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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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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汇总12篇)
2023-11-12 02:14:17    小编:zdfb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各方来说都具有约束力。编写合同时,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故意隐瞒或扭曲事实。合同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加强空闲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现甲方决定将位于云南省晋宁县(小寨村望鹤山)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乙方考察后决定承租。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云南省晋宁小寨村望鹤山的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块土地。

第二条:上述土地的概况;该土地为空闲地,地上有平房9间,半成品房(危房)3间及围墙内空地。该地的四至为南临;北临;西临;东临。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年5月1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租赁期限共计5年。

第四条:租赁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沥青拌合站及附属设施、,允许乙方建职工住房。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在该土地上从事上述租赁所述之用途,若因国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为上述租赁用途,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块土地年租金为人民币每年。5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_年5月30日前支付元,_年8月1日前再支付元。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_年4月10日前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时应为乙方提供满足该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正规收费标准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与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等协调,保证乙方车辆、物品、人员(包括乙方客户车辆、人员)能随意来往土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挡。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或第三人发生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但环境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图。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该宗土地,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按收回时的价格补偿乙方的投资。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出租的土地产权清晰且无任何争议。

2、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

3、按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4、保证该宗土地无限制权利的行为;。

5、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第三人无优先承租权;。

6、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正常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的权利;。

2、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

2、独立承担债务、税费、水、电等费用的义务;。

3、其它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前终止与第三人有关该宗土地的一切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一)、双方协议解除;。

(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如:地震、战争等);。

(四)、因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

(五)、其它条件导致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180000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不足部份仍需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在履历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协议签订后若有不明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至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条: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保险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三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那么闲置土地。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闲置土地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闲臵荒山、荒地,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该宗土地名称为。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详见附页)。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第三条转让用途。

乙方租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条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元。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以,五年后的gdp为准按gdp增减来调整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荒山闲地及旱土、水田租金每五年一次性付清。

2、付款时间: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柒个工作日,由甲方搞好分配方案(组内户主会议签字纪要为附件),并报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由乙方按照甲方方案提供的发放明细,一次性发放,同时交付土地给乙方。每五年的第一年为付款时间,具体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依次类推。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按合同规定收取转让价款的权利。

3、转让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矛盾,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甲方村民不得已任何理由强揽工程及强行参工参运。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转让土地范围内依法办厂、建房、植树、修路、取水、取土等权利。

2、乙方有自主生产经营、安排员工、安排运输、安排工程建设队伍的权利。

3、乙方在转让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本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有转租转让或办其他企业的权利。

第七条续约、解约、终止合同。

1、转让期满三个月前甲方通知乙方,转让期满在转让同等的价格上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转让期内,甲方无权解除合同,乙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他规定。

1、转让期内若遇国家征收,租赁范围内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它构建物以及设备、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2、财产处理。

转让期满后,乙方投入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搬出;乙方在转让土地内所建的房屋等不动产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守信,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特别规定。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由新设立的公司(名称为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组长(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签字):

户主(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

闲臵荒山,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乙方系湘潭县锦石乡人民政府引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所开发的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及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村民小组。该宗土地名称为。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第三条转让用途。

乙方转让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条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300元,水田基价每亩每年800斤∕亩。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增加15%。山塘按200元/亩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四

乙方:___。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__组所有的,位于_____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____;南至__;西至__;北至__。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__亩。

三、租期为年,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__元,共计人民币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__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公证处一份,___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监督部门:_________。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身份证号:(简称甲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简称乙方)甲方将现有整栋楼房及门前土地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地址:仁寿县视高镇兴家村八社。

一、租用时间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月一日止。租用时间:二十年。

二、使用性质:乙方经营水泥、沙石、瓷砖等建材物资。

三、租金:每年贰万陆仟元(26000元),乙方不得无故将房屋及土地转租他人。

四、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土地房屋。

五、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

六、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照房屋租金的10(十)倍赔偿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话:电话:

签定地点:签定时间:20xx年10月1日。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

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0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亩,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从20__年_月_日甲方将土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

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

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20__年月。

五、相关责任: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

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七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___________亩,地___________亩。座落在___________区镇(乡、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小班号为___________号,其中:___________号小班号面积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号小班号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号小班号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号小班号___________亩;四周边界: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土地租期为年,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协议,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___________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斤,小春(小麦)___________公斤盘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掩护价格)盘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______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批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每年__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___________%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法补给农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行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贴采用直补农户的措施,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协议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协议,若甲方终止协议,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协议,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协议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协议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协议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协议。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协议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协议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协议;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协议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的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务必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忙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带给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带给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状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职责,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职责。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九

根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3、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6、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7、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10、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十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__组所有的,位于_____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____;南至__;西至__;北至__。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__亩。

三、租期为年,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__元,共计人民币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__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公证处一份,___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监督部门: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十一

乙方:_______。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_______区_______大道_______段。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____%。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村民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篇十二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闲臵荒山,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乙方系湘潭县锦石乡人民政府引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所开发的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及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村民小组。该宗土地名称为 。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 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 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年。

第三条 转让用途

乙方转让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条 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300元,水田基价每亩每年800斤∕亩。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增加15%。山塘按200元/亩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荒山闲地及旱土、水田租金每五年一次性付清。

2、付款时间: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搞好分配方案(组内户主会议签字纪要为附件),并报碧泉村村委会盖章确认后报乙方,由乙方按照甲方方案提供的发放明细,一次性发放,同时交付土地给乙方。每五年的.第一年为付款时间,具体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依次类推。

第六条 协调工作经费

乙方给付村委会一定的协调工作经费,标准为100元每亩每年,计费面积以乙方转让甲方土地总面积为准。本协议工作经费一定叁拾年,一年一付,付款日期以转让合同生效日为准,由村委会负责人到乙方财务领取。

第七条 青苗补偿及坟墓迁移

1、青苗补偿:乙方一次性付给碧泉村村民委员会青苗补偿费合计 元整,全权由泉塘村村民委员会包干补偿到位。甲方村民不得因补偿问题而影响乙方施工。

2、坟墓迁移:转让范围内及转让边沿线外5米之内,乙方要求迁移的坟墓。迁移补偿费用按国家补偿标准:土坟每冥补偿1000元;双人土坟每冥补偿1200元;水泥磨坟每冥补偿1800元;双人水泥磨坟每冥补偿2000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按合同规定收取转让价款的权利。

3、 转让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矛盾,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甲方村民不得已任何理由强揽工程及强行参工参运。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转让土地范围内依法办厂、建房、植树、修路、取水、取土等权利。

2、乙方有自主生产经营、安排员工、安排运输、安排工程建设队伍的权利。

3、乙方在转让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本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有转租转让或办其他企业的权利。

4、在转让使用期内,乙方所开办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搞好环保排污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办好环保手续的义务。

5、乙方必须保障转让场地内农田灌溉机台正常灌溉,如须迁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续约、解约、终止合同

1、转让期满,在转让同等的价格上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续租的,应于转让期满三个月前通知甲方。

2、转让期内,甲方无权解除合同,乙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转让期内若遇国家征收,租赁范围内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它构建物以及设备、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2、财产处理

转让期满后,乙方投入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搬出;乙方在转让土地内所建的房屋等不动产归甲方的村民委员会所有,并由村民委员会接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守信,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规定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由新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湖南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一份交由碧泉村民委员会保管,一份交由锦石乡人民政府备案,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组长(签字):

代表(签字):

户主(签字):

乡人民政府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巷子口村委

乙方:

为盘活村内闲置土地,增加土地总体利用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

一、租用土地的位置、四至及面积:位于甲方铺子地、南上河村前,东至原209省道路边,南至南上河土地,西至本村果园外堰跟,北至田间路檐堰下跟,总计面积为 亩。

二、租用土地期限为14年,即自2016年3月16日至2029年12月31日,为每亩每年800元计算,到期后若继续租用,按原低价协商上浮,另行签订承包合同。

三、交款方式:自2016年3月16日至2029年12月30日,乙方一次性-交清14年土地租赁费,及附着物补偿款,土地租赁费总计为 元。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另付甲方土地复垦押金叁万元,该押金在乙方将所承包的土地按本合同要求复垦后退还给甲方,否则该押金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按时清理地上附着物,维护乙方有关营业秩序。

2、乙方自合同生效后,当即付给甲方14年的土地租赁,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转让所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终止,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清除地石垃圾,达到甲方耕种条件的要求,松土在80公分以上。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后生效。

六、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使用该土地,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违约退赔乙方的土地租赁费及附着物补偿费,并承担乙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乙方交付的土地租赁本和附着物补偿费作为违约金处理,依法收回土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争辩。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方: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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