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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逻辑学论文(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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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逻辑学论文(模板16篇)
2023-11-12 01:47:44    小编:ZTFB

一个用来概括和总结某一事物或事件的书面材料,我们称之为总结。写总结时,可以借助一些写作工具和软件,如思维导图、文字处理软件等,提高写作的效率和质量。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逻辑学论文篇一

逻辑学作为一门极其重要的应用科学,体育课作为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极其重要的一种教育手段,如何把两者更好的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体育教学效果,是值得每一个体育工作者思考的。文章旨从体育教学中的常见现象着手,对其加以逻辑学分析,以期让更多的体育工作者对逻辑学给以重视。

逻辑是人的一种抽象思维,是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来理解和区分客观世界的思维过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不仅仅是一门学习的科学,更应该是一门应用的科学。尽管体育教学过程中有许多逻辑学的相关事件,却被很多的体育教师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教学不合逻辑却是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的。作为体育教师,尤其是小学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这个相对更加复杂的教学环境中要更加善于用科学的视角和手段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结合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从体育课堂着手,使自己的教学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正确,推理合乎逻辑,使体育教学更具科学性[1]。

1关于小学体育课堂中概念的举例。

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逻辑思维的最基本单元和形式。小学生的心智发育处在较低水平,所以对体育学习中的相关概念比较模糊,很难准确理解,所以明了易掌握的概念也是把他们领进体育的殿堂并让他们对体育产生一定的兴趣比较有效的'手段。小学体育课中的相关技术概念应该做到尽可能的具体,即概念的内涵要尽可能的多而外延要尽可能的少,要明确概念的种概念和属概念。例如体育教师如果在教授篮球中的双手胸前传接球时介绍学习内容时说:“今天我们来学篮球。”或者说:“今天我们来学传球。”其结果会使得小学生上完课后仍然对所学内容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因为他们没有对所学内容形成一个具体的概念,无法真正去理解教师的教授内容。又或者在学习体育文化知识中,有些体育教师会认为对小学生无法谈概念,他们不明白,其实非也。作为体育教师,应该帮助学生找出“种差”,重点指出其内涵,来便于学生的理解。再者,体育教师在平时的言语中也要注意概念的逻辑性,以免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例如对集合概念的掌握,有些教师在情景教学中会脱口而出:“这儿是一条湖泊。”“那儿有两棵树木。”这不仅体现了教师能力的不足,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学生的用语。

逻辑学论文篇二

中国人劝酒绝不仅仅出于礼仪的要求,而是有非常明确的实际功能的。具体而言,劝酒者要实现的无非是两个目的:一是服从性测试,二是诚意测试。

服从性测试,指的是劝酒者通过观察你是否服从他要你继续饮酒的指令,观察你能不能为了“场面”不惜伤害自己身体,来判断你对其的服从程度。听着好像很扭曲,但其实这是一种最典型的权力的彰显方式。

尤其在掌权者自感权力并不稳固的时候,他往往需要周围人反复以各种“确权”的仪式让他确信自己权力在握,对方被逼喝酒的窘态,是权力持有者在酒桌上最佳的享受。

劝酒者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可谓费尽心c。有些劝酒者喜欢把利诱包装成威胁:“你不喝可不够朋友啊!”言下之意是喝了就是朋友;有些劝酒者喜欢把威胁包装成利诱:“这杯干了,这个合同就是你的了!”言下之意是不喝你就出局了。

有些人觉得这个逻辑很荒谬,但服从性测试恰恰必须荒谬。比如“指鹿为马”就是典型的服从性测试:上级其实心里知道这不是马,下级也知道这不是马,上级知道下级知道这不是马,下级也知道上级知道自己知道这不是马,但是你还得说这是马。双方心知肚明,互“飙”演技给外人看罢了。

对显而易见的谬误依然表示赞同,才是服从性测试的“理想效果”。

同样,在酒桌上,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你喝下去会难受?不知道对身体有害?不知道你第二天会头疼欲裂?劝酒者完全知道,太知道了。但这种伤害和痛苦恰恰是意义所在。如果没有后果,则无法测出服从的程度。就像旧时帮会入会需要在手上划一刀,是在以最微量的自我伤害的形式,来展示服从的姿态。

诚意测试,指的是劝酒者时刻在观察被劝者是否能够放下心防和体面,向劝酒者及旁观者展现丑态。维系一段关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醉酒就是这种代价。醉酒后的。丑态是一种小剂量的抵押物,在人和人之间还不能完全信任,但又需要建立合作关系的时候,是某种意义上的“信用等级”。

所谓“喝到位”就是在说这个。如果一顿筵席散尽,你仍然表达清晰,步履稳健,会被认为“今天小王没喝到位”,言下之意你没有向我交付丑态作为抵押物,你仍然将你自己的体面、形象、自尊看得比我对你的信任更加重要。

直到喝得胡言乱语,吐完躺倒,劝酒者心目中的抵押品才算足额交付完毕。这期间观众越多越好,洋相越大越好,起哄者都是抵押交付的见证人。

一个时刻保持体面的人一定是抱着戒心的人,不值得信赖。只有抵押物给得“到位”了,咱们的合作关系和信赖程度才有可能再上一个台阶。

逻辑学论文篇三

符号就是征兆,就是表达传播意义、信息的象征物,符号是代表某一事物的另一事物,是在交际过程中能够传达思想感情的媒介物。在古希腊时期,医学家希波克拉底把病人的症状看作符号,世称“符号学之父”。后来,古罗马时期的著名医师、哲学家噶盖伦写了一部叫《症状学》的书,书名为“semiotics',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符号学”。当前,符号学已经介入了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说:“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因此,他主张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用来取代“人是理性的动物”。

符号学,是关于符号的科学。符号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崛起于20世纪初年,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和美国哲学家皮尔斯是现代符号学的两位奠基人。索绪尔创立了“semiology”一词,皮尔斯使用“semiotics”。索绪尔从语目学的角度把符号解释为是由能指和所指所构成的统一体。他指出符号是一种二元关系,包括能指和所指。而皮尔斯着眼于整个符号世界,他认为符号是由符号形体、符号对象和符号解释构成的三元关系。符号的三元关系大致表明符号是一事物表明另一事物。皮尔斯关于图像符号(icon)、索引符号(index)和象征符号(symbol)的符号分类,给了后来符号学家们以深刻的启示。20世纪上半叶,美国哲学家莫里斯第一次把符号学分为三个部分: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的语形学部分(syntactics)+研究符号与其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的语义学部分(semantics);研究符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的语用学部分(fragmatics)。1946年,莫里斯在《指号、语言和行为》一书中更明确和具体地定义了这三个术语:语用学是符号学的这样一个部分,它在符号出现的行为中研究符号的起源、应用与效果;语义学研究符号所具有的各种方式的意谓;语形学研究符号的种种联合,而不考虑这些联合的意谓,也不考虑这些联合和它们在其出现的那种行为之间的关系。莫里斯关于符号学的三分法,很快得到哲学家卡尔纳普的积极支持。卡尔纳普在1942年出版的《语义学导论》一书中表述说:“如果在一个研究中明白地涉及了说话者,或者换一个更为普遍的说法,涉及了语言的使用者,那么我们就把这个研究归入语用学的领域中……如果我们不考虑语言的使用者而只分析表达式和它们的所指谓,我们就是从事语义学领域内的工作。最后,如果我们也不考虑所指谓,而只分析表达式之间的关系,我们就是从事(逻辑的)语形学的工作。”

所谓符号学方法,则是从语形、语义与语用及其相关性上去研究符号及其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再推及于整个符号系统,逐步建立一个讨论一般符号的理论体系,用以分析人类的各种符号行为的构造与运作。于是符号学就变成了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了。在人类从物质世界走向精神世界的过程中,符号起着重要的作用。卡西尔说:“符号系统的原理,由于其普遍性、有效性和全面适用性,成了打开特殊的人类世界——人类文化世界大门的开门秘诀!一旦人类掌握了这个秘诀,进一步的'发展就有了保证。”

二、逻辑学及其方法。

逻辑作为一门科学,诞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

亚里士多德是古代西方最早全面!深入!系统地探讨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逻辑学家。逻辑问题起源于三个古老的国家,即古代的希腊、印度和中国。这三个国度逻辑研究的兴起都是同论辩的盛行相联系的,是服务于如何正确论辩的。逻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被称作逻辑学。直到中世纪后期,欧洲一些国家还把逻辑教材和论着,称为“论辩术”或“思维术”。16世纪末期,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创立了归纳逻辑,他的逻辑论着就是《新工具(1662年发行的被后人视为近代逻辑学代表的“波尔?罗亚尔逻辑学”,它的原名叫《思维的艺术》。印度的逻辑学叫“因明”,而我国称其为“名学”、“辩学”、“论理学”,直到19世纪末期,欧洲逻辑学传入时,才将其音译为“逻辑学”。

逻辑学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按照逻辑学发展的阶段或历程,逻辑学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传统逻辑阶段和现代逻辑阶段。前者包括传统演绎逻辑与传统归纳逻辑。后者包括现代演绎逻辑和现代归纳逻辑,也叫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逻辑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形式化、系统化的方法。主要研究手段是采取人工符号,研究语言符号的结构。

三、符号学和逻辑学的相互联系。

从二者区别来看,两者研究的对象和方法不同。符号学以人类社会的符号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符号的构成、分类、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语形学),研究符号与其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等等。符号的方法是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它是从语形、语义与语用及其相关性上去研究符号及其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再推及整个符号系统,逐步建立一个讨论一般符号的理论体系。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方法,尤其是以推理的形式为主要对象。逻辑学以形式化、系统化为主要研究方法。以数理逻辑为例,它借助人工语言表示思维的形式,用符号化、形式化的方法处理逻辑联结词和量词的命题形式、推理形式和推导规则。

从二者相互联系来看,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学的创建者,他的逻辑研究同时体现了他的符号学思想。正如海森堡所说:“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逻辑中分析了语言形式,分析了与它们的内容无关的判断和推理的形式结构。”亚里士多德开创了对符号的语言学和逻辑学的研究。他在《解释篇》中说:“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书面语是口语的符号。”斯多亚学派把符号学看作哲学的一个基本部分,并认为逻辑学和知识论包括在符号学之中。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一书中把科学分为三类,其中第一、二类为物理学和实践学,至于第三类,他说:“可以叫做semiotic,就是所谓符号之学。各种符号因为大部分是文字,所以这种学问,也叫做逻辑学。”索绪尔侧重于符号社会功能的探索,期望建立一种符号学,以便使语言在其中得到科学的描述,认为“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因此,可以比之于文字/聋哑人字母/象征仪式/礼节形式/军用符号等等。它只是这些系统中最重要的”。因此,我们可以设想有一门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它将构成社会心理学的一部分,因而也是普通心理学的一部分,我们管它叫符号学。语言学不过是这门一般科学的一部分。皮尔斯着重于符号自身的逻辑结构的研究。他认为符号是“扩展了的逻辑学”。他还说:“逻辑学就其一般意义来说,……仅仅是符号学的别名,是符号学的带有必然性的或形式的学说。”我们可以把逻辑看作是“关于符号的一般必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是符号学的一部分,而符号学的发展拓展了逻辑学的研究空间与视域。符号学丰富了逻辑学的发展。符号学分为三大块,每一大块都可以推动逻辑学的发展。逻辑学就是符号学:从语形学上看,逻辑学是狭义符号学的语形学;从语义学上看,逻辑语义学又叫形式语义学;从语用学上看,逻辑学也包含着语用逻辑。符号学尤其是语用学的发展,促进了语用逻辑这一新的部门逻辑的诞生和发展。语用学研究语言及其使用者的关系,是关于语言交际的理论。语用逻辑是语用学与逻辑学交叉产生出来的新学科,它从语用学的视野来研究逻辑学,是现代逻辑学语言逻辑的一个分支。从语用学的观点看,逻辑学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一些重要特征:第一,逻辑学更加关注语言的使用者,关注语言使用中人的因素;第二,逻辑学关注包括语言使用者在内的所有语境因素。逻辑学深化着符号学,为符号学的研究提供新范式。符号学家高概在《话语符号学》一书中说)对于符号学的研究,在60年代的法国,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逻辑学、数理学或称形式主义的范式。”而且他认为,法国符号学家罗兰&巴尔特的关于文本符号分析的论文集《写作的零度》,就充分表现了逻辑学范式的基本思想。这种范式是一种对于符号文本的无主体分析,着重于文本的曾遍性和必然性,在这种范式下分析的结果是显现文本的逻辑特征和数理特征。在逻辑学的范式中,符号的意义是由符号所指称的对象所决定的。即使在符号学的语用学范围内,符号的意义虽然和符号所在的语境紧密相关,但在逻辑学范式下的语境概念仅仅只是决定真值的一个参考点,逻辑语用学范式中的符号意义空间仍然只是一个欧几里德的平面空间。逻辑学也运用符号学的范式。我国逻辑学家李先焜先生认为逻辑学本身研究的对象就是一种符号。现代逻辑称为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绝非偶然。由于使用了符号语言,现代逻辑较之传统逻辑获得了更为精确、有效的分析和表述工具,从而大大发展了传统逻辑对于命题和词项推理的研究,并建立起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的精确完备的体系。总之,符号学和逻辑学两者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互动关系。逻辑学推动着符号学的发展,符号学要成为规范性的学科,就要借助于逻辑学。

逻辑学论文篇四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浅谈《论语》中的孝道。

·论道教的衰落和佛教的兴盛。

·论东西方哲学的相通之处。

·论钱学森"天人观理论"哲学思想研究。

·浅谈“共生效应”理论研究及分析。

·浅论风水只会之“格局法”

·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

·《周易》哲学对现代企业运营的启示。

·当代大学生的哲学论文-我非我,子非鱼。

逻辑学论文篇五

摘要:所有的文化现象实质上都从属于符号系统,景观也正是如此。在景观设计的过程中运用语言符号学理论,能使设计理论更加严谨,设计思路更加富于条理,设计过程更加科学。其中,语构学是景观语言中最基础的部分,其通过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构成景观语言的基石。词法规则与句法规则则构成景观语言的语法结构,并以此指导建立景观语言系统,辅助景观语言的学习与运用、交流与理解。

关键词:语言;符号学;景观设计;景观语言。

1.语言、符号学与景观语言。

1.1语言与景观语言的关系。

不同研究人员研究方法与角度的差别,造就了多种多样的“语言”定义。《辞海》注释“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同思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人类思维和表达思想的手段,也是人类最基本的信息载体。景观语言具有语言的各种特征,包含了构成语言必备的要素——语言符号、词法规则、句法规则,同时具备形式与功能的双重特性。

符号学与语言学的关系密不可分。符号学形成于20世纪初,对语言学的研究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同时也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密切关联。符号学具有极强的逻辑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景观语言受符号学影响颇深,在景观设计的过程中运用语言符号学理论,能使设计理论更加严谨,设计思路更加富于条理,设计过程更加科学。融入符号学的景观语言,能够更加有效地表达设计内涵,同时,使得景观的使用者拥有更好的景观识读体验。

1.3景观语言符号的社会意义。

所有的文化现象实际上都属于符号系统,景观也不例外。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景观建筑学教授安维斯特斯本是最早研究景观语言的学者之一,他在《景观的语言》一书中提到,“景观的语言”是所有生物的母语,人类早在学会用语言来描述自己的故事以前,就在尝试着阅读自己所居住地方的景观。早在其他信号和符号产生以前,景观就成了人类最早的教科书——风云的变化暗示了天气;涟漪和潮汐标示了水下的岩石和生物;山洞提供了栖身之地;河流衍生了人类聚居地。其他的语言——文字语言、图式语言、数学语言,都可以说是由景观的语言衍生出来的。在特色各异的文化传统影响下,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景观语言有所区分,象征着设计师对于场地与文化的不同解读。同为气势磅礴重视权力象征的皇家园林,西方勒诺特尔式的水渠、绿毯、林荫大道与刺绣花坛的语言符号与中国古典园林中气势恢宏的建筑群组所代表的语言符号具有极大的差异,对同一主题提取的语言符号也有所不同。

2.景观设计语言符号的语构规则。

景观作为万物之一,其自身具有特定的形式结构,并通过结构形成组团。因此,探究景观语言符号之间的构成关系及组织形式极为重要。在景观语言符号系统理论中,语构学是最基础的部分,其是事物内部关系的基石。运用符号学结构主义理论研究景观的形式要素及其组织规则,主要通过借鉴西方语言学家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理论。乔姆斯基认为,语言具备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表层结构即句子的最终表现形式,深层结构即句子具备的深层内涵。在不同的条件下,同一深层结构可以通过转换形成不同的表层结构。对于景观语言而言,语构中的表层结构对应于景观的形式,即丰富多彩的表现方式、风格与流派等;而深层结构对应于景观所蕴含的深远意义与设计师所寄寓于景观中的情思。

2.1景观语言符号的表层结构。

景观语言符号的表层结构即景观设计的外在形式,其语言类型丰富多彩,包括形式语言、色彩语言、光照语言、肌理语言等。形式语言包括传统形式语言与非传统形式语言,传统形式语言是指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所呈现的具有共通性、规律性、并广为流传的抽象语言,具备对称、均衡、比例、节奏等特征,秩序是其主要特点。非传统的形式语言与传统形式语言相悖,不遵循传统形式法则,具备混乱、无序、怪诞等特性,变化是其主要特点。在景观设计中,勒诺特尔式的传统法国园林是传统形式语言的典型,其以秩序为主要特征,塑造传统形式美。而传统中国私家园林则是表现非传统形式美的典型,其常违背传统形式美法则,打破中轴线的拘束,注重步移景异的变化,但却毋庸置疑地拥有另一个层面的“形式美”。不同的色彩语言蕴含着不同的语意,如红色代表精力、热情、热爱;白色代表尊敬、纯净、和平、谦卑;黑色代表力量、优雅、神秘等。巴黎雪铁龙公园中的白色园与黑色园是色彩语言表现的优良范例。白色园紧挨墓园,除了集中运用浅色材料体现白色的主题外并未做过多的粉饰,处理手法简洁明快。朴素的色彩处理与简练的空间构成充分表现了白色语言的内涵。黑色园位于居住区中心,设计师在有限的空间内创造出的立体公园由于沉于地下,空间狭窄、光线灰暗,再加上茂密的植物营造的树影婆娑的光影效果,极好地诠释了黑色园的主题。

2.2景观语言符号的深层结构。

在景观语言符号的表层结构即形式美感之外,除了对景观外在美的鉴赏,人们通常更加希望能够体悟到景观的形式表层背后更深层次的精神内涵。深层结构通常通过深入挖掘潜藏意义抽象而来,其不仅是一种规定的秩序,更与文脉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景观设计往往通过深邃的内在意义即深层结构给人以丰富、深刻的情感体验,通过对景观深层结构的探索,使景观体验者感受到心灵的感动并激发无穷尽的意象联想。例如,林璎设计的越战碑景观与凯瑟琳古斯塔夫森设计的戴安娜王妃纪念喷泉,同为尊重场地与历史文脉的手法细腻的纪念性景观,其运用的技巧与生发的情感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越战纪念碑的外形非常简洁而有力度,长500英尺呈倒v字形的碑体深入地平线以下,形态寓意战争是地球永不愈合的伤口。越战纪念广场由有序序列空间组合而成,在序列环境中,设定的情节线索贯穿始终,交通流线确定了参观者感受到纪念主题的完整性,序列空间流线自然顺畅且井然有序,使参观者的情绪随着序列空间的变化逐步转变。黑色的花岗岩体现出沉思与宁静的主题。在戴安娜王妃纪念喷泉的设计中,设计师牢牢把握住王妃深受人们爱戴的诸多品质与个性,如包容性与博爱,将设计定位于“外达内通”的概念,并最终以一系列串联的变化多样的水空间完成了景观设计。轻盈地穿插在现状地形中的纪念喷泉恰似一串象征着王妃柔美气质的项链,被温柔地佩在原有的`景观之上。环形喷泉的水和与其包含内在塑造的地形,也可被看做是一个人工岛,提醒着人们戴妃的安息之地。两个设计均语汇简洁,但通过不同的景观语言阐释了不同的内涵。虽都为纪念景观,前者引发人们对逝去生命深深的哀思,后者则是在凸显逝者美好品质的同时鼓舞参观者怀揣美好信念,表达对王妃真挚的祝福与追忆。

3.景观设计语言符号的语法规则。

语法是限定符号序列的语言规则。任何语言符号都基于语法系统而建立,其是语言符号的结构规则和运用规律。语法规则指导建立语言系统,辅助语言符号的学习和运用、交流和理解。

3.1景观语言符号的词法规则。

正如语言具有语素,景观语言中的“词”即景观中的各种基础要素,如植物、水体、铺装、山体等。俞孔坚教授认为:“景观中的基本名词是石头、水、植物、动物和人工构筑物,它们的形态、颜色、线条和质地是形容词和状语,这些元素在空间上的不同组合,便构成了句子、文章和充满意味的书。一本关于自然的书,关于这个地方的书,以及关于景观中的人的书。”景观语言包含实词与虚词,“实词”即具有实用意义的景观元素,“虚词”则是单纯具有装饰意义的景观元素。词义表达通过景观语言表现意义,大体上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词义表达只用于表达艺术氛围或文化氛围;另一种情况为词义表达上升到更高层次,除了注重主题性的表达之外,还与艺术表现中的象征性或隐喻性相联。在书写景观语言塑造景观环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词法规则。部分设计师在创造景观时用词生硬或者词不达意,破坏了景观语言的连贯性,多半是因为违反了词法规则而造成的。

3.2景观语言符号的句法规则。

对语法的研究分析一般以句子为基本单元。景观语言中亦有相似之处,简单句的表达是景观设计语言的基础,通常情况下,景观作品的语段、章节乃至整个文本均可由简单句进行重组变化,添加连接词而构成。因此不难理解,景观语言符号的句法规则就是指确立景观语言构成关系时,景观简单句所应遵循的相关原则与规定。景观语言中的句法规则虽然仅局限于景观简单句的组合范围,但都应具备协调统一的特性。从表层意义上说,“统一变化”原则即景观语言应具备对称、均衡、比例、节奏、虚实、大小、对比、韵律、渐变、连续、组合等关系,符合一定的组合规律。“变化统一”是景观创造所表现的和谐,是对差异对立进行协调之后得到的。统一与变化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尽管景观设计师拥有自己与众不同的风格与表现手法,然而在具体的景观设计中,都应当共同遵守统一的句法规则,从而确保语句的情感色彩与文体形式相统一,与文体的性质相和谐。

4.结语。

随着景观行业的全面崛起,景观的语言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将符号学的属性赋予景观,从语构规则和语法规则两方面来阐述景观语言与符号语言的区别与联系,是理清思路、把握景观语言的必经之路。对设计师而言,学习阅读和使用景观语言,学会倾听和回应景观对话是创设优秀景观的基石;对于参观者而言,从人文的角度读懂景观语言并品鉴景观,能够更好地体悟景观的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杨光.建筑空间的符号学意义.艺术与设计(理论)[j].2010。

[2]guageoflandscape[m].yaleuniversitypress.2000.

[3]ticstructure[m].mouton.1957。

[4]俞孔坚.景观:文化、生态、感知[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逻辑学论文篇六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规律和推理方法的学科,通过学习逻辑学,我对思维的方式和推理的方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逻辑学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种方法论,它对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在学习逻辑学的过程中,我深感逻辑学的重要性,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逻辑学让我认识到了思维的规律。在我们日常的思考中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思维容易发散或迷失方向。而逻辑学通过研究思维的规律,帮助我们理顺思维,使其更加有条理和清晰。通过学习逻辑学,我了解到了一些基本的思维规则,比如归纳和演绎。归纳是从具体到一般的思维方式,通过总结、概括具体的事物,形成概念和原则;演绎则是从一般到具体的思维方式,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结论。这些思维规则在我们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都非常有用,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问题。

其次,逻辑学还使我认识到了推理的方法。在逻辑学中,推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学习逻辑学,我了解到了一些基本的推理方法,比如假设法、归谬法等。假设法是通过假设一些前提条件,然后根据这些前提条件进行推理得出结论;而归谬法则是通过反证的方式,通过假设反面条件,然后发现其自相矛盾从而推翻该条件。这些推理方法使我在解决问题时更加合理和科学,避免了主观臆断和偏见的干扰。逻辑学的推理方法也对我在论证问题时有很大帮助,使我的观点更加有说服力,逻辑性更加强。

再次,逻辑学帮助我提高了批判性思维能力。在学习逻辑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学会正确的思考方法和推理方式,还需要学会质疑和批判。逻辑学要求我们对信息进行严密的分析和评估,避免一些常见的逻辑错误和谬误。通过学习逻辑学的批判性思维,我更加懂得了怀疑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利用逻辑原理对信息进行全面的理性分析。在信息时代,我们所接触到的信息繁多而复杂,很容易迷失其中。而逻辑学帮助我们筛选和辨别信息,从而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真相。

最后,逻辑学也使我认识到了思维的局限性。虽然逻辑学能够帮助我们提高思维的规律性和合理性,但是也有其局限性。逻辑学只能处理形式正确的问题,对于一些涉及价值观和情感的问题,逻辑学的方法就显得有限。在学习逻辑学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培养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和直觉,通过多角度思考和综合分析,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问题。

总之,学习逻辑学给我带来了很多启发和收获。通过学习逻辑学,我认识到了思维的规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思维规则和推理方法。逻辑学还提高了我的批判性思维能力,使我更加理性和客观地看待事物。同时,逻辑学也让我明白了思维的局限性,增强了我的综合分析和创造性思维能力。逻辑学不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种方法论,能够指导我们正确地思考和推理,提高我们的综合能力和创造力。我相信,逻辑学的学习对我的学习和生活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逻辑学论文篇七

2、国家领导民众选,人民公仆为人民,在此给您端杯酒,祝愿领导永安康。

3、祝女领导:愿你的人生像琥珀一样美丽,气质像**一样非凡,借此给您端个大杯子(茶水)愿吉祥如意,随心所愿。

4、领导您是:事业正当时,身体壮如虎,春风更得意,好事非你莫属。

5、感情铁不铁?铁!那就不怕胃出血!

6、天天一顿酒,要活九十九。一天一个醉,要活一百岁!

7、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与新老朋友共干一杯。

8、商品经济大流通,开放搞活喝两盅。

9、朝辞白帝彩云间,半斤八两只等闲。——劝好酒量之人。

10、“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领导喝杯美酒,祝你在政绩上有跨上有跨世纪的一笔。

11、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大口喝。

12、常言说得好:生命诚可贵,喝酒无所谓,抱到老白干,一天一个醉。喝!不喝索?爱情价更高,乱来要翻翘!喝喝喝,喝!”

13、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给朋友敬酒。

14、东风吹,战鼓雷,今日喝酒谁怕谁!

15、啥话也别说,最亲是大哥。——与年长者饮。

16、人有三宝,精气神,你看领导你这天庭饱满,满面红光,说明是处于黄金时代,在此给您端杯酒,祝你仕途平坦,青云直上,步步高。

17、宁肯眼睛瞎,不准酒打洒。宁肯喝死当酒鬼,也不赖酒耍贫嘴。

18、若要人不知,除非你干杯。

19、日出江花红胜火,祝君生意更红火。——请经商下海者喝一杯。

20、领导喝了这杯酒,准会人旺家旺官运旺。

21、九九艳阳天,不怕喝得打偏偏!

22、美酒倒进白瓷杯,酒到面前你莫推,酒虽不好人情酿,远来的朋友饮一杯。

23、路见不平一声吼,你不喝酒谁喝酒?——令打酒官司的人喝一杯。

24、山高流水觅知音,我于大哥酒连心。

25、千里有缘来相会,能喝不喝也不对。

26、地方发展靠**,政策还要领导给,待到全民共富时,人民永远感念您,杯中美酒表敬意,愿您事事顺心。

27、劝君更进一杯酒,走遍天下皆朋友。——敬朋友。

28、感情铁不铁?铁!那就不怕胃出血!感情深不深?深!那就不怕打吊针!

29、感激各位领导来到金狮麟,为我们增辉添彩,在这祝各位领导的事业平步青云,步步高升。

30、百川到东海,何时再干杯,此刻不喝酒,将来徒伤悲。

31、“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个”您三个共同举杯祝愿三位领导,官运享通,友谊天长地久。

32、一条大河波浪宽,端起这杯咱就干。

33、啥话也别说,最亲是大哥。

34、危难之处显伸手,该出手时就出手,兄弟我替她喝个酒。——这一经典酒令多用于英雄救美者。

35、市场经济搞竞争,快将美酒喝一盅。——用于业务宴请。

36、感情有——啥子?——多喝酒!

37、感情深不深?深!那就不怕打吊针!——敬朋友。

38、领导,领导,日夜操劳,借酒祝您步步高升。

39、酒精本有毒,不喝不舒服。

40、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

41、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之乐而乐,不夸门前桃李多,只笛清风满乾坤。

42、危难之处显身手,妹妹(兄弟)替哥喝杯酒。

43、一两二两漱漱口,三两四两不算酒,五两六两扶墙走,七两八两还在吼。

44、您每一天日里万机,为了群众那么辛苦,在此敬您一杯酒,您辛苦了,也祝愿您在以后的道路上能够平步青云,步步高升。

45、要让客人喝好,自家先得喝倒。——用于本单位自家人饮酒。

46、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举杯问小姐我该喝多少?——女子说了算。

47、要想身体好,全靠酒来保。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酒是长江水,越喝人越美。

48、看你区管一方,日理万机,小细心愿,只为平安,给您端个运气酒吧,愿您天天交好运,年年交好运,分分秒秒交好运。

50、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杯约对门,喝酒喝个双。——与对面朋友饮。

51、领导来到金狮麟,做看祥鱼条龙门,喝上几杯富禄酒,平安财富落满身。

52、天蓝蓝,海蓝蓝,一杯一杯往下传。

53、小何才露尖尖角,今日喝酒大敬小。

54、少小离家老大归,这杯我于大姐陪。

55、要让客人喝好,自家先得喝倒。

56、心儿颤,手儿抖,我给这位爷端个酒,这爷喝了俺高兴,这爷不喝俺不走,就是不走,就是不走!

57、领导领导,如今有了您的带领和引导,才有了今日的幸福生活,在此给佻瑞杯酒,向您道一声多谢,您辛苦了。

58、你一杯,我一杯,喝得脸上红霞飞;你一口,我一口,看得星星都在抖。你不醉,我不醉,恁宽的马路哪个来睡?你也喝,我也喝,三杯下肚喊大哥。

59、领导能来久次微笑,我们感到十分骄傲,在这给您端杯美酒,愿您永远没有烦恼。

60、市场经济搞竞争,快将美酒喝一盅。

61、地处两条江,喝酒当喝汤!

62、相信大家都有是党员吧!应当知道党的号召,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此咱们三位共同举杯,愿官运财运平安运,样样亨通。

63、万物生长靠太阳,没有太阳,就没有光芒,没有您的领导,就没有人民的富强,我代表大家敬您一杯。

64、危难之处显伸手,该出手时就出手,兄弟我替她喝个酒。

65、美酒倒进白瓷杯,酒到面前你莫推,酒虽不好人情酿,远来的朋友饮一杯。——内蒙古草原人的敬酒歌。

66、冬去春来百花香,我的祝福来四方,东方送你摇钱树,南方送你安康,西方送你好官运,北方送你钱满柜。

67、酒壮英雄胆,不服老婆管!

68、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我给领导到杯酒,领导不喝嫌我丑。——女士给领导敬酒。

69、女有貌,朗有才,杯对杯,一齐来。

70、日出江花红胜火,祝君生意更红火。

71、女有貌,朗有才,杯对杯,一齐来。——与女士饮。

72、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

73、天上无云地下旱,刚才那杯不能算。

74、领导在上我在下,您说来几下来几下。——女士和领导碰杯。

文档为doc格式。

逻辑学论文篇八

判断是人们对于客观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认识。在体育教学中主要体现在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上。在评价体系上可以多选用一些相容选言判断,学生某一项达到一定要求就可以算其成功。例如:学生50米及格或者100米及格或者400及格均为体育成绩及格。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性,也增加了评价体系的人性化,不至于过于挫伤学生对体育的热情。又或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判断,经常会听到“你必然篮球打不好。”等真值模态判断,常用这些真值模态判断等于从能力取向对学生进行评价,尤其是对小学生来说,他也会在同时降低对自己的能力判断,会对学生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3关于小学体育课堂中推理的举例。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在体育教学中会经常接触到,但是很多很常见的体育教学中的推理确实非常不符合逻辑的。例如我们经常听到体育教师这样评价一个班级:“a班同学体育成绩都好。”归其根源:a班有几个体育特长生。一个由特称判断推理出的全称判断,两个差等关系的判断却被教师这样误读了。又或者在对两个学生进行比较或者进行体育选材的时候经常会见到类比推理,即依据两个或两类对象一个一个的属性相同,并已知其中一个对象还有其他属性,推出另一个对象也具有该属性的结论。例如a同学和b同学,同样身材高、学习成绩优秀、a同学已在篮球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于是体育教师就同样断定:b同学一定可以在篮球上有所突破。当然,让b同学来尝试是可以的,但是作为两个活生生的人来说,切不可用此类类比推理,不仅不符合任何科学逻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体育教师的能力和威信。

4小结。

逻辑学作为思维的有效工具,对体育教学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作为体育教师,要不断充实自己,注重多学科知识,用逻辑学来武装自己,切实在体育课中体现,从而提高体育课的教学效果。

逻辑学论文篇九

内容摘要: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以培养和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为目的,法律逻辑学教学需要注意:从强调逻辑自律意识着手,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找寻法律的生命。

关键词:法律思维法学教育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

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在法律教育和学习中,法律逻辑不但是基础,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这正如台湾著名的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所言:“学习法律,简单言之,就在培养论证及推理的能力”。

当前,法学教育困惑于怎样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逻辑学教学困惑于怎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思维训练。对此,本文结合讲授法律逻辑学的体会,总结一些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

人从2岁左右就开始逻辑思维,在成长的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逻辑自律意识淡薄却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们不能说他逻辑思维能力欠缺,但在写论文、教材、专著中,在讲话、演讲、辩论中,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却犯了一些不该犯的简单错误。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的两篇文章。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辩正》第167页:“根据通说,犯罪的本质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简单地说,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显然,它是一个全称判断,即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于是,反对者很快反驳”这里,作者明显在偷换论题,从“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简单换位,只能限制换位)。

《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第109页:“客观真实论者一方面声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另一方面又将刑事诉讼定义为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这样一来,在诉讼中,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而所谓真理无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认识,因此,上述命题可以进一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作者在这里混淆了概念,将辨证思维中的“同一”理解为普通思维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结论肯定不正确。“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指的是辨证思维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维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当然,讲到这里,老师还要告诉学生:出现逻辑错误只是作者和编辑缺乏逻辑自律意识的结果,核心期刊还是核心期刊,法学专家还是专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还是有创新之处,这个例子还可以用来讲解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编辑、专家尚且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们更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自律意识,把自发的逻辑思维转变为自觉的逻辑思维。这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第一个目的。

二、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举两个例子:

在法律逻辑课堂上,我让学生把“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出来,大部分学生把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中划分出犯罪行为。他们认为,一种行为,要么合法,要么违法,为什么?他们说“不违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说这样给合法下定义不合逻辑规则,也先不提合法的定义到底应该是什么,就举个例子,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另一个人上来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轻,违法吗?不违法。合法吗?没法回答,说是说不是似乎都有问题,但你肯定不能说这种行为合法。还有更多的例子,不违法的并不能说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应该这样表示:先将行为划分为法律调整的行为和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然后,再将法律调整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逻辑理性告诉我们,不是所有时候都这样。

在和学生一起聆听的一次学术报告中,一位教授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修改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国”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那么,凡是官和权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权,我们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权,为什么不说依法司法呢?是现在我国的司法已经依法了,还是司法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说了算吗?这是从逻辑三段论推理想到的质疑。当时,正好讲到三段论推理,学生感触非常深刻。

以上说明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适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订立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现在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请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怎样解决这一难题?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讲,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属概念。法律行为与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可以适用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实;其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

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有人说,律师的作用就是重新组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理由,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怎样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点?借鉴mba逻辑考试的方式,针对一个案件,请学生总结各方当事人的可能观点及证据,思考怎样支持、加强、反驳、削弱某一方的论证,怎样解释、评价某一方的观点和论证。同学之间可以假设案情,展开辩论。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五、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诉讼”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说服别人,维护自身利益。故辩论对于学好法律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如“法学教育应侧重于理论(实践)”等。这是一大部分大三学生所困惑的问题,大一、大二学习了一些专业知识,大三开始思考未来发展时,发现所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差别,而又不知道怎样解决。辩论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的法律学习、司法实践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交叉学科,高度抽象的逻辑学学科溶入具体的法学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法科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和应用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为强化学生对等值命题的理解和运用,在课堂上用10—15分钟做“换一句话说”的小游戏:第一排学生写一个命题,后几排学生换一句话说,然后在传回来,前排学生评价是否等值;讲到法律规范逻辑时,为了引起学生对“应当”、“允许”等规范词的重视,请学生们课后研读法律条文,寻找三个相关法律条文,编造“两个事实与一个谎言”,上课时,请其他同学判断那一个是谎言;讲法律概念时,请学生用三个词语编一段故事;讲推理时,做“谁是作案者”、“故事接龙”的推理游戏等。

六、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

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研究,因而逻辑学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体系,如今人们通常把逻辑学分为普通逻辑、辩证逻辑。普通逻辑形成最早,它侧重于静态地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及逻辑规律,研究单向的思维;辩证逻辑研究动态的思维,研究多向的思维;恩格斯说“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就象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辩证逻辑思维时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同样要遵守普通逻辑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案件,人们使用普通逻辑思维就可以了,但对于复杂案件,必须使用辩证逻辑思维才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毕竟,人类已经进入辩证逻辑思维时期。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道德、经济、政治是统一的,经济效益有国家、集体、个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长远之分;道德上善与恶的标准、政治上利与弊的权衡也因出发点的不同而有差异;谈到法律,当它确定时,我们以合法性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当它不确定时,我们怎么进行法律思维呢?而什么是合法?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呢?答案是,以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为标准所制定。所以,当我们讲用法律来思维时,我们仍然要考虑到政治、经济、道德的因素,当法律确定时,是立法者考虑;当法律不确定时,是司法者考虑。这样,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仅仅是法律思维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讲普通逻辑的知识,又要讲一些辨证逻辑的知识。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必须告诉学生,形式推理重要,但仅有形式推理是不够的,在形式推理解决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证推理。这样,学生分析案例发现逻辑知识并不能简单地应用时,就不容易产生“法律的正义是个变数”等消极看法。

法律离不开逻辑,法律的长足发展要求每一个法律人思考逻辑、应用逻辑,寻找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学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它的成熟需要逻辑学者和法学学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2004-2-2620:45:34。

[2]林吉.法律思维学导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

[3]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事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逻辑学论文篇十

内容摘要: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以培养和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为目的,法律逻辑学教学需要注意:从强调逻辑自律意识着手,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找寻法律的生命。

关键词:法律思维法学教育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

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在法律教育和学习中,法律逻辑不但是基础,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这正如台湾著名的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所言:“学习法律,简单言之,就在培养论证及推理的能力”。

当前,法学教育困惑于怎样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逻辑学教学困惑于怎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思维训练。对此,本文结合讲授法律逻辑学的体会,总结一些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

人从2岁左右就开始逻辑思维,在成长的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逻辑自律意识淡薄却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们不能说他逻辑思维能力欠缺,但在写论文、教材、专著中,在讲话、演讲、辩论中,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却犯了一些不该犯的简单错误。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的两篇文章。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辩正》第167页:“根据通说,犯罪的本质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简单地说,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显然,它是一个全称判断,即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于是,反对者很快反驳”这里,作者明显在偷换论题,从“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简单换位,只能限制换位)。

《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第109页:“客观真实论者一方面声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另一方面又将刑事诉讼定义为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这样一来,在诉讼中,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而所谓真理无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认识,因此,上述命题可以进一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作者在这里混淆了概念,将辨证思维中的“同一”理解为普通思维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结论肯定不正确。“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指的是辨证思维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维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当然,讲到这里,老师还要告诉学生:出现逻辑错误只是作者和编辑缺乏逻辑自律意识的结果,核心期刊还是核心期刊,法学专家还是专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还是有创新之处,这个例子还可以用来讲解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编辑、专家尚且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们更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自律意识,把自发的逻辑思维转变为自觉的逻辑思维。这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第一个目的。

二、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举两个例子:

在法律逻辑课堂上,我让学生把“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出来,大部分学生把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中划分出犯罪行为。他们认为,一种行为,要么合法,要么违法,为什么?他们说“不违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说这样给合法下定义不合逻辑规则,也先不提合法的定义到底应该是什么,就举个例子,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另一个人上来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轻,违法吗?不违法。合法吗?没法回答,说是说不是似乎都有问题,但你肯定不能说这种行为合法。还有更多的例子,不违法的并不能说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应该这样表示:先将行为划分为法律调整的行为和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然后,再将法律调整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逻辑理性告诉我们,不是所有时候都这样。

在和学生一起聆听的一次学术报告中,一位教授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修改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国”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那么,凡是官和权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权,我们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权,为什么不说依法司法呢?是现在我国的司法已经依法了,还是司法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说了算吗?这是从逻辑三段论推理想到的质疑。当时,正好讲到三段论推理,学生感触非常深刻。

以上说明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适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订立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现在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请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怎样解决这一难题?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讲,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属概念。法律行为与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可以适用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实;其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

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有人说,律师的作用就是重新组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理由,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怎样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点?借鉴mba逻辑考试的方式,针对一个案件,请学生总结各方当事人的可能观点及证据,思考怎样支持、加强、反驳、削弱某一方的论证,怎样解释、评价某一方的观点和论证。同学之间可以假设案情,展开辩论。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五、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诉讼”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说服别人,维护自身利益。故辩论对于学好法律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如“法学教育应侧重于理论(实践)”等。这是一大部分大三学生所困惑的问题,大一、大二学习了一些专业知识,大三开始思考未来发展时,发现所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差别,而又不知道怎样解决。辩论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的法律学习、司法实践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交叉学科,高度抽象的逻辑学学科溶入具体的法学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法科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和应用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为强化学生对等值命题的理解和运用,在课堂上用10—15分钟做“换一句话说”的小游戏:第一排学生写一个命题,后几排学生换一句话说,然后在传回来,前排学生评价是否等值;讲到法律规范逻辑时,为了引起学生对“应当”、“允许”等规范词的重视,请学生们课后研读法律条文,寻找三个相关法律条文,编造“两个事实与一个谎言”,上课时,请其他同学判断那一个是谎言;讲法律概念时,请学生用三个词语编一段故事;讲推理时,做“谁是作案者”、“故事接龙”的推理游戏等。

六、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

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研究,因而逻辑学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体系,如今人们通常把逻辑学分为普通逻辑、辩证逻辑。普通逻辑形成最早,它侧重于静态地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及逻辑规律,研究单向的思维;辩证逻辑研究动态的思维,研究多向的思维;恩格斯说“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就象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辩证逻辑思维时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同样要遵守普通逻辑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案件,人们使用普通逻辑思维就可以了,但对于复杂案件,必须使用辩证逻辑思维才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毕竟,人类已经进入辩证逻辑思维时期。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道德、经济、政治是统一的,经济效益有国家、集体、个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长远之分;道德上善与恶的标准、政治上利与弊的权衡也因出发点的不同而有差异;谈到法律,当它确定时,我们以合法性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当它不确定时,我们怎么进行法律思维呢?而什么是合法?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呢?答案是,以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为标准所制定。所以,当我们讲用法律来思维时,我们仍然要考虑到政治、经济、道德的因素,当法律确定时,是立法者考虑;当法律不确定时,是司法者考虑。这样,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仅仅是法律思维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讲普通逻辑的知识,又要讲一些辨证逻辑的知识。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必须告诉学生,形式推理重要,但仅有形式推理是不够的,在形式推理解决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证推理。这样,学生分析案例发现逻辑知识并不能简单地应用时,就不容易产生“法律的正义是个变数”等消极看法。

法律离不开逻辑,法律的长足发展要求每一个法律人思考逻辑、应用逻辑,寻找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学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它的成熟需要逻辑学者和法学学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2004-2-2620:45:34。

[2]林吉.法律思维学导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

[3]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事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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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论文篇十一

逻辑学是一门探究思维规律和推理方法的学问,对于提高思维能力和培养逻辑思维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逻辑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深入了解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还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本文将从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性、逻辑思维的提升、推理能力的培养、论证的技巧以及实践中的应用这五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逻辑学的基本原理贯穿着我们日常思维和许多学科的研究,是人们思考和推理的基础。学习逻辑学可以帮助我们拥有清晰的思维,理顺思路,抓住问题的实质。逻辑学的学习让我了解到逻辑推理的规则和方法,提高了我的思维能力。我通过学习逻辑学,懂得了如何正确地观察问题的本质,合理地分析和解决问题,这对于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学习逻辑学有助于提升逻辑思维。逻辑思维是一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人们进行推理、论证和判断的重要方法。通过学习逻辑学,我掌握了判断的基本形式,以及如何运用演绎法和归纳法进行推理。逻辑思维让我能够在面对问题时,抓住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快速准确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实践中,我经常运用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发现问题的本质,然后针对问题进行解决,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第三,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推理能力。推理是逻辑学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培养逻辑思维的重要手段。通过学习逻辑学,我学会了如何进行科学的推理,以及如何从前提中得出正确的结论。推理能力的培养需要我提高对逻辑规律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要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推敲。逻辑学的学习让我明白推理是建立在准确的前提上的,只有从准确的前提出发,才能得出有价值的结论。在学习和工作中,我的推理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我能够更加理性地分析问题,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学习逻辑学让我掌握了论证的技巧。在逻辑学的学习中,我了解到了论证的基本形式和规则。通过学习论证的技巧,我能够更加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能够针对他人的观点进行有效的反驳。在写作和演讲中,我能够运用逻辑学的知识和技巧,展开论证,使自己的观点更加有说服力。同时,在接受他人观点时,我也更加理性地进行评估和判断,不被表面的情绪所左右。论证的技巧为我提供了一个更加客观、系统的思考和表达方式。

最后,学习逻辑学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逻辑学的学习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学术素养,还可以帮助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应对挑战。逻辑学的技巧和方法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科学研究、法律辩论、商务谈判等。在我自己的实践中,我经常运用逻辑思维的方式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率。例如,我能够正确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症结,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逻辑学的学习使我更加理性地看待问题,提高了工作迭代和创新的能力。

综上所述,学习逻辑学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通过学习逻辑学,我了解了逻辑思维的基本原理,培养了自己的推理能力,掌握了论证的技巧,并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实践中。逻辑学的学习使我在工作和学习中更加理性和高效,为我提供了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我相信,逻辑学的学习将继续伴随着我的一生,成为我发展和成长的重要助力。

逻辑学论文篇十二

符号就是征兆,就是表达传播意义、信息的象征物,符号是代表某一事物的另一事物,是在交际过程中能够传达思想感情的媒介物。在古希腊时期,医学家希波克拉底把病人的症状看作符号,世称“符号学之父”。后来,古罗马时期的著名医师、哲学家噶盖伦写了一部叫《症状学》的书,书名为“semiotics',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符号学”。当前,符号学已经介入了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说:“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因此,他主张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用来取代“人是理性的动物”。

符号学,是关于符号的科学。符号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崛起于20世纪初年,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和美国哲学家皮尔斯是现代符号学的两位奠基人。索绪尔创立了“semiology”一词,皮尔斯使用“semiotics”。索绪尔从语目学的角度把符号解释为是由能指和所指所构成的统一体。他指出符号是一种二元关系,包括能指和所指。而皮尔斯着眼于整个符号世界,他认为符号是由符号形体、符号对象和符号解释构成的三元关系。符号的三元关系大致表明符号是一事物表明另一事物。皮尔斯关于图像符号(icon)、索引符号(index)和象征符号(symbol)的符号分类,给了后来符号学家们以深刻的启示。20世纪上半叶,美国哲学家莫里斯第一次把符号学分为三个部分: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的语形学部分(syntactics)+研究符号与其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的语义学部分(semantics);研究符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的语用学部分(fragmatics)。1946年,莫里斯在《指号、语言和行为》一书中更明确和具体地定义了这三个术语:语用学是符号学的这样一个部分,它在符号出现的行为中研究符号的起源、应用与效果;语义学研究符号所具有的各种方式的意谓;语形学研究符号的种种联合,而不考虑这些联合的意谓,也不考虑这些联合和它们在其出现的那种行为之间的关系。莫里斯关于符号学的三分法,很快得到哲学家卡尔纳普的积极支持。卡尔纳普在1942年出版的《语义学导论》一书中表述说:“如果在一个研究中明白地涉及了说话者,或者换一个更为普遍的说法,涉及了语言的使用者,那么我们就把这个研究归入语用学的领域中……如果我们不考虑语言的使用者而只分析表达式和它们的所指谓,我们就是从事语义学领域内的工作。最后,如果我们也不考虑所指谓,而只分析表达式之间的关系,我们就是从事(逻辑的)语形学的工作。”

所谓符号学方法,则是从语形、语义与语用及其相关性上去研究符号及其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再推及于整个符号系统,逐步建立一个讨论一般符号的理论体系,用以分析人类的各种符号行为的构造与运作。于是符号学就变成了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了。在人类从物质世界走向精神世界的过程中,符号起着重要的作用。卡西尔说:“符号系统的原理,由于其普遍性、有效性和全面适用性,成了打开特殊的人类世界——人类文化世界大门的开门秘诀!一旦人类掌握了这个秘诀,进一步的'发展就有了保证。”

逻辑作为一门科学,诞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

亚里士多德是古代西方最早全面!深入!系统地探讨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逻辑学家。逻辑问题起源于三个古老的国家,即古代的希腊、印度和中国。这三个国度逻辑研究的兴起都是同论辩的盛行相联系的,是服务于如何正确论辩的。逻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被称作逻辑学。直到中世纪后期,欧洲一些国家还把逻辑教材和论着,称为“论辩术”或“思维术”。16世纪末期,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创立了归纳逻辑,他的逻辑论着就是《新工具(1662年发行的被后人视为近代逻辑学代表的“波尔?罗亚尔逻辑学”,它的原名叫《思维的艺术》。印度的逻辑学叫“因明”,而我国称其为“名学”、“辩学”、“论理学”,直到19世纪末期,欧洲逻辑学传入时,才将其音译为“逻辑学”。

逻辑学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按照逻辑学发展的阶段或历程,逻辑学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传统逻辑阶段和现代逻辑阶段。前者包括传统演绎逻辑与传统归纳逻辑。后者包括现代演绎逻辑和现代归纳逻辑,也叫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逻辑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形式化、系统化的方法。主要研究手段是采取人工符号,研究语言符号的结构。

三、符号学和逻辑学的相互联系。

从二者区别来看,两者研究的对象和方法不同。符号学以人类社会的符号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符号的构成、分类、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语形学),研究符号与其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等等。符号的方法是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它是从语形、语义与语用及其相关性上去研究符号及其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再推及整个符号系统,逐步建立一个讨论一般符号的理论体系。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方法,尤其是以推理的形式为主要对象。逻辑学以形式化、系统化为主要研究方法。以数理逻辑为例,它借助人工语言表示思维的形式,用符号化、形式化的方法处理逻辑联结词和量词的命题形式、推理形式和推导规则。

从二者相互联系来看,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学的创建者,他的逻辑研究同时体现了他的符号学思想。正如海森堡所说:“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逻辑中分析了语言形式,分析了与它们的内容无关的判断和推理的形式结构。”亚里士多德开创了对符号的语言学和逻辑学的研究。他在《解释篇》中说:“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书面语是口语的符号。”斯多亚学派把符号学看作哲学的一个基本部分,并认为逻辑学和知识论包括在符号学之中。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一书中把科学分为三类,其中第一、二类为物理学和实践学,至于第三类,他说:“可以叫做semiotic,就是所谓符号之学。各种符号因为大部分是文字,所以这种学问,也叫做逻辑学。”索绪尔侧重于符号社会功能的探索,期望建立一种符号学,以便使语言在其中得到科学的描述,认为“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因此,可以比之于文字/聋哑人字母/象征仪式/礼节形式/军用符号等等。它只是这些系统中最重要的”。因此,我们可以设想有一门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它将构成社会心理学的一部分,因而也是普通心理学的一部分,我们管它叫符号学。语言学不过是这门一般科学的一部分。皮尔斯着重于符号自身的逻辑结构的研究。他认为符号是“扩展了的逻辑学”。他还说:“逻辑学就其一般意义来说,……仅仅是符号学的别名,是符号学的带有必然性的或形式的学说。”我们可以把逻辑看作是“关于符号的一般必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是符号学的一部分,而符号学的发展拓展了逻辑学的研究空间与视域。符号学丰富了逻辑学的发展。符号学分为三大块,每一大块都可以推动逻辑学的发展。逻辑学就是符号学:从语形学上看,逻辑学是狭义符号学的语形学;从语义学上看,逻辑语义学又叫形式语义学;从语用学上看,逻辑学也包含着语用逻辑。符号学尤其是语用学的发展,促进了语用逻辑这一新的部门逻辑的诞生和发展。语用学研究语言及其使用者的关系,是关于语言交际的理论。语用逻辑是语用学与逻辑学交叉产生出来的新学科,它从语用学的视野来研究逻辑学,是现代逻辑学语言逻辑的一个分支。从语用学的观点看,逻辑学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一些重要特征:第一,逻辑学更加关注语言的使用者,关注语言使用中人的因素;第二,逻辑学关注包括语言使用者在内的所有语境因素。逻辑学深化着符号学,为符号学的研究提供新范式。符号学家高概在《话语符号学》一书中说)对于符号学的研究,在60年代的法国,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逻辑学、数理学或称形式主义的范式。”而且他认为,法国符号学家罗兰&巴尔特的关于文本符号分析的论文集《写作的零度》,就充分表现了逻辑学范式的基本思想。这种范式是一种对于符号文本的无主体分析,着重于文本的曾遍性和必然性,在这种范式下分析的结果是显现文本的逻辑特征和数理特征。在逻辑学的范式中,符号的意义是由符号所指称的对象所决定的。即使在符号学的语用学范围内,符号的意义虽然和符号所在的语境紧密相关,但在逻辑学范式下的语境概念仅仅只是决定真值的一个参考点,逻辑语用学范式中的符号意义空间仍然只是一个欧几里德的平面空间。逻辑学也运用符号学的范式。我国逻辑学家李先焜先生认为逻辑学本身研究的对象就是一种符号。现代逻辑称为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绝非偶然。由于使用了符号语言,现代逻辑较之传统逻辑获得了更为精确、有效的分析和表述工具,从而大大发展了传统逻辑对于命题和词项推理的研究,并建立起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的精确完备的体系。总之,符号学和逻辑学两者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互动关系。逻辑学推动着符号学的发展,符号学要成为规范性的学科,就要借助于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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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论文篇十三

逻辑语言的概念来源于古希腊哲学家的辩论,随着数学理论不断的发展,逻辑语言也在不断的提高升华,为了解决一些相应的数学问题逻辑语言被广泛的应用。然而,随着计算机的发明计算机的语言逐渐的升级。计算机的丰富多彩在日常生活中也改变了人们的单一生活无趣的方式,之所以计算机的生产被称作第三次科技革命。因为计算机基于数学模型的存在形式所以它需要使用逻辑语言进行控制,本着计算机自身的性能限制,软件使用二进制语言编写,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逻辑性才能让计算机正常运行,随着之后的科技水平的发展计算机程序在逐步使用高级语言,它的逻辑关系的作用从而更加的明显。

1.2逻期语言特点。

逻辑语言随着语言学的标准分为:自然语言、形式化逻辑语言和带符号数学语言。在逻辑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逻辑语言,逻辑语言的产生是为讨论问题时,建立与数学同样完美的特定符号语言应运产生的。所以两者有这截然不同的差异。对逻辑语言来讲他自身就有着非常高的严谨性,能够将逻辑推理和有效的转换成了数学语言,一般都是在有特殊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该语言,并结合了计算机的形式解决问题,与此同时,随着逻辑语言的不断改善与发展,逻辑语言在广泛应用于实际问题中解决问题时,它优先建立数学模型,巧妙的运用了数学的方式来解决,从而有效的提高问题的解决效果。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其中最大的做工就是逻辑语言,它具有着比较强有力的严谨性、普遍性,而且换可以对全部问题进行有效的描述。从实际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计算机每个程序相应的可以转换成数学模型,也可以使用逻辑语言来进行对其的描述。

计算机c语言是兼顾高级语言与汇编语言的一种计算机语言,以此面向过程的语言是c语言的统称。c语言的主要组成包括数据、函数以及方法。它们三者之间缺一不可像话有着依靠的关系,其中的数据类型它能够满足一般的编程需要,它包括常用的整体塑型以及浮点型,但对于数据的云端程序而言,它有着非常强大的库函数,并给予一些支持。数据可以被称为是c语言的基本促成单元,而c语言的进行程序设计的核心是函数。函数以及c语言中典型的语句。比如,例如for循环语句,选择语句ifelse等成为c语言编程的基础。

指针成了c语言程序编程设计的核心,指针的存在让c语言的设计更具魅力,并简化了设计流程,灵活设计的理念也成为了c语言的设计方式。

2.1计算机面向对象程序语言的逻辑开发。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主要特点就是在于面向的对象,采用了封装的形式,将数据方法进行封装处理,通过定义对象,变实现了一种设计模式是只需要对对象进行调用即可。其中,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还具有一种类继承特性,通过创建基类在将原始数据与方法进行封装,创建在基类当中数据与方法可以通过派生类的方式进行派生。基类包括程序设计的最基本信息也是最原始的信息,而通过对类中不同数据和方法的界定决定将其进行派生类过程中的共享与保护功能,封装与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最大特色。也是面向对象程序能够进行大规模编程的原因之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编程与设计语法与c语言有类似之处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c语言,在此基础上进行发展,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是一种高级编程语言,其封装、继承以及多态成为了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中具有特色的编程模式之一。

2.2c语言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对比分析。

了解到两种不用计算机程序设计的语言特点和区别,可以采取一样的需求分析的形式,通过对相同需求进行着程序设计,从而对比两者之间的不用有事,便以得到所需要的结论。

相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开放设计,实际上就是进行分析设计不用的领域技术应用,在进一步进行软件编辑流程图的设计。流程图能够体现出很多不同的阶段和系统的不同需求,然而在很大的程度上来讲实现了高度满意的软件开发,最具有代表性的开放软件设计目前是以网页设计语言中php为主流的开放式语言。一般在社区论坛的代码都已经相对开放,实现相对应的开源代码流,需求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原来有的代码进行逻辑分析,得出修改部门逻辑功能,实现高效代码编译。

相对而言计算机软件开发是一门比较热门的行业,但也是受到我国技术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国计算机软件开发的水平还是较低,但是通过对计算机语言的对比分析,以主流的c语言以及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分析,了解到了计算机语言的逻辑开发需要经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平台,要想从根本上改善这种情况,必须借鉴别国软件产业发达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软件产业的一些比较实际的情况,对逻辑语言等一些影响到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因素进行研究,然而软件开放式设计研究需要经过对需求领域进行软件需求的分析,从而制定了相对应的需求逻辑流程图,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出我国软件开发的水平。

逻辑学论文篇十四

低年级(一、二年级)在分析应用题时应培养运用因果关系的逻辑语言,用说明因果句式、推论因果的句式去表述算理和思维过程。例如:同学们包书皮,第一组包了9本,第二组也包了9本,两组包了多少本?讲解时,在学生掌握条件、问题和数量关系的基础上,教会用如下语言表述算理:

(1)用说明因果关系的句式表述因为部分量加上部分量等于总量,已知两个部分量,所以9本加上9本等于总量。之所以9本加上9本,是因为部分量加部分量等于总量。根据已知条件和所求问题,可确定该题是求两数和的运算,因此用加法。

(2)用推论因果关系句式表述既然部分量加上部分量等于总量,那么9本就要加上9本。已知两个部分量求总量,可见要9本加上9本。

(3)从意义上表述因果关系例如:新新和毛毛擦桌子,新新擦20张,毛毛擦25张,毛毛比新新多擦了几张?在学生理解意义的基础上用如下语言表述算理和思维过程。根据已知条件和所求问题,新新和毛毛比,毛毛擦的多新新擦得少,毛毛比新新多擦5张。假如新新和毛毛擦得一样多,新新也要擦25张,实际上新新只擦了20张,那么要求毛毛比新新多擦几张,就要从毛毛擦的张数里减去新新擦的同样多的张数,所以25张要减去20张等于5张。

中年级(三、四年级)在分析应用题时除了巩固因果关系的逻辑语言外,还应培养用假设关系的逻辑语言表述算理和思维过程。例如:学校给三好学生买奖品,买了3盒钢笔,每盒10支,一共花了60元,每支钢笔的价钱是多少元?讲解时要教会学生用如下语言表述:

(1)根据已知条件和所求问题,如果能求出买钢笔的总支数,那么总钱数除以总支数就是所求问题的答案。

(2)根据每份数、份数与总量的关系,倘若先求出每盒钢笔的价钱,再求出每支钢笔的价钱,那么问题就解决了。

(3)既然单价乘以数量等于总价,就要首先求数量(总支数),然后再求单价。以上表述,不仅数学语言叙述严密,而且能抓住中间问题正确解题。

高年级(五、六年级)在分析应用题时,除了巩固因果关系、假设关系的逻辑语言外,更主要的是教会学生用三段论式的逻辑语言去表述。例如:甲骑自行车从学校到少年宫需要8分钟,乙步行从少年宫到学校需要24分钟,甲乙两人同时从学校、少年宫相向而行,几分钟后相遇?教学时,要教育学生学会用演绎推理中最常见的推理方法———三段论推理去表述:大前提:凡是行程问题要具备路程、速度、时间其中的任意两个条件。小前提:此题具备了路程(整体1),以及甲乙两人分别行完这段路的速度(1/8+1/24)这两个条件。结论:这道题属于行程问题中的相遇问题,求相遇的时间列式为1÷(1/8+1/24)。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儿童心理发展的年龄特征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一方面教师要从儿童心理发展的已有水平出发,实事求是的提出要求,才有利于儿童心理的发展。如果脱离实际,提出不适当的要求,就不会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教师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儿童的心理逐渐向高一年级的年龄段过渡。如果过分迁就已有的心理水平,看不到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也会贻误时机,妨碍儿童心理水平的迅速提高。以上分年级进行的因果关系、推论因果关系、假设关系、三段论关系的逻辑推理教学,是根据儿童心理发展的年龄阶段、认知能力的逐步提高和表述推理的需要提出的。采用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方法,在应用题教学中把学生引导到用逻辑语言、数学语言表述算理中来,才能使学生的语言发生深刻的变化。能力的发展又是获得知识的重要条件,学生的能力发展水平高,就能加快学习进程,提高学习效率,保证学习质量。在低、中、高年级应用题教学中我们就是培养学生准确掌握并正确运用逻辑语言的能力,以达到加快学习进程、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

逻辑学论文篇十五

为课堂教学服务的教材编写,当然不能因循守旧而应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持续推动学术研究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虽然如此,但创新必须建立在求真基础上,绝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否则,不仅达不到创新目的,有时反而会因别出心裁的新概念及其定义、划分的逻辑混乱等,导致学生无所适从甚或盲从。在《逻辑学》教材中,就有很多这样那样的问其要者问题,以供讲授《逻辑学》课程老师教学参考。

一、关于相关章节中的“规则”或“规律”问题。

在《逻辑学》教材中,很多章节都有关于“规则”的阐述。如定义的“规则”,划分的“规则”,三段论的“规则”,还有证明和反驳的“规则”等。逻辑要求正确的思维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所谓“规则”,这当然应该。但人们思维过程中遵循的这些内容究竟是“规则”还是“规律”我的观点则不同于传统。规则和规律有着本质不同。规则是制定的,是否违规最终须由人裁决。然而规律却不然,其只能被发现而不能制定,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不管你意识到与否,只要违规,就非碰壁不可,并最终由“自然”来决定。

再如逻辑中关于“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能周延”这个命题,我们之所以认定是规律而不是规则,最根本原因,也在于其由前提得出的结论,不论是大项扩张还是小项扩张,都不正确或者不必然正确,但均非人所决定而实属自然。还有如太阳升起天就亮,太阳落山天就黑。这是谁也不能违背的规律,而绝非规则。因此人们思维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是规则抑或是规律,就非常明白。虽然如此,但高校逻辑教材,甚或高中语文课本,凡涉及到这些内容的分析,无不将其定性为“规则”。其实这些“规则”,都是被发现的“规律”,因此必须严格遵循。为避免概念混淆杜绝这认识偏差,笔者吁请逻辑同人编著教材和讲课时,改定义,划分,三段论,证明和反驳的“规则”说为“规律”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遵守同一律并使《逻辑学》这门基础学问更加科学。我的《普通逻辑通释》教材不仅纠正这种错讹,而且更在课堂教学中,获得学生认可。

二、关于从“判断”到“命题”的“创新”问题。

所谓判断,上世纪新时期初由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吴家国和来自全国十大高校专家集体编写的最具权威的《普通逻辑》,将其定义为“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例如: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实践中来的,或者“人的正确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中固有的。该教材解释这两个判断“前者断定:‘人的正确思想’具有‘从实践中来的’属性;后者断定‘人的正确思想’不具有‘从天上掉下来的’和‘头脑里固有的’属性”。该教材出版之后,很多新的逻辑教材也相继问世。虽然当时各种新的逻辑教材基本沿用该教材此项内容的定位和定义,但后来为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的教学需要,更多的逻辑教材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新的教材当然不能完全重复前者的定位或定义,于是纷纷“创新”,这就出现了将“判断”转换为“命题”的情况。

三、关于划分根据和子项相容的关系问题。

逻辑教材一般都将“划分”归纳出4个规律性要求,这即划分后不能多出子项或少出子项,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划分后的子项不能相容,还有划分应该根据层次逐级进行等。虽然不同教材对其表述大同小异这很正常,但很多教材均没有阐述前两个规律的内在关系,而只各自论述分析。其实中间两个规律是互为因果,即违反第二个规律,势必要违反第三个规律;而若出现第三个规律情况,则必因违反第二个规律。例如“参加大会的有解放军代表,老年代表,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这个划分,就没有遵守根据必须同一的规律;这个划分后的子项之所以相容因此不当,就是因为划分没有同一根据。

虽然如此,有的教材即便承认“‘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常常是由划分根据不同一引起”,并且“如果划分根据同一,一般不会出现子项相容”,但却认为“这两者又不完全是一回事。

有时划分根据同一也会出现‘子项相容’”。根据此观点,该教材举例“如按专业不同把科学家分为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等等,这个划分的子项的关系可以称为‘相容并列’”,并认为这种情况“一般在思维和表达中不作为逻辑错误”。该教材认为这种划分“在思维和表达中不作为逻辑错误”当然正确。因为在这划分中,这些“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均分属单独的集合概念而非普遍概念。很明显,编写者是混淆了概念。

因为其从学科角度考量,“数学家”就不是“物理学家”或“化学家”等,因此子项并不相容。虽然有时可以将华罗庚既视作数学家,有时可以将其视作物理学家等,但很明显是将集合概念分子的数学家和非集合概念的即普遍概念一员的华罗庚混淆了。虽然有时将这些“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视作相容的交叉关系也未尝不可,但那是将其作为普遍概念分析的。

之所以如此,这则因为作为划分专业知识的根据相容。即数学,物理和化学这些知识相容,仍然违反根据不同一的逻辑错误。如果认为这个例子还不够典型,那么我们再举一个更具迷惑的例证。这即“子项相容往往是由于混淆根据而引起的。但是,混淆根据和子项相容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前者不必然引起后者。例如,‘三角形分为不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和等角三角形’。这一划分犯了‘混淆根据’的。错误,但它并不犯‘子项相容’的错误。因此,划分的第二条规则和第三条规则是各自独立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取代另一个”。

乍一看,这种分析似乎很有道理。但若仔细研究,就会发现问题。因为将三角形分为不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和等角三角形的根据,显然是三角形的形状,而不是什么边,腰和角等。应该说,是三角形之边,腰和角的形状不同,这才形成这三种具体名称的三角形。如果按照彼等分析方法,那么我们将人分为黄人、黑人、白人、红人和棕人的根据也不是颜色,而是什么黑、白、黄、红、棕了。因此,对于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和划分后的子项不能相容这两个规律,我们应该认为是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所进行的分析。

四、关于推理种类的划分问题。

无论何种划分,都有根据。对推理进行分类,当然也不能例外。一般的逻辑教材,对于推理种类的划分作如下表述:1.根据从前提到结论思维进程的差异,可把推理分为三类即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类比推理是从个别(或一般)到个别(或一般)的推理。2.根据前提和结论之间是否具有蕴涵关系,可以把推理分为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必然性推理前提蕴涵结论。即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一定真。演绎推理和完全归纳推理是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前提不蕴涵结论,即如果前提真,结论仅仅可能真。

总结。

以上所分析者,只是《逻辑学》课程中的部分问题,其他问题当然还有更多。笔者在此抛砖引玉,以期引起逻辑学专家思考,甚或批评,更盼望逻辑学老师课堂教学过程中在求真基础上创新,不要讲授逻辑但却发生违背逻辑的情况。笔者也拟在此后,继续深究逻辑教学不该出现的违背逻辑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为经济社会的更快更好发展服务。

逻辑学论文篇十六

第一段:介绍逻辑学的重要性和学习目的(200字)。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规律以及推理和判断的学科,它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在现代社会,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需要具备辨别真伪、思维敏捷和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学习逻辑学对于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学习逻辑学的方法和技巧(300字)。

学习逻辑学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理解基本概念与原则。逻辑学中有很多重要的基本概念,如命题、论证和推理等,要深入理解它们的含义和作用。其次,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方法。逻辑学有一套特定的推理方法,如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等,学习和掌握这些方法将有助于我们优化思维过程和提高问题解决能力。最后,培养逻辑思维的习惯。将逻辑学融入日常生活中,比如要注意辨析真伪、严谨思考问题、准确表达观点等,可以逐渐形成逻辑思维的习惯。

第三段: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影响(300字)。

学习逻辑学对于个人的成长和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个人层面上,逻辑学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维,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个人成长。无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工作中,逻辑学都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知识和信息,并将其运用到实际中。在职业层面上,逻辑学能够帮助我们在推理和判断中更准确地抓住关键信息,提高决策的效果。

第四段:逻辑学的应用领域和案例(200字)。

逻辑学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在法律、科学、教育和管理等各个领域都有重要的应用。比如,在法律领域,律师需要运用逻辑学中的推理和判断方法来研究法律案例,并进行辩护和辩论。在科学领域,科学家需要运用逻辑学的思维方法来进行实验设计和结果分析。在教育领域,教师需要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知识。

通过学习逻辑学,我深刻体会到逻辑学对于提高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在学习逻辑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掌握了逻辑学中的基本概念和推理方法,还能够将其应用到实际生活和职业中。逻辑学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应对考试或满足学科要求,更是为了培养自己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逻辑学的学习,我对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表达能力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相信这对于我未来的学习和工作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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