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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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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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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一

各租用户:

根据《交通运输部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今年的防汛工作严峻,特向各租用户作出安全提示:

一、各租用户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各类自然灾害对所租场地和门市的不利影响,随时注意天气情况。针对强降雨、洪水、泥石流、雷电、大雾、高温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采取防范自救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各租用户要加强值守,及时发现和处置防洪、防火(夏季高温风干物燥为火灾的高发期,请注意用火用电安全)的安全隐患,加强雨中雨后、雷电、高温线路设备的检查监控。

特此提示

乐运司马边分公司(车站)

2011年5月21日

各科室:

夏季汛期来临,大风、强降雨等天气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所引发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危害,确保公司员工安全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员工安全。各部门充分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加强员工上下班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宣贯道路交通法规,排摸员工上下班使用交通工具情况,并针对安全穿越104国道以及安全行驶做好重点提醒。

2、班车安全。为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营,车队应认真做好安全行车管理工作,密切关注道路和天气状况,及时向班车驾驶员宣贯雨天行车必备的安全常识,提前做好每辆班车的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彻底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公司基建科应通知厂区内施工方,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尤其要掌握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

4、生产安全。各位管理人员严格依照公司下发的《管理人员值班表》值班,自觉遵守值班纪律,加强厂区巡查,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厂区防涝。公司汛期防涝应急小组应做好相关物资以及人员的准备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公司排水设施是否通畅,提前做好工作部署,避免雨季厂区出现淹积水情况。遇有恶劣天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消除突发险情。

以上要求由各科室严格落实。

行政人事科

2012.7.8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二

xx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xx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通知,据气象部门预报,10日傍晚至12日,我州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山区局地有超过50毫米大暴雨,同时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安监、气象、水利、住建、质监、煤炭、旅游、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汛情、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防汛、防地质灾害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治理各类隐患。要加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对损坏的公路、桥梁、隧道、边坡要设置警示牌,并及时治理,严禁车辆在存有严重隐患的道路、桥梁通行。加强病险水库、堤坝险情的监控、治理,确保水利设施、水库的安全。旅游景点、景区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预案,景区以及进入景区的道路存在山洪、泥石流等重大隐患的,要停止经营,确保游客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击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线的监控,油气长输管线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要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矿山企业重点加强对地面防水、井下水患的监控,认真落实防排水、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尾矿库企业要加强现场巡检和监控,确保尾矿库排水构筑物无损坏、无淤堵,排水能力满足防洪要求,防止发生溃坝、垮坝事故的发生。电力、建筑、高空作业、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工作。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做好满足抢险救灾必须的各种设备、物资和队伍等应急准备工作。要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迅速组织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三

各渔业村、公司:

春季是海上的多雾季节,天气情况复杂多变,渔船在海上能见度极低的大雾天气中极易发生事故,危及渔民生命安全。为加强雾季渔船安全生产管理,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渔区社会稳定,事关渔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渔业村、公司要坚决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渔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努力抓好雾季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各渔业村、公司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所属渔船船员及家属开展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教育广大渔民群众克服麻痹思想,使广大渔民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各渔业村、公司的实际,要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1)各渔业村、公司要进一步落实“编组生产,结伴航行”,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提高渔船的自救能力。

(2)要求各渔船船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本船的航行设备和信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确保ais防碰撞系统和北斗终端保持正常开机状态。

(3)各渔业船只应严格执行值班瞭望制度,在大雾、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船长要亲自值班,在航行时按规定正确显示使用雾航信号,密切关注自身和周围的情况;各渔业村、公司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本村、公司渔船的监控,带班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渔船和岸台的通讯畅通。

(4)各渔业船只应当按照边防、渔政、渔监等部门规定,切实做好进出港签证工作,按规定配置救生衣等安全设施。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四

校属各部门:

2017年暑假将至,为确保假期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我校东、西两校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在放假前务必对部门师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一名师生,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和掌握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技能。要特别教育师生拒绝毒品,禁止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营或车况差、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行,防止假期打工受骗,注意用火用电和使用燃气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教育好本部门师生员工不要参与传销、校园贷、邪教、非法传教、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保卫处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人离后办公室、宿舍、实验室、教室要切断电源、水源,上好门锁,相关部位贴好封条。各部门6月28日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保卫处(学术交流中心1楼东头)。

三、考虑学生实际情况,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今年暑假学校将不留学生。各部门、学院,因特殊事项须学生留校的,由各部门、学院负责,报学工处同意。

四、各部门应做好假期重点部位及贵重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东、西校区各部门必须在放假前认真检测报警系统,保证其正常工作,不能正常工作须立即报修。对没有安装报警系统的贵重物品,要求集中到有报警系统或有专人值守的地方保管,确保万无一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重点部位报保卫处(表格附后)审核,由物业公司派专人24小时值守。

五、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和值班登记,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因缺岗和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各单位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各部门6月28日以前将值班安排表(表格附后)分别交到校办和保卫处(东校区交表处:学术交流中心1楼东头、西校区交表处:保卫处值班室)。

六、保卫处分别在东、西校区设有值班室。东校区值班室设在学校南门口值班岗亭,联系电话:3456110/8486667。西校区值班室在保卫处,联系电话:8484950。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4楼办公室,值班电话:3456789。

衡阳师范学院办公室。

衡阳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7年6月19日。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五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括职业卫生,下同)监管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协调推动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发展计划,完善制(修)订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等方面原因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盲区和短板,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

(一)强化政府安全监管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飞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飞地”原则上由所在区域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飞地”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飞地”相关的两地政府已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及监管主体进行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部门之间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厘清直接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消除越位和缺位现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各企业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所在地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备案。

(一)加强重点监管和源头管控。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筛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监管和源头管控。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从源头上预防隐患发生。严格控制在化工园区(集聚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在批准建设的化工园区(集聚区)、石油天然气管道、油库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区域(项目)安全间距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各类民用建筑设施。

(二)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各方协调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启动模式、工作程序和运行方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安全监管执法合力。

(三)健全诚信约束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失信记录、“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各地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将违法信息定期推送至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并将信用信息投入应用。对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各级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金融、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人力社保、海关、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四)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扶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发展,培育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完善服务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鼓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五)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安全生产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智慧安监”建设,优化完善功能设计,实现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测检验、教育培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系统共建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分析,提高检索查询的即时性和便捷性、归纳分析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及时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安全预警和事故预防。

(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安全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指导意见,明确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和证据标准,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七)营造良好的安全监管执法环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等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实行有奖举报,落实奖励资金,畅通公众诉求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营造各类被监管主体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和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良好社会环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制定实施监管执法计划。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要编制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区域、内容和重点。试行检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和复查验收清单的闭环管理制度,彻底消除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进行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管实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高危险性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企业、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事故易发多发区域等的执法检查力度。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处置和行政强制措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作出暂时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查封、扣押相关设施、场所或物品等行政强制决定。探索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公平、公正、公开。严肃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严格遵守事故调查处理法定程序,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开展事故调查。

(三)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和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防止滥用职权;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重视法制审核把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并明确相关职责。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的具体操作程序,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细化分解每个环节的办理、审核、审批、监督责任。

(一)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强化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优化监管人员结构,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明确承担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机构,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当积极探索通过派驻执法、委托执法、综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二)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条件,加强办公业务用房、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粉尘检测仪等执法专用装备,保留或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重点保障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一线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开发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20xx年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到位,严格执行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新录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在岗监管执法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忠于法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抓好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市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安排进度,并加强跟踪了解和业务指导。市安全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措施的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本通知自20xx年7月27日起施行,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六

为规范安全保卫管理秩序,增强安全管理实效,确保各项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农发行赵县支行采取多种举措落实上级行安全保卫要求,确保全年安全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查并举、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该行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该行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该行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教育与学习,增强防范意识,筑牢“人防”战线。该行每月组织学习安全保卫。

规章制度。

和上级行文件精神,了解社会治安、金融安全形势,掌握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的操作程序。每季度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模拟演练和各项制度、防暴预案的学习,使全行干部职工熟练掌握防范要领,熟悉消防、自卫、报警等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性能,保证遇有险情时能够临危不惧、处置有方。

三是继续加强物防建设。该行进一步加强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完善和提高安防技术水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安防经费投入,对现已安装的电视监控系统、“110”红外线报警装置等,加强维护保养。营业场所及时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确保办公楼(院)和营业场所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是继续加强技防建设。该行充分发挥物防设施的多重作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物防设施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功能,确保安防设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五是继续加强人防建设。该行加强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强化员工队伍管理,大力倡导学法、知法、守法以及用制度来规范约束自己言行的自觉性,正确引导和严格落实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措施和处罚办法,通过强化管理,把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队伍。

随着多起法院恶性爆炸、行凶事件的发生,安保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问题,2月13日全区法院司法警察支队长会议紧急召开,徐睿霞副院长和鲁国文总队长要求各级警队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做好安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预防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凉城法院法警大队积极响应上级警队的要求,及时组织全体法警,有针对性的对以往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并出台五项措施提升安保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法警大队要求每位执勤法警在工作中都要树立高度的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和《大厅法警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细化了大队法警的安全保卫职责,对每位来访当事人都要进行严格的安检和登记,以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要求法警执勤公开透明。改变以往法警在值班室内闭门执勤的工作程序,增强了法警工作的透明度,拓宽视角,不留死角,并要求每位执勤法警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确保安全。

四是建立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值班要求进行领导带班,针对突发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征求处理意见,为更好地处理解决突发事件增设了一道有力的安全屏障。

五是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法警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有效、执法文明,严格保障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七

xx公司及各xx企业:

根据xx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文件精神及社分管领导安排,结合我社防汛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

二、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xx企业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切实加强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一旦发生灾情,要靠前指挥,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系统安全。

三、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沟渠排水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加强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险措施,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企业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供销系统的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随时待命,做好救灾准备。各企业要及时掌握和报送水情、灾情信息,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带班,并做好防范应急准备和值班记录,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能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xx市供销社

20xx年x月xx日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八

为规范安全保卫管理秩序,增强安全管理实效,确保各项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农发行赵县支行采取多种举措落实上级行安全保卫要求,确保全年安全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查并举、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该行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该行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该行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教育与学习,增强防范意识,筑牢“人防”战线。该行每月组织学习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上级行文件精神,了解社会治安、金融安全形势,掌握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的操作程序。每季度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模拟演练和各项制度、防暴预案的学习,使全行干部职工熟练掌握防范要领,熟悉消防、自卫、报警等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性能,保证遇有险情时能够临危不惧、处置有方。

三是继续加强物防建设。该行进一步加强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完善和提高安防技术水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安防经费投入,对现已安装的电视监控系统、“110”红外线报警装置等,加强维护保养。营业场所及时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确保办公楼(院)和营业场所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是继续加强技防建设。该行充分发挥物防设施的多重作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物防设施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功能,确保安防设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五是继续加强人防建设。该行加强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强化员工队伍管理,大力倡导学法、知法、守法以及用制度来规范约束自己言行的自觉性,正确引导和严格落实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措施和处罚办法,通过强化管理,把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队伍。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九

近年来,兰州市永登县检察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多种方法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多年来一直保持安全无事故发生,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该县检察院始终把安全保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经常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安全保卫工作常识和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是一,杜绝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和行为上的不规做法,从思想上绷紧安全这根弦。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该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院领导与分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科室主要负责人与本科室检察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形成了全院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为规范安全保卫工作,该县检察院出台了《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涵盖门卫值班、防火防盗、电器设备管理等;院实行领导带班、检察人员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和对事故苗头及时妥善处置。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对值班人员进行定岗定位,出现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强门卫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进出登记,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防控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加强硬件建设,强化技术防范。为加强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该县检察院在办公区安装了安防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包括办公楼前、后区域及每个楼层,实现了全覆盖、无盲区;在控申接待室安装了监控系统和安检门,监控系统具备拾音功能,确保了接待场所的安全;在办案工作区安装了监控,手机屏蔽仪、便携式金属探测仪等设备,保证了办案工作区的安全。

五是加强安全督察,强化措施到位。为确保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的落实,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的职能作用,不定期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察,督察内容包括对重点部位和电器、电源进行彻查,保证办公区消防安全。对档案室、机要室、财务室等重要部位安装的防护栏、防盗门等安全设施和线路,消防设施、电器等进行检查,确保各类诉讼文书、机密文件及机关财产安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十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要加强游泳区域的巡查力度。水务部门要结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监部门结合水上安全检查等,切实加强重点时段汉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相关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务部门要积极筹建水上救援专业力量,及时承担水上应急救援职责。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救助协同作战。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组织防溺水志愿服务队伍。各镇办区、各村组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伤害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学校,要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十一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节日期间,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段,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为此,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一把手负总责”的思想,高度重视“国庆”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外地单位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1、自查及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28日前。

2、检点:一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制订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责任人员,以切实防止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安全。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拆迁工地检查拆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有否私拉乱接。禁止墅蛮拆迁;四是工业(出租)企业、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工业(出租)企业生产安全,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及老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和安全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六是中小学要加强节前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等;七是各专业市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

3、检查方法:检查分二个层面进行。一是在9月24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完成本区域范围内现场和台帐方面的自查;二是9月25日后,街道将组织各专业检查组开展检查,社区组可分片由各片负责人组织检查。

4、检查要求,由组长牵头,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落实人员督促整改。对“国庆”期间的各种庆祝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和各检查组应将自查、检查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在9月28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315室)。

“国庆”期间,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辖区内的安全情况,做到每天“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十二

校内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我校暑假期间的安全,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使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的假期,现将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各单位指定专人,成立专班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隐患,逐一登记,及时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利用好广播、网络、宣传栏、通知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师生员工在外出游、实习实践期间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加大对防溺水、防网络诈骗、防旅游过程中的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力度,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教学楼、行政楼、重点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值班看守力量,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以任何理由交给学生使用和留宿。离开房间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并切断各类用电设备电源,要求师生员工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在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随意放置。落实好办公楼、教学楼管理制度,严禁有偿出租,严防不法机构假借学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

加强暑期基建、修缮工地的安全管理,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好暑期各类临时培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暑期临时来校人员的安全管理,强化组织机构的领导职能,落实好“谁组织、谁负责”责任制,确保暑期校园内部安全有序。

四、加强宿舍、居民区管理。学生宿舍要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应尽量集体住宿,不得单独居住,离校学生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寝室内,若不愿带走的,建议其交给本栋值班人员或所属院系辅导员集中存放管理,同时对离校无人住宿的学生寝室检查完毕后,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张贴封条,并加强楼层巡逻检查力度。宿舍管理人员不得关闭门禁及红外对射防盗设施,拒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楼。各院系假期应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加强对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的检查工作,并对违规行为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居民住户在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家中水、电、煤气的使用安全及作好家庭财物的安全防范。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人若较长时间离开住所,一定要关窗,锁门、关水、断电、关煤气等,并委托邻里相互关照;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务必在6月30日前将暑假值班安排表及带班领导联系方式、留校学生名单安排表及负责人联络方式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暑假期间遇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行政值班电话:67868046,保卫处值班电话:67868110或内线“8110”。

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大校园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对各单位安全监督和检查,保障校园安全。校园“110”要全天候24小时受理师生员工报警求助,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提供安全服务。

学校办保卫处。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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