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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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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精选9篇)
2023-11-23 07:53:4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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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一

我局充分认识开展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重点对餐饮单位肉和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在日常监管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我们要在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使用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小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监督整改,共检查餐饮单位18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出动车辆42辆次,经过整治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能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使用含“瘦肉精”及私屠乱宰鲜肉及肉制品现象。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常识宣传,确保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二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三

1、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2、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幼儿园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3、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4、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5、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6、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7、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8、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9、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10、食堂伙委会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四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五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工作片书记、各职能办负责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管理制度《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六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小组组长,社区3-5名两委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社区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协管小组成员各尽其责。

3、食品安全协管小组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办事处食安委上报,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社区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七

20xx年,在工作中,本人注重学习,尽快的适应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新需要,并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对本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人际关系和谐,在工作中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奋发进取,勤勉自励,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完善自己,全面提高自己。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履行岗位赋予的职责和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有一定的科学管理能力,善于观察,能从细节中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思考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全市“三品”一械的抽检工作。

(二)开展针对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完成市区9个大型农贸市场、放心肉菜店、及其他农贸市场共10000批次的抽检。

(三)监督抽样工作。根据省局的要求,对14个县(市、区)化妆品市场进行监督抽验,共抽验检品140批。

(四)完成了全部食品抽检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完成70期共30751批次的食品公告任务。

三、始终坚持廉洁奉公一年来,我能够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折不扣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警钟长鸣。对各药品监管工作做到了进一步强化防范监管措施,成立了药品监管领导小组、督察组,不断强化制度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在源头上杜绝漏洞。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原则,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本年度没有违法违纪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八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篇九

一、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正文开始》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全乡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确保全乡人民的饮食安全,特制定老城乡食品安全工作革项制度。

一、食品安全会议制度(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随时召开。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务工作。会议的时间安排、议程及审议事项等应在会前报会议主持人审定,有关材料应在会前送各位委员。会议须有专人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盛州、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站所负责同志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组长和副组长阅知。

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各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定期召开信息联络员会议。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站所、村委会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站所负责人签字、站所盖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站所、村委会信息联络员确定后或发生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站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末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乡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国、全盛全县及全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做法和经验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信息发布会,召集各相关部门和群众参加。所发布的信息报送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一份。

三、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和有关成员单位的举报电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举报中心,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老城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老城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尽快建立全乡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

四、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制度(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一)为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发挥综合监管效能,有效防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老城工商分局作为老城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置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督办工作职能,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督查督办的内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监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和落实情况;、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部门反馈和群众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情况;、食品安全信息反馈情况;、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案件查处进度和处理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四)督查督办程序、根据县乡领导指示和工作实际确定督查督办事项和督查督办方案;、督查督办方案要具体、明确,有具体的办理内容和时限要求,并以督查督办通知书的形式分送有关单位,重大事项要派人督查;、及时督促、检查、催办,确保督查督办事项如期落实。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与县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站所交换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并撰写督查督办报告,上报上一级食品安全委员会。

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一)为了加强全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乡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4]23 号)和《 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食安委[ 2004 ] 1 号)精神,及州、县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或本单位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各岗位责任人,对岗位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工作。

(四)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和督查。

(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做好有关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职能站所根据本工作计划,负责落实监管职能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自律,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所监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指标达到创建活动要求。

1.工商分局 :在乡政府领导下,履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并进行督查、收集、通报工作动态和信息,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并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2.各村委会:加强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重点抓好集贸市尝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3.乡农科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与食品有关的植物病害的`监督、监测、检疫、检验管理,深入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4.乡畜牧兽医站: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进行监测,负责动物防疫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5.乡社会经济发展办:负责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绿”工程,推进食品流通体制改革,监管生猪定点屠宰,酒类市场的行业管理,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建立食品信用体系。并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的日常监管,负责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

6.乡卫生院: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做好食品污染及食品安全事件中受伤人员的救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各中小学:开展好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协助相关职能站所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8.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相关站所:根据站所职能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六)、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老城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职责》的规定,严格执行食品监管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职责,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食品安全。

、主要领导职责(1) 在上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地区(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2)负责本辖区、本部门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施产品质量监控,责成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对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

(4)负责对本部门、本辖区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督办;承担因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不力而形成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重大案件和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责任。

、分管领导人职责(1)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及责任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以及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对分管部门及责任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和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办;承担因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分管部门、责任区内重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和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接领导责任。

、岗位责任人职责(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责任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对责任区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调查、收集,落实各项责任,搞好食品质量动态管理工作。

(3)定期对责任区内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4)对责任区内的食品违法案件、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故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向领导和上级汇报,承担责任区内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重大案件的直接责任。

(5)受理假冒伪劣食品的举报,并及时查处。

(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七、老城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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