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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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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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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一

为强化宿舍公物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确认责任人及损坏(损失)赔偿,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楼内所有公共财物,由宿管科负责管理,向校产科负责,宿管科长是负责人。

二、学生宿舍楼内公物,一律实行责任制。楼内公共场所公物由各楼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宿舍内公物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三、学生宿舍内所有公物由全体成员共同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损,不得在公物上刻画,涂写,张贴。

四、携带公物出门必须经宿管科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五、毕业生离校前,由宿管科管理人员对公物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发现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由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六、学生违反公物管理制度,除按规定处罚外,从所在宿舍纪律考核分中按规定扣分。

七、每学期末,由校产科会同宿管科对宿舍公共财物检查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学生宿舍内的公物,遵循谁受益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如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使用者承担赔偿。无意损坏的,赔偿的金额按被损公物修补材料费及工本费计,需全新更换的按该项目、类别整体价格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九、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公物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相应管理人员承担赔偿。

十、宿舍楼内公共财物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宿管科负责人承担赔偿。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二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账、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一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三

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及长期进行“八荣八耻”教育,为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好品质,进一步加强班级公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学期开学,由总务主任、部门管理员和班主任对班内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实,并进行财产登记。期末进行总结,管理情况作为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等考核的依据之一。

2.个班级公物的使用、管理和爱护由班主任负责。

3.加强对板擦、粉笔等教学用品的使用管理,清扫工具每学期配发二次,杜绝浪费及有意损坏。

4.各班每天在下午放学前进行一次公物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公物的损坏、丢失,(各班应成立公物检查小组),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班主任,没有追究到人的,由班集体赔偿。

5.班内公物的`损坏、丢失,班主任要及时追究到人,报总务处,根据规定赔偿(或自己修理),然后由总务处及时更换修理,以保证学生的正常上课和班内的整洁。

6.此制度自2007年3月起施行。

历城区文苑小学。

2006.12.16。

1.各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开关窗时必须轻推轻拉,放学关窗。

2.上下课进出教室轻开、轻关门,不准用脚踢门。

3.全体师生应做到手不摸墙、身不倚墙、脚不踢墙。

4.墙壁按统一要求布置,不准随意乱贴、乱钉。

5.搬重物时,小心轻放,注意保护地面。

6.个室内所设器材,不得随意乱动,开关、电键由专人负责开关。

7.上学放学要依次列队出入校园,严禁攀爬围墙。

8.在楼内、走廊和楼梯上不准进行游戏活动,保持肃静,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9.学生使用桌椅,严禁在桌上乱写、乱画、乱刻,桌椅表面不得随意践踏,坐方凳时不得两腿着地.

10.个班级桌椅由总务处负责分配,班主任负责管理,对无故损坏者,视其轻重,按价赔偿。

11.学校将公物管理纳入一日常规检查评比,表扬、奖励先进班级体,批评差的班级,对有意损坏公物的个人视其情节进行罚款。

12.此制度自20**年3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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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四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五

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进行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校长、总务、管理人员各。

执一份。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

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

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有相关人员签字,以备案存查。严禁长期挪用(一般借用期限。

不超过一个月)或任意废弃、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三、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

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四、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门窗、投影仪、饮水。

机等教学、生活用具交给班主任和班长,每月定时.定人、定岗位管理(对号入座。

名单一式三份,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一一。

验收后交还。各处室、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教职工住房。

根据学校情况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责。

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

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

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

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

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

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

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七、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

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

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处分。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促进校团常规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l、班级校产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核实班内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汇报,班内多余财产设备,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收回。

2、学生宿舍的校产设备,以宿舍为单位,参照此办法执行。

3、学校公物必须十分爱护,人为损坏、遗失,应严格按价赔偿。经鉴定,属于自然损坏者,不赔偿。

4、损坏公物,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办法,如查无责任人,室内损坏的财产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赔偿,隐田实情者,从重罚赔;严重损坏公物,视情节予以罚款,直到纪律处分。

5、班级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教育,检查督促,班长和劳动委员具体负责班内财产管理。

6、班级校产在每学期初由总务处按标准配备齐全,统一编号,定位使用,向班级校产管理员交点,学期结束时,根据清单验收,并把班级校产管理情况纳入良好、优秀班集体评比条件之一。

7、学期结束时,班级校产管理员,应按学期初核准的财产有序排列,逐项自查,然后交总务处验收。对班级校产管理成组显著的班级及个人,学期结束时,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七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八

一、全局公物由办公室着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二、实行公物登记制度,所有公物都要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并编号管理,使用人员要在“公物登记表”上签字,办公室要经常对重要公物财产进行检查核对。

三、全局干部职工要爱护公物,妥善保管,节俭使用,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

四、在岗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公物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九

1、 启用教室,班主任要对照《公物使用登记表》逐项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2、 严禁在教室、走廊打闹,保持教学区安静;

3、 严禁在公物上刻画、踏踩,杜绝人为破坏公物行为发生;

4、 开关门窗要稳,做到门窗、玻璃无损坏;

5、 值日生摆放桌凳,要稳拿轻放,做到桌凳无磕碰;

6、 值日生放学前把扫帚、笤帚等摆放整齐,关好门窗,电灯,上好锁,严防公物丢失;

7、 爱护校园环境,严禁踩、摘、折校园里的花、草、树木,共创优雅的学习氛围。

1、检查组成员:校长、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

2、检查时间:周二;

3、内容:清卫及玻璃、门窗、桌凳、灯管、开关等的包管情况。

4、检查形式;自查与联查相结合。

1、赔偿标准:

(1)玻璃: 大 50元/块 中 30元/块 小5元/块;

(2)门:50元/块 锁 20元/把;

(3)灯管:10元/个, 灯架40元/个, 开关20元/个;

(4)电器面板10元/个;

(5)条幅 20元/块, 国旗20元/面;

(6)桌子:轻微损坏(如桌面上乱刻,画灯等)20元/次;一般损坏(如桌面、侧面挖洞等)30元/张;严重损坏(如桌面,腿断裂等)70元/张。

(7)凳子:轻微损坏10元/张;严重损坏25元/张。

2、维修

(1)若公物经自查发现损坏,先报总务处登记,然后由学校统一管理,班级或个人不准自行修理。

(2)电器(开关、启动器、灯管等)若不能正常使用时,及时报总务处登记,由学校派人处理,学生不准擅自处理。

3、奖励措施

(1)采用积分制,底分100,按损坏件数扣分,每件1分;

(2)发现学生折、踏花、草、树木,按违纪处理,每次1分;

(3)每月评一次,评出爱护公物流动红旗班。每年级1-2个;

(4)凡没有公物损坏,给班主任奖励。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十

1、各班教室的门窗、墙壁、玻璃、桌椅、黑板、灯具、窗帘、锁头等必须有专人负责,要爱护公物,不准乱刻乱画,更不准损坏和丢失。

2、教室和公共分担区的门窗离校前要关好,遇有刮风天气时,开窗要挂好窗钩。

3、室内的设备不准随意搬出和调换。

4、实验室的一切设备、仪器及文体器材要精心保管,不准损坏。

5、上述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生活委员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并在三天内报告总务处。

6、物品损坏或丢失,必须追究责任,由损坏者负责赔偿或赔款,如找不到损坏者由班级负责经济赔偿。

7、如损失物品隐瞒不报告,一经查出,加倍赔偿。

8、班级损失物品严重者,不能评为先进班级,同时影响班主任的评优条件。

9、对于爱护公物事迹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并列为评先进班级和个人的条件。

10、学期末检查,学年末评比奖励。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十一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保障。爱护学校财产是每一个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证学校财产不出现损坏或在可避免的前提条件下不损坏,特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学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公物损坏时必须使学生对损坏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坏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总务处核对并留档。如有管理不善,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1、班级财产包括:门(玻璃)、窗(玻璃)、班牌、课桌椅、黑板、讲台、照明线路及灯具、墙壁、踢脚线、门锁、门把手及教室内所有固定设施,均为班级财产。班级内所有的财产管理责任须落实每个学生专人负责保管,做到每件物品管理到位、保管到人。

2、学校每学期初按时发放扫除用具,班级要认真管理,如损坏或报废,班主任要及时与后勤保管人员说明,学期末学校要对所发放的扫除用具进行检查清点,统计完好率。

3、保持教室门窗地面整洁、课桌椅排放规范整齐,不允许在桌、椅等物品上面涂写和刻划。墙壁必须保持清洁,不准乱涂、乱画、乱贴,不准钉钉子。

4、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年级责任区包括所在楼层内教室、楼道、楼梯、墙壁、洗漱间等)所有校产。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

5、各楼层洗漱间的所有物品保管,由使用班级轮流负责(每班一周)。学校配发房门钥匙给管理班,班级要派专人定时使用洗漱间。

一班级,并交代好物品的使用现状。接管班要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各洗漱水龙头各班按标签使用,不得串用。

6、配电箱已上锁,非维修人员严禁随意开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

7、各班要节水、节电、保安全,人走灯灭水断流。上课间操、体育课、实验课等教室没人的时候,一定要关闭教室内的一切电气设备。平时要合理开关电灯。遇到阴雨天时可以酌情打开两组灯。各班应负责责任区走廊灯保持灭灯状态(三年级大晚时课间除外)。

8、凡属教室财产不许随意拿出教室外,学生要自觉爱护教室财物,遇到损坏公物现象要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9、各班教室内的财产除总务处统一调配外,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乱动或外借。放学离校时一定要关好门窗。

为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提高财产设备的使用效益,按“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对学校财产物品的损坏赔偿作以下规定:

1、财产物品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视损坏程度酌情由损坏责任人作出相应赔偿。

(1)、损坏物品尚能修复的,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安排修复,赔偿金额由两部分组成,即损坏物品修复所耗材料费和维修工时费用的总和。

(2)、损坏物品若造成不可修复或灭失的,由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由损坏责任人作出合理赔偿。

2、因故意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情节严重的追加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

3、对承包使用的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若不及时查核报修,由相关责任人(或集体)承担赔偿责任。

4、一切赔偿款均由总务处按学校管理规定报请入帐。

注:该试行制度从12月12日起执行。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学校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与经济挂钩,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学校各室负责人、班主任为责任人。

二、各室负责人负责在公物登记表上登记该室的一切公物。交总务处一份,然后总务处负责人审核,并由各室负责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理的依据。

三、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寝室的公物责任到每个教师、学生层层管理,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

四、各室的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随走随锁。学生教室、寝室的钥匙管理,实行多方管理制度即班主任一把,班长或寝室长一把,若一方钥匙遗失,迅速去配。学年结束时,班主任将锁及三把钥匙交总务处,若缺一把锁扣款10元,少一把钥匙扣款2元。

五、对于公物损坏实行责任赔偿制度,具体规定如下:每张床400元(铺板一个50元,铁架子300元);课桌50元(桌面20元,桌腿每个10元,桌衬每个5元),学生用凳20元(凳子面10元,凳子腿每个5元,凳子衬每个2元);办公室、教室门100元(门板60元,竖边每个20元,横边每个10元),办公室、教室、寝室窗子:铝合金窗每扇100元,木窗150元,塑钢窗每扇150元,玻璃每大块5元,每小块3元,办公室桌子每张200元(桌面100元,桌腿每个20元,桌衬每个10元,抽屉每个20元),办公室椅子每个50元(椅面20元,椅腿10元,椅衬5元)。其它各室的仪器、器材、药品、图书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学校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即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平时不定时抽查,做到一损坏就赔偿,谁损坏谁赔偿。对于学生用桌、凳、床及教室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班主任,班主任再找责任人赔偿;对于教师办公室桌、椅、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各办公室负责人,各负责人再找相关责任人赔偿。

七、星期天、节假日放学前所有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窗户一律关闭,否则每扇扣款2元,平时遇到大风天气要迅速关闭。

八、全体学生都要节约用水用电。我们要做到爱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对于不随时关水龙头的罚款一元,打水仗的罚款2元,;该熄灯时不熄灯的每盏罚款1元,点长明灯每盏罚款5元。

九、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无论是教职工及其家属、小孩还是学生,损坏一棵树罚款50—100元,折一支枝罚款5元,摘一朵花罚款2元,并通报批评。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十三

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

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偿,如没有责任。

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

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质,节约学校的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是学校得以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凡非正常损坏的财产均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三、实际中的运作,按照赔偿清单执行。

四、清单中末包含的部分物品的赔偿数额,视其价值及损坏程度而定。

五、损坏物品是一般还是严重由具体维修人员来决定,如有异议,交总务处决定。如无异议,则由责任人或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六、损坏物品的赔偿交款一律到财务室。凭财务室收据找有关人员维修。有关人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完成维修,否则说明理由。

七、损坏物品的赔偿金额:如果完全损坏(不可维修)则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尚可维修的酌情赔偿。

八、凡因故意破坏的,除实行经济赔偿外,学校还将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九、凡班级财产保管工作搞得好的,除给予表扬还,学校还将适当给予奖励。

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2. 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试情况给予处罚,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卫生制度: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

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宿舍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放到指定的地点,统一由宿舍宿舍值日生打扫。如发现将垃圾乱丢乱放者(特别是扔出窗外)罚款100元。必须保持室内物品摆放的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三、水、电管理:

1. 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进行处罚。

2. 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酒店。

四、管理规定: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 宿舍内公用物品等方面的工作。

2. 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罚款处理。

3. 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 宿舍内禁止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影响他人休息或使酒店声誉受到损坏者,酒店将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5. 对宿舍公物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告知酒店。如属人为破坏,有明确责任人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进行处罚。

6. 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宿舍长负责将其宿舍钥匙收回,并上交酒店。

7、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开除。

8、凡是晚上外出不归者,相关责任自负,酒店不承担任何后果。

望湘馆餐饮有限公司宣

2016年1月6日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社长职责:

1、每间宿舍设立社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社长有义务向公司综合办公室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社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宿舍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社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社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综合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五、水、电管理:

1、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2、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综合部。

3、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5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社长要及时上报综合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宿舍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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