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优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22:22:49 页码:8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优质16篇)
2023-11-11 22:22:49    小编:zdfb

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汲取和吸收,可以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写总结时要注意总结内容的全面性和全面性,要从多个角度全面展示自己的表现和经验。总结范文的质量和水平各有差异,我们要善于挑选和筛选,找到适合自己的优秀范文。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根本目标,以市场经济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发展××经济、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一年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努力抓好各种培训,增强劳动力素质。

培训工作是成人教育中心校的重点工作,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成教培训工作的核心部分,是农民致富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班22期,培训2332人次,就业指导培训710余人次。通过培训,有效转移劳动力1270人。

在培训中根据我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还专门深入到各村举办了生猪饲养技术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我乡的养殖户的技术水平提高了,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二、加大转移就业输出,增加农民收入。

目前,我们已经向省内外很多单位输送了不少合格的员工。一年来,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实现转移输出人数达521余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成教工作力度,继续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根据我乡实际,继续做好下列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抓好充分就业工作宣传,利用劳务简报、宣传标语、宣传单、咨询服务、墙报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城镇统筹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创业成功经验和外出务工典型事迹。同时还宣传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

2、积极开展各项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通过多种形式培训,使更多自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获得一技之长,加强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质量。

3、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力度。首先依托本镇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其次,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拓宽劳动力输出的渠道;第三,依托创业人士和务工领头人,巩固建立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量,促进劳动力就业。

总之,我乡成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远远不够,我们将继续努力,使我乡成教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历次来*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届*次全会安排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方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制监督、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民族圣地﹒绿色**”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现将2022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治县稳步推进。一是依法履行统筹职能。制定印发了《法治**建设实施规划(2022-2025)》《**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县法治政府建设设施方案(2022-2025)》《**县“八五”普法规划》《**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强化督察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今年共组织开展法治督察2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今年全县普法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重新修订。在全县114个村(社区)评选培养了***个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社会建设实践基础,为构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督促指导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宣讲会及培训**场次,普法宣传活动***场次,解答各类群众咨询*****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余份。

(二)法治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印发了《**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办法》《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来,共征询立法建议*件,参与文件制定听证会*次,接受规范性文件咨询**次,审核规范性文件*件,发布*件(*件尚在讨论中)。按照中省市各级要求,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今年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件及政府协议*件,并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了失效*件、保留**件、协议失效*件、保留*件的建议。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了行政复议网上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件,除*件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受案条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外,其余**件均已立案受理,目前审结**件(维持*件、撤销*件、驳回*件,终止*件),另外*件正在审理中。认真履行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有关事项》文件精神,引导各镇办、政府各部门提高认识,依法规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县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任务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等文件,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完善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次专项执法检查。完成了***人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和换发工作,全县***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维护。一是抓好二十大安保维稳。成立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专班,印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大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预防纠纷**件,调解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涉及金额***万元,调解成功率100%。三是抓好抓实特殊人群管控。成立了县、镇(办)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办公室,召开了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审核通过了《**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县社区矫正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开展了“百日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社区矫正执行和监督专项督导”,全面排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人员和安全隐患。共开展社区矫正案件执法抽查检查*次,联合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次。截止目前,对**名被告人进行了调查评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人,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人。四是全面完成“六好司法所”建设。投资***万元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了新建和维修改造。

办理各类公证***件,接受公证咨询***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件。

促乡村振兴,选派年轻党员到**街道**村担任第一书记,组织干部参与疫情值守、果园防冻***余人次,防汛救灾捐款*****元、消费扶贫*****余元,投资**万元为帮扶村建成文化广场一个。五是扎实开展干警大走访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提升“九率一度”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累计发放《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份,平安建设走访宣传提纲*****份,平安建设满意度模拟问卷*****份,张贴宣传海报***余张,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填写入户来访登记表*****余份、调查问卷*****余份。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镇(办)党委(党工委)书记点评法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有关事项》《**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印发行政应诉情况通报,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建设督察内容。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项行动”,扎实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工作,加强跟踪问效。持续推动镇(办)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

四是加强执法协调监督。推进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全覆盖实地评估。以年度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法治建设项建议分值、评优评先依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计划,列入全县干部。

教育。

培训。

计划。

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程不断提高各级。

领导。

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普法常态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

工作。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闽侯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身作则、服务大局,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上街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县司法局被评为“20xx-20xx年福州市文明单位”,全系统在省、市共荣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种表彰先进集体10次,有23人次评为先进个人。

一、抓重点,求实效,普治并举促提升。

建成上街、青口、南通“法治宣传一条街”,尚干镇、竹岐乡、甘蔗三福小区等“法治文化公园”,加快筹建县级“法治廉政文化公园”,选址闽侯县江滨湿地公园(荆溪段),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力打造特色工程和精品工程,目前已完成设计、预算,并通过财审进入招投标程序。开展“法律六进”、“两违”专项治理等宣传活动10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领导干部、农民法制讲座96场次。在县电视台开设《法治广角》专题栏目,共播出24期。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今年我局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在中央新闻媒体发表信息2篇,省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52篇,在市级报纸和网络媒体采用478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提升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新开通“法治闽侯”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抓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立足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发展,夯实基层基础。全县投入资金967万元完成15个司法所(含南屿所)业务用房建设,每个司法所面积都达到180平方米以上,均获“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命名,在全市率先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全覆盖。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全面完成,购置县滨江商务中心公共服务e楼第四、五层(合计约2380㎡)作为县司法局业务用房。

2、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与15个派出所建立驻所调解室,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58件,调解成功1653件,调解成功率99、7%。县政府制定出台《闽侯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法》,深入开展“检调、诉调、公调、医调”四大对接工作。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1件,立案16件,结案15件,终止1件,结案率93、75%,参与现场处置35次,赔付金额83、18万元,所有已调处的医患纠纷,均未发生投诉及协议反弹现象。

三、抓监管,重规范,矫正安帮上台阶。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85名,累计解除矫正1684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01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6%以内,接受法院监狱委托出具评估函155件,采信数145件,采信率94%。共有安置帮教对象3550人,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同时,建立了重点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237人,成立了12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四、抓亮点,提效率,法律服务树形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7月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2348”公众平台,创新实行“设置一个窗口对外、组建两个服务团队、优化三项服务措施、建立四个服务阵地、健全八项工作制度”的“12348”模式。共受理了699件群众诉求,县中心“一站式”司法服务便利群众成效显著,分别在《福建日报》、《福州日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上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公证人员及律师深入乡镇(街道)、村(区)开展证据保全105场次,承办各类公证4910件,收费103、6万元,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5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859件,解答法律咨询124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955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抓素质,定规矩,队伍形象展新姿。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局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20xx年新招收4名司法助理员和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从外县区调入1名基层司法助理员,新招聘20名安置帮教社工,干部队伍不断更替,战斗力显著增强。

六、抓作风,讲廉政,“一岗双责”得落实。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重在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等方面抓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6、48%,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缩减了70、33%。强化执纪问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转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放《廉政准则》《条例》系列读物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接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牵头,人秘股、基层股、法宣股等部门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就今年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征求调研材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县司法局有x个内设股室,x个副科级下属单位,直属司法所x个(其中xx个司法所有机构但未挂牌)。司法专项编制xx人,实有司法行政干警32人,另有占乡镇行政编制的司法助理员xx人。

今年,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协助支持下,抓住机遇,谋求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新面貌,建成了规范化基层司法所5个,落实了办公用房585平方米,配备了桌、椅、柜等办公设施,基层司法所干警实现了每人一辆工作用车(摩托车),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二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今年录用了3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使全局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占88%以上;三是顺利启动了“xx普法”工作,召开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表彰,部署了今后我县五年的普法工作;四是司法行政维稳作用日益凸显,加强了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强了各级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今年共调处各种矛盾纠纷434件,调解民间纠纷396件,调解成功34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22人;五是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依托果业产业化政策初步建立了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基地,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并取得较好成绩,我们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建好班子带队伍,增强素质,树好形象,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关键所在。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星级创优”、“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了局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和配合中心等各项工作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二是抓住机遇谋发展,提高待遇,改善基础设施,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基础。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下发了关于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给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加强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首批建设的.南桥、丹溪、桂竹帽司法所办公用房已交付使用,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提高了司法所工作待遇。三是立足本职做贡献,求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有为争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总体来说,在新一届司法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取得了扎实的工作业绩。但由于司法行政基础差,底子薄,加上一些客观原因,有些制约因素仍然阻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基层力量仍然薄弱。目前,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是我局的首要难题。由于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原因,我局15个司法所中,仅有5个所的人员是使用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其余10个所仅有一名乡镇司法助理员在维持运作,而且司法助理员属于乡镇的编制,管理权属于乡镇,不能确保专职专用,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三、几点建议。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有些问题是我们自身难以解决的,需要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加以逐步解决的。为此,特向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提出几点建议:

(一)理顺司法助理员管理体制。

为解决目前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特别是解决司法助理员管理方面的问题,可将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调整至司法局管理。县编委再调配给司法所10个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保障经费,落实待遇。

要按照中办发[1998]30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经费。一是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对编制内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信访岗位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岗位津贴,比照综治岗位标准抽调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二是恢复司法所的副科级建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xx]111号文件精神,恢复司法所的副科级级别。三是有计划的逐步解决司法所建设和装备经费,逐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状况,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和业务工作需要。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xx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xx年—20xx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文档为doc格式。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xx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xx年和20xx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xx”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xx”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考虑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仍把司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上半年来,积极争取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司法所建设经费的落实,同时,还根据《云南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xx﹞566号)文件要求解决了6000/人·年的公用经费。一定程度上充分调动了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xx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

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

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使全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更新的突破。

1、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全年,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切实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县直部门、各学校,按包片分工负责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了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20xx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以威普1号文件下发,为全县“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暨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行业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面法制宣传教育蓬勃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创建“平安和谐xx”、构建“法治xx”活动。一年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各部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了《物权法》和新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打击非法赌博、“6、26”、“10、26”禁毒日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墙报、制作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影视文艺、上法制课、“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入户巡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狠抓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及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26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7期共1、8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25套3100余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1次82场,办法制宣传栏、板报114期,制作宣传标语581幅,出动宣传车宣传59次听众达9、7万余人次,广播宣传322余次听众19、5万余人,法律咨询146次754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62次听众78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465次听众4、7万余人。

3、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法治xx”的总体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县责任,全面推进了我县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部铺开我县没有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了已创建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充分发挥xx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xx县法制培训学校自20xx年开班办学以来,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县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全年已通过学习培训结业199名,目前有在校学员46名。学员通过培训后,充分提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法律服务始终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认真落实《云南省律师八条禁令》,围绕“坚定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充分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共受聘签约担任法律顾问3家,办理各类案件72件,其中民事类53件,刑事类19件。同时,为大量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执业水平,努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为全县企业改革、经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诚信高效的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93件,其中:民事类76件,经济类17件。在具体办证过程中切实遵守《办证程序规则》,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同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件,其中:民事案件29件,刑事案件48件,解答法律咨询106件114人次。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共办理诉讼代理业务36件,代书41份,解答法律咨询3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提供大量的法律业务咨询。

二、队伍自身建设。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系统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在集中学习方面,严格坚持无特殊情况的周五(党员还包括周二)半天学习制度;在个人自学方面,始终要求做到时间足、效果明显、学用结合、真正落到实处;学习过程中,立足职能,特别注重学习成效;学习内容上,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及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认真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政治业务方面的理论;具体学习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县委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一是及时成立学习活动领导机构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工作与学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一)努力搞好班子自身建设。

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五型”即学习型、创新型、实用型、团结型和廉洁型的具体要求,努力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做到“四个”始终,切实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班子成员积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始终把学习列入首位,为全局职工学习作出榜样;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三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加强团结协助,较好的保持了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四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地保持了共产党员的优良本质。

(二)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加强队伍教育和队伍管理,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基层司法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惩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促进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根本好转;二是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员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思想上筑牢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四是扎实有效地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全体干警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有了明显创新。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一年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指导村级调委会依法依规调解各类纠纷,要求各村调委会调解纠纷实行“三三制”的调解原则,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每月25日前矛盾纠纷排查0报告制度,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对于个别疑难和重大的纠纷,只要是村调委会要求我协助调解的,我从不推诿,做到了有求必应,并就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和调解纠纷的方式方法上对村调委会干部进行指导。尽管有的纠纷需要一次两次甚至是多次、有的纠纷反反复复,但是我们从没有推诿过,不管有多难,自己总要想尽千方百计让问题得到解决。比如道华村一组的‘小西湖’的问题,因村干部出现问题,遗留的问题很多,因从新发包、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土地租金、土地补偿问题等,村民也多次到各级部门上访。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得到了比较圆满的处理。又如鱼窝村5组的集体荒山承包合同纠纷,在承包人和村民之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协调了近6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曾找过省级相关的媒体和很多的相关部门进行曝光,也多次到各级上访,经过乡村的共同努力,终于在10月16日双方再次达成协议。一年来,我乡共发生和受理各类纠纷和矛盾70多起(包括村调委会在内),村调委会和乡司法所受理和调解了70多起,成功率98%以上。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因为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9个村普法工作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一是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指导村委会利用法制讲座、标语、专栏、板报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二是近年来我乡的重点工程较多,发生的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也较多,利用各种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村社干部、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向干部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调解各类纠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讲解所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又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与此同时,做好各类普法工作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学法记录,接受了上级的检查和验收。为了加强我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期到学校集中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了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再根据这些问题选择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让青少年懂得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三、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才开始做的一项以前没有的新工作,20到现在,我们共接收了这几类罪犯19人,解除矫正14人,其中一人因变更居住地迁走,现在有矫正对象5人。这些矫正对象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4岁,男的18人,女的1人,矫正时间最长的4年,最短的两个月。在矫正期间,让矫正对象做到随叫随到,我们随时掌握他们的一切行踪。平安解矫了14人,现在监管的5人无一人出现不接受管理的情况。

四、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比较繁杂,归根到底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所以每一项工作都不能怠慢,一是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平时指导各村加强治安防范,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每年的两会和国庆元旦以及今年的旅博会期间,在做好各类重点人员(我乡8023部队人员、夏安文等)稳控工作方案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积极参与遣送上访人员的劝导说服工作,按时回复上级部门转来所有的上访案件函。一年来,司法所共接待来访70多人次,回复各类信函20余件。三是防邪工作,我乡现有已解脱的原“法轮神功”人员39人,两年来无一人反弹,也无一人从新参与习练。有其他邪教(门徒1会)人员7人,对于门1徒会的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教育,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比如今年7月份,一个外地的门1徒会人员串至道华村,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我立即与派出所联系,配合他们一同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后嫌疑人被拘留。同时也教育了当地的群众以及个别邪教人员。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工作。

认真按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开展站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个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和干部,对够条件需要进行法律援助人员,按照程序报批,对不够条件的引导他们采用其他的法律渠道。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比如道华村村民黄xx,爱人离家出走10多年了,到了外区县与另外一男的非婚生了孩子,自己快到领取国家优待金的时候,由于没有与爱人办理离婚,计生部门无法上报,由他本人申请,我们随同他本人配合计生部门找到了他的爱人及其家属,向他们宣传婚姻法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他工作,配合好政府开展所有的中心工作,联系村的工作做到上传下达,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2、普法宣传工作对村上指导、督促、检查、落实不够还不到位,须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悦来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指导村级调委会依法依规调解各类纠纷,要求各村调委会调解纠纷实行“三三制”的调解原则,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每月25日前矛盾纠纷排查0报告制度,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对于个别疑难和重大的纠纷,只要是村调委会要求我协助调解的,我从不推诿,做到了有求必应,并就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和调解纠纷的方式方法上对村调委会干部进行指导。尽管有的纠纷需要一次两次甚至是多次、有的纠纷反反复复,但是我们从没有推诿过,不管有多难,自己总要想尽千方百计让问题得到解决。比如道华村一组的‘小西湖’的问题,因村干部出现问题,遗留的问题很多,因从新发包、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土地租金、土地补偿问题等,村民也多次到各级部门上访。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得到了比较圆满的处理。又如鱼窝村5组的集体荒山承包合同纠纷,在承包人和村民之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协调了近6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曾找过省级相关的媒体和很多的相关部门进行曝光,也多次到各级上访,经过乡村的共同努力,终于在月16日双方再次达成协议。一年来,我乡共发生和受理各类纠纷和矛盾70多起(包括村调委会在内),村调委会和乡司法所受理和调解了70多起,成功率98%以上。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因为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9个村普法工作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一是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指导村委会利用法制讲座、标语、专栏、板报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二是近年来我乡的重点工程较多,发生的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也较多,利用各种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村社干部、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向干部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调解各类纠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讲解所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又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与此同时,做好各类普法工作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学法记录,接受了上级的检查和验收。为了加强我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期到学校集中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了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再根据这些问题选择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让青少年懂得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三、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年才开始做的一项以前没有的新工作,2012年到现在,我们共接收了这几类罪犯19人,解除矫正14人,其中一人因变更居住地迁走,现在有矫正对象5人。这些矫正对象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4岁,男的18人,女的1人,矫正时间最长的4年,最短的两个月。在矫正期间,让矫正对象做到随叫随到,我们随时掌握他们的一切行踪。平安解矫了14人,现在监管的5人无一人出现不接受管理的情况。

四、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比较繁杂,归根到底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所以每一项工作都不能怠慢,一是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平时指导各村加强治安防范,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每年的两会和国庆元旦以及今年的旅博会期间,在做好各类重点人员(我乡8023部队人员、夏安文等)稳控工作方案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积极参与遣送上访人员的劝导说服工作,按时回复上级部门转来所有的上访案件函。一年来,司法所共接待来访70多人次,回复各类信函20余件。三是防邪工作,我乡现有已解脱的原“法轮神功”人员39人,两年来无一人反弹,也无一人从新参与习练。有其他邪教(门1徒会)人员7人,对于门1徒会的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教育,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比如今年7月份,一个外地的门1徒会人员串至道华村,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我立即与派出所联系,配合他们一同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后嫌疑人被拘留。同时也教育了当地的群众以及个别邪教人员。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工作。

认真按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开展站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个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和干部,对够条件需要进行法律援助人员,按照程序报批,对不够条件的引导他们采用其他的法律渠道。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比如道华村村民黄xx,爱人离家出走10多年了,到了外区县与另外一男的非婚生了孩子,自己快到领取国家优待金的时候,由于没有与爱人办理离婚,计生部门无法上报,由他本人申请,我们随同他本人配合计生部门找到了他的爱人及其家属,向他们宣传婚姻法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他工作,配合好政府开展所有的中心工作,联系村的工作做到上传下达,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2、普法宣传工作对村上指导、督促、检查、落实不够还不到位,须进一步加强。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省市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为目标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保障、服务、监督作用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为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步伐。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进程,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新要求,我局在4月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调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法治统计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专职法治统计工作人员,制定了各科室法治统计建设目标任务,做到法治统计建设工作有领导机构,有责任科室,有经办人员,有目标措施。同时,坚持将法治统计建设纳入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把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作为一项常规任务,在开展的各类培训中把对《统计法》的学习作为一项必备内容,不断扩大统计法制工作的影响,使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成为各级统计工作的自觉行为,积极推动法制统计向法治统计的转变。

二、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大力营造依法统计工作氛围。

20,继续坚持以法制宣传为重点,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一是结合县“两会”开展送资料宣传统计法规活动。在年初召开的“两会”期间,我局以提供统计服务为契机,向与会代表发放精心制作、图文并茂的《统计视窗》手册,以及印有统计知识和统计法规的专用笔记本,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二是结合业务培训开展统计法制一堂课活动。继续坚持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中将统计法制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安排专人精心筹备、充分备稿,先后在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资格、继续教育培训会上开展了统计法制一堂课活动,不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结合联镇驻村扶贫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所联系的镇村,通过召开干部会进行统计法制宣传,发放统计资料,面对面深入讲解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制宣传面和知晓面。四是结合法制宣传月、“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载体,持续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年12月4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参加xx县法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部门和城关镇干群100余人参加了仪式,展出统计法、普查条例、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展板6面,发放宣传画300余份(张),接受咨询62余人次,大力营造“关注统计数据、配合统计工作,知晓统计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在xx县统计信息网上开办统计法制专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法制工作动态。

三、突出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针对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全面完成统计执法工作任务为目标,突出统计执法检查,从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入手,做好各专业间的参与配合,积极开展全员执法检查。一是加强对各镇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检查。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体系,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了领导分片包抓工作机制,4月份开始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4个镇开展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提高镇统计工作站办公阵地、人员队伍,提升各镇信息化、制度建设水平。二是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检查。将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数据上报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企业依法完善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规范指标填报,严格报表审核,促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突出重点,专项统计执法办案有序推进。先后多次召开统计法制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统计执法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全员参与、惩防并举”的原则,开展多渠道、有重点的全员执法工作。以劳动工资报送、企业一套表执行和统计台账建立为重点,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实施。

截至8月底,已对全县12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反统计法单位4个,全面完成了年度统计执法办案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统计法制培训。抓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10月中旬完成乡镇统计员和农村辅调员统计知识培训,并把《统计法》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各镇统计干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坚持多渠道、多途径继续加大《统计法》相关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

(二)认真开展违法单位回访工作。认真做好案卷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案卷内容完善,装订规范。继续坚持组织人员对历年来检查的统计违法单位进行回访,通过检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巩固执法成果。

(三)加强统计法制日常工作管理。积极探索动态执法管理,建立专业统计与统计执法协调机制,互通情况,灵通信息,将依法统计与统计执法紧密结合,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发现一起统计违法案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办结,促进统计法制化工作进程。

(四)积极做好“六五”普法收尾工作。按照市县要求,组织力量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回头望,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完善的“六五”普法档案资料,为迎接各级“六五”普法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为重心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民商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约占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70%左右,尤其近三年,收案数、结案数、结案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内司委3-4月采取听取市、县区法院汇报、分别召开法官、案件当事人座谈会、查阅案件卷宗等形式,认真研究我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法院提高民商事审判水平,推进司法公开,拓展便民渠道,规范审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和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建议。9-10月,内司委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贯彻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工作,提出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检察机关与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公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知程度等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6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走访了3个县区的15个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与居(村)民代表开展座谈,并听取了市综治办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的相关情况汇报。通过常委会审议,对夯实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综治责任制,提高社会管控能力,提升治安防控水平等方面提出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对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视程度。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对部分国有大企业、县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场所,共计22家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分别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代表开展座谈,查看了卷宗,进行了暗访,针对现存大量占压油田管线隐患、安全第一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深入排查各类油气管网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等意见,有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12月,内司委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调研,针对“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人治”观念仍然较重;县区承接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法制机构趋于弱化,配备与职责不相适应;执法行为亟待规范,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常委会经过审议,提出推动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和强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等建议意见,为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四、积极开展专委会活动,努力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内司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法院执行工作和监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相关调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阅。二是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通过专委会审议形式,对常委会做出的五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全部进行了督办。其中法院基层建设方面,已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制度11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公开平台正在积极建设中;检察机关基层建设方面,20末增加了40名政法专项编,20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公开选调等形式,充实了54人,有效缓解了检察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目前我市流动人口增至38.8万人,公安机关为33.8万人办理了居住证,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数量较下降了30.7%。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年初以来共取缔交通违法行为729678例,建设信号灯岗11座,安装安全岛41个,施划街路时段性停车泊位个,驾驶人考试场11月正式投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新建、改建包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在内的社区服务综合体45个,目前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98个,其中14个能够提供就餐服务。我们还对完善我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39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三是积极推进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上级人大转办、领导交办和群众申诉案件18件,重点监督1件,目前正在走再审程序。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全年接待省人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执法检查、调研4次,主动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委员的联系,组织委员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代表建议15条。

五、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3月-10月,按照市人大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内司委全体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全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支部安排的集体学习,个人也抽出时间开展自学;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座谈会、信函征询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处级党员领导深入查摆个人问题;民主评议阶段,处级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深入查摆自身“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冷静接受他人批评意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委内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强化了宗旨意识,坚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大家都感到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洗礼和触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一年来,内务司法工作方面注重同联系部门的沟通配合,着力发挥专委会委员的集体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研,强化与兄弟委办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常委会交付的任务。与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调研的深度广度、方法措施创新、提出建议的科学准确性以及对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督办方面还有不足等等,需要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司法局党总支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精神,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各支部书记分批到区委党校培训,确保学习传达十九大精神覆盖至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员;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走访革命老区、红色拓展培训等形式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队伍;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反腐专题纪录片,提升党员拒腐防变能力等。精准开展和平县楼镇村扶贫工作成为全区亮点。

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围绕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贯彻区委区政府新型智慧城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区司法局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统领,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及四项智慧项目。调解协议远程司法确认项目全市领先、“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及矫治系统”项目顺利研发、“云上公证”项目正式发布运行、“馨援计划”率先探索法律援助新模式。司法局还成立了网络法律服务小组,组织专人研究推广法律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目前,主要开发运用“xx普法”和“法润xx”两个微信公众平台,传导法治知识与信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其中,“法润xx”正朝着界面更友好、功能更强大、操作更便捷的方向升级改造中。

加强合作共建法治城区。年中加强与区法院合作,紧密抓《关于加强推进辖区法治建设的备忘录》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政府购买社会专业化服务的形式增强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力量,全面深化人民调解“xx模式”;建立“分阶段、分层级、全覆盖”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普法合作,依托“法官进校园”活动平台与“新雨计划”项目对接,让法治深入校园。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十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7年上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市三级干部会议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原则,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去,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加强队伍建设。

(一)用严格的制度管理队伍。

今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和逐步完善了学习制度、环境卫生制度、来客接待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上班签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等十二项制度,并且装订成册,人手一册,便于大家平时学习对照,落实制度的作用,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二)认真开展主题活动。

一是按照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开展“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公正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要求每个司法干警全年的学习笔记不少于二万字,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报告材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证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写好剖析材料,进一步提高认识,查找思想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端正执法为民的思想。

二是积极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进行全面整顿。为了使整顿收到实效,组织政风行风评议代表进行督促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收集到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问题。目前已分别向32家单位和企业、12名行评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种层次的座谈会17次,面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223张,从中归纳整理出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已对照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在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推进依法治市、办事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努力采取新举措,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学习,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重点加强信息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公正司法能力、业务技能等培训。加强了对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能力、法律法规、学历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了业务知识授课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实现执法培训岗位化、岗位练兵经常化,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不断强化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运用,努力培养专业化、知识型、懂管理、懂业务的干部队伍。5月中旬,我局由杨局长带队,五个未参加法律服务培训考试的班子成员,都到省厅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二、充分发挥维稳职能。

(一)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扎实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年初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又逢全国和省、市、县四级人大、政协“两会”召开,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特别防护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决定从元旦节开始起至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市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将排查重点突出细化,调处纠纷落实到人,调处不力追究到人,防止纠纷扩大,杜绝纠纷激化。今年正月初十,源潭镇“长运正华环保砖厂”谢正华和彭继华两位合伙人因经营管理产生矛盾,彭邀集亲友五十多人准备撤走机器折伙,双方剑拔弩张,形势十分危急,源潭司法所所长杨守明在得知这一消息,立刻赶赴现场,疏散人员,安抚双方情绪,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杨所长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有效避免了一场大型群体性械斗事件。排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已调处各类纠纷1103起,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案37件,为“两节”、“两会”的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半年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53起,调解率为100%,成功调解2110起,调解成功率为98%。全市成功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1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5件、防止群体性械斗5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3件、防止纠纷激化101件,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案71起。特别是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各基层司法所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如忠防所处理的该镇魏姓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案、儒溪所处理的该镇曾姓老人被雇耕田时突然死亡案、江南所处理的该镇屈姓居民因交通肇事死亡案中,各所在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够快速反应,司法干警总是第一时间赶赴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疏导化解,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社会反响很好,群众评价相当高,为当地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切实做好社区矫正[/page]。

(二)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之年,我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一是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出工作实施方案,并在20个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在全市初步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举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全区20名司法所长和部分社区矫正志愿者参加,对如何填写各类文书、表格、立卷归档进行了认真的讲解,针对如何建立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矫正工作流程、矫正工作纪律、考核奖惩办法、社区矫正工作基本知识及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职责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结合我市社区矫正。

工作计划。

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半年来我局干警多次走访全市基层乡镇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同时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半年来我局深入开展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现已为13个司法所配置了电脑,基层安帮工作情况全部采用安置帮教信息平台进行报送,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将原有的释放。

通知书。

帮教协议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帮教记录等会各种纸质材料数字化;进一步加强衔接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中的实际困难,有效的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三、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今年是总结表彰“五五”普法工作,确定“六五”普法工作重点的重要一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五五”普法表彰总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推进普法工作发展创新。

(一)开展“五五”普法考核表彰和“六五”普法调研。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各单位和各部门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评选“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普法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广泛调研“六五”普法工作思路,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外出考察取经等形式进行,为“六五”普法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2017年全市农民普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及市直各单位相继开办了农民普法培训班,更新了法制宣传栏,在主要路段都拉出了宣传横幅,据统计,全市共拉出横幅40余条,出法制宣传栏127块,开办普法培训班60次。5月19日,1983年被劳教过的旧“糙子”,现桃矿办事处安监办主任彭世雄,他有用自身的经历,深刻的教训,身边的案例,结合法律知识为桃矿中学600余名学生,讲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5月19日,我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出动法制宣传车3台,宣传人员10人,在临湘市聂市镇开展了“法律赶集”活动,活动中共展出宣传牌60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多人次,之后又相继在江南、定湖、桃林、坦渡、羊楼司、乘风、五里、忠防、长塘、白羊田、横铺等13个乡镇开展了活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在全市大力开展了专题法律服务咨询活动。上半年来,我局共举办了四场专题性的法律服务咨询活动,对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着重宣传。5月18日,我局组织由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部分司法干警组成的法律援助咨询团队,在局长杨发君的带领下,来到了富食村广场前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咨询台,摆放了以法律援助宣传栏、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简介等为内容的法制宣传展牌10余块,悬挂了以“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制度、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秉公扶弱、捍卫公正”等横幅,活动开展中有近800人次前来,就劳动报酬、最低生活保障、

劳动合同。

关系等问题进行咨询,做到了一一解答并耐心的化解他们的疑问,并发放各种法律资料1800余份。

四、深入推进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临湘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为此,我局继续将法援工作作为本年度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为了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得更好,我局进一步强化工作目标:一是降低服务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辩护质量,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公、检、法和劳动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开展法援扶贫、法援助残、法援济弱、法援解难等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4月底已在交警大队设值班室,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轮流值班;三是充分利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咨询活动,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乡镇、村、社区醒目地点设置永久性宣传牌,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队伍信息在乡镇、村、社区公开,让群众享受到最直接的法律服务。五月份,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宣传月活动,在移动公司广场前举办一场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公平正义与您牵手》的公开信。

今年岳阳市政府和临湘市政府分配我中心办理为民办实事案件数量为160件,到2017年4月底已受理为民办实事案件63件,在岳阳市排名第一,其中我局法援中心受理的卢姓工人工伤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岳阳市司法局进行了题为“企业破产,工伤致残获赔难;历尽四年,法律援助暖人心”专题报道。到目前为止已受理案件115件,其中民事案件91件,已结案5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80多万元,属较大类型案件有8件;刑事案件19件,均已结案,较好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4件。

律师工作[/page]。

(二)律师工作、公证服务卓有成效。

上半年,我局认真做好律师年检注册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并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在律师队伍中开展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在。

规章制度。

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从而充分展示了近年来我市律师队伍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工作成绩,提高了律师队伍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今年我市公证工作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中心,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对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及时上报;二是以提高公信力为重点,加强对公证员的管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认真开展个案评议、业务交流,增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真正做到“精通业务、维护公正”;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推进,以高效便民利民为宗旨做好公证服务。上半年,全市已办结各类公证380件,接待群众电话咨询及群众来访1100余次。

五、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

(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临湘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xx县司法局xx司法所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平安xx、平安xx为主线,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注重职能发挥,以强化管理规范为突破口,努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xx滨海名城,和谐xx新镇”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单位,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共同构成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责任重大。我所能否适应xx新形势的需要,建设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将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好坏。我所本着“提升水平、打造品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的思想,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有一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红心,明确自身职责,发挥自己作用。树立“xx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xx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xx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的司法行政服务理念。形成了一支工作作风扎实、法律水平过硬、身体素质强、实事求是的良好司法行政队伍。

二、多措并举,普遍好评,打造xx司法行政新形象。

我所通过细化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了司法所服务职能,树立了司法行政品牌意识,取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如20xx年我所负责人蔡xx同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我县仅一名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该同志不仅是人民调解战线的一名“老兵”,更是镇领导和xx人民信得过的“谈判专家”。其近年来被当地党政誉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被辖区居民称为“不穿法袍的好法官”。又如海埕村庄金燕为表示对我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感谢,20xx年8月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字锦旗;20xx年9月辖区居民许木清又向我所送来“情系群众,为民排难”的大红锦旗一面;林沟村、北溪村等地居民亦通过感谢电话等不同形式对我所依法办事表示高度赞誉。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按照“那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创建基层调委会38个,均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加强信息反馈、数据统计,坚持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于每月2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数、纠纷类型、调处结果、履行情况。

我所在被誉为“东方文明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中,xx辖区多批群体性事件被遏制在萌芽状态。我所在在实现不伤和气、不动干戈,不结深怨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xx年,我所主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宗(不含达成口头协议、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6宗,履行6宗,反悔0宗。包括海程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宗;市美村宅基地纠纷一宗;鹅豆村土地使用权争议(联合调处)一宗;北溪村山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宗,海埕村侵权纠纷(损毁路志)一宗;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宗。20xx年度,我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调解执行率高达100%。目前,处于调处中的矛盾纠纷3起。

2、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的要求,认真贯彻,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所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2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1人。其中缓刑29人,假释13人,暂与监外执行8人。男性37人,女性13人。城镇户籍13人,农村户籍37人。未成年人2名。我所因地制宜,针对矫正对象不同情况,逐一制定确实可行的矫正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实地走访检查、定位系统(定位手机);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报告本人行踪及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报告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等措施的规范运行,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我所根据县局的批准和确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类别按要求分为普通管理、重点管理和特殊管理,不同的管理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目前,我所成立帮教小组51个,责任人到位,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51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刑表现端正,生产生活稳定,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3、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工作,为上级了统计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我所指派专人负责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等的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上报期限规定,于每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月1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6月30日、12月30日按期上报司法所建设情况;1月20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按期上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1月、3月、6月、9月、11月按期上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按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信息;按期制作检察台帐。据统计,我所该年度前述信息上报率100%,审核通过率100%。同时,我所为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指派专人负责联通定位系统(定位手机),实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并采取随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等手段,防止出现“人机分离”。20xx年度,我所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地址及未成年子女情况核实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涉及我所的核实、查询、上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1-2天通过该系统获取本辖区新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并迅速与服刑人员镇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及服刑人员家庭核实监所要求核实的信息,按期将核实的情况反馈监所。对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失败的,我所及时填写未核实成功原因及可能去向并通过该系统平台反馈监所。定期查询、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我所共核实成功361人,核实失败(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21人,待核实3人。

4、安置帮教扎实有效,真情帮扶妥善安置。

20xx年,我所第一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9人,帮教人数9人;第二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8人,帮教人数8人;第三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1人,帮教人数11人;第四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2人,帮教人数12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结合实际,我所采取有效帮教方法,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所努力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建立,由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职责内工作,及时制定帮教计划。认真贯彻《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为刑释人员出具《介绍函》,由刑释人员持《介绍函》向公安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办理落户迁户、身份证明、救济救助、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我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对“三无”人员,我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我所注重对刑释人员的心理帮助,同时亦注重掌握刑释人员家庭情况,定时走访,定时慰问。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刑释人员,我所均及时协调村(社区)和镇民政部门共同作好安置帮教工作。如20xx年我镇受强台风--“天兔”袭击,个别刑释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心灰意冷,我所走访了解后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镇民政部门支持,为刑释人员等解决了大米一批。同时,我所负责人迅速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时把大米分别送到林蜂花、朱庭彬、谢汉彬、朱石枝、朱国强、钟俊汉、钟韶镇、陈文盛、朱朝元、李延武等的家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4、多层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伟大中国梦。

20xx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我所紧紧围绕中心、广泛开展法制宣教工作,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镇实际情况,我所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宣传、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

20xx年8月6日,我所负责人等一行向xx中学、xx中心小学发放名为《法律与生活》的教育读本约200余本。20xx年12月4日,以全国普法宣传日为契机,县局及我所等深入xx中心小学,向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课。20xx年12月27日,我所向党政领导班子;山家、海埕、鹅豆、宫山、陈陇、前埔、竹湖、邦庄、邦山、北洋、史岭、北溪、峰霞、头寮、尾寮、月潭、孔美、邦庄、见龙、赤一、赤二等38个村(社区)的两委及镇驻各村工作组长发放《读好书决好策》法律宣传资料约400余本。20xx年12月,我所协助开展了全镇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5、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充当法治参谋,全力排忧解难。

我所积极加强与镇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兄弟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兄弟部门的工作支持,形成了较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我所进一步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村情民意反馈渠道。落实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有理没钱”的人用得起法律,讲的起法律,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彰显了法律尊严。据统计,一年来我所共接受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等法律咨询约160余次。

一年来,我所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一是缺乏经费,限制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务必打造出一支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硬、信得过”的政法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谱写xx镇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委编办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7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xx〕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xx”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五

xx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507宗,涉及当事人37861人,其中成功调解14238宗,调解成功率为98%。人民调解定纷止争成效显著,“xx模式”焕发持久活力。

人民调解“xx模式”国家级科研成果发布。4月5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人民调解“xx模式”研究》成果发布会暨人民调解“xx模式”十周年学术研讨会隆重举行。会议充分肯定了“xx模式”制度创新价值,明确了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提出了人民调解专业化建设的方向,探索出政府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供给模式和成功范例。

全市首家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率先揭牌。10月19日,xx区全面启动人民调解协议远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首家工作室正式揭牌。目前全区已有15个人民调解室实现与区法院远程视频对接,简便、快速地为当事人完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区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决网络。

调解网络向行业性专业性领域深度延伸。司法局专门研究制定人民调解“xx模式”深化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指导并协助各基层单位筹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目前xx区成立了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建筑活动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中央商务区等1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内深圳市司法局专业性行业性调研组多次莅临考察,对xx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果表示满意,做出了“保障有力、运行规范、成效显著”的十二字评价。

人民调解员专业队伍过硬素质日渐养成。xx区注重从具备专业知识的高学历人才中选拔人民调解员,打造了一支由1984名专兼职人才组成的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发挥律师在预防、调解纠纷方面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引入专业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创新经验,获司法部部长张军点赞。年初如期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并连续举办xx区第三届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竞赛,以“作风硬、素质硬、技能硬”形塑xx区人民调解印象。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六

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法治城市为契机,以服务促发展,以保障促稳定,以建设促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做出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1.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成效明显。是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通过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面上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加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责任明确性、形式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对象针对性、效果有效性“五性”上下功夫;通过抓住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法制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抓载体、抓活动、抓队伍的“3513”普法教育模式。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230期,接受培训人数1xx人次,召开法制宣传动员会166次,广播电视宣传560次,街头设点宣传800次,专栏780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余万份,全区受教育人数达79.3万人次;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100%、100%、90.2%、85.3%。

2.抓住创建主线,在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今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关键之年,年初及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各项具体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召开全区普法检查验收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监督推进机制,区人大将其列入年度视察、审议内容;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对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

活动方案。

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三是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亮点。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已荣获四川省法治区先进单位,并被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实行“5+2”模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见实效。确立“大调解促大和谐”工作思路,探索实行“5+2”调解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目标考核制度,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街道、部门和基层司法所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主动掌握情况,适时介入调处;建立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和主动介入纠纷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建立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并妥善处理;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势。二是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人员和“文明和谐调解室”作用。坚持“调防结合”,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预防和阻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为久调不决达不到打官司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

2.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突出化解矛盾取得新成绩。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典型案例;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达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基层工作成绩突出。

1.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安装启用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成华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终端(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的使用规定,确保了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始终处在监控范围,不发生脱管、漏管。此做法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等领导同志到我区视察后的高度肯定。

2.管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部门安置帮教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二是组织探视帮教团深入监所、律师送法进高墙、刑释解教人员中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开展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夏令营”等活动参与帮教安置工作。三是落实衔接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六类人员做到“六个必接”。四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教措施,主动帮助就业和生活救助。

四、围绕中心深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围绕中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决策建议和法律公证等。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信访人员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组建“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服务团”,完善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公证为拆迁安置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以及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为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93件,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民生效应。一是以深化“法律服务三进”为抓手,以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活动。二是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共计5次深入惠民工程搬迁签约现场及安置分房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政策宣传活动。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办理农转非公证,拆迁居民办理选房公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公证服务。

3.完善网络,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制定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和统一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五、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狠抓全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规范化建设,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与发展软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