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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篇一
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培训管理工作。
3.职责
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经理批准;
各部门配合执行公司安全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培训落实情况。
4.工作程序
4.1培训类型
a.企业法人及各层次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b.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书复审培训;
d.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e.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及证书复审培训;
f.转岗、换岗、待岗复工人员上岗前培训;
g.新员工进厂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h.其他经常性安全教育。
4.2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
(4)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7)劳动纪律。
4.3培训管理
每年年底,综合科根据各部门需求和落实的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情况,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培训计划批准后,有综合科下发到各个部门具体实施。
培训实施应保留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参加人员名单、考核试卷(如有)、证书等。
证书原件由个人保留,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保留证书复印件。
人力资源部按培训计划定期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培训效果。
4.4培训内容
4.4.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每年安全教育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再培训的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4.4.2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a.公司级安全生产培训由综合科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培训应包括劳动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级安全生产培训由部长组织实施。部级安全生产培训应包括本工程部劳动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故,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c.班组级安全生产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生产培训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健康事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4.4.3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进行生产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待岗人员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4学时;其他原因休假超过6个月的人员,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不得少于2学时。
4.4.4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具体规定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文件要求执行。
4.4.5公司其他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由综合科组织实施。其内容应包括劳动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健康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
4.4.6临时培训由综合科根据情况及外部要求,临时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篇二
1.1.对新入厂的工人、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1.2.教育培训内容:
a.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1.3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2、日常安全教育
2.1各级领导对干部、职工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防火以及劳动组织纪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
2.2 工厂有关人事、技术、安全等部门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安全知识测验等形式进行。
2.3 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全厂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
2.4职工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等,造成各种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
3、特殊工种教育
3.1从事电气作业、电(风)焊作业、电梯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3.2 对特殊工种的人员,人事部、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经常进行各种教育,使该类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3 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的有关职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3.4 对重大生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调岗安全教育
4.1 跨车间(部门)调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部门)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2在车间(部门)内跨班组调动岗位时,由接受的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4.3 在班组内变换工种(岗位)时,由班组对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 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5.2 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6、安全考核
6.1职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b.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本厂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d.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e.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f.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g.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2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b.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c.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d.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e.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f.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教育合格证制度
7.1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通过通用安全知识及企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2员工上岗时,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部门的管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3持证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7.4 持证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复审,逾期不复审者证件无效。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市建委统一印制并教育培训专用钢印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复检考核。培训和复检考核情况录入建设企业信用档案和建设人才信息库。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双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其他所有从业人员达到持双证上岗要求。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培训,统一管理。
1. 城乡建委培训中心统筹管理全市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培训规划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的集中培训;统一教学大纲、教师、教材、考核、发证工作,对区县、企业和其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进行监督指导;向市建委报告并通报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创优评差活动;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和人才信息数据库。
2. 各区县和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其职责是:负责本地区、本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与组织落实,接受市建委培训中心的监督指导,按照统一的大纲、教材自行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上报培训考核情况,申领培训合格证书。
3. 建设行业举办各级各类岗位培训,均应增设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课程,经统一考核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以企业信用档案和建设人才信息数据库为依据,与企业资质年检、招投标管理和文明工地评比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2. 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相应职务;
3. 其他各类人员当年未经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4. 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六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篇三
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当今社会的管理核心就是对知识的管理,社会所有的竞争归根到底都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管理成为了知识管理的核心内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企业的发展中不仅做到了人才的吸引和培养,同时还把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同样地传递给了员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间接地促进了企业文化的形成、丰富和发展。正是因为人才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所以就需要在现代企业中建立适合人才发展的人才培训制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改革,各个企业间的竞争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强,企业也相应地制定了更为灵活的用工制度,企业内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不和谐,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企业对于人才发展培训机构的建立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实现企业管理目标的必要要求
通过现代管理的学习我们知道,企业对人才的培养是企业自身管理目标不断实现和管理要素构成的性质所共同决定的。在通常的管理课题要素中,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人。首先,从人和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知道,物的质量和数量在很大的程度上都要受到人的因素的影响;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物的因素不论多么的重要,都要通过对人的使用和以人为主体的管理才能使物成为最有用的资源,相反,物则没有任何作用。其次,科技成果是人类劳动、生活实践的结果,人类是对物质的追求和对自身的完善是无止境的,这同时也是能够推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原因。
2、是营造企业和谐人文环境的重要保证
在当今社会,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文化程度、个人素质及收入分配的不同,企业中就形成了人与人不同的群体,群体特征的不同,使得群体与群体之间就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在企业的发展进程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企业管理中各个管理活动的关系。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想要能够有效地对企业中各种关系进行处理,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能够正确地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能够使大家相互合作,相互关心,相互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管理的质量。因此,就需要在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就需要对人才培训制度进行合理的构建,以保证企业和谐人文环境的营造。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建立,不论是我国大市场还是小企业,都对劳动力个体的人力资本存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都要求自身企业的.人才能够具有更全面的知识、技能。培训要相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就必须引入更为先进、更为科学和更为高效的培训方法。而具体的培训方法如下所示:
1、培训系统设计模式
培训系统设计模式是一项系统性的技术,其中主要包含的规则过程有计划、购买、选择或开发项目、课程、学习和发展实践。企业对于人才的培养运用培训系统设计模式,可以保证个人和团队有效地获取自身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此方法最主要的优点就是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出发,以企业员工为中心,在培训过程中根据自身体验,进行交叉性的沟通与学习。以此培训方法可以保证对员工工作技能的有效培训。
2、以能力为基础的培训模式
以能力为基础的培训模式主要是通过对各个岗位职责综合能力以及对应各种任务专项能力的培养,并制定出一定的指导材料。最后,按照综合能力的分类结果,对各个专项能力进行一定的分类,并在分类中强调学生需要做好自我学习与自我评价工作。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企业人才的发展,企业人才的发展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如何利用员工培训构建企业人才发展,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关键。所以,应用现代的培训手段对现代企业进行人才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推动企业人才发展,最终建立一流的企业。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篇四
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与人身安全。
全体员工。
责任人:总经办组织培训、生产部、设备部、质保部组织教材。
1.公司办公室根据培训要求通知生产部、设备部、质管部负责编写教材。
2.对所有员工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2.2厂区安全设施以及厂房内人员疏散走向;
2.3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2.4防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防爆、防毒等基本知识教育;
2.5急救措施教育;
2.6每季度一次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3.1吊装和码垛的安全操作教育;
3.2危险品、毒麻药的安全保管;
3.3库房区域内的安全设施保管及使用。
4.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4.1岗位安全操作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方法,不得超负运转,防止出现设备事故;
4.2基本电器安全知识教育;
4.3接触危险品时的注意事项;
4.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4.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5.1安全手套;
4.5.2防护眼镜;
4.5.3防护口罩。
5.包装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5.2掌握电器的基本知识;
5.3接触有害物质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带好手套、眼镜、口罩等;
5.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6.化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6.1水、火、电等安全使用教育;
6.2毒剧药、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管理要求及安全使用;
6.3有毒、刺激、腐蚀性气体的排放;
6.4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7.实验室消防器材,紧急救护措施的使用。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篇五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进,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内容: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必须由厂、班组进行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内容。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达到培训目的。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篇六
1、目的:
为了使xxxxxxxxx有限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xxxxxxxxx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范围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 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3、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3.1、全员安全教育
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并组织进行考试,要求合格率达100%。其中:
3.1.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1.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1.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1.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2、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入厂的工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代培实习人员、临时工等来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学习时间应不少于72学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工作。
3.2.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安环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安环科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后转送到车间(分公司)进行教育。
3.2.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环员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环员负责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班组进行教育。
3.2.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为:本班组生产作业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标准,遵章守纪文明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消防知识等,教育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公司安环科存档。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3.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江西省劳动人事厅颁发的《江西省五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的意见》规定,建设公司凡从事电工、起重作业、金属焊接(气割)、压力容器操作、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除机动车辆驾驶外,以上所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均由公司安环科负责组织进行。
3.3.2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发现一次扣5分。
3.3.3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和不参加复审者,收缴其操作证,并对其进行扣分处罚,扣5-10分。
3.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安环科有权停止其作业。
3.3.5因违章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扣5-50分,情节严重的,上报发证单位吊销其操作证。
3.4、“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3.4.1非公司内部调动、从外单位调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上岗。由一般工种改换为特种作业的,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
3.4.2脱岗6个月以上复工者,必须由分公司、班组对其进行复工返岗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复工上岗。
3.4.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要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否则,不得投产或投入使用。
3.4.4各分公司对临时工必须进行相应作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要出题进行考试,并把考试教育情况上报安环科备案。
3.5、经常性安全教育
3.5.1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要求受教育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教育结束后,各分公司要写出小结上报安环科。小结中要写明本次全员安全教育的参加率和合格率,并附有缺席人员名单(注明原因)。
3.5.2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每次的生产例会、生产调度会、全体人员参加的大会等不同场合,把安全工作做为一项大事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如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常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黑板报、标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演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3.6、各生产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以及班组的班前会。认真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讲解本月、本周、本日的.工作任务、性质、安全生产要求、注意事项等,要强调反“三违”以及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等。各种活动和会议要有记录,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4、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1、公司级干部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4.2、公司中级干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安环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 环科组织实施。
4.3、班组长及班组安环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5、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
5.1、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应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安全教育培训应纳入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应在人员、物资和资金上予以保证。
5.3、各车间应建立健全生产班组职工及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台帐,如期进行填写。
5.4、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情况向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报,公司安环科、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对各单位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引发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将给予严肃处罚。
5.5、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5.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篇七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培训的管理。
1、公司有责任为每位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机会;同时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完成各培训课程的具体要求,并通过测试。
2、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组织者,主要职责包括:
确定培训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
落实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场地,确认教学方法,协调组织培训课程的开展;
对员工培训结果进行考评,不断完善公司的培训制度。
3、公司各个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分析,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和培训需求,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培训效果的评价。
1、结合公司培训开展情况及培训需求情况,公司主要开展的培训有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岗前培训:被公司录取试用的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
在岗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在职员工组织不定期的不脱产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等。
继续教育培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专业技术功底和自身素质。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学位教育、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
2、公司提倡员工能够利用业余时间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才能和综合素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培育学习型组织氛围。
1、综合办公室在每年十一月份开始,开展下年度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以确定公司中哪些部门需要开展培训以及能够实施培训。
2、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目标,重点及人员配置、人员素质现状,对部门人员进行分析,提出下年度部门重点的培训要求,于每年十一月末报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
3、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应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由综合办公室制订完成,并报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4、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应根据新进人员的具体时间,综合办公室负责课程安排,相关各职能部门协助实施。
5、公司组织内部培训及邀请外部培训机构来公司进行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时间、场地、费用支付等相关事务的办理。
6、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综合办公室进行通知,各职能部门应安排好外出人员的工作衔接。需出差的,应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培训完成后,需将有关的培训资料、教材及相关的证明、证书等交综合办公室保管。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评估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收集汇总培训的有关信息,包括从学员的应用知识、技能方面评定培训成效,对培训对象的工作行为表现进行追踪和业绩考核、调查被培训者对培训的看法,对培训的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并提出明确的结论,以便重新评估培训的需要,为下一次培训提供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各职能部门。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篇八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华中培训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我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华中区分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华中区培训讲师权责
1)制定、修改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分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oem厂家的投入及学习费用)
7)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2、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内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华中培训讲师为主要权责单位,望相关部门能即使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并配合执行相关制度、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分公司分总、华中培训讲师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讲师工作绩效予以评分。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产品知识,简单销售技能培训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可能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oem厂商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it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培训机构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零售技巧、管理培训、企业战略性、发展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内培训需求计划,并反馈给其所在分公司培训讲师,统筹规划。
第十三条区域培训讲师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季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上级领导审核。
第五章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周内集中培训。
2)培训由分公司培训讲师按照培训计划实施。
3)每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第十五条在职员工培训
1)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可用资源。
3)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4)培训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
5)学员课后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范文写作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交由各属分公司行政存档。
第十六条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公司情况,并需严格审批。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各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培训小结等)交由各属分公司行政备份存档。
第十七条出勤制度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不能参加人员需提前告之行政部,并给出合理理由,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培训讲师负责纪录,填写《培训签到表》;考勤状况将作为员工日常考勤的一个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原则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分公司培训讲师组织的培训由行政部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行政部负责检查并备案。
3、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4、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九条培训的组织保障
1、行政部负有对培训组织,协调、监督的责任,各部门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培训的工作开展,将培训工作做好。
2、各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集团邮件形式向培训讲师提出季度培训计划及培训诉求,培训讲师据此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培训计划并邮件形式呈报上级以及分公司领导。
3、各部门负责人在学习培训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还要成为员工事业的良师益友。
第二十条员工培训制度实施流程
1、由行政部每月月底28号~月初3号,向店长、大店长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根据收集上来的培训需求由培训讲师小结月度培训分析报告,并与门市经理沟通后,做出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2、外请专家培训,培训讲师要做好选定课题―外请专家―费用预算―培训场地―技术支持―参培人员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的工作。(待定)
3、内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按照课题,确定培训讲师,组织员工参加培训。行政部负责督导。
4、分公司各部门培训每月至少二次,销售部门侧重于业务技术,职能部门侧重于部门职能培训,采取讲课或讨论的形式。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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