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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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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汇总10篇)
2023-11-12 20:34:16    小编:ZTFB

当我们将所学所得进行总结时,我们会意识到它们应该如何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在写总结之前,应该先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资料收集。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范文,从中提取有用的写作经验和技巧。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一

1、政教处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安全工作要作经常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

2、总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学期末以及台风梅雨季节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经常检查全校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班要及时把班级中电线、电器、窗户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应及时处理。

3、食堂膳管组织与卫生教师要对照《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工作的岗位职责》和《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要求》,经常检查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建立食堂、早餐店熟食留样制度,每件熟食样品存放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4、总务处与卫生教师要经常检查校内小店食品的质量,发现超期变质的、“三无”食品要立即制止其出售。

5、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的安全状况。加强对体育器具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规定办理体育器具出借手续。

6、实验室教师要经常检查仪器设备存储情况,对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强物品要妥善保管。

7、各处室要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制度,每一次检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记录。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二

为了落实“人人参与,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全员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校园安全,使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制度规定,所有教职员工都是首遇责任人,首遇人负有教育和帮助学生、维护学校形象、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及时上报和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责任,并能够负责到底。碰到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或及时上报,将追究相关的安全责任。为此学校作出如下要求,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1、学校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需要帮助或学生违纪需要制止教育时,不管是不是这名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也不管有没有教过这名学生,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

2、凡我校教职员工,第一个遇到学生有危险、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有其它不文明的言行时,应立即制止,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如没主动制止,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并将这一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份。

3、学校规定学校教职工在校内外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学生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学校稳定、损害学校形象的突发事件时,首遇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并热情接待、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同时用自己的行为,影响身边的同学也加入到安全管理的行列中来。

4、当发现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性疾病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尽最大限度予以迅速施救、迅速报告或报警。

5、当发现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礼仪常规要求(如翻越围墙,打架斗殴、赌博、寻衅滋事、下河游泳、上课期间进入网吧或游戏厅、破坏公物等)时,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劝阻、教育并通报相关人员或部门。

6、当发现学生中出现重大事故苗头或危险倾向时,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相关部门反映,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7、当发现个别学生存在精神或心理障碍,神情和行为出现明显异常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

8、当发现学校财产(教育教学设施、花木草坪、建筑构件等)受到不法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9、当发现教学设施因其他原因出现损毁、故障而形成安全隐患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0、校内首遇处理程序为:对于一般的行为,先问明缘由,再讲清道理,进行示范启发,以督促其改正;对于比较严重行为,先派人报告学校领导或学生家长,再问明缘由,并协助解决,帮助教育学生。校外首遇处理程序为:对于一般的不文明行为等,首遇人应善意加以提醒或劝阻,督促学生改正;如遇打架斗殴等严重行为,首遇人应马上加以制止,保护我校学生的安全,并电告学校相关部门或向110报警,并协助处理所发事件。

11、安全首遇责任制从公布值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三

消防灭火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危险性很强的工作,为在平时做好防火,发生火灾时保护好师生和财产,特制定此职责:

一、制定好各部门防火措施,组织师生学习和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建立好义务灭火救护队伍。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

三、为增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四、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使制度、接施、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一旦发生火灾能引导师生迅速疏散。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四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姐,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于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周制度,填写值周记录。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区域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察,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他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出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出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出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队列位置,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周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小学一、二年级由教师护送过主要路口,然后让学生结对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处理安全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做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求符合标准。

一、学校党政“一把手”对安全稳定工作负全责。学校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稳定的日常具体工作,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

二、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民事纠纷调节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坚持每月排查一次安全稳定状况,及时整改各种安全隐患。

四、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的要求和精神。

五、组织教育师生员工学法用法、遵章守纪。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非法上访、请愿、聚众闹-事及政治性事件。

六、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安全稳定宣传工作,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七、搞好“预案”和信息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政治保卫和稳定大局的各项工作,及时认真处理突发性事件。

八、因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稳定案事件的责任人,将上报主管局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重大案事件查究制,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五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

责任书。

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

岗位职责。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六

1.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依据部门安全岗位职责,对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年级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3.定期召开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4.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设“学生110”和班级安全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5.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6.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7.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8.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

9.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1.负责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卫生、防疫安全工作。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教务主任

1.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总务主任

1.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加强总务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根据保卫主任的要求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实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

6.负责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安全管理及相关措施落实。

7.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健康体检;随时与当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掌握本地区传染病流行、食品安全与饮水卫生等信息以及防控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

8.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支部)书记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5.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一、校长(园长)

1、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的法人代表,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全面工作,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指导学校(幼儿园)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

3、指导学校(幼儿园)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4、按《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及装备技防设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保障学校安全工作人、财、物的需用。

5、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度学校(幼儿园)安全各项工作。

6、检查督促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与学校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检查职能处室(组)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7、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全面应急指挥,协调各岗位人员,保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8、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9、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并纳入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对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处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责任处室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0、其它与学校安全有关的职责。

二、党委(总支/支部)书记

1、配合校长(园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校长(园长)不在校(园)期间,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全面工作。

2、做好学校(幼儿园)维稳工作,组织对师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分析、调处。加强师德建设,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3、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安全副校长(副园长)

1、在校长(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2、协助校长(园长)定期召开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向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度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各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对各岗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负责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

5、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

四、后勤副校长(副园长)

1、对分管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

2、督导学校(幼儿园)后勤部门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组织对学校场地、建筑物、设施、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3、督导学校后勤部门加强对食堂、宿舍、校园超市、供水供电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卫生、住宿及用水用电安全。

4、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五、教学副校长(副园长)

1、对分管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

2、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法制教育课和安全教育课的要求,将法制教育课和安全教育课纳入到地方课程计划中,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考核”五落实,对法制教育课和安全教育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督导、检查教学工作各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4、做好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体育教学、自习辅导等学校教学工作日常安全管理。

5、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六、德育副校长(副园长)

1、对分管的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家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督导、检查德育工作各岗位特别是政教处(教育处)和班主任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4、督导学校德育部门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排查、调处学生矛盾纠纷、违纪行为和校内学生伤害事件。

5、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其他副校长(副园长)、工会主席和校长助理

1、其他副校长(副园长)、工会主席和校长助理分别对分管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

2、掌握和处理分管工作中安全工作情况及问题,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工会主席负责教职工维权工作。

八、法制安全办公室主任

1、在校长(园长)和分管副校长(分管副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2、全面掌握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措施、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日志。对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硬件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好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档案建设等基础工作。及时做好有关文件、报表、信息、材料报送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各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各岗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各处室和岗位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建立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整改台账和督办台账,每周至少两次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排查安全隐患,责成、协调有关处室(组)、岗位进行整改。

4、组织开展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督导法制课、安全教育课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负责上学、课间、放学、紧急情况等重点时段和校门口、楼道、操场等重点部位值班的安排和督导工作。

6、负责门卫管理、安全值班、“三防”建设和学校安全风险防范救助机制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7、建立学生安全工作组织,对学生安全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九、总务处(后勤处)主任

1、对学校(幼儿园)建筑(在建工程)、设施、设备安全和所属各岗位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加强校园安全硬件建设,定期对学校建筑物及附属物、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维护、隐患排查整改,并建立台账。

3、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超市、宿舍等部位安全管理。

4、保证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物资供应及时、充分、到位。

5、配合其它岗位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6、对校园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教育和管理。

7、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教务处(教学处)主任

1、对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所属各组(室)和各岗位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将法制教育课和安全教育课落实到地方课程计划和学校(幼儿园)教学管理中,制定教学计划,安排专门课时,配备师资和教材,开展常规教学检查,组织对法制教育课和安全教育课评价考核。

3、负责教学工作所属各组(室)和各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每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建立台账。

4、教育、监督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依法执教。特别是教育、监督教师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实训)课等课的教学常规。教育、监督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政教处(教育处)主任

1、对所属各组(室)和各岗位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以班会、升旗仪式、文体活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主题活动和公开信、家长会、家长学校等为载体,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3、负责所属各组(室)和各岗位特别是班主任安全职责的落实,每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建立台账。

4、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健康教育,排查、调处学生矛盾纠纷、违纪行为、危险行为和校内学生伤害事件,并建立台账。

5、协助做好师生的应急疏散、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

6、做好早操、课间操、升旗仪式、文体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7、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办公室主任

1、对所属各组(室)和各岗位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定期对档案、文件的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建立台账。

3、做好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的信访工作,及时排查调处因人事、职称、工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4、做好全校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5、做好学校(幼儿园)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6、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团委书记

1、对学校共青团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团队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3、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教科(研)室主任

1、对学校教研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组织开展法制课、安全教育课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法制课、安全教育课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

3、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五、大队辅导员

1、对学校少先队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少先队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3、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六、年级组长

1、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做好本年级的安全工作,对本年级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本年级各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学生矛盾纠纷、违纪行为、危险行为和本年级学生伤害事件进行排查,并做好整改、调处、报告工作,建立台账。

3、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年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七、教研组长

1、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对教研组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指导本教研组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并组织教研活动。

3、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八、班主任

1、班主任对班级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

2、建立班级安全管理制度,设立班级安全委员,并指导其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纪律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健康教育,并建立教育日志。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安全演练。通过各种途径与家长沟通交流,进行安全宣传。

4、每天排查本班的安全隐患、学生矛盾纠纷、违纪行为、危险行为和学生伤害事件等,掌握班级安全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整改、调处、报告,建立班级安全日志。了解掌握特异疾病或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情况,通报相关科任老师和有关处室,在安排体育、劳动、集会等活动时要予以照顾并做好保密工作。

5、检查学生到校出勤情况,有学生请假时,与家长核实情况并做好记录。有学生非正常缺勤和离校时,及时告知家长,报告学校有关处室,并做好记录。

6、负责本班学生值日、大扫除等集体劳动和运动会、学生集体外出、大型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7、配合学校做好本班住宿生的安全管理。

8、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九、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负责执教课堂的安全工作,对执教课堂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加强课堂管理,及时妥善处理课堂发生的.各种事故和学生矛盾纠纷。发现学生思想、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及时与班主任通报情况。确保每名学生不脱离视野,掌握并向班主任报告缺勤学生情况。

3、在课间操、集体活动时,负责把学生安全护导到指定场所。

4、发生紧急、突发安全事件时,按学校“应急预案”安排,在本岗位或指定位置保护学生、自身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在本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6、依法执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做好所使用办公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8、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对所执教体育课堂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上体育课和从事其它体育活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场地、设施、器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器材使用后及时清点回收。

3、要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对特异体质学生要安排适合的体育项目。

4、严格考勤,课前对学生提出本课时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要求;课中要认真组织学生有序练习、做好保护与帮助;课后要集合考勤。准备活动充分,不提前上下课,课中不擅离岗位。

5、利用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自救自护常识教育。

6、学生在体育课上和体育训练中出现意外事件,立即施救,通知校医,并报告学校。

7、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一、心理教师(心理辅导员)

1、对师生心理健康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

2、做好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状况监控工作。对个别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积极做好心理辅导和跟踪随访工作,及时与其班主任和监护人通报情况,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3、在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对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

4、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二、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实验(实训)课教师

1、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对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实验(实训)课教师对所执教实验(实训)课堂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整理、保养实验(实训)室仪器、药品。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每周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建立台账。

3、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实验(实训)课教师要严格执行对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

4、实验(实训)课教师要严格执行实验(实训)操作规程,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实训)规程和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提醒学生实验注意事项。遇有实验(实训)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妥当应对措施抢救学生和学校财产。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做好实验(实训)课的辅助工作,配合任课教师安全完成实验(实训)教学。

5、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三、食品卫生管-理-员

1、对食堂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学校食堂(小超市、小卖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与监督学校食堂合法经营,不搞超范围的经营活动。

3、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持健康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确保不存在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在岗。

4、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培训,并建立学习培训档案。

5、每天检查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留样、餐饮具消毒、索证索票、进出货台账、卫生状况、废弃物存放和处理是否符合操作规范;每周检查食堂通风、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及液化气瓶、输气管道、电器、线路、机械等是否符合规定,做好台账记录。及时纠正不符合操作规范的行为,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6、负责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案制定和应急处置。

7、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四、校医

1、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落实,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

2、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发现特异疾病或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及时通报班主任。发生学生突发性疾病和人身伤害事件时,第一时间到场救治并做出妥当的处置意见。按季节做好预防各类传染病工作,指导学生突发疾病或突发卫生事故的预案制定和应急处置。参与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指导活动预案的制定,提供卫生保障,参与紧急情况的处置。

4、做好各种药品、器具及各种设备的采购和管理,防止丢失或使用不当衍生的事故。

5、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五、宿舍管-理-员

1、对学生住宿安全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每天至少对学生宿舍建筑、供水供暖设施、电器电路、防火、防盗、门窗玻璃、床柜等生活设施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报告,并建立台账。

3、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就寝点名制度和夜间查铺制度,发现学生未请假外出、突发疾病、身心不适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救护和报告,并作好记录。严禁非住校生尤其是校外人员进入宿舍或在学生寝室留宿。

4、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住宿生管理规章制度,讲究卫生,增强住宿安全意识。

5、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立即教育、制止和纠正,情况严重的报告值班领导。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紧急应急预案,迅速疏散、救护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六、安保人员(门卫)

1、安保人员(门卫)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负责校门的守护和校园巡逻工作,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要定时地进行校园巡逻,在学生宿舍区、贵重物品存放处等重点部位以及夜间等重要时段要增加巡逻次数和力度,做好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值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报告。

3、严格校门出入管理,执行定点开关门、外来人员登记、学生非正常出门凭证等制度,做好各种记录。

4、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品和其它治安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必要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维护校门口及周边治安秩序,做好重点时段(上、下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园门前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及时制止发生在校门口的学生伤害、校园暴-力、围堵校门口等威胁师生生命安全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6、当学校发生突发事故时,率先赶到事故现场,疏散人员,救护伤员,排除险情,抢救财物,尽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7、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七、保育员

1、保育员对保育幼儿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协助班级教师加强安全管理。

2、做好本班室内外清洁卫生和教室、幼儿用具消毒工作。走廊、教室、厕所地面保持干燥,避免幼儿摔跤。

3、精心照顾在园幼儿的一日生活,保证幼儿用餐、饮水、午睡、如厕、防暑、防冻等安全。做好幼儿游戏、活动安全照管,确保幼儿活动安全。经常观察幼儿身体和精神状态,及时发现幼儿伤病,妥善处置,报告幼儿园并联系幼儿家长。

4、每天开展教室安全隐患排查,经常检查幼儿玩具、用具,及时整改、报告,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幼儿危险行为。

5、当班上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伤害事故或事件,应及时配合教师做好幼儿救护和应急处置工作。

6、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八、电教管理人员

1、电教管理人员对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职工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校园网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4、负责电教器材、教学所用各种软件的保管及简单的维修、防火、防盗工作,每周对全校电教设备检修,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

5、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九、水电工

1、水电工对学校供水供电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每周排查学校供水供电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台账。

3、经常性维护学校供水供电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4、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图书管-理-员

1、图书管-理-员对学校图书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要重点做好学校图书馆(室)、阅览室的防火、防水、防盗工作,经常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并建立台账。

3、做好学生借阅、归还图书时的安全管理。

4、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一、财务人员

1、财务人员对学校财务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财务保密工作。经常排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台账。

3、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二、财产管-理-员

1、财产管-理-员对学校财产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认真做好学校财产的保管、核查、登记、造册等工作,防止学校财产流失。

3、做好学校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三、自行车管-理-员

1、自行车管-理-员对学生自行车保管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负责督促管理自行车的有序停放,维护存取车秩序。按时让学生存取自行车,经常巡视停车场地,确保车辆不失窃。

3、检查学生自行车有无证牌,检查学生自行车是否存在无锁、无闸、车况较差等安全隐患,提醒学生及时检修。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苗头及时向学校报告。

4、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四、运动会、师生集体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的组织者与参与者

1、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运动会、师生集体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的学校处、室(组)负责人是活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参与活动的其它各岗位负责人对活动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活动组织者要按有关程序进行报告审批。审批后,成立活动管理机构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此项活动。 提前对活动路线、活动场所等安全状况进行考察,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学生管理、救护人员和设备,采取严密安全措施。

3、班主任要对学生做好活动前安全教育,并将活动有关情况告知学生监护人。

4、班主任、跟班教师等活动参与者,负责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

5、救护人员负责活动中伤病学生的救护。

6、在活动中发生意外情况、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首先救护学生。

7、对活动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活动安全。

三十五、值班人员

1、负责值班期间和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值班期间、值班范围内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定点巡视所负责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校外人员闯入、学生踩踏、危险行为、学生伤害事件等安全隐患和遇有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所有值守力量和有关人员,妥善做好报告、整改、处置和记录工作。

3、保证按时在岗,确保联络、信息畅通。

4、值班期间其它与安全有关的职责。

三十七、学校其它岗位

1、学校其它各岗人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在做好业务工作同时,对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

2、做好本岗位工作和业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报告,并建立台账。

3、发现并制止学生矛盾纠纷、违纪行为、危险行为,向学校和有关人员通报情况。发现学校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

4、发生紧急、突发安全事件时,按学校“应急预案”安排,在本岗位或指定位置保护学生、自身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做好所使用办公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6、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七

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与具体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为分管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管理好有关处室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各处室负责人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责任。

五、各年级班主任为本班的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年级的安全工作,利用主题班会、班级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做好上传下达、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班安全事故,直接追究责任。

六、课任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主管责任人,课堂教学教师不得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或向有关领导汇报。本节课发生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七、总务处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立即解决。及时处理有关部门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总务处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对排查、监督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而酿成安全事故的,漏报、瞒报、隐瞒事故隐患的,发现安全事故后而不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不积极整改的给予行政严肃处理;不积极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或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九、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10分钟以内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败坏学校形象的,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类安全事故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经校务会研究后按照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记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解聘等处理。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八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九

1、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将政治审查纳入必备环节。做好新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使教师全面了解学校、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2、学院设专人专管学院网站,强化网宣、网管等职能,加强对院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

4、充分发挥学院研究生会、学生会、学生社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指导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确保活动健康发展。

5、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切实贯彻落实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开展师生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情况定期排摸,及时准确地掌握校园传教活动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7、对各类国际会议与学术交流活动、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严把政治审核关,做好来校参会人员的审核。严格按规定申报并加强过程管理。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通用篇十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班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文教局;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文教局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等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既安全又可靠。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体罚学生,若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

2、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

3、课堂教学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随即予以关心或送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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