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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核心能力的企业战略管理研究论文如何写 企业战略管理相关论文题目(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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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核心能力的企业战略管理研究论文如何写 企业战略管理相关论文题目(4篇)
2022-12-22 04:52:5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基于核心能力的企业战略管理研究论文如何写一

关键词:小学语文;核心素养;创新变革;教学策略

核心素养理念在小学语文课堂上的渗透与运用,为小学语文教师的高效教学带来了新的教学思路。在新课改落实以来,实际上小学语文教学中还是滞留着不少会影响教学效果的教学问题。核心素养引领下高效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势在必行的教学举措,它能够改善现有小学语文教学中存在着的一些教学问题,让学生能够在新型的高效语文课堂上获得素质与能力等方面的健康发展。

在2014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这一文件已经明确提出了核心素养的概念,它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具备的可以适应其终身发展需要、社会发展需要的关键能力以及必备品格。这一核心素养概念蕴含了丰富的内涵,既涵括了个人修养、自主发展以及合作参与等内涵,又包括了社会关爱、家国情怀以及创新发展等内容。在这些核心素养的引领之下,教师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之下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1]。

小学阶段的学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教师在小学教育中落实核心素养的培养,让学生能够自主地投入到有效的教学活动之中,塑造学生应有的优质品格,如“责任”“尊重”以及“向善”等等,同时也要注重提升学生的关键能力,如思维能力、理解能力、表达能力等等。而语文学科的核心素养与整个核心素养体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一般是围绕着阅读与表达、思维与修养等核心内容来展开教学,让学生能够在新课程倡导的新型学习方式之下养成应有的品格与关键能力,促进学生多方面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内容涵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等方面。小学语文教师要围绕着核心素养来构建高效的语文课堂,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在语言赏析教学中培养语言建构与运用能力

在北师大版小学语文教材中,不少教材内容具有文质兼优的特点,赏析教学成为语文教学的一种重要教学活动[2]。而语文学科本身就是一门关于语言的学科,教师要在核心素养理念引领之下构建高效的语文课堂,则可从语言赏析教学入手,深入地挖掘和探究教材中的语言因素,让学生能够在语言赏析教学活动中感受语言的魅力,学会巧妙地运用语言来建构语句,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建构与运用能力。

比如,在北师大版小学五年级语文上册《生命与水》一文中,其中的语言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蕴藏着许多关于人体的奥妙,能够让学生产生探究的好奇心,主动走进语言的殿堂之中,去体会语言的妙用。例如文中提及的“生命的活动,就是细胞不断分裂、生长、衰老、死亡的过程”这一语句就将细胞在人的生命活动中会经历的过程都简洁而精炼地概括了出来,既能够让人有效理解“生命的活动”这一概念,又能够让人简洁明了地认识细胞的存在与消亡的过程,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概括能力,为学生的语言建构与运用能力打下基础。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运用了不少的理性论证手法。例如作者在解釋细胞中含有的水分相关数量的时候,采用了一系列的数据与例证来进行阐明,如“如果你有50千克重,那么,水差不多占了35千克”这样的句子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能够培养学生用科学数据与语言来建构语句的重要能力,可有效提升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作者运用了不少的比喻手法,将人体比喻为“加工厂”“灵活的机器”,将泪水、唾液等体液比喻为机器的润滑剂。这些生动又形象的形容可以帮助学生有效地解读文章内容,并可启发学生借鉴其中的巧妙手法来进行语言建构与运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

(二)在问题探究教学中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

围绕问题来展开教学活动,这是问题探究教学的重要教学方式。问题可以引发学生的思考,也可以激活学生的探究兴趣,使其发挥自身的探究意识来参与到探究学习过程中,有效地锻炼自身的问题探究能力。而这一教学方法无疑可以锻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具备的思维能力,况且新课改与语文课标已经明确倡导教师要将问题探究教学法落实到语文教学过程之中,有利于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来提出可促进学生思维发展的重要课堂问题。再加上核心素养这一理念显然要求教师在课堂上为学生开展有效的思维训练,让学生在不断的思维碰撞与交流中提高自身的思维品质,并在良好的思维能力支撑下学好语文[3]。

比如在北师大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下册《小抄写员》一课的教学中,教师可以融入思维训练的内容,提出思考性的问题来启发学生的思维,让学生围绕问题来深入学习文本内容,然后进行自主的思考与探索,寻找相关问题的有效答案。例如教师可以提问学生:“叙利奥为什么被称为小抄写员?这一称谓体现了叙利奥的什么品质?为什么在父亲不知情时挨了一次又一次的骂,叙利奥还是没有放弃抄写?”这篇课文的内容比较长,学生所需的阅读时间也比较长,学生在围绕上述问题来深入阅读文章内容的时候,可以围绕中心词和关键词来构建思维导图,将整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归纳到思维导图中。

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思维品质可以得到很好的提升,可帮助教师开展高效的思维训练活动,达到核心素养理念下思维品质培育的教学目标。此外,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围绕思维导图来复述这一故事。在这一教学环节中,学生也需要发挥自己的思维能力来重新创编大意相同而表达形式不一致的故事内容,同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满足核心素养理念下学生的学习需要。 (三)在课堂上渗透美育来培养审美鉴赏与创造能力

美育在近些年来日渐成为各学科课堂教学中的“常客”,它能够辅助教师开展有效的情感教育与审美教育,让学生能够树立积极的学习情感,同时可以形成良好的审美意识与正确的审美观念,有利于提升学生应有的审美鉴赏能力,让学生在发现、欣赏美的过程中学会创造美,最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4]。因此,在核心素养背景下,小学语文教师可通过美育的渗透教学来构建高效的语文课堂,围绕着审美鉴赏与创造这一核心素养来展开教学,打造一个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语文课堂。

比如在北师大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上册《墨梅图题诗》一课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围绕着古诗来展开美育教学活动。在这一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采用诗画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来构建高效的课堂。所谓诗画一体化,实际上就是将古诗的内容与绘画形式相结合,让学生根据古诗的内容来绘画与古诗内容、古诗情境相符合的图,将学生对古诗的理解融入其中。又或者教师可以根据教材中的插图来引导学生对课文内容进行理解,将抽象的内容与直观形象的插图相结合,可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并且在诗画一体化的教学氛围中让学生感受到古诗的美。

《墨梅图题诗》这一课文的古诗是诗人王冕所创作的《墨梅》,他是以家里洗砚池边的梅花树为意象来创作这首古诗的,“吾家洗砚池头树”一句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而第二句中的“个个花开淡墨痕”就点明了“墨梅”这个主题,如同在水墨画上用浅墨点化而成的梅花树。此时教师可以让学生尝试着自己绘画一幅墨梅图,又或者欣赏教材中的墨梅图,从中感悟墨梅的美。而在诗人王冕的心里,墨梅的香气是最特殊的,它可以弥漫在天地之间,让每个人都闻到它的芳香。这可以说是墨梅的一种存在方式,让人能够感悟墨梅的高尚品质与美好形象,最终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审美鉴赏与创造能力。

(四)通过文化渗透培养学生文化传承与理解能力

语文教材本身就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教师挖掘其中的文化因素,或者将一些与课文内容有关的文化引进课堂,都可以实现文化渗透教学的目的,让学生增强自身对文化的感知能力,使其在文化体验的过程中受到感染,进而形成良好的文化意识[5]。这可以为培养学生的文化傳承与理解能力奠定基础,也能够充分发挥语文学科教学的人文性特点,甚至发挥语文教学的文化教育功能,以真正构建起高效的语文课堂。

例如在北师大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下册《当代神农氏》一课的教学中,首先,教师可以将神农氏的传说故事渗透在语文课堂上,让学生在了解神农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准确地解读文本内容。传统文化具有独特的魅力,可以感染学生的内心,使其产生文化自信心,主动走进文本世界之中,去了解继承了神农氏精神的新故事。袁隆平这个人物已经家喻户晓,他开创了杂交水稻研究的先河,并且将杂交水稻的科技方法成功地投入了农业生产之中,给人们解决了温饱问题。

其次,教师也可以引导学生共同探索袁隆平研究杂交水稻的过程,感受袁隆平的高尚人格魅力,并且感悟其中蕴含的科学探索精神。

最后,教师可以让学生深入阅读文章,感悟袁隆平在经历一次次挫败之后依旧坚持不懈的精神、为科学献身的无私精神。通过这样的教学活动,教师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文化传承与理解能力,实现核心素养引领下的语文教学目标。

综上所述,核心素养理念是可以帮助教师构建高效课堂的有效教育理念,教师可在准确解读核心素养的基础上,探索各种有效的教学活动。即教师可围绕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等方面来展开教学,采用语言赏析教学、思维训练活动、美育渗透教学、文化渗透教学等教学方式来构建高效的语文课堂。

参考文献:

[1]陈霞.小学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及其实现路径[j].科技风,2019(14):16.

[2]王丽娥.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的小学语文教学策略[j].学周刊,2019(18):55.

[3]王雪梅.小学语文借助深度阅读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探索[j].课程教育研究,2019(18):103.

[4]孙冰.立足核心素养打造小学语文高效课堂[j].现代交际,2019(3):203-204.

[5]杨艳乔.浅谈小学语文如何针对核心素养教学[j].文学教育(下),2019(5):70-71.

有关基于核心能力的企业战略管理研究论文如何写二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信托合同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2、受托人: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投资于北京中建森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景龙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景龙国际公寓项目》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中建森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

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

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重庆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

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景龙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景龙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景龙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景龙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七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景龙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信托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信托资金÷景龙信托计划资金)某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景龙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景龙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景龙信托计划。

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景龙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某(信托资金÷景龙信托计划资金)某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景龙信托计划资金某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景龙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10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账户)。

第十二条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景龙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景龙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醛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景龙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3)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4)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信托财产。

(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承继。

第十七条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委托人与受益人应共同到受托人处填写《受益人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委托人变更受益人应以不违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限。

2、在信托期限内,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分别按照信托财产的1‰的费率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1、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景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景龙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提供合同规定之信托财产的,信托合同终止,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受托人如因违反本信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信托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确属特殊情况,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给予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以上所涉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赔偿的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信托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信托。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本信托可以续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被兼并或者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时,信托不终止,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发生,本信托合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3)信托被解除;

(4)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4、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费用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归属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5、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并报经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同意。

第二十条通知的送达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电传或电报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

委托人、受益人和受托人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按本合同记录为准,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景龙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而信托计划有规定的,以景龙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景龙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后另行书面予以补充。

2、本信托合同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正式划至受托人指定信托账户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景龙信托计划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托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基于核心能力的企业战略管理研究论文如何写三

通过这段时间查阅资料以及网上学习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相关资料,我收获颇多。通过学习,我对核心素养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深刻地感受到培养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重要性,初步掌握了一些培养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方法。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要学以致用,把它落实到我的日常教学中。现就我的学习情况谈谈收获。

首先,我来说一说什么是核心素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有个词引人关注: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

“核心素养是一种跨学科素养,它强调各学科都可以发展的、对学生最有用的东西。比如核心素养中语言素养的概念,已经不是语文学科的概念,也不是外语的概念。这里如果使用‘技能’概念定位可能会低一点,但对它的特点可以说得非常清楚,它的特点是有效地表达和交流,其实是一种广义的语言概念,作为有效地表达和交流,远超了语文的范畴。核心素养也是知识、技能和态度等的综合表现。它是知识、能力、态度或价值观多方面的融合,既包括问题解决、探究能力、批判性思维等“认知性素养”,又包括自我管理、组织能力、人际交往等“非认知性素养”。并且,“素养”一词的含义比“知识”和“技能”更广。‘技能’更多地从能力角度讲,我们所提的‘素养’。不仅仅包括能力,更多考虑人的综合素养,特别是品德上的要求。这也符合我们的国情,落实起来更好一些。”刘恩山认为,核心素养提出后,“目标更明确,因为这些要素提得更鲜明,它会把国家的教育方针突出表现在核心素养上,我们就可以在这个框架内更明确地定位学科教育。每个学科把这件事情做好,就可以更好发挥出学科课程的价值”。他进一步解释,“它可以清晰地提示你,生物学或者其他理科,在科学素养之外能做什么,比如,生物学里有没有语言素养或数学素养的问题?过去很多人没有去考虑,今天作为一种核心素养提出,语言素养、表达交流的能力也要落实到生物学习中,所以我们要组织学生去合作学习,去探究自主学习,这个过程中伴随着语言、人际交往的目标”。

在数学教学中应让学生爱上“思考”。只有学生喜欢思考,他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数学活动中去,才会用数学的眼光去看待问题,提出理性的数学问题。教师应该创设学生感兴趣的教学情境引入知识探讨;在数学课堂上尽量满足学生需求。如给学生表扬、称赞等满足学生的基本需求,教师要不吝对学生进行表扬,建立学生学习数学的自信;在生活情境中学习数学,让学生体验到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感受到数学的魅力,引导学生发现生活中、大自然中数学的美。在教学中,多给学生上台展示的机会,培养学生自信、表达等能力。给学生更多的时间去思考问题,老师要更加有耐心。有一句话这么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意思就是我们要多思考,只有让学生自己思考过的东西,他们才能对问题有更深刻的记忆,他们才会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结论,从更深层次来讲,这样才有可能让学生成为一个有想法,会创新,有能力而不仅仅会读书的一个人。也就是培养了学生的素质,让他们能够快速地融入到社会。

在积极提倡“核心素养”的同时,我们又应防止纯粹的“口号操作”与“文字游戏”。因为,口号的频繁更替是教育领域的一个常见弊病,以至于一线教育工作者忙于应付,甚至感到无所适从,所以,我建议不管用什么方法教学生,一定要坚持。我在学习过程中了解到一个实例:“在北京一所不起眼的小区配套学校里,有一群教师,对“三维目标”的执着研究达8年之久,他们从学科知识走到了知识树,从知识树走到了能力,从能力走到了高位目标,并解决了一系列数学困惑和问题。无论课改形式发生了什么变化,都没有动摇他们的研究精神。10年过去了,这所普通的学校迅速成长为海淀区第一方阵的佼佼者……”所以,贵在坚持。

数学教师还应该把握小学数学教学特点,知道小学数学教学要以“知识技能”为基础和载体,逐步实现多层目标的达成。以“教学活动”为主体和主线,通过“再创造”建构起学生自己的“数学现实”;以“学会思维”为重点和核心,培养、发展学生的严谨意识和理性精神。作为教师的我们,在明确小学数学教学的特点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尽力让我们的学生拥有一双能用数学视觉观察世间的眼睛;一个能用数学思维思考世界的头脑;一种能用数学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一副能用数学思想改造世界的情怀。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基于核心概念发展核心素养是专家的共识。

第一,核心概念是学生数学素养的重要标志。数学素养是通过数学的学习建立起来的一些思想、方法、以及用数学的思想方法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核心素养是基于认数、计算、测量、统计等具体的数学知识与技能而形成的数学的思想与方法,以及对数学在现实社会与生活中的作用与价值的认识。课标中提出的10个核心概念,总体上反映了对学生数学素养的基本要求,是学生数学素养的重要标志。

第二,核心概念体现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和总体目标。数学课程与教学要面向每一个学生,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这既是基本的要求,也是必需的要求。良好的数学教育不仅要让学生理解和运用相关的数学概念,掌握数学方法,还应当包括使学生感悟一些数学的基本思想,积累一些数学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经验。

第三,核心概念反映了数学的本质和价值。数学内容中反映的数学知识所蕴涵的重要思想和方法,能提升具体的数学知识学习的质量,体现数学内容的本质特征和真正价值。

有关基于核心能力的企业战略管理研究论文如何写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委托投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秉诚履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委托甲方投资理财,以求获得收益。甲方对乙方的投资基金使用只能作为甲乙双方协定的项目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或从事违法活动,以求资金使用安全。现乙方将该投资款全部委托给甲方管理,以甲方名义持有其该股份并代为行使相应投资权利。

(二)委托事项交付

乙方投资款全部到位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该收据是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交付的确认依据。

(三)委托期限

(四)投资权益

乙方享有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等全部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以及公司解散或者清算完毕后剩余财产分配所得等投资权益。甲方代为收取投资收益后,需及时向乙方进行移交。

(五)投资风险

甲方基于本协议之委托而行使相应股份权利所产生的经营风险、股权损失和其他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委托事项告知

甲方需对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股权的运作和保值增值情况、股东会决议情况、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公司担保事项及公司财务状况,向甲方通告并针求甲方意见。

(七)转委托

甲方将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处理或者行使权利的,需事先经过乙方书面同意。

(八)担保事项

甲方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时,需事先经过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将委托事项所涉股权进行质押或者对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九)甲方责任

甲方不对乙方的委托财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但是甲方在处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对因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委托报酬

甲、乙双方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即甲方不就此委托事项向乙方收取任何报酬或者劳务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投资股权协议书【3】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 代理

2.1 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3.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 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

4.1 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 佣金

5.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日内以_________支付。

5.2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 协议期间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 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附则

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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