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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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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优质9篇)
2023-11-13 05:03:49    小编:ZTFB

合同可以规范双方的权责关系,降低交易风险,增强交易的可靠性。编写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和核对各项条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遗漏和疏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和完善。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为自己的合同撰写提供一些借鉴。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理解合同的要点有所帮助。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一

编号: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邮编:

帐号:开户银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二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_-0212)制定的。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三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技术咨询合同的一种,具体怎么写呢?请看下面:

(以下简称委托方)山东正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额: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协助委托方签订相关施工合同并为委托方提供与之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何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双方 签字盖章后开始实施 至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结束。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贰 份各执 壹 份。

委托方:(签章)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

(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

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邮编:

帐号:开户银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四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1、工程项目名称:望都太阳城四期28#、29#、30#、31#楼、开闭所。

2、建筑面积:28392.37m2。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太阳城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6、其他。

7、要求: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30%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30%)。

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五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1、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时间:自“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xx天内完成。

(一)、甲方的责任: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责任: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费用标准。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xx%计取。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x%计取。

(二)、付费方式。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一次性结算。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方:

负责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

乙方:

负责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六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有与项目前期研究工作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在20xx年8月25日以前,向甲方提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文本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对本项目提出重大变更,或者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可研报告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增加任务或变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关费用。

第三条费用支付条款。

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项目编制费万元整。余款在提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评审合格后付清。

第四条违约罚金。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报告时,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应得报酬的5‰,作为违约罚金。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详实,造成的项目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适当增加乙方工本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时,应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报酬的5‰计算。

第五条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修改或补充合同。修改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报告文本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七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标准条件:建设专用条件:建设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xx年11月26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12月15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八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以下简称为服务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 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服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服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本项目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计取基数,500万元以内按8‰计取,

500—3000万元按按7‰计取,3000—5000万元按6‰计取,5000—10000万元按‰计取,超过10000万元按3‰计取。

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10%余款。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服务方保证委派有施工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任务。

如果服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委托方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服务方,服务方7天之内必须改正或弥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服务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住所:电话:开户银行:

帐号:邮编: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篇九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制定的。

(一)项目名称(全称):

(二)建设地址(全称):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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