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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一
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
3.1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委会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最终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实施。
3.4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发布后严格按照其中要求执行。
3.5安委会负责定期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工作。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2.评审组织:
由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
4.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2)修订组织: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由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发布实施。
4.6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对本标准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终止执行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后方可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二
1施工安全控制一般规定。
施工安全控制一般规定。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序。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控制方针,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是减少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具体可包括:a)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b)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c)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等。
2、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有效地实施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5、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才可开工。
2、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检。
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8、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9、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
3、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4、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
5、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和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6、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7、应将技术管理和程序控制结合起来,有效开展预防活动。应有可行的、有效的应急预案。
8、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为了加强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把达标工作贯穿在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二、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施工员、安全员及各工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达标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贯标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到人。
三、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及时加以整改。
四、各施工现场要加强管理,按标准要求做好资料,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及时、全面、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控制和加强特种人员及技术工人证件的管理,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在部门达标活动中,凡经上级或公司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影响部门达标目标实现的项目部,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所有人员,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解决突发事件。
1、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必须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部的安全例会要吸收施工员、安全员、各工种负责人、班组长参加,传达各级安全生产指标,分析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必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作好记录。
2、班组每天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做到班前安全生产要求讲话,把工作任务、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等讲清楚,做好记录。
一、技术交底的管理依据:
施工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该工程技术文件的人员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交底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所有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相关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三、技术交底的控制标准:
1、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始终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图。
2、使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设计意图、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3、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四、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
应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施工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1、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交底。
2、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3、施工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的适宜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操作人员接受技术交底,真正达到技术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五、技术交底的内容:
应针对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
1、接受工程任务时,通常,结合图纸会审进行。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做设计技术交底。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2、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作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组织结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两个以上施工队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六、技术交底的记录:
1、作为履行交底制度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员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2、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种具体规定如下:。
一、按照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外,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并按规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作业,同时定期参加复试,验证工作。
二、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机械的技术性能,做到万无一失。
三、部门、项目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人员档案。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规定。
部门为防止工伤事故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作业方法、劳动组织、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要加深施工安全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程度认识,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指导性作用。
一、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等土方工程,针对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放坡系数及支护方法以防塌方,造成事故。
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宅的防护隔离设置: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二、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以达到确保安全施工的目的。
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要求。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是考虑不周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可能性突发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管理上采取的必要措施,具体要求:。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主要是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长,针对防暑降温工作所制定的防范措施。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对雨季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台风的预防措施。
3、冬季安全措施,是指冬季作业,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而需制定的防范措施。
四、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1、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的实施,责任要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5、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必须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有效的管理。
一、管理对象和范围: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二、控制标准:
1、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满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有效。
三、管理要求。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严格履行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的等专业人员以及工程建立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
2、针对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应组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各岗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员/安全员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督。
一、文明施工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防火、现场标牌等内容。文明施工的条件包括: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防护设施和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管理要求。
1现场防火。
a)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等区域。
b)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c)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应保持放置的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d)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e)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2、部门组织各项目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要求:。
a)各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计划要求落实到责任人。
b)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
c)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穿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服,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d)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要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e)施工现场要做到:日干日清、工完场清。
3、项目安全员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主要包括临时用电管理、外电路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接地与防雷、自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照明等。
严格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三、安全用电的管理要求。
1、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a)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一、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例,加强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项目部和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灾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灾工作。
二、施工现场要制定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施工需动用明火时,必须报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办理动火手续,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完工后进行检查。
三、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定期检查,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单位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对噪音、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管理。
二、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和建立不扰民措施,要重视环保工作,科学组织施工,争创绿色环保工地。
三、施工现场泥土、建筑垃圾等必须用密目网遮盖。干燥季节道路要及时喷水,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四、在居民区内施工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需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由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准夜间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应拆除工程围挡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必须保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一、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在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违章作业,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干好本岗位工作,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在没有防护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三、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四、施工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要按规定安装,该检验的设备要及时报验,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要持证上岗作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日在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求安全生产。
五、制定各种制度,划分安全责任,做到文明施工,争创达标工地。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三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科学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传。
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四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及时向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解决。
(4)参加新添或自制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准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设备部安全职责。
(1)组织下属员工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审查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培训。
(8)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负责全厂的电气、机械、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环境保护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六、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负责组织本车间的员工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调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4)坚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七、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带领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做任何违章的事。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开展工作。
(4)坚持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5)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保护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检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
八、一线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开发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安全和环境因素管理。
(2)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的领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十、仓库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仓储物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仓库物品的整齐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十一、财务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费用。
(2)按时支付员工劳动保险费用。
(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费的支付。
(4)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十二、销售部安全职责。
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办法。
1、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如不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当月发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责任人和部门主管绩效成绩10分/人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责任人和部门主管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取消并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五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2、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4、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六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七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2、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4、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入职体检和入职后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八
二o一五年七月。
目录。
02安全考核制度(10)。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3)。
04事故管理制度(14)。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8)。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20)。
08消防设施管理制度(22)。
14工伤管理制度(32)。
1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36)。
19事故调查与报告管理制度(39)。
1、目的: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范围: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责任者:公司所有员工。
4、内容。
4.1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组织成员。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立、改进、检查、监督、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颁布。
4.1.2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有责任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安全体系方针、政策、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传达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指令,并提出建议;制订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规划和建议,起草安全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及事故动态,部署日常管理工作。
4.1.3安全环保管理员。
4.1.3.1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
4.1.4第一线监督员。
车间各级领导(主任、主管、班组长)都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生产组织中的生产管理骨干,又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起到承上启下、沟通管理渠道的桥梁作用。
4.2安全职责基本原则。
4.2.1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4.2.2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2.3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2.4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公司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4.3各级负责人、人员安全职责。
4.3.1总经理安全职责。
4.3.1.1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1.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
4.3.1.3组织全厂性安全分险、环境因素评估,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状况。
4.3.1.4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的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的工作汇报,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
4.3.1.5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4.3.2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4.3.2.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3.2.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健康、生产与环境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2.4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3.2.4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4.3.2.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4.3.2.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动态,及时解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4.3.2.7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2.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3.3公司行政人事部安全职责。
4.3.3.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4.3.3.2组织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情况。
4.3.3.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工作。
4.3.3.4搞好后勤、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3.3.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3.4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4.3.4.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4.3.4.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3.4.4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3.4.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要求。
4.3.4.6会同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中)修安全监督工作。
4.3.4.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3.4.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到有关部门汇报。
4.3.4.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3.4.10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会议。
4.3.4.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3.5生产部安全职责。
4.3.
5.1在编制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工作措施计划。
4.3.
5.2在指挥生产时,当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工作,不得违章指挥。
4.3.
5.3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的安全工作。
4.3.
5.4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有责任立即制止。
4.3.
5.5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3.
5.6组织相关部门对新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安全审核,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
5.7对指挥、安排、调度生产和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4.3.
5.8组织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
5.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危及安全工作的工艺技术。
4.3.6设备部安全职责。
4.3.6.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工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装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6.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3.6.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升降(起重)机械、热力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3.6.5组织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工作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3.6.6负责对压力容器、升降(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4.3.6.7对外来检修、安装等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3.6.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4.3.6.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公司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财务部安全职责。
4.3.7.1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3.7.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清洁生产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3.7.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3.7.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3.8质管部安全职责。
4.3.8.1编制或修订新产品中(小)试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体系要求。
4.3.8.2参加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
4.3.8.3执行安全工作“三同时”的原则,组织研发、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3.8.4组织并检查各课题组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4.3.8.5协助生产部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审核,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3.8.6组织开展工艺安全工作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
4.3.8.7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3.8.8负责各种原辅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4.3.8.9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3.8.10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监测分析工作。
4.3.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4.3.9.1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9.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工作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3.9.3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9.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3.9.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工作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3.9.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4.3.9.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3.9.8负责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4.3.9.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人员的作用。
4.3.9.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工作。
4.3.9.11副主任(主任助理)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4.3.10班组长安全职责。
4.3.10.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
4.3.10.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3.10.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3.10.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10.5负责班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3.10.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
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3.10.7组织班组安全工作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4.3.10.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3.11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4.3.1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1.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工作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
4.3.11.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1.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3.11.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3.11.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3.11.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1.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3.12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4.3.12.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2.2针对化工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公司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工作意识,仔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12.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3.12.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3.12.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3.12.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2.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治,搞好文明生产。
4.3.12.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2.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组和制止。
1、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督促公司全体员工将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全体员工。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4.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1.3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方面的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2定义: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执行实施情况。
4.3安全注意事项。
4.3.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学以致用、自觉遵守。
4.3.2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4.3.3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4程序和要求。
4.4.1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4.4.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工作程序和工作环境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4.1.2根据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4.1.3各部门应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明确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4.1.4建立健全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4.1.5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条例。
4.4.2部门考核方法。
4.4.2.1奖励。
4.4.2.1.1对于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部门,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4.2.1.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4.2.2处罚。
4.4.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根据公司相应的制度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地处罚。
4.4.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条例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4.4.3个人考核方法。
4.4.3.1奖励。
4.4.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公司相应地给予奖励。
4.4.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发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3.2处罚。
4.4.3.2.1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考核:
4.4.3.2.1.1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分别给予50-100元的处罚。
4.4.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4.4.3.2.1.3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以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4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罚。
4.4.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4.4.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当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4.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
4.4.3.2.2.6违章指挥。
4.4.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规违纪。
4.4.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2.3.3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2.3.4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4.4.3.2.3.5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3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4.4.4说明。
4.4.4.1安全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4.4.4.2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或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执行。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划、步骤、顺利、有序进行。
2、范围:全公司各部门。
3、责任者: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部。
4、内容:
4.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落实”(即项目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时间落实)、“二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4.2所有问题和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采取应急的临时安全措施或监督使用,并分别纳入安全技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4.3整改计划制定后,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实施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的进度。
4.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要求、解决期限和负责人,经主管副总审查批准后发至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鉴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完毕及时返回,签发部门检查验收。通知书存入安全档案备查。
4.5凡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协助解决。
0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与救护、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3、职责。
a.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
b.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事故。
c.质管部:负责管理质量事故。
d.设备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
e.当涉及两个或三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由总经理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内容。
4.1事故分类。
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安排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设备损坏、产品不合格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压力容器、动力机械、电气、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伤亡事故。
4.1.5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6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的为环保事故。
事故管理分工。
a.生产事故---生产部门。
b.设备事故---设备部门。
c.伤亡、中毒事故---安全部门。
d.火灾事故---安全部门。
e.质量事故---质量检验部门。
f.环境事故---环保部门。
4.2事故损失的计算。
4.3.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
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部份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
4.3.3事故损失总额为直接损失与产量损失之和。
4.4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
4.4.1企业各类事故管理,由生产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4.2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4.4.3发生事故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企业的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4.4.4对于事故现场应进行保护,在事故调查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4.5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安全部门,以便汇总和存档。
4.5调查与处理。
4.5.1各相关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4.5.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发生事故的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者提出处理意见。
4.5.3参加事故分析对象:事故发生的车间(或部门)领导,事故当事人和当班班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企业主管、厂办等。
4.5.4对重大伤亡事故,企业领导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应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保护、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找出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5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
4.5.6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或奖励。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降低公司事故发生率。
2、范围:新员工、五新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调动等人员教育、经常性教育。
3、职责:
a.行政人事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车间。
b.行政人事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工作。
c.生产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d.质量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e.设备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设备操作规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f.安全环保部: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督促车间开展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车间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g.车间:落实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岗位调动人员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4、程序。
4.1新员工安全教育。
4.1.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1.2五新作业人员调动及脱岗6个月以上者,要履行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进行初步的教育。教育内容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技术和安全职责、事故应急处理等。4.1.4车间级安全教育指新职工或换岗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为本车间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设备、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等。
4.1.
5.班组级安全教育是对新到岗位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由工段、班长负责。内容为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法,岗位工艺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措施和安全撒离路线等。
4.1.6特种作业教育。
a.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其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操作等作业。
b.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1.7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a.采用五新”(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由各归口部门进行对五新的基础知识、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法,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的教育。
4.1.8经常性安全教育。
a.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b.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应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c.班组应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
d.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4.1.9其它教育。
a.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
b.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件时,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或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c.对外来施工承包人应进行安全培训,讲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4.2安全教育考核。
a.新员工经安全教育后,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
b.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和部门组织。
c.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范围: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3、职责: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采购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程序: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4.2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4.3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4.4使用和维护管理。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4.5、培训。
4.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4.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4.6、监督管理。
4.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4.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4.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4.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4.6.5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危害,保护员工健康。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生产活动。
3、责任: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储运部。
4、内容:
4.1基本要求与原则。
a.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尽可能以无毒或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b.防尘防毒原则:预防为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革新工艺技术,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2“三同时”政策。
a.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的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b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3治理和防护。
4.3.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的尘毒物质,生产车间要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作业场所空气积尘毒物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3.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当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自动化、机械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岗位,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3.4对产生和散发尘毒的设备,各生产车间应加强维护、检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3.5有使用和处理尘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急救器具和药品,工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3.6包装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必须附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
散,包装容器外部应贴有警告标签。使用完毕后要消毒处理包装袋及容器,焚烧包装袋。
4.3.7对生产、贮存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周知卡。
4.3.8进入设备或贮罐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a.应打开通风阀或人孔盖,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机械通风,保证充足的氧气(20℅-22℅)和允许的温度。
b.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且有专人监护。
以免事故的扩大,并同时通知公司和急救中心。
4.4职业卫生教育、体检与职业病。
4.4.1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让职工了解工作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防护措施等。
4.4.2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健康检查,不适合于从事尘毒作业新工人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4.4.3对接触尘毒作业的在职员工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4.4.4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当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工作。
4.4.5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提供保健品。
1、目的:建立一个消防器材管理程序,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器材。
3、责任者: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质量部、储运部、车间。
4、内容:
4.1公司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待用状态。
4.2非火警、火灾时,一律不准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因生产急需,经批准动用消防栓、水带、水枪的,由安全环保科统一调配,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没施、消防器材。生产正常使用的,车间需自已配备。
4.3对未申请即擅自动用消火器材,按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同时予以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4消防栓附近2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不准将消火栓当作其它供水用工具。公司内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各种障碍物。
4.5在使用现场灭火器或采用其他灭火方法足以扑灭时,尽量不用消火栓用水。
4.6严禁任意损坏和非火警情况下开启铅封。
4.7安全环保部将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8安全环保部应对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方面的知识宣传、培训,使大家了解使用方法。
4.9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公司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3、职责:
a.采购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时的安全。
b.储运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时的安全。
c.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和督促化学品的各项工作。
d.生产部、质量部、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车间领用数量、使用种类的控制。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4、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求。
4.1.1车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要,领用最少量,不得多领用原料备用。
4.1.2对于剧毒品和危险固体必须严格管理,贯彻“五双”管理原则,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跟车。双人使用,使用车间和仓库都有领料记录。使用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具。
4.1.3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进行危险知识、防范措施等有关方面的培训教育。
4.1.4使用部门在工作场所应设有应急喷淋装置,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4.1.5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4.1.6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管路和设备应进行接地,以防静电危害。
4.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
4.2.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4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九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长、车间安全人员或车间负责人,安全员或负责人马上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生产车间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1.事故发生后,生产车间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各班组人员和有关负责人应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取证,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有发现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负责者视情节给与通报批评和惩罚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车间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有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班组和负责人,有车间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班组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人事和安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制成事故报告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
通过管理使危险系数降到最低,从而确保维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及维修车辆财产安全。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条例规定内容。
1.危险区域严禁烟火。维修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客户进入维修区有吸烟行为员工发现后必须提醒。
2.任何动车行为店长或指定人员进行。严禁其他人员私自动车、试车。动车人员倒车时,维修该车人员必须在后面负责指引工作以保证安全,避免同时有车经过发生事故。
3.移动车辆的.时速不允许超过10km/小时。
4.维修车辆严禁停放在路面过道。
5.维修车辆若需发动,维修人员必须相互确认,确保安全后操作点火。
6.维修车辆在举升或降低时,维修人员必须相互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7.在检查运转的发动机时(尤其是运转部件)必须做好衣袖、头发的准备工作。维修工具禁止缠绕在手上。
8.维修人员检查电路时必须认真操作,防止短路情况的发生。
9.维修人员禁止留长发。
10.设备维护员必须对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有漏电情况发生。检查时必须做好安保准备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11.对于过夜车辆,由店长或指定人员进行负责车辆车门的锁紧、钥匙保管工作。
违反安全管理条例内容的,将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处罚。出现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列自5月20日起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一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职责。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职责。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职责。
6、非上班时光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我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职责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和职责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职责。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一天一次的场地清理,坚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职责人100—500元罚款。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职责制(要职责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职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坚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所以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职责技术员和职责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职责。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1、认定负直接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职责。
2、认定负主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xx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xx元。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五
雨季安全生产制度为确保雨季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生产的特点我们重点要抓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防雷击措施。
(1)在过滤间、曝气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场点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8平方毫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须检测一下,达到合格标准。
(2)在野外作业遇雷雨时,要在屋顶下方稍有空间的房屋或金属房中躲避,一般的简易帐篷或小棚没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没有躲避的场所,应蹲下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单独的树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触高处的金属物体或与其相连的金属物体,如栏杆,避雷接地线等。
2、防触电措施。
(1)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
(2)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线,需由持证电工接线。作业时要穿工作服配带绝缘鞋、手套、扎好安全带,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3)电器开关,配电盘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电箱、配电柜的门要齐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围杂草要清除。
(4)各种电器必须保持绝缘良好,配齐插头、开关、安装触电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3、雨大非紧急生产任务严禁出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六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部门所有人员,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七
2、生产组长安全责任制。
3、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八
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xx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发事故的通报机制。
1、公司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公司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公司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反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各分公司经理及部门经理报告情况,由公司经理致电总经理室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总经理室。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参考附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发现有隐瞒事故不报的情况,将根据事故的大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及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希各单位严格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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