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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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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大全8篇)
2023-11-18 17:05:19    小编:ZTFB

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可以详细介绍工作的过程、方法和结果。写报告时要注重语气的把握,既要客观严谨,又要有一定的亲和力和说服力。阅读这些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拆迁办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就是企业集体户拆迁工作。拆迁工作包括拆迁协议签订和房屋设备及附属物的拆除搬迁。自实施拆迁工作以来,共涉及拆迁企业11户。目前已签订协议10户,其中已搬迁完毕7户,2户新厂址正在建设中等待新址建好后搬迁,1户部分搬迁。未签订协议1户。未搬迁的4户企业拆迁基本情况如下:

该企业拆迁补偿款总计 万元。目前新厂址建设推进速度较快,厂区硬化基本完成,平面图、施工图设计到位,设备基础正在施工。预计一个月内搬迁。

存在问题:

(1)拆除缓慢:因该企业承担部分市重点道路工程建设,企业生产不能停,只能待新址投入使用后才能完全拆除到位。

(2)资金问题:对于尚欠的 万元拆迁款在近期难以及时支付到位。

(3)土地证问题:该企业新址建设用地 亩,目前只有 亩正在办理土地证,其余土地指标可能无法予以满足。

该企业拆迁补偿款总计 万元,尚未支付。新厂址建设进度缓慢,不太理想。

存在问题:

(1)资金问题:该单位因新址建设投入需要,需支付部分补偿款。

(2)土地证问题:该企业因急于搬迁,新址建设土地还没有用地指标,若办理土地证还存在一定难度。

(3)、搬迁缓慢:因该企业属于特种行业,所涉及条管部门较多,专业设计公司出图较慢,预计本月底方可提供整体施工图,预计在七月底搬迁完毕。

该企业于去年底签订协议并启动部分拆除。已支付 万元,尚欠 万元。去年已于镇政府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付清土地租金,但由于镇政府没有及时将地面附着物清理完毕,致使新址不能开工建设,从而影响老厂区搬迁进程。

目前尚未签订协议。前期因对方漫天要价,极不配合,导致评估无法进场,洽谈不能进行。近期经过多番努力,才同意协商,现已对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完毕,并将评估结果报送至对方。近期将面对面进行实质性洽谈。由于该企业属于收购,不存在搬迁问题,所以如果对方予以配合,预计一月内可签订合同并拆除完毕。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20xx年,我办紧紧围绕“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的原则,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各村组干部和群众支持下,全体同志齐心协力,顺利开展各项拆迁安置工作。

根据开发区拆迁规划和康居点安置情况,现将xxxx年度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xxxx年度征地拆迁进度计划,拆迁工作面临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有些被拆迁户工作难度大等诸多问题。在区领导重视下,拆迁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紧抓工作效率。征地拆迁工作一经开展,工作组几乎不分工作日与休息日,任务分解到各工作组,责任落实到人,认真细致做好勘测丈量、核算、复核、签订协议等环节,促使拆迁户配合工作,主动拆迁,形成全面征地拆迁的浓厚氛围,开发区各村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任务零散,但进展顺利。拆迁过程及时向征管部门更新数据并公示,充分体现了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xxxx年,金墩村民建楼拆迁扫尾房屋征收4户,xxxx年南溪河拆迁遗留被征收户查群已完成征拆拆除工作。龙津大道陈三堰路周边扫尾房屋拆迁9户(其中集体5户已完成签约);县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我区丰墩村区域,完成丰乐路及周边房屋拆迁26户。截止12月:北隅村境内春秋北路升级改造已完成9户拆迁工作;xxxx村龙潭北路两侧改造项目已完成112户签约;金墩村三里河路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于11月正式开始,已完成89户签约;县体育中心工程涉及xxxx村区域房屋征收7户;xxxx村万佛路改造项目完成17户签约;丰墩村桃溪中路改造工程完成2户,舒城二中及周边地块项目扫尾完成3户签约;各项目签约拆迁工作仍在进行中。

(二)全力开展安置房分配工作。

上半年,xxxx村、xxxx村展开安置房分配工作;下半年,丰墩村、北隅村展开安置房分配工作。我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安置房分配工作经验,每次分房在前期就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组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安置对象、安置房房源;并对安置分配方法做了详细分析,针对不同年度拆迁的安置对象,按照相关文件对应不同的安置价格;同时,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与确认;为方便安置户选房,几次选房工作地大多设立在各村部,集中高效,确保选房工作合理有序的开展。

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各工作人员在职在岗,我办与村部紧密配合,主动宣传安置房分配政策到村到人,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分批通知安置对象到村选房,接受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确保有序选房。截止到12月底,xxxx村408套安置房已完成391套安置;xxxx村256套安置房已完成225套安置;丰墩村532套安置房已完成399套安置;北隅村308套安置房已完成282套安置。针对下剩房源,按照“确保拆迁户有房可选可住”的理念,根据拆迁户购房需求和实际情况,尽可能使他们选到合适的住房,确保安置房充分利用。

(三)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管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xxxx年10月10日开始,为响应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开发区管委会展开全面部署,设立网格化管理机制,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我办人员主动投入这项工作中,在做好部门房屋征收拆迁和安置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管理,不分昼夜,广泛宣传、值班巡查,在划分的网格区域尽职尽责。开发区的天空更蓝了,我们呼吸的空气更清新了,少不了每一个工作者的努力。

拆迁办坚持做好管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下半年与各部门相互配合,按质按量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xxxx年度,我办全体成员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圆满完成开发区各项房屋征收和安置分配任务。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房屋征收与安置分配工作经常交叉展开,造成工作冗杂,工作程序不够优化;拆迁安置工作进程较慢,带来信息传递录入的不及时;部分群众对拆迁安置政策不够了解,拆迁补偿期望较高不符合实际,加大了拆迁安置的工作难度等。对于不足,不仅需要进行主客观分析,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避免出现。

为做好各项拆迁安置工作,我办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科学分工,创新工作方法。

拆迁办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从宣传动员、现场勘测到签订协议、拆迁验收、补偿结算,都明确到人,科学分工,保证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拆迁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各司其职,深入实际走访拆迁户四周邻里、亲戚朋友,摸清拆迁户家庭的真实状况,增强拆迁工作的针对性。对存有抵触情绪的拆迁户,及时展开政策攻心、情感攻心,给他解释相关政策标准,消除他们后顾之忧。还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等通信渠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及时准确地更新拆迁安置信息,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监督城市建设工作。

(二)严明纪律,强化组织管理。

我办一直严格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各项政策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细化各类拆迁补偿标准,统一口径,努力做到项目合法、程序合法、主体合法、补偿标准合法和补偿资金到位,从源头上减少拆迁纠纷,切实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以后的工作要再接再厉,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组织领导,严禁贪污受贿等不良风气,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拆迁工作在依法、规范的环境中高效运行。结合工作操作过程中的不足,我办将进一步完善各环节的文件管理,推进拆迁手续的简洁高效化。在每次拆迁安置工作中,始终确保做好拆迁的后续工作,完善拆迁安置相关手续、信息录入、补偿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宣传动员,走进人民群众。

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我办要走近群众更要走进群众,才能更好地获得群众信任、取得群众支持、赢得群众满意,从而保证拆迁安置等工作的部署。对于每一位来访的群众,我们都耐心接待,对于他们提出的疑问,政策有明文规定的及时给予答复;复杂的疑难问题,坚持做到登记整理及时向上级汇报,尽快回复。本着实事求是和依法办理的原则,努力化解矛盾;拆迁安置工作时不设休息日,责任单位和拆迁户一有问题,随叫随到,迅速处理。我们时刻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拆迁安置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拆迁安置工作在依法、严谨的环境中高效展开。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坚持服务群众,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在全面完成拆迁安置任务的同时,努力完成好管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为开发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1、完成城周生态二期征地、旅游重点项目xx征地、xx南站连接线补征地、迎宾大道高屋加油站等4个项目约400亩土地征用、附着物清理补偿工作;完成核心区雄州汽贸城28户房屋拆迁及附着物清理补偿及拆除工作;完成xx大桥的进场开工协调、稳维和征地范围附着物(坟墓等)清理工作。

2、积极推进xx中学、xx中学,xx区第二安置点、上河、高铁核心区第二弃土场、迎宾大道高铁南站船槽补征地等项目合计约900亩的征地前期工作。

3、配合高铁核心区、城西九义校、城周生态等施工单位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群众矛盾,如:高屋7社核心区弃土场安全隐患整改;核心区大井村、高屋村便道整治等。

4、协助成渝客专弃土场(部分)复垦移交,以及客专相关遗留问题的排查处理,如:吴长发要求拆迁房屋信访、康河村弃土场基础设施修复等问题。

5、调查处理信访案件67件次;配合开展征地农转非居民参保工作。

1、征地拆迁推进难度非常大,特别是以部分征地解决了老年人社保的社,历年征地的'遗留问题多且处理困难。

2、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国土局拨付不及时,导致相关村社和人员意见大。征地拆迁涉及群众经济利益,比较敏感,属于高危行业。

3、成渝客专弃土场复垦及相关遗留问题共计20余项,已上报市铁建办,并与八分部对接,但工作推进缓慢。

4、征地拆迁人员缺乏系统培训,目前主要靠传统的边干边学模式学习,业务水平急待提高。

1、强力推进三期工业园第二安置点、上河项目、xx中学迁建、xx中学补征地、xx大道及核心区东、西干道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注重项目后期服务。

2、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补偿政策,加强与国土局、农安办等征地拆迁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

3、加强征地拆迁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除了工作中相互学习外,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业务知识和经验;并适时组织村社干部培训征地拆迁业务知识。

4、认真负责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协助领导处理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5、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阶段征地拆迁任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工作和驻村(居)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为加强我街道征地拆迁工作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调查人员组成: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用地单位、拆迁事务所、被拆迁对象、街道指挥部工作人员、带组村(居)干部),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

(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3)被征地所在街道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4)征地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2、调查登记要求。

(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3、资料移交要求。

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

按长沙市103号令等相关拆迁政策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臵、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臵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征地拆迁资金监督管理。

(一)征地拆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不可预计费等。

(四)对征地拆迁补偿费使用实施监管,拨付给银行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提交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

(六)工作人员因征地拆迁产生的工作费用必须开据正规发票,并有经手人、证明人、片区负责领导、财政所长、分管财政党政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对单笔费用超过两千元的还必须由街道办主任审核。

(七)针对征地拆迁的奖励资金,必须有每个片区拟定奖励方案后报街道指挥部,经党政会议研究报区指挥部批准方可执行。

接受区级相关部门和国土局领导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征地拆迁工作项目负责人对所有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由街道纪委牵头,组成监督小组,随时随地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

(一)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接待,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因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促使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六、规范责任承诺制度。

(一)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二)保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拆迁补偿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

(三)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四)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五)保证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完成交办工作任务。

六、规范责任追究制度。

(二)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

(五)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

(六)扰乱征地拆迁秩序,散布虚假信息,混淆是非的行为;

(八)对失职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1、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得利;

3、严禁擅自修改或篡改原始调查数据等弄虚作假;

4、严禁随意表态乱开政策口子;

5、严禁参与抢搭抢建等各类活动;

7、严禁因为个人原因贪污交办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xxxx年下达任务xx个项目,分解到乡镇、街道有xx个项目,因前期不到位或任务变更后,应完成xx个项目。全年一共完成项目xx个,其中市政府考核项目xx个,城区一般项目xx个,乡镇项目xx个,共清场交地xxxx亩,拆迁房屋xxxxx平方米;同时完成签订征收协议项目x个,面积xxxx亩。

(一)征地拆迁任务基本完成

(1)市政府考核项目xx个。因任务变更x个项目,应完成xx个项目。共完成的xx个项目,还有一个项目江滨地块xxx亩已打款,共清场交地xxxx亩,拆迁面积xxxxx平方米。

(2)城区一般项目xx个,因任务变更xx个项目,应完成xx个项目。目前完成xx个,正在推进的有欧陆风情岛一期、金温铁路扩能、xxx国道改建工程等x个项目。清场交地xxx亩,签订拆迁协议xxxxx平方米。

(3)乡镇项目xx个,因任务变更xx个项目,应完成xx个。目前完成xx个,正在推进的有碧x区块、xx产业西区块等x个项目。清场交地xxx亩,拆迁xxxx平方米。

(二)安置工作顺利落实。

全年完成了江滨旧城改造、和尚岗官屋基、城防工程防洪二期、弄和迁建小区、x职高迁建等项目的农民公寓安置到户工作;完成丽华小区一期xxx多套拆迁安置房的抽签分配到户工作。全年共开具不动产发票xxx份,接官亭xx份。丽华小区xxx份。

(三)“两龙”高速公路扫尾工作稳步推进。

xx个安置点中,目前已建好的有x、堰后、下南山、章巷、石侯、陈店、连河、蔡村、上南山、松坑口、上沙溪、北埠xx个点;尚未开始建房的有齐村、均溪x个点。争取xx有限公司兑付政策处理经费,全力做好上访户的思想工作。

(四)xxxkv输变电工程政策处理圆满完成。

x至松阳段北山线的xx个塔基已全部完成政策处理工作;x至缙云段白峰线一期共xxx个塔基,目前除xx段x个塔基外,其余塔基顺利完成政策处理工作任务。

(五)积极完成临时性的任务。

一是老飞机场土地使用经营现状调查;二是水东老村现状调查;三是三峰煤气站搬迁,保定圩养猪场关停,均溪砖瓦厂关停谈判等工作。

(一)项目数量多,任务压力重。xxxx年的征迁工作具有项目数量多、时间要求紧、遗留困难大等特点。从工作量上分析,全年需完成的任务数达xx个,分解到街道是xx个;从工作时间上看,任务下达时间迟,并且超过半数以上的任务集中在下半年;从工作难度上看,有历史遗留项目、扫尾项目、新开工项目、线型工程、市区领导督办项目等等,这些本身非常艰巨,导致全年征迁工作压力空前巨大,形势空前严峻。

(二)线型工程多,涉及层面广。xxxx年的任务中,线型工程占据比重较大,如绕城公路、丽武公路、xx省道xx段改建工程、金温铁路扩能、xxx国道改建工程、xxxkv输变电工程等等,这些项目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涉及市、区、街道、村等各个层面,还关联多个市职能部门,覆盖城区的x个街道(乡镇),还涉及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和xx乡,很多项目处在之前没有开展过政策处理的村镇,工作难度和阻力大。

(三)政策交叉大,着力破难题。xxxx年项目中存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新老政策交叉问题等等。如xxxx年是市政府xx号令执行的第一年,新老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引发的负面影响阻碍了工作的推进。如x学院体育运动设施项目、后甫城中公寓二期等,这些项目启动时间早,跨度大,碰到的政策交叉大,由此带来的问题多,需要下到基层对拆迁户进行大力宣传解释才能推进工作进度。如xxxx年又重新启动拆迁的江滨地块、绕城东路与东地路交叉东南侧地块等项目,均在xxxx年至xxxx年左右发布征地公告,但拆迁工作至今没有启动,现在如不重新公告而启动拆迁工作,将会出现如拆迁安置人口截止时点问题、房屋评估时点问题、适用的拆迁政策问题和安置点问题。

(四)项目不确定,临时任务多。全年xx个项目中,还有xx个项目在下达任务时未明确具体的完成时间要求,这些项目大多是区土地收储项目。其中xx堰头农耕文化园和碧x区块项目在x、x月下达任务,要求在下达后三个月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其他xx个项目至今未下达任务。此外,很多不属于任务范围内的临时性任务,如xx保定圩养猪场、xx建材公司搬迁、xx三峰煤气站等项目,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政策处理,没有政策上的依据,突破政策需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解决认定。

(一)工作早启动、项目早对接。xxxx年春节过后,征迁办积极与市区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对接,了解xxxx年的项目情况,按征地、拆迁分项目逐个进行剖析,对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争取在项目推进前解决问题,争取工作主动权。因此,在市区政策处理工作任务下达前,就已完成如太平机制砂项目、岩泉汽配、家具市场项目等多个项目的清场交地工作。

(二)领导的重视,推动作用大。年后上班第一天,杜兴林区长拜年的第一站就是我们征迁办,可见对征迁工作的重视程度之大。为切实破解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并对部分重点难点项目专题研究,出具专题会议纪要xx余份。叶晓东副区长多次到各个乡镇(街道)现场调研、督查,现场解决问题,极大地推动了政策处理工作进度。此外,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基层的街道、乡镇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重视也是关键,他们对征迁工作动真格、使全力,指挥在一线,工作在一线,真正发挥了排头兵和领头雁的作用,为较好地完成今年的征迁政策处理工作任务立下了汗马功劳。

(三)沟通多协调,努力建机制。一是成立相关政策小组。针对城区外工作任务下达程序不明确、确权认定工作人员难召集等问题,积极于国土分局、区建设分局问题协调,由区国土分局、建设分局联合发文成立xx区拆迁房屋产权确认工作小组。二是积极与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项目进度。积极与区国土分局商讨、沟通,进一步明确征迁任务下达、地类认定、确权、大型地上附属评估等工作。并与国土分局协调,由国土分局出台了多个专门会议纪要,协调解决了xx区块的多个项目如大众街项目拆迁、产业西区块生产用房、九龙湿地车行道建设用地、亚马尼地块等项目的尾留问题,推动了尾留项目的进度。三是与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沟通后,收储项目的拆迁资金拨付渠道协调到位,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理顺拆迁委托和拆迁资金拨付渠道。四是与业主沟通力度加大,如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业主xx公司就积极配合政策处理工作,派专人全程参与,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在市区部门和xx镇的全力协调下,市政府出台了《九龙国家湿地公园一期保护工程政策处理协调会议纪要》,xx国土分局出台了《关于九龙国家湿地公园主园路建设项目园地土地权属、地类认定工作的会议纪要》等,在政策上给予明确的依据,极大地推动了该项目的进度。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为加强我镇征地拆迁工作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调查人员组成: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用地单位、拆迁事务所、被拆迁对象、镇指挥部工作人员、带组村(居)干部),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

(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3)被征地所在街道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4)征地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2、调查登记要求。

(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3、资料移交要求。

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

按相关拆迁政策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征地拆迁资金监督管理。

(一)征地拆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不可预计费等。

(四)对征地拆迁补偿费使用实施监管,拨付给银行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提交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

(六)工作人员因征地拆迁产生的工作费用必须开据正规发票,并有经手人、证明人、片区负责领导、财政所长、分管财政党政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对单笔费用超过两千元的还必须由街道办主任审核。

(七)针对征地拆迁的奖励资金,必须有每个片区拟定奖励方案后报街道指挥部,经党政会议研究报区指挥部批准方可执行。

接受区级相关部门和国土局领导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征地拆迁工作项目负责人对所有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由镇纪委牵头,组成监督小组,随时随地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

(一)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接待,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因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促使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六、规范责任承诺制度。

(一)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二)保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拆迁补偿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

(三)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四)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五)保证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完成交办工作任务。

六、规范责任追究制度。

(二)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

(五)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

(六)扰乱征地拆迁秩序,散布虚假信息,混淆是非的行为;

(八)对失职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1、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得利;

3、严禁擅自修改或篡改原始调查数据等弄虚作假;

4、严禁随意表态乱开政策口子;

5、严禁参与抢搭抢建等各类活动;

7、严禁因为个人原因贪污交办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总体目标,重点保障“一园两城三中心”和上级重点工程用地需求,按照“依法征地、以情拆迁、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不断创新征地拆迁工作方式,全体征拆工作组队员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攻坚克难,苦干实干,今年,全区完成征地1200亩,拆迁86000平方米。其中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全线任务最重、推进最快,得到自治区陈武主席的充分肯定;罗泊湾大桥、东环路项目(港南段)征拆工作全面完成;完成年度任务(征地或拆迁任务达50%以上)比较好的项目有苏湾作业区一期进港公路、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木格至博白水鸣二级路、木格镇东环小城镇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明细工作方案,明确落实组长责任制,并实行问责;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四家班子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如区委杨书记、曾区长多次召开市重大项目协调会,重点解决了罗泊湾大桥、东环路等项目;三是不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保持工作环节畅通。

(二)奖罚分明,调动工作积极性。为切实提高干部执行力,我区积极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列入相关乡镇及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对不干事怕负责的干部“零容忍”,让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上前台唱主角。

(三)攻坚克难,确保重点项目按期开工建设。针对项目推进过程突显的问题,我办组织精干力量,协调有关部门,一方面以解决群众历史遗留问题争取大部分农户支持;另一方面保持高压态势,配合政法部门对个别非法组织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的挑头人物进行严厉打击,如二线船闸、罗泊湾大桥等项目清表,确保了按期开工建设。

(四)抓好落实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和谐征地拆迁工作氛围。通过加快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申领生活补助、落实安置区和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留用地,不断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营造和谐工作氛围。目前,全区正在有条不紊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申领失地农民最低生活补助工作,得到群众的.充分认可,逐步突破征地拆迁难的瓶颈。

(五)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我办承担了大部分项目的征地拆迁款调配和工作经费管理工作。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一个项目一套账,严密按照规定核销工作经费,既保障了项目征地拆迁资金不断链又预防了工作经费的不良透支,有效的履行了全区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保障、管理、监督职能。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在罗泊湾大桥及道路工程项目中,由于有一地块存在纠纷,征地拆迁工作组做到工作不厌其烦,不怕疲劳,尽量把可能化解纠纷及时解决。同时,本着“干好事,不出事”的原则,通过处理好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一)部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跨时间长,新老政策交替带来矛盾。近年来,全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空间范围广,时间跨度长,情况错综复杂,造成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综合指数的上涨,政府又出台了新的拆迁政策,势必会对老项目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安置留区建设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推进缓慢,一定程度影响城区征地工作进展。由于部分留用地没有落实项目用地指标,群众对安置区和留用地的规划建设抱观望甚至怀疑态度,对拆迁工作比较抵触;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耗时太长,配套资金没有及时到位,严重影响了居民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性。

(三)受历史原因和遗留问题影响征地工作开展。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征地拆迁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导致现在的征地拆迁工作阻力重重,而这些问题往往涉及面广,时间久远,难以解决。

xx年工作计划:

一、重点做好贵港二线船闸、苏湾码头作业区等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与项目建设需要同步推进,想尽千方百计不能影响工程开工建设。

二、补偿安置上要统筹兼顾,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一是灵活选择安置办法,鼓励以购代建安置。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置”,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二是强力推进安置房建设,抓好南湖综合开发拆迁安置项目第一安置区、第二安置区、罗泊湾大桥安置区、二线船闸安置区、南江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5个安置区建设。同时,注重严把质量关,杜绝出现质量问题,避免对拆迁工作产生负效应。

三、强力推进房地产项目。要对一些取得用地批文,多年实施征地尚留有小尾巴的项目加大工作力度,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千方百计完成“最后一公里”,让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存在土地权属纠纷项目调处及排查摸底。特别是重点项目中比较大的纠纷,为征地拆迁工作排除各种障碍,通过处理好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五、建立和完善报表数据。建立健全了周、月报表制度,使全区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情况更为直观化和细致化,报表数据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无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六、严格财务管理求节俭。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从严内部管理,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超预算支出,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为加强征地拆工作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调查登记制度。

(一)调查人员组成。

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

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3.被征地所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4.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二)调查登记要求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三)资料移交要求。

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

按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相关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臵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信访制度。

(一)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接待,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因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促使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接受县级相关部门和国土房管局党组领导对征地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征地办负责人对所有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五、责任承诺制度。

(一)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二)保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拆迁补偿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

(三)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四)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五)保证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完成交办工作任务。

(二)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

(五)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

(六)扰乱征地拆迁秩序,散布虚假信息,混淆是非的行为;

(八)对失职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一)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得利;

(三)严禁擅自修改或篡改原始调查数据等弄虚作假;

(四)严禁随意表态乱开政策口子;

(五)严禁参与抢搭抢建等各类活动;

(七)严禁因为个人原因贪污交办工作。

八、征地拆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一)征地拆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

(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实行专户进出,由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

(四)对征地拆迁补偿费使用实施监管,拨付给银行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提交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

九、本制度从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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