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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1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后生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通过。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
(2)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上投摩根__________″的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作出决议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基金托管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托管人应妥善管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联合公告。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的面值:每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行方式: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行公告)公开发售。
存续期限:不定期。
十、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基金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前款规定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某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六)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设立失败
若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满足成立条件,则本基金成立失败。本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资产承担本基金的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宣布该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订立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约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确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确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应当在当日下午三时之前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它时间之前提出;
4.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基金销售机构如允许基金投资者进行预约或其他形式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其申请的处理方式按有关业务规定进行。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日及之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在t+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公告中规定。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平,实际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指基金赎回份额与转出份额之和减去基金申购份额与转入份额之和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本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即确认成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或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准备或采用估值或稍后进行估值;
(4)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
(5)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十四、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遗赠、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1.“继承”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遗赠”指基金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3.“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定主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
(二)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指定的网点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确认,该确认一般情况下应在非交易过户申请经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基金持有人可以以同一基金账户在多个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认购)基金份额,但必须在原申购(认购)的基金销售机构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转出成功后,一般情况下转托管份额可于t+日在转入方网点办理转入手续,投资者可于t+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六)在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业务,并会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公布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其他有关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销售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时机有效结合,精心选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投资,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国际水平的理财服务,最终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主题”投资概念日益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密切关注。本基金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资产管理集团150余年的资产管理经验,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深入分析并挖掘其中行业与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投资资产的灵活动态配置,在实现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争取基金投资超额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a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股票类品种,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债券类品种。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是那些动态发展比较优势而立足于国际竞争市场的上市公司,该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将国内行业发展趋势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纳入全球经济综合考量的范畴,通过定性/定量严谨分析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国家/地区与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评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体,在股票选择和资产配置上分别采取“由下到上”和“由上到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内市场的具体特点,本基金积极利用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在全球市场的研究资源,用其国际视野观的优势价值评估体系甄别个股素质,并结合本地长期深入的公司调研和严格审慎的基本面与市场面分析,筛选出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配置层面包括类别资产配置和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不仅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实施策略性调控,也通过对全球/区域行业效应进行评估后,确定行业资产配置权重,总体紧密监控组合风险与收益特征,以最终切实保证组合的流动性、稳定性与收益性。
1.优势价值分析
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长期以来贯彻精细入微的基本面研究,逐日累积利于投资决策的信息优势,结合ddm(ddrs)、df等价值评估模型,全力辅助合理的证券资产选择。基于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的全球性研究资源,本基金通过优势价值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在对构成上市公司比较优势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研究后,结合其当前的市场表现,来确定个股投资价值与投资时点的判断。根
有关基于计算思维培养的Scratch教学论文怎么写二
ⅰ.选题背景和意义
在当下的信息时代中,人们对通信的需求和要求都越来越高,这些要求都体现在了线路的建设与维护上。线路即整个通信信号传递的路线,是保证通信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将投资的重要部分正是移动通信线路的建设和维护,移动通信线路的建设一般都是围绕覆盖面、通话质量、投资效益、建设难易、维护方便等要素进行。目前对于线路的检测与故障处理,仍存在以下两个需要改进的问题。
(1)线路故障处理及时率始终停留在一般的“现场看、现场查”的水平,对故障线路的必备相关参数知之甚少,不能做到“先了解、后查修”,造成故障查修时间过长而影响了该线路覆盖区域下的很多用户的感知。
(2)对于线路基础维护工作周期、项目一概而论、不分等级,无差异化、针对性的维护,造成主线路的巡检周期过长、巡检内容过于简单,为重要线路日后出现告警而影响大批客户埋下了故障隐患。
因此,为了提供更好的用户服务,线路的智能巡检系统应运而生。
同时智能手机的流行,使我们开始将应用联系到智能终端上,以实现便捷移动性。所谓智能手机(smartphone),是指“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可以由用户自行安装软件、游戏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通过此类程序来不断对手机的功能进行扩充,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的这样一类手机的总称”。
而google公司开发的android平台更是为智能手机开启了一片新天地。现今,android是世上最为流行的手机平台,他掌控了数百万的手机,平板电脑,和许多其他的设备并且将google和网页的功能带到了用户手上。同时,用户可以定制你自己的安卓设备。窗口工具让你能够直接通过你家的电脑屏幕联系到你最喜欢的应用程序。用户可以增加或者调整日历,邮箱,提醒,使得生活中的重要事情都在掌控之中。
android拥有全球合作和大规模已安装数据库,创建在在开源的linux架构上,拥有大于300个硬件软件和载体合作伙伴,使android迅速成为了最快速成长的手机系统。现在,世上有超过20亿的安卓设备,并且每天都有在137个国家地区超过550,000的新设备被激活使用。
1、android为开发者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来研发任何能想象到的应用程序,同时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市场空间将产品展示给快速增长的用户群体。不管你是做生意,还是仅仅有一个很棒的想法,安卓拥有平台,工具和设备来使之成真。
2、android的快速创新持续推动着硬件和软件向前发展,为用户和开发者带去新的功能,android技术的快速革新使开发者一直站在多样的强大的应用面前。
3、android的强大的开发环境,为开发者提供所需一切来构建顶尖的应用体验。它提供了一个简单的应用程序模板,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开发者可以在很多设备上运用自己的程序,从手机到平板电脑等等。在所有设备中,android都为你提供持续的强大的apis来管理你的ui组件并使你充分运用每个设备上得硬件资源。
对于android开发者而言,安卓重新塑造了人们通信的方式。使通信是你的手机或平板电脑,在你手腕上,在你车里,在电视中,在相机里,在家中,在商店里,这是没有限制的全新风景。
ⅱ.研究现状
现下,已有不少公司进行巡检的研究与开发。其中以接触式和感应式巡检系统为主,对巡检的智能性和移动性的兼顾尚有欠缺。
(1)接触式巡检管理系统
接触式巡检系统由信息钮、巡检器、通讯座、计算机及软件等组成。巡检人员佩带巡检器,在巡检过程中用巡检器触碰信息钮。信息将自动存于巡检器中,管理人员将巡检器插入与计算机串口相连的专用通讯座中,通过计算机内的应用软件将巡检器的巡检数据读入计算机中存档。
(2)感应式巡检管理系统
感应式巡检系统由感应器、巡检器、数据传输线、计算机及软件等组成。将具有不同编码的感应器隐蔽安放于被巡检的设备或线路上(无需布线),并将感应器编码对应安装地点存于计算机中。管理人员将巡检器通过传输线与计算机连接,通计算机内的应用软件将巡检器的巡检数据读入计算机中存档。
各地移动线路的检测主要存在着以下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1)移动线路分布于城乡各处,高山平地,地形复杂,采用传统的人工巡检的方式使很多时间浪费在爬山,走路的过程中,导致工作效力非常低,已经不能适应移动通讯业务迅速发展的需求。
(2)巡检反馈时间长,信息不足,无法实现对数据的分析从而有效的监控,不能动态地、实时地显示,致使无法有效进行决策;
本次毕业设计即研究开发具有较好移动性智能性,并以当下最广为使用的android手机为巡检终端的线路智能巡检系统,通过gps卫星定位,并利用gprs/3g等数据网络,通过定时跟踪与手动上传,实现设备的实时数据采集及监控,这样移动线路监管维护部门便可以及时、 真实的了解线路现场的环境情况,有效保障了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
ⅲ.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了解android的系统架构,掌握android的基本开发技术,熟悉巡检系统业务流程,基于此业务设计流畅的用户交互界面。使用android各种ui控件,完成各个页面之间的跳转和数据传输;完成终端各种参数的设置,并能给用户良好引导和提示;完成在主流android手机上的调试,能够在各种主流android手机上正常使用。
本次毕业设计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基于android的java语言对用户交互模块进行设计并联合各模块能够协调工作。其后还需要进一步简化设计语言和设计思路,美化交互界面,提高用户模块的可移植性,并进行系统优化。
ⅳ.研究方法和手段
主要在myeclipse环境下,使用java语言进行android的程序编写和调试,对android客户端的用户界面交互模块进行仿真,并能在终端上运行并实现预期的效果。同时了解其他各模块接口与主要实现方法,与各模块协调运行,在终端上实现整套巡检系统的功能。
首先需要学习android开发手册,了解各种ui组件的特性及使用方法,以建立人机友好的交互界面。同时广泛涉猎google官方资料,并进行文献翻译,同时阅读最新的相关文献。学习并跟随发展潮流,不断优化模块功能。
ⅴ.设计(论文)提纲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需求分析
第三章 系统分析与设计
第四章 系统详细设计
第五章 系统测试
结论与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外文资料及译文
ⅵ.研究工作的步骤与进度
3月初至3月中旬:了解课题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熟悉myeclipse开发环境,学习android架构,熟悉巡检业务。
3月中旬至3月底:学习android界面开发,学习android ui控件,动手实践。
4月初至4月中旬:继续学习android ui控件,在动手实践的基础上设计终端界面。
4月底至5月中旬:设计终端界面,制作demo,与其他模块进行整合并在手机上联合调试,并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设计。
5月中旬至5月底:完成系统开发、毕业论文初稿及相关事宜。
6月初至6月中旬:完成系统测试、毕业论文及相关事宜。
ⅶ.查阅的主要文献
[1] 李刚.疯狂android讲义 .电子工业出版社.20xx.
[2] android开发入门指南(第2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xx.
[3] 韩超,d系统原理及开发要点详解电子工业出版社 20xx
[4] android sdk开发范例大全(第3版).人民邮电出版社 20xx
[5] d编程典型实例与项目开发.电子工业出版社 20xx
有关基于计算思维培养的Scratch教学论文怎么写三
当今世界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快速增长并且迅速更新,这一客观现实对教育改革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传统的黑板加粉笔的教学手段已无法适应当前大信息量的教学需要,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必须有重大变革,才能满足21世纪要求培养高层次、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具有创造性人才的需求,所以,必须创造一个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学习的环境。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向教育领域的扩展,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在教育过程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以计算机为辅助工具的网络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谓网络教育指的是在网络环境下,以学习者为主体,以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和internet网络等高新技术为主要教学手段和传播媒体,运用图像、文字、动画、音频和视频等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的交互式网络教育方式。而网络教学系统是基于这种技术产生的一种具体的应用模式,它是在校园网甚至internet上建立一个虚拟的教学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可以实现教师备课、讲课,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和学生课后交流、答疑、批改作业及考试等教学环节。网络教育打破了传统教育的时空限制、地域限制,使学习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学习计划在网上学习,能更充分地利用教育资源,为全社会的学习者所共享,使国民可以得到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网络教育是一种开放式的教育体系,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终生教育、终生学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通过建立和完善以计算机辅助工具的网络教学系统,实现从传统教育模式到现代教育模式的转换,实现全国乃至全世界教育资源的共享,是实现对学生个别化终身教育和最终实现我国全民教育终身化的有效途径。
对于网络教学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标准的限定,但可以这样理解,凡是依托计算机网络进行的教学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网络教学。它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如网上实时交互教学、网上实时广播、转播教学及通过网络课件进行的教学等。这里有两个要素:一是计算机网络;二是教学活动。这两个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存在,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网络教学。这样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当前舆论中的网络教育、网上教学、远程教学、网络化教学、网络辅助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网校等概念区分开来,以便于问题的讨论。
21 世纪,教育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最大的支柱和基础产业,网络教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教学形式必定得到大力的发展。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时代的信息化将使新知识、新事物随时随地的大量涌现。这就要求人们必须从一次性学习走向终身学习,而网络教学则为教育走出校园迈向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使教育社会化,学习生活化。网络教学将成为没有围墙的学校,成为社会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每个学生的个性和文化基础参差不齐,因此对教学方式的要求也千差万别。教师可以通过网络教学系统平台发布教学课件、教学内容等相关的教学信息,为学生提供一个开放性的“虚拟校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随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对遇到的疑难问题可以通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请教同学、教师、有关专家等,甚至还可以和他们展开讨论。在这种个别化、交互式的学习环境中学生的个性会得到充分的发展。
用于网络教学的课件设计是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目前有众多的开发工具,并且性能优异,表现能力较强。网络课件通常较大,完全利用现有的网络设施进行下载运行是不现实的,因此,通常主要的课件应配置在学习者的客户机端,这些软件可以利用光盘分发给用户,服务器端则配置教师、学生的信息。为保护课件版权,可以在课件中抽取关键数据存储在服务器中,学习者必须在服务器中取得这些数据才能运行后续的课件。
计算机辅助网络教学首先应建立校园网,校园网的建设包括以下关键技术:一是大数据量多媒体信息的存储和管理;二是多媒体信息的快速查询与存取;三是多路并发技术处理和信息共享。目前对这些技术的研究较多,支持产品也较多,起步较早的校园网大多采用以太网、fddi(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100vg–anylan 等,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发展,这些网络越来越不能适应应用要求。新兴的千兆以太网和atm 网就是为适应多媒体信息的传输而发展起来的,但是在校园网中使用atm 技术附加费用太高,优势并不明显,且atm 技术还处于发展阶段;而应用千兆以太网技术则具有较强的优势:传输速率是快速以太网的10倍,而价格仅是其2倍左右;具有广泛的产品支持;具有良好的交互操作性。因此对于中小规模的校园网使用千兆以太网作为校园主干网是一种经济而实用的方案。
1.计算机辅助网络教学系统的发展、研究等
2.计算机辅助网络教学系统的理论和技术支持
3.计算机辅助网络教学系统的可行性研究
4.计算机辅助网络教学系统的需求分析
5.计算机辅助网络教学系统的概要设计
6.计算机辅助网络教学系统的详细设计
7.计算机辅助网络教学系统实现和测试的理论方法
[1]刘时进。网上教学系统的基本体系结构分析[j].中国远程教育。20xx.07
[2]蒋东兴、罗念龙、戚丽、沈培华。校园网络教学系统及其关键技术研究[j].计算机应用。20xx.09
[3]李克东,谢幼如。多媒体组合教学设计[m].科学出版社。1994.
[4]宋云娴。网络教学的现状和未来[j].多媒体世界。1997.2
[5]谢幼如。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索[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6]凌兰兰。开放式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构建[j].微机发展。20xx.
1、07 撰写开题报告
2、07-08撰写论文初稿
3、08-09 修改初稿,与导师讨论,完成论文终稿
有关基于计算思维培养的Scratch教学论文怎么写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展阅我的这份求职信,是我无限的荣幸。
我是一名即将于20xx年07月毕业的福建工程学院的学生,本科学历,所学专业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学四年中,我汲取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并锻炼了自己的能力。通过四年的苦读,掌握了计算机软硬件专业知识,经过将近四年的专业课学习,对所学习的课程都有了很好的掌握。熟悉c语言、汇编语言以及c++语言;对linux有一定得了解,在arm9上能编写一些简单的基于linux内核的驱动程序及应用程序;为了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愿从底层做起。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
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四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福建工程学院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
希望通过我的这封自荐材料,能使您对我有一个更全面深入的了解,我愿意以极大的热情与责任心投入到贵司的发展建设中去。
最后再次感谢您耐心的阅读了我的求职信。
祝愿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人才辈出。
求职者: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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