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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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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精选13篇)
2023-11-19 03:24:51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自我反思的过程,让我们更有意识地观察和思考自己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写总结时,要突出重点,重点突出才能有深刻的感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趣事,让我们一起回忆那段美好的时光。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一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委托事务,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选定指派律师等人作为本案受害人 的诉讼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参与本案阶段的诉讼活动,甲方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联系电话为 。

第二条:诉讼代理人依法履行律师职责,本案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视为)撤诉、终(中)止审理、终(中)止执行、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等方式结案的,均视为委托事务的完成,甲方均应按本条约定支付律师费:

1、固定收费:首期律师费(大写) 元,应于本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二期律师费(大写) 元,应于再另行支付。

2、补充约定:注:1,甲方须将各项费用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否则乙方对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概不负责。若甲方拖延付款,则应按逾期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承担延期履行违约金,且无论乙方是否因此而解除合同,甲方拖延付款期间乙方完全免责。

2,所有款项必须交付乙方财务统一收取,否则乙方概不承担相应责任。 3, 乙方收款账号:

户 名: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账 号:4420 1566 4000 5640 8003

开户行:建设银行深圳市中心区支行

第三条:甲方(包括本案的受害人,下同)应如实陈述案情,及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并按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关部门的规定和乙方要求及时履行各项配合协助义务,否则,视为甲方主动终止或放弃委托事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若乙方有重大过错并由此造成了甲方的实际的重大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则未付之律师费免交,且已付之律师费应予退还。本合同项下的乙方过错赔偿责任以承办律师经由律协统一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险所实际获得的理赔额为限。

第五条:乙方已如实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及本合同各条款的具体含义,甲方理解本合同含义并清楚本案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告知的。同时,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无论此前此后、无论口头还是书面的,乙方对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断、意见、建议、看法等,均不视为是对本案代理结果所作的保证或承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委托事务完成止,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壹份;若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二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一案,委托乙方作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担任其辩护人;乙方指派律师履行上述约定义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或服务内容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申诉,申请回避,调查取证等。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阶段为______。

a、侦查阶段;

b、审查起诉阶段;

c、一审;

d、二审;

e、申诉。

第四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用及交纳办法如下:

a、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

b、其他需要支出的鉴定、审计、评估、公证、证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c、差旅、食宿、通讯等办案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或由甲方支付乙方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付清。

第五条乙方须本着勤勉、认真、诚信原则,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因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免责。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终结之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三

刑事和解制度是2013年实施的刑诉法中的一大亮点,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羁押、节约司法资源,更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刑事和解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轻伤害案件中的重要依据,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存在一些困扰检察机关的问题,而本文所要重点探讨就是轻伤害案件在批捕阶段如何更好地适用刑事和解制度。

一、刑事和解制度设计初衷和现实应用存在的差距。

刑事和解制度分别在《刑事诉讼法》277条、279条有明确规定,该两个法律条款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于条文所列出的几种情况的从宽处理权,其中包括故意伤害案件,而《刑事诉讼规则》第519条则是赋予检察机关在批捕阶段对于刑事和解案件的不批捕的决定权。刑事和解制度体现的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一制度较传统刑事案件处理方式,更有矫正犯罪、抚慰被害人心灵、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意义,因此刑事和解制度保障了部分刑事案件能有效、顺利的办理。

然而,在实践中符合刑事和解的故意伤害案件占大多数,但最终能达成刑事和解的轻伤害案件却有点不如人意。以s院侦监科为例:2013年提请批捕的故意伤害案件31件,其中造成轻伤和轻微伤的案件27件,轻伤害案件占故意伤害案的87,在移送起诉前达成刑事和解的仅有7件,占故意伤害案总数的22.6。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故意伤害进入批捕阶段及批捕后的侦查阶段,能够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极少,这违背了刑事和解制度的初衷,即使后期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由于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也只能“爱莫能助”了。

二、刑事和解制度针对故意伤害案件在实践中的困境。

刑事和解制度所要彰显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它所维护的是轻微刑事犯罪的权益,是以修复社会关系为目的,然而有时司法部门在执行该项制度时,却陷入尴尬无力的困境。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刑事和解制度本身并不完善。

(二)赔偿全额争议过大,和解协议难达成。

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所定,办案机关不会过多干涉,但是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干扰因素过多,以致使和解难达成,甚至有些当事人有利用检察机关批捕裁量权达到其个人目的,比如受害人期望获得高额赔偿而“漫天要价”。

(三)一线侦查人员调解工作不力。

一些侦查人员由于办案数量较大,出现调解麻痹现象,遇见轻微刑事案件一般只是象征性的询问是否愿意调解,或只有在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的情况下才予以主持调解。侦查人员接触当事人最多、了解案情最清楚,在办案中不应只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而忽视了调解工作,应当刑事和解作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有效促进手段。

(四)侦监部门和解工作受限于主客观因素。

侦监部门作为批准逮捕部门,案件承办期限为七日,且基层侦监科室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状况,承担和解工作通常有心无力,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主持和解工作。目前侦监部门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的普遍做法是,在批捕阶段达不成和解的,先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建议侦查机关做后续调解工作,后期再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三、解决轻伤害案件的刑事和解问题的建议。

(一)制定赔偿标准。

以被害人损伤程度为基础,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并综合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损失费用,制定出《人体损伤程度赔偿标准》,对于超出合理数额的`索赔除非犯罪嫌疑人同意,否则不予认同,即使因此达不成和解协议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刑事和解条款。这样司法机关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中就可以占据主导权,不会受个别当事人牵制,不管对于漫天要价的受害人,还是无力赔偿的犯罪嫌疑人都有规则可循,这不仅减轻了办案机关对此类案件办理的难度,更是符合了刑事和解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制定《刑事和解告知书》。

采用和《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一样方式,制作成文本形式,在案件立案后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手中,双方可根据告知书的内容决定是否愿意和解,如果一方愿意和解,侦查机关就有义务去做另一方工作,以致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三)提高侦查机关调解意识和能力。

侦查机关作为一线办案机关,对当事人和案件情况的把握更准确,对于轻微刑事案件要及时调解,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一把钥匙,注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相结合,办要案和调轻案相协调,因此要提高侦查机关一线干警的调解意识和能力。

(四)赋予司法机关超出赔偿合理损失外的自由裁量权。

如若有人体损伤赔偿标准,对于达不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检察机关在认定犯罪嫌疑人悔罪情节就有了依据,但针对目前并没有该规定的情况下,就应该赋予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对于超出赔偿合理损失的自由裁量权,针对受害人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和犯罪嫌疑人赔偿的数额之间做出裁量,只要赔偿数额足以赔偿被害人损失,即使被害人不接受和解,也可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从轻处理决定。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四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刑事案件代理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__。

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案的阶段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五、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2、按期、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3、甲方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承办律师;。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二)乙方的义务。

3、除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费用;。

4、受托人或者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受托人:

(签字)律师事务所(章)。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委托人:

法定地址:

受托人: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会计代理范围为: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会计业务建账建制,受托人采用会计电算化办理账务。

2、办理会计业务记账,会计原始凭证由委托人提供,并送达到受托人进行整理记账。

3、按规定进行会计传票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会计传票由受托人代为保管(期间委托人借阅带走后,遗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负),定期移交,办理交接手续。

4、受托人负责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满足委托人查询和调阅的需求,可以采用电子邮箱传送方式,为了保密委托人财务状况,受托人邮箱固定为:mmbbcat。经被代理企业批准后,方可向相关部门提供委托人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依法查询的除外(但要以电话方式通知委托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会计业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代理的方式为:兼职代理、非专职。

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完成该委托项目。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每年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如做复杂记帐工作,费用另行协商。

2、上述费用签约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两次付清。可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存入到受托人穆敏(勃利县工商银行个人银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账户内,存款回单作为付款依据(代收据)。代理费用连续2个月逾期,受托人有权终止办理业务。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人不得强行要求受托人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受托人有权对此予以拒绝。

2、对于受托人不称职的行为,耽误委托人会计业务处理,委托人有权辞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对委托人的账务保密。因属于兼职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时间不受委托人限制。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因业务需要产生的费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证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中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五

根据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规定,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申诉各个诉讼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该规范第13条还规定,在律师受理刑事案件须办理的手续中,必须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由委托人保存。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亦属固定格式文书,但与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略有不同。其制作要点如下:

一、文书的制作要点:

1.委托人的姓名、被委托的`律师等诉讼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律师等诉讼代理代的代理权限。

4.最后,应由委托人亲自签名,并注明签署该授权委托书的具体时间。

二、格式: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六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案的第___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七

是由刑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委托人依法签署并赋予其委托参加刑事诉讼的律师等诉讼代理人一定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

根据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规定,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申诉各个诉讼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该规范第13条还规定,在律师受理刑事案件须办理的手续中,必须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由委托人保存。

委托人签署《》,并将该委托书交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其作用在于:第一,证实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有效身份;第二,明确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限。同时,该授权委托书也是律师及诉讼代理人进入具体的刑事诉讼活动的书面凭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诉讼代理人资格和权限的书面根据。

亦属固定格式文书,但与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略有不同。其制作要点如下:

1.委托人的姓名、被委托的律师等诉讼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律师等诉讼代理代的'代理权限。

4.最后,应由委托人亲自签名,并注明签署该授权委托书的具体时间。

【】第号。

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委托人:

(2018)煜珩刑字第号委托人根据法律规定,特聘请上海煜珩纳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本委托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委托人......

()第号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根据法律规定,特聘请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

4篇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办理事务和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需要用到委托书,还是对委托书一筹莫展吗?以下......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八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因 一案,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 审辩护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 审辩护人。

二、甲方享有乙方律师按本合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获悉委托事务进展情况和建议乙方调换律师的权利,承担及时支付律师费、提供与委托事务相关的真实情况、资料、证据的义务。

三、乙方享有获得与受托事务相关的真实情况、资料及证据、获得律师费用的权利,承担依照法律和委托协议的约定按时、尽责完成委托事务并保守当事人秘密的义务。乙方律师必须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授权参与诉讼活动,按时出庭。

四、甲方应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所了解的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发现乙方律师有违法、违约行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视不同情况酌情退还所收取的律师费。

五、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费不予退回。

六、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权限:

1.参与诉讼; 2.查阅相关的'卷宗材料;

3.依法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4. 。

以上代理权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 止。

七、律师费数额及支付时间、方式: 数 额: 元;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 终止。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一、委托人应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并按公检法和律师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否则,视为委托人自动终止或放弃委托事务,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委托人应当在订立刑事诉讼委托协议七日内向律师事务所缴纳约定的委托费。否则,视为委托人自动终止或放弃委托事务,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三、若因辩护需要,律师有权延请其他律师共同办理此案,委托人不另行付费。若委托人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以及聘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则委托人应自行承担他们的费用。

四、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律师在各阶段会见次数为(公安)侦查阶段1-2次,(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2-3次,(法院)审判阶段1-2次,宣判后上诉期1次。除非因案情需要,不增加会见次数。若委托人要求增加会见次数,应当支付额外产生的费用。

五、律师办案所需差旅食宿费不含在委托费之中,由律师向委托人提供票据实报实销。(差旅食宿费参考标准:福州市区约300元,福州辖县、市约1000元,省内其他地区约2000元。)

六、律师已如实告知本案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本协议各条款的含义,委托人已充分理解。律师对本案所做的分析、判断、意见、建议等,均不视为对案件最终结果的保证或承诺。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作为刑事诉讼委托协议之补充,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律师:

年 月 日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九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因此,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的调解表现为公权力和私权力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法官作为中立的第三人介入调解过程,主导调解,并确保调解书的法律强制力;另一方面,调解协议的产生又是基于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的结果,使的调解协议为双方当事人所接受。为此,同人民法院判决相比,调解具有其独特的司法救济价值,是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重要手段。从此次调研的情况看,重庆法院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时**部分都能把调解原则贯穿于自诉案件审理的始终,并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法,调解已成为审理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不仅在庭审前进行调解,在庭审中和裁判前也进行调解。有许多案件还进行了反复多次的调解工作。能调解结案的尽量调解结案,已成为审判人员审理这类案件的指导思想,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年度数量受理案件数调解案件数量调解率(%)。

2002年110565859.54%。

107862858.25%。

2004年87543449.60%。

表二2002年―2004年重庆四个中院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情况。

(注:本图所指调解数包括因调解而撤诉的案件数)。

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四中院。

受案数调解数%受案数调解数%受案数调解数%受案数调解数%。

2065939259.4824012451.661158069.56643250。

1、通过表一可以看出重庆法院2002年―2004年刑事自诉案件的受案数、调解数及其调解率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并且下降的幅度还比较大,特别是调解率下降近10%。这似乎同当前“共创和谐社会”的大氛围下,最高法院提倡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结案了事”的司法理念不相符合。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十

1.通过_极速建站系统,向客护推广和制作网站及网络相关产品的代理。 。

二、代理费用和要求 。

2.统一对外价格:代理网站上的对外的价格都和总站的对外报价一样。 。

3.统一代理页面风格:代理网站的首页要以推广网站建设为主,由我们统一制作。 。

6.网络相关产品的代理价格,请到_(网站)就可查到代理价格。 。

三、代理级别:伙伴代理预付:_元;钻石代理预付:_元;黄金代理预付:_元。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每年必需提前_个月交纳域名费用(x年)。 。

2.每年最少完成_个客户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在第x年取消其该地区的代理资格。 。

3.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

4.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

5.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通讯手段。 。

6.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 。

7.自行办理相关的营业和经营许可证。 。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乙方提供_215;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由技术人员在线解答技术问题。 。

六、法律效力 。

2.本协议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起,有效期x年。 。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应付款之日即生效。 。

4.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 。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十一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被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被代理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元。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十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传真: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1、刑事侦查;

2、审查起诉;

3、一审;

4、二审;

5、再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甲方之间系 __________________关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人时,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其提出申诉和控告。

2、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3、在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庭参加诉讼。

4、乙方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调查取证。

5、乙方应依法忠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1)甲方或者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7、乙方不得对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

8、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

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10、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

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

2、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收取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实报实销。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1、律师在侦查阶段担任法律帮助人的,委托事项于侦查机关侦查终结时止。

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检察机关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止。

3、律师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审判机关作出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时止。

4、律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或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于案外和解、不起诉、撤诉、调解结案、判决、终结审理的裁定、驳回申诉时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六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联系方式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词篇十三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由此可以看出,所谓被害人享有刑事自诉权,是指应由法律规定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其符合法定条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委托人所律师为案件的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委托书。

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一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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