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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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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实用8篇)
2023-11-18 04:08:56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思维整理和归纳的过程,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总结可以通过列举事实、数据或例子来支持观点。总结是对过去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一

为了便于校园秩序的管理和学生行为的管理,更好地优化育人环境,特制定我校学生胸卡管理制度。

1、上学时间,学生在校内外应佩戴带胸卡。学生出入校园及在校内活动,包括上课、自修、集会、做操必须自觉佩戴胸卡。

2、若进行较剧烈体育运动,可将胸卡临时取下。

3、胸卡一律佩戴于胸前,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戴胸卡处理。

4、胸卡是个人的身份证明,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亦不能使用他人胸卡。

5、进出学校没佩戴胸卡,须凭有效证明件登记后才可出入。

6、不佩戴胸卡,不得进出学校的各类场馆、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7、由于不佩戴或转借胸卡而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学校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8、每天由值周班、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对胸卡的佩戴进行检查、登记,每周评比,并作为班级三项竞赛活动考评的一项指标。

10、各班可根据本班情况,制定本班的奖罚条例和扣个人操行分的办法。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二

4、班级设有卫生角及卫生箱;

5、垃圾倒在指定地点,不许乱倒。

1、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要坚持三带:水壶、手帕、抹布;

3、要做到六洁:手洁、脸洁、脚洁、皮肤洁、牙齿洁、服装洁;

4、把住病从口入关,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劣质小食品;

5、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

2、每周调换一次学生座位;

3、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看书,看书时间长了要间歇;

4、第二节课后,要认真做“眼操”。

1、坚持天天上操场、人人都锻炼,增强体质;

2、坚持上好早(间)操,保证人人都上操(有病不能上操要经过老师批准)。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三

学校招生工作事关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它在学校的整个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多招生、招好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期初制定本学期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目的。

2、积极预测生源,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确定招生计划。

3、校领导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招生期间有关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

4、积极配合各部门招生进行招生宣传,耐心细致地接受学生及家长咨询,做到百问不厌。

5、积极制订招生广告,创新招生宣传的方式渠道。

6、招生期间接受学生报名,做到态度和蔼,切忌生硬。严格招生资格审查制度,杜绝假证。

7、及时搞好总结工作,为来年招生做好准备。

1、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不怕苦,不怕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扎实工作,无怨无悔。

2、具有很强的责任心,讲文明,懂礼貌,规范个人行为;团结同志,克服困难,相互合作,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3、招生就业处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极强的全局观念。

4、招生就业处成员,应一切为工作着想,不得弄虚作假,在业余时间一切服从工作需要,耽误工作,后果自负。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四

1、每个同学应该自觉遵守纪律,自尊、自爱、自重、奋发向上。

2、每个同学必须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4分。(纪律委员负责监督、登记)。

3、有事必须写好请假条,交班主任批准(若在家里,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字)否则以旷课论处。

4、按时参加早操、课间操,迟到一次扣1分,缺一次扣2分。(体育委员)。

5、上课讲小话、睡觉被老师点名扣1分,不经老师同意,擅自离开、调换座位每次扣2分。

6、上课看小说或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书,每次扣2分,并没收所看的书。听mp3、玩手机、打游戏等,没收并扣4分。

7、自习课不能说话,不允许自习课在教室内说闲话或大声商量问题。

8、不尊重老师,蓄意破坏课堂纪律,与老师顶撞,每次扣3―6分。

9、为了保障同学们的身心健康,不允许本班任何同学吸烟、喝酒、打架、偷窃、参加打牌赌博或进网吧。违者每次扣5―10分。

10、同学在开门关门时不能用脚,以免把门弄脏后负责擦门的同学不容易擦干净。不能隔着窗户向外扔东西。

11、上课期间一律不得出校门或回寝室,教室内不准大呼小叫,更不许将教室当运动场。

12、树立安全意识,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正确使用110,119,120等电话。

13、不穿奇装异服。不染发、不染指甲、不戴戒指耳环、项链,不抹口红。

1、每位同学应认真学习,做学习的主人。

2、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科作业,拖欠一次扣1分。(组长、科代表登记并及时向学习委员汇报)。

3、各类正式考试中,班级上升名次5、10、15、20名以上,分别加2、3、4、5分。

1、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完成任务,服从卫生委员安排。

2、不服从卫生委员和小组长安排的,每次扣2分,并罚打扫卫生两次。

3、打扫卫生不干净、不彻底,每次扣1分/人。重扫直到干净为止。

4、每个同学都应讲究卫生,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屑,违者每次扣1分,并做清洁值日两天。

5、值日生要上课之前擦干净黑板、讲桌;及时清除垃圾桶中的垃圾,不负责者每次扣2分。

1、按时起床,参加早操,迟到一次扣1分,缺一次扣2分。

2、每个寝室成员起床后,应整理好一切用品。违者每次扣1分。

3、按时就寝,熄灯后讲话,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在寝室里睡觉或带他人到本班寝室住宿,每次扣5分。

1、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上面乱写乱画,损坏的必须双倍赔偿,并且每次扣3分。

2、节约用电,照明使用满足即可,做到人走电断,不准翻窗进入教室。(同学们互相监督,班长、纪律委员登记)。

1、班级当月评为流动红旗,加2分/人;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加3分/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优秀班干部加2分,优秀学生加2分。

3、好人好事视其情况加1-5分。

4、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的,加5―10分。

5、班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不得失职、包庇他人,发现一次扣2分。

6、班干部违纪违规加扣1分,科代表、组长违纪违规加扣0.5分。

7、在纪律、卫生方面被学校或学生会扣分的,必须落实到个人,双倍扣分,由主管班干部具体落实。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五

第一条为维护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秩序,保证有关考试的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和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的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一考试”)。

第三条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则》及其他有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管理的法规、规章。

第四条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违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主管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工作。国家教育委员会考试中心办理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的日常具体工作。地方的考试管理处罚,由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第六条在职人员违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由招生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查处;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有关纪检组织处理。

第七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的30%一50%。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三)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四)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五)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的;

(六)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第八条考生在两科以上考试中有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九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准参加下一年度的全国统一考试:

(一)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二)夹带的;

(三)接传答卷的;

(四)交换答卷的;

(五)抄袭他人答卷的;

(六)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七)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的;

(八)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的;

(九)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十)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标记的;

(十一)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第十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从下一年起两年内不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一)扰乱报名站(点)、考场、评卷场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三)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四)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的。

第十一条考生偷换答卷、涂改成绩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从下一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是在职人员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理。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在校生代他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由其所在学校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在校高中生代他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从该生毕业当年起两年内不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在职人员代他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理。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在评卷、统分中错评、漏评、积分差误较多,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泄露评卷、统分工作情况的。

第十四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一)利用监考或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二)考试期间,擅自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外的;

(三)擅自变动考生答卷时间的;

(四)提示或暗示考生答卷的;

(五)在监考、评卷、统分中,丢失、损坏考生答卷或有违反监考、评卷、统分工作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五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以后不准再从事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一)伪造、涂改考生档案的;

(三)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的;

(四)指使、纵容、创造条件或伙同他人舞弊的;

(五)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六)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营私的;

(七)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八)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九)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

在职人员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理。

第十六条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干部或其他在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理:

(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混乱、舞弊严重的;

(二)打击、报复、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胁迫他人舞弊的;

(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舞弊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十七条因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点或部分考场纪律混乱,舞弊、抄袭严重,或一科三分之一以上答卷雷同,取消此考点下一年度兴办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撤销有关责任人员的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追究考区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扰乱、妨害考场、评卷场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三)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考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

(二)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以升学考试为名,进行诈骗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条盗窃未经启用的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副题”)和盗窃、损毁在保密期限内的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副题”)泄密,或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视具体情况,追究其领导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酌情处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编写、出版、印刷、销售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使用的复习资料、辅导材料、习题集、模拟题等,按国家教委、国家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6)教中小材字001号文件规定处理。未经国家教委考试中心批准,翻印、出版、销售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副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的行为,除其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由招生考试机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的行为,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作出考试处罚管理决定,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发生第十七、二十、二十一条所列重大案件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必要时,可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参与查处。

第二十五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作出处罚决定机构的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撤销或变更下一级招生考试机构所作的处罚决定。

第二十六条有关单位对违反考试管理的在职人员作出的处理结果,应抄送提出处分建议的招生考试机构。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考试管理行为的人给予的处罚,处理机关应通知被处罚人。

第二十八条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决定的15天内,可以向上一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六

2、门面,除了原先贴的宿舍名单外,不得留其他纸张或痕迹;。

3、玻璃,厕所玻璃以及门上的玻璃窗全部抹净,不得有灰尘污渍;。

4、墙壁,宿舍外围墙壁不得张贴其他纸张或留下痕迹,墙壁必须用湿布抹走灰尘;。

5、走廊,宿舍门前走廊打扫干净,不得留有垃圾,不得放扫把、拖把、抹布或垃圾桶。

1、门:同上,另外门背面不得张贴任何纸张,不得留下任何纸张痕迹或污渍。

2、墙壁:墙上不得有蜘蛛网,不得张贴任何纸张或图片,不得留有任何挂钩或挂钩痕迹、纸张痕迹。

3、书桌:男生宿舍所有书本统一放在最上方的方形小格,其他多余书本藏起或转移,书本统一竖放,按照从高到低整齐排列,同个宿舍要统一书本排列的方向。书柜其他方格全部擦干净;书桌下方不得放置任何物品,脚架上只许放置一双拖鞋,宿舍统一摆放,其他多余鞋子全部收起。

桌面上的`杯子和台灯全部收起,军训水壶统一位置整齐摆放。

书桌书柜与床板的交接处一定要伸手进去抹干净,不得有灰尘。

椅子也擦干净,军训小凳子统一摆放整齐。

简而言之,宿舍物品摆放要统一,一个人有,宿舍每个人都要有。

4、抽屉:抽屉必须把物品摆放整齐,多余物品可以先清走锁在衣柜;放电脑键盘的抽屉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并且擦干净,不得有灰尘;男生宿舍梯柜可以放鞋子,里面物品统一摆放整齐。

5、插座:宿舍墙壁上的所有电源插座开关,凡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全部擦净,尤其是每个书桌位上的插座。

6、厕所&冲凉房:不得放置桶、盆等任何多余物品,洗净地板,去除污渍,尤其注意玻璃窗和厕所门,门上不得张贴任何纸张或留有任何痕迹。任何洗漱用品包括毛巾都不得放在冲凉房。

阳台的扫把、拖把、晾衣杆、垃圾铲、洗洁精、洗衣粉和垃圾桶等,在清洁干净后统一转移其他宿舍,建议任何杂乱的多余物品都收起或转移,眼不见为净。

阳台晾衣物要整齐统一,内衣裤袜子,上衣和裤子全都分类放,尽量往绳子两边晾,留出中间空余。

8、饮水机:擦干净,除去上面的袋子,多余饮水桶放置其他宿舍。

9、床上:被子叠成豆腐块,靠床头中间放置,统一方向。床上只留一张叠好被子,多余被子收起,床垫统一,要不全部铺垫,要不全部收起只留凉席。凡是不成形的杯子和其他宿舍的交换。枕头统一放置叠好被子上方。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七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组织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就近免试入学,特制订本制度。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兰化总校、兰炼总校负责本区小学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小学按本校服务半径,相对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同时实行免试入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组织选拔或变相选拔。保证适龄儿童依法入学,强化义务教育责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户口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适龄儿童招生入学,以其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和户籍证明为依据,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必须相一致。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过程中应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应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

5、凡本区居住的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农村隔年招生的学校可适当推迟入学年龄。

6、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薄和住房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小学入学。

7、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必须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必须与户籍所在地相一致,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手续到政府安排的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随其父母一起与祖辈居住的,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还需持有父母所在单位劳动人事主管部门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8、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本区小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指定学校上学的原则,统筹安置符合“四证”(原籍户口本、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证明、现居住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不得违规拒收。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八

1、应有详尽、科学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2、严格遵守备课环节,分课时备课,课时应与教参同步。内容详尽,重点突出,难点准确,设计合理。

3、应备周前课,特殊情况不得少于3节。

4、严禁抄袭教案,要钻透教材,分析学情,书写规范。

5、考核方法: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教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任课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醒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教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兴趣。

5、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回答问题积极,注意力集中。

6、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教学内容,把非笔试科目挪作它用。

7、要求教师教学严谨,经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8、分单元按月对学生学业进行质量检测。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要从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同时要详细记录每次考试的数据。

9、学期结束任课老师要写好相关学科的教学总结,用统一格式书写上报教导处。

10、考核方法:教学常规月评考核和校领导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1、作业布置分年段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杜绝作业布置的随意性,作业要精,要有代表性,要有创新性,要激发学生的思维。

2、各年级各科要统一作业格式,统一书写标准。

3、作业及试卷批改要及时,对于批改时发现的个性问题要批注,共性问题要记录并公开讲评。

4、统一作业批改形式。除试卷外以等级呈现作业质量,同时要有激励、提醒等语言批注。

5、禁止利用学生批改作业及试卷。杜绝错批、漏批和歧视性批改的现象发生。

6、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作业检查评价标准及本条例执行。

1、任课教师要切实落实培优补差工作,要有详尽的方案和措施,要落实到人,不得流于形式。

2、科任要有辅导记载(包括对象、内容、措施、过程与效果)。

3、要有耐心、有爱心、有责任心。要正确对待和关爱学困生,要多与之交流解决心理上的障碍,解决学习中存在的诸如方法、习惯和盲目等问题,不得歧视、打击。

4、不得对本校学生实施有偿辅导,或在工作日内对校外学生实施家教。

5、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和本条例执行。

1、科组长要组织本科组老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于参加教研活动的人员进行点名登记。同时对活动内容、过程、结果要有材料记录,要定时举行本科组的教研总结会议。

2、任课老师要服从科组长安排,根据安排认真准备上好公开课或其它形式的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

3、任课老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1节。听课要认真写好听课记录,作好听后分析和总结。

4、科组长要提前3天向任课老师通报下一个教研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任课老师要认真准备,要有书面形式的发言或论述,不得流于形式。

5、每位老师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教研论文,以统一电子文档格式书写上交教务处(要求原创,严禁网上下载)。

1、教学期间,任课老师既是本堂课教学的责任人,又是学生常规管理的责任人。要负责本堂课的点名,解决课堂中的偶发性事件,负责学生的安全等事务,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如因管理不当或失职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本堂任课老师除将承担全部责任外,学校将视其情节处以罚金。

2、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体罚学生造成的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所有室外课,任课老师必须到教室将学生排队带到活动地点(指定专人检查电灯、电扇是否已经关好),并点名,对未到学生要追查原因并报班主任。同时下课也要由任课老师组织排队带到教室。一、二年级的室外课要提前2分钟回到教室。如因违反而造成的事故由任课老师负责。

4、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要合理安排内容,要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教学,如因管理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学生伤害负全部责任。

5、各种实验课,老师要严格规范学生的行为,控制好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程序及药品管理,对危险物品要专人管理。如因管理混乱,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及药品管理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学生伤害,任课老师负全部责任。学校并处以罚金。

6、教学期间,不管是何种原因而发生的大小事故都必须向负责人反映,以便作出处理。如因不及时上报所造成的损失自己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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