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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督查检查工作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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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督查检查工作制度(优秀10篇)
2023-11-22 19:52:57    小编:ZTFB

5.创新是指通过独特的思考和富有创造性的行动来创造新的想法、方法和解决方案。在写作总结时要注意用词精准,用事实和观点来支撑自己的表达。推荐一些关于时间管理的总结文章,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利用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一

一.学校成立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分管领导为组长,食堂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食堂主任、食品库房保管员、卫生监督员、生产组长为成员的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督导、检查工作。

二.学校完善建立健全食堂环境、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存贮、食品加工烹饪分配、餐厨器具管理使用等相关卫生要求制度及工作考核办法。

三.食堂分管负责人、食堂主任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开展食品卫生知识、食堂卫生要求制度学习、培训活动,提出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要求。

四.食堂主任、卫生监督员不定时对食堂员工进行食品卫生与食堂卫生安全指导督促。

五.食堂主任、卫生监督员每天不定时按相关要求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采购存贮卫生、食品加工烹饪分配卫生及餐厨器具管理使用卫生等制度进行督导检查一次,并作好督查记录。

六.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采购存贮卫生、食品加工烹饪分配卫生及餐厨器具管理使用卫生等制度督查一次,并作好督查记录。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七.凡督导检查未达到相应卫生安全要求的,给予及时指导,限期整改。

八.督导检查多次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而未整改的,对责任人予以解聘。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二

政务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抓手,日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嘉善县政府也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特别是今年,县主要领导对改进督查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县对督查室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改善了以往督查工作力量薄弱、网络不全、机制不活的被动局面,在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督查格局,强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1、领导批示件督查突出“细致有别”。领导批示的重要查办事项往往是必须尽快解决的具体问题,办理过程中,我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细致分类督办,做到月月督查、月月汇总,共推出10期专刊,具体有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重点问题力求面上改善。对一些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的重点问题,我们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求准确、全面、及时的反映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从而使这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二是难点问题力求各个击破。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加重农民负担、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上,我们与相关部门一道认真研究,共商对策,不断完善现有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三是一般问题力求群众件件满意。对领导批示件中的一般问题但却事关民生的,我们坚持多次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意愿和想法,掌握真实情况,开展专题督办,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2、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突出“思路转变”。一是变逐一督查到分类督查。以前常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查主要采取逐一会议、逐一议题进行督查的办法。这样虽然做到了全覆盖督查,但是由于常务会议议题涉及内容和部门较多,往往精力不够,重点不够突出。在对xx年常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中,我们对所有议题分成经济发展类、农业农村类、社会稳定类、依法行政类和综合类五类,分别明确牵头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集中督查。在今年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中,我们坚持在常务会召开后,对所议议题进行分类跟踪,做到一般问题快速处理、重要问题跟踪督办、热点问题联动办理。二是突出重点督查调研结合。督查调研是推动决策落实、完善决策的有效手段,也是体现督查深度和水平的重要环节。我们以领导最关心、最重视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为着力点,采取“三集中”(即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时间)的方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督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与建议,促进各类问题的解决。

3、项目建设督查突出“全程跟踪”。全县重点工业项目。

是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根本,为此,我们排出了全县重点工业项目作为督查重点,落实了县领导和责任单位,全程跟踪项目进展,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展较慢的项目逐个调研剖析,深入查找进度滞后根源,加快项目推进速度。一是年初抓项目开复工督查。项目早一点建成,早一点投产,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就能早一点发挥。为确保项目尽早开工,今年3月份,我们对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开复工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经过现场查看,对全县尚未开工的项目,进行了梳理,连续刊发5期督查通报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及时通报,不断强化督促检查作用。二是年中抓项目推进督查。为确保工程有序推进,5月份以来,我们坚持每个项目建设都现场督查观摩,深入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主要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上报建设进度,分析汇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推进项目建设。三是三季度抓重点问题解决督查。通过督查,深入了解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督促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改进工作的制度和举措,督查效果明显。

4、专题会议事项督查突出“以点促面”。专题会议决议事项一般都是县主要领导重点关注的全县某阶段或者某个方面具有全局性的问题。这类问题的存在和解决会影响全县面上工作的整体推进。因此针对专题会议事项,我们在督查过程中力求明实情、探准因,争取以“点”上问题的解决带动“面”上问题的化解。

在政务督查工作中,我们虽然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督查调研工作还不够深入。由于人员少,工作精力不足,督查调研工作开展得不多,也不够深入。二是开展督查工作的主动性还有所欠缺。三是为领导参谋的意识还不够强。

当前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责任越来越大。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好督查工作。

1、突出督查重点。紧紧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大事、实事和重点、难点开展督查。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项目进行跟踪督查,把重点放在工作安排落实不到位问题上,确保实现县政府的各项工作目标。

2、加强督查调研。在做好各项督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力量,重点加强督查调研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督查调研中发现问题、主动查办、信息反馈、领导批示、督查通报”这一主动查办的基本流程。

3、健全督查体系。由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确定。

专门人员负责各单位的督查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培训,确保各项督查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利用网络的高效便捷性,构建专门的督查平台,通过对领导重要批示和反馈信息等实行网上传递的形式,提高督查效率和质量,推动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三

根据《襄垣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襄教字[20xx]9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们一行四人在李书记的带领下,对西营中心校、下良中心校、北底中心校、故县中学、城内一小学和开元小学六个单位进行了开学情况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方式主要通过听(听单位一把手汇报)、看(看学校课改硬件配备、看校容、看校貌、)、查(查阅课改资料、查阅安全资料等)、访(访家长、访教师)、问(问学生、问教师)等方式进行。现将本次开学情况检查汇报如下:

今年,全县教育新课程改革工作稳中求进,扎实推进“五步三查”课堂教学模式,课改氛围浓厚。

1、领导高度重视,新课程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为保障课改工作稳步实施,各校都制定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了课改工作领导组,对课改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目标,分解了任务。其中,一小在开学初进行了“高效课堂”教学观摩研讨,校长已听了9节课;初步进行了新教师“五步三查”模式初探交流,重点做好新教师的帮扶工作,专门设立了“您的亮点,我的起点”新教师成长记录栏;实行提前一周备学案,周一至周五集智备学案、审学案;其校园文化建设以“打造高校课堂,培养创新型人才“为主题,开展了学校“四新”建设,教学楼内布置一层为《三字经》,二层为《弟子规》,三层为《成语故事》,四层为《论语》,并在楼梯内分别设置了我爱家乡,我爱山西,我爱祖国等一系列校园文化专题,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大了校园文化氛围的创设。

开元小学也组织开展了课改先锋示范课活动,实行“结对子、一带一”的方式,进行集体观摩研讨,校长已听了8节课;坚持每周分年级、分学科集智备课,注重研讨实效。

下良中心校、西营中心校争取和盟区共享学案,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修订,研究基本上能做到节节有学案的“五步三查”课堂模式,学案式教学在完小全面推行并应用于课堂教学中。

2、课改硬件准备良好,购置了部分设施设备。

各校都建立了课改工作办公室,出台了课改工作制度,成立了课改工作领导组。一小学由于新教学楼的投入使用,对三、四、五年级进行了分班,大大降低了班容量至60人左右,多媒体白板实现了班班通。西营中心校城底新建幼儿园正式开班,彻底改善了农村幼儿的就学环境,但幼儿大型玩具等配备还没到位。下良中心校新建幼儿园,孩子们用的仍是学生桌凳。

开学初,各学校都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学校都按时、平安、顺利开学。开学后,各学校首先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层层签定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健全了安全工作制度,基本上做到了安全工作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所到学校校园环境优雅,墙壁都粉刷一新,基本上达到窗明几净,不留死角。比较典型的有:西营中学宿舍卫生特别好;北底中学餐厅卫生、整洁、漂亮、规范。

一小学现有教职工101人,其中在职公办教职工73人,借公办教师2人,代教2人,代雇临时教师19人,临时职工3人,“三支一扶”2人,其中外借7人,2人请假,实际在岗92人。

开元小学现有教职工93人,其中公办教师71人,代理1人,临时代课教师8人,“三支一扶”2人,临时职工6人。本学期请假5人(产假:2人,病假3人)。

故县中学现有教师50人,其中公办教师28人,民办教师5人,代理17人。

下良中心校现有教师126人,其中公办教师67人,民办教师34人,自雇教师25人,督学2人,外借4人,长期病假1人。

西营中心校现有教职工92人,其中在职公办教职工41人,民办教师22人,自雇教师22人,自雇职工7人,教师除1人请病假外全部到岗。

北底中心校现有教师57人,其中请产假1人,外借3人,督学2人,实际在岗51人。

课改方面:

1、教师素质的差距,导致推进高效课堂不仅不能等齐划一,而且模式推进效果也有明显差异,甚至有些课堂让人担忧,教师心里没底,又没有积极的思考,对新课堂模式不懂,不学,持观望、等待态度。

2、仍有一部分教师缺乏真正的对“五步三查”模式理解,在具体课堂操作中有很大的困惑,迷茫。主要是不该出现的困惑困惑了,不该出现的迷茫迷茫了,这样自然影响课改的进度。

3、所到学校硬件设施配备齐全,但使用率很低,大部分体育器材、实验器材和图书堆放在一起。其原因,一方面是学校没有家;另一方面主要还是校长、老师缺乏资源利用的操作意识和能力。

安全方面:

1、西营中心校城底小学院内堆有施工队残留设备,给学生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整改措施:及时同施工队联系移除或拆除。

2、凡是有食堂学校,食品留样或多或少有些不规范。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四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二是组织部署:接到通知后,我站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对客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二、大张旗鼓,宣传教育。

我站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逢会必讲、遇事必提,我们把每一天、每一月当作安全天、安全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是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视频教育。我站分别于6月15、16日开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和广东省道路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参加教育培训在编员工8*人占在编员工的96%。

三、源头管理,狠抓落实。

1、我站在已与66家客运运输经营单位签订《客运经营安全责任协议》86份,依法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严格落实班车“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对进站客运班车59*辆完善建档登记台帐,调度人员严格执行凭“一牌三单五证”报班,审核班车营运手续是否齐全有效。3月10日在调度室设置电脑摄像,调度员对安检单录像,每月将录像刻录光盘做永久性存档。

3、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对在我站始发班车,做到一车一例一登记,对安全例检做到不合格坚决不放行,切实把好客运班车安全源头关。在我站始发的班车全部进行安检,日均**辆。

4.严把“三品”检查关。我站建立健全查堵制度和岗位,负责安检机的人员认真做好查堵“三品”工作,引导旅客将随身携带物品过安检机安检,防止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等“三品”上车,杜绝班车危险源。做到责任到人,不走形式。行包托运处人员使用安检机及“金属探侧器”,对物品进行检查,必要时要求货主配合开包检查,对不符合条件货物拒绝受理。

4、严把班车安全源头管理。通过安全监管系统在ic卡道路运输证里写入本次安检、发班等信息。我站要求应班班车必须提供ic卡,站务人员录入相关信息后才打印结算单;同时司乘人员必须确认该班车证件齐全有效,在结算单签名确认后才能正常发班。

5、严把班车出站安检关,做好“五不出站”规定。我站建立车辆出站检查制度,以稽查小组为主、门卫协作对车辆出站的检查,实行签字登记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无超员和客货混装的班车出站。稽查与安保部密切配合,查处班车违规收客现象。

6、加强站场安全监管,落实站“一车一杠”的规定,做好南、北门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坚决杜绝非允许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夜班人员严查停站过夜车辆的安全,防止漏油和失窃。

四、文明服务,安全快捷。

一是客运部跟踪班车运行情况,如出现班车因天气、路阻或故障等原因晚点,及时同车方联系,跟进班线动态,快速解决问题,做到不积压、不滞留旅客。

三是做好站场保洁工作。每天不间断对候车大厅和月台进行保洁,及时清理污物,保持站场的清洁。要求保洁员定期进行消毒工作,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同有关公司签灭鼠合同,每月放药4次。

五、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2、为严格安全生产业务管理,在管理过程中逐项登记,建立台帐、档案。如:安全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落实登记备案制度。

3、我站配备整套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报警指挥中心,经消防部门检测一直保持齐全有效。我站安全培训费用、消防设备设施改造和维修、与市消防指挥中心连接安装远程消防监控系统,更换到期灭火干粉、改造电子监控系统、设置站场安全标志牌等投资24万多元,远远高于0.5%的规定。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四项办案工作制度。

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督促检查制度。凡属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初核案件和挂牌的立案案件,要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所属纪委、派出纪检组自办的大案要案一经立案,应及时将《初步核实呈批表》和《立案呈批表》各一份报市纪委案件联系室备案,以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检查,凡立案后15日不报送“两表”的案件,不得作为加分案件参加当年的考核评比。

1、市纪委、监察局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要按照办案区域分工,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市直单位纪委、派出纪检组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

2、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成立查办案件指导组,指导组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分工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及检查室主任组成。

3、指导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办案工作形势,经常到所属纪委(纪检组)检查了解办案情况,协调矛盾,解决问题。

4、下级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在办案中遇到较大困难和阻力时,指导组应及时帮助分析案情,必要时可派员指导和协助;对下级纪委、监察局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请示应及时给予解答,自身无法解释的应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不能含糊其辞或置之不理。

1、推行目标管理。每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应将年度办案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县(区)纪委、监察局应及时给乡镇纪委及县(区)直纪委(纪检组)下达年度办案目标,并将完成办案目标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参加年终考核。

2、落实责任制。县(区)纪委、监察局由委局领导带队,职能室参加,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实行分工包片,帮助排查案件线索,制定调查方案,协调办案力量,进行业务指导,排除各种干扰,着重解决“查什么、怎样查”等问题。

3、县(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会议,重点分析乡镇纪委办案形势,找出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对办案后进乡镇,尤其是第二季度以后仍然无案件或无案源的乡镇,要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市纪委、监察局要把抓乡镇纪委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了解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5、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对成绩突出和办案先进的乡镇纪委,县(区)纪委、监察局应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一年内无立案案件而又被上级纪委、监察局查出违纪案件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将视情追究其领导责任。

1、强化办案时效观念。依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案件初核为2个月,立案审批为1个月,立案调查为3个月,一般案件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属疑难复杂案件或大要案,经过批准可适当延长。

2、从事信访、检查、审理的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如被查对象是自己的亲属或故交,应主动申请回避。

3、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如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将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无案或发生查而不处,弄虚作假,泄漏案情,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初核案件报结时,经领导审查认为取证不到位的,调查人员应及时补证;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认为证据不全的,调查人员应独立或与审理人员一道补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着不办。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六

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组织机构。

(一)成立镇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一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镇督促检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任办公室主任,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特别重大或推进难度大的督查事项,由领导小组召集专题会议协调推进。

二、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会,镇机关各办(站、所、中心),镇属各部门。

(一)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确定督查工作重点,服务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

(二)有令必行。各单位务必有交必办,每督必果。被督办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实事求是。要全面、准确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坚决杜绝虚假行为。

(四)注重实效。把工作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讲效率、求质量,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及上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镇党代会、人代会、党委会、党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专题会)及其它工作会议明确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三)镇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督办的重要事项和责成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镇党政主要领导授权由其他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五)镇委、镇政府全年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六)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七)镇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八)镇委、镇政府交办督查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方式。

(一)实地督查。按照镇党委、政府领导要求,对督查事项进行实地督查落实或采取暗访形式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狠抓干部工作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催办、督办通知,限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交办事项。

(三)专项督查。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项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分类立项,确定被督查单位,督促其按规定时限进行落实。

(四)跟踪督查。对关系全镇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基础上实行动态跟踪,采取过程督查、事后督查等方式,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一)重点工作的督查。

1.立项。根据督查的内容,镇督查办及时填写《督查事项立项登记表》,明确督查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时限。

2.办理。责任单位接到《督查事项通知单》后,按照办理要求及责任领导的安排,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反馈,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采取措施,确保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3.回复。责任单位对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督查办。

4.催办。对到期但尚未办理完结的事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督查办向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发出书面《催办通知书》。

5.督办。《催办通知书》发出后,承办部门和责任人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结果,又未能征得工作布置领导同意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办发出《督办通知书》。

6.通报批评。《督办通知书》发出后,限期仍未办理的,视其情节轻重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或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事关重大、时限紧迫及后果严重的`督查事项,可不经“催办”或“督办”程序,直接进行“督办”及“通报批评”.

7.归档。督查落实办理情况报告以及督查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基础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妥善管理。

(二)对各项制度的督查。

1.发出违规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各项制度规定的,向当事人及所属单位发出《违规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2.通报批评。对违反各项制度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研究进行通报批评。

3.归档。督查落实办理情况报告以及督查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基础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妥善管理。

各单位在接到督查通知后,有明确办结期限的,应按时办结;没有明确办结期限的,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结果。

八、督查督办的结果应用。

(一)考核扣分。督查结果直接纳入各单位及个人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在考核最后得分分值中直接扣减相应分值。接到违规通知书或催办通知书每次扣0.5分,接到督办通知书每次扣1分,被督查办通报每次扣1.5分,被区级相关部门、镇委、镇政府通报每次扣2分,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通报每次扣3分,被党纪政纪纪律处分每次扣5分。各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的,同时扣减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二)诫勉谈话。被督查单位一年内被累计扣5.5分及以上,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工作人员个人一年内被累计扣3.5分及以上的,也将对其诫勉谈话;对党委政府或工作人员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以及重大违规、工作重大失误的,可直接对涉及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启动诫勉谈话。诫勉期间,不影响被诫勉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但不得提拔重用、调动岗位、评选先进。诫勉期间停发补助。被诫勉期内改正不好或又出现新问题,视其情况延长诫勉期,并按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理。

(三)党纪政纪处分。对单位集体或个人触犯党纪政纪的,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处理。

九、督查工作要求。

(一)增强督查实效。督查办要将镇党委、政府重点目标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制、目标项目制、项目责任制、所有工作督查制”的要求,实行表格式管理,每月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率、快节奏推进。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八个倒逼”制度,对工作任务倒排工期、倒逼推进,切实“逼”出干劲、“逼”出速度、“逼”出成效。

(二)改进工作作风。督查办要积极办理督查事项,做到有督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敢于讲真话、办实事,敢于“碰钉子”,“啃硬骨头”.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被督查单位和社会监督,做到节俭务实、清正律己、廉洁从政。

(三)强化成果运用。要积极发挥督查成果的反馈作用,为完善决策、纠正偏差提供依据,为推进决策更好地落实提供好的经验做法。将督查成果纳入干部考核任用、班子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考评等指标体系,切实增强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干部执行力。

铜梁区大庙镇党政办公室。

10月22日。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七

为逐步实现部机关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查范围。

1、上级及本部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

3、部务会和部领导决定交各科室办理的重要事项。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

5、各科室落实重点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

6、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1、实事求是。督查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2、突出重点。围绕全县和本部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立项督查。

3、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程序。

1、立项。综合科根据市组考评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人员,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经会议研究后下发《任务分解表》。

2、督办。综合科按《任务分解表》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科室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3、反溃综合科对各科室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调度,并向部领导反馈督查事项完成情况。

(二)重大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程序。

1、分解。综合科进行分解立项,拟定阶段督查工作要求,经部领导审定后交有关科室承办。分解立项应突出重点,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2、督办。综合科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应集中力量督查;对周期较长的任务分阶段跟踪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要综合运用交办与自办、实地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抓落实。

3、协调。凡涉及一般性的具体事项,由综合科负责协调;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综合科应先提出预案和建议,由部领导协调。

1、领导责任制。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对于部里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督查通报制。综合科每月、季度对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作一次督办通报,年终作总结通报。对各科室的督查反馈情况和查办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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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八

汇报材料。

首先,我谨代表普正集团董事长、乔子梁煤矿全体员工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组及省、市、区相关部门重要领导莅临乔子梁煤矿检查指导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一、乔子梁煤矿简介:。

乔子梁煤矿,原隶属于铜川矿务局史家河煤矿,1981年建矿,1990年投产。井田面积6.4152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349万吨,可采储量944万吨,发热量为5000到6500大卡的国家优质动力煤。该矿于2011年5月11日,由普正集团成功完成了对原乔子梁煤矿的产权置换与资产重组。60万吨初步设计根据陕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文件陕煤局复[2012]129号已批复。全矿现有员工450多人,其中涉煤炭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16人,工程师6人,矿级领导6人,技术专业人员28人。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煤炭〔2012〕133号)精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45号)精神,深入推进煤炭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省煤管局、陕西煤监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绝不违法违规施工建设,把安全工作置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的高度来思考和重落实,统筹规划,综合解决安全问题、加大安全投入理念、创新安全思路。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狠抓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矿级领导、班组长下井带班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现场直接责任者,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安全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为加强井下现场安全隐患治理和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以人盯人、人盯事、抓住事、追究人的方法来建立高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达到施工项目有措施、有方案、操作规范,有效提高了各级人员的安全素质,由被动变主动消灭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健康有序进行。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安全位置,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按章操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就很容易堵塞安全漏洞,不给事故以可乘之机;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严把关,就能够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筑牢安全防线。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思想意识。

企业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认真地树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为了增强管理效果,实现反“三违”指标,认真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将违章经过及危害人人讲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操作。

五、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转变工作态度作风。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活动年”,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首先,煤矿相继落实《班组十项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与员工签订《安全承诺书》,编制《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约束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实现了从严治矿。要求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入井工作制度,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并实行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六、加快技术改造进度,促进安全本质建设。

根据陕西省“三停八关一整合”处于停工停建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我矿积极推进小型机械化生产工艺,改变生产环节、淘汰落后设备、取缔木质支护、规范相关手续,乔子梁煤矿在技改的步伐上,同时也感到我们自身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处,与实际要求和标准仍然相差甚远,面临全国煤炭行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煤炭市场的此起彼伏、回暖路遥,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冷静思考,理清思路,立足长远。

乔子梁煤矿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方针,创新思路,科学发展,全力抓好安全工作,我们一定把煤矿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扎实、做仔细、做到位,坚决执行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好各位领导提出的不足之处和宝贵意见,为全面建设好安全本质型矿井而努力奋斗!

再次对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汇报完毕!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九

3.1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自律水平 

3.2 强化对卫生关键环节的监督,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3.3 增强广大消费者消费风险意识 

4  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4.1 缺乏综合评价与系统而全面的影响因素研究 

4.2 同一地区量化分级标准在不同规模企业相同 

4.3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 

5  完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5.1 积极探索、广泛研究与交流 

5.2 不同规模的各类企业应设有不同评分标准 

5.3 加强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业务素质 

5.4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篇十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二章 监督职责及要求

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具体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八条 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

第九条 实施传染病防治现场卫生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于取得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先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每年应当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抽查。

第三章 监督内容及方法

第一节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第十二条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监督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及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职责的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辖区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情况。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情况。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实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和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现场检查传染病疫情审核记录、各类常规疫情分析报告等文字资料,核查设置疫情值班、咨询电话的情况。

(三)现场了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情况,查看疫情网络直报设备,查看疫情报告人员现场演示报告卡的审核确认以及疫情数据导出的情况。

(四)核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辖区内不具备疫情网络直报条件的疫情报告单位传染病疫情代报的情况。

(五)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与动物防疫机构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与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互相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

(六)检查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核实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检查等方面;查阅门诊工作日志;现场核实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及相关电话记录,对临床异常诊断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及相关记录。

(二)现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传染病报告卡等资料,核查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情况。

(三)现场查看专用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设备及报告系统运转情况,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演示传染病网络直报操作。

(四)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传染病报告卡》登记备案记录,并核对传染病疫情网络代报情况。

(五)查阅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内部检查的记录、报告。

(六)现场查看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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