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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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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优秀11篇)
2023-11-23 15:53:36    小编:ZTFB

有时候,我们需要从过去的经历中总结出一些有价值的经验教训。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方法,但要注意适应自己的情况。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如何高效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是每个人都需要思考和实践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康生活习惯,希望对大家的身体健康有所帮助。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一

1.

易燃气体及液体应放置于安全处所。

2.

存放易燃物品的地面周围,勿有油渍。

3.

切勿在易燃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等。

4.

使用气体、液体燃料时,应先检查其输送系统及各部门是否有泄漏现象,以免发生火警。

5.

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分支及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情形。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二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停送电规定。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三

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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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四

二十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03。

二十三、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06。

二十四、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08。

二十五、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18。

二十六、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20。

二十七、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27。

二十八、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129。

二十九、防跑料、串料管理规定………………………………………….131。

三十、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33。

三十一、供应商管理制度………………………………………………….136。

三十二、承包商管理制度………………………………………………….139。

三十三、变更管理制度…………………………………………………….141。

三十四、职业卫生及生产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44。

三十五、事故管理制度…………………………………………………….148。

三十六、防建、构筑物倒塌应急救援预案……………………………….151。

三十七、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158。

三十八、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165。

三十九、文件控制程序…………………………………………………….194。

四十、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99。

四十一、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02。

四十二、绩效考核制度…………………………………………………….204。

附件:。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五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

当前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安全生产“五同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目标,2023年重庆市电力公司系统提出了“八不发生”安全目标:

(1)。

不发生生产(基建)人身死亡事故。

(2)。

不发生农电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3)。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事故。

(4)。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5)。

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

(6)。

本企业发包、承包、分包的工程现场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7)。

本企业管理的辅业、多经、修造、试验等单位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

(8)。

不发生对本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

为了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目标“四级。

控制”: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违章和差错。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

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部责任。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安全监督体系),对企业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应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

生产性企业对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

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包括班前会和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

督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简报等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的正确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具有以下职权:

(1)。

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2)。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4)。

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生产

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

(1)。

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2)。

在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

(3)。

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4)。

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5)。

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的义务。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基本知识。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对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事故调查“四不放过”)。

1.

事故等级

按照2007年6月1日颁发的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

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

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

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

轻伤和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重伤事故的确定按1960年(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

重伤事故范围划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1)。

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烫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4)。

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伤引起骨折)、脑震荡等。

(5)。

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

手部伤害:

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7)。

脚部伤害:

1)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

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9)。

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

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3.

恶性电气误操作和一般电气误操作

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一般电气误操作包括: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

1.

目标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

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

重大火灾事故。

(4)。

特大交通事故。

(5)。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网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如下:

(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

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

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

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

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

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

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死亡和其他特大事故。

(2)。

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3)。

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2.

责任制

班组长职责如下:

(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字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人员职责如下:

(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六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七

规范商登高速开封段no.3标及下属各单位承建工程的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商登高速开封段no.3标及下属各单位承建的所有项目。

3控制措施。

3.1施工场地的选定。

3.1.1施工场地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1.2选定原则。

(1)。

在全标段范围内适中,如有大型结构物或主要工程实体则选在就近位置;

(2)。

进出场地便利,有较好的道路进出场地;

(3)。

水,电路方便,并有适当的排污,排废水,排污渣的场地;

(4)。

地表附属物较少,同时基本没有跨越场地的高压线路;

(5)。

场地大小适中,远离人口密集区。

3.

2施工场所的建设

施工场地所进行建设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对场内的工作区域进行合理划分,按工序要求依次施工。

(1)。

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进行请表。请表时,对未能拆除的树,房,井,坟进行适当的围圈和保护,将场地清理成大致平整并有适当的横坡进行排水,必要时坑清理成台阶式或缓坡式。

(2)。

水电安装:生活和生产取水采用打井或地表河流自采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水质进行检验,符合国家,地方生产和生活用水标准后方可生产或饮用,场内水管安装时必须考虑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量和管径,供水容器的配套,消防用水管道按国家规定进行连接。电路的安装一定要考虑到自行架设线路和电缆用线的经济比较,尽量把变压器安装在距离最大用电机具较近位置,并合理安排线路,同时尽量使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变压器分开,便于非生产期间的节能降耗。

(3)。

水电安装好后进行驻地房屋及场地建设,驻地和各种施工场地的布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安全和消防的法律法规。

(4)。

场地及驻地建设应充分考虑到木材加工场地,物资和储存仓库,油库之间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间隔,设可进入消防车辆的通道。

(5)。

机械设备安装好后必须按规定安装各种标识标牌。

3.

3项目驻地的管理。

3.

3.1生活驻地周围必须设置维护,并设门卫和值班人员。

3.

3.2门卫实行人员,车辆准入制度,各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准入制度的具体内容,闲杂人员及与工作无关的车辆不准进入生活驻地。

3.

3.3财务室等重要场所必须设置在相对安全的位置,必须住人且安装防盗门,窗设置灭火器,必要时安装摄像或报警装置。

3.

3.4驻地内的电线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统一架设和安装,禁止私拉乱扯。

3.

3.5驻地内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置灭火器,在适当位置张贴悬挂防火,防盗及消防灭火的操作规程。

3.

3.6驻地内应建立有集中排放生活污水的位置,其位置和容量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并建有化粪池。

3.

3.7每天必须有人清扫,对生活垃圾定期进行处理或清除,保证驻地清洁卫生,必要时喷洒药物灭蚊蝇及细菌,减少疾病的发生。

3.

4施工现场的管理

3.

4.1工地临时油库

(1)、油库的位置必须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蓝,远离钢筋加工现场,木材加工场及沥青拌和站,物资储存库,装备电设施及电路线路。

(2)油罐必须埋在地下,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且必须设置避雷装置。

(3)油库的建筑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4)油库外围及库房均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禁带火种,易燃易爆等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及油库操作规程等标牌。

(5)油库库房外围适当位置必须设有满足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材,灭火沙等),并配备操作示意图。

(6)油库必须设有专人值班,并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3.

4.2钢筋加工场地

(1)。

钢筋加工场地必须进行适当的硬化处理。

(2)。

钢材,半成品,成品及废角料必须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3)。

悬挂各种钢筋加工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3.

43混凝土,粒料及沥青拌和站

(1)。

各种粒径的原材料分类堆放,设标识牌加以区分,各料堆之间设有隔离装置。

(2)。

各种料仓应有明显的粒径规格的标识或标志,便于装料时不混淆。

(3)。

各种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标识齐全,并专门挂有拌和站的级配比例及结合料计量。

3.

4.4预制场

(1)。

门架和张拉机具必须配备操作规程,必须设有紧急制动装置,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按规定操作。

(2)。

预制区,张拉区,存放区设置标志标识加以标明。

(3)。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置好排水和消防系统。

3.

4.5木材加工场地

(1)。

电线线路尽量采用地埋线,各种闸口采用防电弧装置,并定期进行电线电路检查,防止短路或漏电起火。

(2)。

原材,半成品,成品及废角料,刨花,木屑必须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志,定期进行处理。

(3)。

加强冬季取暖和生活用火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地带。

3.

4.6施工现场(工地)管理规定

(1)。

施工现场要设专人进行警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设置标志标牌标明结构物名称,施工规程,质量要求等。

(2)。

基桩,沟渠,水塘边缘设置安全护栏,对高空作业设置安全护拦及防坠落网并在地面位置设置警戒区域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

施工用电线路符合施工用点规定,场内用电及照明用电架设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必要时配备备用发电设备。

(4)。

施工用木料,油料分类存放,远离火源,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及消防用的沙土和铁锹等消防设施。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商登高速开封段no.3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7月。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八

1.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

5.

安全例会制度;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制度;8.事故处理和社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三人以上,带三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人身份证号、电话,三人安全分工职责)。

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

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

1页共13页。

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

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

此外还有。

1.

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

7.

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

9.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

操作规程:

1.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

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

度。

6.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第2页共13页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篇三:消防。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

障安全生产而对各工种的操作技术和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

是具体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准则。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单位。

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范。

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活。

动的准则和规范。

(3)。

消防岗位责任制。

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生产和工。

作岗位上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

(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包。

括三级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

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

内容。

(5)。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

日常性的、季节性、专业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其火险隐患处。

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

部位及频次。

(6)。

用火管理制度。

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围、

用火级别、用火批准及管理权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则、特殊。

第3.页共13页。

设备容器动火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

用电管理制度。

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场所。

建筑防火要求、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安装、修理、禁止。

超负荷运行、用电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措。

施等内容。

(8)。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

器材配备标准、部位、地点、检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内容。

(9)。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车。

辆、货物出入库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

品装卸、储存防火要求等内容。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九

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细心操作,精心维护。

3、

各种工具及移动设备摆放整齐并符合规定。

4、

单位人员不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入操作场所不准随意移动任何设备。

5、

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当中穿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6、

新上岗人必须给厂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7、

按时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突发事故正确分析判断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8、

保持机修车间的设备清洁,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9、

挡板巡查期间看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模设备是否运行平稳。

10、

各种电器柜、动力柜由车间使用并保护,不能违章操作。

11、

每班损坏电机一律由当班电工写出事故报告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车间操作工签字报到生产部审核,由生产部分管领导批准到维修处修理,修好电机由专人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准入库,出现质量问题由修理处全额赔偿。

12、

现场管理标准

(1)。

严格执行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做到卫生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2)。

当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责任区卫生,如出现不达标现象按公司规定处理。

(3)。

在现场作业完毕,做到底面无杂物、无垃圾。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

1.

遵守安全规则及信号。

2.

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

工作时穿着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带、钮扣等并保持整洁。

4.

别人操作机器,勿与之交谈。

5.

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

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十一

下面是我们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

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

各车间防火要求

(1)。

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

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

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

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

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

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

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

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

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

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

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

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

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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