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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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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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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学是一门跨学科的学科,它和物理学、数学、地理等学科密切相关。总结的目的是为了回顾经验、总结教训,进而引发对未来的思考和改进。掌握好阅读策略,可以事半功倍地提高阅读效率。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市审计局多措并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审计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检查。

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单位集体学习制度,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一项重点内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具体的工作实际联系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开展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

三是领导带头,做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利用上党课、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在局机关内部及联系点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帮助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入脑入心。

四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联想工作组多次到联系点民胜乡小沟村开展调研工作,真抓实干,从小事入手,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把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上,并与贫困户真心对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及时提供致富信息,使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实基础,有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

五是完善机制,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制度》、《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表彰机制,积极开展“细胞工程”、“金点子”、“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人,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事”等活动,要求各股室、中心积极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人物,召开表彰大会,对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股室及个人进行表彰鼓励。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二

为依法妥善处置重大事件,维护社区稳定和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处置重大事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统一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为目标,以防止聚众打架斗殴、群体性上访、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力争把事件制止于始发状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局部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小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础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三)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或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况;

(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众性行为;

(五)突发火灾危害社区安全事件;

(五)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为副组长,等若干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处理各类突发重大事件。

工作职责:

1、负责社区应急预案的拟制和修订;

2、组织风险分析、隐患排查,制订各项预防措施;

3、负责突发事件的检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组织先期处置,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上级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妥善撤离、安置受灾居民;

6、组织开展社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7、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力量。

社区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有个,共人,具体为:社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社区应急支援小分队、社区医疗服务队、志愿者队伍等。

(三)应急保障设施设备。

1.应急物资器材:抢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两类。

2.避难场所:

五、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控。

1.技术监控。

依托社区监控预警系统、居民信箱、互联网等,通过加强值班值守,及时获取突发重大事件的有关信息。社区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值班纪录及接听值班电话,并随时关注短信提示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发布的突发重大事件预警信息。

2.人员监控。

依靠义务巡逻队、居民防队、企业保安以及卫生监督员、治安信息员等组成的社区监控队伍获取事件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要求。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人应以最快的速度将事件的基本情况向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报告镇(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以视情况直接告知个人和单位。社区在接到情况报告后,根据情况迅速通报辖区有关单位,及时弄清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立即将信息报送到杜街办事处。

2.信息报送内容。

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3.信息报送方式。

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到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内用电话将事件(事故)的基本情况报告社区办事处,详细情况书面补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在社区办事处统一部署下,社区应急领导小组与辖区内其它各单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做好风险分析、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重大事件的监测、预测和预报、预警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并及时上报社区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预警分析报告。

社区信息员、居民防队等在监控到情况后要当天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监控)信息员例会,总结分析上月社区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本月工作意见。

3.依托镇(或县)通信设施资源,利用电视、广播等系统,按规定和权限及时、准确地发放防灾警报信号。对台风暴雨、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地预警信息可用广播或人工进行播报、传递。

六、应急响应。

(一)防台防洪应急行动方案。

1.台风(洪水、或地质灾害等:下同)消息阶段。

一是应急领导小组轮流昼夜值班,密切注视台风、暴雨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广播、电话、小组长挨家挨户宣传告知等方式将台风、降雨信息及时告诉各企业和居民。

三是对社区内存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防御目标、对象组织安全检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台风警报阶段。

一是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台风、暴雨发展情况,做好防台防汛信息的快速传递、发布。

二是对企业及危旧房、广告牌、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在建民房等对象组织安全检查。

三是准备好防台防汛的食品、药品和有关物质器材设备。做好受灾区域人员物质安全转移和抢险的各项准备。

四是检查撤离线路、安置地点、报警设施(设备)、抢险工具(物质)的落实情况,对抢险用的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一是应急领导小组进岗,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掌握台风、水情、雨情信息,迅速进行收录和上通下达。密切保持与各级防汛机构、各抢险队伍的联络。

三是加强对重点防台(洪)目标对象的再检查、再落实。

四是快速处理重大险情,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

五是迅速将抢险物质和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做好撤离安置和转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4.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后重建、恢复生产。

二是组织撤离人员返家,安定群众情绪,动员群众互助,安置重灾户,开展救灾工作。

三是做好灾情统计和报灾检查和灾后检查,总结经验教训。

(二)火灾事故应急行动方案。

1.预警预防。

一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住房进行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同时通过宣传栏或发放火场逃生手册等方式对居民进行自救知识教育,在发生火灾时正确地应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二是在清明节等特殊节日,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居民进行森林放火宣传,劝导居民采用其它方式祭祖,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

2.应急行动。

当发生火灾后应急领导小组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火灾事故的救援、灾情报告和灾民安置工作。

一是报警(预警)。

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应采取的措施:

1、视情拨打119电话报告火灾地点、起火原因、火情等;

2、将相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进行救火行动、组织号召人员疏散。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

1、报告杜街办事处;

2、利用广播告知火灾事故;

3、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4、通知医疗服务队赶赴现场。

二是救援:

首先迅速发放相关消防救生设施、装备;组织维护现场秩序;视情况做好119、120等急救车辆的引导工作。

其次保持与各有关单位和各应急处置队伍的联系,掌握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火灾事故有关情况;安抚伤员,做好思想工作。

最后做好现场救援、财产转移、群众疏散工作。

(包括: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聚集活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众性行为。)。

1.预警预防。

一是预防措施。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行成完善的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的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二是预警信息。

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的事件苗头的,发现人应及时向社区及辖区内相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

三是预警行动。

收到预警信息后社区居委会应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立即报告街道,并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应急处置。

出现突发群体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往现场,了解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解决方案(不能解决的立即请示上级领导部门),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异地聚集地,社区应立即劝阻本辖区内的居民不要参与,同时指派有关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挥协调人员负责归纳、综合情况,及时上呈下达。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辅助指挥工作;协助领导统一组织,调动各应急小分队。

二是现场指挥人员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小组下达的指令和任务。

三是情报信息人员负责收集、掌握群体的事件涉及的各方面情况信息,做好预防、预测工作,为小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必要时联系交管部门及时疏导交通,防止交通阻塞。

五是事态严重时需紧急组织现场警戒人员或联系相关部门在现场设定警戒区域,对闹事群众、围观群众和后续闹事参与人员进行阻挡隔离,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善后工作。

由社区应急小组负责,其它居民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1.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人员分工,由组长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组织人员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2.由副组长带领成员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初步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3.联系社区卫生室和其它医疗机构,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治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及时向居民提供正确的信息,防止出现混乱局面,以保障各项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5.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情况的发展,听取上级的指示。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在事故灾难处置接近尾声时,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居民、组长等人员深入现场和居民家中,了解听取一线群众情况反映,收集汇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相关治安等信息并上报街道,进行调解和安抚,协助进行善后赔偿,适时发动社会捐助,及时通报灾后信息,减轻和消除事件的后果影响,确保生产生活秩序的及时恢复。

(二)调查评估。

每次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后,社区应急协调小组要组织事件参与单位负责人座谈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对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协调、指挥和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和本预案中对应的应急行动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三)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后,社区应急领导小组应通过社区宣传窗、组长等载体,将灾情信息或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地通报社区居民及辖区学校、商店等有关单位。如涉及内部掌握信息的发布,须通过街道的审核把关。

(四)责任和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报上级机关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行为的,报上级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及公共信息交流。

社区应急领导小组要做好居民的应急宣教和告知工作。通过社区公告栏、组长等载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抢险、避险等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安全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的抢险、避险、自救能力。灾情、灾况等公众信息,经街道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二)培训与演练。

社区应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社区应急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制定社区应急培训演练计划。每年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和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对社区工作人员等应急力量进行授课培训。根据气象情况和灾害发生特点,由社区牵头,定时(灾前)组织责任单位进行各行动方案的模拟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社区综合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演练。

九、工作要求。

(一)各小组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密切注视掌握各种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苗头和动向。

(二)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预案,严明纪律、服从指挥,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各行其是,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处置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忌简单粗暴、感情用事,尤其在涉及人民内部矛盾的群众性闹事中,在大量群众聚集、情绪冲动的现场,除对少数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外,一般不宜当场抓人,而应注意获取违法犯罪分子活动证据,待事态平息后,再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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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三

为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23号文件)和《靖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县民族宗教局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四个维护”。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处置这类事件,要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

(3)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事件,主要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因工作简单而激化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少数不法份子,要坚决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防范、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

(4)运用法律手段处置问题。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都要依法处置,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加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制止采取非法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行为。

(5)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明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级别,并按照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6)积极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7)相信和依靠各族群众。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宗教群众骨干队伍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8)严格宣传纪律。按照中、省、市在这方面的有关规定执行。凡涉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先送有关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对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报请县政府批准。

1.3适用范围及事件分级。

1.3.1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和信教群众中因具体的经济利益和其他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因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感情,挑起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或煽动、制造的事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暴力恐怖主义分子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1.3.2本预案称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iv级)、较大级(iii级)、重大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

(1)特重大事件(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0人(含)以上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100人(含)以上的聚众械斗并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20人受伤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人(含)以上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使各民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遭受特大损失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等。

(2)重大事件(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跨地区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300人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内部5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5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造成的严重威胁各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事件等。

(3)较大事件(i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2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亡3人以下、受伤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5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事件等。

(4)一般事件(iv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亡1人以上、受伤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20人以上至5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一般事件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2.1.1机构设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组织机构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蒲文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赵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书记。

刘兆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成员:乔文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股股长。

高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马彦县道教协会会长王建明县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

李永林团结清真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主任:赵军(兼)。

联系电话:0912—4645579。

2.1.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地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2)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报告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涉及各乡镇的问题和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3)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等事项。

(4)对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1.3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1)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

a、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决策,负责研究、提出对事件处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组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体干部对事件进行处置。

b、负责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联系,收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汇总上报县政府应急办。

c、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事件的类别和级别,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d、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向事发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e、根据事件处理需要,派工作人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使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f、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有关机制,提出工作建议。

(2)各部门职责。

a、县教育局。

b、县公安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

c、县民政局。

参与处理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的事件。

d、县国土资源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县水利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之间和信教群众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县广电局。

参与处理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h县文化局。

参与处理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1、县林业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3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

3.1.1特别重大事件(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小时内先通过电话向县维稳领导小组和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收到二级事件相关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发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将信息上报县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或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成立指挥部,启动相应程序开展处置。

b、协调教育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教育机关处置学校中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c、协调公安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处置以下事件: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群众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需要公安部门参与处置的其它相关刑事案件。

d、协调民政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民政机关处置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的事件。

e、协调国土资源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国土资源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协调水利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水利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协调农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农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草场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h、协调广播电视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播影视机关处置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i、协调新闻出版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新闻出版机关处置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j、协调林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林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k、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以下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事件。

l、协调新闻中心负责指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对外报道。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与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

局做好相应工作。

3.1.2重大事件(i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收到ii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与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

3.1.3较大事件(ii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12小时内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书面报告。收到iii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以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1.4一般事件(iv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4小时内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书面报告。收到iv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v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以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4小时内向县政府应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2信息报送及处置。

3.2.1县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管理领域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应及时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报。

3.2.2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事件的性质、规模,分类处理。当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达到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程度时,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当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达到较大(iii级)程度时,按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并报县政府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外界进行客观、准确、全面、及时的发布。

3.2.3各乡镇党委、政府信息报送及处置。

(1)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负责,形成一个覆盖面广、反应灵敏、渠道通畅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网络。

(2)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报送的主渠道作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注意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收集和报送。

(3)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把当地发生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情况报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便民族宗教事务局了解情况,正确决策,及时指导工作,牢牢掌握处置问题的主动权。对迟报、漏报的,要给予批评,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3后期处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妥善地协助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中伤亡群众的救治工作,并组织开展对事件损失的评估工作,总结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4应急保障。

4.1组织保障。

处置少数民族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涉及的范围,组成处置突发事件的临时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按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工作。

4.2人员保障。

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同志组成。

4.3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纳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支出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4.4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输、处置、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以完善各乡镇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讯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5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处置事件应急预备队员所必需的车辆、照明、通讯器材等物资的充足。

4.6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员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有关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5附则。

5.1预案管理与更新。

5.1.1预案管理。

本预案正式文本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并报县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5.1.2预案更新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进修订与更新,特别是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修订与更新的程序是: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审定后报县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5.2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5.3预案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5.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四

3、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事件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保证师生饮水水源的.清洁卫生。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和预防药品。

4、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规章,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安排每两周一课时健康教育课,对师生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相关知识。

5、特别做好春、夏季疫病高发期的预防工作,教育学生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以防感冒,增强免疫力。

6、建立健全保健机构,设立预防保健组织与人员,防范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不漏一个疑点,不疏一个环节。

校内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任何老师和学生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位老师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行政领导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一旦发生后,校内的各位老师及有关领导应负责做好有关病例的调查工作,并在可能涉及的范围内开展传染病,传播途径暴露因素的调查:

1、病例个案调查:主要有基本情况、发病情况、治疗情况、接触情况等。

2、病例接触者调查:接触同类病例的情况,接触者中发病情况等。

3、死亡病例子调查:应由市级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死亡病例的调查工作,除开展个案调查工作外,重点调查发病、治疗、死亡经过。

七、应急处理方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临时控制,实行师生分散隔离,防止事态扩大;

3、封存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设备、材料、物品。

指导下进行。

5、对有关人员实施医学隔离;

6、组织对病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

7、密切掌握师生出勤动态。在教职工和学生缺勤2小时内,学校须查明人员姓名、缺勤原因,掌握信息。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初步诊断),并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制。

8、学校设立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建立晨检和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收集疫情信息,每天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

9、对广大师生要做到疫情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加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为师生准备必要的预防药品并适时提供。

总之,为了做好学校突发卫生预防工作,我校会不折不扣依据各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落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到有备无患。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五

和》,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六

2、调度医疗急救小组火速奔赴现场应急抢救。

3、调度后勤小组及时开辟通道、准备急救的药品、器械。

4、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

5、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6、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在医院网站上通报,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有关新闻管理的规定向外公布信息。

7、当突发事件的病人康复出院后,半年内未再次发病且在这一地区无新增病例表明应急结束。

8、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韦林江、周胜同志负责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突发公共卫生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我院应急处理方案。所有突发事件的归档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月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护士一个课题,由总护士长赖朝凤亲自培训;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七、附录。

1、本方案由院办公室管理,并随时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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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七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校“小手拉大手,通过个体间的民族团结延伸到家庭并辐射到社会”的民族团结工作思路,特制订暑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方案,以全校民族团结“手拉手”“结对子”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体方案如下: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开展活动。

学生活动:由手拉手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手拉手小伙伴同唱一首歌、同看一本书、讲故事大赛等活动。

教师活动:由两名年级主任具体负责。处室工作人员回任教年级开展活动。开展联欢会,结对子对象互赠纪念品、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增进教师民族团结。

活动留存照片或视频,请各班主任、年级主任及时采集资料,撰写500字以内活动信息(电子版),信息包含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参与人数、活动开展过程。请各年级主任将活动材料统一收集,于7月10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八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编写指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院建立院长负责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下设监测报告小组、急救医疗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配备兼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人员。

二、单位现状:根据现有的条件在人力资源方面:有从事计划免疫、传染病统计分析的预防接种门诊;有从事各种检测化验,能够通过科学的手段第一时间知道各种疾病的分类的检验科;有临床经验丰富的内、外、妇医疗专家;有从事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在物资方面:有各类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我院药品种类齐全,储备量丰富,完全可以满足各种应急医疗用药;有用于安全防卫的消毒药品、干粉灭火器。

三、工作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小组成员:汪力、刘建华、张志杰、唐小川、周胜、韦林江。

汪力: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总指挥,负责指挥调配各小组所有成员,统筹协调各种关系。

刘建华:突发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监测报告小组组长,负责36种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分析。

张志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急救小组组长,负责调配小组内的内儿、外、妇医疗成员进行医疗现场抢救。

周胜、韦林江: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成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总结工作,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完善医院感染控制负责。

2、监测报告小组:刘建华、谭小羽、韦菠。

谭小羽: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收集36种法定传染病的标本采样。

韦菠: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分析36种法定传染病的分布趋向,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后勤保障小组:唐小川、夏远洪、阳玉君、王小明、向凤、彭猛、刘华超。

王小明:负责日常急救物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工作。

阳玉君:负责日常物资的采购工作。

向 凤:负责各种医疗物资的消毒处理。

彭 猛:负责通讯、网络畅通。

刘华超:负责资料的收集,通讯录的更新工作。

四、预防和应急准备。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

五、应急响应。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进一步深入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开展“四同、四送”活动,加强斋月期间群众工作结合连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联系实际和结亲对象家庭情况,面对面地宣讲,让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入耳入脑入心,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统一到兵师团党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聚焦聚力社会稳定。斋月期间是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时间段,要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兵师团党委维稳工作决策部署,牢记人民群众是做好稳定工作,基层力量是落实好各项维稳安保制度措施,共同做好入户走访、摸底摸排工作。深入了解连情民意,与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相结合,查找连队工作问题短板,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同维护连队辖区大局稳定。

(三)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学习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文明融合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让各族干部职工群众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四)全力办实事做好事。以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赢得群众信任,夯实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要努力办好实事好事,完善扶贫方案、落实扶贫项目、结好扶贫对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等政策措施落到连队、落到实处、落到人头。

下沉工作中结合单位工作安排、结亲户家庭实际、综合利用多种资源、手段,推动干部下沉包户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

(一)各委员强化政策理论、惠民政策、民族宗教知识、民俗常识、“三农”知识、加强连队组织建设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以“四同、四送”的方式通过吃在一起,话家常,解民惑;住在一起,体民情、转作风;学在一起,强意识、增团结;一起劳动,办实事、聚民心。通过深入细致走访、耐心精准宣讲、真心实意帮扶,推动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实现住户结亲、开展活动全覆盖。通过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发挥作用,把下沉包户工作做实做细。

(一)每名接亲干部每次深入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撰写《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和民情日记》,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为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创建工作,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教体电〔2021〕5号)和县乡各级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坚持以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纳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把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善于总结以往各类创建活动的经验,认真借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创建工作,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既体现统一标准和要求,又彰显民族和地域特色,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按照“面上全覆盖,点上有特色”的要求,凝心聚力,尽心竭力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一)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头脑,把不同学段的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每学年至少要保证10—12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要紧紧依托课堂教学主渠道,扎实开展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工作。

(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民族团结宣传日、宣传周、传宣月为契机,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书籍、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了解一位民族团结英模、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演讲比赛、观看一部民族英雄电影、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征文比赛、做一期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报、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文艺节目展演、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把民族团结、爱我中华、热爱中国共产党的种子埋入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每名学生。

(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中,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与传承活动,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校园文化建设应迅速将当地民族特色文化元素提炼并融入其中,让少年儿童更多地了解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知道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掌握了解民族传统特色文化,让广大师生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四)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不断增强学校吸引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确保适龄儿童除身体原因外,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五)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因地制宜地推行双语教学。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本地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学校各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民族学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各民族学生语言文字水平。在学前和低年级,开展民汉双语教学模式。鼓励师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各少数民族师生之间相互学习语言文字。

(五)加快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创建示范学校应达到“十有”标准:一是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二是有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三是有一张挂牌督战的任务清单;四是有一个重点突出的汇报材料;五是有一批讲解得好的解说员;六是有一条亮点纷呈的检查验收路线;七是有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示范点;八是有一组宣传标语,一份精美的宣传折页;九是有一份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的自检自查报告;十是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我村创建示范学校至少达到“七有”:一是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二是有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三是有一张挂牌督战的任务清单;四是有一个重点突出的汇报材料;五是有一组宣传标语;六是有一份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的自检自查报告;七是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

按照“面上全覆盖,点上有特色”的要求,从2021年3月份开始,稳步向“七有”目标推进,努力向“十有”目标奋进,确保7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黑马村完小成立以校长杨文科为组长,教导主任胡学胜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我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完小办公室,由胡学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日常事务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工作台账。

(二)健全保障机制。健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示范学校创建时限和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示范学校测评指标”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每年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健全检查考核、跟踪管理等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4日前将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报珠街中心学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学校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核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民族特色文化学校”等为抓手,围绕党建示范引领、融入教育教学、民族文化传承等重点,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紧密结合师生的实际,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一线、不搞一刀切,持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作进展、经验和先进典型,每月至少向珠街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报道信息。

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简短篇十

1.立即报告后勤保障处和保卫处、学工处。

2.迅速赶到现场警戒、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3.及时疏散学生。

4.协助有关部门对带头闹事者进行分隔、询问、查清原因,报学工处严肃处理。

二、出现大、小字报、反动标语等事件。

1.一旦发现有人书写、张贴大、小字报或反动标语,迅速报告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工处。

2.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员,协助保卫处勘查取证。

三、出现火灾事件。

1.一旦发现火灾,立即向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工处报告,必要的话同时向119报警。

2.深入火灾现场,采取灭火措施。

3.设法组织人员疏散。如果疏散通道被烟火封堵塞,一方面用镇定的语气不断呼喊,消除被困人员猝然临险后产生的恐慌心理,另一方面采取喷水掩护措施。设法保持疏散通道通畅,防止人流拥挤、堵塞、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4.深入火灾内部抢救人员。为神志清醒但在烟雾中辨别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被困人指明通道,让其自行脱险。对因惊吓、烟熏、火烧而昏迷的要用背、抢等方法把他们抢救出来。出来过程中遇有烟火,应用水枪喷水进行掩护,并注意保护被救者外露部位,防止被烧伤。

5.协助组织安全警戒保护火灾现场。

四、出现破坏活动的事件。

1.一旦发现有现行破坏活动人员,要勇敢与破坏分子作斗争,决不让其阴谋得逞,并迅速报告保卫处。

2.协助保卫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犯罪嫌疑人,并做好现场保护和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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