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方案时,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的方案。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方案的分享和交流可以促进经验的共享和学习,以下是一些分享和交流方案的方法和途径。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一
为充分发挥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服务经济强县和谐成安建设中的作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全县19个帮扶村,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水利建设、医疗卫生等方面问题,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推广、人才服务、技术咨询和项目攻关,集中力量破解一批制约帮扶村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转化一批应用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培育一批技术推广和转化示范区、示范点,培养和培训一批农村专业技能人才。
20xx年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要突出重点,围绕帮扶村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服务工作。
(一)现场科技推广。组织农业类专家到田间地头、林果基地、养殖工场等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通过手把手传授技艺、发放科技资料、解答咨询等方式,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农村实用知识,帮助农民、专业户、示范户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二)组织技能培训。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农业实用技能、乡村医疗卫生人才短缺、技能不足等问题,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电视授课,网上教学与现场示范教学的形式,为帮扶村培训一批扎根农村的实用技术骨干和技能人才。
(三)开展医疗义诊。结合一些帮扶村存在的地方病、易发常见病、传染病,组织医疗卫生行业专家开展医疗义诊、预防宣传等服务活动。
(四)实施结对帮扶。结合帮扶村种养殖大户、基地的特殊技术需求,抽选相关行业专家与其开展一对一帮扶,建立长期结对合作服务关系。
20xx年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研摸底阶段(5月4日—5月25日)。
由人社局会同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对本县所有帮扶村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全面了解各帮扶村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水利建设、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技术需求和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亟需攻克的难题。
(二)选派专家对接阶段(5月26日—6月10日)。
人社局会同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对所有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汇总梳理。根据需求项目,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选定服务专家。配合好市选派专家对接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31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选派专家个人与选派专家服务小组、专家服务与电话咨询、网络服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对接服务。各驻村工作组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对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各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相关部门和各驻村工作组要把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县人社局成立以魏宇宁局长为组长、宋恩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职称股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局长要亲自挂帅,健全组织,统筹协调,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及各驻村工作组要按照活动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要本着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全面推进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确保全县19个帮扶村都能享受到技术服务。
(二)突出帮扶重点。在确保帮扶村全覆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精选帮扶项目,围绕农业、林果、水产、工业、医疗等方面选择3个村的帮扶项目,安排市专家进行重点帮扶。
(三)严格专家选派。着眼帮扶村服务需求,严格选派标准,认真把好选派关,切实把业务能力较强、拥有基层需要的科学技术、具有奉献精神、对基层有感情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家里手选派下去。
(四)明确责任分工。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由县人社局负总责,统筹活动开展全过程;县人社局负责市派专家接待,做好本级服务工作;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到基层服务,按因公出差对待。各专家派出单位要将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每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各个帮扶项目倒排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五)加强督导检查。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制度。项目对接完成后,县人社局和专家派出单位要细化方案,建立健全月报告、季调度的督导制度,在活动集中开展时期及时向人社局汇报反馈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人社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帮扶村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六)强化考核验收。按照《河北省千名专家服务基层项目验收办法》,分级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确定的服务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并将专家在帮扶村服务的业绩纳入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和各类专家选拔、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二
区级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2022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4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转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模式,促进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市卫生计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创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推进和巩固,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一)签约主体。
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农村居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组成团队,负责对签约家庭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二)自愿签约。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在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自愿签订服务协议,自主选择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
(三)签约时限。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期限可定为 1 年。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其他团队医生签约。家庭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内容。
签约农村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
家庭医生要为签约农村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家庭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 65 岁以上老年人、0—6 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开展农村 65 岁以上老年人、0—6 岁儿童、孕产妇基础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脑卒中等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 三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通知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第一类疫苗; 四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五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 4 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六是在疾病流行期间,为签约对象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三)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 4 次的用药指导和健康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和用药管理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
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家庭医生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时,必须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并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四、实施目标。
2017 年全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五、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家庭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家庭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
家庭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一般诊疗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也可根据各院实际情况给予签约服务经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助等四个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核拨。
家庭医生绩效部分,每年年初,市卫生计生局将政府补助的 50%通过乡镇卫生院作为基本补助足额发放给签约家庭医生,剩余的 50%年底考核后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有关考核办法经乡镇卫生院考核后拨付;一般诊疗费新农合支付部分按程序审核后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工作,并受市卫生考核;要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画出线路图,有序、有效的推动工作进程。
(二)广泛宣传,创造条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家庭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通过明明白白消费,自觉接受签约服务。市卫生计生局将加快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平台,为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创造条件。
(三)严格督导,加强指导。
市卫生计生局将建立督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签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结果列入对乡镇卫生院的年度考核考评指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 家庭医生 、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
乙方: 行政村、 组、居民户主 、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生,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按照指导单位的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 1 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 1 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 1 次。
3、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 65 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 0—6 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登记管理、宣传动员和产后访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 4 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4、提供 24 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6、在疾病流行期间,对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7、为乙方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也可为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并在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
8、如乙方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甲方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以上服务项目,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对其进行增加、细化。其中 1—6 项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7—8 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如涉及特殊收费项目,由协商确定。为了保障乙方及时得到家庭签约服务,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申请后,应及时提供服务。在甲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保证上门服务时,可以请指导单位指派其他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家庭成员主动配合甲方开展上述服务,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甲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需甲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预约。
3、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甲方或指导单位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三、其他事项。
1、指导单位应加强对甲方的管理,做好宣传材料印发、体检时间安排等规划,并为甲方在为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2、乙方如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向指导单位投诉,也可请指导单位协调解决,对协调不满意时,可申请更换签约医生。
3、甲方给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乙方对甲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甲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有效期一年,期满后自动解约。
5、本协议为试点版本,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如需解约时间: 解约原因: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四
20**年在卫生和计生管理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县局的业务部门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整体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现将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院克服人手少、设备简陋、用房紧张的困难,全体职工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农村中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能得到及时救治,服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得到老百姓的好评。截止到年底,实现业务收入110万余元(其中药品收入76万元,医疗收入34万元)同比增长2%,其他收入12万元门诊人次12000人,收住院712人,较好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慢性病完成情况:管理高血压病人1820人,管理糖尿病人126人,管理精神病52人,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村卫生室人员定期开展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
(三)老年人健康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1566人,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四)预防接种。
(1)全乡0—7岁儿童1568人,今年出生202人,实建卡167人,建卡率100%,乙肝及时接种167人,及时接种率100%。
(2)全年冷链运转24次,已基本按计划完成。
(3)0—3岁儿童脊灰强化免疫二次,应种1524人,实种1586人,接种率达97.5%。
(4)四苗单项接种率95%以上,强化免疫率100%。
(5)在全乡全面展开,查出免疫史不祥小学及幼儿园120多人。
(6)全年来向孕妇发乙肝及时接种意向书300多份,6月份全乡开展一次流脑疫苗接种,共接种学生350余人。
(五)传染病防治。
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100%以上,全乡法定传染病的感染性腹泻为主,与去年相比发病率有所下降,无传染病流行及爆发病例。
(六)认真落实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行动,倡导、教育全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办好健康宣传栏目,广泛开展各种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0000余份,以乡卫生院办宣传栏每月一期,以村办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双月一期,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全乡共1000余次。
(七)卫生协管:对管辖区内街道、学校、饭店等公共场合巡视监督每年达12次以上,对全乡各村水源投放消毒灵使用进行指导及监督。
(八)孕产妇健康管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建册率达到70%;妇女活产数202人,孕产妇202人,产检165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81.9%系统管理130人,系统管理率7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住院分娩率98%。新法接生202人,新法接生率100%。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的问题进行指导。儿童系统管理589人,无孕产妇死亡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
(九)儿童保健儿童保健: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年达到65%;人数1568人,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系统管理率年达到65%;体弱儿管理率达到100%;按规定做好儿童保健信息收集上报,保健手册和信息数据填写、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到65%以上。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7岁以下儿童年1568人,5岁以下988人,3岁以下573人,3岁以下儿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
1.7.15特大洪灾抢险方面,根据需要我院对重点环境消毒消杀,购买了环境和水源消毒药品共计花费2.8万元,组织各村卫生室对各村水源点进行监测30天,保证特大洪灾之后无特大疫情发生.同时对本院洪灾之后有效开展自救使洪灾损失达到最低范围。
2.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为了有效保证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乡政府安排积极配合土管所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外出急用车辆,使演练达到预期效果。
3.按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主动分担乡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设置在卫生院,成立办公室,抽掉二名专人办公,为他们设置各项制度牌,购置了电脑,网络专线及办公桌椅,共计花费8000余元。
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关键,为认真开展好“三好一满意”活动。做到服务好、质量好、技术好,群众满意,将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先进事迹活动与卫生院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相结合,院内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先进事迹两次;结合我院的实际,狠抓责任目标的落实与医院规章制度。每周对全院的工作实行一次大检查,每月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将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实行月会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规章制度、通报当月考核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月的工作要求。通过以上措施,医德医风进一步得到体现,无举报、投诉现象发生。
人才管理在医院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个医院医疗质量的高低,最终取决于技术人才的素质。只有拥有一批具有专业技术和创造能力的人才,医院才能办出成绩。今年,我们派出3名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并有一名医师参加了转岗培训;同时,我院还多次组织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了《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及管理措施,使医院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我院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的工作力度,制订了学习活动计划,加强学习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通过近阶段的医德医风建设活动,职工素质有明显提高,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上,医院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大有提升。我们坚信在局、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院为核心,加强医院管理,解决存在的问题,上下一致,齐心合力,一定会将我院的各项工作推向全面发展。
1、医疗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群众就医的需求。我院职工业务知识水平还不够高,制定的院内组织学习计划、到外培训计划等不够完善,难以满足群众就医的更多需求。
2、基础设施较薄弱。硬件设施更是无法与全县其他乡镇卫生院平均水平相比,专业管理知识水平较差,对于档案建立管理、乡村整合、合医筹资等都是我们以后需要更加努力的工作。
3、部分职工医德医风有等进一步加强。我院部分职工思想素质不够高,整体业务素质更是急待加强。
1、规章制度的落实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已建立了相关的考核办法,成立了考核小组,并进行考核,但是仍存在着执行不规范,力度不够现象。
2、医疗技术有待提高。要做到质量好、让群众满意、医疗技术是关键。长期以来,由于人员紧缺,仅仅只能维持运转,进修学习的机会较少,医疗技术难于提高。由于学科带头人缺乏,无特色科室,难于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
继续巩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根据现在工作中未完成各项指标进行查缺补漏,抓紧完成,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五
在老龄人口敏捷增长和家庭养老功能逐渐阑珊的布景下,养老院解决方案的良好长久运营能够给晚年人供给专业、科学的服务,让更多的晚年人转变传统观念,有志愿去享受养老组织所供给的服务,这样做能够有效缓解养老这一战略性的问题.
但是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相较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亟需解决。养老组织的良好运营是建立健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解决养老组织运营进程中呈现的问题是重中之重。一直以来,白叟的健康安满是子女最忧心的问题,许多晚年人忧虑居家养老得不到专业的健康护理,遇到风险情况得不到及时救助,针对这样的问题,养老院解决方案给出完美解答.
在晚年缓慢病的操控中,医治并非是核心手法,健康办理、康复护理、日子照顾及精神慰藉反而十分重要。这就要求家庭、医院及养老组织改动传统观念及形式,开宣布满意白叟康养需求的医养结合形式,为白叟供给健康、安全、便捷、舒适的现代化智能养老服务。由此,智慧养老院解决方案形式悄然兴起,并敏捷得到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和国家方针的大力支持。
长久以来,我国的养老院只能供给养老而无法医疗,而医院只能医疗而不能供给养老服务,这种情况“医养别离”的成果,是养老院里的白叟经常要奔走于养老院和医院之间,不只得不到及时救治,还给家人和社会构成极大担负。另一方面,由于养老院无法供给专业化的康复护理服务,也构成许多白叟将医院当成“养老院”,即便病治好了,也要占着床位不出院,构成严峻的“压床”现象。这样医院优质的医疗资源无法发挥最大效益。
而医养结合的养老院解决方案形式,是解决当时医养别离的重要办法。要从晚年人的医疗卫生需求和养老服务需求动身,真正使医疗服务与日子照顾结合起来,为晚年人供给持续的服务。医养结合养老院解决方案体系是依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服务网的整合和搭建,以根本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医疗服务为要点,将养老组织和医院的功用相结合,既包含养老组织传统的日子护理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晚年文明服务,也融合了医疗康复服务。
养老院解决方案突破了一般的医疗和养老别离的情况,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社保和家政等社会资源,为居家晚年人供给衣食住行及医疗等服务,完成白叟老有所“医”的愿景。白叟留守问题严峻当今社会日子节奏快、作业压力大,白叟留守问题严峻,缺乏相应监护人照看。照看难度大白叟年纪较大,膂力、脑力必定程度上有所退化,行动不便,给照看带来不小的压力。养老院数字化水平低,现有养老院只能供给根本的日子和医疗设备,缺乏智能化的办理手法和数字化的办理渠道,不能对白叟的方位和情况进行实时精确的监控。
智能养老院解决方案体系利用高精度定位技能、通信技能和gis技能构建的智能体系,将定位基站布设于白叟活动的区域。白叟佩带腕带式定位标签,标签会实时发送纳秒级的极窄脉冲信号,基站接收到信号后经过简略的处理将这些数据发送至后台定位解算渠道,解算渠道依据事前写入的定位算法对定位方针进行方位解算,从而得到白叟的方位、情况和轨迹等信息。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六
20xx年,我院在县卫生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关系,顺利完成了各项指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因人事调整,为了确保医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了量化我院的工作任务,就院领导分工做了调整,院长武瑞青主持卫生院全面工作,副院长蒋晓宇分管医疗、卫生监20**年,我院在县卫生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关系,顺利完成了各项指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因人事调整,为了确保医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了量化我院的工作任务,就院领导分工做了调整,院长武瑞青主持卫生院全面工作,副院长蒋晓宇分管医疗、卫生监督和合作医疗,副院长王慧茹分管妇幼保健、慢病管理等九项公共卫生,院长助理霍瑞萍分管财务、办公室及后勤工作,并完善了医院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便更好地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院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截止5月31日,我院业务总收入8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82%。其中药品收入5万元,医疗收入3万元,诊疗人次数898人,收治住院病人104人,同比降低68%。造成医院前景不佳的主要原因有:(1)我镇外出打工人口甚多(2)自从实施网上采购药品以来,采购药品不能及时到位,品种甚少,无法满足患者的合理用药,导致大多一般病、常发病患者都拥挤于县级医院。
自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院一直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截止5月31日购入药品4.5万元,网购药品占99.9%,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用国家基药目录以内的药品(307种)和省增补的209种药品,所购药品做到及时公示并实行零差价销售,绝无加价销售情况。对药品货款结算和支付及时,绝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款的现象。
为了推进医改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加快卫生所服务人才的培养,提高服务能力,我院制定了乡医培训计划,做到每月开一次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指南》、《处方集》的培训,逐步提升乡医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水平。
确保卫生所的工作有章可循,我院建立健全了卫生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乡村医生工作目标,公共卫生考核分配方案,以群众满意为基准,深化公共卫生服务。一些相关制度并制成版面悬挂于墙,时刻警示乡医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办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服务。
我院能够严格执行《山西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山西省基本用药目录》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公开了价格,规范了收费,我院既要在诊断、治疗上尽量做到优质高效、安全,又要在治疗费上做到透明、合理,使患者得到真正实惠。不弄虚作假,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开搭车药,对出院病人实行直补制度,并实行定期公示制度,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新农合这项惠民政策,为下年的积极参合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实行重点人群服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定期跟踪服务,管理高血压1592人,糖尿病351人,精神病69人,老年人1855人,及时做好档案簿册登记,对慢性病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或解除他们的疾苦,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2)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2版,更新3次,每个村卫生所制作1版,更新2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举办健康教育讲座3次,3月24日结核病宣传主题日,开展了宣传活动,发放了资料2000份,通过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全镇群众得到了卫生知识宣传的人数达1万人,知晓率30%,此项活动工作使群众改变了不良的卫生习惯和行为,大大提高了卫生防疾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各类卫生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妇幼保健工作的各类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儿童计免接种率95%,三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1%,孕产妇管理率90%。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我院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对全体职工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做到人人知晓,事事落实。
经过“三整顿,两促进“我院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根据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向全体职工发出了禁烟倡议书,成立了禁烟领导组,明确职责,并制定了工作制度,在医院各科室设置了禁烟标志,并对每位就诊患者做了吸烟有害健康的医学知识宣传,整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搞好居民健康建档,完成上级80%的任务。
2、继续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将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
3、加强医院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加业务总量。
4、认真抓好行业行风建设工作。
5、加强党员干部和职工素质教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过去的半年,在县卫生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前面的路还很长很难走,我们一定会配合新院长齐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争取早日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重任,不辜负上级的殷切期望,努力把xx镇的卫生工作开展好、发展好,使之更好的服务当地老百姓。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七
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x文【2012】9号)精神,特制定“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提升精神区位,构筑精神高地,为实现xx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将xx建设成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xx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叶志环、副部长xx任副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党史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省新华书店xx分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
1、纳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知名专家为市委中心组作《党史》辅导报告,举办一期学习《党史》研讨会,印发一期《党史》相关参考资料,供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参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
2、推荐一批书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认真学习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党史以及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的重要论述。在此基础上,重点把《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历史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历史二十八讲》、《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等党史著作,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基本学习教材,并作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必备书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省新华书店xx分公司)。
3、举办党史知识竞赛。下发通知,号召全市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学生分组进行党史知识竞赛,拟在“七一”前后举行。(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4、举办“红心颂党”征文、演讲比赛。下发通知,全市范围征文,拟在“七一”前夕进行演讲比赛,并对征文奖项予以颁奖。(责任单位:省新华书店xx分公司(征文)、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5、举办“党的历程”大型图片展。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力量源泉。拟定在体育广场举办大型图片展,让干部群众一起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责任单位:市委党史办、市文广新局)。
6、组织“党史知识传递”学习活动。通过互联网、手机阅读、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对全市党员干部免费传递一条简短党史知识和党史故事,让党员干部随时可以了解党史、学习党史、传递党史。(市委宣传部、市党史办、市经信委、xx移动、xx联通、xx电信)。
7、组织开展“党史进课堂”活动。邀请党史专家利用学校政治课、班会、团会等时间,到课堂讲述党史知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8、组织开展“党史宣讲年”活动。充分发挥市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定期开展党史宣讲活动。组织一批党史理论宣讲员和义务宣讲员,深入学校、基层、党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党史宣讲和上党课活动。
9、组织观看红色经典影视活动。组织一批红色经典剧目在电视荧屏上播放,尤其利用节假日和黄金时段,做好对未成年人的荧屏引导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经典红色电影。(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
10、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市级各新闻媒体开辟“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专题专栏专访,组织党史知识和学习活动动态宣传。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整体谋划、工作推动、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相关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相关科室具体落实。
2、统筹结合,精心安排。要把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与推进和服务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工作业绩争创一流结合起来,做好统筹文章。各地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根据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开展各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掀起“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高潮。3、加强督导,整体推进。要加强对“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督查指导,加强巡查和督导力度。并把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文明创建等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八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从而最大化地对社会资源进行利用,是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结合养老机构和医院功能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医养结合是一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创新,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地实现老年群体“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诉求。2015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九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医养结合首次以国家政策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2016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同年9月又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通过实践让大众更加了解医养结合的理念。
从更加广泛的层面分析,医养结合不仅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更是跨领域结合的养老模式。其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以使老人安度晚年。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除了面对患有慢性病、易复发病或者是大病后处于康复时期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还包括了更加广泛意义上的老年群体,比如身体健康但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对于老年人来说,医养结合模式除了可以满足其养老和医疗需求,体现“医养共需”,更重要的是满足生理和心理双重的群体诉求。
可以说,一切养老服务,只要能够有效地把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都可以纳入医养结合的范畴。医养结合,医养并重,以医推养,以养助医。医养结合重在结合,这一模式改变了传统观念中单一的养老服务,更加注重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兼得,强调“养”与“医”结合的需求,其优势在于跨领域合作,通过资源的合理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更加持续的服务。
一直以来,我们都面临一个困境:医养分离。养老院提供养老却没有医疗;医院满足医疗却缺少养老。医养结合,打破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壁垒,实现了资源从割裂到整合的过程。养老机构借助医疗机构的资源,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医疗机构可以扩大自身医疗服务的覆盖面,真正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目前,国内已经有不少城市在医养结合模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通过统计研究,主要为以下几种形式:形式一,扩大医疗资源使用范围,从医院延伸到养老院,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形式二,医疗工作者入驻养老院,定期为老年群体检查、治疗,保障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形式三,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并交给专业医疗团队进行运营;形式四,由医院开办养老机构,提供服务。
第一,管理主體:对20xx-202-年的国家政策统计,可以发现关于医养结合的文件很多,发布主体也很多,科技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等,各个部门从自己分管的角度出台文件和政策,但是却没有明确一个部门管理监督,导致医养结合在实践过程中缺少清晰的方向和定位。
第二,行业标准:从数据统计和发展现状来看,医养结合模式还难以统一标准。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南北思维差异巨大,用同一个尺度来制定统一标准,脱离实际,既很困难,也不现实。不同环境、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对于养老的具体诉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标准的制定上,需要依据“以人为本、医养并重”的原则,给出大的框架方向,各地再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地方标准。
第三,体系完备:我国现在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制定一整套完备的保障体系,并出台相应政策,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实施。
第四,人才需求:医养结合模式作为一种跨领域的新探索,注定其初期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相关行业从业者的培养工作也充满不确定。在当前快速增长的老龄化社会发展态势下,没有相匹配的从业队伍规模来满足需求,医养结合模式呈现了较大的市场空缺。现有从业人员大多数还停留在以往家政和医院护工的层面上,专业程度偏低,因此,不论是以学术研究为主的本科学校,还是以专业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院校,都需要紧跟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方向,积极培养具有专业和职业素养的优秀人才。
第五,区域不平衡:当前中国,东西部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沿海和内陆城市化程度差异较大,很多地区尤其是后发达地区尚处于产业转型和发展经济的阶段。因为区域水平的差异,医养结合的发展程度在不同地区也不尽相同。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考量,医养结合应当与地方发展实际相匹配,不能片面追求高大上,而是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体现来面对。
怀化,地处湘中丘陵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属于后发达地区,其经济水平相对较低。就现有的怀化地区的养老方式还停留在养老院阶段,医疗和养老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养老服务整体服务量和服务内容少,医养结合还处于摸索阶段。所以,怀化要实现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总体来说,应从政策保障、社会参与、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这四个方面着手,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整合、利用。
(一)政策保障。
(二)社会参与 怀化鹤城区据初步统计,现有社区64个,已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城区32个社区,覆盖率仅为50%,更何况怀化的线下城市,覆盖率更低,所以,怀化地区要想更好的发展医养结合,单靠政府是不够的,除了政府政策支持以外,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关注和参与,积极鼓励社会资源的介入,加大资本,只有这样才能为老年群体提供专业的健康护理服务,创造舒适的生活氛圍。2015年11月,国家出台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为社会参与医养结合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指导意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到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中,针对老年群体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开办专业机构。
(三)观念转变。
传统观念认为“养儿防老”,对于医疗养老院存在抵触情绪。尤其是怀化这种后发达地区,此传统思想尤为突出,认为养老院是孤寡老人或者留守老人居住的地方,易让周边人嘲笑自己或者家中的小孩不孝,对护工的素质也存在质疑,非自己的家人会被欺负等。同时,所以,我们要加力度,开展一系列的健康宣教、专家讲座、义诊咨询、学术论坛、护理培训、健康管理、医疗救护、医养联盟等系列活动,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
(四)人才培养。
目前,怀化缺乏从事老年人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各社区或机构成立的养老中心专业人员资源严重不足,养老护理人员绝大多数为非专业人士,未受过专业的知识培训和护理技能培训,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日常护理需要,这也成为怀化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的共同难题。专业的医养人员、优质的医护服务,是为老年群体提供高品质服务的保障。医养结合服务是一种跨领域、专业化的特殊服务,需要具有不同专业层次的、经过系统培养背景的专业人员。对怀化来说,专业照护人才的培养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怀化的各大院校应当扛起这份重任,从当下就开始筹划,进行人才队伍的建设。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过程,周期相对较长,如果不能从现在开始,积极进行人才储备,那么即使有了健全的法律保障,充足的资本投入、专业人才缺乏短板依然会让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陷入困境。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篇九
现结合三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做好医养结合及分级诊疗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整合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养老等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资质的个体开业医护人员到服务站或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待遇报酬。
2.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服务站开展多点执业。
3.在服务站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养老机构要组建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康复水平。
2.服务站要针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免费上门诊疗、康复、送药等服务,以及体格检查、测血压、快速血糖测定,有条件的可以上门开展生化血采样、便携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
3.区卫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医师和护士到服务站、养老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4.养老机构、服务站要与就近的市级医院建立急救、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接收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同时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5.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站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1.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中的问题;区卫计、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落实相应政策措施。
2.将开展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年薪考评体系,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由区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将服务人群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区居民、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取消托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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