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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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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模板15篇)
2023-11-13 17:34:22    小编:zdfb

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规划好未来,为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计划中,我们可以设定一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法,以确保计划的执行效果。以下是一些计划执行的关键要点和技巧,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实施计划。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一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生产部,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务必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务必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状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生产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要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职责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生产部或行政部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务必向公司行政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行政部;技术批准、品质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品管部;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行政部,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务必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职责人进行处罚。

二、事故处理及考核。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单呈交行政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给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及违章处理决定。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职责。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职责事故,要追究事故职责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职责。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职责程度对有关职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相关规定的,按情节50---200元考核。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二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劳动纪律,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今后将依照以此办法对员工全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员工安全生产及全年出勤奖励在每年年终(按阴历)统一发放。考核办法:

2.对无故旷工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3.全年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者(含5天),扣发当年奖励的50%;超过10天者(含10天),扣发当年全部奖励。

4.在上班时间若发现违纪现象,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上述办法从1月起执行,期望各部门认真做好考核相关记录,在每月月底报送公司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按照本办法对员工全年绩效进行考核,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当年奖励。

注:201月1号-------.12.31为2011年考核时间段。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三

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又呈上升趋势。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如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制定目标:针对具体工程的实际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由企业制定工程的总体目标、安全目标和日常管理指标。

2.目标分解:工程项目部再围绕这些目标自上而下进行展开和分解,并据此确定安全管理架构并将安全责任分解到现场各岗位人员和作业班组及成员。

3.目标展开:项目部根据确定的安全目标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并逐级向下分解安全目标和提出明确要求。

4.目标的调整:安全目标需要现场各单位、各班组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协调和努力下才能实现,在各级和各全体人员间必须达到一致,并且彼此平衡,否则须进行适当的调整。

5.目标实施:目标实施阶段的主要原则是:权限下放、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在目标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围绕实现自己的目标,独立。开展活动实现所制定的对策措施,要把实现对策措施与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和采用各种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结合起来,以目标管理带动日常安全管理,促进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推广和应用,及时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分析及时把握目标实施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行动,自行纠正偏差。

6.目标的监督和检查:为搞好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可采取以编制安全目标实施计划表和管理控制图的方法。目标实施主要依靠各级人员的自我控制,但要实施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7.信息交流:目标实施要注重信息交流,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出判断和采取对策,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

8.目标考评:考核原则一般采取自我评价和上级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以及重视成果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项目部应制定针对性的目标考评方法。

9.目标考核:安全目标考核应与责任制考核配合进行。

1.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项目部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生产”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遵守各项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积极推进安全管理的现代化,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各级安全责任制。

(1)项目部、分包单位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和班组、班组与成员间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责任制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4.应急预案。

(1)项目部应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及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应急预案》编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措施,并报经企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审批。

(2)项目部应按经审批后的应急预案或措施配齐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成立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和应急救援小组或小分队,并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5.项目部应充分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项目经理必须以身作则。项目经理的重视和参与是项目部安全工作开始的前提。

1.设备、环境的安全化是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根本措施,设备、环境的安全化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是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化水平,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2.消除、预防设备、环境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基本原则一般有:消除、减弱、屏蔽和隔离、设置薄弱环节、联锁、防止接近、加强、时间和距离防护、取代、传递警告和禁止信息等。

3.本质安全技术。

(1)有关本质安全的法规是实现本质安全的基本依据,因此必须逐步建立、健全本质安全的法规体系。

(2)由于本质安全必须在规划阶段纳入,就要求技术人员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高度的安全责任感,树立本质安全观念,熟悉本质安全法规,掌握进行本质安全设计规划的原理和方法。

(3)加强对本质安全实施监督和审查。

4.安全技术措施。

(1)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技术措施,除了本质安全技术措施外,主要还有下列措施:安全装置、警告装置、预防性试验、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及个体防护措施等。

(2)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手段是编制和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从计划上、制度上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避免盲目性的被动混乱现象,应区别轻重缓急、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首先解决那些重要的急需的项目。

(3)施工现场应编制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措施、高支模板及外架措施、设备安拆措施、施工用电措施、施工机具措施、消防与防火措施、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安全文明管理措施、防台风、暴雨、防洪及季节性防暑、防冻措施、治安管理措施等。

5.安全检查。

(1)项目部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应采取检查表的形式,按事先拟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需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任人必须按“三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并专人跟踪验证其整改情况。

(3)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一定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停工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6.作业环境的整治和改善。

(1)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空间进行合理设计,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和相互影响以及环境对作业过程的影响。

(2)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和整顿,确保必要的作业环境。

(3)提供和保证作业过程中合适的照明、通风、温度、湿度。

(4)制定防治施工现场尘、毒、噪声及其它职业危害因素的措施。

(5)按要求设置适当的安全信号装置,完善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并将相关内容告知所有现场人员。

1.对各工种人员进行职业适应性的检查,主要对知识文化基础、生理特性、心理特性等三个方面的检查,并进行常规知识和工种知识考核。

2.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

(1)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民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很有必要。

(2)对全体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把该项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定期化、制度化执行。

(3)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为第一级,项目部为第二级,生产班组为第三级,未经教育合格的严禁上岗。

(4)对转换作业工种的工人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工人明确新工种的操作特点、机具操作规程等内容。

(5)对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梯等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培训资格的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岗位须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项目部应登记造册,派专人监督管理。

(6)凡经教育培训人员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如果经二次学习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7)项目部应定期和不定期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vcd多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对在场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奖惩栏对安全先进事迹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或不达要求的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或处罚,同时采用宣传画、宣传标语、横幅等营造学安全、讲安全的氛围。

(8)项目部应配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活动月”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各专项安全活动。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的重要环节,是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任何工序或单项工程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2)安全技术交底应在工序或单项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施工员对参与作业的所有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交底,交底时不但有口头讲解,还必须有书面文字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班组、安全员及资料存档各一份。

(3)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对施工方案的细化和补充;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现场的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应急措施或方案。

(4)安全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的内容,切忌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5)工程周期较长,发生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必须重新交底。

1.危险源、危险作业的控制管理。

(1)项目部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进行策划,并根据工程进展定期或及时评审和更新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以保护人员的安全健康。

(2)对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的控制可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有关要求进行。

2.班组安全管理。

3.竞赛、评比、奖罚。

项目部适当组织班组间开展安全竞赛,定期评比和总结,并实施适当的奖罚,营造良好和安全氛围。

1.安全标志是在不能消除、控制危险的情况下,提醒作业人员避开危险的一种预防性措施,特别在建筑施工现场这种较高危险作业场所对实现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上应按国家规范标明现场各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

3.施工现场办公室和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应按规定布置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项目部应在班组进场后的三级安全教育或岗前安全教育中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详细讲明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内容。

4.安全标志应以合格定型产品为主,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

1.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制定项目部事故应急专项措施方案。

2.伤亡事故处理。

(1)一旦事故发生即起动事故应急方案,进行事故急救,有组织地抢救伤员。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防止现场被破坏,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组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2)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责任,严肃处理。

(3)项目部应制定事故,触电急救、摔伤急救、毒气中毒急救、火险急救、中暑急救等急救措施并张挂宣讲,以便及时组织抢救。

当前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只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思想上予以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控制。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四

为了考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及安全工作绩效,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安全职责制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任考核组长,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考评。

2、采取会议评议办法,对各部室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及安全生产进行全面评议,将评议结果填入“安全职责考核表”中,带给给主管领导,作为年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资料。

以公司[安]字03号文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为主要考核依据。

三、会议管理。

1、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履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适宜性评价,实施状况及需要更新和完善的资料。

3、考核资料均以文字表述形式进行评定。

四、考核范围。

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签订人,各职能部室的主要职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五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六

一、考核对象: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项目质量员、项目预算员。

二、考核人:项目经理。

三、考核期:每月。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的为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适量给以奖罚兑现。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七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以下为大家提供的是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3号)文件要求,石坪桥街道安监办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安监局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街道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安监办全体人员团结一心、勤奋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下达的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现就全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为认真落实区政府下达的'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街道按照区政府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修订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抓好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三化”的落实,根据季节特点、任务要求、重点时期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装备的配置和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和社会力量,使街道在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数、重特大未遂事故数得到有效控制。

二、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街道“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原则,通过修订街道“一岗双责”职责制度,建立“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制定“一岗双责”综合督查计划,全面理顺街道安全监管体制。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二)持续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安全投入保障体系。街道将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10%以上。

2.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能力建设达标工作。一是全面启动安全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街道安监办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

3人持有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证,主要负责辖区安全监管事宜;二是开展安监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推进安监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全年参加全国组织的安全培训1次,市、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共4次,街道适时组织了安办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学习,组织居委会干部安全培训2次,辖区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安全培训2次;三是建立了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和台帐。四是完善了应急预案和演练。按照要求,街道和辖区重点行业企业落实了应急预案“三化”,根据季节特点、任务要求和时期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强化了应急准备,提高了应急能力。

4.全面加强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一是按照“一岗双责”,狠抓落实。经常对辖区危化品经营单位、建筑施工工地、生产企业等重点场所、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街道安监办职能。全年对辖区内13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拉网式排查2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16家,整改116家。三是落实安全会议分析和信息报送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有社区书记、主任、综治专干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搜集安全隐患信息,按规定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并指导社区进行处置。全年共处置公共安全隐患2起(造漆村围墙排危改造和台湾花园围墙排危改造),处置一般安全隐患30起;四是坚持落实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系会,每半年召开有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居委会参加的安全会,学习贯彻上级要求,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五是积极解决居民关心的安全问题。全年对辖区内电梯、消防系统、外墙瓷砖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出具证明4次,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发送整改告知函5次;处理回复涉及安全的信访件15次,接居民电话举报协调处理安全隐患20余起。

(三)大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1.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全面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全年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各一次,街道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了安全培训二次,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四大行动”、“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十进”社区、烟花爆竹宣传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营造宣传氛围,悬挂标语、横幅42余副、张贴危化品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公告350余张,发放《市民安全手册》5200余份、办板报32期、开展农民工安全知识、消防知识讲座3次,参加人员300余人。

3.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复评工作。为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街道认真开展了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项,并制定了下年度持续改进计划。

(四)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1.开展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启动了重庆石坪桥加油站和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陈家坪分公司、重庆三得利汽车修理厂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共达标三家,其中:重庆石坪桥加油站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陈家坪分公司通过其母公司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重庆三得利汽车修理厂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开展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辖区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企业网上申报18家,启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18家企业,其中8家达到标准;完成区政府下达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合格率达80%以上。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加强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安监办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不定期的检查,并建立了台账,督促及时年检,使辖区内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重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二是配合区质监局对辖区内所有在用的339台电梯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档案。。

(五)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1.积极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对辖区内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九龙大厦消防系统整改工作于2015年2月完工;华佳苑消防系统整改工作于2015年12月完工。

2.开展以防范高处坠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工作为重点的“两防”专项整治。街道召开了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安监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7家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情况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6份。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针对辖区内化工一条街危险化学品经营商户多的情况,建立每周2次定期检查制度,全年共计检查7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5份,行政处罚一家,基本杜绝了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4.加强烟花爆竹、民爆安全。按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街道12月召开了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动员布署会,制定了工作方案,1月安监办和派出所、区安监局、消防支队、供销社等部门联合对辖区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4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批准了4家烟花爆竹经营点。2015年春节至元宵节近20来天时间里,街道采取领导挂帅,全力以赴、分片包干、严防死守的办法,有效地制止了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较好地限制了违规燃放,保证辖区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八

1.为保证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2.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各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三、考核组织机构。

1.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矿行政正职为小组成员。

2.常设考核执行机构。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及其他协调工作。

四、考核形式。

2.考核以按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的形式进行。

五、考核资料。

考核资料,如下表所示。

安全指标安全制度安全指令。

权重分配50分30分20分。

指标描述1.百万吨煤死亡率。

2.千人重伤率。

3.安全隐患整改率1.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性。

(1)“三违”制度。

(2)“一通三防”制度。

2.各项操作是否有章可1.安全会议的召开。

2.安全培训。

3.违规操作次数。

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五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

七、考核结果计算。

1.季度考核。

2.年度考核。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奖的依据。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出具,在审批各单位奖金时给予上浮或下浮。具体浮动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20%。

(2)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10%。

(3)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年度安全生产奖不上浮。

(4)考核结果为较差等级的,下浮年度安全生产奖50%。

(5)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奖。

2.各单位党、政正职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本考核结果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比先进工作者、先进班组和部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在集团公司内部刊物上公布一次。

九、考核实施。

1.每季度5日前,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印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考核表”,并下发到各个下属矿区和单位。

2.每季度10日前,下属矿区和单位将填写完毕的考核表送回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对收集上来的考核表进行分类汇总。

3.在每个季度的考核中,考核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到下属矿区和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抽查并进行打分。抽查结果作为季度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考核的重要部分。

4.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在汇总抽查结果和各个矿区、下属单位自评结果的基础上,对各个矿区和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的最终评分,并于每个季度的15日前公布评比结果。

十、特殊规定。

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1.生产矿井发生3人(含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地面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

2.因工作不力导致大规模越级异常上访的。

3.在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

十一、职责追究。

1.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通报批评;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黄牌警告。

2.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黄牌警告;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职责人诫勉谈话。

3.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推荐给予单位领导行政处理。

4.全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推荐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九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强化各级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全面衡量、重点考评、奖惩并重、注重实效。通过考核,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形成恪尽职守、争先创优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落到工作实处。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对象,是指当年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各市(州)政府(含长白山管委会,下同)、省政府有关部门。

(一)政府全面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国家和省政府确定工作目标的实现,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做到严密部署安排,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

(三)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行政副职领导对其所分管的行业、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的原则。各级政府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考核,保证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协调适应。

(五)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具有联合打击、共同治理的责任。

(六)激励约束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职责明晰、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目标实现。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要求,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分解下达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由省有关部门梳理提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提交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后,报请省政府审定并下达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所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考核项目,一般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方式确定。

第六条对市(州)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情况。

(二)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措施保障和工作考评情况。

(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部署、安排及执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

(五)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六)用于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危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安全生产资金的设立、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七)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落实情况。

(九)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十)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省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国务院、省政府组织开展和部署安排的安全生产重要活动、重点任务、主要工作的贯彻实施及完成落实情况。

(五)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研究解决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落实情况。

(七)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八)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省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由省安委会副主任和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公务员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省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半年自评、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一季度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每年7月份对本级政府、部门上半年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评,7月20日前将自评情况书面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8月底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对象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省安委会每年第二季度制定下发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年度12月或下一年度1月底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所有考核对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条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被考核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二)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的研究、计划、部署、开展和落实等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实地检查。根据考核需要,对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进行抽查。

(四)综合评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组年度考核结果对每个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设定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对各市(州)政府的考核,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40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为60分,各市(州)的考核得分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得分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得分之和。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只考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满分为10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加分后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设定分):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每减少1人加1分;较大事故起数与前三年本地区较大事故平均起数同比每减少1起加2分。

(二)政府安全生产资金与上一年度同比每增加5%加2分。

(三)成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获得省政府嘉奖的,每嘉奖一次加2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分(扣分最低至该项设定分扣完为止):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每增加1人扣1分;较大事故起数与前三年本地区较大事故平均起数同比每增加1起扣2分。

(二)年度考核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一票否决”项的,每项扣5分。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

(一)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二)考核得分在80—89分的为良好;。

(三)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为达标;。

(四)考核得分不满70分的为不达标。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一)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发生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迟报事故的;。

(三)发生事故后抢险救援行动迟缓、造成损失扩大和恶劣影响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治理不利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考核结束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形成考核报告,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表彰奖励。省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表彰奖励项目,由省公务员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规定代省政府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一等奖奖励;年度考核“良好”的,给予二等奖奖励;年度考核“达标”的,给予三等奖奖励。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__〕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与权限。

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3.2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3.3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实现,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上级负责。

4.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1.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4.1.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

4.1.4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1.5组织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1.6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条件。

4.1.7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1.8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1.9组织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1.10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4.1.11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4.1.12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1.1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4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实施救援,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4.2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4.3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将目标责任从上到下直至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4.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

4.4.3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基础安全工作建设情况。

4.4.4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

4.4.5组织制订、修订部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4.6本部门主要安全职能履行情况。

4.4.7本部门事故发生情况及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5职工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考核内容为:

4.5.1严重违章。

4.5.1.1在公司禁火区吸烟;。

4.5.1.2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4.5.1.2班前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

4.5.1.3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

4.5.1.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毒面具;。

4.5.1.6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

4.5.2较严重违章。

4.5.2.1生产区不戴安全帽;。

4.5.2.2防爆区内使用手机;。

4.5.2.3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聚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5.2.4违反工艺规定操作;。

4.5.2.5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

4.5.2.6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4.5.2.7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

4.5.2.8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

4.5.3一般违章。

4.5.3.1电气焊工不按规定分开放置乙炔、氧气瓶5米以外;。

4.5.3.2不按规定填写各种票证;。

4.5.3.3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

4.5.3.4压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规定监测、校验,失灵;。

4.5.3.5电机连轴装置缺防护罩;。

4.5.3.6焊接设备管道时,用设备当二次线;。

4.5.3.8地沟盖板损坏不及时更换;。

4.5.3.9安全防护栏破损不牢;。

4.5.3.10设备法兰、螺栓不全;。

4.5.3.11用金属物撞击带有气体的设备、管线、活塞、活门等物体;。

4.5.3.12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指挥;。

4.5.3.13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场地清;。

4.5.3.14乱接乱拉电线;。

4.5.3.1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

4.5.3.16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4.5.3.17其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安全遗患。

五、考核方法与奖惩。

5.1考核分为自评考核和公司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5.2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终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考核,自评考核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3公司对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考核时成立考核小组,由安全、生产、职工代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5.4考核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应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业绩,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照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

5.5考核组应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6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7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奖惩,职工由所在部门(车间)进行奖惩。

5.8公司对考核情况优秀、良好者分别进行奖励,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六、附则。

6.1被考核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6.2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

6.3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6.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十一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我单位保证:

一、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无事故目标。

二、落实以下几点措施:

1、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生产特种设备经过行政许可,生产持证率达到100%,制造安装大修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率达到100%。

3、使用特种设备及时登记建立档案,注册登记率达到100%。

4、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5、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定期检验率达到100%,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事故处理结案率达到100%。

7、制定完善实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三、如不能实现上述责任目标,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保证单位(章):负责人(签字):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十二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十三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度,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和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考核。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职责制的监督和年度考核。

3.2安监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和车间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月度考核。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与考核。

4、工作程序。

4.1考核原则。

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务必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2考核时机与频次。

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4.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于每年初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上年度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处理。

4.2.2安监部对各部门、部门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职责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所在部门对部门、班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检查一次。

4.2.3各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该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检查。

4.2.4安监部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随时进行考核。

4.3具体办法。

4.3.1安全职责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监部汇总,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之间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层层签。

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安全职责书应明确职责资料、预期目标和考核办法。

4.3.3每月底安监部对各部门、各部门对全体员工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安监部和各部门结合安全工作计划完成状况和日常检查状况,按4.5进行奖惩,并保存相关记录。

4.3.4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职责目标书》对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并按4.5进行奖惩,保存相关记录。

4.4奖惩标准。

4.4.1每年初,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较好且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该部门10000-50000元及其负责人1000-5000元的奖励。

4.4.2部门无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考核记录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3部门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书面具体措施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4.4部门未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5部门各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可行的,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对该部门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4.6对各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职责大小对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处100——2000元罚款,对该部门处500——3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职责书》。

6、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奖罚台帐》。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十四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职责人)。

二、考核资料。

1.本市政府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状况,包括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亿元工业产值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工矿企业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各产煤市辖区内煤矿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辖区内重特大事故。

2.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状况:

(6)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职责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漏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状况(各有关部门职责附后);

2.安全生产职责人为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其中,对省经贸委、教育厅、公安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国资委、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考核资料包括: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其余部门参照上述资料,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有关部门结合该部门职责状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资料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职责人的自评状况,需经第一职责人审核。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2月1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

1.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省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2.考核组要提前2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和及其安全生产职责人。

3.考核组应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状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不合格的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状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报告考核状况。考核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职责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优秀的,省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标准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印发。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篇十五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1.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2.考核评价:考核分值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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