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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管理案例论文(模板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4 11:29:32 页码:7
最新行政管理案例论文(模板8篇)
2023-11-24 11:29:32    小编:ZTFB

对过去的总结,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写总结时,要注重用词准确、语句通顺。这些总结范文覆盖了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经验总结,对我们撰写自己的总结会有一定的启发。

行政管理案例论文篇一

原告方,男,35岁,汉族,无业,市人,住市区楼204,电话13156897420。

诉讼代理人:王,市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地址:市区政府路17号。

法定代表人张,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国家赔偿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0年10月20号,原告的朋友张、王等人到原告家串门,并归还张、王向原告所借的5万元。吃过饭后,张提出玩麻将,于是大家一起打麻将。晚上21点多,原告和张因言语不和而争吵起来,张冲上前来打了原告几个耳光。原告忍无可忍,拿起了一根木棒向张打去,后经鉴定张为轻微伤。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赵在没有充分调查事实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对原告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后经原告了解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赵是张的表哥,赵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办理自己亲属案件时不申请回避,在处理上故意偏袒一方,以至于作出不公正的处罚决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与申辩、作出处罚决定、送达等程序。而区公安分局民警赵在没有进行充分调查取证,没有听取原告申辩的情况下就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是违反行政程序的。根据《行政法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是无效的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原告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金总额为元/天(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7天,总计元。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证人王的证言1份,住市区楼502;。

2.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2000年01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

根据上述事实与理由,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方。

2000年月日。

1.本起诉状副本1份;。

2.证人王的证言1份;。

3.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2000年01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行政管理案例论文篇二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工程项目发展也越来越快,在一定程度上使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得到很大的提高,也为企业提供了强劲的综合竞争力。

本文将先对公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再重点探讨如何有效进行成本管理。

1、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成本管理的内容。

1.1成本监督。

其中需要对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成本管理,比如像采购、设计以及委托这些环当中的成本管理;每一个环节当中所支出的费用、工程款项的支付以及项目的支付进展都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要保证在每一个月中都能依照实际的工程情况进行定期定量的资金支付;还要制定一份完整的成本报告,而且其项目的审计工作也需要完成。

1.2成本计划的制定与调整。

首先,要与相关的部门进行合作,建立一个和谐的合作关系,对咨询、分析以及协调等工作要认真完成,每一个方面的决策以及调整项目都需要对成本因素进行考虑。

其次,针对项目所形成的变动,对目标进行预测、分析及改变环境所造成的一系列成本的变化,与此同时还要适当的调整成本计划,包括当中所有的费用补偿问题,需要进行不断的协调以及调整,最终将问题进行解决。

最后,深入的分析技术经济层面所出现的超支问题与节约的问题,将整体成本作为最大的出发点,将工程当中的技术、质量、进度以及工期进行不断优化。

2.1项目建设前的成本管理。

(1)人工费。

相关的工作人员除了要将市场调研工作做好之外,还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当中的特点进行分析,最后将总结出来各部分的人工费用进行相应的核算。

施工队伍要根据先前设定好的人工费标准进行人工费控制,也就是说必须保证施工队伍一年中实现的产值人工费总额大于施工人员一年下来的工资总额,不然人工费的控制即算失败。

(2)机械费。

在整个公路工程建设的项目成本核算内容当中,机械费是一类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核算机械费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根据机械的不同而进行相对应的核算。

要完成机械费的控制必须将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机械台班数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机械和施工组织进行合理的调配,最大程度的利用好机械设备。

另外,要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防设备出现大问题增加维修费用,尽量减少设备闲置和不正当使用,对设备的油耗进行最有效的控制。

(3)管理费用。

在管理费用当中,一般包含项目部的管理以及现场的管理两个部分,其现场的管理主要是根据管理人员、气候状况、现场环境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等来进行核算。

管理费用主要包含管理人员的薪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办公费以及劳动保护费等,在进行管理费用编制时不仅要做到从实际情况出发,而且要尽量节约以减少成本费用。

(4)材料费。

在所有的价格因素当中,材料费用是变动最大的价格,也是变动当中相对较大的一个因素。

而在材料价的变动当中一般是以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动而进行变动,而如果想保证材料价格比较合理化,其相关的工作人员就一定要对市场进行认真的调研,对市场行情进行一定的把握后再对材料价格进行合理的确定。

采购人员首先要确定施工所需材料数量,施工时控制水泥和钢材的发放数量,结算时采用基础用量加合理损耗的方法进行。

另外还要对材料价格进行合理确定,较低的材料价格也能够使材料所需成本降低,在选购材料时,多家选择供应商,争取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优的价格采购。

2.2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成本管理。

(1)合同管理。

在成本管理当中,合同管理作为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将合同管理在资源基础之上进行建立,对于双方的成本管理来说会有很强的约束力,最后将其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当中进行具体的落实,以此对施工的进度以及质量进行不断的加强与管理。

(2)施工过程成本管理。

在公路施工项目的施工过程当中,建设人员必须要依照制定好的计划成本以及成本预测和每个项目当中的成本核算,对统计核算、业务核算以及会计核算的要求要严格遵循。

对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以及对成本高低有影响的高低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对经营管理的模式进行努力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成本不断降低。

2.3项目建设后期的成本管理。

到了公路工程建设的后期,对于成本管理其施工企业就必须要进行非常系统的总结,对每个企业所适合的成本管理措施进行分析,以此制定与单位实际相符的成本管理标准,在一定成本上能为今后提供成本管理的依据,这样不仅仅能将投标竞争当中的把握有效的增加,还能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当中的广度与深度增加明显。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对寻求最大化的经营效益,是公路工程项目当中成本管理的主要目的,将价值原理当做向导,将动态的管理以及科学的决策进行有效结合,对成本管理中所有相关措施进行认真落实,这样就能有效管理项目施工的成本,促进公路工程项目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行政管理案例论文篇三

小微型企业是我国企业的重要组成单位,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首先其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劳动力剩余问题,解决了人口的生活问题,为人们生活和生存作保障,其次,小微型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可以降低社会的贫富差距,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由此可见小微型企业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为了促进小微型企业的长远发展,要完善当下小微型企业财务发展弊端,提高小微型企业总体实力,来促进社会的发展。

一、在小微型企业中,管理问题的阐述。

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提高了小微型企业的竞争力,保证了小微型企业的经济收入。但是,站在整体角度,对当下我国小微型企业进行研究和分析,发现目前我国小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财务管理体系较为涣散,财务制度不完善。其主要体现在,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不同管理关节没有建立清晰的主观管理意识,包括在财务资金支出环节、现金支出环节等等。进而对财务管理无法全面进行,无法进行管控作业,缺失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二,当前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只是相关工作人员没有管理工作依据,对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较为随意,缺失规范性,进而带来企业的财务资金流通没有被及时记录,财务报表信息的丢失,企业主体无法依据企业当下财务运作情况,建立发展目标,进而阻碍了企业发展和。其三,对财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财务工作人对自我工作要求较低,工作时积极性较低,无法全面发挥业务能力,没有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监督,进而带来财务发展弊端。其四,小微型企业的自身管理观念和经营形式的弊端,产业布局较为简单,缺乏对财务管理知识的了解,延续传统管理模式,对财务工作人员关注度较少等等,带来企业财务管理弊端。

二、促进小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一)构建合理化和制度化财务管理制度。

小微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弊端,主要是其财务管理制度的缺失,面对这一问题,首要工作就是建立完善和合理化的管理制度,来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其一,小微型企业可以建立实际业务管理制度,增加对信息环节、数据记录方法和模式、财务信息报表关注度,在这些关节建立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工作人员在实际作业中有章程可以遵循。其二,增加对财务监督体系的制度化,保证财务监督作业有效进行,利用审计部门和其它部门,整合起来对财务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增加财务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实现管理的最大目标。

(二)创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和经营模式。

要想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效进行,要依据当先社会发展形势,改变传统管理和经济理念,创新管理模式,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效进行。首先,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要改变自身的经营管理理念,在此基础上,对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让其树立新型工作理念,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知道财务工作重要性,知道自身的职责。其二,随者小微型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产业种类和经营模式不断不断变化和发展,具有多样性特点。企业的经营模式和产业类型对小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联系性。因此,要想促进小微型企业管理工作良好进行,首先要从经营模式和产业模式着手,增加财务管理灵活性和经营灵活性,依据经营进程和产业发展不同环节,进行单一财务管理,保证财务管理科学性,其次,增加财务运作效率,保证财务发展水平良好,保证企业的财务收入和支出。对企业的财务支出、收入、投资等等财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增加对不同财务运作活动的关注度,保证管理效果最大化。

(三)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效率。

小微型企业财务工作人员是其财务部门主要工作者,要想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进行,要加以关注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为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效进行,降低财务风险,要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建立合理化培训周期,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证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也可以在财务部门对不同岗位进行划分,把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划分,建立合理化奖惩制度,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待遇,来提高关注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淘汰制度,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保证其工作能力。最后,也可以建立合理化评判体系,对工作人员工作能力进行评判,发现其不足,对其财务业薄弱环节进行针对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实现财务体现健康高效运作目标。

三、结束语。

为了促进小微型企业长远发展,完善其财务管理弊端,首先要以建立实际业务管理制度,增加对信息环节、数据记录方法和模式、财务信息报表关注度。改变传统管理和经济理念,创新管理模式,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效进行。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建立合理化培训周期,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证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合理化奖惩制度,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待遇,来促进小微型企业长远发展。

行政管理案例论文篇四

古语云:“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所以在这几周时间里,通过老师的教导及自己的学习使我对《行政管理学》有了新的认识,学到许多实用的知识,还帮我解决了不少问题。

首先,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是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对将来考公务员和从事行政管理方面工作的人有很大的帮助。自其发展至,有些发达国家已将行政管理学设成为一个独立的且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一门科学。行政管理学在各种管理中都起到了领导、主管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各方面的有效管理,其中行政管理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影响着国家、社会的发展。

我国行政管理学起步较晚,是在改革开放后才有进一步的发展,其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密切关注理论发展和我国行政发展的实践。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根据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以及分析研究了我国行政管理,特别是行政改革所面临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注意学习国外先进优秀的行政理论和实践经验,但不套用西方的理论模式和价值观念,努力反映行政学的发展,广泛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建构属于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

行政管理学的内容大体可分为:一般理论、主体、行政组织机构、过程、保障以及其目的,正确地发挥行政职能,科学地处理政府政务,提高工作办事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2、有助于提高我国公务员的素质,进而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

3、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促进企事业单位与政府的良好合作。

自学过行政管理这门课程后,我感觉自己受益匪浅。作为班里的团支书,在此之前,我觉得吧自己还是不能很好的管理好班级,有时对一些小事都处理得不是特别恰当,那时感觉自己很没用,连这点事都做不好,以后还怎么在社会混啊!然而,通过学习行政管理后才发现自己以前在管理上的不足,其实管理方面是有技巧的,只要抓住其中的技巧,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感觉还不赖。这不仅提高了自己的管理水平,为自己以后进军管理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同学们创造了一个和谐的学习氛围,真可谓是一箭双雕啊!

总之呢,学习行政管理学,一是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的需要;二是适应当代科技革命和世界发展趋势的需要;三是当前改革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学习国外的先进的管理学经验,加深自我的政治修养,为共建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辉煌!

行政管理案例论文篇五

原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4.起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6.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7.起诉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行政管理案例论文篇六

原告:张三,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系h县xx服务中心业主,住h县xx镇xx路xx号,电话*****。

被告:h县国土资源局,住所地:h县xx镇xx路xx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李四,该局局长。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有口头土地租赁合同关系,口头约定原告租赁被告位于h县xx镇二尕线以北的土地15亩,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至的相应租金。原告租赁该土地后,平整土地、购买设备、修建厂房、架设高低压线路等投资几百万元,进行生产经营。

1月,原告向被告提出继续使用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该土地使用权的请求。205月31日,被告发h政土字(2010)99号《h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限期搬迁的通知》,要求原告在6月5日前全部搬迁,逾期不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到县政府查询得知被告已经将该宗租赁土地以挂牌形式出让给了他人。

原告认为,被告将该宗租赁土地未经公开程序出让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侵害了原告权利。被告的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前并未告知原告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给原告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未告知依法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告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导致原告停产停业等重大经济损失。特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h县人民法院。

原告:张三。

**年7月日。

行政起诉状范文(二)。

原告:周泽,个人信息略。

代理人:富敏荣,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磊,个人信息略。

代理人:浦志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人:周世锋,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阳市公安局,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7号,法定代表人闵建,职务局长。

案由:不服集会、游行、示威行政许可。

诉讼请求:确认被告筑(公)不予许可字第003号集会游行示威不予许可决定违法。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9月5日依法向被告提出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申请主要内容为为抗议贵阳市中级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黎庆洪等人被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下称黎庆洪案),要求和促进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黎庆洪案,故申请组织30名居住地非贵阳的中国公民在贵阳市云岩区和南明区参加集会、游行、示威。被告于209月6日书面通知原告于2012年9月7日17时前补正相关材料,原告如期提交了补正材料,2012年9月8日,被告做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向原告送达。

被告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理由为“该项申请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原告认为,被告做出此决定的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所述理由不能成立,是一个违法决定。

一、不予许可决定程序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公安机关应当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二日内将《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分别送交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必要时可以同时送交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和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的《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的次日起二日内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由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未达成协议或者自接到《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的次日起二日内未进行协商,申请人坚持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主管公安机关,主管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及时做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被告在做出不予许可决定之前,并未按照上述规定通知贵阳市中级法院与原告(申请人)协商解决问题。所以,被告的不予许可决定程序严重违法,应当撤销。

被告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答辩中称,《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是《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上位法,当二者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适用《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故其没有组织贵阳市中级法院与原告协商解决问题程序并不违法。被告此点答辩理由不能成立,且有违背宪法、僭越行政机关职责之嫌。国务院是中国最高行政机关,中国所有的下级行政机关均受其规制,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所有的行政机关均应当严格执行。《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条规定的用词“可以”,是将该项事务的决定权授予行政机关。而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针对此项法律的授权,在制定的《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对同一事项规定“应当”,这就是最高行政机关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对行政机关自身责任的一种加强,而不是“规定不一致”,作为下级行政机关,必须服从国务院的这一规定。而被告径直以下位法效力不及上位法就免除行政机关自身的这一“应当”的责任,是对法律适用的严重曲解,是对国务院权威的践踏。

二、不予许可决定适用法律错误。

被告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是《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该项规定的完整条文是“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从被告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提供的证据来看,其所谓“有充分根据”为三个社区、六个派出所、一个交管局出具的对于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将破坏社会秩序的推测,队此之外,再无其他根据。

被告仅依据这些机构的推测,就断定原告拟组织的集会、游行、示威“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违反了其所依据的前述法律规定。法律之所以规定集会、游行、示威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经过许可才能进行,原告之所以向被告提出申请,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的原因,就是集会、游行、示威活动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维持秩序,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秩序的维持,本身就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被告怎能以自身的`不履行职责来断定原告的申请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呢?如果原告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也不是因为原告申请的活动本身,而是因为被告没有履行维持秩序的职责才导致“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所以,“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根本原因在于被告,而非原告。只要被告依法履行了维持秩序的职责,原告申请的活动,就不会破坏任何社会秩序。

三、不予许可决定所据理由不能成立。

不予许可决定书认为仅30个人参加的集会、游行、示威就“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被告的该决定,实际上是要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因为任何一个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参加人数,都会远远超出此人数。

原告在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向被告陈述了原告组织的30人大都是学者、()作家、编剧、律师、关注时事的普通公民,都是有一定素养的公民,原告按照被告的补正材料通知要求提供的参加者身份证明、居住地证明和个人声明,也能够证实这一点。而且,原告已经向被告保证会严格依法、理性、有序的集会、游行、示威,同时也请公安机关派警员参与维持秩序。

在被告做出不许可决定的第二天,在中国香港,有十二万人集会游行示威,秩序良好,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任何破坏。

在被告做出不许可决定的第八天,在中国贵阳,就是贵阳市市区,有上万人上街游行。

认为30人集会游行示威就“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是不相信中国公民对秩序的遵守还是不自信自己有能力维持30人的集会游行示威秩序?不管是何原因,不予许可的决定的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不许可决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理由不能成立,而原告的申请,于法有据,于理相符,于国有益,于民有利,应当许可。

而且,集会、游行、示威是中国公民自然享有和法定享有的政治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对此亦有明确规定,任何非法的限制、变相限制、剥夺、变相剥夺中国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的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

请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不许可决定违法。

此致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原告:

行政起诉状范文(三)。

原告:胡××,男,××岁,汉族,×××市人××厂退休工作,住本市××区××村××街××号。

被告:×××市××区城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李××,局长。

请示事项:

1.要求撤销被告××××年×月×日对原告所作的《处罚决定书》;

2.要求确认原告在××村×街×号所建二层楼为合法建筑;

3.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告立即给原告兑换《房产证》。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为了解决家庭人多、住房紧张的困难,经过向被告申请,按照被告批准的(××)×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及建楼图纸和其他要求,于××××年×月×日在×号自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在施工前,被告曾派人到现场查看,在施工中和竣工时也都有被告所批准的建楼的要求。但是,被告却趁原告兑换《房产证》之机,擅自扣押《私房建筑许可证》,不给兑换《房产证》,并依仗职权,于××××年×月×错误地作出处罚决定。原告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不服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收到诉状后,责成被告给予解决问题、纠正错误。然而,被告不但不给解决问题,不纠正错误,反而又照抄了××××年×月×日《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下达了所谓××××年×月×日《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上说原告建房“违反了(××)国函字××号文和冀政(××)××号文及《×××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到底是哪一条、哪一款?被告含糊其辞,没有说明。因此,被告的提法是没有准确的法律依据而认定的,是错误的。《处罚决定书》中还说:“查你在××区××村×街×号所建东楼有五处违章……”此说法是不能成立的。第一,原告是按照《私房建筑许可证》和审批图纸建筑施工的,怎么说“所建东楼有五处违章”呢?第二,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被告曾派王×代表被告经常隔三天两日到施工现场查看,直到峻工验收时,一直没有提出异议,即应视为建筑全部合格,符合要求。假如说建筑有五处违章,为什么不当场提出,而在事隔很长时间,扣押〈私房建筑许可证〉后才作出处理决定呢?可见,被告这说法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被告**年×月×日所作的《处罚决定书》不仅没有准确的法律依据,而且还违背了被告所审批的图纸和《私房建筑许可证》上技术规定,是完全错误的。原告所建的二层东楼,完全是合法建筑。被告扣押《私房建筑许可证》,不给兑换《房产证》更是错误的。被告错误的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为此,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胡××。

××××年××月××日。

附:

一、诉状副本1份;

二、证据5件。

行政管理案例论文篇七

摘要: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动剧烈,导致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保障企业平稳运营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焦点问题。但是,目前大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也都存在着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健全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使企业的信誉和盈利能力下降。只有搞好资金管理这个中小环节,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其在市场经济中稳步发展。

关键词:资金管理监督制度关联性研究。

前言。

“现金为王”一直以来都被视为企业资金管理的中心理念。企业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往往是决定企业存亡的关键所在。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复杂多变,通过提升企业现金流的管理水平,才可以合理的控制营运风险,提升企业整体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不断加快企业自身的发展。

一、资金管理概述。

资金管理,它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企业资金的来源,资金的使用进行计划、控制、监督、考核等项工作的总称,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管理包括固定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

二、企业对留存货币资金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及目标。

(一)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的必要性。

货币资金在单位的各项活动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单位必须确保留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存量,但货币资金的存量又不能过多,否则就会导致资金的闲置和潜在损失的存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加大。因此,建立规范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地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资金管理可以缓解企业资金不足的现状;

2、加强资金管理可以规范企业经济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加强资金管理有利于扩大企业的资金规模。

(二)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的目标。

货币资金管理是企业现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在建立和实施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一下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加强管理货币资金的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对专业技术的要求;

2、明确责任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的进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建立健全的内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货币资金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应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

很多企业常常不懂内部管理方法,会导致企业内部会计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就上岗的现象屡见不鲜,再加上平时也不注意学习积累,会计知识贫乏,不按科学的方法进行财务处理,仅仅只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这样就导致企业的会计资料乱、缺、脏的现象严重。而且有些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时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2、企业缺乏健全有效的监督制度,监考力度弱。

企业内部虽然设置了相关的监督职能,同时也制定了许多监督制度,但往往不够完善,而其有些监督制度在某种原因导致下其作用难以及时有效地发挥出来。另外,企业的领导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模糊不清,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经营情况又不是很了解,且财务人员在企业中处于从属地位,往往只能根据企业领导者的意图进行财务处理,进而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而会计核又跟着领导意志走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使得企业的财务监督制度只是一个形式,失去了本质意义。

(二)货币资金管理中弊病的成因分析。

1、缺乏完善的货币资金管理控制体系,且忽视了资金管理的关键要点。

在我国,大多数的企业缺乏健全有效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部管理环境比较薄弱,其组织机构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要求。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的关键是在于对现金对现金收支业务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管理。从对现金和银行存款内部管理的状况来看,大多数的企业对内部的会计岗位分工缺乏重视意识,缺乏健全而行之有效的授权批准制度。

2、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因为制度的制定受人的主观意思影响,即使是再完善的制定也会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我国的中小企业本身在监督职能和监督制度的制定方面就不是很完善,不仅缺乏外部监督机制,而且其内部监督制度也不是很完善,即使制度了相关监督制度,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也使得其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地得到执行,进而致使企业整个缺乏内外部监督。

四、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的治理对策。

(一)借助外力加强对企业运营的科学化管理。

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不仅可以使企业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和科学,而且聘用的职业经理人能够使企业更有效地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尤其是对财务人员的聘用上,会更注重其专业技术,从而使企业的货币资金管理更规范合理。

(二)提高企业管理者及相关人员的能力水平。

1、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其法制观念。

企业的领导者是企业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和决策者。单位领导人的素质高低与否决是定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有效制定执行的关键因素。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拥有很完善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可是企业的领导人却对这不重视,认为其可有可无,那么其实质上也是形同虚设,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因此,只有大力加强对企业领导者的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法制观念,让其充分认识到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才能确保企业的货币资金能够安全和完整。

2、加强对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管理,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与货币资金岗位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高低与否是决定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与畅通运行的关键因素。一个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胜任会计岗位的工作首先的必备条件是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这是对从事会计岗位工作的会计人员最基本能力的要求。同时,大力鼓励会计人员不断地学习相关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及其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知识,丰富和更新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后续教育,且每年受教育时间不低于24小时。从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

1、建立完善的授权审批制度,杜绝作假现象的出现。

货币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的规范化、制度化,既可以减少某些不必要的支出,也可以防止侵吞和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审批方式、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

2、建立完善的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

票据和印章的管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货币资金业务正常运转的保证。所以企业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及印章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票据及印章的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企业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登记簿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记录。一方面,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或被盗用;另一方面,规范企业票据及印章的管理。同时单位必须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不能由同一个保管全部印鉴。财务专用章应该由授权的个人自行保管,个人私章必须由本人或者授权人员保管。另外,对已用和未用的票证应当由非保管人员定期检查;禁止签发空白支票;随时与开户银行对账等等。

(四)加强对货币资金业务流程的管控。

事物具有两面性,即使再完善的制度也会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大部分是由人来进行的,经济学上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人,即只有有限的决策和选择能力,因此,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者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货币资金业务及有关人员的岗位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能够落实到位。

结束语。

通过对企业加强资金管理方式方法的探讨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的财务资金管理也是随着经营机制的不断转换而不断变革的。所以要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适应社会需要的资金管理方法,最后做到优化资金的结构,拓宽筹资的渠道,盘活沉淀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从资金的来源与资金的运用之中,收获最大的效益,增强资金管理科学性,让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最终迈上新台阶。使企业得以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晓霞温建清《金融经济·学术版》20xx年第11期。

[2]武晓虹.论企业资金管理与风险防范.商场现代化20xx年第11期。

[3]王勇.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企业界20xx第2期。

[4]范晓蓉关于企业加强流动资金管理的理论思考会计之友(中)20xx年第6期。

行政管理案例论文篇八

原告黄xx,男,1937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人,xx市xx厂干部,住xx市xx街xx号。

被告xx市土地管理局,住所地xx市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局长。

诉讼请求:一、撤销xx市土地管理局的(1991)门所处字第x/号行政处罚决定;二、根据事实和法律,正确裁决。

事实和理由;

xx市土地管理局做出的(1991)行处字第xx号行政处罚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错误决定。这个《决定》不尊重客观事实,并且错误地援引了法律条款。

二、《决定》本身自相矛盾,适用法律条款不当。《决定》第一自然段,清楚地说明了原告经xx市城建规划处批准,翻建300平方米住宅,并且发给了第xx号建筑许可证。而在第二自然段,又认为“没办土地审批划拨手续,多占地112.6平方米。《决定》既然承认城建规划处的。xx号批文,原告按该批文建房就是合法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否定规划处的批文,那么,否定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批文无效,应依土地管理第四十八条规定,由规划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应当处罚原告。《决定》援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也是不恰当的,此条款是针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而言的,对个人建房并未做出具体规定。其次,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土地管理局却擅自将诉讼时效改为十五日。因此,原告认为,《决定》并非依法成立。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决定》认定的事实与实际不符,其裁决结果,与法律相违背。因此,请法院详查,依法撤销《决定》,尽快公正裁判。

证据:一、建房申请书一份;二、xx街道办事处的批文;三、xx市城建处签发的建房通知单;四、第八号建筑许可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附:一、xx市土地管理局处罚决定书一份;二、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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