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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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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通用8篇)
2023-11-10 18:00:40    小编:ZTFB

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明确约定交易条款,避免纠纷发生。编写合同时,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先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合同中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32。5、42。5、42。5)。

二、产品价格:袋装水泥管:32。

________元/吨,总合同共3363吨水泥管,金额壹佰壹拾陆万元整。

以上单价均含税和运费。

价格随市场价格而变动,按实际结算,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产品质量:甲方应提供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四、项目名称:乙方指定工地。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批的水泥管每个编号,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水泥管验收以甲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管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与甲方共同取样,双方签封封存三个月,在三个月内,如乙方对水泥管质量有异议时,则甲乙双方将乙方和甲方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管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管出厂后90天内,如乙方水泥管质量提出疑问或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水泥管质量有关的问题需要由水泥管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仲裁时,用甲方水泥管厂同一编号水泥管的封存存样进行。

若用户对水泥管安定性、初凝时间有疑问要求现场取样仲裁时,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会同乙方共同取样,送水泥管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

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去现场,乙方可单独取样送检,结果同等有效。

如检验不合格,甲方将赔偿乙方损失及检验费用并向乙方的主管部门、业主等方面书面说明原因。

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水泥管质量引起的损失进行索赔时,必须凭上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水泥管质量化验报告,并于检验结果出来后十日之内提出。

六、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水泥管用量:如无法满足时甲方应采取另购其它有相应质量的厂家水泥管供应,差价部分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款汇入公司账户银行。

八、其他规定:

1、由于厂家设备检修或发生故障等情况不能及时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商定供货数量及时间。

如果甲方供别厂家的水泥管产品时需由甲方提供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水泥管砼、砂浆的配合比报告单和水泥管物检报告单且应与原甲方供应厂相应质量的厂家并提前通知乙方,如有差价由甲方自负,还应征得乙方相关部门的允许后实行,否则乙方所有损失由甲方赔偿。

2、双方有关收发货的提供通知单、出厂单及其他单据,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往来、信件等书面资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乙方指定人员验收水泥管。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甲方无法及时供货或乙方利益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引起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法院仲裁解决。

十、安全责任:甲方负责送到工地及包括装卸到使用均地,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概由甲方自负,乙方不负责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篇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____镇___家苑售楼处。

需方(甲方):供x(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水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物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水泥采购:

合同总价的调整:上述第1款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装卸、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发票、税金费用。

2、水泥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每月水泥计划用量暂定___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应于供货前一天的17:00之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____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交货地点为位于____县新____镇坨子里分场的甲方工地库房。

乙方提供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整洁,不得遗撒、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合理损耗计算方式及分摊方式。

若双方水泥称重数量出现磅差,当磅差在1之內时,以乙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当出现超过1的异常磅差时,以甲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

4、货款的结算:

乙方按照一千吨为一个批次向甲方供货,达到批次供货量时,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单,甲方收到结算单后,由甲方在____日内审查完毕并按结算吨数向乙方支付货款,如果结算数量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查对送货小票。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支付方式:

6、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货物按照国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标准的、、及gb12573-1990标准验收。由乙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并检验,水泥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认可,以乙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样品品质应达到该条上述规定的标准);如甲方有异议,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到场时货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____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做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县或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事项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日期:_________

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水泥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品种、数量、价格。

二、计量方法原则上以甲方清点数据(净重值)作为结算依据,

三、交货事项。

1、购货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龙川火车站旁)。

3、乙方货车到达时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指定地点卸料,未经甲方验收,司机擅自卸料(卸错地方)的,其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及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

五、发货通知及数量确认。

1、甲方每次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发货:

2、乙方提供《送货单》给甲方签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七,价格随行就市,遇有价格波动时,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若有未详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提请惠州市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篇四

需方(全称):

供方(全称):

签订地点:

一、总则。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中铁五局贵阳逸都国际项目需用水泥标砖供应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质量要求。

供方须向需方提供合格水泥标砖。

三、物料供应地点及方式。

供货方负责将水泥标砖按时送到需方工地(贵阳逸都国际项目部)指定地点。

四、验收记量方法。

需方采用现场清点,不合格水泥标砖,需方予不计量。

五、物料需用计划的提交及供应。

本合同签订后,需方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前____日向供方提交水泥标砖的需要时间、数量,供方应按照需用时间及时组织货源并按时进行供货。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按每块大水泥标砖元每块,小水泥标砖每块,当市场价格变化时,供需双方皆有权提出价格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共同协商。如一方不予接受,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价格为供方运输到工地的价格。

七、物料货款结算方式。

供方按照需方需用计划要求,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验收合格,在每月____日结算上月所供货物,结算后____日内支付本月结算货款的70%。以此结算方式,余款30%供货完毕工程竣工后支付完毕。

八、其他事宜。

1、需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送货道路的畅通安全,以便送货车辆能够按时顺利进入料场;送货车抵达工地后,需方协助供方及时进行卸车。

2、本合同如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即时生效,合同责任与义务完成并结清经济往业后即告终止。

5、提供合格发票。

需方(章):供方:

单位地址: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篇五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新兴镇兴隆家苑售楼处。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水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1、标的物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水泥采购:

合同总价的调整:上述第1款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每月水泥计划用量暂定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应于供货前一天的17:00之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交货地点为位于大洼县新兴镇坨子里分场的甲方工地库房。

乙方提供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整洁,不得遗撒、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合理损耗计算方式及分摊方式。

若双方水泥称重数量出现磅差,当磅差在1‰之內时,以乙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当出现超过1‰的异常磅差时,以甲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

4、货款的结算:

乙方按照一千吨为一个批次向甲方供货,达到批次供货量时,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单,甲方收到结算单后,由甲方在三日内审查完毕并按结算吨数向乙方支付货款,如果结算数量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查对送货小票。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支付方式:

6、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货物按照国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标准的、、及gb12573-1990标准验收。由乙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并检验,水泥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认可,以乙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样品品质应达到该条上述规定的标准);如甲方有异议,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到场时货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做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大洼县或盘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约定事项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篇六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水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物品种、数量、单价、金额1.1水泥采购:

1.2合同总价的调整:上述第1款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装卸、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发票、税金费用。

2、水泥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1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每月水泥计划用量暂定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应于供货前一天的17:00之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2.2交货地点为位于大洼县新兴镇坨子里分场的甲方工地库房。2.3乙方提供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2.4乙方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整洁,不得遗撒、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合理损耗计算方式及分摊方式。

若双方水泥称重数量出现磅差,当磅差在1‰之时,以乙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当出现超过1‰的异常磅差时,以甲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

4、货款的结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吨为一个批次向甲方供货,达到批次供货量时,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4.2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单,甲方收到结算单后,由甲方在三日内审查完毕并按结算吨数向乙方支付货款,如果结算数量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查对送货小票。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3支付方式:

5、质量要求:

6、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货物按照国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标准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标准验收。由乙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并检验,水泥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认可,以乙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样品品质应达到该条上述规定的标准);如甲方有异议,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到场时货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7.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做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7.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大洼县或盘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事项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篇七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10月10日。

卖方:水泥有限公司。

买方:(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因工程需要,向射洪佳禄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买水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定,达成如下条款:

以上单价为暂定价格,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供货完止单价随行就市,卖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买方。

三、水泥运输方式:水泥运输由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项目指定地点,其运输费用已包含在水泥单价中。包装水泥的下车费用由卖方承担。

四、送货时间、数量:合同生效后,买方需要水泥时,提前两天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卖方(代理人)送货的时间、数量。卖方按买方的通知送货,但如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原因造成不能完全送货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5万元)。

五、送货地点:买方所在施工现场和指定施工点。买方必须保证至各施工现场及各拌和站的道路畅通,若因道路不畅通而导致卖方不能按时到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产品验收:产品在货到时进行数量验收验证,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水泥的数量以到买方现场过磅的为准,误差控制在3‰范围内,其质量标准按gb175-20xx执行。买方根据卖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单可抽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检验机构检验,若检验不合格,卖方赔偿买方检验费用并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检验合格由买方承担全部损失。双方对水泥质量发生争议可现场抽样送检,如现场不能抽样,则以卖方化验室封存的封存样为送检样品。

七、出票方式:卖方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款并开具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如卖方垫付运费,由单独开具有关运费的税务发票。

八、结算方式:每月买卖双方对账结算一次,次月十日前买方向卖方支付此次结算的全部货款。如当月卖方实际供货已达五千吨时,则按实际供货数量每满五千吨结算一次,结算后5日内付清该笔结算货款。

九、违约责任:

1、水泥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卖方承担水泥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卖方应按买方需求通知供货,卖方若不能(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按买方通知供货,为了工程需要,买方有权使用其他品牌的水泥,因此造成买方的经济损失及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是买方原因,买方在未付清卖方水泥款前,买方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水泥。

4、买方不按时支付货款,卖方有权停止送货,买方尚未结清卖方货款前,买方不得向第三方购买水泥,否则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执贰份,卖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一年。

卖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工地水泥管买卖合同篇八

合同签订地点:乐山市中区销售单位:乐山市王建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杜建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购销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大楼工程。

二、产品名称:白水泥。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甲方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运输方式:甲方负责运输及货物下车至乙方库房。

五、供货时间及地点:按乙方发出的供货令五天之内到货。

六、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付上月全部货款的95%,余款在全部货物货完后一次性结清。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需求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如果因甲方产品出现自身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保证按时供货,并提供质量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3、若甲方未按时提供乙方所需产品,造成停工待料,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每天按500元赔偿给乙方。

乙方保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价格:780元/吨。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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