保险方面还不够完备,致使正规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慎之又慎。
2.农业生产的收益低。农业生产投入多,收益慢,效益偏低,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经营模式带来的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导致其对农业信贷投入兴趣不大。
3.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农业信贷资金需求不旺。在经济发达地区,二产、三产发展迅速,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高,加之由于发达地区农民不再以农业为主,富裕程度较高,在农业生产中纯农业的信贷资金需求不多。
4.农业生产的企业化运作不够完善。目前,农村大部分地区的 3
农业生产仍然是以个人为主体,未实行公司化运作,在现代金融风险控制十分严格的情况下,此生产方式不能适应信贷风险防范要求,也难以获得金融机构大额信贷资金。
(二)农民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原因是什么?
1.金融机构在农村设臵不足。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在利润考核及防范机构安全风险的压力下,因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存款总量不如城市,因此各商业银行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致使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种类与数量锐减,不能及时为农民提供足够的信贷服务。
2.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资金供应不足。目前,除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金融机构很少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投放到农村地区的信贷资金基本维持原有的存量,增增贷款大量向城市地区和非农产业转移。
3.农村信用社难以独自承担支持“三农”重任。农村信用社是我国支农主力军,但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相对较重,经营管理水平与商业银行相对差距较大,难以适应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同时由于设立在农村的金融机构以吸收存款为主,分流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致使其信贷投放能力受到制约。
商业化经营后,为抢占市场份额,为追求经营效益,信贷投入偏好于工商企业、基础设施等。农业银行在前几年的改革中,早以不再以“三农”为主要经营对象。个别农村信用社不顾自身管理水平和资本承受能力限制,摒弃“小额、分散、流动、安全”的贷款投放原则,偏好于发放大企大客户贷款,偏离了信贷支农方向。
5.农业担保体系不健全,风险保险的作用未能体现。当前,各地农村为农业信贷服务的担保机构还比较少,农民相互之间的担保意识还不够强,担保抵押能力弱无疑影响到农民获得信贷资金。而农业保险由于起步较晚,对农业生产的风险损失的补偿机制不够健全,农业生产因灾损失得不到及时补偿,信贷投入的风险也难以得到补偿。
(三)金融领域是否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
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大部分只存在农村信用社与邮政储蓄银行,而刚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还不发放贷款,有关“三农”的贷款往往由农村信用社来承担。由于农村信用社结算支付体系不够完善,不能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与外币结算,增加了结算支付时间,股票、债券、基金、银行卡等也距农民较远,造成农村与城市之间在金融服务方面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
且无法计算投入、产出,成本和收益的情况,正规银行普遍无能为力。所以,任何正规商业化金融对于农村兼业化的、自然性状、经济性状和生活性状合一的小农经济是难以对接的。现在,当我们再次出现工业化高速增长的时候,也必然出现垄断金融、民间高利贷对小农经济的剥夺。
(四)支农再贷款是否全额用于“三农”发展
目前,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充足,截至5月末,存贷款比为47%,信贷资金来源在扣除17.5%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后,仍有充足的资金,暂未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
四、对我市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建议和设想
1、加快农村金融改革进程,构建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为了积极应对“三农”发展的新要求,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大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培育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贴近三农、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着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
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把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放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框架内统筹考虑,不断强化其支农功能;在继续做好“粮食资金封闭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农业贷款项目,发挥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项目推广方面的作用。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增加融资总量,强化支农主力军作用。
二是积极推动邮政储蓄银行体制改革,将其打造成为以支农为重点的金融机构。继续完善邮政储蓄小额贷款的发展,增加贷款种类,扩大贷款对象,增加发放农民个人和小企业贷款,使得更多的农村资金反哺“三农”。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积极培育形式多样的小额信贷组织。启动村镇银行建设。深入农村基层,及早做好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农村金融机构设臵和金融服务空白情况,积极扩大试点覆盖面,加强宣传培训、审核认证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村镇银行建设早日启动并顺利推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分发挥其在信息、成本、效率等方面的优势,以及贴近农户、个体生产者和小企业的优势,找准市场定位和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小额融资的需求。积极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尽快建立相应的救济和补偿、保险和担保机制,把好事办实,努力促进农民致富和农村发展。
2.准确定位地方政府角色,充分发挥激励和监管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地方政府既不能无为而治,放之任之,又不能过度干预,越俎代庖。在坚决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主动发挥好培育、促进、引导、监管和规范的职能。
一是培育与促进作用。地方政府要在法律法律的框架下,大力培育各种农民经济合作互助组织,充分利用其内部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其发挥准金融组织的作用。同时要帮助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困难,促进其扩大范围,规范管理。
二是引导作用。地方政府要结合地方特点,研究制定相关引导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经济组织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发挥民间闲散资金的作用。对民间金融组织,要引导其从“地下”走到“地上”,向规范化、合法化转变。
三是监管和规范作用。维持辖区稳定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而金融稳定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因此,对辖内农村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除了国家层面的监管和规范外,地方政府也义不容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及时有效。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十四
(一)产权关系不明晰。
从理论上说,农村合作金融的产权关系是明晰的,社员自愿出资,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进行日常运行。但从现实情况看,却不是如此。首先,农村合作金融涉及的股东数很多、人均持股金额较少、股权分散。其次,由于农村信用社从创建开始就带有浓重的政府主导色彩,由政府来来决定管理权,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合作金融所倡导的民主管理方式并没形成,社员没有对企业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的发言权,利益权利缺乏有效保护。
(二)资金外流严重。
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就是为了起到支持农业生产活动的作用,让农民的剩余资金在农村内部流动。但是在我国,有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存量结构和增量结构的不协调的现象,尤其是县级以下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存款增长速度远远高于贷款增长速度,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存款会不断增高,但贷款却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同时,较高的存款额,导致金融机构要上缴高额的存款准备金,导致农村资金外流。此外,由于农业的利润率较低,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缺乏有效的约束,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金借给资本收益率较高的行业,致使大量资金流出农村。
(三)缺少竞争能力。
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为支持乡镇企业发展,为完成行政贷款任务,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背负着大量的不良贷款。虽然近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资不抵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数量仍然较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期的历史包袱无法摆脱,自有资本不足,风险管理能力较差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其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此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直依靠着政府运营,运营思想僵化,致使其经营管理能力弱,更加缺少有效的市场竞争力。
(一)发展农村商业性金融。
商业性金融制度是最具市场活力的金融制度,同时,农村商业性金融是一个广阔的市场,且大有可为。目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已经从的13家增加到337家。银监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现有农村合作银行也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村商业性金融,首先要继续扩张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尤其是最基层地区。目前我国最基层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大多止步于县级,村镇银行的缺失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不能很好地满足基层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其次,引导商业性金融回归服务“三农”。由于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与农业经济弱质性的矛盾,导致商业性金融业务发展背离“三农”主体。农村商业性金融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农村商业性金融的设立之本就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产权安排和经营策略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应结[:请记住我站域名/]合农村合作金融的特点,基于差异化的法律基础原则进行监管。由于缺乏针对农村合作金融的专项立法,使相关领域无法可依,法治建设十分薄弱,应当通过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予以补充。而在制定监管政策方面,也应实行差异化。只有农民才真正了解自己的情况,所以主要应依靠当地民众和当地组织,发挥农民或集体组织的监管力度,可以考虑聘任农民或者当地人大代表作为监管员。此外,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应该设立专职机构垂直监管不受地方行政部门过多的干预。通过差异化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保护农村合作金融的多样性。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起初都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组建的,产权名义上是谁出资谁拥有产权,但是长期以来信用社的产权和管理实际上掌握在政府或监管部门手中,社员的私人产权被集体产权所代替。以来,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农村商业银行数量有了大幅度增长。深化产权改革应该是以农信社引进战略投资者,继续推进股份制为方向的银行化改革,应探索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农信社产权改革模式。同时,地方政府应大力支持农村合作金融的产权改革工作,利用自身优势为股权改造,增资扩股等工作提供便利,为改革提供帮助。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十五
合并会计报表简称合并报表,亦称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用以综合反映以产权纽带关系而构成的企业集团某一期间或地点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的会计报表。
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合并会计报表理论有三种:
第一种称之为母公司理论。
按照母公司理论,在企业集团内的股东只包括母公司的股东,子公司少数股东被排除在外,仅作为公司集团主体的外界债权人。
以这个会计主体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和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仅指母公司拥有和所得部分,合并会计报表被看作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延伸和扩展。
第二种称之为实体理论。
按照实体理论,在企业集团内把所有的股东同等看待,不论是多数股东还是少数股东均作为该集团内的股东,并不过分强调控股公司股东的权益。
采用这种理论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能满足企业集团内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管理的需求。
第三种称之为当代理论。
当代理论实际上是母公司理论与实体理论的混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采纳了当代理论,所以它在美国实务中被广泛运用。
由于当代理论吸收了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中各一部分内容,所以缺乏内在一致性,虽然避免了母公司理论在会计概念运用上的矛盾,但在合并净资产的计价上,仍然存在计价不一致的问题。
1995年。
我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参照母公司理论,颁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合并会计报表视企业集团为一个会计主体,反映其所控制的资产、承担的负债、实现的收入、发生的费用等信息。
当一家企业(即控股公司)事实上控制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方针时,前者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将其控制的境内外子公司和事实上可以控制的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但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认为,若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营性质有很大不同,现实中我国企业集团不是纳税主体,合并会计报表也不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缴纳所得税、分派股利的依据,它仅仅具有提供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情况信息的作用,合并报表意义不大,主张不予合并;另一种认为,合并会计报表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情况,而各成员企业无论经营性质差异多大,会计报表均可合并,因此主张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此无明确规定。
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农合机构”)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未明确农合机构投资发起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参股城商行和农合机构间战略投资是否属于“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未执行合并财务报表规定,造成财务信息不完整。
以宁波辖内为例。
6家农合机构累计在宁波辖内外投资村镇银行12家,农合机构间战略投资2家,投资秦皇岛商业银行1家,投资小额贷款公司1家,总投资已达4亿多元。
(一)非控制类可分为两大类。
6家农合机构在宁波辖内投资村镇银行4家,农合机构间战略投资2家。
其中:
1、鄞州银行和象山信用联社投资象山国民村镇银行:
2、余姚合行投资余姚通济村镇银行;。
3、奉化信用联社投资奉化罗蒙村镇银行:
4、慈溪合行投资宁波市区信用联社:
5、余姚合行投资宁海信用社:
6、鄞州银行投资鄞州国民村镇银行。
在宁波辖区外新疆、四川和广西投资村镇银行8家,投资秦皇岛商业银行1家。
上述投资主要特征是:
1、5家农合机构在12家村镇银行的权益性资本比例均在50%以下。
2、5家农合机构在12家村镇银行的其中5家出任了董事长,但股东占2/3以下;其中一家机构形式上股东占2/3以下,但村镇银行董事长、行长及主要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均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推荐、村镇银行董事会聘任。
实质上完全控制了该村镇银行。
3、参与政策制定、推荐本行人员担任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和日常经营管理工具等。
目前,鄞州银行对村镇银行实行权益法合并,确认投资收益或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方式,对投资的10家村镇银行进行合并计量。
得到了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的认可。
余姚合行、奉化联社未对投资的2家村镇银行进行权益法合并,未对能够引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益或亏损和权益发生变化进行公允价值合并计量。
(二)控制类。
余姚合行全资在宁波辖区外发起设立开化通济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家,符合省农信联社合并报表条件。
其主要特征是:
2、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行使该公司董事会职权。
由公司股东行委派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派一名监事,由风险总监兼任。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3、股东行制定公司政策,派遣本行人员担任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科技信息服务、产品和日常经营管理工具等。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和当地银监部门要求,余姚合行将全资发起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进行了合并。
(三)合并报表政策与权利间的碰撞。
1、正向作用。
(1)真实反映经营结果。
合并报表能真实、全面和客观反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现金流量、损益状况,维护存款人和股东的权益。
(2)对权利人的利益保护。
合并报表能确保存款人和股东获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决定存款和投资的方向。
2、政策冲突。
(1)对国家金融决策的影响。
一是非金融类企业合并报表造成金融统计数据失真;二是相关报表数据从不同口径重复上报,影响国家金融决策;三是当前货币投放相对从紧的情况下,国家实行信贷投放限额管理,合并报表后造成了农合机构信贷投放总量超标。
(2)对农合机构监管评级的影响。
新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能力弱,合并报表后对农合机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留存超额资本率、逆周期超额资本率、杠杆率、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等产生负面影响。
(四)合并报表管理能力薄弱。
银监会发布《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确立了我国银行业并表监管的原则及框架,从并表范围、跨业跨境风险以及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管理的需要。
农合机构应以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为目的。
从战略规划、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架构着手,抓好合并会计报表工作。
严格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一)建立有效的合并会计报表管理体系。
一是制定完善的并表管理战略,从整个农合机构的角度,对合并会计报表中涉及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有效管理。
二是完善农合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并表管理职责分立,确保各项工作在各个层级得到有效实施。
三是完善合并会计报表管理手段,建立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传输和集中处理系统,加强对农合机构各类风险的定量化、集约化管理。
四是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合并报表形成财务报告,作为农合机构对外信息披露的资料。
财务报告(又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农合机构对外提供的反映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以及报表附注。
财务报告应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外报告,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等外部使用者。
例如:合并后会计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另一类是未合并的农合机构的财务报告,其服务对象主要是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完善会计政策。
建议对农合机构有关合并财务报表规定进行完善,将农合机构投资发起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参股城商行和农合机构间战略投资纳入管理范围,并明确界定哪些类型应进行合并报表,哪些类型应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无论何种形式,均应做到:
一是统一会计政策。
被合并报表企业(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城商行)必须与合并报表农合机构会计政策相一致。
年中不一致的,年终报表应按合并报表农合机构会计政策进行报表调整。
二是统一审计。
由合并报表农合机构统一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
三是制定跨行业合并报表标准及管理制度。
(三)协调外部监督。
央行应明确金融统计口径,按金融统计属地原则。
以农合机构母报表为依据,将合并报表数据作为央行监管参考。
银监按属地分级监管原则,监管评级应仍按非合并的农合机构母报表为依据,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作调整监管。
税务部门按注册地缴纳税款。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规定,统一将村镇银行、参股城商行和农合机构间战略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
农合机构对投资的村镇银行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理由。
(1)具有“共同控制”的特征。
农合机构虽然作为村镇银行发起行和最大股东,但是不能满足完全控制条件,重大决策由股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
(2)具有“重大影响”特征。
农合机构作为村镇银行发起行和最大股东,参与政策制定、推荐本行人员担任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和日常经营管理工具等。
(3)参股城商行和农合机构间战略投资虽无“重大影响”特征,但具有“共同控制”的特征。
2、方法。
(1)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农合机构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其所拥有的数额,并将其计入本期投资损益,同时按照该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
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
(2)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以外的原因,如接受捐赠、法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外币投资折算差额所引起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当计算确定所拥有的数额,按照计算确定的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的数额。
(3)投资农合机构应按月向银监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非完全控制的村镇银行、商业银行业务状况表,按季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报表。
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统一将符合合并报表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合并到农合机构,年终要报送3类报表,即农合机构合并报表、农合机构母报表、被合并报表小额贷款公司报表。
农村金融机构调研报告篇十六
(1)篇 十堰市自实施 千企进千村 结穷亲、帮穷户、拔穷根 精准扶贫工程以来,众多企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相继深入到定点扶贫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那么,贫困村的现状如何、扶贫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怎样实施精准扶贫、又有哪些保障措施?近日,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专程到郧阳商会常务副会长、湖北子胥湖集团公司董事长周伟定点联系的扶贫村 郧县城关镇桃花沟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与现状
桃花沟村位于郧县城关镇西部,与郧县最边缘的大柳乡相邻,版土面积8.6平方公里。全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410户,1806人,其中,丹江库区移民235户,耕地面积2700亩,其中,旱地2050亩,水田650亩,林地1400亩。20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3260元。根据国家贫困标准 (20xx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统计,该村现有贫困户232户,966人,占全村总人口的53.5%。
针对桃花沟村贫困现状,子胥湖集团公司扶贫工作专班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并与村两委会多次商讨,初步拟定了扶贫发展规划,力争在2020年前,通过项目拉动、产业带动、包户促动、整体推动的方式,把桃花沟村打造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绿色宜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文化事业兴旺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扶贫目标
采取项目扶贫、产业扶贫、包户扶贫的方式,利用子胥湖集团产业带动优势,力争通过6年的奋斗,形成以桃子产业为主的观光、休闲、采摘生态旅游园区,实现产业发展(发展生态桃园1000亩以上)、农民增收(人均年增收300元以上)、生态改善、村容靓丽、村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到202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
扶贫对策
一是完成村主干道的公路扩宽、硬化。力争在2015年前投资600万元完成郧庙路至村万头猪场的6.5公里道路扩宽、硬化,达到路石宽8米,水泥路面宽6米的要求,并搞好路间及排水沟建设和绿化带建设,形成桃花大道景观带。
口、引水堰渠4000米。
三是建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计划从2015年开始,投资2600万元,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种猪繁育场,专门繁育子胥湖土黑猪(年繁育10000头以上),为贫困户和养殖大户提供优质种猪仔,对贫困户实行先赊后还的办法,扶持贫困户发展养猪业。然后,由子胥湖集团公司统一收购、加工和销售,并统一品牌、统一价格、统一标准,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供、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和基地农户实现产业化经营。力争到2018年形成万头养殖规模。
四是建设千亩生态桃园。计划20xx-2016年投资200万元,建成1000亩生态桃园,引进最新的水蜜桃、油桃和大樱桃品种。桃园内套种草莓或花草,实行立体种植,配套建设一批观光景点,培植 春赏桃花、夏摘桃果 的桃文化观光园。
五是建设大型沼气发酵罐并扶持农户发展沼气池。利用沼气发电供农户照明和养殖场供热,利用沼渣生产有机肥供生态果园、生态茶园及农作物,沼液直接用于农作物施肥,实现农产品的.有机化。到2020年,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搞好农户庭院绿化和景观化,实现庭院靓化。
远、交通不便的农户和土坯房干打垒 房屋进行搬迁和重建,达到整齐划特色明显、出行方便、环境优美的要求。
七是整合项目,建设桃花沟村综合服务大楼。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在2016年投资500万元启动建设集办公室、卫生室、图书室、活动室、游客接待中心、村文化活动广场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奠定基础。
八是发展旅游服务业。修建打造休闲旅游景点,建设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休闲农庄,配套发展餐饮业,计划新发展农家乐12家,使全村的农家乐达到20家,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年营业额达到600万元以上。
保障措施及建议
保障措施
为确保扶贫对策和目标的落实,尽快改变桃花沟的贫困现状,必须强化以下三项保障措施:
第一,成立专业合作社。分别成立桃子产业合作社和养殖产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产业化经营,彻底解决 小生产 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第二,实行土地流转。把土地向种田能手和企业流转,农民通过培训到企业打工,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变,通过土地流转收入、打工收入和企业分红,提高农民收入。
第三,落实工作责任。子胥湖集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挂
帅的扶贫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桃花沟村扶贫工作,同时下设多个工作部门和子公司,具体负责单项工作。其中,项目部负责扶贫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工程部负责有关工程的施工和管理;财务部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的争取和足额支付;生态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产业扶贫的实施;润景园林公司负责观光景点建设和全村绿化工作。公司按照计划进度,逐年逐项进行检查考核。
几点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精准扶贫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心中有目标、工作有计划、行动有措施、考核有内容。
二是为扶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助推扶贫攻坚,用政策调动企业扶贫的积极性,并对农民发展产业、生产经营予以鼓励和支持。同时,要积极协调金融、扶贫和房产等部门为扶贫融资予以大力支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更多的提供一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及专项资金拨付。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又能确保扶贫目标的实现。
三是在项目上给予支持。项目扶贫、项目拉动,是农村扶贫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在各贫困村争取项目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使他们通过项目的实施和拉动,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四是建好班子,提升农民素质。贫困村能否脱贫,村支部、村委会和村民的素质是关键。必须把那些有开拓精神、有经济头脑、善于为百姓办事、敢于负责担当的能人选拔进村两委班子,建设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同时,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加强对村民的专业技术培训,达到扶志(志气)、扶知(知识)、扶智 (智慧)的有机统一,为农村实现整体脱贫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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