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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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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精选11篇)
2023-11-19 07:37:47    小编:ZTFB

合同一旦签署,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自己的责任。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谈判和沟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一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3、承包范围:详见预算表工程项目。

6、工程预算买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合同开工前壹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所,并清空场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2、合同开工前壹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许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4、合同开工前,对施工平面图纸,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审定.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拟订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表,交甲方审定(具体方案由甲乙双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按公司相关规定“工程与合同管理”)。

3、遵守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和规定.

4、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结构和相应管线及设备。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2、因甲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暖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材料质量,装修项目造型,整体验收,甲方应按时参加验收,乙方不可自行验收.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材料价款不能超过乙方在市场上购买同种材料最低价,材料质量不合格会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承担.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应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切未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并由甲方承担从约定最后一天的次日起开始的工程保管费,每天按照承包工程造价的月息2%计取.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价款(人民币)共_____________按合同总价分为四次付款:。

a、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开工前三天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c、甲方每月按照工程量进度%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d、工程竣工并组织验收,并在当天进行清算,结清尾款,即合同价款的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付宽时间为一周内付清)。

e、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预留合同款的____%,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做为工程保证金,完工之日起,壹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工程保证金由甲方退付乙方.

f、付款方式,乙方公司出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须加盖本公司财务专用章,经财务主管收讫生效,或者甲方把工程款打入公司指定公商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对甲方的其他支付工程款的方式视为无效.

由于甲方导致资金不到位乙方可以停工,给乙方造成的误工费,机械使用费及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保修。

1、责任范围内:凡属乙方施工质量或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损坏,脱落,丢失,开裂等.

2、保修期限: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一年,保修期限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天内派人修理.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伊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施工期间内所有增减项目,必须由甲方到公司办理有关书面手续后,由乙方安排施工,甲方不得与乙方施工人员私下协定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工程质量及其后果,全部有甲方负责.

第十条附录。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二份(乙方公司一份存档,项目负责人一份,负责工程落实)。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履行完成后自动停止.

3、本合同工程项目要求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双方另定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公司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二

承包人(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

4、工期:本工程自_年_月_日开工。

5、工程质量:_______。

6、合同价款:_______。

7、施工内容: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全部腾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

4、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指派。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4、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5、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采取措施的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4、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5、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元;

第二次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元;

第三次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元。

工程竣工后,留有5%的合同价款作工程质保金,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2、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3、乙方原因过期竣工,每过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成品如果造成,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动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三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把其管理的珠都国际广场智能化系统委托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保养范围。

xxxx所安装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包括:

1、可视对讲系统。

2、闭路监控系统。

3、红外对射系统。

4、室内安防系统。

5、巡更系统。

6、停车场管理系统。

二、保养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维修保养费为:5000元/年。

2、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当系统发生故障要更换零配件时,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购买,费用由甲方支付;或可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自行购买后提供给乙方安装,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安装等费用(不含增加新装器材)。

三、乙方服务范围承诺:

1、签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对整个智能化系统实行全面检测、调试,使其达到设计要求。若因甲方的图纸及资料不完善,乙方负责建立完善并协议甲方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每月定期对系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维护,对系统进行巡查,性能测试、清洁维护,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存档。

3、指导培训甲方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与日常应急处理方法,以使设备保持在最佳状态运行。

4、在维修保养期间,当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包括电话通知)应在24小时之内达到现场排除故障。

5、乙方应在每次维修或每月例行检查保养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须盖乙方印章,由甲方负责签字认可)。

四、甲方承诺。

1、甲方按协议规定支付保养费。

2、因工作需要,准许乙方工作人员进出工作现场和使用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配合并为乙方提供方便。

3、整个智能化系统只允许乙方人员进行保养,非乙方人员进行维修或检测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因未收到应得款项时停止向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因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协议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

协议并拒付任何款项,同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有权责令整改,直至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期限: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智能化系统工程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订立本合同。

系统安装、调试及指导甲方术人员的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数量详见设计方案的设备配置。

1、本合同签定后,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10日内进场施工;。

2、乙方确保工期在室内装潢工程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3、如遇甲方延期付款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以及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工期顺延。

人民币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参照设计方案及甲方的书面更改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调试;。

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能满足甲方对系统的性能要求;。

六.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说明书.

2.工程经甲方验收通过,两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余款。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应在七天内验收,如超过时限而不进行验收则视为已验收合格。

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付前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3.本合同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除产品更换以外,乙方继续提供每半年一次的系统免费维护。

4.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保修期满后失效;。

2.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订立,其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4.承包方式:一次性包干,含风险,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款中包含设备费、辅材费、安装调试费、系统调试费、施工配合费、税金、通过安检验收费、其他政府规定费用、满足施工需要的水电等一切费用、不可预见费用。

第二条施工及配合。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的弱电图及相关的资料,以及现场须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现场的临时供电、设备材料库;

2.乙方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其他管线及建筑装修等的保护工作;

(5)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交工前清理现场,现场清洁附和有关规定;

(6)乙方应完全按照甲方的开工通知书的工期要求如期进行。

第三条工期。

3.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若未能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内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支付工期违约金元。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系统达到本地区同期同类系统的设备可靠性、先进性和耐用性。

第五条设备和材料。

2.凡乙方认为设备或材料有更适合之产品可以替代,应以书面的形式呈报甲方批准;

3.乙方自行采购之辅材、配件在施工前应通知甲方和监理给予检验。

第六条培训、验收、保养。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甲方提供如下竣工资料:

(1)系统测试报告。

(2)设备说明书资料。

(3)系统竣工图。

3.乙方对本工程在无自然灾害情况下,提供壹年免费包修期(以系统移交使用之日算起)。包修期内,乙方在接受到甲方关于维护、维修电话、传真、信函要求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维护、维修。维护、维修的方式包括电话指导、传真说明、上门维护。包修期外,乙方保证系统终身维修服务,并酌收维修材料费。

4.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定两名运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并能熟悉地操作方法。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甲方预付工程款为%;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4.包修期满后30天内支付%;

5.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应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若乙方向甲方借款,也应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第八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

1.按投标时施工方案中材料设备费、施工费等其它一切费用总价风险包干,不论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升还是下跌,也不论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多计或少计,合同价款均不调整。

(1)变更后的系统设计方案。

(2)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增减说明。

(3)变更后施工进度安排。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变更的理由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后的系统设计方案。

(2)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增减说明。

(3)变更后施工进度安排。

4.发生本项第1、2条款规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书面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施工进度:

(1)同中已有实用于变更过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以此为基础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实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送甲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6.除上述2、3、4条外,不论任何理由和条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增加工程价款的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2.凡住户投诉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的连带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包修期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设备的更换。更换的设备包修期从更换之日算起一年。

第十条其它条款。

1.乙方向甲方提交壹份“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2.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三份;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包修期满后自行解除。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本合同。

4.6中标通知书。

4.7图纸。

4.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x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8.1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甲方责任: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19.1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26.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39.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七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本项目经招标及评审委员会评审乙方中标,经甲方审核决定将工程施工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组成部分1.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其质疑答复。2.乙方投标文件。3.甲乙双方商定的合同及其他补充文件等。

第三条、工程量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1.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2.投标文件中的`要求或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四条、工程量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本项目经招标及评审委员会评审乙方中标,经甲方审核决定将工程施工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其质疑答复。

2.乙方投标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合同及其他补充文件等。

详见:_________________投标工程量报价清单。

1.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

2.投标文件中的.要求或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九

弱电智能化提高建筑的安全使用,方便建筑物的管理,提升人们生活质量,弱电智能化。

施工合同。

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弱电智能化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紫东华府小区黑白可视对讲系统工程。

2、工程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紫东华府小区。

二、合同承包范围。

对讲系统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三、施工依据。

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甲方变更后签证确认的设计图纸。

四、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根据甲方的功能需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如需增加设备,经双方确认后,可以做适当的现场调整。

3、工程变更部分经由甲方签证后另行结算,变更部分造价按照附件工程量单价及辅材单价执行。

五、合同工期。

按甲方的施工进度及具体要求,双方共同确认“施工进度表”。

六、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

七、质量标准及规范。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省优)。

八、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九、合同价款。

按444户计算,单价380.00元(含税)。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

金额(小写):168720.00元整。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经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备料款50000.00元,乙方收到此批货款后进场布线、施工。

2、设备合部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3日内甲方将昌茂花园6#楼3单元1、2、3、4号地下室以96048.00元人民币抵工程款给乙方。

3、甲方留质量保证金8720.00元,一年后支付(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终身维护。

4、提供发票为产品增值普通发票。

5、门卡每张3.50元。

十、验收。

甲方验收标准依据乙方所提供产品使用书上出具标准进行验收。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图,电气设计施工图纸一套,管网走向图(白图)一套。

2、甲方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

3、甲方提供乙方住现场施工用暂设房及照明用电。

4、甲方提供各系统中控机房内的接地线。

5、甲方配合乙方协调解决管道预埋堵塞、场地测试等有关事宜。

十一、乙方责任。

1、乙方派驻现场1名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师。

2、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设计,经甲方确认后可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竣工图纸不另收费。

3、乙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4、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迁期付款协议由此影响施工进行,每逾期一天,扣罚甲方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提供进场设备。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增训及服务。

1、乙方为甲方管理人员进行维护操作的培训。

2、乙方维护人员如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

3、合同签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如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

1、本工程各项签证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同之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应共同遵守。

一、购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详见清单(为合同附件)。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产品所有价格含税,乙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货物因实际需要增减时,按照货物清单单价增减合同总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保质条件和期限:

1、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2、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的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应更换并于3日内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承担责任。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分期分批交纳,乙方迟延或拒绝交货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乙方在收到定金后,次日起安排备货。

2、甲方在送货前应支付当批货物价值的40%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后7日内将设备发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应在收到设备且经验收合格后的十五日内将当批货物的余款结清,当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后,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动转移给甲方。如因甲方责任未能如期结清余款,乙方保留剩余部分货款相对应标的物的所有权。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港)运输费负担:采用汽运方式运输,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发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和保险等相关费用。

六、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无。

七、合同约定:乙方应提供符合标准和约定的货物,若货物不符合标准,乙方应自发现日起3天内免费更换,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产品配置清单、技术协议及其它合同附件同属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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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十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智能化系统工程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系统安装、调试及指导甲方术人员的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数量详见设计方案的设备配置。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签定后,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10日内进场施工;。

2、乙方确保工期在室内装潢工程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3、如遇甲方延期付款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以及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工期顺延。

四.工程造价:

人民币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参照设计方案及甲方的书面更改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调试;。

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能满足甲方对系统的性能要求;。

六.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说明书.

七.付款方式:

2.工程经甲方验收通过,两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余款。

八.双方责任: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应在七天内验收,如超过时限而不进行验收则视为已验收合格。

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付前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十.售后服务:

3.本合同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除产品更换以外,乙方继续提供每半年一次的系统免费维护。

十一.违约责任:

4.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十二.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保修期满后失效;。

2.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订立,其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合同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甲方将甲方独立开发的位于_________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采购、施工、安装、维修)交由乙方完成,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_________小区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智能化工程”),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2 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3 可视对讲系统(带ic卡门禁、带安防);。

1.4 住户室内安防系统;。

1.5 小区周边防范系统;。

1.6 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1.7 停车场安防系统。

2.1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每户的平均造价×小区总户数。

2.5 施工过程中,因工程个别项目需要调整而引起工程量之增减,双方确认后,在工程总造价中作相应调整,但该调整不得违反本条2.2款的约定。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程造价”中已包含下列费用:

乙方为智能化工程购买的全部设备款、材料款、人工费用、乙方应支付的税金。

4.5 保修期满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

甲方已完成_________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且封顶后三日内,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甲方向业主正式交楼前,乙方必须完成智能化系统的全部工作。但甲方须保证乙方工期不少于两个月。

智能化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图纸、竣工资料、使用说明书、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实际完工证明书”并在七日内与乙方一起组织验收。智能化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即视为甲方已接收智能化工程。

智能化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内,乙方承担因设备不合规格及施工质量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因甲方或他人人为使用损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还需履行下列义务:

9.1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9.2 甲方免费提供pvc管道的预埋工作并保证乙方施工条件;。

9.3 甲方把所有施工安全守则或其他特殊的现场工作注意事项告知乙方。

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还需履行下列义务:

10.1 乙方保证智能化工程所使用的全部设备、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10.2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接受甲方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10.4 保修期内,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培训、指导。

11.3 甲方不按时与乙方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即甲方已完全接收智能化工程。且乙方不承担任何免费保修责任。

12.1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_________小区的设计图纸、小区住宅总户数、智能化工程要求等资料,未在15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或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2.2 乙方逾期完成智能化工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___。

逾期达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2.3 如甲方为乙方垫付乙方应支付的费用,包括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应自甲方垫付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否则,按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双方工地代表以互换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内容为准,工地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即视为甲、乙方的真实意思。

任何一方由于受火灾、水灾、台风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时,不视为违约,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适当延长。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承担仲裁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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