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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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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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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挑战和困难时,总结自己的应对方式是不可或缺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意义。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一

今天来分析商标驳回复审的一个成功案例。――“aolian”商标,驳回理由是与“aoliao”商标近似。表面看来,商标都是由6个字母组成,首字母相同,前面5个字母都相同,只有最后一个字母有区别。这种商标是高度近似,通常是要被判驳回的,而客户的公司名称就是“aolian”,也使用了多年,一定要争取到这个商标。具体如下:

由于商标申请人已经在使用“aolian”商标,所以提供了较多的商标使用证据。

而我们做为代理公司,则主要负责收集类似案例,当时找了很久,对于6个字母里,前面5个字母均相同的批准案例都没有。后来,我们又换了思路,从引证商标的申请人这里收集证据,通过了解到在商标局的地址,结合百度搜索,结合商标网上的数据一起去查询。

通过我方的仔细查询,我们发现引证商标“aoliao”的注册人敖牡记是广州澳力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其商标“aoliao”应该也是其公司名称“澳力澳”的拼音直接得出,并且找到了官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信息。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引证商标的读音其实就是:“澳力澳”,而我方代理的商标复审人,公司名称是“奥联”,二者读音上差别巨大。

通过上面的有力证据,再结合商标复审人提供的使用证据。最后商标局采信了我方观点,批准了“aolian”商标。

可见,对于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商标申请人与代理公司共同努力去争取,要重视。如果就准备三页两页的使用证据,在成功率上可能会偏低一些。

更多关于商标驳回复审事宜,欢迎与北京共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二

申请人:

住所:厦门市。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中止审理申请人与原告等(__)厦民初第号纠纷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否承担本案中的还款义务,前提之一便是《借款合同》上加盖的印章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上述印章是否系b私自刻制、是否为申请人所实际使用,《借款合同》是否系b冒用申请人名义签署,《借款合同》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在泉州___法院号案件审理之中。

既然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之中,则本案就应当中止审理。

此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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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三

申请人:

__交警支(大、中)队(根据处理的机关书写):

我叫___,男、__岁,住:_________。

今年_月_日_时_分许,我在__街__处被一辆__车碰撞受伤(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可摘抄事故认定书),经__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____;2、____(按医院诊断书书写),通过__天治疗,现在__处仍然__(所留下的残疾),该残疾将在__年内无法恢复,特向__交警支(大、中)队提起伤残鉴定申请。

申请内容:1、___伤残等级(如有两处以上伤,应考滤相加计算)。

2、护理依赖程度(如伤残等级高,调解或诉讼时,要求护理费的依据)。

申请人:___(本人亲笔签名)。

____年_月_日。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四

上诉人(原审原告)青岛宝鲁泰克斯电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胶南市世纪大道南.峄山二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川本良博,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池成道,男,朝鲜族,1973年5月1日出生,该公司职员,住吉林省延吉市新兴街康民委八组。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许瑞表,主任。

委托代理人卢榆,该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杨梅,该委员会审查员。

上诉人青岛宝鲁泰克斯电源有限公司(简称宝鲁泰克斯公司)因商标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行初字第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6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207月22日,上诉人宝鲁泰克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池成道,被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卢榆、杨梅到庭接受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宝鲁泰克斯公司于5月30日在第9类低压电源商品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了“voltex”商标(简称申请商标,见本判决书附图一)的注册申请,其指定使用商品的类似群为0913。10月10日,商标局做出zc4687707bh1号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宝鲁泰克斯公司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于月1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10月2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商评字()第9号《关于第4687707号“volte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简称第19979号决定),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都是文字商标,由纯英文字母组成,且均不是英文中固有的词汇,没有含义,两商标的区别仅在于申请商标“voletex”相对于引证商标“volex”多了一个字母“t”,该区别属于细微差别,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具有相同的类似群组,宝鲁泰克斯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低压电源商品的消费群体、功能和应用的产品与引证商标存在差别,因此,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商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9979号决定。

宝鲁泰克斯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对申请商标核准注册。其理由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申请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均不同,因此,申请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原审判决将《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作为依据是错误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服从原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宝鲁泰克斯公司于205月30日在第9类低压电源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其指定使用商品的类似群为0913。

年10月10日,商标局做出zc4687707bh1号商标驳回通知书。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已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引证商标(见本判决书附图二)为第256567号“volex”商标,其申请日为1985年7月20日,授权公告日为1986年7月20日,经延展,有效期至7月19日。商标专用权人为沃莱克斯集团公共有限公司,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的电缆、电配件如插头;插座;开关;灯架等,其类似群为0912—0913。宝鲁泰克斯公司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于2007年11月1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其理由为: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1、读音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互相区分。根据英语发音规则,申请商标的发音上分为“vol”和“tex”两部分音节,重读部分在“tex”,而引证商标的发音则为一个音节,重读部分在前部分;2、外形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互相区分。申请商标由6个字母组成,引证商标由5个字母组成。而且申请商标字母组合最中间处加有“t”字,使得申请商标的主体部分在“tex”部分。因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形上就有了区别;3、含义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互相区分。申请人作为电源厂家,从事对“volt”(电压)的控制。另外,“voltex”也意味着到达顶点的“vertex”中“ex”的含义,“volt”和“ex”的组合就是申请商标的创意来源。而引证商标的含义非常明显,“volex”是引证商标所有人沃莱克斯集团公共有限公司的中文音译,消费者不会将沃莱克斯集团公共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混淆和误认。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具有区分性。申请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为低压电源,是0913组第四部分第二段商品。而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中,电缆是0912群组商品,而电配件,如插座、开关是0913组第四部分第一段商品,其商品所在群组段落与申请商标有区别。并且,申请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使用功能、用途、消费群体等方面是不同的,引证商标的消费群体是普通消费者,而申请商标的消费群体是生产高端电子科技产品的公司及厂家。三、申请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多年,申请人对于申请商标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精力,如果因为区别非常明显的商标被驳回,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将会造成申请人的巨大财产损失。综上,原告宝鲁泰克斯公司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月20日,商评审委员会做出第19979号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字母构成、呼叫近似,且均无含义,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低压电源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开关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两商标共同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宝鲁泰克斯公司的复审理由不成立。据此,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宝鲁泰克斯公司在第9类低压电源商品上提出的第4687707号“voltex”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在本案二审审理期间,宝鲁泰克斯公司向本院提交了该公司出具的《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截然不同的说明及依据》。

以上事实有第19979号决定、zc4687707bh1号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复审申请书、申请商标及引证商标的商标档案以及庭审笔录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主要涉及的焦点问题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类似商品。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的参考,但不是判断类似的唯一参考标准。如果当事人提出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划分不一致的关于商品类似或者不类似的证据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予以认定。判断商品与服务是否类似应考虑下列因素:商品与服务在性质上的相关程度,在用途、用户、通常效用、销售渠道及销售习惯等方面的一致性,即在商品和服务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本案中,首先,根据《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的类似群为0913,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的类似群为0912-0913,两者具有相同的类似群组。其次,申请商标指定的商品为低压电源,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开关、插座等,两类商品在用途、用户、通常效用、销售渠道及销售习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在上述两类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商品。宝鲁泰克斯公司关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不属于类似商品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宝鲁泰克斯公司主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低压电源商品的消费群体、功能和应用的产品与引证商标存在差别,但其在本案二审期间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者不属于类似商品,同时,该证据也并非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被诉决定的依据,因此,对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宝鲁泰克斯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青岛宝鲁泰克斯电源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青岛宝鲁泰克斯电源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五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此书式是供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的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应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

3.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

4.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5.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六

申请人:

住所:厦门市。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中止审理申请人与原告等(__)厦民初第号纠纷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否承担本案中的还款义务,前提之一便是《借款合同》上加盖的印章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上述印章是否系b私自刻制、是否为申请人所实际使用,《借款合同》是否系b冒用申请人名义签署,《借款合同》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在泉州___法院号案件审理之中。

既然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之中,则本案就应当中止审理。

此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七

上诉人:张xx(居民身份证:.......)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汉。

被上诉人:xx铁路局(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地:xx市xx区太原北街4号。法定代表人:王xx,系该局局长。

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沈和民四初字第557号民事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xxx]沈和民四初字第557号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

2、因本案所发生一切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裁定依据与事实不符,“予以驳回”毫无道理。

事实上,上诉人在xxx年6月25日,即到xx区法院立案庭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立案。但立案庭却说:“领导有话,凡涉及铁路的劳动争议案件,只登记不立案”。为此上诉人还与立案庭理论了一番。但作为上诉人对此很无奈,也只能是按照立案庭的要求将1.起诉状;2.身份证复印件;3.《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三份材料留下后离开。事后细想感觉不对,立案庭具体是怎么登记的?上诉人一概不清。于是7月4日又到法院立案庭,询问登记没有?何时能够立案?结果并没有登记,而是在上诉人的追问下才在电脑登的记。为此上诉人还特意强调,不能因此使上诉人丧失诉权效力,错过法定起诉讼期限。立案庭则一再承诺说:“只要登了记,就不会的!”事后的7月11日、12月19日上诉人又分别到立案庭,追问何时能够立案?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她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等”。(为防止事后无人认帐,有找立案庭时的录音佐证)。

虽然立案庭这样答复,上诉人仍不放心。便以《按规定应当立案不立案,劳动争议何时解?要求监督xx法院依法立案积极作为解争议》为题,分别于xxx年8月2日,向市中级法院周维远院长发出了信访函;xxx年8月14日,向市人大常委会赵长义主任发出了信访函;xxx年1月17日,又分别以《敦促xx法院立案解争议又息访息讼》为题,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网投了信访函;以《我的劳动争议案应当由谁管辖?》为题,向最高人民法院网投了信访函;以《谁能为我主持公道?应由谁负责解决?》为题,向国家信访局网投了信访函。

上诉人从事专兼职法律顾问工作20余年,对诉权的时效问题十分重视。12年来上诉人一直在依法合规,通过各种途径与方法主张合法权益,而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侵权与违法违约行为始终处于持续状态。

因此《裁定书》所说的“原告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条件,”与事实不符,“应予驳回”则毫无道理。

二、立案与审判衔接不够,审判庭未审立案条件。

本案符合《民诉法》第119条所规定的四个条件,应当立案受理。上诉人也已于xxx年6月25日在xx区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将劳动争议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立案所需材料交到立案庭。但立案庭却以“领导有话,凡涉及铁路的劳动争议案件,只登记不立案”为由,长期拖着不予正式立案,导致上诉人正式立案时超过15天法定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期限,其责任应由法院立案庭承担。初审法庭通过普通程序审理,被上诉人违法违约行为的基本事实已清,侵害上诉人合法权益违法违约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对被上诉人所做出的“不称职”错误考核认定与“末位淘汰”违法违约行为上诉人一直在通过各种途径与方法(与被上诉人沟通、协调、信访、进京上访等)主张权利,从未停止。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与诉讼主张,没有提供出任何实质性的事实反驳证据;本应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本应庭审前处理的程序问题;然而却在庭审后不判决,而做“驳回起诉”裁定,这说明法院立案庭与审判庭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存在问题。其做法更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不符。请上级法院一并核查。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事由不存在,案件诉讼受理费确定错误!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张xx。

xxx年7月15日。

相关知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有人分不清哪些该用裁定,哪些该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起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而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八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官渡区人民法院(xxxx)云0111民初7040号民事裁定书,并发回官渡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请求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一案,官渡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7月6日受理后,于xxxx年7月18日出具(xxxx)云0111民初704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上诉人的起诉。官渡区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属于重复起诉。上诉人不服官渡区人民法院裁定,官渡区人民法院事实认定不清,裁定错误,理由如下: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并不相同。后诉的被告是鄢某某,前诉的被告为xx×××××公司。虽然前诉上诉人起诉了xx××××公司和鄢某某,但是法院判决的实际责任人是xx××××公司。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并不相同。后诉的诉讼标的是5000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前诉的诉讼标的是167075.6元。上诉人在被上诉人承包的xx××××公司工作时受伤,经官渡区人民法院官民三初字第492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判决xx××××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5640元。上诉人与xx××××公司以及被上诉人三方就判决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由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50000元,丙方的赔偿款分三次支付给甲方,第一次于xxxx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甲方17000元,第二次于xxxx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甲方17000元,剩余的16000元丙方于xxxx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甲方”但是被上诉人到期后拒不支付,被上诉人迫于无奈依据《和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并不相同并且后诉的诉讼请求也没有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后诉诉讼请求是以前诉判决为前提,依据《和解协议》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原告赔偿款50000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前诉是以受伤为由要求xx××××公司及鄢某某连带赔偿167075.6元,官渡区人民法院(2013)官民三初字第4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xx××××公司赔偿上诉人105640元。

四、官渡区人民法院下了判决后,上诉人、被上诉人、xx××××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出现新情况,法院应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二百四十八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虽然官渡区人民法院对提供劳务受害一案进行过判决,法院判决后,上诉人、被上诉人以及xx××××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属于发生了新的事实,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综上,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不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不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不同,也没有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根据二百四十八条,出现新情况,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贵院撤销(xxxx)云0111民初7040号民事裁定书并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汪某某。

xxxx年7月28日。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九

姓名:刘x工作单位: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

名称:xx市x区人民政府地址:xx市x区xx路x号。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xx市x区政府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府〔20x〕x号《x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x年x月x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府〔20x〕x号《x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公告中获悉,该征收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故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认证。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征收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但被申请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并未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xxxxxxxxxx。

20xx年xx月x日。

驳回商标申请书范文简短篇十

申请人因____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__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9月6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___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__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____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__年11月1日的所谓《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____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合同书》,实际上是申请人于20__年6月17日交给____有限公司,用于《钢材供应合同书》内部结算用的协议草案。该《合同书》不仅被____有限公司篡改了时间,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

因此对于上述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的条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申请人与____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当适用双方于20__年11月18日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中争端解决的条款。

其次,申请人与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8条约定: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3条约定: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该条实际上确定了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采用的是送货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是货物送达地,也即申请人工程现场所在地,而非原告____有限公司所在地。

因此,____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此致

__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00_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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