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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_、_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卫发〔2022〕17号)、《温州市2022年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办法》(温卫发〔2022〕65号)要求,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好老年疾病预防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自2022年起坚持“以健康为中心”,推进老年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制定实施针对老年人视力功能、口腔健康、营养状况、认知功能、心理健康等早期筛查干预措施,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功能维护机制,区内开展老年人“光明”“口福”“营养改善”“失智老人关爱”和健康服务“智慧助老”五大行动。2022年度内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600人以上,为8100名老年人建立口腔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开展老年痴呆预防干预和心理关爱160人以上,开发老年数字健康服务重大应用,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60%以上。至2025年,三年累计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2500人以上,建立老年人口腔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3万人以上,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600人以上,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80%以上。
(一)老年人“光明”行动。以老年糖尿病患者为重点,开展眼底病的早筛早诊早治,降低老年人致盲率。通过老年人健康体检开展眼底病变筛查,对眼底筛查和检查结果异常的老年人,引导或帮助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诊断、治疗,降低糖尿病眼底病变等并发症发生率。
(二)老年人“口福”行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一体化门诊服务中在开展口腔健康状况检查评估,建立老年人口腔健康档案,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加强老年人自我口腔健康管理。积极推进老年人口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口腔健康水平。
(三)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参照“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标准,为老年人建立营养监测档案。引导老年人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降低老年人营养不良发生率,逐步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四)失智老人关爱行动。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老年人健康体检,以及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情况,对老年人开展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膳食营养、适宜运动等老年痴呆综合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是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的重要抓手。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由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科牵头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落实开展所需筛查评估、眼底镜配备等经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按时完成各项行动任务的基层卫生疗机构,给予一线医务工作人员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金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三)加强监督指导。对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监督指导,促进老年健康专项行动高质量按期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老年健康专项行动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鼓励目标群体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探索形成五大行动典型案例。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二
2019年底,我国将基本建成“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形成“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新格局。全面推进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支撑的有力抓手。在其他行政办公和政务服务领域得到广泛使用的视频会议,也将成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沟通协作的一大基础应用。
央企中的创新型高新技术骨干企业,也纷纷发力,用专业技术助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南方电讯作为百年央企中国普天旗下一员,已经为湖北司法厅、广东地区司法、甘肃地区法院等各地司法体系提供信息化建设的系统应用。如司法体系的工作会议、远程视频庭审、庭审直播、司法矫正、法律援助、应急指挥调度等,都是基于视频通信技术的应用。小南发现,通常司法体系开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主要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统一协作推动司法体系内部协作。
基于司法体系网络环境,采用“统一协作”解决方案,将视频协作、语音协作、im协作、数据协作、媒体协作五大协作集于一体,实现从多媒体会议厅、远程视频会议室、领导桌面、智能移动设备办公等全场景的信息化沟通协作。
视频协作助力科技法庭司法服务。
贴合司法服务开展需求,通过视频会议技术实现司法机关总部到地市、区县的贯穿式法律服务。在司法厅、法院部署poly(原polycom)高清视频会议中高端,将“互联网+”理念融入科技法庭;采用potevio睿景视频会议终端,运用视频会议和多媒体信息发布的多功能设备服务于社区,开展专项普法教育专题讲座、专家视频讲堂,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在互联网时代,不仅要更多更好地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更要回应群众呼声,更快更优地提供键对键的服务。”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2018年10月的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上说道,“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司法系统工作机制的持续优化升级,显著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三
根据_、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和_《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全省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
(一)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相关规定。
按照_《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各项工作。
(二)控制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培训。
对从事老年人健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老年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_门要在3年内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老年健康管理技术人员应轮训一遍。培训内容按_《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
(三)免费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及其流程。
按照_《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确定老年人服务对象,每年免费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毫克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4.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的管理。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四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七届_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服务标准时,如果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服务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服务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价格的函》(价函字〔20xx〕28号)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和价格,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根据年龄确定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洁清洗、家电维修、保养等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健康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定期体检、心理咨询、陪诊就医等服务。
4、法律政策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政策的咨询、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关爱等服务。
6、代购代办服务:拓展延伸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服务。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关怀、护理等服务。
市民政局要根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服务内容,形成菜单式服务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1、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服务黑、红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的加以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要制定惩处和服务提升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素质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服务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情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意度测评,督促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有效避免服务态度生冷、简单、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服务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服务。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五
智慧司法解决方案着力于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建设司法公有云和司法数据资源平台、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全面依法治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与应急指挥、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保障与政务管理等六大类18项业务系统,最终实现“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目标。
神州科技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为宗旨,制定新型智慧司法建设方案,助力执法部门建设完善以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为内容的司法服务云平台。以数据中心为基础,建设法律服务大数据平台,从“业务驱动”转向“数据驱动”,形成由智慧业务、智慧执法、智慧政务、智慧服务、智慧分析、智慧安防、智慧指挥等若干大数据业务应用所体现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智慧司法”。
大数据一体化智能云平台着力建设以“1+2+1+n”的解决方案,一是指大数据管理平台,二是指12348公共服务平台和司法行政管理平台,一个数据中心,n是指对应的业务系统。
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是全系统开展工作的主要载体,按照”一个平台、分级应用“的设计理念,平台集成了各业业务系统,满足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工作需求。
”12348“公共服务平台。
“12348”公共服务平台是司法行政部门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社会提供集电话服务和网上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理、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机制,对40余项法律服务产品进行数字化集约化管理。
数据中心。
司法大数据可综合司法行政各类应用系统、其他横向单位系统以及互联网数据,依托数据分析建模工具和数据展现工具,实现对事件类型、时间、地域、等级、参与人数等维度对各类事件进行量化分析,形成多种形式的图表,对各种矛盾纠纷事件进行研判,分析蔓延趋势,辅助相关单位提前做好预防处置工作,以防事件的扩大及激化。
n个系统建设。
目前我们共有17个应用系统。其中,用于省一级应用有17个、市一级有14个、县一级应用有12个、用于司法所使用的有5个。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六
信息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大力发展司法行政信息化,是关系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任务。
为全面推进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我局依据《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司办〔2017〕191号)、《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及结合司法实际工作需求,已向各业务处室、局属单位传达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2017年重点工作,并进一步梳理了我局2018年信息化立项项目的建设需求和明细内容,以更好地为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2019年工作目标以及工作任务提供基础。
随着当前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局亟需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化以及智能化等新技术和新思路,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推动互联网+政务与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推动管理决策合理化、科学化,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各业务工作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为司法行政插上翅膀,将广州打造成法律服务最便捷的城市,当好大湾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示范先行者,使广州司法成为大湾区的闪亮名片,为广州提交一份完美的答卷。
二、规划依据。
2016年12月30日,司法部印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作出部署。意见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把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应用能力建设、安全防御能力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水平。
2017年2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下发了《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该文件提出了五个工作要点,以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业务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升级版”,努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6年8月9日,广州市司法局发布了《2016年广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该文件以“上水平、走前列”为目标,以省司法厅制定的“一五三”(突出创新升级一条发展主线,打造法律服务网、监管矫治网、普法教育网、机构平台网、科技信息网五个网,强化政治保障、财政保障、制度保障三项保障)发展战略为抓手,创新理念、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三、规划思路。
本次“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将构建“智慧司法”、“司法为民”新模式,努力达到省厅要求的“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网上司法行政”的总体目标要求。
(一)努力构建“智慧司法”、“司法为民”新模式。
“十三五”时期,广州市司法局信息化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省厅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司法建设的意见以及广州市电子政务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公共服务型司法监管执法机关,做维护法律秩序的忠诚卫士,为促进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而奋斗”的核心价值观,建设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微信、网上办事大厅等多种形式对公服务,全面加强“政法网工程”建设,更加注重统筹规划,更加注重整合提升,更加注重应用实效,更加注重基层建设,更加注重安全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大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快司法行政管理信息化步伐,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更好地建设“智慧司法”、“司法为民”新模式,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二)努力达到省厅要求的“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网上司法行政”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理念和思路、加强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监狱、戒毒、司法鉴定、普法教育各类业务应用,做到以业务为导向,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网上司法行政”,逐步建成“业务专网互联互通、技术标准规范统一、业务应用全面覆盖、信息系统高度集成、业务工作网上协同、信息资源深度共享、硬件设施充足稳定、安全保密有效可靠”的信息化体系,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建设目标。
到2019年,我局信息化建设将成为全国司法行业标准的引领者、做全社会司法惠民的示范者,利用信息化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理念,依托司法一体化综合平台,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以及监狱、戒毒等各类业务系统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依托移动互联网,采用“互联网+”理念,结合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型终端设备,借助微信、智能机器人等方式,向市民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司法惠民服务。
(一)完善信息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推进业务集约发展。
基于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现有的信息化标准,建立网络纵横贯通、信息及时全面、硬件高效集约、技术成熟先进、标准科学统一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建设运维、安全、管理三大类制度机制,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信息化建设。
(二)完善基础支撑环境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一张网”建设。
完善政法网、政务网、互联网的建设,实现省、市、区、基层四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网络纵向贯通。建设面向服务的基础设施云平台,为各应用提供多样化的运行环境,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降低建设风险以及绿色智能的目的。
(三)建成司法大数据中心,推动司法行政决策智能化。
整合现有各业务线条,形成各业务数据库、业务专题库、业务模型库,建立全市司法行政大数据中心。同时运用大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群众提供决策支撑、研判分析、预警预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四)深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现实业务深度融合。
建成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一站式”司法行政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综合集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格局,依托司法一体化平台,根据一人一桌面、一业务一模块、一处(科)室一平台建设理念,加强司法惠民、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以及监狱、戒毒等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五)加强“互联网+政务”建设,开展掌上司法及提高公众服务水平。
利用“互联网+”技术理念,打造移动掌上司法,实现司法行政各类业务网上移动办公,提高整体业务水平、提升整体办事效率。以多元化的宣传渠道,提供更多互动、个性化、高水平的司法惠民服务。
(六)探索新技术应用,逐步推动业务应用智能化。
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人脸识别、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新技术的实践和应用,统筹各单位信息化基础建设,基础信息采集向移动智能采集升级,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保障水平。
五、建设任务。
(一)司法标准体系建设。
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虽然目前广州市司法局在技术上建立了安全技术平台,实施了防火墙、反病毒、漏洞扫描等,但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难以从管理上保障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针对以上问题,未来广州市司法局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同时为了满足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对信息安全提出的要求,定期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广州市司法局信息安全建设要求,参照国际信息安全标准,从安全组织、安全管理、风险管理、运行管理、合规管理等,搭建主动、纵深、实时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遵照iso27001的国际标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力争通过iso27001体系认证。
2.数据标准规范建设。
依据司法部及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化规章制度,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联合司法行政相关业务部门,梳理司法行政业务流程,研究制订司法行政业务数据标准、系统接口标准和相关数据格式,建立司法行政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打好基础,做到标准先行全,推动司法行政信息化高效快速发展,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整体效应,争创全国司法行政标准。
按业务主线建设:律管工作、公管工作、基层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法考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监狱工作、戒毒工作等。数据规范将根据业务进行归类,并分成基础信息和关联信息。
3.运行维护标准规范机制建设。
建立广州市司法局运维维护机制,广州市司法局虽建立了运维组织和运维流程,但信息化服务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配置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未来广州市司法局需要进一步完善运维组织和运维流程。通过完善和优化运行维护流程,进一步健全运维制度和运维流程,解决当前运维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司法基础设施建设。
4.网络建设。
4.1.政法三四级网(司法专网)建设。
通过政法三四级网(司法专网)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政法网的建设,切实落实省司法厅“全省一张网”的规划要求,实现省、市、区、基层四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网络纵向贯通。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2)实现我局与各司法所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共计171个信息点)。
4.2.无线城市建设。
基于全市无线城市建设,补充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线城市网络,实现网络全覆盖和全系统统一认证和统一管理。
5.机房建设。
5.1.司法行政专网云数据中心建设。
根据《关于开展司法行政专网云数据中心建设的通知》(粤司办〔2017〕417号)的要求,全面建成司法行政专网云数据中心,为部署在广东政法信息网上的各信息系统提供高效、安全、可靠的运行支撑环境。
6.安全建设。
6.1.广州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建设(安全部分)。
通过政法网(二期)司法部分的安全体系建设、安全边界接入系统建设、冗余备份系统建设、司法局电子印章和身份互认系统建设,实现市司法局和其他政法单位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的安全接入与信息交换,并对边界接入业务进行管理,建设流量管理系统及审计系统继进行必要的控制。
6.2.市局信息网络云安全建设。
司法安全的建设将围绕移动终端安全、桌面安全管理、大数据分析、云安全、安全网关、内容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安全防护,本次规划将以“大数据时代的安全防护”为中心思想,以“数据驱动安全”为技术思想,为司法提供大数据安全分析、安全网关、终端安全、网站安全、内容安全、数据安全、无线安全、移动安全、代码安全以及云安全等多维度安全服务。
6.3.市局业务信息系统等保测评。
完成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系统、广州司法鉴定智能综合管理系统、社区矫正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广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系统、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广州市公证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信息系统等多个系统的等保测评。
7.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基于“以公众服务为中心”的理念,将智能机器人、智能互动、自动导诉等技术应用到法律服务之中,建设“渠道多、办事易、效率高”的综合服务体系,为公众带来全新的服务体验,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8.智能楼宇建设。
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局机关大楼进行智能化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建筑设备智能化、通讯智能化、办公智能化、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智能化、安全防范智能化五个方面。
9.业务管理应用建设。
建设司法救助管理系统,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实现从申报到审批、发放全程留痕,防止暗箱操作、重复救助,实行精准救助,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用。
基于一体化平台,建设档案管理系统,并对现有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各类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2018年将完成110万张档案和2000多张照片的电子化工作。2019年将完成司法所有档案的电子化工作,为业务系统的运行以及大数据建设提供数据来源。
以财政预算资金使用为切入点,围绕“预算管理为主线、资金管理为核心”的建设思路,实现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化、制度化、信息化,通过完善单位经济活动管理组织、建立我局经济活动事项分类清单,优化我局经济活动管理规则,推动经济活动管理信息化落地,建立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与《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的包含业务层面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对我局经济活动的有效管理。
建设司法人事考核和管理系统,为我局提供更为安全、快捷、可靠的公务员人事绩效考核管理服务。通过该系统,可以清楚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实际工作水平、能力与标准要求间的差距,进而有针对性地定制出干部培养计划,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同时保证绩效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而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竞争活力和创新精神,为提高我局的整体服务水平、树立政府部门的新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9.5.司法鉴定案件全流程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一站式、一体化的司法鉴定案件全流程管理系统,针对司法鉴定日常业务开展的信息化需求,实现高效的网上司法鉴定业务办理与信息服务,承载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业务、档案规范管理、绩效考核、专家库建设等业务的办理、审查、监管,对全市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管理,使得整个业务流程信息化、流程化、统一化。
9.6.司法社矫人员定位监控显示系统建设。
利用rfid射频识别技术和gsm移动通信技术,建设司法社矫人员定位监控显示系统,实现被矫正人员的实时监管,提高矫正管理的效率,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合理化、人性化、智能化、效率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进步。
9.7.司法远程会见系统建设。
以广州市司法局为中心开展建设,基于全市政法网,建立会见终端,通过“云会见”联通司法所和监狱场所,让监所人员家属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亲情会面,实现服刑人员家属远程会见的目的。同时家属可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监管人员在监所的信息。
完成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准确、全面、详细地记录人民调解业务管理的信息,对重大矛盾调解进行监督、管控。并对这些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人民调解业务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构建法援律师综合管理中心、法援业务学习培训中心、法援案件质量监控中心、法援案件投诉处理中心、法援档案数据管理中心“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搭建与相关单位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平台,创新开发全市法援工作站值班律师在线语音视频咨询服务和语音自动转换文字录入系统功能,在市法援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配置知识问答和服务指引的智能机器人等,强化法律援助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发展能力。
建设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并推广至全市应用,实现司法局内部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并将数据共享至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供其他政府单位核查、核证,保证公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可方便群众办事,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
建设覆盖广州市司法局的所有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辅助管理系统,将项目各个环节,各个节点的所有数据与管理工作统一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数据信息化的管控,提高工作效率并实现管理便捷化。
10.监狱管理应用建设。
为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将建设监狱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将花都监狱、新华监狱、女子监狱信息化建设成果接入至此平台,实现监狱业务一体化综合管理。
10.2.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
包括网络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直播平台建设、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rfid工具管理系统建设、服刑人员劳动现场视频监控补点建设、指挥中心体感交互指挥系统建设以及云桌面系统建设。
10.3.女子监狱信息化建设。
结合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经验,在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女子监狱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合理配置、信息互通的建设目标。
10.4.新华监狱信息化建设。
结合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经验,在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新华监狱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合理配置、信息互通的建设目标。
11.禁毒宣传应用建设。
11.1.禁毒馆教育馆展馆多媒体互动展示系统建设。
完成全球毒情互动展示系统、生命的侵害互动展示系统、双面人互动展示系统、禁毒有我互动展示系统、毒品与人类展示系统、辨识毒品互动展示系统、吸毒后的你互动展示系统、缉毒卫士互动展示系统、宣战百年互动展示系统、擦亮眼睛互动展示系统、禁毒知多少互动展示系统以及集中控制系统的建设。
12.政务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应用建设。
12.1.统一门户整合。
统一门户网站以功能实现、满足用户需求为要求,将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市政务办“五个一”平台以及市司法局和局属单位相关门户网站进行整合,建立广州市司法局统一门户网站。改造后的新门户网站将形成集“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政务应用整合”四位一体的完整司法门户网站。
12.2.司法业务系统移动化建设。
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实现全业务、全系统移动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使单位整体运作更加协调,从而提高我局为民服务水平。同时结合水印防泄密技术,防止文件资料对外传播,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12.3.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运用“互联网+”新思维,探索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石,以智能服务为触角,以专业法律队伍为支撑,开启“互联网+法治”新模式,“互联网+服务”广铺法律惠民之路,积极推动互联网+律师服务、互联网+公证、互联网+调解、互联网+鉴定、互联网+社矫、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司考、互联网+法援等司法业务网上与网下的无缝对接,坚持网上与网下两手抓,同步推进,做到网上有反馈,网下有回应,群众有诉求,政府有服务,实现以服务保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可“触感”的司法公开和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1)互联网+律师服务。
问律师:打通市民与律师的沟通壁垒,市民可在平台发起问题,通过抢单和指派两种模式分配问题给律师。
律师群体服务:对接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的申请、审核、年检等司法业务,通过平台集约化提供服务通道。
2)互联网+公证。
建设覆盖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公证服务平台,面向群众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网上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向信息化要效能,向信息化要服务能力,向信息化要服务质量的建设目标。
3)互联网+调解。
基于线上的人民调解服务,市民可以在平台申请调解。系统将申请指派给附近的调解员,调解员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线上受理和线下处理。线下处理时调解员可以将事件的最新进展填报出来。因当事人原因不能线下解决的,可采用移动调解室将当事人聚在网上进行视频调解。
4)互联网+鉴定。
可快速查询鉴定所类别、地址等信息,并实现线上预约司法鉴定机构,线下进行鉴定和咨询。鉴定完后,委托人可进行案件评议。
5)互联网+社矫。
基于现有普法文章,平台每周定期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法律法规常识,利用通俗易懂的法律小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方便社区服刑人员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建设社区矫正远程教育学习平台,社区矫正人员只需一部手机即可利用碎片化时间完成在线学习。
6)互联网+监管。
通过平台实现狱(所)政公开。家属通过平台,即可通过特定账号查询监管人员在监所的信息。
7)互联网+司考。
以信息公开、业务指引、业务办理、网上咨询、考务管理等功能为基础,打造全方位的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移动信息化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考试服务。
8)互联网+法援。
平台提供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查询,用户可在平台上咨询相关法律援助业务信息,并实现在线申请预约、办理法律援助服务,以及援助指南等信息的查看。
9)互联网+普法。
深入融合“互联网+”思维,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进一步营造自觉学法、严格守法、善于用法的良好氛围。
12.4.云平台迁移建设。
为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个重大突破”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实施意见》中建设广州市电子政务云服务中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电子政务建设和服务模式,提高基础设施资源利用率,提升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效率,节约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成本,将广州市司法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广州司考信息化管理系统、广州市司法鉴定业务管理系统、公证管理在线平台、任务管理系统、网络舆情服务平台以及学法考试系统迁移至电子政务云平台。
依据2017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指引,参考政府智能服务机器人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知识库构建以及智能服务系统;其中知识库构建包括机器学习数据样本采集,具体来源于司法局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司法考试、法制宣传、强制戒毒和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所有指导文件,法规依据等;智能服务系统包括了网页智能客服、机器人智能语音交互以及微信、app手机移动端智能客服的访问等功能。
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人脸识别、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新技术的实践和应用,基于传感技术的“物物互联”和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人人互联”以及它们的集成应用,统筹各单位信息化基础建设,基础信息采集向移动智能采集升级,使律师服务、鉴定、公证等服务走向更高水平,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保障水平。
15.监所智能视频分析及机器人应用建设。
加快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监狱建设,探索运用智能化技术,推动智能视频分析及智能机器人的应用,促进监狱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大数据应用建设。
16.数据资源目录建设。
司法行政信息资源建设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内部采集数据的能力,拓宽从外部采集数据的渠道,从业务源头采集数据。规范数据的归集、存储、共享、使用过程,实现信息数据“一次采集、全程共享、深化应用”的目标。
17.案例库、法律法规库及舆情库建设。
为满足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其他相关系统的运行需求,将建立律师管理数据库、公证数据库、人民调解数据库、司法鉴定数据库、社区矫正数据库、监管数据库、司法考试数据库、法律援助数据库、普法数据库、司法救助数据库以及法律法规库、舆情库。
司法数据分析平台采用hadoop、分布式数据库等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对源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及初步分析,将数据结果存入大数据中心,形成各类基础数据库,并根据不同的需求形成各专题分析数据库。
为了能够方便对所有系统的数据源信息进行管理,集成监控管理子平台中提供数据源监控功能,利用此功能按照系统进行分类,提供对各系统所在的数据库地址、数据库类型、数据库版本及用户名连接等信息的集中式配置管理和统一渠道的浏览。
同时提供数据源是否正常的测试功能,不需要再通过其它方式具体去访问数据源就可快速判断当前数据源的正常运行状态。另外,使用配置的数据源也可用于后续的直接在线定义创建表和导入表的新数据。
19.司法大数据加工平台(机器学习)建设。
通过司法大数据加工平台建设,可以从各种源头业务系统中把数据统一采集到数据仓库中,存储采集到的业务数据,利用服务提供的多种经典分布式计算模型,按照数据仓库设计的数据模型,对数据进行实际加工计算。
司法大数据加工平台可通过多样的数据计算引擎,sql、mr、图计算、mpi等,满足针对不同数据类型、进行不同类型加工的需求,能够对tb/pb级数据进行分布式的数据加工,支撑更深度、更复杂的加工,在数据生产的链条中,保障数据产出的稳定性和数据产出的质量。
司法数据分析平台建设解决数据资源深度分析应用问题。平台建设包括查询搜索系统、智能分析工具、可视化展现系统、应用分析数据库群和应用门户等内容。
1)全文智能检索工具。
智能检索功能包括基于条件的分类检索和全文检索。按条件检索是当用户明确知道某份数据的具体属性时,系统可以快速地找到符合条件的文件。条件可以是单个条件,也可以是包含逻辑运算的组合条件。而全文检索则是一种模糊查询的方式,通过内置的搜索引擎,用户输入某个关键字,系统就能将所有包含该关键字的文件全部检索出来。全文检索应支持自动的词法分析,自动完成索引的生成。另外,全文检索要力求保证检索的查全率、查准率和检索速度。
2)万能统计报表服务。
司法局业务涉及面广,为了全面掌握业务情况,需要定期出具各种统计报表,系统将结合业务要求,从数据中心自动抽取相应的业务数据,形成固定的统计报表,并定期自动刷新。
3)商务智能分析系统。
系统还将通过数字面板等可视化形式,集中展现最有价值的数据,分析内容以个性化、安全、直观的方式来显示,使领导层可以方便地随时跟踪各种指标,确定各种趋势、偏差和异常。
4)决策分析服务智能化数据分析、模型。
加强数据利用,通过对现有信息资源的综合汇聚,建立主题分析数据库,实现对司法行政业务的辅助决策支持。按照目前综合管理需求,主要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综合展现、服务和管理覆盖分析、空间信息与监控整合分析,以及空间统计分析等方面建设。辅助决策系统主要面向大量的司法行政业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供面向不同用户层次的信息支持,从而有效提升数据利用效率。辅助决策系统的建设,从用户域看,主要包括操作层、管理层、决策层;从功能域看,主要包括数据查询、预警监控、微观分析、宏观分析。系统提供业务、数据、主体、专题分析,实现强制戒毒、教育矫正、矛盾调解、法律服务、戒毒管理、监狱管理等多种决策支持。
5)精准普法。
借助12348公共服务热线、借助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调处平台,运用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部门、多领域采集需求信息。根据汇总采集的数据信息,深度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市民推送关注信息。
6)法律服务分析。
建立市民法律服务档案,法律服务档案的基本内容由个人信息和法律服务记录两部分组成。法律服务档案信息内容如下:一是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社会关系等。二是法律服务记录,包括市民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等互联网渠道咨询、办理的服务信息中动态抽取的重要信息。利用市民法律服务档案,当市民再次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简化市民办理业务的手续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司法大数据管控平台建设有效解决对数据资产进行管理的实践性问题,既帮助政府部门合理评估、规范和管理数据资产,又可以挖掘和发挥数据资产价值并促进持续增值,并迎合大数据的跨行业合作趋势。
司法大数据管控平台将在数据交换与整合的基础上,解决数据资源的规范性、可用性和有效性问题。从数据治理的层面上看,需确保共享数据资源质量的持续改善;从数据管控的层面上看,需从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角度促进作为数据来源的业务应用水平的持续改善问题,从而实现源头治理。
平台采用基于主题的数据管控模型,提供主题管理、元数据管理、代码管理等数据标准管理功能。目录资源是对数据的语义描述,通过数据治理,把目录资源信息细化到数据元的粒度,使得语义描述与物理数据对应起来。提高数据质量是数据管理的目的,通过数据处理比对发现数据质量问题,而数据管理是数据可被处理比对的前提条件。
建立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是司法局信息系统中数据资源的交换中枢,不仅包括内部各系统间的大批量数据交换,也包括跨网络的数据交换,以及和外部机构(司法部、省厅、广州市兄弟部门)的数据交换。数据交换平台提供一整套规范的、高效的、安全的数据交换机制。数据交换平台解决数据采集、更新、汇总、分发、一致性等数据交换问题,解决按需查询、公共数据存取控制等问题。
为综合分析监狱、戒毒各种数据,并统一为政法网办综合查询系统提供基础数据,加强广州市监狱和戒毒局信息化建设,开发交换系统定时将监狱、戒毒系统数据交换汇总到局数据中心,同时将部分数据交换给政法网办综合查询系统,同时建立一套综合分析系统。
六、规划路径。
2017年: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设、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云平台迁移建设、司法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女子监狱信息化建设、统一门户网站整合、政法三四级网(司法专网)建设等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服务与管理效能,夯实广州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基础,为“智慧司法”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8年: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化以及智能化等新技术和新思路,努力构建“智慧司法”、“司法为民”新模式,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网上司法行政”,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推动互联网+政务与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推动管理决策合理化、科学化,将广州打造成法律服务最便捷的城市。
2019年:全面整合全市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信息、监管矫正信息、普法教育信息,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共享数据与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建成全市司法行政大数据资源中心,全面具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多元化采集和主题式汇聚能力,形成全市司法行政的大数据资源体系,夯实大数据慧治基础。同时运用大数据挖掘、分析能力,建立起统计、预测、预警、报警、评估等分析型应用,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全面达到“智慧司法”总体目标要求。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_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根据《_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健康内蒙古2030”规划》和《健康包头促进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按照健康引领、全程服务、兜底保障、公平可及、政策支持、激发活力、统筹资源、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建立完善老龄健康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固阳”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健康优先。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和诉求,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把老年人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老年人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的社会支持、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老年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市场培育、规范管理、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建立完善老年健康促进服务管理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推进老年健康领域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和促进老年健康的强大合力。
3.突出重点,公平公正。分类别、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考虑全体老年人健康需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维护老年健康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老年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做到老年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依托我县蒙医中医特色资源,探索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新做法。
(三)发展目标。
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目标,落实老龄健康保障政策,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
(一)完善政策,构建高效有力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将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动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管理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将老年健康促进相关项目纳入民生项目序列,在立项审批、土地调拨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发改委)。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八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逐步扩大覆盖面,努力使我县农村居民享有养老保障。
基本原则: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农村居民实行属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层次。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参保登记办理工作,力争20xx年年底实现对全县30%农村适龄居民的覆盖,20xx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缴费档次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时,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
省、州、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州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县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1-2级),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上述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的政府缴费补贴。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省、州、县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参保人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新参保地,按照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参保人在本县内转移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账户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缴费补贴(本息)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参保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启动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鼓励其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长期缴费,长缴多得。新农保试点实施后中断的缴费年限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
新农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在农村信用社开设收入户和支出户,目前暂时实行县级统筹,纳入社会保障基金县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实行州级统筹。
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截止20xx年11月30日,xx县有人口515331人,其中农业人口449673人;农业人口中16—59周岁的有301216人,60周岁及以上的有56212人;农村重度残疾人有2255人(持证人员)。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有参保人员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员有702人。原来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家林同志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兴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劳动保障局、县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计生局、县_、县残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劳动保障局,由马云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农保的各项具体工作。
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新农保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_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试点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九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
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市、县两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二)开展“智慧助老”志愿服务行动。
2.开展重点服务岗位的老年志愿服务。在金融服务、政务便民、通讯业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要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对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应当根据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老年人在存取款、审批登记、通讯服务、交通购票、旅游扫码等涉及电子支付、电子身份确认、电子信息填报等智能手续时,应当组织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大学生和爱心人士加入老年志愿服务。发挥驻邕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党员干部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智能技术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指导老年人正确运用智能设备,掌握智能技术,适应智能技术时代的新环境、新变化。
(三)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行动。
1.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驻邕各老年大学、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要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课程,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2.充分发挥涉老单位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涉老社会组织、涉老企业及其它爱心组织、爱心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活动,为老年人讲授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用智能设备的使用操作,指导老年人操作自助挂号(取号)机、银行存取款等公共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篇十
为贯彻实施《_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增强我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社会综合保障能力,区政府确定在全区开展企业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活动,为确保征缴活动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20xx年6月16日—9月30日。
把新增就业并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作为的着力点,以园区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新增就业人员和欠费人员为重点,推动新增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稳步增长。要结合全区企业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拉出征缴的具体范围和侧重点,进一步提高新增就业并首次参保的工作成效。
在新增就业上,对新建的园区企业和民营企业,要逐户制定参保计划,并着力抓好参保计划的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就业机构密切配合,力争做到就业1人、参保1人,各类企业应做到全员参保。
在征缴上,要因企制宜,区别对待。把参保人群适当划分,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法督促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按时足额缴费,巩固一部分;鼓励停产、半停产企业的职工,继续续保缴费,稳定一部分,对区供销社、商业和物资系统所属拆迁企业和破产企业,将资产变现所得和土地处置费来补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续缴一部分。
对已经参保但面临一些困难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按照劳社〔20xx〕6号文件要求,鼓励其继续参保缴费。全区在9月底要确保完成集中活动期间扩面征缴任务。
社会保险新增首次参保征缴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办法进行,分宣传发动、集中征缴、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宣传工作要贯穿全过程,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形成氛围。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传;城区主要街道、商场悬挂宣传条幅;在职工密集的地方和用人单位张贴、散发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社会养老政策规定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社会保险参保意识。
(二)集中征缴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区、镇(办事处)集中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督导企业筹措资金缴纳保险费,把应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区政府统一组织人员到各镇(办事处)检查验收,对没有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的镇(办事处)和企业,通过电视曝光,责令限期完成;对不按规定整改的企业,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实行缴费基数公开。继续推行缴费基数厂内公开。人数较多、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职代会(工会)通过。人数较少、工会组织不健全的企业,缴费基数应由职工本人签字同意。
(二)认真稽核。对企业申报的缴费工资,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对不如实申报,人为降低缴费基数的,允许聘请会计(审计)事务所对该单位的账目进行审计,除责令补缴外,所需审计费用由被审计企业支付。
(三)强化监察。区人社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配合扩面征缴集中活动,对有能力而拒不参保缴费的企业,适时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处理、处罚,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加强调度通报。集中活动期间,每周通报一次镇(办事处)进展情况,每月进行排名并召开一次调度会。在电视台公布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镇(办事处)提出表扬,对进展慢、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参照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对补缴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集中活动期间可缓缴滞纳金。
(六)集中活动期间,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均可按个体工商户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不够15年的可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
(七)凡完成区下达集中活动目标任务的镇(办事处),予以通报表扬;凡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区政府意见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计入相应加减分。
区政府成立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向各个镇(办事处)派出督导组。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镇(办事处)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充分发挥全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政府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全社会征缴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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