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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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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优秀18篇)
2023-11-17 23:55:38    小编:ZTFB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总结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怎样进行深入的文本分析,理解作品的内涵?这些范文能够展示出不同人的思考和观点,体现出多元化的视角和思路。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一

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水便器直接连接。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

九、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二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加强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紧急情况下的抢救、协调等工作,成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组长:刘锦铭(副校长)。

副组长:刘应思、袁晓斌、郑卓明。

二、安全防范责任制。

领导小组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我校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发生的因素,及时通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一)二次供水加压泵站安全措施。

1、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2、加压泵站、储水池等要加强巡视,防止不法分子投毒;

3、对清水池、蓄水池的排气孔、检查井、溢流管进行加盖、加锁;

6、配备专业化验人员,对加压泵站、储水池坚持每周检查一次;

8、每天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设备管理。

1、加强巡回、预防偷盗、破坏,常备主要设备配件,确保加压泵站正常运行;

2、维护人员要着防护服、鞋、手套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种人员要持证上岗;

3、加压泵站配备防汛器材,消防器具,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全员安全培训。

1、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抢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告知工作人员应急抢险程序以及工作岗位的危险源;

5、科学配置防护用品,并要定期检查、配齐各类作业工具。

(四)管理人员职责。

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水电中心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6、水电中心管理人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7、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五)水质检测。

1、每学期送水一次到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

2、上级有关部门来抽样品检验时,要积极配合;

5、对以上发生的情况,认真翔实记录,并保护好重要证据,以供日后司法机关采信。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三

1、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6、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7、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三、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转,防护严密,不存在污水倒流,鼠害等侵入,雨水渗漏,防止投毒等现象发生。

四、水池加盖、加锁,有专人负责。

五、水池每年按规定至少清洗二次,并有清洗记录和清洗后专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单。

六、供、管水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卫生知识及预防措施。

七、供水设施周围环境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污物堆积和杂草丛生,排水必须通畅。

八、如出现饮用水污染隐患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得造成污染所导致的疾病发生。

九、消毒设施完善,定期对池水进行消毒,防止二次污染,保证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十、加强涉水产品的管理,严格涉水产品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六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1、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2、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3、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5、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修改为"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6、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7、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七

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八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输水管道的管理 

1、每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输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配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3、集中式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 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6、各类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8、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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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九

1、水池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值班人员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2、水池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二次,并取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3、水池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阀门。

4、水池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防止饮用水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集中式供水(包括城镇公共供水、自备水源供水和农村简易自来水供水)、二次供水的饮用水,供水的设备及用品,也适用于供水的场所、设施和环境。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饮用水卫生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饮用水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提高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卫生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市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市政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问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本市鼓励对饮用水卫生的'社会监督。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供给饮用:

(一)混有异物,出现异色、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

(三) 含有寄生虫、微生物等,有可能引起疾病的;

(四)与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要求的供水设施及用品直接接触的;

(五)未经卫生检验的;

(六)因防病等特殊需要,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停止供水的。

 饮用水的供水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主要求:

(一)保持供水设施和周围环境清洁,与有毒有害场所或者污染源保持规定的防护距离:

(二)白备水源供水设施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不得有任何连接;

(三) 次供水设施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不得直接连接;

(四)供水设施与非饮用水不得相通;

(五)供水设施必须安全密闭,有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六)供水设备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清洗、消毒;

(七)新设备、新管网使用前或者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清洗、消毒;

(八)集中式供水必须有水质消毒设备;

(九)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供水设备及用品,应当无毒无害,不得污染水质;

(十一)国家和本市有关饮用水供水过程的其他卫生要求。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一

1、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xx)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3、从事二次供水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工作。

5、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6、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

7、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业主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水池周围无工业、生活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

三、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四、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二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三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记录。

2、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润滑油。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3、负责供水管理,定期对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水池周围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检修入口是否加盖上锁、透气孔、溢水孔是否运转正常等进行巡查,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4、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水厂,做好水厂安全防护工作,如遇重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5、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6、应配合对水池的定期清洗,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7、水电科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各类记录,如发现未按时轮换水泵、为及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饮水供应,并成立管理小组,确定管理人员和巡视安放人员。保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加强饮水管理。

二、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派饮水卫生管理员(卫生教师兼管)负责监督饮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员和净水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三、提供的'饮用水和饮水机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四、饮水设备、设施(饮水机、电热水器)应完好有效,及时修理和调换。电热水器箱必须加盖,饮水机需进行加框防护,防止恶意投毒破坏、灰尘杂物等进入箱内污染水质。

五、学校平时供水做到足量、安全、卫生、有效。做好日常维护,使设备完好无损。

六、寒暑假开学前、每两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为饮水机出水口进行消毒清洗。每天应及时处理隔夜的剩水废水,长期不用的水处理掉,更换新水。

七、学生饮用取水时,应保证使用个人自带的饮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饮。

八、学校每日安排护导人员巡视各饮水机和水龙挺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学校领导部门。

九、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才能进行水池清洗。尽可能请专业清洗队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记录。并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水泵房和靠近楼顶蓄水池。

十一、每逢冬季应对水管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必要的防冻防护措施,尤其是室外、屋顶的管路必须包扎防冻保温层。

十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取水指导,避免烫伤事故。并教育学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五

1、从事供水、管水人员和饮用水箱清洗、消毒等卫生维护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2、管水员和从事水箱设施的清洗、消毒等卫生维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3、二次供水箱、盖、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便打开,避免落入灰尘,掉进杂物,污染水质。

4、二次供水蓄水箱需定期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确保业主(居民)饮水卫生。

5、专人负责巡视并做好检查。

6、二次供水箱使用卫生合格许可证必须贴上墙以便检查,定期检查。

7、水箱透气管和泄水、溢水管口应加盖铁筛网,避免小动物、害虫爬入水箱内。

8、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外人进入须持经理以上领导批示方可进入。

9、水箱内不得有漂浮物、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10、做好二次供水水箱的日检、周检、月检和年检工作,并做好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六

二、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坚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请专业水池清洗队清洗水池,必须要求其出具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清洗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九、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七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最南端,水资源总量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11立方米,排名世界倒数第二,是世界上极度缺水的国家之一,480多万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用水主要依靠雨水收集和从邻国马来西亚进口。因此,获取水源不仅关系到这个国家的生存,同时也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的重要课题。通过长期的不懈努力,而今,新加坡政府凭借仅有的水资源量实现了水的高效益利用,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水务管理国家之一,其在城市水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新加坡水资源由新加坡公用事业局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包括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染防治,以及雨水排水的管理等一切涉水事务。公用事业局成立于1963年,属于国家级水务管理机构,其上级部门是新加坡国家贸易和工业发展部。2015年6月,新加坡政府还成立了新加坡环境与水业发展局来对水资源进行重点开发和保护。

具体而言,新加坡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由新加坡公共事业局下的具有一定政府职能的国有企业——水务署来具体负责,主要包括全国水政策的制定,水项目的规划,原水、供水、用水和排水的管理。水务署下设四个部门,分别为计划开发部、饮用水生产部、输配水部和后勤管理部。这四个部门间层级简单、职责明确,分别承担着对涉水事务进行专项管理的职责,且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较好地完成了国内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并保证了国民经济对水的需求。

由于水务署是企业性质的,因此它可通过稳定合理的收益来保障自身的正常运行,国家不必对其提供财政支持。此外,新加坡在进行水价调整时,程序非常严格,必须首先由水务署向贸易和工业发展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之后,再经专家会商认定才能予以实行。

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重视对水资源进行全方位管理,为水资源的`供应和需求、污水排放与处理等涉水事务的管理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为防止地面沉降,新加坡政府严禁对地下水进行开采,主要通过雨水采集、海水淡化以及循环再生水等途径来提供水源。

为了尽可能多地收集雨水,在很多地方都设有雨水收集池。为减少面源污染对收集雨水的影响,通常在暴雨开始半个小时后,打开集雨池水闸收集雨水,经沉淀后送至附近的水库内,这就人为地增大了雨水收集的面积。新加坡陆续盖建十五座集水区,占到了国土面积的50%以上,蓄存后的雨水经过净化成为新加坡公民用水的主要来源。如今,新加坡超过4/5的降雨变成了饮用水源。

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大规模建设了新生水厂和海水淡化厂。新加坡的每个角落都连接到一个单一的污水处理系统,只要居民冲厕所或打开水龙头,形成的污水就会被收集起来,经过处理之后会被再利用。这种被再利用的污水被称为“新水”。目前,“新水”主要用于水制造工厂或者其他行业。

新加坡的雨水收集与利用技术、海水淡化技术以及循环再生水技术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既扩展了本国可获得的水资源,改善了水质,降低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的成本,而且还使新加坡成为国际水业界公认的以科技创新解决水资源困境的成功实践者,同时也给新加坡带来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严格的社会监管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证城市水务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新加坡政府规定,新的用水户必须向水务署提出用水申请,审查批准后方可取水。对月用水量超过500立方米的用户和家庭用水计量异常户,水务署都要进行审查,并提出改进措施。

在法律法规方面,新加坡从地方到中央都有一套非常全面的水资源管理法律体系,根据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制定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水管理法律及节水条令,从水资源管理到水污染防治,从水龙头节水到马桶节水,都有具体的规范,而且特别强调法律的严格实施。

早在1976年新加坡出台的排污规定中,就明确要求污水在排入河流之前要进行必要的处理,且处理后排出的污水必须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水质标准。对工业废水中特殊物质的含量、金属的含量等也都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对于超标的情况,新加坡公用事业局还专门制定了详细的税收细则。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严格的监管机制、体制和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新加坡社会各界都将水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参与水务活动,并对水务管理机构、水务企业、水务工程项目进行监管监督。通过严格的社会监管,形成良性的社会监督,使社会监管常态化、普遍化,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权限内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依法管水、依法治水,为新加坡城市水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首先,新加坡政府立足于本国水资源实际,科学合理地进行中长期规划,坚持开源与节流双项并举,并提出开发四大“国家水喉”计划,即天然降水、进口水、新生水和淡化海水。其次,大力倡导全民节约水、保护水,把节水作为人人都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德,将水龙头等用水器具全部更换成节水型,在全国范围内树立“谁用水谁付费,谁排放谁出钱,谁污染谁治理”的理念。

再次,通过较高的水价实现以水养水。新加坡的水价相比较世界其他国家而言,相对较高。水务署通过较高的水价维持了自身的良性运行,从而达到以水养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每千瓦时电价在新加坡为0.14新元,每立方米煤气在新加坡为0.12新元,而每立方米水的综合费用却在1新元左右。较高的水价一方面保证了新加坡水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国民浓厚的节水意识。

对来之不易的水资源,新加坡的公用事业局利用水资源税收政策进行水需求管理,对居民的用水需求用经济杠杆来调控。新加坡用水户除了交纳水费、水保费以外,还要交纳污水处理费和清洁费等。这些费用收取的标准根据用户对水需求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家庭用水和非家庭用水每月不足40m时收取的水费标准是1.17新元/立方米,若每月用水超过40立方米将会达到1.4新元/立方米。

同时,为提高节省用水意识,并取得实际效果,政府根据不同的用水量征收水保费。月用水量少于20立方米的用户无需缴纳水保费;月用水量在20~40立方米范围内的用户需缴纳的水保费为水费的30%;月用水量超过40立方米的用户则需缴纳水费的45%作为水保费。水资源税的征收,有效提高了新加坡居民的节水意识,促进了用水量的稳步下降。

新加坡政府十分注重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在加强宣传,强化公民节约水、保护水意识以及水危机意识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一是每年举行一次国际水周,邀请各国政要、社会团体、水界企业与专家广泛参与;二是新加坡公用事业局每年从盈余中拿出数百万新元进行节水宣传,并联合学校、企业、非营利组织等机构开展节水教育。如在2015年,新加坡政府开展的以“全民水源:节省、珍惜、享用”为口号的全民水资源教育运动,就在培育公民良好意识,鼓励公民积极参与节约水、保护水、利用好水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诚如国际社会对新加坡的评价:新加坡的水资源在质与量、供求管理、效率与公平考量、国家战略利益与经济利益以及在增加国内水供量和外来水源方面,都成功地取得了平衡。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新加坡不仅解决了水源自给问题,而且化危机为商机,从一个受马来西亚供水制约的岛国逐渐转化为国际瞩目的全球水务枢纽,将其最大劣势变为优势。中国在水危机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应积极借鉴新加坡城市水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自身特点,有选择地吸收和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八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尤其是目前尚使用自备水的农村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对于目前不具备条件而只能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农村学校的改水工作。

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县教育列出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对农村学校自备水设施进行改造。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

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卫生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的学校安全责任书,必须有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内容。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农村学校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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