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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通报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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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通报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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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报制度篇一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通报督办是指,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条通报督办范围为,全市三区四县、××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通报督办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市安委办组织的对全市三区四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通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寄送给被暗访的地方政府或单位。

第五条采取限时办结制,各地、各单位对暗访检查通报督办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完成。

第六条对安全生产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安委办将实行跟踪督办。

第七条对采取创新性做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单位,市安委办将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其予以加分。

工作通报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范施工安全监督行为,提高施工安全监督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施工安全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建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内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市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层级监督原则,加强对区县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指导,组织有关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对跨区县的轨道交通、地铁和城市道路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市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全市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第七条按照施工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区(县)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对工程参建单位的施工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防护进行监督抽查,组织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到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填写《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jd-1),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和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2、建设单位确认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的付款计划。

3、建设工程施工影响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社会人员安全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施工企业编制防护措施方案,送交建设单位确认的手续。

4、施工企业制定的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包括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5、建设单位做出的不对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以及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承诺。

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在《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交付建设单位。在市建委办理监督备案手续的,由市建委及时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转发给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按照《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和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京建施[2015]256号)的 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区(县)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第九条安全监督备案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确定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人,发给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表jd-2),制定监督计划。监督计划应当包括:巡回监督组设置、监督依据、监督内容等。

重点工程项目除制定监督计划外,还应当制定专项监督方案。

第十条区(县)安全监督机构采取巡回监督抽查的方法,对施工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防护进行监督。

施工安全行为监督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参建各方履行法定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工程实体防护监督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抽查。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为监督抽查重点包括:

1、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提供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管线及毗邻建(构)筑物的资料情况。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情况。

3、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资格及履行职责情况。

4、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论证及审批情况。

5、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6、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7、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资料(验收表、安装资质、拆装方案等)及检测报告,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8、拆除工程的专项方案审批情况。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体防护监督抽查重点包括:

1、深基坑的边坡位移、沉降监测记录及超限部位的处理情况;监理单位对边坡支护施工过程检查验收情况。

2、高大脚手架(20米以上)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监理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情况;剪刀撑的搭设、高大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模板支撑体系最顶端自由高度等是否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

3、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情况;施工升降机笼门机电联锁装置、上限位开关设置、电动吊篮屋面机构的安装、独立保险绳的设置、物料提升机的停靠装置等安全装置的情况。

4、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实行分级配电、逐级保护、高压线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等,以及其他机电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情况。

5、“三宝”、“四口”安全防护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必须由两名以上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人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5、依法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安全监督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监督的工程项目建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jd-1)及相关资料;

2、《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表jd-2);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表jd-3);

4、《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jd-4)及责任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

6、事故报告、鉴定与检测报告等;

8、安全监督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照片、音像及其它资料。

第十六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收集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表jd-3)。人员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变更后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时,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jd-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表jd-5),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表jd-6),责令立即停工,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根据要求整改后,应向安全监督机构上报责任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整改报告。

第十八条总承包单位向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由总承包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jd-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表》(表jd-8)。

第十九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工作的监督,收集由施工单位填写并经监理单位核查签字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表jd-9)。

第二十条监督档案应装订整齐,监督档案的纸张规格应统一采用a4幅(297mm*210mm)尺寸,大于a4幅尺寸的文件,应按图纸折叠方法折叠成a4幅尺寸。

第二十一条监督档案应由安全监督机构统一保管,一般工程竣工后保存1年。需要借出时,应办理相应手续。到期需要销毁的,应经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用复印件作为存档资料时,均应加盖责任单位公章。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计算机信息输入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审批程序,确保数据输入的及时、准确。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负责人、监督人员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做到:熟练掌握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做到仪容整齐,语言和举止文明,尊重管理相对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监督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在安全监管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规范专家组成员的遴选和管理,保障专家组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家组成员的资格认定、入选、聘用及专家组运行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专家组的工作内容是为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据年度档案工作安排,针对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对策和建议,开展或参与相关工作调研和课题研究。

(二)参与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三)参与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检查,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建议。

(四)参与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宣传培训工作及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五)参与档案信息化项目建设研究和咨询工作。

(六)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专家组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严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熟悉档案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档案工作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三)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地参加专家组工作和活动,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四)具有 5 年以上档案、网络安全、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历,对文档一体化建设有较深入的研究。

(五)原则上应具有档案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背景,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 10 年以上档案相关工作经历,且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有较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中级。

第五条 专家组成员实行聘任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履行遴选职责,每届聘期为 4 年,遴选程序为:

(一)推荐。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推荐(见附表)。

(二)审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对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专业结构、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

(三)公示。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网站公示专家组成员名单及个人信息资料,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四)聘任。专家组成员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颁发聘任证书。任期届满,自动离任。

第六条 专家组成员因健康、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专家组工作职责的,由本人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退出专家组。

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履行专家组工作义务,或个人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备案。

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家组工作和活动的,视为自动离任。

对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予以解聘。

第七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组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和档案工作检查。专家接到通知后,应根据具体工作分配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第八条 专家组开展调研工作或执行档案工作检查任务,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第九条 专家组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的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条 未经委托,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并视具体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专家组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负责组织管理,日常事务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监督指导部承办。

第十二条 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组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专家组工作所需经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年度业务专项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作通报制度篇三

1、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4、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5、学校因组织活动需提前或推迟放学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6、学校某部位确有安全隐患的,应有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7、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8、学校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9、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10、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11、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

1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就近的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室。

13、班主任、教导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导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4、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中事关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任何事故均无小事,任何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此把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位,必须坚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上报制度:

1、校园内一但发生师生的伤害事故,发现者要按学校部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然后马上进行救治,一是通知卫生院,让大夫参与救治,二是病情和伤情比较严重的立即送往市医院或拨打120送往医院,三是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出事现场,组织现场救治,一切以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为重中之重,决不可耽误救治或抢救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

2、校园内一但发生火灾,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采取一切灭火手段进行灭火,火灾危害严重时,在场最高领导要立即决定向119报警,并下令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疏散,一切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抢救学校财产为当务之急。

3、如果学校发生失盗现象,发现者要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由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检查,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如果盗窃案件正在发生,要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也可拨打110报警,组织力量抓捕犯罪人员。

4、如果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发现者要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报告,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一切措施,积极组织救治,同时注意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5、以上几种事件发生后,学校在积极处理的基础上,半天之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准瞒报、漏报或迟迟不报。

工作通报制度篇四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督科负责汇总,整理安全生产情况资料。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等。

三、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局安全监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全监督科按照规定,随时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和局安委会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会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第一条 通报督办是指,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条 通报督办范围为,全市三区四县、××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 通报及时报送、市政府,寄送给被暗访的地方政府或单位。

第五条 采取限时办结制,各地、各单位对暗访检查通报督办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完成。

第六条 对安全生产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安委办将实行跟踪督办。

第七条 对采取创新性做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单位,市安委办将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其予以加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特制定黔西南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一、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认真落实

二、州人民政府授权州安委办根据全州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行业和县、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事故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州安委办发一期简报,向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全州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将存在的隐患和事故公诸于众。

三、对不同时期全州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以及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四、对群众关心的、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通报。

五、对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对未进行整改落实的政府、部门、企业进行通报。

六、对全州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督办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七、对每年受到两次以上通报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在年底责任状考核时纳入考核办法的工作任务第三条进行考核,扣减该项总分5分。对每年受到两次以上通报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有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九、情况通报以会议、文件、电视、报纸方式公布。

工作通报制度篇五

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中心党支部会议决策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机关党委会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应以摘要的形式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进行通报;机关党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中心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中心党支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工作通报制度篇六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单位:

9月11日至15日,市教育局组织8个工作专班,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现场清点、督办整改等方式,重点对全市学校20xx年秋季学生入学、教师到岗,开学工作,学校收费、安全稳定及后勤管理工作,学前教育创建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绩。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有条不紊,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学生入学、教师到岗情况正常。

据统计,截止9月11日,全市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均为100%,初中巩固率为98.2%,教师到岗情况正常。

1.认真落实“控流保学”责任制。各地各校都认真贯彻落实双线责任制,于开学初召开了控流保学专题会议,签订责任状,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办专栏等方式,营造控流保学良好氛围。

2.扎实开展走访劝学活动。学区将“课外访万家”活动与控流保学工作相结合,加强劝学走访工作。部分薄弱学校在暑期加大走访力度,效果明显,本学期园林三中七年级比去年增加84人,周农前进小学本辖区内18名学生回流。

(二)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不紊。

1.精心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大部分学校精心制定工作计划,办学思路清晰。xx中学、市实验小学、市特校、市机关幼儿园、xx中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中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王东小学各类计划行文规范,安排具体。xx中学编制学校“工作墙”,张金中学编制工作校历,做到时间清清楚楚,工作明明白白。

2.课程计划执行得力。大多数学校都能按照市局颁布的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片区各校采取支教、跑教、复式教学等方式,保证村小课程得到落实。园林高中、园林一中的专题教育安排细致。园林二中在暑期开展《寻找社区最美的人》的调查。高石碑二中开发的校本课程《魅力高石碑》成为学校工作亮点。

3.“十个一”常规落实到位。大部分学校都严格按照“十个一”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常规工作。一是创新开学典礼形式。园林一小开学典礼请明星学生、明星家长等与师生分享成功的喜悦。实验小学、二实小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开学典礼。园林二中征集新生的梦想,制作成“心愿墙”。二是认真组织观看“开学第一课”。各校都将学生“开学第一课”观后感装订成册。xx中学举行了观后感和黑板报优胜班级评选。三是强化教学常规检查。各校加强对教学常规的检查力度,老新中学已进行了两次常规检查。xx中学、高石碑中学、xx中学、光明小学以简报的形式公示检查情况,实验小学对教学常规工作认真的教师用反馈单进行肯定,市机关幼儿园分管领导在备课本上签字并写上评语和建议。四是及时更换学校宣传橱窗和班级黑板报。马家湾小学、xx小学、丁岭中学、xx中学、xx中学、熊口小学、后湖小学及时更换学校宣传橱窗。xx小学各班以“感恩教师”为主题办了新学期第一期黑板报。五是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园林分局深入推进“雅行”训练。园林一中、xx中学、xx中学组织七年级学生进行军训。江汉中学组织了开学整训。

4.大课间活动形成常态。经过一个学期的强力推行,绝大部分学校的大课间活动环节规范,落实得力。蚌湖片区采取学区交叉检查的方式对每所学校的大课间活动进行检查,学区发文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学区所有学区工作人员蹲点到学校,重点对校园集体舞等薄弱环节进行督办,所属各中小学大课间活动开展规范、富有生机。

5.高效课堂建设深入推进。各校继续推进高效课堂建设,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负担。老新中学强化“双e”高效课堂模式研究,实验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全部推行高效课堂模式,xx高中组织教师到北门中学观摩学习,邀请专家到校作专题报告,制定了高效课堂创建方案。

6.“一校一品”学校文化特色创建有新进展。光明小学、熊口孙桥小学、八大小学等校结合实际,探索学校文化特色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学校文化特色。

7.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各校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园林高中在暑期组织40多名教师到华中师范大学进行了第三届封闭式培训。xx中学掀起学习雷夫、卡耐基著作的热潮,为积极推行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打基础。市二实小教师制定学科教学和个人专业发展双计划,开展全员微型课题研究。曹禺中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针对性强,园林三小成立教师读书会,建设教师书屋,组织读书沙龙。

(三)学前教育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1.建设工作进度正常。20xx年的5所中央项目园已经全部投入使用;20xx年的11所幼儿园有5所完工,6所正在进行配套场地建设,明年初可投入使用;20xx年的8所项目园已经完成了招投标,11月可动工兴建。

2.环境创设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全覆盖。全市所有幼儿园利用暑期黄金时间,进行了环境创设。二是投入大。全市所投入x万元,创设面积平米。机关幼儿园、商业幼儿园投入150万元,xx供销社幼儿园投入x万元,投资金额大。三是项目全。所有幼儿园都请专业公司设计了环境创设方案,市局对方案进行了2次审查。四是效果好。全市所有幼儿园,无论是城市园、集镇园还是农村园,都在9月以焕然一新的面貌开园。尤其是市机关幼儿园、xx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的环境创设充分体现了“儿童化、现代化”的特点。

3.配备工作得到重视。一是配备了生活设施设备。暑期各幼儿园共投入.30万元,添置了桌椅、床等生活设施设备。二是配备了安全校车。暑期各园投入.1万元,购买了70台符合国家标准的“长鼻子”校车,达到110台,龙湾中心园等36所幼儿园由校车公司接送。三是配备了幼儿配餐及分析系统。市机关幼儿园等48个幼儿园投入11.38万元,配备了幼儿配餐及分析系统,张金和老新学区所属幼儿园全部配备到位。四是添置了视频安全监控系统。暑期各园投入37万元,新添置摄像头195个,达到730个,基本实现视频安全监控“全天候、无缝隙”。

4.园务管理与课程设置进一步规范。各园落实市局要求,有102所幼儿园修订了园务管理制度集,104所幼儿园制度上墙。91所园提炼了办园思想,45所园开办了园报或园刊,小星星幼儿园、智慧树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开办了网站。有40个幼儿园开办了家长学校,84个幼儿园组建了家长委员会。

5.教职工培训得到加强。今年暑期市局开展了园长培训和教师区角玩具培训,100名园长和363名教师参加了培训。各学区均邀请专家进行了讲座,其中园林分局邀请了4名专家进行讲座。所有幼儿教师都参加了暑期培训,所幼儿园开展了园本培训。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

1.教师交流工作力度大。各学区深入推进“双联双扶”模式,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学区、学区从镇小、镇中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变接学生为送教师,村小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趋于合理。高石碑学区、学区对支教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在职称评定、评先表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2.办学条件进一步均衡。各中心小学配备了“班班通”等设备,联校办学的本部力所能及地为分校添置设备设施,改善了各中心小学的办学条件,促进了校际之间的均衡。

3.中心小学发展步伐加快。xx小学、马家湾小学,xx小学,王东小学、太和小学,红桥小学等校校长工作思路清晰,教师工作热情高,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辖区内学生逐年回流,学校规模逐年扩大。

二、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学校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招生行为不够规范。一是少数高中违规招生。xx高中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新生,未按规定要求和标准收费。二是部分小学招收未足龄学生入学。部分学校违反规定,招收未足龄学生入学,老新学区、龙湾学区所辖的小学均有招收未足龄学生入学现象,浩口小学、浩口三小问题尤为突出。三是部分幼儿园跨区域招生。龙湾腰河幼儿园跨区域到熊口马场小学幼儿园服务区招生;张金新星和希望幼儿园跨区域到龙湾曙光幼儿园服务区招生,导致幼儿每天乘车时间过长。

(二)校车公司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校车公司与原有接送车辆之间交接手续不畅,存在冲突。二是部分校车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跨区域接送学生。

(三)“班班通”设备使用率不高。一是操作培训不到位。二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

三、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所涉学区和学校(幼儿园)都必须于10月10日前就违规招生问题写出专题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和整改意见,妥善处理好学生入学就读等问题,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二)规范校车公司管理。一是妥善处理好交接手续。各学区要妥善处理好校车公司与原接送车辆之间的矛盾,确保接送工作平稳有序。二是规范接送范围。各学区要在市安全办及相关科室的统一领导下,按要求迅速协调,对每台车辆“定线路、定人数、定价格、定责任”,确保校车在划定范围内接送学生。

(三)提高“班班通”设备的使用效率。一是强化教师信息技术基本技能培训。各校要迅速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以校本培训为平台,开展信息技术基本技能培训,确保全体教师都能自觉并熟练地使用“班班通”设备。二是加强教学资源库建设。各校要整合网络优质教学资源,建立以校为本的实用高效的、个性化特征明显的教学资源库,切实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三是加强设备维护检修,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按照教学要求配足带宽,确保电力供应,确保正常使用。

(四)切实加强整改,保证工作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各检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对问题突出或整改不力的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将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年9月30日。

工作通报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做好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

4、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督科负责汇总,整理安全生产情况资料。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等。

三、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局安全监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全监督科按照规定,随时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和局安委会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会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工作通报制度篇八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3月22日上午,按照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秋杰同志工作部署,由局纪委书记王培一同志带队,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对我系统节后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

经过对局机关及局属质监站、安监站、保障中心、招标办、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抽查,发现职工在岗情况较好,上班期间没有聊天、上网、打游戏、空岗等现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状态较好,望继续保持和发扬。

20xx年我局的工作任务之重、责任之大前所未有,为确保我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有铁的纪律、好的工作状态和高的办事效率来保障,现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制定行之有效的整顿办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3、局党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纪人员,将依照《开封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及《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效能问责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年二月二十五日。

工作通报制度篇九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做好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

4、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 ( 安监总办〔 2015 〕 111 号 ) 以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广泛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以下简称暗查暗访)活动,深查问题、深挖隐患,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反“四风”、转作风,创新方式、推动工作,抓预防、重治本,抓落实、求实效,现就建立健全暗查暗访工作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暗访暗查的工作对象为下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

二、方式方法

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

三、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

(四)生产作业现场用工组织、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六)行政执法指令、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七)事故调查处理和吸取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暗查暗访具体内容。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暗查暗访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确定暗查目标,突出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保证暗查暗访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方案实施前,必须严格保密。

(二)现场检查。要深入相关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录音、摄影、摄像记录,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通报反馈。暗查暗访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四)督办整改。要健全暗访暗查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取缔关闭;对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约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把暗查暗访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建立暗查暗访工作保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通讯、录音、摄像等工具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保障暗查暗访工作顺利开展。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点地区及单位,制定暗查暗访工作计划,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加大现场隐患和问题排查力度,并利用现代化影像设备,提高现场抓拍能力,真正找准问题、查实隐患。

(四)暗访暗查人员要规范言行,注意形象,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监局要加强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按附表要求分别填写月度暗查暗访工作情况,于每月 5 日前报送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电话: 010-64463673 、 64463623〈传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定期汇总并向全国通报暗查暗访情况。

工作通报制度篇十

 一是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伊美区法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是党组每半年向区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组随时向区委报告。

    四是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区委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五是党组和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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