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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一
2.凡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以及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悬空高处作业一般包括:
1)开放型结构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钢屋架安装大件吊装等作业;
2)在独立框架上或立柱上的作业;
3)建筑结构无防护的边缘,如安装阳台栏板等作业;
4)受限制的高处(悬空)或不稳定的高处立足作业等
5)外脚手架桥式脚手架等操作层外侧,必须设置小孔安全围网,防止人物坠落而造成事故
建筑施工担任垂直运输的工作主要是提升架和吊车,在吊车工作一侧的安全防护是防护设施考虑和布置的重点:
1.扶墙立网防护:
1)选择5m长的轻细木杆或钢脚手管;
2)在作业面墙垂直下面的脚手眼,由里向外插入铁线环,露出墙体外侧;
3)将轻细木杆或钢管插入铁线环,并绑扎牢固;
2.工具式防护:
1)用钢管或木杆绑扎尺寸为5m×6m的矩形框,对角设斜拉杆,将安全网拦绑在框内
1.楼梯口的防护:
1)焊接临时楼梯栏杆;
2)绑扎临时楼梯栏杆;
3)在没有楼梯段的部位和形成较大孔洞的部位,应辅设大-片安全网,将孔洞封严
2.电梯口防护:
3.预留口的防护:预留口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分为孔和洞,外形又不一样,所以要针对形状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2)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施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大网封严;
3)特殊型预留口,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4.通道口的安全防护:
2)一般的通道口上方可架设安全网,安全网的上面铺盖隔离材料;
3)不经常使用的通道口,应严格封闭,防止人员随意出入
在建构筑物的施工过程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手架的屋面周边框架结构的楼层周边施工用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般是采用设置围栏和搭设安全网方法如下:
1.梯子要坚固,并满足作业的高度要求;
2.踏步步距在30~40cm间,与地面的角度为60?~70?;
3.梯子至少应伸出平台上或人员可能站立的高踏步上1m;
4.梯子底脚要设有防滑装置,顶端绑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人字梯应拴好下端的挂索;
5.梯子上只允许一人上下通行,攀登梯子时,手中不得携带工具或物件,登梯前鞋底要清理干净。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二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安全生产值班时间:副经理以上领导为24小时值班制,其它人员为当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夜间值班制。
2、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带班,成员由部长、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司机等有关人员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进行值班。
4、值班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公司机关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在值班室签到。
5、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有事请假,由别人替岗时必须由带班领导批准。否则,严厉处罚。
6、班中要由值领导带队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入值班检查表中。
7、值班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8、值班记录由经理办保存,并整理归档。
9、值班人员在岗要求: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值班时间。分公司领导为24小时值班时从当日整8点至次日整8点。
2、值班人员。分公司每天必须有一名经理带班,成员由安全、生产科各一名,看监控接听电话一人,共4人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矿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签到。
4、值班人员职责。不得擅自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带班经理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如:入坑人数、跟班领导下井、安全隐患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指挥中心或公司值班领导。
5、安全、生产科及监控看管人员,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实时监控、电话接听、信息传递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分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矿山车间必须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内值班室值班,选场车间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办公室值班。
2、当班值班主任负责协调解决本车间当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生产作业安全情况,了解现场作业人数,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决处理。
3、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职工生命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4、参与监管各班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
5、班中队所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每班不小于两次,并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6、对当班未处理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下班接-班主任交待清楚,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注意事项。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四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接待礼仪。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马上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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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1.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
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8)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2)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五
经理是安全营业第一责任人,对超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值班经理抓好安全营业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兖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顼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值班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超市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超市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各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部门安全人员的作用。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员工)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蚬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揩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竟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工作场地整涪、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儆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顼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遘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矧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设各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含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安全督导员在值班经理领导下,负责超市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超市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9、健全完善安全管埋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1、班组安全员由组长兼任,接受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六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2、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3、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8、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七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八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值班时间:副经理以上领导为24小时值班制,其它人员为当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夜间值班制。
2、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带班,成员由部长、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司机等有关人员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进行值班。
4、值班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公司机关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在值班室签到。
5、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有事请假,由别人替岗时必须由带班领导批准。否则,严厉处罚。
6、班中要由值领导带队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入值班检查表中。
7、值班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8、值班记录由经理办保存,并整理归档。
9、值班人员在岗要求: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1、值班时间。分公司领导为24小时值班时从当日整8点至次日整8点。
2、值班人员。分公司每天必须有一名经理带班,成员由安全、生产科各一名,看监控接听电话一人,共4人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矿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签到。
4、值班人员职责。不得擅自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带班经理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如:入坑人数、跟班领导下井、安全隐患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指挥中心或公司值班领导。
5、安全、生产科及监控看管人员,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实时监控、电话接听、信息传递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矿山车间必须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内值班室值班,选场车间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办公室值班。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九
第1条为了进一步的加强大厦(小区)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现根据保安部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第3条积极主动,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第4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第6条遇人遇人,冷静处理,以理服人。
第7条加强学习,团结互助,互帮互爱。
第8条值班时`严禁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纸、听广播;不准做其他与值班、值勤无关的事。
第9条爱护各种公用物品,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携带外出。
第10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贿赂,监守自盗。
第11条禁止在所管辖物业范围内赌博和利用娱乐之便变相赌博。
地12条遵守《保安员仪容仪表》,精神饱满,文明执勤。
(1)、不准留长发、蓄胡须、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过1.5厘米,违反者每次扣5分。
(2)、不准背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勾肩搭背,无急事不准边走边打电话,违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时不准吹口哨、收听(录)音机、mp3、mp4,看书、看报,违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违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卡,服装整齐、干净无异味,穿衬衫时系领带,穿工作裤黑皮鞋,精神饱满,大方得体。
(6)、上班时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腰带上不准佩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7)、禁止披衣、畅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禁止穿戴不整齐进入工作场所、办公室,违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条严格遵守《公司礼仪规范》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讲文明、有礼貌。
(1)、见面问候说: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辞别说:再见;再会。
(3)、求助别人说:请;麻烦;请问。
(4)、得到感谢说:别客气;不用谢。
(5)、打扰别人说:请原谅;对不起。
(6)、接受致歉说:不要紧;没关系。
(7)、接待来客说:请进;请坐;请喝茶。
(8)、送客人说:再见;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9)、无力助人说:抱歉;实在对不起;清凉解。
(10)、礼称别人说:同志;先生、小姐;师傅;朋友。
(11)、提醒别人说:请您小心;请您注意;请您别着急。
(12)、提醒行人说;请您注意安全;请慢走;。
(13)、提醒让路说:请借光;请你让一让好吗?
(14)、提请等候说:请稍等(候);。
第14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领班在站队时,必须了解保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并向队长汇报,违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或辞退处分。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岗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未准时在规定地点交接岗进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领班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安排岗位,讲明注意事项及需要更进的工作。
(4)、接班人员到岗位交接时,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的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班事项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清点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情况清。
(6)、交班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清点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值的保安领班反馈,并做好相关的纪录,追究相应当事人的责任。
(7)、交接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免引起互相推诿责任,当值领班应协调好交接工作,并在领班工作交接记录本记录好,无交接记录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应立即检查岗位责任区域的公共设施及注意事项,接班后超过区域正常巡逻时间5分钟内所发生的问题由上一班人员负责,5分钟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负责,所发生问题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并按日常考核标准进行处分。
(9)、当值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处理或跟进工作,不能推诿其他岗位或移交下一班处理,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处理。
第15条、服装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衬衫、长衬衫、领带、精神穗带等。
第16条、服装物品领用必须办理入帐登记手续,保安部安排专人保管、管理。
第17条、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仪容仪表规范。
第18条、按季节着装,部门统一时间(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规定着装。
第19条、扣好领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不准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条、上班时间穿衬衫时必须打领带。
第21条、非上班时间时,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辖区域内逗留。
第22条、在服装使用期间,员工必须妥善保管,注意服装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损,保持其完好、整洁。对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间要交接清楚、爱护,保持干净。
第23条、保安员若在突发事件或执行突击性事件时,使服装有破损和丢失时,由本人在2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经部门核查属实后,给与补发。
第24条、保安服装不得转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员使用。离职时,保安员必须清洗干净服装上交,否则将结账扣除清洗费50元;若有破损现象将给与从结账工资中赔偿原服装价格的50%。
第25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每次给与罚款10---50分。
第26条、对讲机使用规定。
(一)、使用规定: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小区内每一个岗位配发对讲机一部,责任到人,损坏者照价赔偿。
(2)、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现对讲机损坏互相推卸责任。每天接班时保安员必须上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登记,若出现对讲机损坏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值领班或部门主管进行跟进工作。
(3)、严格按照对讲机部门规定的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条频率,随时保持对讲。
的正常接收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监控中心或其他岗位呼叫对方,对方3次无应答者扣10分。
(5)、对讲机在岗位期间必须保持开机状态,随时保持对讲机处于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电池充电工作,按工作时间8小时更换充电池一次,保障当值人员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7)、对讲机在更换电池必须先关该机的电源开关,然后将用完电池取下,更换新的电池。
(二)、对话要求:
(1)、在呼叫其他岗位时,应先报自己本岗位,在呼叫相应的岗位;当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应立即回答“收到请回答”。
(2)、呼叫方在听到被呼叫方的回话时,呼叫方应简单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内容;被呼叫方听到内容后,应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应的跟进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内容应做出回答“请你重复一遍”。
(3)、再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文明用语,严禁粗言淫语、开玩笑或谈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扣50分。
(4)、无故不接听对讲机的呼叫或随身不携带对讲机每次扣10分,由此影响工作的开展,加扣50分;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
第27条、手电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管理责任到人。
(2)、手电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逻保安员使用,各当值队长对电筒进行保管、检查,由保安员领用。
(3)、电筒的充电工作由当值的巡逻保安员自行负责,必须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时领班必须检查电筒的电量、使用情况。(5)。
(4)、部门所配置的手电筒只准用于工作期间;其他部门或人员须使用电筒,必须写出书面的借条,并由当值队长签字确认,方可借出。
第28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当值的保安员负责管辖区域内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员负责看护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保养单位定期要对消防系统进行保养工作。
(3)、大厦(小区)巡逻当值保安员负责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将巡查情况详细的记录在记录本上。
(4)、安全部主管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建立档案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器材的类型、数量、设置的位置、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人配置相应的设备卡。
(5)、保安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时组织对消防系统、设施、器材进行季检、月检、周检,以确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对小区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每一年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演习。
第29条消防监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部门要设置相应的各种记录本、设备运行台帐、保养记录本。
(3)、中心值班电话、通信设施应时刻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私人电话打入聊天,长时间的聊天或用对讲机聊天、开玩笑。
(4)、值班人员在收到中心设备上的任何报警信号时,应及时的通知相应临近的岗位进行检查确认,发生火灾时及时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睡岗或做与岗位无关的事项。
(6)、各班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严禁值班人员喝酒后上岗。
(7)、当值人员应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消防监控中心机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设备。
(8)、监控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应岗位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30条岗前培训。
对新录用的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现场跟岗,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历、介绍。
(2)、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工作纪律、安全部管理规定、企业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区保安岗位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及防火、防盗、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识。
(5)、基本的队列、体能训练及物业辖区的整体概况等。
第31条岗位培训。
对在岗的保安员进行长期、常规性的培训,教导员工把公司的培训当成一种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简单的法学知识,培训内容包括:
(1)、不定期学习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常规训练: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
(3)、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常规性业主投诉处理程序,简单的法学知识。
(4)、及时学习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内容。
第32条消防安全教育专项培训。
(1)、每个员工都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都必须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2)、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业务、技能培训。
(3)、根据季节和小区的特性,不定期的宣传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用电、用气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条培训要求和考核。
(1)、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开;在培训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大声喧哗。
(2)、每个员工自己携带笔记本做好笔记。
(3)、安全部对培训内容要定期的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保安部予以奖惩,实行优胜劣汰制。
第33条防火巡查、检查。
(1)、每班当值巡逻保安员每班次要对大厦(小区)的`消防设施实行不间断的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当值的领班每天负责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时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4)、各级检察应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的整改及跟进工作,发现重大隐患时,要及时的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第34条火灾隐患的整改。
(1)、巡逻的保安员、当班领班、保安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的处理并及时地上报。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安部应及时的下发《火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当事人签收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3)、在隐患没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应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员加强巡查工作。不能确保安全,应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
(4)、对于物业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领导机构和执法单位。
(5)、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保安部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1)、安全部例会包括部门例会、领班例会和员工班前班后例会。
(2)、部门例会为保安部全体员工例会,每月最后一天召开,一月一次;领班例会由保安部主管组织召开,每星期日召开;员工班前班后例会由当值领班负责,上班前和下班后组织召开。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严肃会风,保持会场肃静,严明纪律,不准交头接耳、迟到,接听手机;会议室内禁止吸烟。
(4)、会议要做出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按期完成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5)、在例会上所讨论的问题时,不准大声喧哗,要有次序地发言。会结束后,各人将自己所坐的椅子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
(1)、各值班室必须保持地面无垃圾、烟头等杂物,对乱丢垃圾、烟头杂物者每次扣5分,有当值领班监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各种记录本按序摆放。
(3)、值班桌面必须无污渍、灰尘,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4条、更衣室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无异味,各员工衣柜必须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50条安全部对上述的10章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和罚款相结合的原则,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币。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1)、交接班领班不列队,每次扣领班5分;保安员不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岗或未办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员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脱节、互相推卸责任等现象,每人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员工每月请假不准超过3天,请假3天以上一律不计发工资。
(5)、执勤时串岗、离岗,每次扣10分;离岗20分钟扣20分;离岗30分钟以上扣50分,并作辞退处理。
(6)、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时间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当班时间内打瞌睡每次扣10分;当值睡觉每次扣50分,当月累计睡觉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处理。
(8)、当值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穿戴不整齐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时间穿制服在大市场参与观看打麻将、扑克、玩游戏机、洗头、美容等活动,每次扣20分。
(10)、在当值时应使用文明用语、文明执勤,禁止与业主(客户)发生吵架、打架的,违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时间里禁止利用对讲机骂人、讲粗口,玩手机,看书刊、报纸,听耳机,违者每次扣10分。
(12)、当值时与无关人员(闲杂人员)闲聊,当班时私自会客,违着每次扣10分。
(13)、当值岗位时,打手机或接听手机不能超过2分钟,违者每次扣5分。
(14)、非当值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进入消防、监控室内,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岗位当值人员在上班时间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过3分钟,每次扣8分。
(16)、当值人员利用值班电话打、接私人电话,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拨打必须做好记录,无记录者扣10分。
(17)、未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请假条而擅自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20分,迟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迟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领导、领班工作安排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扣10分;当面顶撞领导每次扣30分。
(20)、对工作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工作脱节,当值岗位人员的职责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务态度不好遭业主(住户)投诉,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扣30分,一月出现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或降职处分。(21)、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相互包庇,在调查违纪、违章的事件时知情不报,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给与辞退。
(22)、打击报复、营私舞弊、监守自盗、对员工违章违纪的行为隐瞒不报。一律辞退。
(23)、破坏、损坏安全部公用物品、财产,必须向当值领班汇报,并自觉照价赔偿。若进行隐瞒,每次扣20分,并赔偿物品。
(24)、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费,和其他服务费,中饱私囊,每次扣50分。
(25)、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管理处经济损失的,是情节严重,给与通报批评、警告、降职、撤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一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早8:30。
午休12:00——14:0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4日(工资发放日)。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xx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向主管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24日。
十二、培训管理。
1、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内容。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c、新老员工认识;。
d、办公设备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2)、培训注意事项。
a、新员工到岗时,公司全体员工应表现出热情、礼貌的态度,营造欢迎的气氛;。
b、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涉及到各部门业务时,部门负责人要有所准备,予以配合。
在职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形式。
a、公司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包括座谈、讲座等;。
b、员工业余时间自学。
2)、培训考核。
a、培训活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采用签到的形式记录考勤。(出席记录将列入到公司的绩效考核范围)。
b、培训考评由培训讲师负责考评,其成绩列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
十四、名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三.名片印制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
2、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四.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二
3.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1).不准违章作业;
2).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
3).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
4).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
5).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6).不准打赌斗气;
7).不准乱动机构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
8).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
9).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
10).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7.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9.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11.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必须重叠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
13.对带电重要危险性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15.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8.认真管理违章,各级施工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一.三宝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
2.凡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以及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悬空高处作业一般包括:
1)开放型结构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钢屋架安装大件吊装等作业;
2)在独立框架上或立柱上的作业;
3)建筑结构无防护的边缘,如安装阳台栏板等作业;
4)受限制的高处(悬空)或不稳定的高处立足作业等
5)外脚手架桥式脚手架等操作层外侧,必须设置小孔安全围网,防止人物坠落而造成事故
二.吊车作业侧的防护
建筑施工担任垂直运输的工作主要是提升架和吊车,在吊车工作一侧的安全防护是防护设施考虑和布置的重点:
1.扶墙立网防护:
1)选择5m长的轻细木杆或钢脚手管;
2)在作业面墙垂直下面的脚手眼,由里向外插入铁线环,露出墙体外侧;
3)将轻细木杆或钢管插入铁线环,并绑扎牢固;
2.工具式防护:
1)用钢管或木杆绑扎尺寸为5m×6m的矩形框,对角设斜拉杆,将安全网拦绑在框内
三.四口防护
1.楼梯口的防护:
1)焊接临时楼梯栏杆;
2)绑扎临时楼梯栏杆;
3)在没有楼梯段的部位和形成较大孔洞的部位,应辅设大-片安全网,将孔洞封严
2.电梯口防护:
3.预留口的防护:预留口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分为孔和洞,外形又不一样,所以要针对形状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2)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施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大网封严;
3)特殊型预留口,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4.通道口的安全防护:
2)一般的通道口上方可架设安全网,安全网的上面铺盖隔离材料;
3)不经常使用的通道口,应严格封闭,防止人员随意出入
四.临边防护
在建构筑物的施工过程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手架的屋面周边框架结构的楼层周边施工用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般是采用设置围栏和搭设安全网方法如下:
五.屋面天棚和轻屋面的防坠落措施
六.正确的选择和使用梯子
1.梯子要坚固,并满足作业的高度要求;
2.踏步步距在30~40cm间,与地面的角度为60?~70?;
3.梯子至少应伸出平台上或人员可能站立的高踏步上1m;
4.梯子底脚要设有防滑装置,顶端绑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人字梯应拴好下端的挂索;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一.安全帽
1. 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 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 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 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0.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11.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二.安全带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
2. 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三.防护服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为白色,其他工种的工作服没有颜色的限制防护服有以下几类:
1. 全身防护型工作服;
2. 防毒工作服;
3. 耐酸工作服;
4. 耐火工作服;
5. 隔热工作服;
6. 通气冷却工作服;
7. 通水冷却工作服;
8. 防射线工作服;
9. 劳动防护雨衣;
10.普通工作服
注:以下为电建施工现场上对作业人员防护服的穿着要求
1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
12.操作转动机械时,袖口必须扎紧;
1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特殊作业防护服;
14.焊工工作服应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四.防护眼镜
五.防护鞋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对绝缘鞋的要求有:
1. 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
2. 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3. 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 防护手套
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
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济作业时戴的手套
七.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过试验的安全护具,不准再用
3.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
1)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
2)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
3)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
4)产品的规格及技术性能是否与作业的防护要求吻合
个人安全施工规范
1. 不违章作业按规程要求,时时处处事事注意搞好安全施工
2. 工作前和工作时间不准喝酒(包括果酒,啤酒)
3. 不要在不安全的地点休息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休息时也要讲安全
6. 不斗气不打赌
10.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循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第八条 公司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3. 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7. 召开公司技术工作会议时,同时要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九条 部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 负责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5.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6. 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4. 主持定期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中安全生产是指广义上的生产,包括施工检修修造试验及卫生防疫等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经理办公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经理办公会研究,总经理批准签署后执行
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焊工安全通则
8.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采取防护设施,地面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10.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助手应懂得电(气)焊的安全常识
11.严格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乙炔发生器进行气焊作业
二.手工弧焊工
2. 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要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3. 移动或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 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焊机
6.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要安设遮拦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7. 换焊条时要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品上敲渣子时要戴上防护眼镜
8. 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要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三.手工气焊(割)工
1.一般规定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上
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清理现场,把气瓶放在指定地点
2.橡胶软管
3)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黑色(绿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3.氧气瓶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7)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4.乙炔气瓶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和存储时,环境温度般不得超过40
2)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3)使用乙炔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禁止敲击碰撞;
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超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钢量应低于70%
5.减压器
1) 减压器与气瓶连结之前,应检查减压器上有无油脂以及外螺帽衬是否正常
6)各种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换使用
7)工作结束后,应从气瓶上取下减压器,加以妥善保管
6.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咀应用钢丝或竹签,禁止使用铁丝
2)使用前应检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是否良好
5)焊炬(或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使用氧气切割机时,应先放氢气,后放氧气引火
11)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咀用
13)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四.接触焊(点焊滚焊对焊)工
6.控制箱要防尘防潮箱旁不准堆放杂物焊机和控制箱地面上不能存水
7.操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8.作业区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
9.上下工件要拿稳工件堆放应整齐,不可堆得过高,留有通道
起重作业安全规范
1. 对重大的起重吊装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交底后方准施工
4. 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胶垫,严禁积存易燃物
5. 塔式等高架起重机,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9. 起重机工作完毕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电,应先将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0.遇有大雪大雾或雷雨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11.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13.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进行操作(十不吊):
1)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 超载不吊;
3) 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4) 吊物上有人不吊;
5)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 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7) 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
8) 歪拉斜拽不吊;
9) 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10)吊索有断股或扭曲不吊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规范
1. 现场或非指定吸烟场所不能吸烟
2. 禁防死灰复燃
3. 煤油炉不能用汽油
4. 打火机不随从加油站汽车油箱油筒内加汽油
5. 气瓶内要存余气
6.气瓶要戴安全帽
7.氧气瓶口不能沾上油脂
8.不能用敞口容器装汽油
9.日光灯严禁开长防起火
10.不能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11.氧气瓶八大忌
1)忌倒立;
2)忌沾油脂;
3)忌火烤;
4)忌爆晒;
5)忌将气用尽;
6)忌剧烈撞击;
7)忌混合运输;
8)忌超检验期使用
12. 消防设施管理基本要求
1)消防设施必须按规定要求配齐,要满足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需要
2)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冻措施
3)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试验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4)灭火机必须保持灵敏有效
5)消防水带砂桶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6)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挪作他用
第3条 本规定适用于安全事故调查,但国家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除外
第4条 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5条 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6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工程项目部或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现场
第7条 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7.1立即将所发生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2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条 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8.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8.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8.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8.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5事故报告单位
第10条 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安全事故现场勘查工作
第12条 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安检部门
第13条 安全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1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13.2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生产区内“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6)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7)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8)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0)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2)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三
8、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11、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1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1、安全检查实质上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发现施工中危害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从而采取对策,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3、利用安全检查,促进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及形式。
2、采用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以及施工现场进行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3、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科长组织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公司每月应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项目经理应会同专职安全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节假日安全检查,防止职工在节假日前后纪律松懈,思想麻痹,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应结合季节特点进行检查,防止气候因素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
6、加强作业班前、班后自检、互检、交接检、岗位安全检查。要监督和防止检查走过场,马虎了事。
7、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各项检查,对上级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协助项目搞好整改,并及时邀请上级职能部门进行复查。
(三)总结及处罚。
1、对安全检查,必须认真总结,予以通报,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应予以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落后的项目,应给予严厉的批评和处罚。2、对安全工作存在隐患的,应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可以责成停工整顿,或强行帮助整改。
3、对安全工作落后的项目及个人,可以给予响应的处罚。
为了提高公司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特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换岗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合格不得上岗操作;7、对于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试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均属违章操作。
8、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要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班,安全知识讲座或用报告会、图片展览、放映电视片、出版黑板报、编印简报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各项目部可结合辨识的危险源,至少每月对项目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公司各项目部每年1月10号前将重大事故隐患档案上报公司安全科;各项目部应根据在建工程情况及时分析、收集所辖各项目事故隐患情况,每年1月份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过程中不断更新,完善,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档案于1月10号前上报公司安全科。
3、各项目部根据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各项目部于每年2月20日之前编制督查计划,依据督查计划组织督查,督查计划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4、公司根据各项目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情况,结合督查计划,于每年2月底前编制公司督查计划,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安全科备案,同时下发给各项目部。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三、隐患整改。
1、各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事故隐患治理负全面责任。
2、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由各项目部根据事故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3、一旦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后,项目部要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评价,并书面报公司和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4、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5、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项目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每月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部上报公司安全科。
6、各项目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奖励与处罚。
1、各项目应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不彻底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1)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文明施工。
八、奖励。
为预防安全事故,协调解决司属各项目安全生产中面临的问题,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是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会前将会议议程、会议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司属各项目部。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科科长主持。出席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
三、会议议题1、公司对司属各项目部汇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2、公司对司属各项目部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3、公司传达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和有关领导的指示。
1、司属各项目部应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事前作充分准备,力求精、短,讲求实效。
2、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并自觉维护良好的会场秩序,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会议支持人请假,并委派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会议决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司属各项目部应认真执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对各项目部执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监督、检查和验证。
(五)相关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公司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公司年度预算。
2、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4、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科批准提取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5、公司每年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具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演习、演练费用;
(3)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
(5)职业危害防治费用;(6)其他安全费用。
6、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本公司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8、安全费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完善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公司工程科科长提出计划,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2000元以下开支,报安全科科长批准;2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总经理及安全科科长研究讨论决定。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公司工程科科长提出计划,由安全科科长会同工程科科长一同采购。
为确保我司安全设施投入生产后,符合安全生产坏境保护,消防安全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我司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各部的职责划分。
1、安全科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核和验收。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的档案。2、工程科负责组织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换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对劳动生产、坏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3、材料科负责在设备大修、设备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用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对劳动安全、职工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的资金投入,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三、考核。
1、对于未规定进行项目“三同时”的,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2、未经安全科审查或同意,强行作业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要追究批准投产者的法律责任。
八、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为认真落实项目作业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领导必须在节假日连续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二、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先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监督检查。
1、建筑施工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公司要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2、公司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公司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科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科长报告。
7、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上岗作业。
十、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及应急救援制度制度。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作业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1、公司及项目部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公司总经理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3、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项目部和人员。
5、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6、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7、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科。
8、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9、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科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辩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公司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2、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经常检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定期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和危险隐患分别亲自组织解决和亲临现场处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
4、在编制、审批、布置本公司全面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编制、审批、布置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并付诸实施。
5、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负责领导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安全奖罚,并负责组织安全防护达标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实施方案,并制定长远规划,逐年落实,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7、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构,落实人员、设施、器材、资金,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和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做好具体工作。
8、不断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职工作业安全。
9、经常组织安全人员及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三)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3.严格按照“五同时”的规定,将各部门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负责搞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温工作,负责发放防护用品。5.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6.负责搞好办公、后勤设施的修缮工作。7.积极参加配合安全活动和事故调查。
8.对工伤职工负责送院抢救治疗,慰问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备专职安全员,监督专职安全员履责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指导现场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5、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7、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活动,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8、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本公司的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及归档工作。
11、每月定期召开专职安全员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1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五)工程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指令、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措施。
2、编制审定施工技术组织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职业卫生规程和标准,向施工人员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
4、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技术、科研、劳动保护、安全监督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5、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出安全措施。
6、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提出预防技术措施。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做出技术性的结论。
(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4.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安装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5.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安装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装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七)材料科科长岗位职责。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材料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聊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必须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八)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参加质量标准、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文化学习。
3、参加安全生产各类会议,了解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形势。
4、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公司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5、认真搞好安全生产调查,为领导安全决策提供资料。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安全投入资金等安全费用及时到位。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7、认真做好财务审计、审批、各项收支经费报销和物资计划管理,督促物资采购及时,对安全隐患整改用的材料、设备优先购置,确保安全生产。8、督促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及闲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9、督促做好成本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成本分析会。
10、负责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的费用。
(九)保卫消防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规范、规章,加强消防组织的领导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
2、负责对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做好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检查。3、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火、防爆制度,并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查、审批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落实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制定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5、参加重大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理。
(十)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及国家颁布的其它相关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
5、组织本项目部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6、参加安全、质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7、正确组织施工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违章指挥,在施工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十一)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存档。
3、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存档。
4、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存档。
5、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存档。6、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科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7、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存档。
8、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班组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检查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存档。
9、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10、施工现场发生伤亡等重大事故后,协助项目经理、班组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存档。
(十二)班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人工作。
3、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纪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作业,不得擅自动用他人机械、电气、架子等设备。
4、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隐患未解决前不许作业,解决后确认安全方可施工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7、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挥,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书面交接记录和互检工作。
8、发动全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的条件,提出安全工作的合理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9、支持班组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员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公司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项目作业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公司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2、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作业。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作业。
3、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作业项目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公司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安全科备案。
5、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6、施工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部门和个人。
7、公司应对项目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8、项目部应向安全科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9、公司应对施工项目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10、项目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11、公司对作业中的项目,要求项目部对作业过程中和作业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1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13、公司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4、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项目部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15、公司、项目部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逐一归档。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四
1、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站区每天至少对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五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公司法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七、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九、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雅仕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十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2、部门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公司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公司所属的维修部长、保安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部门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每月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十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十六、秩序维护部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客户服务部将物业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张贴告知业主;现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避免事态激化,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遗症;若物业小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区房管局及辖区街镇如实报告情况。
二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三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十四、物业小区内关键位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各部门巡查时对涉及业主专有部分的安全隐患要尽到提示义务,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于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一周进行节前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节假日前三天物业公司组织统一的节前安全检查、整改。
三十六、对于雨季汛期或高温等特殊季节、恶劣天气、集中装修期间或其他地区突发重大事故时,根据主管部门、辖区街镇、气象预报或者其他地区事故的教育启示,视情况采取内部开会、小区内张贴通知、天气预报等合适方式,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跟踪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
三十七、公司各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的、系统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记录表、员工培训记录表、报事报修维修表、各类应急预案、违章搭建上报记录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既要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也要做到有据可查。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十一、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十二、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公司。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六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七
第1条、总经理安全责任: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责任: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责任: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要求;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责任: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状况;。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状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礼貌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第6条、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责任: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务必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资料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状况;。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状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第9条、企管部门安全责任: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资料;。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状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第10条、化验部门安全责任: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最新篇十八
1.1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3.1安全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科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法人)、全体委员、领导小组、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会议主要内容:
4.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安全科负责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全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其他部门、科室、车间会议记录(台账)的执行情况。
4.4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4.3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5班组安全会议。
4.5.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5.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5.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科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请假)。并在《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上签字,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6安全科应定期对各种《安全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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