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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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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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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分析和评估工作和学习的成果。培养语文兴趣,是掌握好语文的关键。下面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方法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一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办公环境及员工宿舍内务管理,提高员工自律性,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氛围,房产后勤管理部于六月份对花城、花园、城进行了办公环境及员工宿舍卫生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部门检查情况备注。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花城、花园、花园、房管部城项目区域,从检查情况看,结果不是非常理想:

宿舍内务方面,花城、花园、城安全员部分宿舍未能按要求摆放物品;房管部安全、保洁宿舍存在物品乱摆放现象,卫生状况一般;需强调的是,各部门的保洁员宿舍普遍存在物品杂乱、地面不够干净等情况,请各部门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各自部门内务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办公环境方面,个人桌面物品没有养成随手收拾的习惯,当人员不在办公位的时候物品并未整理,另外,桌面堆放过多物品也是造成杂乱现象的原因,要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统一桌面物品摆放标准,实行统一管理。

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不仅体现出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彰显出物业人的精神风貌,针对此次检查的问题请各部门限期认真整改,房产后勤管理部会持续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并跟进问题的落实情况。

特此通报!

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产后勤管理部。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黄岩建设,推进“多城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卫生,做文明市民。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占道、乱堆放、乱养殖、乱抛撒、乱扔乱溺等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试行。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三

处罚,指依据法令规章,加以惩罚,即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当卫生检查出现不符合的就会对其进行处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卫生检查处罚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校第三食堂在高三补课经营期间,师生反映饭菜质量较差,对教师服务态度冷漠,且违规采购部分熟食,师生反响较大。根据学校与其签订的协议,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500元罚款。并责成三食堂经营者限期改正。

x中学总务处。

年8月31日。

各位住宿员工:

经公司检查,公司宿舍卫生极差,员工乱扔垃圾,违反了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也严重影响了员工宿舍的生活环境。为了规范环境管理制度及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使员工们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公司决定,要求所有住宿员工对室内清洁卫生做出整改。

一、具体规定如下:

1、整改时间:20xx年06月21日下午16:00。

2、检查时间:从次月开始每月不定时到宿舍检查三次。

二、卫生整改要求:

1、每个员工宿舍经宿舍成员推举,选出一名宿舍长,由宿舍长根据宿舍情况安排值日,每位宿舍成员需要积极配合,在自己值日当天打扫所管辖的卫生区域。

2、要求各宿舍内无废矿泉水瓶、烟头、纸屑等垃圾。

3、床铺、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整洁,一目了然。

三、考核标准:

检查时,宿舍中有不合格情况,宿舍中每人罚款20。当天值日有事请假做不了值日的要找人值日,宿舍是整体的,要大家共同负责。望各位员工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同按要求完成清洁卫生的整改,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特此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办公环境及员工宿舍内务管理,提高员工自律性,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氛围,房产后勤管理部于六月份对花城、花园、城进行了办公环境及员工宿舍卫生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部门检查情况备注。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花城、花园、花园、房管部城项目区域,从检查情况看,结果不是非常理想:

宿舍内务方面,花城、花园、城安全员部分宿舍未能按要求摆放物品;房管部安全、保洁宿舍存在物品乱摆放现象,卫生状况一般;需强调的是,各部门的保洁员宿舍普遍存在物品杂乱、地面不够干净等情况,请各部门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各自部门内务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办公环境方面,个人桌面物品没有养成随手收拾的习惯,当人员不在办公位的时候物品并未整理,另外,桌面堆放过多物品也是造成杂乱现象的原因,要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统一桌面物品摆放标准,实行统一管理。

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不仅体现出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彰显出物业人的精神风貌,针对此次检查的问题请各部门限期认真整改,房产后勤管理部会持续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并跟进问题的落实情况。

特此通报!

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产后勤管理部。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四

尊敬的各位家园居民:

经过几番周折,在资金紧张前提下,业委会克服了种种压力,通过长期细致工作,共找到三家施工单位竞标。根据全体业委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业主代表、社区居委会、海房物业共同评审,确定了门禁及安防系统施工单位为:北京康特尔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总预算为:人民币26万元。工程资金来源:上届业委会剩余经费、电梯间广告收益、业主缴纳物业费时内含的业委会办公经费。

物业公司提供五万元的资金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施工周期为45天,即从20xx年06月20日至20xx年08月04日止。施工方案将在小区内公示。安装公司将临时使用2号楼2单元地下一层一间库房,库房仅用于存放物料及设备不住人。施工期间,可能会产生施工噪音及灰尘,由此给居民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

门禁及安防系统改造恢复工程是关乎家园每位居民利益的`重要工作,对恢复家园的生活秩序,提升业主物业资产品质有着积极的意义。请各位居民给予大力支持。

家园业主委员会。

20xx年6月19日。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五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那么你知道环境卫生通告怎么写吗?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环境卫生通告,仅供参考!

为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县城,净化、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垃圾乱扔乱倒。城区各单位、门店要严格执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不得向街面排放或倾倒污水、油污,不得将建筑垃圾、弃土随意倾倒。

二、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各类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停车须知的要求规范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2时,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三、依法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在城区主干道、重要次干道、桥面乱设摊点、流动叫卖,沿街各商铺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店外走廊出店经营、占道经营。

四、强力整治“牛皮癣”,严禁广告乱挂乱贴。依法严厉整治城区乱涂乱画行为,严禁非法设置广告、店招店牌和在城市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上乱贴、乱挂广告。有发布小广告或信息需求的,应在指定的公共信息宣传栏发布。所有广告、店招必须依法审批、规范设置、定期维护。

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严禁在道路两侧的树木上悬挂灯箱、条幅、布幔,捆绑彩旗和气球等广告宣传品;严禁在树木周围及树根下倾倒垃圾、油污、脏水;严禁在绿地、绿带内乱堆乱放、挖砂取土、烧纸、放牧;严禁在绿地和树池内倾倒污水、废弃物;严禁烟熏、火烤、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严禁擅自砍伐、移植、毁坏城市树木花草、花坛等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

七、严格市政设施管理,禁止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和其他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禁止拆移、损坏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卡口、显示屏、交通护栏、防撞桶(柱)、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池等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禁止损坏、挖断城市供排水管网、城市燃气管网、城市照明亮化、通信管线及其设施的行为。对于公用市政设施破旧、损坏、废弃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或者修复。

八、严格执行规划法规,严禁乱搭乱建。县城区各单位、商铺、门店、住户、施工企业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区乱搭亭、篷,不得乱建固定建筑物,不得非法占用市政设施,不得非法占道施工作业或擅自开挖和破坏城市管线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市政设施。

九、本次城市综合环境整治为时两个月,自20xx年3月24日开始至20xx年5月24日结束,在综合整治期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或者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的,本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贯彻全市“创卫”精神,共同搞好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的通告。

湘江小区各业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卫”工作精神,以椐山东省物业服务公共绿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德州市关于“创卫”工作的要求,结合小区管理实际,为更好地给小区创造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各业户要提高对创卫工作的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让每个人都参与到创卫工作和小区环境的改善维护中。增强全民的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创卫工作人人有责,共同维护小区卫生环境。2、各业户要搞好个人卫生和家庭住所卫生。穿着干净整洁,定期清扫门窗和防盗窗,不在窗外乱拉、乱挂不整洁衣物,保持楼体整洁卫生。3、自觉维护楼道的卫生。不得在楼道内吐痰、乱划、乱仍烟头废纸,更不得在楼道内堆积杂物。保持楼道走廊干净、整洁,上下畅通,保结人员定期擦洗楼道、窗户、扶手。给本单元住户创造一个良好地走廊环境。4、自觉维护楼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美观,不得出现在楼前后乱停车辆、乱放杂物和乱摆乱卖以及有损公共环境的现象。公共区域空闲要有物业服务部门统一规划安排绿化种植管理,各业户不得私自乱挖、乱建、乱种。5、各业户生活垃圾要及时放到垃圾箱里,不得丢在箱体周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实使垃圾箱箱周围无垃圾、无堆积物、无积水、无异味。6、切实加强领导管理。创卫办要求各业户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在公共空闲区域挖坑的要填平、乱建乱拉的要拆除、私自种植花草树木的要移走。

希望各业户积极配合湘江物业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为切实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精神,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洁净、畅通、安宁、文明、和谐”为目标,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我局将对城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3000元罚款。

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1000元罚款。

三、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置和悬挂户外广告或横(条)幅的,限期改正,处5000—20xx0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

五、随地倾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20xx0——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擅自收集、运输和消纳建筑垃圾的,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七、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的,造成路面损坏的,责令赔偿,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八、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处500—20xx元罚款;擅自占用绿地,责令恢复绿地原状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九、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未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十、其它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x年x月x日。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六

为切实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精神,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洁净、畅通、安宁、文明、和谐”为目标,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我局将对城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3000元罚款。

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1000元罚款。

三、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置和悬挂户外广告或横(条)幅的,限期改正,处5000—20xx0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

五、随地倾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20xx0——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擅自收集、运输和消纳建筑垃圾的,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七、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的,造成路面损坏的,责令赔偿,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八、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处500—20xx元罚款;擅自占用绿地,责令恢复绿地原状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九、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未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十、其它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x年x月x日。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七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办公环境及员工宿舍内务管理,提高员工自律性,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氛围,房产后勤管理部于六月份对xx花城、xx花园、xx、xx城进行了办公环境及员工宿舍卫生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部门检查情况备注。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xx花城、xx花园、xx花园、房管部xx城项目区域,从检查情况看,结果不是非常理想:

宿舍内务方面,xx花城、xx花园、xx城安全员部分宿舍未能按要求摆放物品;房管部安全、保洁宿舍存在物品乱摆放现象,卫生状况一般;需强调的是,各部门的保洁员宿舍普遍存在物品杂乱、地面不够干净等情况,请各部门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各自部门内务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办公环境方面,个人桌面物品没有养成随手收拾的习惯,当人员不在办公位的时候物品并未整理,另外,桌面堆放过多物品也是造成杂乱现象的原因,要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统一桌面物品摆放标准,实行统一管理。

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不仅体现出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彰显出xx物业人的精神风貌,针对此次检查的问题请各部门限期认真整改,房产后勤管理部会持续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并跟进问题的落实情况。

特此通报!

xxx。

20xx年x月x日。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建设,推进“多城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卫生,做文明市民。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占道、乱堆放、乱养殖、乱抛撒、乱扔乱溺等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试行。

20xx年x月x日。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九

环境的卫生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这会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小区环境卫生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镇(街)物业办、各物业服务公司:

创卫迎查在即,根据区创卫办的部署要求,请按照创卫达标标准,对本辖区物业企业管理范围内的服务项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外观整洁,封闭加盖。

2、使用密封式垃圾清运车辆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3、公用场地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烟头、无痰迹。公共区域无乱停放,秩序良好。

4、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墙面无乱贴乱画。

5、绿化亮化好。绿地无破坏,花草树木无病虫害。路灯和楼道灯正常照明,干净明亮。

6、市政设施设备完好。排水管网通畅,井盖无缺损,路面平整无坑洼。电梯及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定期检修,无影响业主(居民)生活的事故。

各业主(住户):

为落实滨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提升滨州博兴城市形象,现决定开展本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各小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为主体的整治活动,希望各业主(住户)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点1.各楼层楼道内乱放杂物和不经常用的交通工具;2.黑色广告;3.小区内车辆乱停。

二、本区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市民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1.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蒂、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请业主(住户)的生活垃圾请下楼时随手丢弃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点;2.严禁随地大小便,若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3.严禁饲养无证宠物;4.严禁乱竖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若确有需要向物业申请后,张贴在指定地点;5.严禁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多,请及时联络建筑垃圾相关人员,若建筑材料乱堆放,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6.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若违章建筑被房办执法二大队查处,该物业的产籍将会被冻结,直至违章建筑恢复原样;7.严禁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一经发现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8.严禁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一经发现将赔偿修复的各类费用;9.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泼水等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报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10.严禁在楼梯间、通道等处堆放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报消防部门按防火管理条例处罚;11.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点请各业主(住户)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区。

物业管理处。

年10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建设,推进“多城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卫生,做文明市民。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占道、乱堆放、乱养殖、乱抛撒、乱扔乱溺等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试行。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十

3月25日(第四周星期四),副校长刘炼率行政办成员,对全校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教学处、高二年级部部分办公室、艺术部三楼教师办公室。

高三年级部办公室、艺术部高三年级部办公室。

存在的主要问题:

办公室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环境卫生意识不到位,有的教师环境卫生习惯不好。主要表现在:一是乱丢果皮、纸屑和烟蒂等。如:高三五楼南面教师办公室,满地狼藉。二是办公桌物品堆放凌乱,不随时清检,桌面灰尘满面。如:高三办公室、艺术学校高三办公室、高二个别办公室等。三是办公室乱堆杂物、废旧物品不能按时清理回收,垃圾任意堆积。四是部分空余办公桌无人管理,成了环境卫生死角。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十一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讲,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那么关于社区环境卫生的通告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社区环境卫生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花园社区是一个老旧小区,近年来,社区环境卫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人员居住较为密集,个别居民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在辖区内随意堆积杂物等生活习惯;加之社区未设立门禁,出入人员较杂,许多非法张贴小广告的人员借机活动频繁,造成小区楼内小广告泛滥。

花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卫生死角、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乱堆乱放等现象,工作人员及时找寻物主,告知其尽快清理,对没有找到主人的,工作人员将《可燃物、堆积物清理告知书》张贴在了堆物之上,方便物主回来时及时清理;对发现的小广告,工作人员协调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粉刷;对发现的建筑垃圾等,工作人员及时寻找装修业主,告知其尽快清理。

此次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工作人员还将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争取早日改善辖区的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生活环境。

年12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建设,推进“多城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卫生,做文明市民。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占道、乱堆放、乱养殖、乱抛撒、乱扔乱溺等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黄岩建设,推进“多城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卫生,做文明市民。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占道、乱堆放、乱养殖、乱抛撒、乱扔乱溺等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试行。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户外广告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商户及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招牌、广告、气拱门、气球和悬挂横(条)幅,且各商户实行“一店一招牌”,严禁占道设立落地式招牌,违者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同时,对乱贴乱画的个人,每次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责成恢复原状。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违者由县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由县城管执法部门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三、各经营户以门为界,严禁出店经营或占道作业,严禁麻辣(烧烤)摊占道经营,违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按指定地点规范经营,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流动摊贩,摆摊建棚,堆放物料,占道施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城区内施工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洗车平台,实行围栏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边施工边清理,施工期间无废水、泥浆流出场外;违者每天处以200-500元罚款。

五、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采取锁定车轮等措施,处10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摆放的,处50元罚款。

六、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区树木,违者除责令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外,并处以赔偿额2倍以下的罚款;禁止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责令其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外,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七、违反以上规定视情在媒体曝光,对侮辱、殴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及阻碍、妨碍本通告实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莲花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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