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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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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精选18篇)
2023-11-19 08:40:22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更快地从经验中吸取教训,避免重复犯错。当遇到一些与已有分类不符合的情况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总结范文中提供的经验和教训可以避免我们重蹈覆辙和犯同样的错误。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一

操作部是快递公司货物(包裹、快件等)进出、分拣、包装加工、数据统计等的物流基地,是通过货物联络公司各部门及各关联单位的桥梁、是保障货物的安全性、准确性、时效行的重要部门。为了转运部正常、高效、持续的运作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规章制度。

1、热爱公司、热爱中转部,尽忠职守。

2、遵守公司各项章程。

3、爱护公司财物,爱护转运部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4、维护公司荣誉,维护中转部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及中转部的行为。

5、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高效,保质保量,不拖延、不积压。

6、待人接物要谦和,谨慎保持与公司个部门及关联单位的良好关系。

7、服从上级领导,如有不同意见,须先执行后反映。

8、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及转运部业务有关联的各种好处及回扣。

9、着装仪表整洁大方,勿穿着花俏夸张服饰。

11、工作时须全神贯注、细致认真,不做无谓的闲聊。

12、严禁用转运部电话私聊,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

13、需要调班、工休时,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不准擅自离岗。

18、每周例会,转运部全体职员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上级。

二、转运部办公用具管理办法:。

1、公司及转运部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员工要爱惜公物、物尽其用,反对奢侈和浪费。

2、文具及纸张统一领取,按需分配,领取责任人明确。

3、公司及转运部公物不得挪作私用,不得擅自动用或取用,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起用。

4、转运部电话传真主要是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所以电话传真不准私用。

5、转运部接电话标准用语为“您好!速递”或“您好!速递转运部”

7、电脑维护、网络维护直接找公司it部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8、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使用转运部电脑及其设备。

9、电脑授权人员须负责电脑及其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并及时检查和清洁,并做好交接记录。

11、文件的传阅及交接,须及时做好记录。

12、其他管理办法按公司章程处理。

三、转运部操作流程:。

1、提货:领取提货计划单----出车----提取动作----卸车快递公司规章制度。

3、出货:装车----领取出港单据----出车----关联单位的签收回执。

四、转运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经理。

1、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2、维续转运部的正常运作。

3、研究、制定转运部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高效的工作方式。

4、与公司关联部门及关联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络,维护及提升公司和转运部的良好声誉。

5、本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

6、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7、合理化人员的分配和管理。

8、转运部办公环境和工作态度的维护监督。

9、本部门单据和员工考勤的审核。

10、保证本部门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11、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及培训事宜。

12、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章程。

13、随时跟踪反馈工作事宜。

(二)协理。

1、直接向经理负责。

2、维续转运部本班的正常运作。

3、指派本班员工的具体工作并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

4、组织协调货物进出港高效作业。

5、本班各种数据及员工考勤的统计记录。

6、本班突发事件的处理。

7、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8、本班办公环境、工作态度及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等的维续。

9、本班与外界的联络沟通。

10、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1、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2、与上、下班协理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内务。

1、提货通知的处理(记录、传达等)。

2、公司mis系统及oa平台的操作(收、发邮件等)。

3、异常货物的处理。

4、各种数据的入录、上传及保存。

5、转件的处理。

6、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7、资料的记录、分类(详细、真实)。

8、电脑的维护,保持电脑的正常运行。

9、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0、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1、与上、下班内务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操作员。

1、进出港货物的扫描(准确、快速)。

2、不良货物的处理(安全)。

3、货物的分拣(准确、快速、安全)。

4、货物的包装(安全、快速)。

5、办公用具的使用(正确、维护)。

6、办公设备、设施的使用(正确、安全)。

7、工作区域的维护(清洁、安全)。

8、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9、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10、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1、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搬运工。

1、货物的搬运(准确、安全、快速)。

2、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3、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4、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押车员。

1、配合驾驶员做好提货、出货等工作。

2、保证所押车辆中的货物的数量、安全。

3、保存所押车辆中的各种单据。

4、提醒驾驶员行车安全。

5、所押车辆在提货、出货动作中的异常处理。

6、装卸货物须亲自清点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包装等情况,必须做到准确、安全。

7、所押车辆在途中如发生故障或堵车等原因应及时向转运部报告,并做好应急工作。

8、装卸货物时应注意装卸顺序、数量及装卸地点等。

9、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10、货物签收回执的交接。

11、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12、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3、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驾驶员。

1、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

3、维护所行驶车辆的良好运行。

4、车辆的日常清洗、加油、保养或报修。

5、保证自身各项证件的有效使用。

7、备好管好随车工具,便于出车时应急使用。

8、正常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9、严禁酒后行驶、疲劳驾驶。

10、严禁驾驶员开车回家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11、车辆在工作中的异常处理。

12、各种车辆行驶票据的保存、记录及报销。

13、提货、出货的相关工作。

14、车辆进、出港要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15、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时应迅速排除,若自身无法修复时应立即向转运部报告。

16、中途堵车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目的地时应立即向转运部报告。

17、装卸货物须亲自清点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包装等情况,必须做到准确、安全。

18、对车辆上的人员、货物的安全负责。

19、驶员在所行驶的线路中应控制运输成本,注重资源节约。

20、对车辆交接的及时记录。

21、货物签收回执的交接。

22、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23、上、下班的各项交接事宜。

24、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快递转运部全体职员须遵守公司及转运部各项章程。勤策勤力,通力合作,以转运部团队为主,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发挥自身的最大精力,为转运部作出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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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二

考勤。

二、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可代签。

三、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超过4小时者,视为旷工。

四、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经理事前批准;如有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电话通知经理。

加班、调休。

五、由于工作上的需要,需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加班按小时计算,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一天,由公司开给调休单,以便员工安排补休。

六、员工需要使用调休时,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在经理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批准,确因实际困难无法安排的,在当年年末将未调休的部分交公司汇总,按本人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行为规范。

七、员工上班应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

八、男员工不留长发或奇形怪发,保持颜面整洁,女员工不佩带夸张的饰品。

九、员工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抽烟、做私活、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十、员工对待顾客保持良好的态度,不能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如遇客户不合理要求可以请经理来处理。

十一、员工之间需讲普通话,不可讲方言,力求气氛融洽。

十二、保持店内整洁,每天交班前应把自己的岗位打扫干净,物归原位。

十三、所有部门在每班工作结束后要将资料整理好,已完成的交前台江总并登记,未完成的需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便于工作更好的完成。

十四、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不退还培训押金。

十五、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奖励和处罚标准。

一、奖励。

1、每月评月度优秀员工一名,当选者奖励100元。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制度提出好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的每次奖励50~100元。

3、检举违规操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每次奖励100元。

4、研究发明、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对公司有贡献的每次奖励100~500元。

二、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的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的每次扣罚30元,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罚50元。代签到的代签双方每次各罚50元。

2、事假按本人日均工资计扣;病假按本人日均工资的50%计扣(2天以上的病假需有医院病假单,否则按事假执行),事假或病假停发当月全勤假。

3、旷工按本人日均工资的200%计扣(月度累计旷工2天,全年累计旷工4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当月全勤奖。

4、未穿工作服的;不佩带工号牌的;工作服有异味不整洁;管辖设备。

不搞卫生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5、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的;与顾客发生争吵的;拾物不报,占为己有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0元。

6、未经许可,擅自私用公司设备做私活或损坏公司设备财产的,按实际损失扣罚。

7、由于员工缺乏责任心而非设备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或报废,按实际损失扣罚。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三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整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长、总经理、部门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二)原则及要求:

1.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6、身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必须有一次义务性的招待服务,不计入加班。其他情况。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周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紧急任务(招待):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累计3.5小时=0.5天)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业务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都采取调休(或与请假相互抵消)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平时工作日零星加班、公休日加班:

审批流程:当日加班前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直接上级审核签字加班前后2天内以纸质或邮件方式交到综合办公室备案。2.法定假日加班:

签字加班前后2天内以纸质或邮件方式交。

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1.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加班必须提交加班申请单。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办公室,无加班内容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九、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十、其他。

1、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3、本规定经过公司办公会议上会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附件:《加班申请单》。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四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公司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损公利己。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八、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九、清洁工作中,不得妨碍客人的行动。发现工作会妨碍客人时,应先停止工作,面带笑容,退出等待,并对客人致歉。

十、工作中,应时刻牢记文明工作语言。不得以粗俗语言对待客户,不得与客人发生争吵。

十一、树立全局观念,员工之间要团结一致,相互协作,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五

公司对制定手机管理规定,旨在保证公司员工合理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机及手机卡,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公司手机管理细则,欢迎参阅。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手机、手机卡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须设专职或兼职手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手机管理工作。

第二节 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四条 凡公司正式职员均可申请手机与手机卡。

第五条 公司销售系统的手机、手机号与各销售区域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的非销售系统岗位号码与岗位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

第六条 凡已申请公司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公司号码。

第七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八条 如发现本人公司手机、手机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九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同时通知公司。

第十条 如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一条 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十二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使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如超出话费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相互绑定,不可机卡分离使用,如违规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罚单,每月进行统计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扣除话费补助。

第三节 申请流程

第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如需申请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于每月25日前

统一进行申请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七条 手机卡申请流程

(说明:审批层级空缺时须向上一层级递交)

第四节 手机话费补贴

第十八条 话费补贴为 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所有公司手机的话费补贴由本单位/部门承担。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 使用工作手机分类

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

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

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

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

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六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总监级以上的)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每周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清扫擦拭。

(二)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2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清倒2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及大厅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牌,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每周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定期清扫擦拭。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2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天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清扫擦拭。

(四)会议室、接待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内的设备设施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会议室、接待室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进行清扫擦拭。

(五)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2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2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扶手、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2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四、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3、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4.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6、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五、保洁考核标准。

1、不定期检查各位保洁负责区域,检查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有以下情形罚款50元/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a、负责区域打扫不彻底,存在死角的;。

b、因工作不力,被投诉的;。

c、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d、定期清理区域未按时清理的;。

e、工作期间不在工作岗位的;。

六、考勤标准。

1.上班时间上午6:30~10:30,下午12:30~16:30,共计8小时。

2.迟到15分钟内(含)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一小时内,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半天工资(所有罚款当月薪资中扣除),另外半天亦同。

3.未请假不出勤者,或请假未批准者,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薪资,旷工两天扣六天薪资,旷工三天,按照自理计算,扣发一个月薪资。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西大沟镇(场)环境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西大沟镇(场)各单位、各村队,各外委单位、临时检修单位。

三、职责。

1、西大沟镇人民政府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进行监督。

2、民政办负责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垃圾的确认。

四、垃圾清运程序。

1、工业垃圾池容积率达到80%,必须立即当天清运完毕。

2、生活垃圾容积率达到50%,必须当天清运完毕。

(四)质量标准。

1、垃圾按指定地点装载。

2、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3、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5、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六)监督管理。

1、西大沟镇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业和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将工业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内,一次处罚500元。

2、未按要求将工业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处罚500元。

3、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一次处罚500元。

4、未按要求清运,一次处罚1000元。

5、清运垃圾车辆或倾倒垃圾车辆沿途抛撒、遗漏的垃圾未清理干净,一次处罚1000元。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八

根据本店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本店,特制定本制度。希每一位本店的员工严格遵守。具体细如下:

一、试用转正。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如不录取则不计薪资。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期间店长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转为正式员工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a:市、县市场的店铺,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实行拉班轮休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以下由店铺负责人填写)。

b:乡镇上的店铺,由1个店铺负责人+2个导购员的3人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1)平时上两通一休,上班时间为:9:00-----21:00。

2)遇到赶集日实行早晚班制:早班:夏天07:30----14:00(3个人)。

冬天08:30---14:00(3个人)。

晚班:14:00----21:00(2个人)。

1.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10分钟到达店铺,准备上班前的整理化妆及清扫工作,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殊事情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向区域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后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将以5元/小时计算补贴员工,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3.签到: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店长(店铺负责人)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处罚当班店员与店长(店铺负责人)各50元罚金。

4.迟到、早退:超5分钟者按每分钟2元予以处罚;30分钟以内扣底薪一天;超过30分钟不超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无故迟到一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处以三倍日底薪工资罚款。

5.旷工:员工没有亲自签到.事先没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发生突发事件不能签到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任何形式向直接上级请假.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且时间最低达1小时者的均视为旷工处理。

6.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5天旷工的予以辞退,若在旷工期间给店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员工负责百分百赔偿。

7.店铺正常上班时间当班员工不得随意请假办私事,如因特殊事情需要办理的请假超过10分钟的按照1元/分钟予以扣款。

三、编更方法。

1.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乡镇赶集日均不得安排员工休息。周六、周日、节假日、赶集日请假的,按请假一天扣两天底薪的原则扣款。

2.店铺员工排班表每月编一次,每月28号做好下月排班表,并传给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店员无条件服从排班,不可私自调班,调班次数超出当月应休假天数,视为请假处理,排班与实际出勤不相符又没有原因说明的行政人事部均视为请假。

3.市、县市场各店员轮流用餐时间为30分钟,乡镇市场各店员用餐时间为50分钟,并由店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错开销售高峰期。

四、假期与福利。

1.因行业性质特殊,国家规定之节假日不能休假,4人以上的店铺店员采取每月轮休4日的工作制,周六、周日不安排调休。

2.上班时间凡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外出者每次罚款10元。

3.凡属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交给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以旷工行为。任何休假者必须将手头上的工作安排好,若因员工休假交接不清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赔偿。

4.当月累计休假超过正常休假天数的,按超出天数*日底薪扣款(节假日双倍);。

五、调职·离职制度。

1.因店铺运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卸。

2.离职手续:

a员工辞职必须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员工在协议有效期内辞职,必须提前一月递交申请;经允许签字后方可离职。(农历12月和正月不允许辞职)。

b店长在接到辞职申请书2周内给予答复,在未核准和交接清除前不得离职,否则扣一切未发薪金和福利以补偿其造成的损失。

c因行业性质不同,每年国家节假日期间无重大特殊情况不予以辞职。

e因触犯店管理制度或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辞退而无须作任何补偿。

f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连续累计旷工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店方有权按除名处理,没收其余留薪金和福利做为损失之补偿。

g凡玩忽职守或因违反协议条款给店方造成损失的,当事员工须承担百分百的责任赔偿。

六、盘点、失货赔偿制度。

方案准则:基于店铺人员分工不同,各岗位职责不同,所以盘点失货扣款制度如下:扣款标准:店铺丢失货品按吊牌价计算赔偿金额,扣款在员工当月薪金中扣除。

1、交接班的员工要养成清点库存和外挂样品是否与账目相符的习惯;。

2、店铺每天点数盘点确认有失货时,按当班员工的出勤人数记录来计算。

3、员工离开店铺前,须主动让当班店长或其他员工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仓,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货仓,必须将随身携带物品寄放在收银台。

4.每周一(节假日顺延)交接班时由店长组织一次全店自盘;。

5.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由店长组织店铺月末大盘点工作,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请假或缺席。

6盘点差异,盘亏的由店长(店铺负责人)和出勤内的所有员工赔偿;店长先承担盘亏应赔偿金额的25%,余下的再由出勤内的全店人员(含店长)平均赔偿。

7、收银员.开单店员少收顾客货款应全额赔偿,情节严重者扣发所有工资、福利、奖金并报警处理。

七其他要求:

2.所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当面顶撞或推诿,否则每次罚款20元;店长以上职员加倍处罚。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九

二、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

三、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上班。

四、树立整洁、礼貌、服从的意识。

五、具备诚实、高效、敬业的精神,员工之间应坦诚相待,相互合作。

六、爱护公司的公物,不得随意损坏、丢弃、浪费各种办公用品,公司用品使用完应马上归还。

七、上班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禁止聚集、聊天、办私事、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

八、员工有遵守公司安排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义务。

九、工作时间使用电脑,严禁用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严格遵守公司一切保密制度。

考勤制度。

上班时间:

(周日休假,其它节假日按法定休假)。

员工上下班在考勤机上打卡(出差员工除外),每天按时考勤,考勤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禁止替人打卡考勤,每月最后一天累计出勤情况。

迟到:

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因素,员工每月迟到不超过三次的不予追究。

每月迟到4-6次的员工,每次扣发工资10元。

每月迟到7-8次的员工,将扣发三天的工资。

员工迟到8次以上,扣发3天的工资外,另作旷工三天处理。

(注:员工累计旷工三天者,将被公司除名)迟到超过15分钟,则每次迟到作两次处理,然后以“规定三”执行。迟到1小时或以上则作旷工半天处理(以此累计)替人代打考勤卡如发现一次扣除半月工资,累计三次,做离职处理。员工迟到如有正当理由可不按以上条款处理,但需要由其部门人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

考勤登记情况将作为考核、奖励、提升、处罚员工的依据之一。

第一条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有审签权限人员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公司有付款审批权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财务经理、会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有经办人和以上具有付款审批权限的人员签名才可支出。若遇以上人员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二条借款的报销:业务人员各项费用需借款或报销时,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及其他有关领导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三条备用金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一、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

三、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第四条各项报销原始凭证的审核:

单价和金额、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

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人员、车辆、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进入工作区,进行卫生清整并签到;下班应提前将工作区整理入档,关闭用电电源或开关,于下班时间后1-10分钟签到并离开工作区。

(三)中午

下班时间,离家较远的员工可在工作区休息;下午下班后,无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严禁在工作区逗留、闲谈或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否则依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四)财务室、营业厅、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库室,应加强防范,仓库应实行双锁连管,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场所逗留。

(五)商场、营业厅人员进出公司,按《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规定着装,上班应佩挂胸章标志,站姿要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攀谈、嬉笑与打闹。

(六)外来客人进出公司要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得在工作区会私客,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就近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一)员工个人交通工具,应按划分区域停放、落锁。

(二)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应严格检查,并将车号、随车人数、装运物品等情况进行祥细登记。

(一)出入公司物品,凭“物品出入证”,由主管部门或仓库保管员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和签发人”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须由部门经理签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一

即使到了社会经济文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司印章也是我国公司不可或缺的实体物,其功能和价值亦为一般社会公众所认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广州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

负责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部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部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经理私章由法人或总监/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鉴于公章在安全使用方面存在巨大风险,人们又推出了防止公章被盗用、滥用或复制的智能商务设备——云章。云章是一个保护公章的可携带智能物品,运用物联网、拍照、存储、机械控制等技术相结合,使其成为传统公章的智能铠甲。

云章帮助企业建立企业安全用章机制,尤其在移动办公使用公章领域。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二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制定了上市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上市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的司法、仲裁管辖。

第五条 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第八条 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收购本公司的所有收购人。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

收购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聘请财务顾问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财务顾问应当勤勉尽责,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保证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应当拒绝为收购人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财务顾问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设立由专业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的请求,就是否构成上市公司的收购、是否有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以及其他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法做出决定。

第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为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组织交易和提供服务,对相关证券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监督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制定业务规则,为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所涉及的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等事宜提供服务。

第二章 权益披露

第十二条 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三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十四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相关股份转让及过户登记手续按照本办法第四章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包括下列内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的种类、数量、比例;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还应当披露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

第十七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须披露前条规定的信息外,还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二)取得相关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或者其他支付安排;

(五)前24 个月内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六)不存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七)能够按照本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至少3 年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和提供前款第(七)项规定的文件。

第十八条 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披露之日起6 个月内,因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自前次披露之日起超过6 个月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第十九条 因上市公司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上市公司应当自完成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作出公告;因公司减少股本可能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该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自公司董事会公告有关减少公司股本决议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第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向当事人进行查询,当事人应当及时予以书面答复,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作出公告。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依法披露信息;在其他媒体上进行披露的,披露内容应当一致,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一致行动的,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负责统一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同意授权指定代表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其自身的信息承担责任;对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与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的信息,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相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 要约收购

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二十四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第二十五条 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二十六条 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第二十七条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第二十八条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二十九条 前条规定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三)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

(四)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五)收购价格;

(六)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

(七)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

(八)收购期限;

(九)公告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

(十二)前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十三)前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四)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充分披露终止上市的风险、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及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出售其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收购人发出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全面要约,无须披露前款第(十)项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条 收购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做出类似安排后的3 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本次要约须取得相关批准方可进行。

未取得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公告取消收购计划,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第三十一条 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 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第三十二条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 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做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

第三十三条 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第三十四条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第三十五条 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第三十六条 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

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月。

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程序安排。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对收购人支付收购价款的能力和资金来源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详细披露核查的过程和依据,说明收购人是否具备要约收购的能力。

收购人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提供以下至少一项安排保证其具备履约能力:

(二)银行对要约收购所需价款出具保函;

(三)财务顾问出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明确如要约期满收购人不支付收购价款,财务顾问进行支付。

第三十七条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 日,并不得超过60 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第三十八条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三十九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第四十条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 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 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 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追加履约保证。

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 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并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第四十一条 要约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基本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收购人应当在该重大变化发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第四十二条 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以下简称预受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

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

前款所称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撤回全部或者部分预受的股份,并将撤回的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初始要约的手续和预受竞争要约的相关手续。

第四十三条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收购期限届满后3 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第四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在收购行为完成前,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在收购报告书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第四十五条 收购期限届满后15 日内,收购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六条 除要约方式外,投资者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外公开求购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四章 协议收购

第四十七条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

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

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第四十八条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 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委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之日起3 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收购人未取得豁免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决定之日起3 日内予以公告,并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依据前条规定所作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须披露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至第(六)项和第(九)项至第(十四)项规定的内容及收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付款安排。

已披露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在披露之日起6 个月内,因权益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超过6 个月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第五十条 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

(六)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3 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3 年的,财务顾问还应当提供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3 年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组织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除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二)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

第五十一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者通过本办法第五章规定的方式取得本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管理层收购)的,该上市公司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 1/2。

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情形,或者最近3 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收购本公司。

第五十二条 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或者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的情形除外。

第五十三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并在其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有关调查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前述情形及时予以披露,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十四条 协议收购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拟转让股份的临时保管手续,并可以将用于支付的现金存放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五条 收购报告书公告后,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后,凭全部转让款项存放于双方认可的银行账户的证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除拟协议转让股票的临时保管,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或者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予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 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 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程序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项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且后果严重的;或有前述第1、4项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决定其股票上市。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三

3、大声喧哗,遭到超市方投诉。保洁公司管理制度。

4、无故迟到、早退。

5、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6、串岗、扎堆聊天。

7、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保洁公司管理制度。

3、过失3:地面、台面、镜面30分钟内无有效清洁。

标准:地面、台面、镜面,及时即使清洁,地面垃圾10分钟内清除。

4、过失4:保洁区域顶点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5、过失5:卫生间、有积水、杂物,清洁不彻底。

标准:卫生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30分钟。

6、过失8: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7、过失7: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标准: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1、对超市方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2、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3、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4、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5、蓄意破坏超市或公司财物。

6、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7、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8、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9、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四、保洁人员如发现有以下情况,给予直接开除处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超市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超市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二)奖。

1、每月能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并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表现突出者。

2、捡拾顾客财物,积极上缴归还。

3、本职工作被超市领导提出表扬。

4、节省公司财物开支,半年内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员工低。

5、帮助公司或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1、清洁工作检查半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公司清洁工作作出重大建议,被采纳后的确可行,节省开支、人工者。

3、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

三、保洁组长每月奖励50元。(不胜任者,取消奖励)。

1、本职工作检查一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四

哪家公司都不想发生事故,但事故来临了该怎么处理?也要做好未雨绸缪的准备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一、事故分类

生产操作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破坏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

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二、事故管理分工

公司各部门按照事故的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建档工作。

事故管理分工:根据部门职能划分,安全环保部负责生产作业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事故、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操作事故、机械动力部负责设备(含特种设备)事故、公安分局负责火灾事故和破坏事故、总经理办负责交通事故、职工医院负责医疗事故、基建部负责基建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

若为综合事故,凡生产事故涉及人员伤亡的以安全环保部为主,由设备引起的生产事故以机械动力部为主,由操作引起的设备事故以生产管理部为主。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在每月底将有关事故报安全环保部汇总。

三、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执行;火灾事故按《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执行;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执行;其他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抢险与救护

事故的抢险与救护可参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1、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妥善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一般事故的抢险救护由单位负责直接指挥,重大事故的抢险救护由公司领导直接指挥。

2、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事故抢救时,要注意保护现场,若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好标志(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并作详细记录)。

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重大事故现场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能清理。

对有毒有害物料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

所有参加抢险人员要听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五、事故报告程序

1、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事故均有责任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并立即报告。

2、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单位领导及公司生产调度室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

对各类重大事故,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3、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弄虚作假或者拖延报告。

各类事故按管理分工报归口管理部门。

工伤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及公司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重伤事故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及公司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同时,要向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报告。

4、事故单位要按规定写出事故详细经过报告,填写事故登记表(负伤人员要及时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持公司职工医院开具或经其认可的工伤医疗期证明方可),并提供目击人证明材料,送事故主管部门。

微小事故(轻伤事故或其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二天内报出,一般事故(重伤事故或其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三天内报出,重大事故7天内报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凡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务工、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公司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1、事故不论大小,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微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有关职能部门派员参加,处理结案时间不超过3天;一般事故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处理,处理结案时间不超过5天;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公司组织有关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并无条件提供一切相关资料。

4、各类事故调查要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达到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须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总结事故教训。

微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组织召开,有关职能部门派员参加;一般事故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影响程度以及责任者的.态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微小事故的责任处理要落实到班组长及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一般事故的责任处理要落实到车间或主管部门的中层领导,重大以上事故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弄虚作假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8、微小事故由事故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一般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事故处理结案后,微小事故要在本单位通报;一般事故要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9、查清事故情况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应当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交由企业主管部门办理。

10、凡是由于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触犯刑法,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七、事故责任划分

1、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安全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

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3、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

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而导致事故的,由领导负责。

4、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

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

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5、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和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的责任。

6、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7、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8、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9、凡因忽视安全工作、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纪律教育、设施不按时检修、隐患不及时消除、劳动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的,应当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现危急情况而又不采取由于应有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或扩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要给予加重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11、因企业管理不善,职工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事故档案管理

各类事故均应分类建立档案。

不论哪类事故,各职能部门均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

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原始材料,如现场检查记录、旁证材料、技术鉴定、会议记录、操作记录、照片、图表、作业(施工)方案、作业票证、事故结案处理意见、医学证明材料等,均应妥善保管。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监理公司,各有关单位:

20xx 年9 月5 日22 时10 分左右,位 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侧,由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施工的西西工程 4# 地项目,在进行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 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场浇筑施工时, 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8 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在模板施工中不按有关模板施工的法规和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有关法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就违章指挥施工,其更为严重的是在全市进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大检查中,不按大检查要求检查模板施工的方案编制和方案的审批及专项施工的检查验收要 求,最终导致这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对该工程实施监理时,不按法规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 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其最为严重的是在浇筑混凝土前本应有监理签字方可浇筑,但这一重要环节该监理公司也 没有按规定实施。鉴于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和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述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现决定对其处理如下:

1、建议建设部给予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降低一级施工企业资质。

2、建议建设部对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降低一级建设监理资质。

3、提请河北省建设厅对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处理。

4、取消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十二个月。

5、责成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立即对其在北京市所属的施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

6、取消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十二个月。

同时,经研究决定,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 西西工程4# 地工程土建总工程师 李乐俊作为方案审核人,在方案未经有关专家论证且未上报审批的情 况下,要求劳务队按方案搭设模板支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技术责任。李乐俊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 地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杨国俊,在对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情况下,对方案审查草率,未发现方案中的错误,且未将方案上报审批;对于模板支架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仍在进行搭建的情况未采取措施,从而使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技术管理责任。杨国俊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驻西西工程4# 地工程项目部监理员吴亚君,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知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 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的情况下,未制止项目部进行混凝土浇筑,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吴亚君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驻西西工程4# 地工程项 目部总监吕大卫,未按《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履行职责,在明知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默许项目部进行混凝土浇筑,对事故发生负有重 要责任。吕大卫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建议建设部吊销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 地工程项目经理胡钢成,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上报审批且未经监理部门批准,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组织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胡钢成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建议建设部吊销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责成中国xx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对事故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彻底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五

初涉社会到现如今,随着经历的坎坷磨难的增多,金钱财富积累的不尽人意,倒是应了一句老话“小富于勤,大富于命”。幸好在经历磨难之后还有些属于自己的工作心得!去年在网上和一聊友聊的些话整理一下供朋友们批评指导。那位朋友问了个这样的问题:“多少钱可以招到自己新办公司需要的人才”。我想这位朋友说的问题很有局限性,另外待遇的好坏有时不能完全来决定员工的去留,特别是有才干的人!

我想聊友的问题该是两个:

用人的工资待遇标准与怎么才能留住人才!

(一)用人的工资待遇标准:

每个行业都有各自的标准,其实既然创办了公司就该有自己的成长历程,照着曾经的标准执行就行了,因为是新成立的公司,需要你的员工替你打天下,这个阶段对公司的领导和员工来说是很艰辛的,公司创办初期需要很多积累沉淀,尤其是资金精力方面,很多方面需要给员工一个交待,所以待遇可以在自己适当的范围内作些调整,这样可以提高一下工作的积极性,为你的公司更卖力些!

(二)怎么才能留住人才: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总结一下留住人才大致有三方面的因素:

1、待遇留人。

无论什么公司你没有一套完整的薪酬制度和管理思路,工资待遇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公司业务好了就多发,不好就少发,甚至有些新公司的创办人一味强调“大河没水小河干”,这样的公司是做不长的,做不大的,要知道如果小河里没水大河也干呀!站到各自角度分析,大河和小河有很多本质上的区别,这个问题大家都可以容易想的清楚!所以理智的管理是必须的。完整的薪酬制度和管理思路是待遇留人的基础!

2、感情留人。

待遇也留不住人,为什么留不住?一句话“干的不开心”所以作领导的也该时不时的关心一下员工的工作情况,除了工作以外也聊些家常的话题,无论是工作或生活有什么困难,做领导的都不可袖手旁观,要积极提供援助,这样员工会感到家庭式的温暖和关怀,他会加倍工作来回报你的,因为他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3、事业留人。

对于一些高级人才光明的公司事业前景是最吸引他们的,公司经营到一定的规模,可以打开大门采用干股分红形式来予奖励,有些想跳槽或想单干的高级人才怎么说他都要认真分析一下自己的情况再做决定,毕竟甘愿冒险的人为数不多,躲避风险毕竟是人类的本性!

写的很乱,心里也很乱,也许自己心里的事情很多,联想了很多,写出来作为宣泄。希望看到的朋友当做自己看法的第二种声音!

优点,我是个比较专注的坚强的人,是一个打不死的人。缺点最重要的是有时候太软弱,对公司管理方面手太软了,以前,我以为那是人性化管理。当时我把公司当成家一样,现在想想有很多问题。其实人性化管理并不是要把你员工当成家里人,然后不去管理。总结,管理无情人有情。

1.作为一位领导者,必须得具备表达清晰准确的自信,确保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事业的目标。

2.在任何情况下,责任都有一个定量;任何一方如果承担过多的责任,另一方就会相应地减少承担等量的责任。

3.管理的艺术在于沟通的技巧与真诚。

4.管理是一种严肃的爱。

5.管理就是让别人完成事情。

6.黑猫,白猫,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

7.质量即免费。

8.优秀的管理者不会让员工觉得他是在管人。

9.先做人,再做事。

10.管理就是追求一种调和。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六

公司制定每一个管理制度,其范围都为整个公司或某个部门,作为公司的后勤部,企业的管理制度有哪些呢?以下小编提供公司后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作息时间管理

第一条:公司作息时间详见下表:

公司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会做出相应调整,调整以后由总务处通知全体伙伴,望各位伙伴严格遵守。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职员上班和下班时须各签到一次。因故未能正常签到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请假、外出培训、考察或出差,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交行政部备案后方可离岗。

第三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签到,或替他人签到。每发现一次,对替人签到者和要求他人代为签到者,各罚款50元,通报批评,当季考核系数不超过0.8。

第四条:公司级会议、培训、集体活动考勤罚则:迟到或早退依照公司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关于视为旷工行为的规定依照员工手册标准。

第六条: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一条:休假及相关待遇

(一)取(销)假的一般程序如下:

n职员出示请假条,需部门负责人、公司行政部批准,报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取假。

n一次取假三个工作日以下的,需提前两天申报。一次取假在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五天申报。

(二)正式休假、出差、外出考察、外出培训前须知会全体员工。

第二条:婚假以及相关待遇

10天。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5个月内取完假。办理休假手续时,需向总经理办公室出示结婚证登记备案。

第三条:丧假以及相关待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死亡的职员,可取丧假3天,如职员家在外地者,觉3天时间不能返回,须向公司另外请假。

第四条:职员按本章规定申请假期的,应按本章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

注:第四章制度除请假以外,出差、婚假及丧假均为带薪休假。

第四章职员个人通讯管理

第一条:职员入职后,应将个人通讯号码及紧急联络家庭或宿舍电话号码行政部备案。

第三条:职员在执行公司特别任务期间,须保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第四条:行政部办公室负责每月抽查职员开机状况。如发现职员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联系不上者,取消该职员当月通讯费报销资格。

第五章图书管理

第一条:图书的购买

(一)购买前将图书类型、数量、价格报总务处负责人、总务处后批准方可购买。

(二)购买图书后必须到公司总务处登记,然后交申购部门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归还总务处。

(三)未经公司总务处登记的'图书,财务部不予报销购书费用。

第二条:图书的登记

(一)建立公司书库,由总务处担任公司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登记。

(二)图书登记内容应包括购买日期、书名、编号、价格、保管部门、

保管人等六项。

第三条:图书的借阅

(一)借阅图书者必须向总务处办理借阅手续后才能借书。

(二)借书者须妥善保管图书,如有污损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六章办公管理

第一条:职员上班时间应佩带好工作牌。

第二条:办公时间内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微笑面对同事及任何来访者,使用敬语,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第三条:保持办公台面整洁,办公文具、纸张等用品应摆放整齐。工作位隔板上不得张贴,离开办公位应及时将座椅归位。

第四条:接电话时先说“您好”,再报出公司名称。接听电话应简单明了,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

第五条:如部门同事不在办公位,应及时接听其电话,待同事返回时告之。

第六条: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第七条: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暂时离开时应知会同事或上级领导。

第八条: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聊天,禁止吸烟、就餐、吃零食。

第九条:上班时间不允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书籍。

第十条:职员下班离开公司前应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电源。

第十一条:行政部将每月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任何形式的批评都将会影响到部门负责人和其本人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七章会议管理

第一条:公司规定每周六下午17:30分为公司每周例会;每月月末的17:30分为公司每月总结及下月规划会议。

第二条: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

第三条:参加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加公司级会议未请假迟到者将被处以罚款。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一条:所有办公用品及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均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各部门需指定一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

3.如有新职员加入,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在总务处领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保管:办公用品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计算器、订书机、笔筒等耐用品,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须归还办公用品管理员处。

第四条:申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文件柜等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申领,应结合实际需要,慎重申领,节约使用。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及项目部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对公司电脑类资产进行专项管理,须对电脑类资产的购进、配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全面的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资产登记的要求:

1.分别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登记的格式可参考《固定资产盘点表》。

2.为方便公司资产的统计,各部门统一按上述资产大类及总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三条:资产管理指引:

1.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均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资产管理需统一,并在资产上粘贴标识,确定资产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管理。

3.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

4.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设备维护、保养。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按资产价格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值赔偿公司损失。

第四条:资产购置、调拔、转让、报废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资产购置: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的购置。

2.资产转让、报废: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转让和资产残骸的处理。报废资产有残值的,经资产主管部门估价、处理后,回收的资金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管理部。

第十章印章证照管理

第一条:印章管理

1.各类公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和保管。公章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

2.需盖公章的部门或个人须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填写《发文审批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3.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4.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理补刻手续。

第二条:公司公章

3.公章保管人外出时,应将公章交给总务处指定的临时代管人保管,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代管代用。

第三条:公司公章、部门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1.以公司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以部门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部门印章。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部门印章进行保管。

第四条:各类证照的管理

1.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应同意交行政部进行存档管理,并登记在《公章、证照登记表》上。

2.如需使用各类证照,使用人需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印章的审批使用应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任何个人和负责人严禁私自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理。因私自使用公章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并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一章名片管理

第一条:新职员入职后即可申请印制名片,逐项按名片标准格式填写后发至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批准后发至总务处,即可办理。

第二条:职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板+部门+公司号+手机+邮箱地址;主管以上人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板+部门+职位+公司号+手机+邮箱地址。

第三条:未经公司任命的职位不得印制在名片上,所有申请了手机报销的必须将手机号印制在名片了。

第四条:学位、职称等若因工作需要在名片上印制,须经总经理办公室验证同意后方可印制。

后勤管理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既有按本单位职能活动规律组织后勤服务的职能,又有通过管理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职能。正确认识服务与管理两个方面的职能,这对我们全面理解后勤管理的内容,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后勤管理科学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后勤作为一个职能性的服务保障部门,从职能分工看,他服务于全局各项工作,以大局为先,服务为重。后勤其实质就是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提供“弹药”的后方战线,没有适时的物质保障和适宜的服务保证,各部门工作和活动就会失去基础和动力,一切都将无从谈起。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七

1.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硬件及网络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硬件及网络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级员工使用计算机硬件及网络,均应遵守本制度涉及的各项规定。

2.本文所称的计算机硬件主要指: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及附属设备。

3.本文所称的网络包括互联网、公司内部局域网。

1.公司计算机硬件及网络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2.综合办公室配备网络管理员对公司所有计算机及信息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维护。

3.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公司网络进行信息维护和安全防护。

4.公司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低值易耗品等采购计划,必须经办公室审批,供应采购,办公室统一保管、分发和管理。

5.公司各部门的计算机硬件,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计算机硬件管理。

1.计算机硬件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外借和移动。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严禁未经许可移动、拆卸、调试、更换硬件设备。

2.未经工作部门同意,任何人或部门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用途,不得在部门间或部门内转移或调换计算机设备,若需改变计算机用途或转移、调换计算机设备应获得计算机所在部门和工作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并报综合办公室方可进行。

3.公司使用的计算机(包含网络设备及视频会议设备等)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进行安装、维护。

4.为了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除公司个别关键计算机外,所有计算机下班后必须关机。否则,一经发现处罚单位正职及使用者100元/次。

四、网络管理。

1.未经网络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结构、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参数。

2.公司网络管理员对计算机ip地址统一分配、登记、管理,严禁盗用、修改ip地址。

并登记备案。

4.公司将通过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自动控制,对各种网络应用进行控制和记录,包括实时记录计算机所有对外收发的邮件、浏览的网页以及上传下载的文件,监视和管理网内用户的聊天行为,限制、阻断网内用户访问指定网络资源或网络协议等。

5.除网络管理员外,严禁任何人在局域网上使用网管软件,对局域网进行扫描、听侦,甚至进行控制。

五、计算机安全防护管理。

1.公司内部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前需先对该存储设备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上网时禁止浏览色情、反动网页;浏览信息时,不要随便下载页面信息和安装网站插件。

3.进入邮箱时,不要随便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同时开启杀毒软件邮件监控程序以免被计算机病毒入侵。

4.计算机使用者应定期对自己使用的计算机查杀病毒,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以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无病毒。

5.计算机使用者离职时必须由网络管理员确认其计算机硬件设备完好、移动存储设备归还方可离职。岗位调整时,不得携带该岗位配备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

6.计算机如需送外维修前应在网络管理员得指导下备份各种资料,并删除跟业务有关得文件,以避免泄密。

7.任何非网络管理人员或公司以外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进入网络管理员机房,更不能在任何服务器上操作或触动任何机器。外来参观者或工程施工人员须有网络管理员得陪同方可进入。

六、计算机操作规范管理。

1.计算机开机: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打印机、外设、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关、开机操作至少间隔1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开关机操作。

2.计算机关机:遵循先关主机、显示器、外设、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关上,节假日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

3.打印机及外围设备的使用:打印机在使用时要注意电源线和打印线是否连接有效,当出现故障时注意检查有无卡纸;激光打印机注意硒鼓有无碳粉,喷墨水是否干涸,针式打印机看是否有断针;当打印机工作时,不要强行阻止,否则更容易损坏打印机。

4.停电时,应尽快关闭电源插座或将插座拔下,以免引起短路和火灾。

5.来电时,应等待5~10分钟待电路稳定后方可开机,开机时应遵循开机流程操作。

6.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网络管理员,不允许私自维修。

7.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清洁卫生。

8.禁止在开机状态下使用湿物(湿毛巾、溶剂等)擦拭显示屏幕。

9.禁止工作时间内玩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10.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七、相关惩戒措施。

1.如发现公司员工盗用、修改ip地址,发现一次扣50元。

2.如不经过网络管理员,私自接入网络设备、私自修改网络设备配置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3.如利用公司网络资源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暴力及发表影响公司形象或误导职工情绪的言论,扣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计算机硬件属公司固定资产,任何个人不得挪作己用,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扣200元,情节严重者按侵占公司财物处理。

5.如发现公司员工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

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扣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6.如发现公司员工利用网络有意或无意泄漏公司的涉密文件、资料和数据或非法复制、转移和破坏公司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的,将视其后果,处以罚款、调离岗位、辞退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八、附则。

1.对于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员工,除了硬件不做相关要求外,其他都按台式机的规章制度执行网络管理条例。

2.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xx年3月21日。

综合办公室。

公司管理规定英文版篇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营车辆技术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营车辆机务工作归口机务处管理。

第三条公司办理完毕车辆入户、营运手续后,调拨到各相关车队组织运营。

第四条机务处及各相关车队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技术档案和各项原始记录,贯穿于车辆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内部调动车辆,车辆调出单位必须保证其技术状况良好,不得拆卸、更换车辆任何部件和附属装备,并将车辆相关牌证、随车工具以及技术档案随车移交。

第六条各车队应监督、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完好率应保持在95。

第七条依据有关技术规定,制定合理的车辆一、二级维护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正常情况下,一级维护停库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二级维护停库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一、二级维护不得占用工作车日。

第八条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报告,由车队机务员负责向维修厂报修。维修厂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修理,不得有因车辆故障未及时排除而造成车辆停班、误班的现象发生。

第九条车辆途中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车队应及时组织旅客接驳,救援故障车辆。高速公路上发生此类情况,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妥善处理,不得擅自离开。

第十条车辆发生机损事故,车队应组织技术人员分析原因,评估损失,明确责任。属驾驶员操作原因引发的机损事故,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属维修厂责任的,由维修厂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属其他原因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驾驶员交接车辆,必须由车队有关人员负责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好车辆交接时实时技术状况、油料消耗等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定额管理。

第十二条燃油管理。

1、燃油消耗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额自负。具体定额指标经跟车写实后另行确定。

2、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凭票报销。驾驶员按规定燃油标号加油,车队应做好燃油考核记录。

3、车辆进厂维修,不得使用燃料油清洗零部件。

4、车辆因肇事而导致的人力无法控制的燃油损耗,各车队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

1、各车队应对轮胎实行“二账”、“五登记”的管理制度。“二账”即必须建立轮胎总账,个车台账;“五登记”即入库、发放、翻修、异动、报废登记。

2、领用的新胎和在用胎应在胎体侧面适当位置烙上由各车队第一个(或头两个)拼音声母、年份和轮胎编号组成的字样。

3、驾驶员应按相关技术要求合理使用轮胎,适时进行翻边换位,最大限度地延长轮胎使用寿命。

4、轮胎定额里程,主要根据厂方的相关技术数据和车辆运行的道路状况确定,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具体定额标准另行确定。

5、丢胎、爆胎、碾胎及轮胎早期磨损的处理。

a、轮胎丢失:驾驶员应按轮胎欠驶里程折算价格的100赔偿。达到定额标准的,每条轮胎按20元计赔,轮辋按原价计赔。

b、爆胎:按欠驶里程的50计赔(属厂方质量问题已追偿的除外)。

c、碾胎:前胎碾坏、后轮并装胎同时碾坏,按欠驶里程的80计赔;后轮单胎碾坏,按欠驶里程的50计赔。

d、因轮胎早期磨损而达不到定额里程提前报废的,驾驶员应按欠驶里程折算价格的50赔偿。

第十四条配件管理。

1、配件消耗定额标准,应依据车辆类型等级、车龄和道路状况确定。

2、各车队要建立汽车配件领用审批制度,维修厂(车间)材料室要建立个车配件领用台账,凭单位批准文书发货。

3、建立配件配送物流机制,实行零库存管理。所使用的配件必须保证质量,必须附有产地、合格证等能证明配件品质的相关凭证,做到不是正规厂家的产品不进,无合格证的产品不用。

4、配件消耗实行年度考核制,以定额为基数,实行节奖超罚,奖罚额度另行确定。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款,对责任人处以20xx元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款,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款,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款,属驾驶员责任的,驾驶员按损失金额的50赔偿;属维修厂责任的,维修厂按损失金额的100赔偿。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上述罚款均上交公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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