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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诚信考试承诺书(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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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诚信考试承诺书(大全9篇)
2023-11-11 15:33:24    小编:zd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反思过去,总结经验,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总结应该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易于理解。我们收集了一些优秀总结的例子,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参考。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一

我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期: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二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

承诺日期: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三

我是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x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四

我是永安乡学校的学生,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五

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该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报考。

2.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是真实、准确、合法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3.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5.如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考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六

在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本人承诺:

1.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进行填报。

2.自愿遵守教育部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和《考试规则》。

3.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4.不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不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信用卡、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不携带其他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5.自觉接受和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安检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

6.遵纪守法,不组织、不参与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签字):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七

本人自愿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文化课)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本市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学校名称:

考生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年月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八

我是参加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九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系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系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六、自觉携带学生证或考试证明参加考试。

承诺系(分院):外语系、管理系、人文系、艺术系、财会系、影视艺术分院。

承诺时间:20xx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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