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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仓储合同签订(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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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仓储合同签订(模板12篇)
2023-11-19 07:19:23    小编:ZTFB

合同的执行需要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的起草需要准确表达双方的意愿和目的。若对合同的编写仍存疑虑,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

仓储合同签订篇一

甲方(保管人):(身份证号: )

乙方(存货人):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仓储物:

1.仓储物名称:

2.品牌、规格、型号:

3.数量:

4.价值:

实际保车辆名称、数量等情况以《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单》为准。

二、仓储场所:

三、保管方法:甲方提供停车位,停放乙方商品车辆。乙方的车辆不断周转,陆续交付甲方储存,陆续提走。

四、仓储期限:自年月日自_年月日。

五、车辆交付及提取的方法:车辆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向甲方出具一式二份《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单》(式样附后),甲方应当验收车辆是否完好无损,在确认完好无损后在该清单上签章确认(同时签一式二份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提取车辆时应当向甲方出具介绍信和出示提取车辆人员身份证原件,检查所提取的车辆是否完好无损,在确认完好无损后在《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单》上填写“已提取”并签名(同时签一式二份清单)。

如乙方提车时不出具乙方介绍信甲方应当拒绝乙方提车,否则造成车辆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确定专人提取车辆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该专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留笔迹)备案。如更换专人,应重新按上述约定办理手续。

六、双方对储存车辆应定期(每月)盘点、对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七、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为乙方每天24小时提供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服务,乙方有权凭介绍信随时检查储存的车辆。

2.甲方应妥善保管车辆,确保乙方车辆的安全和完好无损,防止火灾等各种灾害性事故;防止乙方车辆(零部件)被盗、丢失、缺件、损坏、损伤等发生。

3.甲方不得将车辆交第三人保管,不得许可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触摸、移动、使用提取车辆。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仓储费。

5.《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单》是双方交付和提取车辆的凭证,双方应妥善保管。

八、仓储费及支付

每(月、季)按计算仓储费,每(月、季)仓储费合计:元(大写:)。乙方每个(月、季)向甲方支付仓储费;支付日期:。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发票,先开发票后付款。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妥善保管好乙方的车辆,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了车辆的被盗抢、丢失、缺件、损坏、损伤、损毁、等,不能保持车辆的完好无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损失计算方法:

1)被盗抢、丢失、损毁,其损失计算为甲方在该车保管地的零售价;

2)缺件、损坏、损伤,其损失计算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零件费、工时费、运输费、因新车出售前本瑕疵导致向客户折让的差价等。

2.如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仓储费,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仍不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一方其他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起诉,由本合同签署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签署地:重庆市渝中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仓储合同签订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年月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法定代表。

仓储合同签订篇三

保管方:(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储藏种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仓库在封库后必须满足“五无”、“三防”标准。五无即无虫害、无混杂、无霉变、无鼠害、无事故;三防即防水、防火、防盗。封库期间库温保持在-10℃以下;乙方种子入库时要达到国标水分标准,即不高于14%。

第二条:储存数量:总储存数量约(玉米种子)7000吨。数量以过磅检斤为准,超出7000吨按实际数量计算,其发生检斤过磅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储藏中途种子出库,储藏种子数量仍按7000吨计算合同期限为一年。储藏周期结束合同终止,如果乙方继续租用,按实际库存数量进行计算。

第三条:仓储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第四条:贮藏时间及贮藏费:入库时间由我方种子入库开始计算,制冷时间由我方控制,由双方签字制冷时间才可以生效,但不能低于5个月,建议入库初期边入库边制冷这样可以控制种子温度里外一致,这样可能制冷时间达到6个月,制冷期间收取每月60元/吨的储藏费,非制冷期间收取每月7元/吨的储藏费(以上的费用对方负责开具发票,发票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入库时支付全部费用的50%,种子入库后支付全部费用的30%,贮藏期满调出甲方仓库前,一次性支付全额贮藏费用。租赁期间,乙方不及时交费,甲方有权阻止其种子出库。

如乙方逾期提货,导致仓储费在合同期内不能一次性结清时,其所储种子按商品价格计算与其所欠仓储费相当时,甲方有权做转商处理以顶仓储运费等费用。仓储期间,对方负责制冷技术,我方派人看管库房钥匙及库房温度并做好记录。

如没有满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五无”、“三防”标准和/或库温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自然损耗超过2‰的部分,甲方按种子进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

第八条:种子封库期间水分不得高于入库水分提高0.2%,芽率较入库时不得有明。

显下降。否则甲方应按种子成本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储存费用总额(因出库期间气候等原因造成水分增加除外)。

第九条:种子入库、出库时,甲、乙双方应有专人在场。出库时提货方必须持乙方入库交接单,经甲方核准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乙方应妥善保管交接手续,如有遗失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做到一车来一车走,品种不混杂。

第十一条:对乙方交付保管的包衣种子,甲方在装、卸及管理等过程中应注意采取合理防护措施。因防护不当对人、畜等造成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种子包衣剂名称、类型及解毒药剂及使用方法,若因乙方没有提供前述信息造成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在出入库期间,乙方的保管人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所贮藏种子的质量。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造成造成损失或不能按时出库时,甲方不予负责。甲方应将灾害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六条:种子出库、入库对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装卸工人及装卸机械,保证每天卸车入库不低于400吨(包括机械使用和电费),如不能及时入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仓储合同签订篇四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

6.件数:_______________。

7.标记: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

_______%(或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储存期间。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人(章):保管人(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仓储合同签订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储服务事项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乙方授权旗下北京分公司代为履行本合同,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用面积、时间。

1、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在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仓储面积为平方米。

2、库房租用面积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书面确认可以延长。

第二条:存放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货物包装方式。

甲方应在货物存放到乙方仓库之前将所存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包装方式及货物价值书面或传真方式告之乙方,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入库通知单》。

第三条:货物入库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货物进入乙方仓库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发货的清单(货物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单价等),如未提供必要的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货物进入乙方仓库时,由乙方库管员代替甲方人员对货物进行清点及办理入库手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由乙方负责。入库后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入库清单,并签名盖章后传真至甲方,双方以此为准进行记账。

3、如入库数量与甲方《入库通知》数量不符或有货物异常现象,乙方有权拒绝入库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人员,协助甲方人员与送货人员当时交涉解决。

4、乙方已通知甲方而甲方人员不能及时解决,则以乙方与交货人双方签字确认的货物清单为最终入库清单,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货物的包装、库房管理及保险。

1、甲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并应保证符合安全运输和安全储存的要求;由于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甲方储存货物库房的安全。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的,将由乙方按约定赔偿损失(因不可抗力、货物的合理损耗、甲方的责任等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

3、甲方选择是否委托乙方办理仓储保险,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

1、甲方货物需要出入库时,乙方凭甲方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签字或规定人员手书签字的通知方可办理,其他甲方人员无权要求出入库。

2、《出库单》需经乙方和提货方签字,《入库单》需经乙方和送货方签字,该记录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方。

3、甲方必须将负责办理出入库人员的签字、印签在乙方处留存。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更换管理员,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费用计算方及法及结算方式。

1、库房租金为:;。

2、租金支付方式:甲方将每月的仓库费用应在每月款到期日后五天内仍未收到租金的,甲方应每天按托欠总额的向乙方付租金滞纳金。

3、甲方按月缴纳租金,每月交纳的租金以当月实际占用仓储面积所需费用标准。

第七条:货物盘存。

1、每月的日为库房盘存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乙方在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一份截止上月底最后一天的货物库存明细和货物发放明细(需签字和盖章),甲方收到明细的5日内需将明细单签字盖章确认后回传至乙方操作地,如5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

2、甲乙双方统一记帐方式,出库数量均以乙方实际支付甲方货物的数量(含赠品、不收费、退回甲方等情况发生所涉及的数量)为准进行记帐,当数量不符时,乙方需在提供给甲方的库存明细单中注明差异原因,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3、乙方应履行甲方的“货物先入先出法”的库房管理制度。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入库通知》中注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损毁、仓库损毁或人员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货物临近失效或已失效有异状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存储货物进行必要包装的,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2、乙方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存储和保管,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对于乙方保险的货物,则乙方协助甲方理赔,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额由甲方承担,在保险公司做出理赔后,乙方无需向甲方再做出任何赔偿。甲方未通过乙方投保的货物(包括甲方自行投保的货物和没有办理任何保险的货物)、以及委托乙方投保但保险公司没有理赔下来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乙方赔偿的总额最高不超过每1千克20元;如果实际损失额低于按20元/千克计算所得数额,则按实际损失赔偿。对于甲方自行投保的乙方不承担第三方追偿责任。如有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权利受让人)向乙方追偿的,全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具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出入库及分拣业务。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

2、不可抗力事故: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书面指定本合同的实施人,其行为为公司行为。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方提供产品成本价目表,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用户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人: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仓储合同签订篇六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

4.4电费每月结算一次,每度元。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份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现金交付,同时交付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 乙方应于每月交付租金的同时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7.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州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租赁物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否则自动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对该仓库进行清场处理。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11.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日,乙方未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 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2.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14.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1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执份。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仓库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

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__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

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________元。若需供电增容,则其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

3、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租金的%支付;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费用的%支付。

4、本仓库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5、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

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购买包括甲方财产在内的租赁物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必须对付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

10、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租赁物主结构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五、转租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以及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则在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九、广告安装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签字): 时 间:时间:

仓储合同签订篇七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储存物资表。

品名:_____,规格:_____单价:_____,数量:_____,交货日期:_____,储存仓库:_____。

2.储存期间:_________________。

3.储存场所: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4份(正本2份,副本4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2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2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仓储合同签订篇八

存货人: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年__月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仓储合同签订篇九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种规格。

质量。

第二条货物包装。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仓储合同签订篇十

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仓储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仓储物有发生危险。

第七条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但寄托物如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转使第三人代为保管的,得于仓储物的现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或就寄托物为假扣押假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对于仓库堆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应由仓库簿填发仓库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值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合同签订篇十一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甲方将所拥有广州龙沙码头的堆场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特订出如下协议。

1、堆场位置及面积:位于广州市番禺化龙镇金枫大道的龙沙码头。占地面积50000㎡。

2、在协议期有效期内,堆场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概由甲方负责管理。

3、本协议有效期从年年月日。

4、如政府征收,即协议自动终止。并在政府用地前30天乙方须如原状交还甲方所有,且甲乙双方再无纠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仓储合同签订篇十二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_________。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存货方(盖章):_________ 保管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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