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不断地评估和调整方案,我们可以不断改进和优化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案的制定需要从整体上考虑,不能片面追求某一方面的利益。不同类型的方案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实施方法和策略。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一
为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推行全员聘任制,优化教师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教育局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推行教师竞争上岗和聘任制,深化学校人事改革制度,优化教师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为发展优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竞聘,合同管理,改变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状况;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应聘者可根据本单位设置岗位数和本人意愿,自主择岗、竞争上岗。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择优聘用应聘人员。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在本校在编的公民办教职工(已办理内退手续的教职工与借出教职工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任现职以来,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具备胜任竞聘岗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合格学历。
(三)后勤岗位条件:
45周岁以上公民办教职工,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能胜任该岗位工作。
四、成立竞聘领导小组。
为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稳步推进和规范化,学校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竞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设置名额表(附表1)。
(二)教职工填写《竟聘岗位申请书》,组织资格审查。
(三)确定初聘人选,并公布聘任结果。
(四)签订教师岗位聘任合同书。
1、我校实行教师上岗逐级聘任的办法,召开教师竞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个人申请,并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实际教育教学水平、按师德表现、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课教师。
2、设岗分年级、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级、后中年级、再低年级的先后次序进行。
5、评聘结果由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
6、如果同一岗位出现多人应聘,由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师德表现、工作能力、考勤、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岗位设置数量进行考核决定。
9、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无人应聘,由领导小组从所有应聘教师中择优聘任,宁缺毋滥。
10、如果出现某一岗位的所有应聘教师都没有被聘任,该岗位空缺,由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调剂或空岗另聘。
11、所聘教师及班主任在聘任期限内,如果完不成学校的各项任务,相关人员一律解聘,予以交流。
12、不服从应聘领导小组调剂者,一律不聘。
七、公示。
有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本校教师或其他学校教师,不能在本校参加竞聘。20xx年上年度在职教职工,考核合格的教职工优先选岗续聘。在学期中途,可以根据教学管理考核情况对不负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本校教师职务。本方案解释权归临县高家坪寄宿制小学校竞聘领导小组所有。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进取性,根据《xx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本事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要求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为:副校长(科级)、工会主席(科级)、教务主任(副科级)、德育主任(副科级)、团委书记(副科级)。其中xx年7月1日之后任职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因三年聘期未到,可不参与本次竞聘。无职级和学校内设岗位的竞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学校贴合竞聘条件的岗位:
1、安全副校长1人(正科级)。
2、教学副校长1人(正科级);
3、德育副校长1人(正科级);
4、工会主席1人(正科级);
5、德育处主任1人(副科级);
6、教务处主任1人(副科级);
7、团委书记1人(副科级)。
(一)报名范围。
学校贴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
1.敬业守法,政治坚定,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本事;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首次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当在40岁以下;首次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当在45岁以下。异常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能够适当放宽。
5.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教师四年以上。
6.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需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任职资格,竞聘教学副校长需具有中教高级任职资格,竞聘德育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必须是党员。
7.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1、制定竞聘方案,并报请市教育局审批;
2、教育局审批经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方案;
3、确定候选人。
(1)教职工自愿报名、也能够由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
(2)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将贴合条件的竞聘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3)市教育局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参加竞聘的候选人。
4、组织竞聘。
被确定为各岗位的竞聘候选人,撰写竞聘报告,提出个人对该岗位工作的认识和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述职。
5、民主测评。
对竞聘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信任度测评到达70%以上者,能够作为岗位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在民主测评中,学校校长和书记的测评票各占测评结果总数的10%。
6、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景,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
7、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确定岗位人选。
8、任前公示。
9、任命及任职。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市教育局及学校办理任命及任职手续。
若报名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之比低于2: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能够取消该岗位的竞聘,改为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聘用,组织选拔的程序为:
组织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率到达60%以上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率到达50%以上但不足60%的,须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到达70%以上的,能够确定为考察对象;推荐率不足50%,但相对较高的,根据工作需要,能够进行二次推荐,若没有超过60%的,终止考察工作。
2.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景,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
3.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
4.任前公示。
5.办理任职手续。
1、为加强学校党政工作的协调,完善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党总支书记兼任副校长,校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1名副校长或工会主席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2、无职级和学校自设岗位的竞聘工作同时进行,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到达70%以上者,由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并将岗位人选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2、竞聘方案公布及宣传动员。
xx年5月7日,下发实施方案,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动员;
3、个人报名及群众推荐。
4、资质审核。
xx年5月12日,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愿报名及推荐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5、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
xx年5月13日,校长、书记共同向市教育局上报候选人名单;
6、市教育局对上报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
7、组织竞聘及信任度测评。
xx年5月18日至24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信任度测评。
8、市教育局考察、公示、批复。
市教育局对上报人选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批复。
9、学校聘任。
由学校按程序履行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手续。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梅xx。
成员:曹xx。
报名时间截止到xx年5月11日(周一)午时19:00之前。
xx市第五中学。
xx年5月7日。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伍,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取。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透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取,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构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带给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取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必须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潜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用心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xx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用心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潜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取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取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贴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光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光:(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光: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资料包括。
个人简历。
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光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状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资料,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时光: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状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群众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必须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理解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取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取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取。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取。由贴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推荐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能够足额选取,也能够缺额选取),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思考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群众讨论确定聘任人员。双向选取后无人选取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取。
(5)双向选取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状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取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忙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取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使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重要工作岗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任用股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任用股级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干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此次竞争上岗仅限于提拔副股级职务或由副股级职务升任正股级职务的人员。原已任命的副股级干部不报名参与竞争或参与竞争而未成功的,保持原职务不变。
三、竞争方式及数量。
此次竞争上岗采取职务资格竞争的方式,设5个正股级职务、4个副股级职务。参与竞争的人员通过面试、民主测评、考察等环节竞争取得股长或副股长的任职资格,由局党组研究确定上岗人员的具体职位。
若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竞争职务数,则不实行竞争上岗,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民主测评环节,最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四、竞争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务职责所需要的主义、思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重要思想;。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四)参加工作满两年;。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机关人员参加公务员培训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七)报名竞争正股级职务的必须是现任副股级职务人员。
1、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陈树华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明确填写拟竞争职务资格以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面试网)。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务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张榜公布。
4、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主要是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务资格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对竞争者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共五项,细分为18个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并确定不同的分值,各档次折算分数分别是:“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100%、“基本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50%、“不胜任”为0分。民主测评主体分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其他人员两类,测评票分别统计,各占分数的50%。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票,然后由工作人员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分。民主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5、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面试、民主测评两个环节的竞争,按照面试占40%、民主测评占60%的比例计算出分数,加上考察得分,计算出总分,由局党组根据总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及最低入闱分数。
考察分数的确定主要考虑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表彰情况两个方面。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况包括综合评比表彰和业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励。受局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县委(含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
总分相同人员以学历、资历作为参考条件。
对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经考察确属不胜任的,不作为任职人选。
考察对象确定后,局党组组织人员成立考察组,采取填写征求意见表及召开个别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考察完毕,考察组写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党组汇报。
6、任职。
局党组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核。
经县人事局审核后确定的任免人员,属人事部门任免的,由人事部门行文公布;属本单位任免的,由本单位行文公布,并将公布文一周内送人事部门备案。事业单位新提拔的股级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重要思想、xx大以及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透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取、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职责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必须的组织协调潜力和实际工作潜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光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贴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个性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群众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贴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贴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光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我的工作经历、德才状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状况,结合干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群众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状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
岗位职责。
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1)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面试,b类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试。既要竞聘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的人员又要参加竞聘单位中层正副职位的,则需参加a、b两类面试。竞聘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公布考试成绩。面试考官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面试考官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3)面试计分方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7、10月22日-23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竞聘结果;。
9、10月30日-31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送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三)总结阶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处,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工资。
五、聘任和待遇。
1、竞聘上岗的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
2、竞聘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3、单位对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入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被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上岗落聘后,可以参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可以以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动。
5、对实施竞聘上岗后未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人员,应视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因竞聘上岗而产生的内部待岗人员,应积极提供上岗机会,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竞聘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推行竞聘上岗的领导工作。
(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
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官、命题组的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相关试题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内容外泄,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
(三)扎实工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单位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引导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要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在搞好竞聘上岗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五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各校xx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进编竞聘方案】。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六
为不断提高我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群众公认的原则。
3、德才兼备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梯次配备、结构合理的原则。
6、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先适用于校本部任命制和聘任制的处级干部。
2、对党务、群团组织机构中选举制的干部,原则上也要通过竞聘程序,竞聘上岗后履行有关规定手续。
二、制度规定。
1、交流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工作,要实行较大范围的干部交流。从1995年至今,凡是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都实行岗位交流(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在干部交流时,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一般情况下同一单位的正、副职不同时交流。干部交流以机关、直属机构的干部和教学机构的党务干部为主,教学机构的业务干部(院长或副院长、主任或副主任)不作为主要的交流对象。在交流过程中,原则上不突破部门的领导职数。
干部交流分为横向交流和纵向交流。横向交流指机关、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内部不同岗位间的交流。纵向交流指机关干部与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干部间的交流,也包括党政干部间的交流。
2、年龄规定。按照国家对干部离退休年龄的规定,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得竞聘处级岗位。
年龄不够任满一届(三年)的处级干部在新一届任用时,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凡到限定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可从事本人特长的专业技术工作和非领导工作。
3、试用期制。对竞聘上岗中新提职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进行考核,凡不称职票达到40%以上者,要免职或降职,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级别和待遇;不称职票达到20**年;考核称职者,正式聘任,聘(任)期从试用期算起。
4、任期制。qq大全对聘任制和任命制的处级干部都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三年,时间从聘任之日算起。任届期满要进行述职和考核,重新竞聘上岗后,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含两届)。
5、上岗培训制。对所有已被聘任和任命的干部都要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
6、审计制。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经济工作的处级干部在任届期满或离任时,要由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评价作为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大大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干实事,重实绩。
3、作风民主,勤政廉洁,为人正派,有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具有胜任学校某方面工作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还要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策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部门正常领导工作。
(二)基本资格。
正处岗位: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要求的现职正处级干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副处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现职副处级干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部队转业干部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此条件,如果竞聘教学、科研和研究生部门的干部,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现职岗位考核优秀者。
副处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没有竞聘到正处级岗位的现职正处级领导干部。
2、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任职要求的现职副处级干部。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现职正科级干部。符合此条件,如果竞聘教学、科研和研究生部门工作的副处级干部,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现职岗位考核优秀者。
1、党委动员。党委召开各级干部、各类人员动员会,端正干部的思想认识,树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和交流意识,为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2、民意测验。在竞聘上岗工作前,对现职的处级干部进行大范围、多层次的民意测验,对于不称职票超过40%者,予以免职,并取消其竞聘资格。不称职票超过20**年至今,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非业务领导干部(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不得填报原岗位。填报一个岗位的干部,视为不服从分配,如其不能竞聘到所填报的岗位,党委不考虑将其调整到其它岗位的可能,并取消其下一级别岗位的竞聘资格。
2、竞聘上一级别岗位的干部和竞聘同一级别岗位的业务干部填报志愿时,可申报一个或两个岗位,不受第1条规定的限制。
3、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业务干部和双肩挑干部,不再保留原行政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行政干部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退休手续。
4、因年龄规定限制而未能参加竞聘的干部,保留原级别待遇直至退休,业务干部和双肩挑干部归队后,其职称待遇不低于原级别的,不再保留原级别待遇。
5、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承担部门正常领导工作的干部,经党委批准,可不参加竞聘,业务干部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行政干部可改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6、未被聘任到相应岗位的干部,可竞聘低一级的干部岗位。未被聘任到处级岗位的业务干部,原则上回原教学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其它未聘干部,一律在原部门待分配。
7、除年龄和身体健康因素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干部外,其它干部在竞聘中不申报岗位,视为放弃受聘权利,按未聘干部处理。
8、竞聘后,部门暂无合适人选而急需部门领导的岗位,为避免影响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上岗人选。
9、参加竞聘者要讲团结、讲大局,消除不正常的感情因素障碍,正确对待同志之间的正当竞争,保证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10、无论应聘、落聘、交流还是未聘干部,若无正当理由均须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服从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新都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14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激励事业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事业职工队伍,以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成立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宗倏同志担任,副局长许正松、冯龙秀、纪检组长代先菊任副组长,李乔甫、陈德忠、张万奎、宁瑶为成员。
在区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军干所、社区服务中心、殡管所、救助站等四个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竞聘。
根据《新都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竞聘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3、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1、岗位和职数。
根据区编办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军干所职数7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救助站职数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殡管所职数1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社区服务中心职数1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1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岗位和职数。
召开事业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2)公开报名。
参加竞聘事业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填写自荐表,原则上每人限报1—2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局办公室。
(3)组织考察。
局竞聘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针对个人的报名情况,结合部门的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配备名额,确定其所聘用的岗位。
(4)公布聘用。
根据竞聘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结果,局竞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公布聘用人选,同时签定聘用合用。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八
三、竞争上岗职位(4个)。
清源公路管理站站长。
2.洪祥公路管理站站长。
3.黄羊公路管理站站长。
4.刘畦材料场场长。
四、竞争范围。
局、站机关全体在岗正式干部职工(包括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五、组织领导。
六、方法步骤。
(一)组织发动(3月6日)。
(二)申报(3月7日—9日)。机关干部职工填写《竞争职位申报表》,于3月9日下午5:30前报到办公室,过期不候。
(三)演讲(3月12日下午)。填写《竞争职位申报表》的干部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进行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
(1)竞岗的条件和理由;(2)工作思路;(3)完成目标的措施。
(四)演讲评分。
竞岗者总得分=演讲评分得分*60%+干部职工得分*40%。
(六)组织决定。
(七)任命。
(八)干部调配。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二)严格纪律,加强监督。
(三)正确对待,积极引导。本次竞争上岗,主要是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附件2:凉州区交通输局中层干部。
(评委打分表)。
面试干部:
说明:1、根据竞争者演讲综合表现,对各项测评内容进行评分。2、表后所列分值为最高分值,可以最高分值内合理赋分。
(干部职工评价表)。
面试干部:
说明:1、根据竞争者演讲综合表现,对各项测评内容进行评分。2、表后所列分值为最高分值,可以最高分值内合理赋分。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九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xx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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