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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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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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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个检验自己能力和成长的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在某个领域的进步和不足。在写总结时,要明确总结的目标和范围,不要涉及过多的细节。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实例,它们总结了不同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供大家参考。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一

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即930元。

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

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

不分获得职称先后。

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本次工改增加额。

本次工改增加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

以李**为例: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套改年限为,任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津贴为229.3元,本次净增额为(680+341)+(680+341)*10%―(535+229.3)―535*10%=305.2元。

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工资。

正处级干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按五级即1045元标准,主任科员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正科级干部标准,即七级720元,副主任科员按八级640元;高级工按《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定技术三级即615元。

中小学教师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提高10%待遇。

5、本次工改退休、退职界限。

指7月1日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

6、正常调整工资。

从20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在下一年一月兑现。以后,将废除提前晋升工资,取消第13月工资年终奖励。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二

xx年第一季度,我科在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和局党组领导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对照目标责任书,结合当前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对一季度工作进行总结。

2、按照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和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要求,完成全市各单位年报基础数据收集汇总,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3、深入市一医、中医院,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慰问。

4、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的有关政策,全面完成全市106家机关事业单位6575人xx年1月正常晋升级别(薪级)工资审批和数据汇总工作,并将汇总数据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5、按照贵阳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xx年至xx年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统计,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6、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经办人员召开全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查清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津贴补贴调查统计。

7、按照贵阳市人事局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调研工作安排,进一步对调研材料进行整理完善。

8、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全市xx年第一季度108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第二季度截止3月31日已完成73家,余下的35家计划于4月10日前全部审核完毕。

9、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40名工作人员职务(称)变动调整工资审批;办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25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工资调整1人、基层农技人员浮动工资转固定8人、“双千”队员浮动工资63人、政法干部新增政法津贴2人、调整政法津贴2人。11名人民警察首授警衔,月增警衔津贴1937元。

10、审核办理检察官审判津贴调整7人,月增审判津贴1192元;

11、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48人;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4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补办退休证1个,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54人。

13、办理退休高龄补贴2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人;

1、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规范管理。

2、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1、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工资的日常管理、业务审核等均采用《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进行,需要增加1名熟悉工资管理系统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新版《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导入数据后不能覆盖的问题,仍然存在,给工资业务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

1、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的要求,继续做好第二季度余下的35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审核。

2、按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前期调查清理阶段工作的安排,按各单位报审时间安排表,认真做好各单位上报统计数据的审核和汇总,为下步进行数据测算奠定基础。调查数据汇总完成后,积极与市财政局配合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的数据测算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3、组织召开劳动鉴定会,对申请劳动(工作)能力鉴定的人员做好调查,开展鉴定;

4、按照省、贵阳市两级劳动部门对xx年企业工效挂钩决算的要求,按规定及时完成我市参与工效挂钩决算企业的预决算工作。

5、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工作;

6、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工伤认定;

7、按权限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及手续办理;

8、做好高龄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知识分子补贴的审批;

9、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三

xx年第一季度,我科在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和局党组领导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对照目标责任书,结合当前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对一季度工作进行总结。

2、按照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和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要求,完成全市各单位年报基础数据收集汇总,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3、深入市一医、中医院,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慰问。

4、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的有关政策,全面完成全市106家机关事业单位6575人xx年1月正常晋升级别(薪级)工资审批和数据汇总工作,并将汇总数据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5、按照贵阳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xx年至xx年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统计,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6、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经办人员召开全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查清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津贴补贴调查统计。

7、按照贵阳市人事局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调研工作安排,进一步对调研材料进行整理完善。

8、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全市xx年第一季度108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第二季度截止3月31日已完成73家,余下的35家计划于4月10日前全部审核完毕。

9、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40名工作人员职务(称)变动调整工资审批;办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25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工资调整1人、基层农技人员浮动工资转固定8人、“双千”队员浮动工资63人、政法干部新增政法津贴2人、调整政法津贴2人。11名人民警察首授警衔,月增警衔津贴1937元。

10、审核办理检察官审判津贴调整7人,月增审判津贴1192元;

11、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48人;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4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补办退休证1个,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54人。

13、办理退休高龄补贴2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人;

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规范管理。

2、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工资的日常管理、业务审核等均采用《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进行,需要增加1名熟悉工资管理系统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新版《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导入数据后不能覆盖的问题,仍然存在,给工资业务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

1、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的要求,继续做好第二季度余下的35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审核。

2、按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前期调查清理阶段工作的安排,按各单位报审时间安排表,认真做好各单位上报统计数据的审核和汇总,为下步进行数据测算奠定基础。调查数据汇总完成后,积极与市财政局配合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的数据测算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3、组织召开劳动鉴定会,对申请劳动(工作)能力鉴定的人员做好调查,开展鉴定;

4、按照省、贵阳市两级劳动部门对xx年企业工效挂钩决算的要求,按规定及时完成我市参与工效挂钩决算企业的预决算工作。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四

法官、检察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检察官的“高龄化”,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建议,将法官、检察官法定退休年龄由目前的男60岁、女55岁提高至男63-65岁、女58-60岁,并建立强制退休与自愿申请延迟退休相结合制度。

法官、检察官需要丰富的积累。

提高退休年龄会不会增加他们的工作负担?

权看来,法官、检察官工作不同于普通行政工作,需要准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对千差万别的案件作出精确且公正裁决、判断,是高度复杂并具有一定创造性智力劳动。

因此,要胜任这项工作,不仅要有系统法学理论、娴熟法律思维,还必须在长期司法实践中不断丰富阅历、积累经验,探索、总结工作方法。资深法官、检察官知悉社情民意,办案经验丰富,调解、处理复杂问题的技巧纯熟,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司法机关的宝贵人力资源。

周光权说,现阶段我国法官、检察官队伍从整体上看,年轻法官、检察官的比重过大、年龄断层明显,年龄结构不太合理。

适度提高法官、检察官退休年龄,鼓励资深法官、检察官继续在审判、执行、公诉、侦查第一线工作,能充分发挥老法官、检察官“传、帮、带”的作用,帮助年轻法官、检察官快速成长。

可缓。

解案多人少的局面。

适度提高法官、检察官退休年龄可以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周光权说,目前全国各级司法机关普遍存在法官、检察官办案量过大、工作超负荷的现象。近五年来,全国法官、检察官人数基本保持稳定,而法院同期结案数量增长近30%左右,检察机关处理的案件总量也有大幅度增加。

“案多人少”的矛盾未来还会进一步加剧。他认为,在维持现有编制的情况下,适度提高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让身体健康、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继续从事审判、执行、公诉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使法官、检察官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提高办案质量和业务水平。

周光权说,在国外,司法活动的特殊性及法官、检察官职业技能的稀缺性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为司法人员规定较高的退休年龄是国际通行做法。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在65岁至70岁之间。其中很多国家还根据法院的层级和法官的等级规定了不同退休年龄,高等级法院法官、高级别法官退休年龄高于普通法官。

建议退休年龄提高3至5岁。

周光权在建议中提到,适度提高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在目前来看也是可行的。他说,提高法官、检察官退休年龄所需的制度条件、社会条件均已具备。我国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适当延迟离退休的制度已实行多年,成效显著,也积累了丰富的相关人事管理经验,可供借鉴。我国目前人均寿命已从上世纪80年代的68岁提高到73.3岁,60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多数临退休法官、检察官均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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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五

一、分配到机关的军转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军队职务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在军队担任师团级领导职务的军转干部,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工资标准)。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如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上述办法,不涉及职务确定等问题。

二、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被聘用到管理岗位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被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如基本工资低于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的基本工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上述办法,不涉及岗位(职务)确定等问题。

三、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其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待遇,按同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规定执行。

四、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其在军队的服役年限、任职年限、应计算军龄的在校学习时间以及到地方后正常晋升工资考核年度的计划,按照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的规定执行。

六、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原在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且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可适当高定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最多不超过两个工资档次或两个薪级。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工资档次或薪级。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六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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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七

回首20xx年,思考亦多,感慨亦多,收获亦多。

一年来,在单位及股室领导支持下,在各位同志的密切配合下,较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强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严格要求,注重以身作则。正确的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的岗位精神,加强政治理论的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加入到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服务意识,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日常行为和工作之中。

二、强化职能,做也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注重把握根本及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改善服务态度。一年来。除了认真负责的办理好正常退休和特殊工种申办退休工作外,努力做也补交社会养老保险审核的办理工作,因此项政策覆盖人员较多,档案因年久不完整,个人情况不同等原因,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情况的.问题较多,工作辛苦,身心俱疲,但这也是一个锤炼业务,提高水平的机会,我把工作中的辛苦也一同融进了收获的快乐之中,只希望这项工作能圆满完成。

三、严于律己,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奉献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作为工作风建设重点,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八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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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九

1、按照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62家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2、按照2015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86家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数据汇总工作,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3、与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联合共同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14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4、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的要求,完成2012年93家单位在职7078人、离退休2372人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

5、按照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有关规定,完成全市81家单位6323名事业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

6、按照贵阳市关于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截止2012年3月31日完成全市106家单位在职人员8250人正常晋升工资审批。

7、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673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确定审批936人(事业855人、公务员81人);完成公安干警调整警衔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调整共30人。

8、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591人。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7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83人(含组织部下文在我局办理手续11人)。

10、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龄认定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工伤认定5人、工龄认定4人。

11、按照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高龄补贴4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6人。

12、按照贵州人社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12号文件)规定,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提高标准350人。

13、按照贵阳市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接受贵阳市调查组对我市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抽查,按时上报清理自查相关表册及自查报告。

14、按照贵阳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103家机关事业单位2857名离退休人员补贴提高标准的审批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按政策规定及时落实。

15、组织市一医儿科退休专家到红枫湖镇卫生院开展医学知识讲座两次,受该院参训医务人员好评。

16、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采取的做法和措施。

1、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实行规范化管理。

2、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三)创新亮点工作。

1、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程序等进行规范,实现了新形势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需要。

1、科室工作人员对工资政策的理解不透,对日常工资业务办理不够熟练,需进一步加强对工资政策文件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2、各单位工资经办人更换频繁,使用工资系统处理各项工资业务不熟,耗时长、效益低,需加强指导。

二、2013年工作计划(一)总体思路。

1、把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主动配合市农业局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信访案和市教育局木材公司信访案化解调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工资津贴待遇方面的反映诉求,按照宜宽不宜细的原则,在不突破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尽量帮助解决,确保十八大期间社会的稳定。

2、按照贵阳市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第二步调整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标准提高审批,确保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落实。

3、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贵阳市的安排部署,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年度考核2012年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

5、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殊岗位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公安干警调整警衔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的调整审批。

6、按照公务员工伤认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公务员工伤认定工作,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7、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龄认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

8、按照省、贵阳市两级劳动部门对2015年企业工效挂钩决算的要求,按规定及时完成我市参与工效挂钩决算企业的预决算工作。

9、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我市符合晋升上一级技术等级条件的技术工人参加贵阳市举办的技术等级考评培训。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及手续办理。

11、按照省和贵阳市关于二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我市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帮扶活动。

12、按照退休人员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退休人员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1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的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工作。

14、按照上级部门对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的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按照上级部门对2015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市属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的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三)创新亮点工作。

1、充分利用《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的筛选查找功能,提前对2013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进行筛查预判,结合人事档案对其出生年月进行认定,拟定2013年各个月份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提前通知单位上报退休审批表,确保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时办理退休,各项退休待遇及时落实。

1、把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类信访案的化解调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工资津贴待遇方面的反映诉求,按照宜宽不宜细的原则,在不突破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尽量帮助解决,确保社会的稳定。

2、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实行规范化管理。

3、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二)不知不觉,2015年已接近尾声,自己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已有两年半的时间了,而作为薪酬管理员,也有1年半的时间了。2015年,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正处于一个坎上,由于企业融资越来越困难,企业生产举步维艰,公司内外部经营状况急剧恶化,在2015年当中,企业人工成本下降明显,员工工资水平也出现下滑。

在这种经济条件下,作为人力资源部的一员,除了正常的工作以外,开始关注企业周边环境和企业的薪酬状况,并做好记录,为集团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另外,加强对本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的整理和规范工作,力图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同时对集团工资分配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及时了解员工工资水平,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真正留住集团的核心关键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每月工资定额制作时,出现数据不准确,人员不对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核对各单位报送的工资资料,及时与各单位沟通协调,以保证信息的准确和数据的完整。

2、每月工资定额审批表及各单位报送的工资报表未能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和各单位沟通并督促其按时完成工资报表,在工作中分清主次,抓住重点。

3、审核各单位工资报表不够仔细。平时工作多仔细,不能掉以轻心,要脚踏实地地工作,数据一定要核实清楚,不能马马虎虎,急于求成。

4、调研工作不够深透,专业学习不够,我是半路开始从事工资方面的工作的,对数据缺乏敏感性,为了能够及时跟上同事的脚步,在平时的工作的过程中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加强自身素质,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虚心向身边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提升自身的工作水平。

5、工作中不注重细节。工资员的工作要求自身要严谨,数据要准确。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加自己对工作的关注度,提升工作的使命感,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友善的态度对待每位咨询者,努力维护整个部门的形象。

业务工作越来越熟悉,有时候难免会出现麻痹大意的情况。作为薪酬管理员,工资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工资数据的准确、公平将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稳定性,因此,要做好工资数据的审核和统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薪酬管理知识的学习,完备自己的知识储备库,真正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

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三)光阴似箭,时间如梭。转眼间已到2013年尾了,回首到公司的小半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在各位领导的帮助带领和同事的共同奋斗下,经过了自己的积极努力,使我顺利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以下就是我今年的工作总结:

一、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年10月将正恒公司人员档案从集团顺利转出并进行存档。

2.同时完成成都银行工资卡开卡工作。办理人员批量开卡工作,共计17人。

3.顺利完成8月-12月工资核算与发放。8月份5人计发33316元(应发);9月份9人计发元(应发);10月份17人计发元(应发);11月份18人计发元(应发);12月份20人计发元(应发);共计69人次计发元(应发)。

二、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1.社会保险开户工作。

2013年11月养老保险参保共3人计元;12月社会保险共7人计元;共计10人次元。3.社会保险增减及转移工作。

根据西安市社保中心缴费时间的规定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的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转移、增减员等变动情况,同时整理汇总每月符合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并定时完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截止12月,共有10人已在公司参保。

三、劳动合同方面的工作。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不断有新员工入职,在入职员工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的签订等一系列工作上,正式用工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签订率均为100%,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签订人数如下:

8月:4人签订劳动合同、1人签订保密协议;9月:4人签订劳动合同;10月:8人签订劳动合同、2人签订保密协议;11月:1人签订劳动合同;12月:2人签订劳动合同、1人签订保密协议;共计:19人签订劳动合同、4人签订保密协议。

四、公司制度方面的工作。

完成营业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员工手册、员工转正流程的制定与修改工作;公司编制与架构、员工薪酬福利制度的修订及人事管理制度的起草与修订工作。

五、oa信息申报与其他工作。

1.按时完成新入职员工的oa账号申请,协助员工使用oa操作系统。公司现所有在职员工均已正常使用oa系统。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每一个好的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工作内容认识清晰,熟悉和熟练自己的工作。不但需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还应有较强的理论知识。但由于自己对商场这个行业的生疏及对整个工作模块掌握不够全面,不能做到一丝不差,所以自己在工作过程中也有许多不足和缺点,出现了一些失误。但这些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工作,谦虚谨慎的向别人学习,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使自己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到最大的作用,更快更准确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其他同事的人际关系也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每件事的成功都是靠集体的智慧,所以和同事们团结在一起才是成功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前提,这一点不仅仅事工作,平时的生活中也事如此,所以团结其他同事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一种工作的义务!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对于过去得与失,我会吸取有利因素强化自己工作能力,把不利因素在自己以后工作中排除,不到半年的工作让我在成为一名合格职工道路上不断前进,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和同事的合作,以及领导们的指导,我会成为一名优秀员工,充分发挥我个人能力。也感谢领导给我这一个合适工作位置,让我能为公司做出自己该有贡献。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第六十条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4年。

综上,贵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按上述规定确定计税基础且提取的折旧允许在税前扣除。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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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就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为警员职务后的工资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执行警员工资政策的人员,仅限于列入人社部发[2009]178号文件规定实施范围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中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员。

二、基本工资标准。

各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一级警长760元,二级警长590元,三级警长480元,四级警长440元,一级警员410元,二级警员380元,三级警员340元。

警员的级别工资标准,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相同。

三、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和级别工资。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警员职务后,由办事员套为二级警员、科员套为一级警员、副主任科员套为三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拟任警员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一个级别;由副主任科员套为四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四级警长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晋升级别时,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四、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晋升警员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由一级警员晋升为四级警长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

(一)、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套改警员职务后,对按职务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对其他津贴补贴,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人民警察,一级警长和二级警长执行县处级的标准,三级警长、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执行乡科级的标准,二级警员和三级警员执行科级以下的标准。规范后津贴补贴的执行办法,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分配到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如所任科员职务低于和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综合管理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相同的警员职务,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和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综合管理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相同的警员职务确定。

(三)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在警员职务序列与公安机关综合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之外相互交流的,按照在接收单位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四)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新录用的警员的试用期工资,仍按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的工资待遇,另行规定。

六、执行时间。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的工资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七、组织实施。

对广大基层一线人民警察的关怀和重视。各地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会同公安部门认真抓好工资兑现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明政策和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附件:警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表。

十二一级警长。

十三。

十四二级警长。

十五。

十六三级警长。

十七四级警长。

十八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十九三级警员。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二十三。

二十四。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职改:由过去进行时变为现在进行时。

2008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文),之后,公安部随即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公安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人民警察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实施范围、实施方法和步骤。并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扎实推进。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工作。由此,全国公安机关即开始了套改工作的前期准备。在前期准备中,公安机关具体完成哪些工作呢?一是确定实施范围。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二是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内部机构将分为执法勤务机构和综合管理机构两大类,并对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归并。如,对室政后等部门进行归并,由于公安系统许多职能设置,与我系统存在差异,这里不做详述。该阶段是套改工作的基础阶段,其间涉及到部门的归属及人员套改的职级,工作量大可想而知。三是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

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简单来说就是,担任领导职务的警察为警官,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为警长及警员;分两步走:先进行职务套改,再按套改职务进行工资套改。

2009年12月16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文)正式发布,并印发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公务员局执行,标志着人民警察职务套改工作的正式启动。为什么这么说呢?无论是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意见》,还是公安部根据国办《意见》制定的实施方案,都只是在政策层面上的设计和规划,但是公安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则将此项工作推进到了实质运作阶段。该《通知》规定,此次套改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段时期以来,公安机关的职务套改工作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或许是过于“平静”,以至于人们觉得它毫无声息,于是产生了疑问?其实,是由于我们过于关注了其运作的实际结果,而忽略了此项工作操作过程中的困难性和繁杂性。在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我在《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一文中进行了阐述,这里不再赘述。如今,黎明的曙光已经显现,警察职务套改工作已经列出了时间表,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近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风生水起”,个别省级公安机关也已向社会和媒体公开发布了这一重大的公安机关警务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职改,正在进行时!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结合公安机关实际而制定的。该《方案》明确了套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套改条件、工作步骤等,并对套改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解读一:何为专门的职务序列?建立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实施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警察的特殊关怀,标志着人民警察将从此告别沿用多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的职务序列,开始步入分类管理、专门管理的轨道。其实,我们从2006年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政策时就看到,国家提出:“要使低职务公务员有充分的工资晋升空间,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通过级别的晋升享受上职务层次的待遇,解决不提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的问题。”因此,此次人民警察职务套改工作是“破冰”之举,首开先河,在人民警察职务序列中,专门设计了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并且在职务称谓和职务层次上与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序列有明显区别,“专门”即不同于普通的公务员,也就是人民警察实行区别于其他行政部门的工资级别,其目有在于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通道”,使人员最为集中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能够得到正常晋升,享受相关经济待遇,逐步建立起与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拓展警察的职业发展空间,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压职压级问题。

设机构分类的标准和方向进行,而作为基层监所的各职能部门及人员大可不必担心自己目前所从事的岗位由于归属而影响职务套改工作。

解读三:套改工作中的“高套”政策。在此次公安机关套改方案中规定了“高套”的政策,那么“高套”政策重点针对那些人员呢?公安机关套改方案规定,此次“高套”政策属“一次性”政策,重点针对执法勤务机构中部分工作年限较长的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并分别规定了可以“高套”的条件,目的是解决这三类人员的工资和职级待遇。《套改方案》还规定,坚持依法实施、改革创新,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重点解决基层民警工资待遇。

解读四:如何理解“解决基层民警工资待遇,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公安机关《套改方案》第六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套改后的公安民警警员职务,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此次套改工作主要是解决广大基层民警的经济待遇,也就是工资待遇问题,套改后,警察待遇不再单纯地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是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只要达到《套改方案》规定的最低工龄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也就是我们达到了相应的工龄就可以拿规定的职级工资,从而彻底改变民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此次套改重点是解决广大基层民警(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的工资待遇,因此套改工作并不影响原有的职级待遇,换句话说,原有的职级相关待遇将继续保留。有民警指出,套改是否存在官兵一体的“水涨船高”现象,官和兵的工资差别是否又回到原点?这种担心不无道理,正常的行政工资级差是客观存在,职级高的必然取得相对高的职级工资待遇,但是套改重点解决的正是基层最广大民警的经济待遇问题,因此,我们要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对待此次套改工作,对待正常的职级工资差别,至少我们从原来的“原地踏步”向前迈了“一大步”。

解读五:如何进行套改?这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担任领导职务的警察为警官,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为警长及警员。非领导职务(警员职组)的:正处级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副处级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按条件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或一级警员,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领导职务(警官职组)的,按照原来的称谓保持不变,继续执行,这是基本套改模式,当然套改工作远非我说的这么简单,这其中还涉及到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诸多条件,进行综合评定。仅举一例加以说明(由于公安部先后下发《实施方案》和《套改方案》两份文件,文件在套改条件设定上前后并不一致,我们按照新规优于旧规的思路,仅对《套改方案》的实施条件进行介绍):

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或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这里我想说的是,我仔细阅读过公安部下发的这两份重要文件,通过对比,《实施方案》中对副主任科员套改警长的条件比《套改方案》,无论在工作年限还是任职年限上都宽松许多,具体差别在哪里,就不详述了。

最后补充两点:一是《套改方案》第六条规定第二款规定:“本次职务套改完成后,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原则上在警员职务序列内交流和晋升”。二是《套改方案》第六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本方案规定的套改条件,仅适用于本次职务套改。警员职务序列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另行规定”。

根本套改不上警长序列。有人指出:警员职务套改的目的,是使人员最为集中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能够得到正常晋升,彻底消除官本位思想,解决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问题,消除由此带来的种种腐败现象,从制度上根本上解决压职压级问题,就不应该再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来制定这个有失公平的政策。因此,将副科级以上的民警套改为警长序列,就是用“官本位”思想领导职务套改,用“一刀切”的方法将全部科员套改为警员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有人提出:应该以人为本,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警员职务套改,因为只有按照工作年限套改,才能够让广大科员享受到不提升职务也能提高工资待遇的政策。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简单易行的公平公正的方法。若实行这个方法,就会让广大民警明白:今后只要爱岗敬业,为社会多做奉献,即使没有领导职务,工作到相应年限,就能享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从而促使广大民警更加安心于本职工作。如果还是用官本位思想按照领导职务去套改,就会促使他们继续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就会和警员职务套改政策的宗旨相违背。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从当前警察队伍“大一统”格局暴露出的五方面弊端中,才能领会和理解国家改革人民警察人事制度的初衷和本意。

二是容易产生增设工作部门和领导职数的倾向,加剧了“机关化”问题的形成;

三是警务职位与非警务职位相混淆,官不像官,兵不像兵;

四是职位设置不合理,非警察职位挤占警察专项编制,浪费了有限的警力资源;

五是简单套用一般公务员的工资分配制度,既未能体现工资福利的薪酬激励作用,也未能体现警察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特性,造成事实上的“大锅饭”。

实施人民警察职务套改,其实现的目标:一是建立小步快跑”的职务晋升机制,确保了基层民警够条件就上,够资格就升,几年上一个台阶,有效解决千军万马挤官道的难题。二是理顺警察职业发展通道,有利于持续调动各年龄段民警的积极性。在警察内部实行“指挥类”和“执行类”两个基本序列,执行序列又细化为若干职系通道,使“通才”和“专才”人尽其才,“官”和“兵”各行其道。至于套改工作是否真能如制度设计者所愿,形成新的引导警力下沉的政策和制度杠杆,促进和稳定人民警察基层队伍。以加强激励机制为导向,加快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尽快让队伍走入专业化发展的快车道,我们将拭目以待。

更正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一直以来,我们在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误区产生的原因来自于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职务序列改革试点,以及相关的资讯报道,认为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是解决广大基层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在以往的资讯中,我们确实得到一种这样的信息反馈,并根植于心。然而,在去年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布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指出:……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通道”,使人员最为集中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能够得到正常晋升,享受相关经济待遇……因此,有必要澄清、更正这种错误的理解和认识——就是并非满足了工龄条件就一定能上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职务套改方案主要解决的是广大基层民警的经济待遇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达到《方案》要求的最低工龄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也就是我们达到了相应的工龄就可以拿规定的职级工资。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二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三个文件的规定,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是,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2006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因受刑事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单位在编制计划外自行聘用的人员。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的套改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套改: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管理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厅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3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5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6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8级职员的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三)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3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5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岗位工资标准。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的岗位。

(一)套改条件。

一是现聘岗位及低一级岗位。现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低一级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

二是任现聘岗位年限及低一级岗位任职年限。

低一级岗位年限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正式聘用的当年起至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当年的年限。

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可将原聘较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同一岗位层次任职期间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

任职间断时间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因岗位变动曾任较低岗位的时间;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未明确岗位时间超过一年的时间。

在原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如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管理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须经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认定。

例如:一名正科级工作人员,任正科的时间是1998年,现任职务的时间为2006-1998+1=9年;如果1999年、2000年因病休息两年不计算工龄,其任职时间需扣除一年零六个月(病休半年以内应计算工龄),2002年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为一年,计算公式为:2006-1998+1-1年6个月=7年6个月,可以视为8年,再减去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的一年,任正科的时间为7年;低一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低一职务的任命的时间为1990年,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命时间是1998年,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为1998-1990=8年,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为2006-1998+1=9年,8+9=17年。低一职务的年限可以视为17年。

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

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的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其中工作年限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工作间断时间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还应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

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1、工龄间断套改年限的计算。某工作人员,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至2004年12月休病假,共计是1年零10个月,其套改年限的计算为2006年-1996年+1-1年零4个月=9年零8个月,可以视为10年。

2、考核不计等次或不称职的套改年限的计算。某工作人员,1996年参加工作,2003年考核不称职,2004、2005年考核不计等次,该工作人员的套改年限为8年,即:2006-1996+1-1-2=8。

(二)套改办法。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一名工作人员,高中毕业,1994年参加工作,2004年聘为科员,按科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9级,按办事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10级,可以执行10级。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例、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2004年毕业参加工作,按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确定的薪级工资为6级,而大学本科生的定级工资是7级,它可以执行7级。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工作人员的实绩、贡献,合理拉开差距,自主决定内部分配。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单位,可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事业单位完成新的分类和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立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津贴补贴。

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提高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部分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套改后暂按绝对额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我省规定提高津贴补贴比例的有:(鲁人薪[1995]4号)《关于农、林、水利、水产、气象系统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鲁人薪[1996]5号)《关于交通部门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鲁人薪函[1996]6号)《关于提高档案局事业编制人员津贴比例的复函》;(鲁人薪[1997]1号)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鲁人薪[1997]3号)《关于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中专门从事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津贴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民人[1998]59号)《关于执行人薪发[1994]32号文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级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新参加工作的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执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一年的学徒期、熟练期。学徒期、熟练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531元,大专(高技)毕业生590元,本科以上毕业生617元。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岗位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在技术工岗位的,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专(高技)毕业生执行4级薪级工资标准、本科以上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的确定。可暂按以下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以下毕业生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拟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岗位工资标准。

相关政策。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执行范围要严格按劳人薪[1988]2号、人薪发[1988]22号文件的规定掌握。不在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单位、人员,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均不能执行工资标准提高10%的政策。

(二)按国家规定实行的浮动工资政策继续执行。已经按国发[1983]68号、国发[1983]40号、国发[1984]77号、劳人薪[1985]41号、劳人薪[1986]100号、劳人薪[1986]105号、人薪函[1992]7号等文件规定固定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固定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固定晋升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我省原出台的鲁人薪[1997]11号、鲁人薪[1996]20号、鲁政发[1992]150号、鲁人函[1993]2号以及我市济政办法[1994]66号第三条、济人字[1992]15号、济人字[1997]90号文件不再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低于按转业移交职务套改工资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现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低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或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其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部队原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工资套改时,受聘到十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办事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九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科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员级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技术工人五级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六)事业单位中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拟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九级岗位工资标准。

(七)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按其未聘及缓聘前的岗位进行工资套改。未聘及缓聘期间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聘及缓聘人员被重新聘用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八)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然保持荣誉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高定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高定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薪级。

(九)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的,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应适当低定。其中,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低定三个薪级,受撤职处分的低定两个薪级,受行政降职处分的低定一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和被判处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的人员,处罚期满被事业单位聘用后,岗位工资按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低定三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可按其所聘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套改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补发;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按上述办法确定工资。

(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十一)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三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总警监肩章图片。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5、处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二级警监;

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二级警督;

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

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

10、办。

(警。

员)。

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四

1、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3、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的职务,以6月30目的职务为准。207月1日后变动了职务的人员,按6月30日的职务套改后,再按职务变动规定确定工资。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4、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年的年限。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5、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不予扣除。

6、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7、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人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8、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2006年6月30日前已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如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可按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套改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后可执行副科及以上职务层次工资待遇的人员,按任职年限5年以下进行套改。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滚动升级执行时间,按套改年限或任职年限确定。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及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受处分按规定须低定级别的人员,先按低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低定。

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公务员,其确定“滚动升级”的规定年限须扣除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对考核不称职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或受撤职处分的人员,按新职务确定能否“滚动升级”。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五

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辽宁和海南9个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与往年情况相比,今年调整最低工资的省份个数和增长的幅度都下降了。且广东省还明确,为企业减负,冻结最低工资标准。

从最低工资金额看,2016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到2190元。调整后,成为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1元。

从调整省份数量看,2015年达到24个,2014年有19个。今年,只有9个。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黑龙江、吉林两省已经超过3年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今年,广东省也在《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明确规定,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专家怎么看?

有专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劳动者收入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同时也会直接增加企业成本。

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表示,人工成本上升,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如果要企业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和涨幅,因此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应趋于“保守”。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越是经济下行越要考虑劳动者利益。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利益。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既要考虑资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劳动者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则表示,“物价在上涨,消费水平在上升,最低工资标准如果长期不调整就会出现劳动力流失,将进一步影响发展。”

2.企业工资。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六

各部门(单位):

工资套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我院工资制度改革的贯彻实施工作,请各部门(单位)组织好本部门(单位)每位同志对《工资套改表》中的有关个人工资套改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并及时将核对后的材料报送人事处。

一、要点说明。

1.《工资套改表》中记载的任职信息,均为2006年6月30日的任职状态。2006年7月1日以后职务职称有变动及转正定级的同志,按原职务职称套改后再进行工资调整。(先套改,再二次调资。)。

2.2006年6月30日后新进校的教职工,直接套用新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已有工作经历但属新录用的同志,参照本人档案根据政策核定工资,不需参加本次套改,本次发放的套改表是用于核对人员信息。

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也就是本次工资改革的内容。

二、核对内容。

请每位教职工主要核对与个人工资套改结果密切相关的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岗位)、现任等级时间、任职年限、套改年限等。下面就《工资套改表》中有关栏目作具体说明:

1.确认出生年月与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指工作人员出生的时间,身份证号指公安部门颁发给工作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的编号。在职人员检查二者是否一致,当二者不一致时,请在表格下的空白处说明原因。请将身份证号码写在出生年月下面的空白处。

2.初始学历是指参加工作时的学历,现学历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的最高学历,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的硕士,该栏目为本科。

3.“不计算工龄的大专以上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4.“参加工作时间”,是指人事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的时间。与之相关的是“工作年限”。计算套改工资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即:虚算一年,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5.“任职情况”中的“任职单位及职务名称”,是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的任职所在单位及所任职务名称。

6.“现任职职务(岗位)”,是聘任的职务(岗位)。

7.“任职时间”,是指聘任的现任职职务(岗位)并兑现工资的时间。

8.“现职年限”,是指从“现任等级时间”当年起计算的年限,也就是从正式聘任职务并兑现工资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即:虚算一年。只适用本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11年。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9.“低一级职务(岗位)”,是指比“现任职职务(岗。

位)”低一级的职务(岗位)。如:现任技术职务为副高,低一级技术职务为中级。

10.“低一级时间”,是指聘任的低一级职务(岗位)并兑现工资时间。

11.“任低一职与现职合并年限”,是指任“低一级职务(岗位)”年限与“现职年限”合并计算的任职年限。如某职工,1996年任中级,2001年任副高,2005年任中级,其中级职务任职年限从1996年开始计算,至2006年合并计算为11年。

12.“套改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大专以上院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见习期或学徒期、熟练期)外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不合格)的年限。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

13.“套改后基本工资情况”一栏,描述的是本次工资改革后的基本工资(国标)。

14.“套改情况简要描述”一栏,简要描述了工资的套改过程。

三、核对方式与交表时间。

凡空白的或与个人工资套改结果无关的信息,不要填写。核对后请在表下部的“备注”栏内空白处签上本人姓名。如本人不在,可请人代签,并在“备注”栏内空白处说明情况。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直接将有关信息标注在本人的《工资套改表》内对应的栏目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呈报单位意见”及“审批单位意见”栏目,不用填写。若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写在表下面的空白处。

请各部门(单位)于2007年9月7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所有人员核对签字后的《工资套改表》收齐,按左上角编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好后,统一交至人事处人事科406室或411室。

联系人:杨邦来联系电话:4202303。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七

薪酬管理工作总结(一):

20xx年在办公室主任的正确领导下,我服从领导的指导与安排,着重围绕员工薪酬管理、社保保险管理、后勤管理等三项工作重点,注重发挥总经办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管理理念。为总经办作出了用心的贡献。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我主要负责员工薪酬管理、社保保险管理、后勤管理职能。具体为:

1、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每月统计员工指纹记录并对各部门考勤状况进行考核工作,收集并制作公司考勤表。

2、薪酬资源管理工作:根据考勤制作月度工资表,每月统计员工工龄并对工龄工资进行调整。结上2014年底工资总额共使用万元,劳务费用共使用万元。今年制订了新的工资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

3、招聘配置工作:结止2014年底公司共105人,合同化员工11人,市场化员工77人,劳务用工17人。本年度招聘市场化员工19人、离职1人,系统内调入合同化员工5人、调出1人,劳务用工离职3人,为员工食堂招聘员工7人。今年对公司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时行了梳理工作,并编制了岗位说明书工作。

4、人事系统管理工作:每月将员工工资状况维护到sap系统里,并及时维护员工相关信息,及时检查错误提示并及时修改。

5、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本年度新签订劳动合同24人、续订劳动合同25人,将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状况登记到市人事局的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里,并打印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到劳动局盖劳动局劳动合同管理章。

6、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本年度共接收员工人事档案11份。7、职业技术职称工作和技能鉴定工作:今年职称工作2名员工确认初级职称、5名员工参加初级评审职称、1名员工参加中级评审工作。技能鉴定工作23名员工参加初级工鉴定,2名员工参加中级工鉴定。

8、后勤、办公用品采购服务工作,采购办公用品工作、每月按要求为各部门领导办公用品,并登记库房用品出入库及商品的分类录入、记账、出库、汇总、库存商品帐的盘点核对工作。今年共发放劳保4次,员工福利发放3次,今年统一订制了公司员工正装的工作共94人,采购防静电服和防静电棉鞋并发放工作。负责公司员工手机电话补的缴费等业务办理工作。统一订购了2014年报纸及杂质的订阅工作。

9、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为了保障员工的利益,按社会局的要求按时完成每月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工作,本年度共缴纳五险一金万元。

10、报表工作:每月登记人事报表共12份、五险一金表格共48份、上级交办的其他报表工作均按时完成。配合财务部编制了2014年资金预算工作。

11、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公司搬家工作,配合新办公楼物业管理办理员工出入证的工作。

薪酬管理工作总结(二):

不知不觉,2015年已接近尾声,自己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已有两年半的时间了,而作为薪酬管理员,也有1年半的时间了。2015年,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正处于一个坎上,由于企业融资越来越困难,企业生产举步维艰,公司内外部经营状况急剧恶化,在2015年当中,企业人工成本下降明显,员工工资水平也出现下滑。

在这种经济条件下,作为人力资源部的一员,除了正常的工作以外,开始关注企业周边环境和企业的薪酬状况,并做好记录,为集团薪酬决策带给依据。

另外,加强对本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的整理和规范工作,力图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同时对集团工资分配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及时了解员工工资水平,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真正留住集团的核心关键人才。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每月工资定额制作时,出现数据不准确,人员不对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核对各单位报送的工资资料,及时与各单位沟通协调,以保证信息的准确和数据的完整。

2、每月工资定额审批表及各单位报送的工资报表未能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和各单位沟通并督促其按时完成工资报表,在工作中分清主次,抓住重点。

3、审核各单位工资报表不够仔细。平时工作多仔细,不能掉以轻心,要脚踏实地地工作,数据必须要核实清楚,不能马马虎虎,急于求成。

4、调研工作不够深透,专业学习不够,我是半路开始从事工资方面的工作的,对数据缺乏敏感性,为了能够及时跟上同事的脚步,在平时的工作的过程中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加强自身素质,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虚心向身边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提升自身的工作水平。

5、工作中不注重细节。工资员的工作要求自身要严谨,数据要准确。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加自己对工作的关注度,提升工作的使命感,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友善的态度对待每位咨询者,努力维护整个部门的形象。

业务工作越来越熟悉,有时候难免会出现麻痹大意的状况。作为薪酬管理员,工资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工资数据的准确、公平将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稳定性,因此,要做好工资数据的审核和统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薪酬管理知识的学习,完备自己的知识储备库,真正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

期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薪酬管理工作总结(三):

光阴似箭,时间如梭。转眼间已到2013年尾了,回首到公司的小半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在各位领导的帮忙带领和同事的共同奋斗下,经过了自己的用心努力,使我顺利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十分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以下就是我今年的工作总结:

一、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年10月将正恒公司人员档案从集[]团顺利转出并进行存档。

2.同时完成成都银行工资卡开卡工作。办理人员批量开卡工作,共计17人。

3.顺利完成8月-12月工资核算与发放。8月份5人计发33316元(应发);9月份9人计发元(应发);10月份17人计发元(应发);11月份18人计发元(应发);12月份20人计发元(应发);共计69人次计发元(应发)。

二、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

1.社会保险开户工作。

在公司领导及部门主管的支持与指导下,经过与社保机构的用心沟通,我公司于2013年10月顺利完成养老开户,11月完成医疗保险等开户工作。

2.社会保险核算及缴纳工作。

2013年11月养老保险参保共3人计元;12月社会保险共7人计元;共计10人次元。3.社会保险增减及转移工作。

根据西安市社保中心缴费时间的规定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的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转移、增减员等变动状况,同时整理汇总每月贴合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并定时完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截止12月,共有10人已在公司参保。

三、劳动合同方面的工作。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不断有新员工入职,在入职员工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的签订等一系列工作上,正式用工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签订率均为100%,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签订人数如下:

8月:4人签订劳动合同、1人签订保密协议;9月:4人签订劳动合同;。

10月:8人签订劳动合同、2人签订保密协议;11月:1人签订劳动合同;。

12月:2人签订劳动合同、1人签订保密协议;共计:19人签订劳动合同、4人签订保密协议。

四、公司制度方面的工作。

完成营业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员工手册、员工转正流程的制定与修改工作;公司编制与架构、员工薪酬福利制度的修订及人事管理制度的起草与修订工作。

五、oa信息申报与其他工作。

1.按时完成新入职员工的oa账号申请,协助员工使用oa操作系统。公司现所有在职员工均已正常使用oa系统。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每一个好的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工作资料认识清晰,熟悉和熟练自己的工作。不但需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还应有较强的理论知识。但由于自己对商场这个行业的生疏及对整个工作模块掌握不够全面,不能做到一丝不差,所以自己在工作过程中也有许多不足和缺点,出现了一些失误。但这些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工作,谦虚谨慎的向别人学习,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潜力,使自己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到最大的作用,更快更准确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其他同事的人际关系也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潜力有限,每件事的成功都是靠群众的智慧,所以和同事们团结在一齐才是成功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前提,这一点不仅仅仅事工作,平时的生活中也事如此,所以团结其他同事不仅仅是个人的事也是一种工作的义务!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对于过去得与失,我会吸取有利因素强化自己工作潜力,把不利因素在自己以后工作中排除,不到半年的工作让我在成为一名合格职工道路上不断前进,我相信透过我的努力和同事的合作,以及领导们的指导,我会成为一名优秀员工,充分发挥我个人潜力。也感谢领导给我这一个适宜工作位置,让我能为公司做出自己该有贡献。我做得虽然还不够最好,但我相信在今后工作中,我还会继续不断努力下去,我相信,只要我在岗位上一天,我就会做出自己最大努力,将自己所有精力和潜力用在工作上,相信自己必须能够做好!

2014年,是培训中心站在新起点的一年,也是努力壮大自己稳扎稳打寻求发展的一年。作为我自己而言,这也是在薪酬管理工作岗位上刚刚起步的一年,这一年里,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周围同事的帮忙下,用心工作,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了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力求尽善尽美。下面,将我一年来的工作状况作一简要总结,具体如下:

一、薪酬发放及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自从事薪酬管理工作以来,我严格遵守岗位保密制度的原则,完成薪酬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每月的薪酬发放、薪酬统计工作、考核统计工作,并且在准确、及时发放薪酬工资的基础上,每月从oa中上传当月工资单,让每位职工及时了解自己的工资及变动状况。在让每位职工了解的同时也是对我个人工作的一种监督,督促自己在这个岗位上做的更加认真、仔细。

认真按照中心制定的薪酬分配方案,做好各项薪酬发放的具体工作。一是认真按照各项考核办法的要求发放薪酬及兑现加分奖励,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职工手中。二是做好薪酬清算的台帐管理,经常和同事合作联系,做好薪酬总额的清算核对工作;建立了薪酬收支台帐,并分门别类做好统计,随时方便带给依据。还建立了职工个人薪酬发放明细台帐,全年每个人每发一分钱都能够有账可寻,如遇职工需要,能够随时带给查询。

二、外聘职工薪酬发放及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截止2014年底,共有外聘职工195人,其中不包括外包外聘职工。外聘职工管理状况复杂,工资结构多样化,不同岗位考核方法也不同。对于劳务派遣职工,每月在薪酬发放工作中仔细、细致测算,力求精准,然后用心主动和省人才联系,发送到省人才。由省人才测算社保需缴金额和管理费用完毕后进行核算和分门别类,与财务处和中洋公司密切联系,保障职工薪酬能准时发放。同时,也根据其绩效考核状况测算绩效工资部分并精确发放。对于签订劳务协议的外聘职工,认真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薪酬及绩效考核发放的具体工作,以最准确的数据、最快的速度,将薪酬测算出来到财务处,确保了薪酬发放的及时和畅通。

三、完成各项工资清查工作和报表工作。

接上级要求,2014年统计清查工作繁重复杂。今年,我完成09年退休职工津贴补贴清查工作、在职津贴补贴清理上报工作、年^v^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清查上报工作及2014年^v^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这些统计工作政策性强,数据要求精确,资料繁琐复杂,我加班加点查询各种资料,确定各项数据,明确分类、细致汇总、精益求精,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此项工作任务。

四、薪级工资,公积金、个税等测算发放工作。

根据要求,2014年,完成职工薪级工资的核算上报,并每月按照标准准确发放。对薪酬结构做统一细致的调整及管理,以便薪酬组成更加合理和透明化,让职工更清楚了解发放状况。严格按照文件,科学、合理地做好公积金、个税的测算并实施,有效保障了职工福利的准时发放。

五、工资档案的整理核查校对工作。

平时做好日常工作以外,对于职工工资档案,还需要进行大批量的筛查和核对整理。这项工作政策性高,要求不能有任何失误,我在做好其他工作的同时,翻阅超多过去的工资档案资料及人员数据库,精确时间、级别等各方面数据,做好工资档案的整理工作。

六、职工保险的缴纳工作。

根据要求,为每位签订合同的员工缴纳了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失业保险,根据其收入水平为社保局带给数据,并对其个人缴纳部分进行准确测算。

七、评估费等核算发放工作。

作为集船员考试、职工培训、党校教育、船员培训和搜救训练齐头并进,多功能、可持续的发展的培训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分类也多,每月的船员评估费、教师课酬等都有很大的金额数据。作为一名薪酬管理员,核算这些数据也是我日常工作中的一项。我认真根据管理办法,细致的核算评估费、课酬、监考费等多项数据,并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八、临时用工薪酬管理工作。

鉴于单位建设发展对于一些专业临时人员的超多需求,自年初就配合后勤部门管理临时用工状况的薪酬发放,深入细致了解其用工状况,并对每月酬金发放进行统计并备档。

九、协助完成其他相关人事工作。

工资套改工作总结优秀篇十八

今天召开地方税务局分局在xx年度的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v^北京市委十届七次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xx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局xx年工作,部署xx年任务。

一、xx年主要工作。

xx年,燕山分局在市局及燕山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局提出的“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和燕山工委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深化燕房合作,推进工业强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燕山”两个主题,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坚持组收中心工作不动摇,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形势,不断强化征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税收环境,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积极谋划,实现税收收入大幅增长。

1、xx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的影响,税收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燕山分局全体干部顶住压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征收,坚持应收尽收,抓住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有利契机,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全年共完成各项税费收入114556万元,同比增收72225万元,增幅为,完成年度计划的。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9542万元,同比增长71725万元,增幅为,完成区级收入77224万元,同比增长58505万元,增幅。税收规模首次突破10亿元,实现了建局以来的历史性突破。

2、加强领导,有效落实。为保障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局领导班子及广大干部积极谋划,齐心协力,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收入任务责任制,将全年计划指标层层分解,制定“收入任务分解表”,细化到各个税务所、各个税种和每个管理员,保证做到任务到所,责任到人。局党组积极贯彻市局党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市局、燕山工委、办事处的沟通,加强与国税、工商、发改委等部门的交流,深入了解地区经济总体态势,及时部署,狠抓落实,保证了年初任务及12月份追加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3、突出重点,措施有力。我局党组本着依法治税,“抓大、管中、不放小”的原则,实施分税种重点税源管理模式,牢牢把握重点税源税收变化情况;实行“双级组收工作会”制度,随时掌握组收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有效实施“四个分析”。各业务科室所定期召开组收工作专题会,充分发挥各部门整体合力,通过研究税种、政策、管户分类的具体数据,实现对税收、税源、税政、税务的综合分析,保证分析预测的准确性。

4、积极做好对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的税收支持工作。专门成立了政策研究领导小组,针对产业基地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税收政策研究,探讨产业基地筹备中的征管措施、服务手段、优惠政策等具体问题,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二)征管评查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保证征管质量上水平。推进征管指标考核工作,严格按月通报,使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始终保持在100%,欠税率为0。定期召开税务所长座谈会,解决日常征管中的问题。深化个体税源户的“阳光定税”工作,逐步实现个体户自核自缴。扎实开展票证工作,认真做好档案和企业注册类型的核对工作。

同志们,xx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燕山工委、办事处领导的支持关怀下,我们燕山地税人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分局党组,对大家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为了贯彻落实市局工作部署,确保我局税收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仍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系统学习理论不够,学风还不够扎实;二是税收管理和相关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干部队伍工作执行力不够强;四是内部管理亟需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仍需优化;五是领导和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六是少数干部思想跟不上形势,争优创先意识不强;七是党建和基层工作应进一步加强。对以上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燕山地税前进方向。

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认真分析我们面临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对于推动燕山地税全面发展,对于为区域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做贡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宏观形势来看,经济周期起伏波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影响首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风险逐步显现,首都经济增长面临长期、复杂的形势。纳税人数量持续增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税源主体结构逐渐多元化,经济行为日趋复杂化。首都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加快建设世界城市和首善之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自主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我们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地区发展来看,地区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收入变化还不十分明朗,地区税源没有大幅增加,但总体来说受北京城南计划拉动,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稳步推进,燕房合作进一步深化,地区重大项目效益日渐凸显,税收整体工作受到燕山工委、办事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为我们下一步税收工作做出新业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xx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工作会上,市局党组为全年工作描绘了前景,指明了思路。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燕山工委、办事处的工作要求上来,与燕山地税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地方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的新压力,深刻认识地税队伍建设中面临的新挑战,深刻认识地方税收执法服务面临的新风险,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坚定信心,全面落实市局党组和燕山工委、办事处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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