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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政府采购投诉范文 答复政府采购投诉范文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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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政府采购投诉范文 答复政府采购投诉范文模板(4篇)
2023-01-17 05:36:17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答复政府采购投诉范文(推荐)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

4.预算金额: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答复政府采购投诉范文(推荐)二

201x年工作回顾

201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镇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镇人大在中共金乡镇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会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 一、增强法律监督实效,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制意识。广泛开展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开展执法检查和评议,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根据工作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大代表,配合县、镇人大对有关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开展检查。组织以劳动生产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以劳动合同制度落实为重点的《劳动法》,以加强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环境保护-法》,以保障公民财产合法权益为重点的《物权法》,以及土地使用管理等多部法律的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我镇的贯彻落实,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加强工作监督,着力推动科学发展

加强对政府重点工作的监督。人大主席团先后组织了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开展了对镇重点工程的检查,如基础设施建设、四孝狮山公园、生态镇、水利兴修等工程进行检查,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这些工程的建设。并就土地使用管理、防汛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医疗保障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的向有关部门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监督。如对农村饮水工程、农村闭路电视延伸、通村公路、环境整治、私坟治理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针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化工业投资环境,加快城镇建设步伐,遏制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克服土地资源等发展瓶颈制约等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着力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积极探索督办工作的有效方式,努力加大督办力度。镇十二届二次代表会议后,我们研究分析、归纳整理各类议案、建议、意见,并召开由主席团成员和政府领导参加的“议案交办会”。印制议案落实责任表,逐项检查督促执行落实情况,确保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能够被采纳和办理。在督办工作中,做到了督办与支持相结合,在落实工作中,督促有关单位做到急办的先办,能办的积极办,暂不能办的在做好答复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去办,努力使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能够尽快的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主席团还重视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收集和督办工作。20xx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包括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地方公益事业等,目前绝大部分已办结,对有些一时办不了的议案和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努力。镇十二届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基本得到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一是强化培训,提高代表履行职能能力,认真落实代表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及有关人大业务知识,增强了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强化联系,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多次召开代表座谈会,受邀参加各类“听政会”。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评议等活动,注重把开展代表活动与行使代表职权相结合,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三是强化激励,激发代表履职热情。通过实施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争先创优”制度,代表们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据统计,一年来代表共办理实事、好事123多件,特别是部分代表带头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充分体现了代表的表率作用,深受群众好评。

四、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主席团学习和代表培训制度,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周一夜学”,积极开展党的xx大主题等学习教育活动,使主席团成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宗旨意识不断增强。主动与兄弟乡镇交流人大工作经验,提高了人大工作水平,为做好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矗

回顾过去的一年,人大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这是镇委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和县人大会加强指导的结果,是全镇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镇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镇人大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照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所提出的要求,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依法治镇的主导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的力度还不够、代表作用还没得到充分发挥、自身建设仍需加强。这些不足之处,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x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x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面对金融危机,迎接新的挑战,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镇人大将重点围绕镇党代会201x年年会的精神和部署开展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为重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为推进我镇“率先跨越、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镇为契机,努力构建和-谐金乡

要进一步发挥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加强对《宪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物权法》、《职业教育法》的普法宣传,促进行政机关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积极开展和配合市、县人大会组织的各种执法检查活动,促进有关执法机关严格执法。

二、以紧紧围绕发展主题为抓手,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鼓实劲、出强招,加大参政议政能力,依法监督,依法对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如实反映新问题、新情况,坚持群众观点,时刻牢记人民重托,力争拿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要重点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问题以及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要健全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要继续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要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切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各项视察、调查、检查和评议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广泛发动代表在闭会期间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代表座谈会,悉心听取代表的意见,接受代表的监督,拓宽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渠道。要及时交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并组织代表采取听取汇报、代表视察、现场咨询、跟踪检查等形式加强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积极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条件。

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主席团整体素质,是人大主席团做好人大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因此要经常不断地“充电”。一要坚持学习政策和法规。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时刻保持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政策法律水平。二要发扬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作风。坚持和完善工作制度,多与政府沟通,勤向党委汇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要加大监督力度,维护人民利益。继续围绕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和促进依法行政这个重点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效果。

关于答复政府采购投诉范文(推荐)三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

工业设计

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1份。

关于答复政府采购投诉范文(推荐)四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为根本,施工工艺是关键。目前建筑材料市场鱼龙混杂,材料质量、价格悬殊太大的情况,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指定的材料及清单暂定价的材料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使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材料类别:

1、一类:甲方指定及代付款材料。

2、二类:清单暂定价及代付款材料。

3、三类:甲方指定及清单暂定价不代付款材料。

三、订货、运输、验收:

1、首先丙方与乙方根据甲方有求签订材料供货表(附表一),注明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单价、合价等。

2、丙方与乙方签订材料供货表后,报甲方认证签字,同时报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样品一份。

3、丙方用货应提前通知乙方,说明用货数量、规格、型号、到货日期等,乙方承担运输相关费用,运至丙方所在工地现场。

4、验收:丙方收到货后,即进行验收,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退换。需监理进行检查的材料,丙方应通知监理检查。

5、材料价格包括储藏、运输、装卸、保险、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如与市场或政策性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另两方协商作相应调整。

四、结算: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1、属于

一、二类材料为丙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乙方材料费(乙方开据材料发票给丙方,丙方开据工程发票给甲方,结算时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属于三类材料,丙方直接给乙方付材料费。丙方不得将三类材料列入

一、二类材料。

2、三方认定的清单暂定价材料价格,作为丙方竣工决算时材料调整的依据。

3、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丙方与乙方收货数量清单和丙方委托付款凭证直接向乙方支付货款。有质保期的材料,甲方根据丙方委托,付款至95%,剩余5%质保期满________年后无质量问题,____日内一次无息付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货款交给乙方其他任何商务人员。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及符合附表1质量要求及品牌的原产地合格产品、合格证。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按国家标准的原产地合格产品,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产地和套牌生产的产品,甲方将对乙方该批产品价值50%的`罚款处罚。

3、如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给丙方造成损失,丙方应

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和甲方,并保护好现场,乙方负责对所造成的损失向甲方进行赔偿。如因丙方施工工艺造成损失,其责任自行承担。

4、乙方有义务及时对产品的质量、用户意见等信息对甲方进行反馈;

5、乙方应配合丙方工程进度的实施,向甲方提供合理的优化方案安装技术支持。

六、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材料的存放地,并给予妥善的保管。

2、丙方应对每次所到材料进行质量抽检。如发现质量等情况及时向甲方、监理通报。

3、丙方应及时把所到现场并验收的管材清单(复印件)交甲方负责人。

4、丙方未事先书面对非应用环境或特殊使用要求做出说明和非正规操作及人为破坏所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丙方承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丙方收到乙方产品,应立即验收,如对货物验收有异议,

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则视作货物无误。

6、丙方所收到材料只能用于本工程,不得销售或用于其他工程。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上及交易的商业情况予以保密。

2、甲方应监督乙、丙方,保证所需材料及配件全部用于该工程,不得流入其他销售渠道及其他工程,否则,一切后果均有甲方、丙方承担。

3、甲方有权随时对货物进行

第二次抽检(合格产品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或因供货不及时、质量等问题,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日内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承认该通知书的要求,购销合同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

九、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结束。

十、 纠纷的解决: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由三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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