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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文(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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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文(优质10篇)
2023-11-22 05:03:11    小编:ZTFB

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有效地解决问题,提高效率。方案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实践和评估来验证和改进。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其实施的力度和坚持程度,以下是一些建议供你参考。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要求,从贵州实际出发,围绕全省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大局,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三大战略行动中的作用。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进一步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依法落实董事会的工资分配管理权,完善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要切实做到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健全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在经济效益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统筹处理好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企业内部不同职工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调节过高收入。

——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更好发挥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改进和加强事前引导和事后监督,规范工资分配秩序。

——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提升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隶属关系,健全工资分配分级监管体制,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下同)的分级监管责任。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或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企业本部及其所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的子企业。其他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管理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依照本意见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本意见执行。

本实施意见将我省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企业、公益类企业、金融类企业和文化类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根据企业功能性质、行业特点等,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报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按照国家和我省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本实施意见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企业负责人薪酬列入工资总额中计算,在工资总额中单列管理。

(五)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根据国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科学设置联动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突出不同考核重点。联动指标原则上选取2-3个,一般不超过4个,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原则上选取1-2个。

商业类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应主要选取反映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指标,可选取利润总额(或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人均利润总额(或人均净利润)、人均经济增加值、人工成本利润率等。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在主要选取反映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营业收入、任务完成率等体现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等情况的指标,可选取利润总额(或净利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营业收入、主营业务工作量、人均利润、人均工作量、人工成本利润率、人事费用率等。

公益类企业。应主要选取反映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等情况的指标,兼顾体现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指标,可选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利润、人均主营业务工作量、人事费用率、主营业务工作量、任务完成率等。

金融类企业。属于开发性、政策性的金融类企业,应主要选取体现服务国家战略和风险控制的指标,兼顾经济效益指标,可选取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杠杆率、利润总额(或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属于商业性金融类企业,应主要选取反映经济效益、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的指标,可选取利润总额(或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人均利润、人工成本利润率等。

文化类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应同时选取反映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指标,可选取文化任务完成率等体现社会贡献的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指标(如原创文化产品、演出场次、重大出版计划完成率、再版率、文化产品获奖等)、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人均利润、人均营业收入等。

(六)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建立完善工资与效益指标联动机制。根据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经济效益情况等,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或者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他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5倍(含)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幅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幅的70%内确定,且职工平均工资增幅最高不得超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基准线。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或者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0%(不含)以下的,当年工资总额可适当少降。

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其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未达到90%的,当年工资总额降幅不低于5%。

企业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因兼并重组、关闭退出、新设企业或机构等情况,引起规模性增加或减少人员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认定后,可以合理增加或者减少工资总额。

(七)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全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采用备案制或核准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原则上按上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数据,由企业自主编制,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并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于每年5月31日前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

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实行备案制。其中,未建立规范董事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近三年工资分配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认定,其工资总额预算应实行核准制。

对其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实行核准制。其中,已建立规范董事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收入分配管理规范的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其工资总额预算可实行备案制。

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的国有企业,如出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将责成企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备案制,转为核准制。

(八)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基数和经济效益预算基数。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清算确认并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没有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清算确认上年度工资总额基数的企业,初始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企业实发并剔除不合理因素后工资总额为基数;也可采用前3年实际发放并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对于新组建企业,可按照同级同行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和实有职工人数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经济效益预算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的经济效益指标完成值或前3年平均效益指标值为基数。经济效益预算指标目标值的确定,要按照效益持续改善向好且具有一定挑战性和行业可比性的价值导向,结合企业与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约定的效益指标值合理确定。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指标应与相同行业、相同年度的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指标进行对标。对缺少行业对标主体的,应选取同功能性质企业或具有较强可比性的竞争类行业(企业)对标。

(九)统筹考虑工资总额确定的其他因素。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在工资总额核定中统筹考虑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特殊人才、职业经理人和技术要素转化等因素。

(十)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周期。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一般按年度进行管理。对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经济效益年度间波动较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可探索按周期进行管理,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周期内的工资总额增长应符合工资与效益联动的要求。

(十一)强化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经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并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联动。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因素、企业外部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等编制预算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原则上要求每年10月31日前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应加强对所监管企业执行工资总额预算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指导,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清算。

(十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在经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内,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根据所属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等情况,指导所属企业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加强工资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确保实现工资总额预算目标。企业集团应合理确定集团总部工资总额预算,其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十三)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加强全员业绩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十四)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国有企业应调整优化工资收入结构,逐步实现职工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发放透明化。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

(十五)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不同职业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会同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定期制定和发布工资指导线、非竞争类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调控水平和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十六)落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负责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备案或核准工作,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执行结果的清算,并按年度将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同时,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可按规定将有关情况直接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十七)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内部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工资分配事项,加强对工资分配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将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向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报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有关材料,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监管。

(十八)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国有企业应于每年9月30日前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如实披露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九)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国资监管、审计等部门,对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和我省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加强与出资人监管和审计、税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的协同,建立工作会商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

对企业存在超提、超发工资总额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扣回违规发放的工资总额,并视违规情形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做好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成立贵州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分别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总工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要求,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作为主要出资人职责机构制定所属监管企业具体实施办法,并进行宣传、指导、监督检查;省统计局、省总工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财政、国资监管、统计等部门和工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改革工作,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二十一)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直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要抓紧制定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实施办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后实施。

(二十二)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国有企业职工正确理解和支持改革,营造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全省国有企业要自觉树立大局观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改革规定,确保改革政策得到落实。

本实施意见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我省现行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二

第十六条改制方案实施主体。改制企业的改制方案获得批准后,原则上由改制企业组织实施。如果企业改制后原主体将消失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依法进行产权交易。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国有产权转让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25号)及其实施细则办理。

第十八条依法管理转让价款。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十九条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依法落实金融债务,维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要严格防止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金融债务落实的企业才能进行改制。

第二十条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的,原企业应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多渠道筹集改制成本。主要通过转让国有产权,动用企业节余等办法筹集改制成本,改制成本不足部分由同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或通过国有资本预算解决。

第二十二条合理处置改制期间的损益。国有独资企业实施改制,自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交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同意,作为改制企业国有权益;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应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补足或由改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得的股利补足。国有控股企业实施改制,自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改制后工商变更登记期间的净资产变化,应由改制前企业的各产权持有单位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规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行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改制时,管理层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各种方式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本企业股份的,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5]60号的规定办理。其他企业向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办理。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三

第二十四条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执行本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增量引入非国有投资,或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其非货币资产出资与非国有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并因此安排原企业部分职工在新公司就业的。

第二十五条改制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办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对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故意压低评估价格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聘请该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从事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中介活动。

第二十六条改制的组织领导。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企业改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改制工作规范进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四

现阶段,国有企业在组织形式和规模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适应国有企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是企业审计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本人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强化对企业经常性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是国。

有企业审计监督的重要方面。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要求国有企业提供可靠、完整、准确的信息。审计职能部门必须对国有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其次,弄清家底、明晰产权,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也是法律赋予审计的重要职责。同时,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在个别企业依然存在。我们必须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作为重点,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有效地运营。

加强和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要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领导干部监督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领导人树立正确的权立观和政绩观,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在审计的基础上,查清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界定企业领导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投资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纪律和其它违纪的问题。

开展效益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国有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要认真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效益审计之路。效益审计是对企业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是现代审计的主流,也是审计的任务之一。近几年,审计不断探索企业效益审计的路子,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企业提高效益、持续发展、深化改期的意见和建议。今后应继续加强效益审计,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另外,要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利用审计调查发现并解决企业行业甚至整个国有企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站在宏观的角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为促进国有企业全面可持续性发展服务。

企业组织形式和经济活动迅速发展促使审计人员必须改变传统的审计技术与方法,加大审计风险评估、审计抽样、内控测评、分析性复核等现代审计方法的运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此外,随着企业电算化的普及,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将完全取代手工会计信息系统,导致传统审计也将迅速发展为电算化在内的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审计;二是建立审计信息系统,实现审计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和应用新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保证企业审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加强对审计成果的开发运用。

对企业审计的成果进行深加工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对部分企业审计撑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进行更深层次分析、研究、来预测、判断、联系当前更多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既要分析表层原因,又要分析深层原因,注重揭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方面问题,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完善有关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使企业审计在更大范围、更广层面上取得有效成果。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五

1.强化政治建设。全面做好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开展迎接二十大主题宣传教育,第一时间在公司上下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做到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必及时跟进学习,每项“第一议题”必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或方案,每季度必对“第一议题”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每年必向公司党委报告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建功新时代,喜迎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落实再提升主题活动,加强学习研讨,总结归纳经验,深入查摆问题,探索建立长效化贯彻落实举措。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格执行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本企业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年度台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开展中心组学习质量提升行动,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天(或两个半天),每次集体研讨均要明确研讨主题,进行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两个“80%”要求,认真履行好请假和补课手续。年内要对下一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通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年内至少组织1次职工思想动态摸底,开展1次形势任务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党委会年内至少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向上级党委上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精准研判舆情形势,组织开展重要时期和重点领域网络安全检查,确保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期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保工作万无一失。深化理论研究。年内至少形成1项党建政研课题成果或在集团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1篇理论文章。

3.强化学用结合。发挥好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凝聚班子集体智慧,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同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年内召开1次专题研讨会或工作务虚会。提高调查研究及成果运用能力。领导班子成员年内到党建、党建带团建联系点和基层一线调研不少于2次,年内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1.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党建品牌。在领导作用上做示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在推动发展上做示范。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在推动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中发挥作用,经营效益好、发展质量高、业绩考核优。在建优队伍上做示范。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在自我革新上做示范。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形成一批贡献较大的创新成果。在凝心聚力上做示范。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公司党委遴选5-10个领军企业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2.培育一批重点项目党建品牌。在政治功能上做示范。聚焦大国重器,发挥党组织在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经营管理、提质增效、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在组织生活上做示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在融合融入上做示范。持续深化“党建+”工程,做实做活党建融入生产经营载体和方式,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在管理提升上做示范。围绕项目管理要素,出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探索构建共建联控党建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联建共创的综合效应。公司党委遴选5-10个重点项目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3.培育一批海外特色党建品牌。在政治建设上做示范。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重要部署,加强对海外重大事项决策的领导和把关。在组织建设上做示范。在落实“五不公开”原则基础上,推广创新“三坚持五强化”海外特色党建工作法,做到海外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活动“四个全覆盖”。在队伍建设上做示范。抓好班子及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加强海外中方员工政治辅导、心理疏导、利益引导、文化传导。在文化建设上做示范。做好跨文化融合,开展海外志愿服务,讲好电建海外故事,积极传播中华文化。在风险管控上做示范。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健全纪检监督机构。加强海外国家安全管理、非传统安全风险管理和国际业务合规经营,强化海外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公司党委遴选5-10个海外特色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4.培育一批智慧党建品牌。在智慧党建平台推广应用上做示范。公司党委建设智慧党建平台,构建“公司党建中心-子企业分中心-党支部-党员”的组织体系。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参加上线培训和试点应用,推动智慧党建平台全面覆盖。在智慧党建平台拓展建设上做示范。各级党组织要在智慧党建平台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特色模块的开发建设,实现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在智慧党建平台管理成效上做示范。各子企业要用好管好智慧党建平台。要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平台进行在线管控、在线服务、在线考核,逐步实现全业务线上流转、全过程实时管控,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公司党委遴选5-10个智慧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5.培育一批党员先锋岗位。在政治素质上做示范。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岗位技能上做示范。注重知识更新,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争当本岗位的行家里手,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工作业绩上做示范。带领职工群众攻坚克难,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担当,重大时刻、紧要关头勇于作为。在职工评价上做示范。密切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职工群众满意度高。公司党委评选10-20个党员先锋岗位并广泛宣传。

1.建优党的领导体系。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做好新设立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予以规范。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细化党委在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修订完善本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及前置事项清单,加强分类指导,防止机械套用、上下一般粗。全面推进子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对纳入应建范围的二级及以下子企业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

2.建优党建工作体系。在健全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公司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年内对党建制度进行梳理汇编,健全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在制度宣贯执行上下功夫。加强党建制度宣传教育,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随意变通制度,恶意规避制度。在规范工作流程上下功夫。建立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及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党建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建优党建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或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制度。科学设计、滚动修订年度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方位、贯穿到一线的考核,推动党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有效联动,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薪酬、奖惩有效挂钩。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级开展评议考核,延伸抽查基层单位党建工作。

4.建优党内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突出重点,紧盯“十四五”规划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各项工作落实效果,推进政治监督精准施治、做深做实。深化日常监督。持续深化“五责”体系建设,逐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四责协同”机制,一体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健全“大监督”体系。压实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实同级监督、做细基层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应换尽换。围绕混改企业工作实际和党员特点,创新途径和载体,消除党建“盲区”。创新项目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联合党支部等党组织设置形式,完善海外党建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稳妥做好境外党建工作。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梳理未达标支部名单,有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好年度验收工作,确保2022年底公司党支部标准化达标率100%。

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分层分类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年内举办1期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抓好“双培养一输送”。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落实落细“五个阶段25个步骤”,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抓好党员学习模式创新。开展“在线学习”“微学习”“微党课”等学习教育,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选树党员先进典型激励身边人。抓好党员组织生活。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讲党课制度。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六

第一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6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改制(以下简称改制)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改变企业组织形式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

第三条企业改制上市、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重组等按国家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859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按照《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42号令)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七

发文字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审计内容与目标。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其他有关企业审计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对企业的审计监督权,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规定,评价被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处理、处罚其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编制企业财务审计方案或者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凭借专业判断,评估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或者会计报表中的单个项目反映的会计信息存在错报或者漏报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对审计风险的影响程度,初步判断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并据以合理确定所需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以便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或者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会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和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者决策。

第四条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在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选择测试和审计程序、评价和报告审计结果时,应当运用专业判断,保持应有的专业谨慎。

第五条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被审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全面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是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范围、程序和方法,发现并揭露可能导致会计资料严重失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的责任。

由于被审计企业不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提供企业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而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受法定职责、权限和检查手段的局限,无法揭示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情况,作出完整、正确的审计结果,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审计机关有计划定期对企业实施审计时,应当明确要求审计人员在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的基础上,评价其合法性和效益性,并逐步做到全面掌握被审计企业的会计信息,建立起能够反映企业基本情况的档案和审计数据库。

第七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合理划分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责任,正确贯彻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保证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第二章审计内容与目标。

第八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合并会计报表、汇总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等各类会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

(五)会计报表和附注及其编表说明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合规。

第九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资产类的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十六)确定适用递延资产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入账和转销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未交款、预提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九)确定未付利润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充分性;

(十)确定其他未交款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充分性;

第十一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四)确定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第十二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损益类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三)确定产品销售费用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五)确定其他业务利润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七)确定投资收益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十)确定所得税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第十三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经过改制、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发生产权变更的企业进行审计时,除按上述规定的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类会计项目审计目标进行审计外,还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目标。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按照企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确定审计组组长,开展审前调查,并组织审计组成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被审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必要知识,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机关对企业实施审计时,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审计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规定,实行被审计企业向审计机关承诺的制度,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向被审计企业提出书面的承诺要求,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承诺书的下列要求作出承诺:

(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实披露了关联方以及与关联方的交易;

(三)如实地向审计组说明了企业“未决诉讼”、“抵押借款”、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或有事项。

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接受询问、作出承诺后,应当在列有上述各项问题的承诺书上,表明态度并签字后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分批向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陆续提出书面承诺要求,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之前对承诺书表明态度,并签署完毕,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企业提交的承诺书列入审计取证材料清单,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六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企业的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没有内部控制或者内部控制信赖程度较低、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的,以及小规模的被审计企业,可以不实施内部控制测评,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

第十七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后,应当对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并由此造成固有风险的可能性;对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未被内部控制防范和纠正,造成控制风险的可能性,做出恰当的评估,正确地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

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实施内控测评后,可以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调整审计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目标,完善审计程序,尽可能地减少审计人员未发现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而造成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第十八条本准则所称错误,是指造成会计资料不实反映的过失行为。其中主要包括:

(一)在会计资料中的计算和抄写错误;

(二)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三)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四)其他无意过失行为。

本准则所称舞弊,是指造成会计资料不实反映的故意的欺骗行为。其中主要包括:

(一)不如实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提供完整、真实的会计资料;

(二)篡改、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者会计凭证;

(三)侵占资产;

(四)记录不实的经营收支;

(五)从会计记录、会计凭证中隐瞒或者删除经营成果;

(六)故意歪曲会计政策,做虚假的会计核算;

(七)其他故意的欺骗行为。

第十九条本准则所称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没有公允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审计人员却认为已经公允地反映;或者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总体上已经公允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审计人员却认为没有公允地反映,并据以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结论,给利用审计成果者带来损失,而追究审计人员责任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相关联。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水平越高,审计人员不能发现会计报表存在重大误报或者漏报的检查风险越大,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就应当实施越详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降低审计风险。

第二十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在内控测评的基础上调整审计方案,完善审计程序,对已经明确的审计目标和重点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是指通过一定的审计方法,测试被审计企业业务活动的运行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程度,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

实质性测试,是指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为了检查被审计企业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运用检查、监盘、观察、计算、分析性复核、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的证实性的审查。

导致会计资料反映的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迹象,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

第二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的规定,通过恰当的审计方法收集审计证据。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妥善保存;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和取得的时间等,应当记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的规定,复核审计人员编制的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组应当对审计人员编制的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鉴定,评价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以便形成审计结论。

第二十四条审计组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拟定审计报告,依法征求被审计企业的意见后,向派出的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除应当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写明标题、主送单位、报告的内容、审计组组长签名的报告日期外,还应当反映下列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企业概况;

(二)审计的内容;

(三)采用的主要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

(四)审计结果;

(五)审计意见;

(六)对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建议。

第二十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审定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第二十六条审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本级政府提交企业审计结果报告或者专项审计结果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通报财政、金融、经贸委、稽察特派员等企业会计报表使用部门,也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编写审计结果报告,可以采用写实的办法反映审计结果,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发表审计意见,发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鉴证和服务作用,为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提供信息。

第二十七条被审计企业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会计资料失真,或者违反本准则第十五条承诺的内容,拒绝向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的真实情况,阻碍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审计组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依法追究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建议;涉嫌犯罪的,建议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遵守审计职业道德的状况;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汇总情况;

(四)是否正确执行了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本准则以及其他有关企业审计方法的规定,具体灵活运用内控测评、抽样法、详查法、分析性复核以及函证等基本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

审计人员在审计时通常运用的监盘法、顺查法、逆查法等一般审计方法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方法,本准则不做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实施的内部控制测评,应当包括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调查、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评价。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调查和测试时,可以参考上期审计时的调查、测试结果,但对本期内部控制变化情况仍需进行调查、测试。

第三十一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调查时,应当考虑被审计企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控制类型和控制程序等,恰当地确定调查范围。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现状进行调查时,应当关注被审计企业的控制环节、控制执行凭证、控制执行记录形式和控制程序运用的连续性。

第三十二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调查时,可选用恰当的方法,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内部控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范围、内容和方法等;

(三)调查抽样审计范围内应当存在的控制程序,分析其中未存在的控制程序对会计账目的影响,初步评估控制风险程度,明确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内部控制调查以及调查范围。

第三十三条内部控制测试,是指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调查的基础上,选用恰当的方法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记录、实物控制设施、制约职能分工、操作状况和控制执行效果进行的符合性测试。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时,可以根据需要采用详查法或者抽样审计法;必要时,还可以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交易事项,采取顺查或者逆查的方法,检查在这些交易事项的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控制环节的处理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内部控制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

第三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下列参考因素评价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

(一)控制程序存在与否;

(二)存在的控制程序执行与否;

(三)失控环节;

(四)失控的性质和原因;

(五)失控对会计账目的影响;

(六)审计方案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

(七)内部审计的工作状况;

(八)内部控制局限性。

第三十五条审计人员评价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局限性时,应当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控制程序因管理部门无视其存在而失效;控制程序因执行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及误解规定而失效;控制程序因执行人员互相勾结、内外串通作弊而失效;控制程序因经营环境和业务性质的改变而不适应等构成内部控制局限性的主要因素。

第三十六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实施调查与测试后,应当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以及会计系统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作出评价,确定对被审计企业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的审计重点。

第三十七条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调查和测试的结果,在评价内部控制,判断被审计企业会计系统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存在的可能性,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的基础上,选择审计方法,检查、验证审计方案,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审计方案。

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测评的内容、过程和结果以及对审计方案的修改情况,应当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十八条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测评不能代替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无论被审计企业的控制风险大小,审计组都应当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审计对象总体进行实质性测试。

第三十九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运用判断抽样和统计抽样的抽样审计方法,对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选取的样本进行审查,并以样本审查的结果推断审计对象的总体特征。

第四十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凭借其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程度和审计经验,判断确定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的审计重点,并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实质性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推断审计对象的总体特征:

(一)前次审计工作比较深入并且间隔期不长,情况比较清楚的;

(二)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审计对象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可能性较小的。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经济业务内容比较复杂,完成审计任务的时限要求较紧的被审计企业,可以凭借经验判断,确定审计重点,采用判断抽样的审计方法实施审计。

第四十一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运用判断抽样审计法实施审计时,应当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分析判断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分工状况、容易产生错误的经济事项,以及被审计企业会计系统中可能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重要线索,恰当地确定审计对象和抽取样本量的规模,控制抽样审计风险。

第四十二条审计人员采用随机抽样、分类抽样、系统抽样等统计抽样方法时,应当根据被审计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济规模以及内控测评的结果,确定抽样比例。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方法选取审计样本时,应当使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的所有项目有一致的选取机会,以保证样本的特征能够代表总体的特征。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运用统计抽样的方法进行审计时,在选取的审计样本中,凡单项业务账面价值金额超过总体业务账面价值金额10%以上的异常个体,应当予以去除,并采取其他审计方法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审计方法进行审计时,审计的结果没有达到对所测试的内部控制预计应当达到的信赖程度时,应当考虑增加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修改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的审计方法形成的审计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超过可以容忍的误差,对审计风险不能接受,应当及时增加选取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的审计方法形成的审计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接近可以容忍的误差,应当根据审计对象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考虑是否增加选取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第四十四条审计组应当对审计人员统计抽样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价,确定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证实审计对象次级总体和审计对象总体的特征,决定是否需要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便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鉴定后,应当分析采用统计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进行审计形成的误差,推断审计对象次级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评估审计风险,形成审计结论。

第四十五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对被审计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发生的与审计目标相关的会计凭证、账表资料和实物等逐一进行详尽的审查、清点,据以判断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一)经济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审计的时间和审计力量充足;

(二)内部控制不健全、预计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大;

(三)预计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大的审计对象次级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的部分审计项目。

第四十六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和形成审计报告阶段,应当把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作为必经的审计程序。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也可以运用分析性复核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程序之一。

本准则所称分析性复核,是指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的重要比率或者趋势进行的分析,其中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的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

第四十七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函取证,也可以根据需要,责成被审计企业发函或采取其他方法核实被审计企业债权债务、往来款项、委托外单位代为保管的物资等账项以及其他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况,提供审计证据。审计机关取得的审计证据,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

审计人员收到复函获取审计证据或者通过被审计企业获取审计证据后,应当将审计证据的来源和获取的过程等情况记入审计工作底稿;由于特殊情况未收到复函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程序。

第四十八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在鉴定内部审计或者社会审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可依赖性的基础上,利用内部审计或者社会审计力量及其工作的成果,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企业提供的社会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验资等报告有不实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时,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通知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有关社会审计机构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企业审计数据库,逐步做到真实、完整地掌握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全面情况。

审计机关派出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对已经审计过的企业的财务收支实施审计时,应当注意运用以往审计取得的基础数据和其他审计结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准则适用于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企业的财务审计不适用本准则。

第五十一条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八

摘要为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福州电业局党委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1336”工作模式,树立了鲜明的用人育人导向,推动了企业党建与中心工作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双培养一输送党建品牌。

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

在新形势下,为解决如何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如何创新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福州电业局党委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三个建设”的要求,深化和延伸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6年以来开展的党员“一带二”先锋工程,探索“双培养一输送”(即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工作,使企业党委核心与行政中心良性互动,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全体党员“走前列、作表率、创一流”,真正发挥标杆作用。

(一)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

党组织主动关心和帮助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非党业务骨干,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吸引非党业务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开展“五带”活动加强培养锻炼,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从源头上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

党组织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确定因材施教的培养目标、措施和方法,不断提高党员的业务技能素质,使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体现在精良的业务素质和优秀的岗位绩效中。

(三)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

建立党员骨干信息库,积极搭建党员发挥骨干作用的平台,向经营管理、生产一线等重要岗位推荐输送党员骨干,让党员实现自身价值,为企业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党员和企业党组织的共同发展。

在“双培养一输送”工作推进过程中,福州电业局党委大胆探索“1336”工作模式(一个原则导向,三大保障基础,三大培养机制、六大输送平台),形成了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一)坚持一个原则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有意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层次”培育人才梯队,“有系统”运行培养机制。

(二)夯实三大保障基础。

1、夯实思想基础。一是以导向提高认识。注重理念引导,始终坚持以“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为导向,统一思想认识,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认识,建立局党委、支部“双培养一输送”人才库,干部使用原则上从人才库中选取。二是以职责强化共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党委领导、支部落实、部门协作、党员参与、职工监督”的领导机制,明确行政上全面覆盖到局本部、各基层单位、县公司三个层面,组织上全面覆盖到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个层面。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思想基础。

2、夯实组织基础。一是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切实按照“一县公司一党委(纪委)、一部门一党支部、一供电所一党支部、一班组一党小组”的原则,全面建强“首脑、前沿、末梢”党组织。二是实现党的工作全开展。严格执行党建标准化工作要求,基层党支部全面建成“六规范一统一”的支部阵地。出台《党务公开管理办法》和《党务公开监督管理办法》。做到“四亮一监督”,亮标准、亮标杆、亮身份、亮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组织基础。

3、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坚持“三重一大”。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健全完善作为“双培养一输送”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突出“三强化,三汇报”,即强化制度执行,强化集体企业管理,强化有效监督,对各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坚持每月报告、每季度巡视汇报、每半年专题检查报告。二是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把全面加强准军事化管理作为提升管理有效性,强化执行力和穿透力的最有效手段,始终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按照“四严”要求,通过“五坚持、五精益”,有序推进机关、生产、营销、基建、集体产业精益化管理。三是坚持监督落实。采取“现场督查、通报、监察通知整改、约谈、责任考绩追究”五项措施,全程跟踪监督管控。实行重大事项跟踪督办机制,通过周通报公开督办结果,通过绩效管理系统落实月考核。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管理基础。

(三)建立三大培养机制。

在探索与实践中,研究制定了《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暂行办法》、《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暂行办法》和《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培养锻炼暂行办法》,形成“双培养一输送”三大培养机制,推动选拔、培养、评价工作的规范运作。

1、严格选拔。围绕“三个重点”、参考“三个结果”、通过“三个把关”,即围绕重点岗位、重点培养对象、重点输送对象,参考干部员工考核考评、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和职业发展四个通道选拔结果,通过基层支部推荐、主管部室审核、党委集体研究,选拔党组织满意、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输送到局和基层部门两个层面培养,并建立两个层面的人才库和培养档案,加强培养对象的规范管理。

2、主动培养。一是“专门”结对,有意识安排优秀人才帮带。根据培养对象的专业特长、技能层次、培养方向,指定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的专家人才,与其结对帮带,并指定相应分管领导结对指导。二是“项目”连动,有意识地安排重点工作培养。组织培养对象参与企业同业对标、重点难点问题、博士专项、科技攻关、重点课题研究和技能竞赛等具体项目,在实践中提高培养对象的党员意识和专业素质。三是“多维”考察,有意识安排急难险重锻炼。在重大保供电、重大工程建设、迎峰度夏、抗台抢险等重大任务中,安排培养对象担当重任,在艰苦环境中培养锻炼。

3、分层评价。一是在评价的重点上突出业绩和能力的导向。通过深化“精益计分制”绩效考核,开展日常执行力考绩评价,建立急难险重特殊时期考察制度,形成干部、员工考绩档案,确保考绩评价的完整性;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加强对培养目标、成效的沟通交流。二是在评价的层次上突出责任唯一和分级管理的方式。党委每年集中一次听取并研究“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审查并批准“双培养一输送”对象,点评“双培养一输送”工作成效。党支部结合季度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及年度员工绩效考评,对培养锻炼周期内人员表现进行组织考察,提出鉴定意见。党小组通过党小组会,采取月度点评的方式,对“双培养一输送”对象自身建设、参加党员“一带二”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及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点评。

(四)打造六大平台输送。

1、打造领导干部输送平台。将优秀党员骨干向上输送至省电力公司挂职锻炼,或列入中层干部队伍管理,给予更广阔的空间,施展个人才华,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干部管理,强化考绩评价、年度谈话、约谈诫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三年来年度干部考核两次排名靠后的干部,诫勉谈话,岗级下调一级。实施敏感岗位交流,对非党员中层及未达到高级职称的中层进行集体谈话,鼓励干部成才。

2、打造班组长输送平台。大力加强班组长建设,明确干部使用原则上从班组长岗位提拔,明确按中层副职后备和专业能手的标准,培养选拔一线班组长。有意识将党员、骨干输送至班组长岗位培养,跨部门、跨专业开展复合培养锻炼。有意识将班组长党员骨干输送到县公司培养锻炼,促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的培养。

3、打造专家人才输送平台。按照一人一项目,一人一计划的方式,搭建博士生的专项输送平台,为博士生提供科研开发环境,安排到科技含量高、任务重的岗位上挂职锻炼,独立承担技术管理、课题攻关等方面工作。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搭建“四个通道”人才输送平台,引导党员骨干多渠道成才。建立帮带结对、科技论坛、竞赛比武常态机制,提升党员骨干的业务水平。

4、打造急难险重输送平台。有意识地将党员、骨干输送到急难险重工作环境进行锻炼,发挥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特殊时期应对工作的经验磨练,并强化特殊时期工作考察,重点考察特殊时期到岗到位、冲锋带头、忠诚履职等情况,检验人才培养成效。

5、打造团青骨干输送平台。有意识推荐党员骨干担任基层团组织负责人,推荐非党员骨干担任基层团组织干事,把团干部作为后备力量来培养,有意识把年轻的后备干部推选到团支部书记的岗位上锻炼,加强青年骨干的党性修养培养,提升青年骨干的感召力。

6、打造交流培养输送平台。将党员骨干推荐输送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省公司系统兄弟单位进行培养锻炼。建立局本部与县公司之间的党员骨干交流培养模式。

“双培养一输送”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0年以来共吸收117名优秀业务骨干加入党组织,六大平台输送各类人才83人,形成了良好的人才使用导向和培养氛围,有效激发了党员职工创先争优的生机活力,形成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职工提素质、企业上水平的良好局面。“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典型经验获得省电力公司2011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九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根据新发[]x号、新办发[]x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企业改革,“横下一条心,消灭国字号,打倒集体牌”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筑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十建筑工程公司,于1985年由现法人代表xxx筹资1000元组建成立,正式组建了武汉新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余年来,公司在xx区委、区政府和xx街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公司一班人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发展成为资质等级为总承包二级施工建筑企业,并具备一级建筑企业的标准,正在申报审批过程。新x建集团为邾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人员情况:公司现有在册职工8人;项目经理31人。

2、资产情况:据武汉市xx区乡镇企业局资产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公司资产总额5448,29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48,294.30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所在者权益万元。

3、无形资产:公司拥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已于9月被建设部公告为“一级建筑企业”。经xx街道办事处与原企业拟定,新x建筑集团公司资质品牌为500万元(人民币)。(含乡镇企业局评估数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制形式。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新发[2000]x号、新办发[2008]xx号文件为依据,以“两个卖断、两个解除”为主要形式,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要求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公司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企业改变性质,职工转变身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型公司机制,调动和激励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国家多创税收,为企业和投资者及员工多增收入,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将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使之更快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兴街富民”和社会发展服务。

2、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坚持妥善安置职工,保障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改制行为,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坚持资产卖断和职工卖断身份标准公开,并由职工代表直接参与决策与监督的原则;坚持妥善处理各类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企业改制后,企业的注册所在地仍在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永不变更。公司现有名称不变,但改制后街道对企业的发展基金予以考虑。要在购买合同中另行约定。

3、改制形式。有形资产全部转让,留给原公司,职工清算,项目经理补偿和改制费用等,街属集体资产全部退出,资质品牌等无形资产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留给新企业使用,原企业名称不变,职工身份全员卖断,改制后的新型企业实行民有民营,承担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

三、资产处置。

1、由主管部门及公司联合成立新十建集团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对资金处置进行监督使用。

2、原企业总资产整体转让,分配如下:

(1)计划整体转让费:68万元。

(2)改制支出:

(a)职工身份卖断补偿费:34万元。

(b)职工养老统筹:15万元。

(c)职工大病医疗补偿:5万元。

(d)突出贡献奖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6万元。

(e)企业改制费:8万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68万元。

3、原企业无形资产(品牌、资质等证)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经街办事处和原企业双方拟定为500万元,留给新公司使用(每年使用费5万元),注册和纳税地址为邾城街,如企业擅自离开属地注册和纳税,街办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对无形资产重新评估,重新确权(因政策改变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双方另行约定)。但改制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变动不受此限。

四、主要内容。

1、武汉市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则上优先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出资购买,再由他组织项目经理、职工参股。

2、积极做好公司改制职工和项目经理的思想工作,充分尊重职代会的决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企业职工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妥善安置,其“卖断”职工身份8人。“卖断”企业原有项目经理31人,解除其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参照区新发[2000]9号文件规定,即每人基本补偿2000元,另按工龄补偿标准为(500元/每年)进行工龄结算,累计结算付款,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

4、补偿对象的界定:职工补偿对象以在公司的在册职工,以档案为准,项目经理补偿对象为:有项目经理证和对公司上交税费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作为补偿对象。

5、改制后,号召广大项目经理和职工更加团结,更加协调,乘改制的东风进一步发展企业。

五、改制的方法及步骤。

对照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上级给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

1、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

2、开好职工代表会,制订企业资产卖断方案和职工身份卖断方案。

3、方案报批。

4、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司股东股权的转换,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按新制订的公司章程进行运作。

六、有关事项。

1、新企业必须根据党章和工会章程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及其它群团组织,属地管理参加活动。

2、新企业统计报表按原管理方法执行。

3、原企业职工清算时,应同时解除劳动关系,新企业需要聘用的另行签订协议。

4、新的公司董事会成立后,立即着手制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七、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1、关于属地纳税和企业发展基金。请求给予改制后的新公司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2、公司改制涉及有关部门的办证、收费等问题,要求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享受企改优惠政策。

武汉市xx区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领导小组。

二0xx年十一月八日。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篇十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有企业双培养实施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推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进步、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党员和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党支部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党支部“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双培养”活动,就是要让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着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把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作为首要目标,把抓好教师专业培养作为重要任务,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最终目的,强化党性锤炼和能力培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骨干教师头脑,用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提高党员、骨干教师素质,为我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党支部根据学校师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双培养”工作,在党员骨干教师和年轻教师中广泛开展“师徒结对”活动,积极扩大党员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将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和名优教师,让党员和教师的成长实现党建能力和教育管理水平“双提升”。党支部计划每年将1至2名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将2至3名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名优教师。

1、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

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即:一线教师党员创建“优秀教书育人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教书育人;干部党员创建“优秀管理服务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尽职尽责;后勤服务党员创建“优秀后勤服务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提升服务水平。党支部对党员教职工在工作中的日常表现做好详实的记录,并作为每年7月“年度优秀党员示范岗”评选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党员专业技能示范”活动。

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备课组安排,有计划地在教案设计、课堂展示、多媒体运用、普通话以及板书设计等方面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通过活动展示党员教师的风采,并对非党员教师起到引领作用。支部将采取大组3人,小组1—2人进行专业技能示范。

3、校本课程建设团队。

由各备课组长及骨干党员教师组成校本课程建设团队,编写出具有较高水平和符合学校实际的校本教材。

4、党员生活互助小组。

由党员干部挂帅,党员骨干牵头,做好党员生活的互助工作。

5、“一帮一”结对子。

由各备课组长及骨干党员教师与本组青年教师结对子,一方面促进青年教师的尽快成长,另一方面也可促进骨干党员教师继续学习和发展。

1、落实领导职责。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双培养”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整体部署,为搞好“双培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积极开展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年级实际,落实党员“一岗双责”,坚持行之有效的党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双培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效果和质量。

3、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信息库,骨干教师信息库,对“双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4、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要加大督导力度,把实施“双培养”工作列入支部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定期通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双培养”工作的认识。党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思想建设,充分认识“双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力量凝聚到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

1、总则。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各项目组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资料本管理办法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战略人才培养体系的构成、战略人才的甄选、战略人才培养模式、战略人才的培养方法、战略人才的淘汰与晋升。

“雄鹰计划”四个部分组成。由这四个部分共同构成公司战略人才库。

第六条:“雏鹰计划”

第七条“飞鹰计划”

第八条“精鹰计划”

第九条“雄鹰计划”经过上述四个计划逐步将培养对象培养成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公司后备人才。关键岗位主要指公司根据当前或根据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一些重要中级和高级岗位。后备人才主要是指公司为因应未来发展变化贰储备的一些可替代公司某些中、高级岗位的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

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十一条甄选条件、进入战略人才培养队伍的员工必须能够胜任现有岗位工作有强烈进取精神有必须的培养潜质。

第十二条甄选工具。

1、《战略人才推荐表》。

2、《职业锚职业倾向自我评价测试问卷》。

3、《管理人员本事评价表》。

4、职业满意度测试。

5、《霍兰德职业倾向测验表》。

第十三条甄选程序对于公司战略人才首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甄选条件和甄选工具提候选人员名单然后由总经理确认战略人才库入选人员名单。

列两种培养模式。

第十四条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公司采取宽口径培养模式即采用轮岗工作不一样系统挂职锻炼不一样部门新项目工作继续教育多种培养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业务管理型专才培养模式对于业务管理型专才。强调又红又专在业务线和管理线上深度培养。公司采取用叉培养模式即采用业务或专业领域内轮岗项目工作继续教育内部指导人培养等多种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采用不一样的培养方式。

第一部分对于列入“雏鹰计划“的人员对于列入“雏鹰计划”的后备人员能够采取内部导师、在职培训、外部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具体资料如下:

第十六条内部导师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雏鹰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凡列入公司“雏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员工必须按公司《培养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外部培训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雏鹰计划”的战略人才能够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培训协议的公司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内部导师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飞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飞鹰计划主要在于培养中层管理人员所欲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能够熟悉部门内部不一样岗位的主要职责和不一样岗位间的配合情景。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本部门内部不一样岗位间的轮换。

4、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和六个月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景确定。

5、轮岗审批部门内部人员的轮岗需由部门经理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内部轮岗人员仍由部门经理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内部培训凡列入公司公司“飞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员工必须按公司《培养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外部培训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飞鹰计划”的战略人才能够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培训协议的公司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内部导师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飞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飞鹰计划主要在于培养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拔尖人才、销售拔尖人才所以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熟悉公司不一样部门主要职责和不一样部门间的配合情景。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本部门内部不一样岗位间的轮换。

4、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和六个月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景确定。

5、轮岗审批部门内部人员的轮岗需由部门经理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内部轮岗人员仍由新任职部门主管领导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内部培训师为了满足公司高级岗位所必须的沟通本事、表达本事以及知识自主积累总结本事凡列入公司“精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根据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并完成相应的工作。凡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或未能完成《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规定工作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六条内部培训凡列入公司“精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的员工必须按公司《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八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雄鹰计划主要为公司培养分公司总经理级或副总经理公司运营副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人才所以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能够熟悉公司不一样部门主要职责和不一样部门间的配合情景。运营副经理的主管财务部、综合部、报建部、成本部、营销副经理主管销售和策划、工程副经理主管工程部、监理部、招标部针对上述主管区域不一样将有针对性的培训。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公司不一样部门间的轮换。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三种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景确定。

4、轮岗审批部门间的轮岗需由主管副总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5、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间轮岗人员由新任职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内部培训师为了满足公司高级岗位所必须的沟通本事、表达本事以及知识自主积累总结本事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必须根据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并完成相应的工作。凡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或未能完成《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规定工作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三十条内部培训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的员工必须按公司《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三十一条外部培训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战略人才能够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协议的公司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6、战略管理人才的淘汰与晋升。

第三十二条目的为了保证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规划的有效实施促使公司战略人才进取进取的精神公司战略人才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结合进行调整一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人员并吸收新的优秀人才加入。

第三十三条淘汰经过绩效考核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由主管领导提议经人力资源部确认没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凡淘汰过程中未能到达本制度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或未能到达本制度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条规定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的经人力资源部确认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培养。

凡淘汰出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仍有机会再次进入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但第二次被淘汰的人员将失去再次进入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的资格。公司将根据《培训评估管理办法》对各层次战略人才的培养工作进行评估在是评估过程中凡不配合评估工作的个人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具体情景研究淘汰出战略人才管理库。

第三十四条晋升当公司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优先从公司战略人才库中选拔适合人选战略人才库中没有适宜人选的再研究从公司外部引入适合人才。

7、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在新形势下,为解决如何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如何创新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福州电业局党委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三个建设”的要求,深化和延伸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6年以来开展的党员“一带二”先锋工程,探索“双培养一输送”(即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工作,使企业党委核心与行政中心良性互动,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全体党员“走前列、作表率、创一流”,真正发挥标杆作用。

(一)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

党组织主动关心和帮助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非党业务骨干,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吸引非党业务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开展“五带”活动加强培养锻炼,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从源头上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

党组织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确定因材施教的培养目标、措施和方法,不断提高党员的业务技能素质,使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体现在精良的业务素质和优秀的岗位绩效中。

(三)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

建立党员骨干信息库,积极搭建党员发挥骨干作用的平台,向经营管理、生产一线等重要岗位推荐输送党员骨干,让党员实现自身价值,为企业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党员和企业党组织的共同发展。

在“双培养一输送”工作推进过程中,福州电业局党委大胆探索“1336”工作模式(一个原则导向,三大保障基础,三大培养机制、六大输送平台),形成了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一)坚持一个原则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有意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层次”培育人才梯队,“有系统”运行培养机制。

(二)夯实三大保障基础。

1、夯实思想基础。一是以导向提高认识。注重理念引导,始终坚持以“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为导向,统一思想认识,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认识,建立局党委、支部“双培养一输送”人才库,干部使用原则上从人才库中选取。二是以职责强化共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党委领导、支部落实、部门协作、党员参与、职工监督”的领导机制,明确行政上全面覆盖到局本部、各基层单位、县公司三个层面,组织上全面覆盖到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个层面。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思想基础。

2、夯实组织基础。一是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切实按照“一县公司一党委(纪委)、一部门一党支部、一供电所一党支部、一班组一党小组”的原则,全面建强“首脑、前沿、末梢”党组织。二是实现党的工作全开展。严格执行党建标准化工作要求,基层党支部全面建成“六规范一统一”的支部阵地。出台《党务公开管理办法》和《党务公开监督管理办法》。做到“四亮一监督”,亮标准、亮标杆、亮身份、亮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组织基础。

3、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坚持“三重一大”。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健全完善作为“双培养一输送”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突出“三强化,三汇报”,即强化制度执行,强化集体企业管理,强化有效监督,对各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坚持每月报告、每季度巡视汇报、每半年专题检查报告。二是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把全面加强准军事化管理作为提升管理有效性,强化执行力和穿透力的最有效手段,始终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按照“四严”要求,通过“五坚持、五精益”,有序推进机关、生产、营销、基建、集体产业精益化管理。三是坚持监督落实。采取“现场督查、通报、监察通知整改、约谈、责任考绩追究”五项措施,全程跟踪监督管控。实行重大事项跟踪督办机制,通过周通报公开督办结果,通过绩效管理系统落实月考核。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管理基础。

(三)建立三大培养机制。

在探索与实践中,研究制定了《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暂行办法》、《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暂行办法》和《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培养锻炼暂行办法》,形成“双培养一输送”三大培养机制,推动选拔、培养、评价工作的规范运作。

1、严格选拔。围绕“三个重点”、参考“三个结果”、通过“三个把关”,即围绕重点岗位、重点培养对象、重点输送对象,参考干部员工考核考评、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和职业发展四个通道选拔结果,通过基层支部推荐、主管部室审核、党委集体研究,选拔党组织满意、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输送到局和基层部门两个层面培养,并建立两个层面的人才库和培养档案,加强培养对象的规范管理。

2、主动培养。一是“专门”结对,有意识安排优秀人才帮带。根据培养对象的专业特长、技能层次、培养方向,指定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的专家人才,与其结对帮带,并指定相应分管领导结对指导。二是“项目”连动,有意识地安排重点工作培养。组织培养对象参与企业同业对标、重点难点问题、博士专项、科技攻关、重点课题研究和技能竞赛等具体项目,在实践中提高培养对象的党员意识和专业素质。三是“多维”考察,有意识安排急难险重锻炼。在重大保供电、重大工程建设、迎峰度夏、抗台抢险等重大任务中,安排培养对象担当重任,在艰苦环境中培养锻炼。

3、分层评价。一是在评价的重点上突出业绩和能力的导向。通过深化“精益计分制”绩效考核,开展日常执行力考绩评价,建立急难险重特殊时期考察制度,形成干部、员工考绩档案,确保考绩评价的完整性;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加强对培养目标、成效的沟通交流。二是在评价的层次上突出责任唯一和分级管理的方式。党委每年集中一次听取并研究“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审查并批准“双培养一输送”对象,点评“双培养一输送”工作成效。党支部结合季度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及年度员工绩效考评,对培养锻炼周期内人员表现进行组织考察,提出鉴定意见。党小组通过党小组会,采取月度点评的方式,对“双培养一输送”对象自身建设、参加党员“一带二”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及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点评。

(四)打造六大平台输送。

1、打造领导干部输送平台。将优秀党员骨干向上输送至省电力公司挂职锻炼,或列入中层干部队伍管理,给予更广阔的空间,施展个人才华,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干部管理,强化考绩评价、年度谈话、约谈诫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三年来年度干部考核两次排名靠后的干部,诫勉谈话,岗级下调一级。实施敏感岗位交流,对非党员中层及未达到高级职称的中层进行集体谈话,鼓励干部成才。

2、打造班组长输送平台。大力加强班组长建设,明确干部使用原则上从班组长岗位提拔,明确按中层副职后备和专业能手的标准,培养选拔一线班组长。有意识将党员、骨干输送至班组长岗位培养,跨部门、跨专业开展复合培养锻炼。有意识将班组长党员骨干输送到县公司培养锻炼,促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的培养。

3、打造专家人才输送平台。按照一人一项目,一人一计划的方式,搭建博士生的专项输送平台,为博士生提供科研开发环境,安排到科技含量高、任务重的岗位上挂职锻炼,独立承担技术管理、课题攻关等方面工作。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搭建“四个通道”人才输送平台,引导党员骨干多渠道成才。建立帮带结对、科技论坛、竞赛比武常态机制,提升党员骨干的业务水平。

4、打造急难险重输送平台。有意识地将党员、骨干输送到急难险重工作环境进行锻炼,发挥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特殊时期应对工作的经验磨练,并强化特殊时期工作考察,重点考察特殊时期到岗到位、冲锋带头、忠诚履职等情况,检验人才培养成效。

5、打造团青骨干输送平台。有意识推荐党员骨干担任基层团组织负责人,推荐非党员骨干担任基层团组织干事,把团干部作为后备力量来培养,有意识把年轻的后备干部推选到团支部书记的岗位上锻炼,加强青年骨干的党性修养培养,提升青年骨干的感召力。

6、打造交流培养输送平台。将党员骨干推荐输送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省公司系统兄弟单位进行培养锻炼。建立局本部与县公司之间的党员骨干交流培养模式。

“双培养一输送”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0年以来共吸收117名优秀业务骨干加入党组织,六大平台输送各类人才83人,形成了良好的人才使用导向和培养氛围,有效激发了党员职工创先争优的生机活力,形成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职工提素质、企业上水平的良好局面。“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典型经验获得省电力公司2011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1.强化政治建设。全面做好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开展迎接二十大主题宣传教育,第一时间在公司上下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做到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必及时跟进学习,每项“第一议题”必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或方案,每季度必对“第一议题”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每年必向公司党委报告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建功新时代,喜迎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落实再提升主题活动,加强学习研讨,总结归纳经验,深入查摆问题,探索建立长效化贯彻落实举措。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格执行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本企业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年度台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开展中心组学习质量提升行动,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天(或两个半天),每次集体研讨均要明确研讨主题,进行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两个“80%”要求,认真履行好请假和补课手续。年内要对下一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通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年内至少组织1次职工思想动态摸底,开展1次形势任务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党委会年内至少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向上级党委上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精准研判舆情形势,组织开展重要时期和重点领域网络安全检查,确保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期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保工作万无一失。深化理论研究。年内至少形成1项党建政研课题成果或在集团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1篇理论文章。

3.强化学用结合。发挥好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凝聚班子集体智慧,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同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年内召开1次专题研讨会或工作务虚会。提高调查研究及成果运用能力。领导班子成员年内到党建、党建带团建联系点和基层一线调研不少于2次,年内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1.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党建品牌。在领导作用上做示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在推动发展上做示范。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在推动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中发挥作用,经营效益好、发展质量高、业绩考核优。在建优队伍上做示范。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在自我革新上做示范。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形成一批贡献较大的创新成果。在凝心聚力上做示范。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公司党委遴选5-10个领军企业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2.培育一批重点项目党建品牌。在政治功能上做示范。聚焦大国重器,发挥党组织在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经营管理、提质增效、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在组织生活上做示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在融合融入上做示范。持续深化“党建+”工程,做实做活党建融入生产经营载体和方式,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在管理提升上做示范。围绕项目管理要素,出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探索构建共建联控党建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联建共创的综合效应。公司党委遴选5-10个重点项目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3.培育一批海外特色党建品牌。在政治建设上做示范。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重要部署,加强对海外重大事项决策的领导和把关。在组织建设上做示范。在落实“五不公开”原则基础上,推广创新“三坚持五强化”海外特色党建工作法,做到海外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活动“四个全覆盖”。在队伍建设上做示范。抓好班子及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加强海外中方员工政治辅导、心理疏导、利益引导、文化传导。在文化建设上做示范。做好跨文化融合,开展海外志愿服务,讲好电建海外故事,积极传播中华文化。在风险管控上做示范。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健全纪检监督机构。加强海外国家安全管理、非传统安全风险管理和国际业务合规经营,强化海外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公司党委遴选5-10个海外特色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4.培育一批智慧党建品牌。在智慧党建平台推广应用上做示范。公司党委建设智慧党建平台,构建“公司党建中心-子企业分中心-党支部-党员”的组织体系。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参加上线培训和试点应用,推动智慧党建平台全面覆盖。在智慧党建平台拓展建设上做示范。各级党组织要在智慧党建平台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特色模块的开发建设,实现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在智慧党建平台管理成效上做示范。各子企业要用好管好智慧党建平台。要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平台进行在线管控、在线服务、在线考核,逐步实现全业务线上流转、全过程实时管控,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公司党委遴选5-10个智慧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5.培育一批党员先锋岗位。在政治素质上做示范。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岗位技能上做示范。注重知识更新,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争当本岗位的行家里手,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工作业绩上做示范。带领职工群众攻坚克难,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担当,重大时刻、紧要关头勇于作为。在职工评价上做示范。密切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职工群众满意度高。公司党委评选10-20个党员先锋岗位并广泛宣传。

1.建优党的领导体系。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做好新设立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予以规范。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细化党委在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修订完善本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及前置事项清单,加强分类指导,防止机械套用、上下一般粗。全面推进子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对纳入应建范围的二级及以下子企业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

2.建优党建工作体系。在健全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公司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年内对党建制度进行梳理汇编,健全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在制度宣贯执行上下功夫。加强党建制度宣传教育,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随意变通制度,恶意规避制度。在规范工作流程上下功夫。建立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及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党建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建优党建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或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制度。科学设计、滚动修订年度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方位、贯穿到一线的考核,推动党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有效联动,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薪酬、奖惩有效挂钩。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级开展评议考核,延伸抽查基层单位党建工作。

4.建优党内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突出重点,紧盯“十四五”规划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各项工作落实效果,推进政治监督精准施治、做深做实。深化日常监督。持续深化“五责”体系建设,逐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四责协同”机制,一体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健全“大监督”体系。压实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实同级监督、做细基层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应换尽换。围绕混改企业工作实际和党员特点,创新途径和载体,消除党建“盲区”。创新项目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联合党支部等党组织设置形式,完善海外党建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稳妥做好境外党建工作。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梳理未达标支部名单,有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好年度验收工作,确保2022年底公司党支部标准化达标率100%。

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分层分类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年内举办1期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抓好“双培养一输送”。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落实落细“五个阶段25个步骤”,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抓好党员学习模式创新。开展“在线学习”“微学习”“微党课”等学习教育,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选树党员先进典型激励身边人。抓好党员组织生活。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讲党课制度。

1.强化政治建设。全面做好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开展迎接二十大主题宣传教育,第一时间在公司上下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做到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必及时跟进学习,每项“第一议题”必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或方案,每季度必对“第一议题”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每年必向公司党委报告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建功新时代,喜迎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落实再提升主题活动,加强学习研讨,总结归纳经验,深入查摆问题,探索建立长效化贯彻落实举措。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格执行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本企业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年度台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开展中心组学习质量提升行动,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天(或两个半天),每次集体研讨均要明确研讨主题,进行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两个“80%”要求,认真履行好请假和补课手续。年内要对下一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通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年内至少组织1次职工思想动态摸底,开展1次形势任务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党委会年内至少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向上级党委上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精准研判舆情形势,组织开展重要时期和重点领域网络安全检查,确保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期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保工作万无一失。深化理论研究。年内至少形成1项党建政研课题成果或在集团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1篇理论文章。

3.强化学用结合。发挥好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凝聚班子集体智慧,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同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年内召开1次专题研讨会或工作务虚会。提高调查研究及成果运用能力。领导班子成员年内到党建、党建带团建联系点和基层一线调研不少于2次,年内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二)示范引导。

1.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党建品牌。在领导作用上做示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在推动发展上做示范。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在推动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中发挥作用,经营效益好、发展质量高、业绩考核优。在建优队伍上做示范。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在自我革新上做示范。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形成一批贡献较大的创新成果。在凝心聚力上做示范。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公司党委遴选5-10个领军企业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2.培育一批重点项目党建品牌。在政治功能上做示范。聚焦大国重器,发挥党组织在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经营管理、提质增效、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在组织生活上做示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在融合融入上做示范。持续深化“党建+”工程,做实做活党建融入生产经营载体和方式,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在管理提升上做示范。围绕项目管理要素,出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探索构建共建联控党建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联建共创的综合效应。公司党委遴选5-10个重点项目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3.培育一批海外特色党建品牌。在政治建设上做示范。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重要部署,加强对海外重大事项决策的领导和把关。在组织建设上做示范。在落实“五不公开”原则基础上,推广创新“三坚持五强化”海外特色党建工作法,做到海外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活动“四个全覆盖”。在队伍建设上做示范。抓好班子及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加强海外中方员工政治辅导、心理疏导、利益引导、文化传导。在文化建设上做示范。做好跨文化融合,开展海外志愿服务,讲好电建海外故事,积极传播中华文化。在风险管控上做示范。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健全纪检监督机构。加强海外国家安全管理、非传统安全风险管理和国际业务合规经营,强化海外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公司党委遴选5-10个海外特色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4.培育一批智慧党建品牌。在智慧党建平台推广应用上做示范。公司党委建设智慧党建平台,构建“公司党建中心-子企业分中心-党支部-党员”的组织体系。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参加上线培训和试点应用,推动智慧党建平台全面覆盖。在智慧党建平台拓展建设上做示范。各级党组织要在智慧党建平台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特色模块的开发建设,实现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在智慧党建平台管理成效上做示范。各子企业要用好管好智慧党建平台。要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平台进行在线管控、在线服务、在线考核,逐步实现全业务线上流转、全过程实时管控,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公司党委遴选5-10个智慧党建品牌并进行推广。

5.培育一批党员先锋岗位。在政治素质上做示范。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岗位技能上做示范。注重知识更新,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争当本岗位的行家里手,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工作业绩上做示范。带领职工群众攻坚克难,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担当,重大时刻、紧要关头勇于作为。在职工评价上做示范。密切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职工群众满意度高。公司党委评选10-20个党员先锋岗位并广泛宣传。

(三)建优体系。

1.建优党的领导体系。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做好新设立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予以规范。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细化党委在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修订完善本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及前置事项清单,加强分类指导,防止机械套用、上下一般粗。全面推进子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对纳入应建范围的二级及以下子企业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

2.建优党建工作体系。在健全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公司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年内对党建制度进行梳理汇编,健全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在制度宣贯执行上下功夫。加强党建制度宣传教育,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随意变通制度,恶意规避制度。在规范工作流程上下功夫。建立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及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党建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建优党建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或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制度。科学设计、滚动修订年度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方位、贯穿到一线的考核,推动党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有效联动,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薪酬、奖惩有效挂钩。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级开展评议考核,延伸抽查基层单位党建工作。

4.建优党内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突出重点,紧盯“十四五”规划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各项工作落实效果,推进政治监督精准施治、做深做实。深化日常监督。持续深化“五责”体系建设,逐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四责协同”机制,一体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健全“大监督”体系。压实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实同级监督、做细基层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四)建强基层。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应换尽换。围绕混改企业工作实际和党员特点,创新途径和载体,消除党建“盲区”。创新项目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联合党支部等党组织设置形式,完善海外党建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稳妥做好境外党建工作。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梳理未达标支部名单,有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好年度验收工作,确保2022年底公司党支部标准化达标率100%。

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分层分类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年内举办1期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抓好“双培养一输送”。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落实落细“五个阶段25个步骤”,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抓好党员学习模式创新。开展“在线学习”“微学习”“微党课”等学习教育,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选树党员先进典型激励身边人。抓好党员组织生活。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讲党课制度。

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证,按照公司党委“双引双建”(政治引领、示范引导,建优体系、建强基层)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实施双引双建,是公司党委和各级党组织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拓展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落实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公司各层级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是践行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和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落实成果,坚持政治引领、示范引导、建优体系、建强基层,锻长板、补短板、抓提升、深融合、重实效,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公司改革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在“引”的纵向延伸和“建”的横向联动上发力,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带动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二是坚持融入融合,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创新优势、竞争优势。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将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围绕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聚焦项目党建共性和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基础、促提升。

四是坚持特色培育,系统梳理提炼、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推动公司各层级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公司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丁焰章任组长、党委常委任副组长、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引双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主任由党委工作部主任兼任。

摘要为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福州电业局党委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1336”工作模式,树立了鲜明的用人育人导向,推动了企业党建与中心工作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双培养一输送党建品牌。

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

在新形势下,为解决如何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如何创新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福州电业局党委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三个建设”的要求,深化和延伸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6年以来开展的党员“一带二”先锋工程,探索“双培养一输送”(即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工作,使企业党委核心与行政中心良性互动,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全体党员“走前列、作表率、创一流”,真正发挥标杆作用。

(一)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

党组织主动关心和帮助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非党业务骨干,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吸引非党业务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开展“五带”活动加强培养锻炼,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从源头上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

党组织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确定因材施教的培养目标、措施和方法,不断提高党员的业务技能素质,使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体现在精良的业务素质和优秀的岗位绩效中。

(三)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

建立党员骨干信息库,积极搭建党员发挥骨干作用的平台,向经营管理、生产一线等重要岗位推荐输送党员骨干,让党员实现自身价值,为企业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党员和企业党组织的共同发展。

在“双培养一输送”工作推进过程中,福州电业局党委大胆探索“1336”工作模式(一个原则导向,三大保障基础,三大培养机制、六大输送平台),形成了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一)坚持一个原则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有意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层次”培育人才梯队,“有系统”运行培养机制。

(二)夯实三大保障基础。

1、夯实思想基础。一是以导向提高认识。注重理念引导,始终坚持以“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为导向,统一思想认识,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认识,建立局党委、支部“双培养一输送”人才库,干部使用原则上从人才库中选取。二是以职责强化共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党委领导、支部落实、部门协作、党员参与、职工监督”的领导机制,明确行政上全面覆盖到局本部、各基层单位、县公司三个层面,组织上全面覆盖到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个层面。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思想基础。

2、夯实组织基础。一是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切实按照“一县公司一党委(纪委)、一部门一党支部、一供电所一党支部、一班组一党小组”的原则,全面建强“首脑、前沿、末梢”党组织。二是实现党的工作全开展。严格执行党建标准化工作要求,基层党支部全面建成“六规范一统一”的支部阵地。出台《党务公开管理办法》和《党务公开监督管理办法》。做到“四亮一监督”,亮标准、亮标杆、亮身份、亮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组织基础。

3、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坚持“三重一大”。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健全完善作为“双培养一输送”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突出“三强化,三汇报”,即强化制度执行,强化集体企业管理,强化有效监督,对各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坚持每月报告、每季度巡视汇报、每半年专题检查报告。二是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把全面加强准军事化管理作为提升管理有效性,强化执行力和穿透力的最有效手段,始终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按照“四严”要求,通过“五坚持、五精益”,有序推进机关、生产、营销、基建、集体产业精益化管理。三是坚持监督落实。采取“现场督查、通报、监察通知整改、约谈、责任考绩追究”五项措施,全程跟踪监督管控。实行重大事项跟踪督办机制,通过周通报公开督办结果,通过绩效管理系统落实月考核。从而为全面推行“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奠定扎实管理基础。

(三)建立三大培养机制。

在探索与实践中,研究制定了《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暂行办法》、《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暂行办法》和《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培养锻炼暂行办法》,形成“双培养一输送”三大培养机制,推动选拔、培养、评价工作的规范运作。

1、严格选拔。围绕“三个重点”、参考“三个结果”、通过“三个把关”,即围绕重点岗位、重点培养对象、重点输送对象,参考干部员工考核考评、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和职业发展四个通道选拔结果,通过基层支部推荐、主管部室审核、党委集体研究,选拔党组织满意、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输送到局和基层部门两个层面培养,并建立两个层面的人才库和培养档案,加强培养对象的规范管理。

2、主动培养。一是“专门”结对,有意识安排优秀人才帮带。根据培养对象的专业特长、技能层次、培养方向,指定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的专家人才,与其结对帮带,并指定相应分管领导结对指导。二是“项目”连动,有意识地安排重点工作培养。组织培养对象参与企业同业对标、重点难点问题、博士专项、科技攻关、重点课题研究和技能竞赛等具体项目,在实践中提高培养对象的党员意识和专业素质。三是“多维”考察,有意识安排急难险重锻炼。在重大保供电、重大工程建设、迎峰度夏、抗台抢险等重大任务中,安排培养对象担当重任,在艰苦环境中培养锻炼。

3、分层评价。一是在评价的重点上突出业绩和能力的导向。通过深化“精益计分制”绩效考核,开展日常执行力考绩评价,建立急难险重特殊时期考察制度,形成干部、员工考绩档案,确保考绩评价的完整性;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加强对培养目标、成效的沟通交流。二是在评价的层次上突出责任唯一和分级管理的方式。党委每年集中一次听取并研究“双培养一输送”工作,审查并批准“双培养一输送”对象,点评“双培养一输送”工作成效。党支部结合季度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及年度员工绩效考评,对培养锻炼周期内人员表现进行组织考察,提出鉴定意见。党小组通过党小组会,采取月度点评的方式,对“双培养一输送”对象自身建设、参加党员“一带二”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及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点评。

(四)打造六大平台输送。

1、打造领导干部输送平台。将优秀党员骨干向上输送至省电力公司挂职锻炼,或列入中层干部队伍管理,给予更广阔的空间,施展个人才华,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干部管理,强化考绩评价、年度谈话、约谈诫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三年来年度干部考核两次排名靠后的干部,诫勉谈话,岗级下调一级。实施敏感岗位交流,对非党员中层及未达到高级职称的中层进行集体谈话,鼓励干部成才。

2、打造班组长输送平台。大力加强班组长建设,明确干部使用原则上从班组长岗位提拔,明确按中层副职后备和专业能手的标准,培养选拔一线班组长。有意识将党员、骨干输送至班组长岗位培养,跨部门、跨专业开展复合培养锻炼。有意识将班组长党员骨干输送到县公司培养锻炼,促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的培养。

3、打造专家人才输送平台。按照一人一项目,一人一计划的方式,搭建博士生的专项输送平台,为博士生提供科研开发环境,安排到科技含量高、任务重的岗位上挂职锻炼,独立承担技术管理、课题攻关等方面工作。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搭建“四个通道”人才输送平台,引导党员骨干多渠道成才。建立帮带结对、科技论坛、竞赛比武常态机制,提升党员骨干的业务水平。

4、打造急难险重输送平台。有意识地将党员、骨干输送到急难险重工作环境进行锻炼,发挥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特殊时期应对工作的经验磨练,并强化特殊时期工作考察,重点考察特殊时期到岗到位、冲锋带头、忠诚履职等情况,检验人才培养成效。

5、打造团青骨干输送平台。有意识推荐党员骨干担任基层团组织负责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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