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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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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通用12篇)
2023-11-20 09:59:09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回顾过去,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绘制出更明确的计划。按照逻辑顺序展开,确保篇章连贯和条理清晰。如果你常常感到时间不够用,不妨试试下面这些时间管理技巧。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一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一是填写第一种工作票(见附表5),二是填写第二种工作票(见附表6),三是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l)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线和照明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l)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4、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和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值班记录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5、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晰。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人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值班记录中。

6、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7、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8、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箱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要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9、外单位因故需要在变电室内工作时,必须办理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0、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值班记录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11、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前一日交给值班人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值班员。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值班员。

12、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该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有关领导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13、需要变更工作班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职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15、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工作规程的电气工作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应正式以文件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领导批准。

16、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l)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须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组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l)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值班员):。

l)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现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问清楚,必要时要求做详细补充。

(4)变(配)电室领导人负责审核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工作安全。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二

l创无事故工程。

二、项目部安全目标:

l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l杜绝倒塔、倒抱杆、高空坠落等重大事故;。

l不发生一般机械、设备事故;。

l不发生火灾、爆炸和失窃事故;。

l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目标:

l控制轻伤的障碍;。

l不发生其它一般事故。

四、施工队安全目标:

l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三

特别说明:《输变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是输变配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标准和管理规范,也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的依据。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系统学习,做到人人掌握,自觉落实,确保输变配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完成。

l创无事故工程。

二、项目部安全目标:

l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l杜绝倒塔、倒抱杆、高空坠落等重大事故;

l不发生一般机械、设备事故;

l不发生火灾、爆炸和失窃事故;

l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目标:

l控制轻伤的障碍;

l不发生其它一般事故。

四、施工队安全目标:

l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输变配工程项目总指挥1人,项目总工1人,配备专职安全员2人,负责工程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成立工程项目部和工程管理机构,对输变配工程项目实施统一安全生产管理,下设线路安装组和土建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施工作业管理。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是保证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根据输变配施工项目要求,确定项目经理和其他与工程项目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项目部及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确保施工安全。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1项目经理是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根据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控制轻伤、消除违章,确保本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

1.3组织审定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1.4领导与支持项目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召开工程项目安全分析会;参加施工班组安全活动,抽查施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严肃查处违章,建立查处违章记录簿。

1.5领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施工班组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稳固的安全基础。

1.6负责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在安全文明施工的基础上组织施工。

1.8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负责做好外雇施工队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项目专责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2.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项目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3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不同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2.4编制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与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组织和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2.5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2.6组织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2.7负责填写上报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

3、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3.3对重要施工环节,要亲自到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检查生产施工情况,查纠违章作业。

3.4参加本项目施工措施的讨论,并参与审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检查施工、操作情况。

3.5参与布置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月检查一次施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有签字。

3.6负责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施工工地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3.7对外雇施工队伍和临时用工实施全方位安全管理,杜绝管理漏洞。

3.8参加工地各类事故的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4、项目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4.1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4.2制定班组施工安全目标,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具体保证措施,与班员签订项目工程安全责任状,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4.3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上级文件、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4主持召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活动效果负责。

4.5督促班组做好每项施工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做好记录。

4.6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工人的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

4.7组织参加施工安全活动,落实各项生产施工安全措施。

4.8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消除、登记和上报,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4.9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权。对本班组发生的违章、未遂及事故等,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4.10检查各作业组危险点分析、安全交底、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项目施工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5.1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安全工作的助手,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5.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精神,并带头遵守规程。

5.3负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有权停止工作。

5.4协助班组长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活动要根据上级布置和要求,结合班组施工实际,讲求实效,并认真做好记录。

5.5参加本班组工作计划、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讨论研究,并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

5.6负责班组安全用具的领用、试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可靠。

5.7参加本班组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

5.8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未遂、事故和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及时分析,吸取教训,制订对策,督促执行,并负责按规定填表上报。

6、项目施工工人安全职责。

6.1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制度及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6.2参加班组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务。制定个人“三不伤害”保证措施,并认真执行。发生违章、事故时,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不隐瞒真相。

6.3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掌握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能”、“三熟”。

6.4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6.5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任。

7、施工现场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7.1严格执行长途车行车“八不准”,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

7.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7.3坚持“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细心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7.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

7.5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驶,不出私车,不把车交给无“两证”的人员驾驶。

7.6在林区作业用车时,必须遵守当地林业部门的各项安全工地,办理进山证,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确保工程安全的基本措施,只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才能实现施工安全目标,基于此,特制定《输变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认真执行。

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纸、作业指导文件等),规范各项施工活动,遵守公司一切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1.2施工中,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标准化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对重要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均实行持证上岗。

1.3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安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

1.4参加施工的人员要定期进行教育与考试,对合同工、临时工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5施工驻地用火、用电及生活设施均应按公司的规定,必须配备防火、灭火工具。

1.6对施工现场应用的施工道路和桥梁,必须进行调查,确认能确保安全行车后,方可行车,入山车辆必须有防火罩并配备灭火器材。

1.7全面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生产破坏、防交通事故等预防工作。

2、《安全例会制度》。

2.1工程项目部必须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通报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保证实现工程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安排、布置、研究、讨论下月安全工作。参加人员为主要管理人员、各施工组长、施工队长、安全员、技术人员、施工骨干等。

2.2在每月安全工会会议上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法规、文件、规定、事故通报等,研究讨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

2.3各施工组在参加完工程项目部安全例会后,需组织本队伍人员召开队安全例会,传达工程项目部安全例会内容,并分析本队全所发生的各项事故、隐患及安全工作情况。

2.4工程项目部领导(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创造条件参加各施工队安全生产例会。

2.5各施工队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上周安全工作,贯彻传达上级安全文件、指令,安排下周安全工作,讨论研究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并做好会议(活动)记录。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3.1经常性安全检查工程项目部领导、总工和工程技术、安全监察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2施工队安全员每天坚持施工现场的罗巡视检查,进行跟踪指导、跟踪监督、跟踪服务,及时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3定期性的安全检查工程项目部每半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工程项目部经理或安全组组长带队、专业人员参加,可邀请施工队成员参加,对每个参加施工的施工队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3.4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也在每半月定期检查范围中,每半月一次,并注明被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名称、规格及数量。

3.5施工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施工组长带队,技术员,安全员参加,并作好记录。

3.6骑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查出的隐患要责成专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违章现象按总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3.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查出的隐患要责成专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违章现象按总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3.8安全检查内容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的全过程中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管理------查施工现场存在原事故隐患,违章、违纪的整改及处理情况。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情况。查事故处理------查事故发生情况,查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查是否有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3.9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填写限期整改通知单,下发给施工队限期整改,整改后书面反馈给工程项目部复检,复检不合格继续整改。对复检不合格的视情况予以考核。

3.10限期整改通知单应由被查单位(工地)施工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接收,接受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于事故隐患等应及时处理的问题,按“三定”(定责任、定时间、定项目)的原则及时消除。

4、《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或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4.1各施工队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和现场具体情况编制本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4.2工程项目部总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必须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标准化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3标准化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应列入物资供应计划,并优先安排解决。

4.4标准化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审查批准后,应与施工计划同时布置同时贯彻执行,各部门必须在所辖业务范围内对实施该项措施负责。

5、《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5.1项目部运用各种形式(安全教育、活动、简报等)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教育与培训要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程序认真进行,不得走过场,对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80分为及格)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2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部针对各分部工程的特点(基础工程、组建工程、架线工程)组织各施工队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3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放合格证书方可分配工作。因工程需要,施工现场临近使用的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和安全监护制度,并作好安全监护工作。

5.4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特殊高处作业的人员和架子工、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等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对于无证人员或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6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三违”人员,应由项目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6.1安全作业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为更好的达到安全施工之目的,作到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的规定。

6.2一切施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作业票,并应严格按其规定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用后应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6.3安全作业票由施工队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发,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安全员监督审核,凡未经签发的安全作业票一律无效。

6.4施工组根据现场的工作内容、工作环保、参加人员技术情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要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6.5施工负责人应随时接受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对安全作业票的检查,如发现没有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者均视为无安全工作票,对此要按违章处理追究必要的责任。

6.6工作前危险点分析的规定:任何施工作业前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制度。危险点分析由施工队长或工序负责人到作业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交代,使所有工作人员都清楚工作环保、作业方法,针对危险点,执行防范措施。危险点分析包括:针对作业项目的结构特点,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针对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起重工器具,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针对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特别是多工种交叉作业,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

7.1严格遵守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有关安全防火的法规、制度和规定。

7.2明确各驻点防火安全责任人。在防火期间严禁在野外吸烟、动炎,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野外用火。严禁私拉电线或擅自使用电热设备,控制好火源、电源,并落实责任人。

7.3凡遇五级以上大风天,禁止生活用火、野外吸烟及明火作业,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巡查。

7.4进入林区施工的车辆,必须配备防火装置,驻点的烟筒要安装防火网。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消除火险隐患不过夜。

7.5凡不遵守本安全防火制度和火险隐患不按期整改的,对责任者按《鸡西电业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考核,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1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由材料组和中施工组负责,即实行材料组、施工组、使用人员三级管理,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人。

8.2凡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发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由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各施工组合要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爆破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发给《爆破员作业证》的,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8.3易爆物品的购买,必须由物资部门请示项目经理同意兵种,在项目部开介绍信,到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凭证到指定的地点购买,严禁施工队自行购买。易爆物品的运输必须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邻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运输。

8.4运输易爆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运载的车辆必须符合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严禁用拖拉机、电瓶车、摩托车、自动翻斗车运输易爆物品;易爆物品包装要牢固、严密,性质西抵触的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不准同时载运乘客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装卸易爆物品时,应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公路上运输易爆物品时,车辆应限速行驶。途中停歇时,应离建筑设施和居民区一百米以上,并有专人看管;运输易爆物品时,应派熟悉易爆物品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装运易爆物品的车辆,要悬挂醒目的危险信号标志。在施工现场,因车辆不足或任务紧急的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不超过十公斤),雷管(不超过二十枚)。携带雷管的人员要坐在驾驶室内,并有防震、防火措施;严禁个人随身携带均易爆物品搭乘公共电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货件邮件中夹带易爆物品。易爆物品存储、保管,物资部门及各施工队必须设专人负责,集中存放在指定的炸药库内。保管的易爆物品,要选择距村屯一百米以外安全可靠的地方,设立专用库,设专人管理,并落实可靠的专人看护,做好看护记录。同时要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各施工组(队)使用易爆物品,项目部随时检查保管和使用情况。

8.5易爆物品管理严格遵守下列规定:材料组及施工组必须建立易爆物品储存、保管、领取发放手续,并填写《爆炸物品购入、领取台帐》和《爆破物品使用清退工作单》及《爆炸物品看护记录》,基础工程结束时,上交项目部。施工组保管理员要做好爆破物品消耗核实、剩余清退返库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转卖、私卖、私拿、私用爆破物品。建立库房和需要在库外临时存放爆破物品的,要事先征得当地公安机关同意,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爆破物品应按核定数量储存,严禁超储。性质相抵触的爆破物品,要分库存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库房内应清洁卫生,通风防潮,堆放整齐,库区应有齐全的消防设施,严禁在库区内吸烟,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要及时清除库内的枯枝、杂草等易燃物品。严禁把易爆物品带回办公室、宿舍、工具库等处随意乱放。工程结束后,少量剩余的易爆物品可选择安全的地点予以销毁,并作好登记,以便备查。

8.6易爆物品的使用规定:施工队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的,必须持有公安机关发给的《爆破作业证》方可工作。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炮被遮护炮口,应专人负责指挥,危险区的边界要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爆破前要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使用易爆物品时,要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易爆物品时,必须由队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爆破物品使用清退工作单》所规定的内容。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使用完毕,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批准人要在工作单上签字。剩余的爆破物品要当班退回领取处,并办理清退手续。严禁乱扔乱放,入藏私带。易爆物品必须专人领取、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工程式结束后,易爆物品保管人员要做到帐清物符,并将填写的《爆炸物品购入、领取台帐》和《爆破物品使用清退工作单》及《爆炸物品看护记录》汇总,上报项目部物资部门备查。劳务外包工程队从事爆破工作均执行本制度。发现易爆物品丢失、被盗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项目部,并积极查找。

8.7违反本管理制度者第一次对责任者处三百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一千元罚款;第二次加倍处罚;第三次及以上的,职工下岗,民工、临时工辞退,施工队(劳务外包队)清除现场,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行为: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易爆物品听;以物易物或变卖少量易爆物品的。]没有运输证明擅自运输易爆物品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该押运而没有押运人员,或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玩忽职守的;同一车运载性质相抵触的易爆物品和其它容易引起爆炸事故的物品或搭乘无关人员的;在库区内进行容易引起爆炸事故活动的;不设专人管理或擅离职守的;易爆物品超过储存量的;任意堆放易爆物品,没有专人管理,出入库不查验、为登记、帐物不符或涂改帐目,不认真填写《爆炸物品使用清退工作单》和《看护记录》的;不按规定管理造成易爆物品丢失、被盗的,以及丢失、被盗后隐瞒不报的;未经批准使用易爆物品的;无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违反易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的;在施工现场不按指定地点存放、保管爆破器材的;擅自改变爆破施工地点或爆破作业方案的;爆破作业不盖炮被的;爆破现场不按规定设置警戒的;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或不按规定处理哑炮的;使用易爆物品炸鱼、炸兽的。在托运的行李、包裹、货件或邮寄的邮件中夹带易爆物品的;在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用火的。

私存、私拿、索取、转让、挪借、转卖、携带或偷窃少量易爆物品的。

8.8对于违反易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清退规定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外,同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9.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充分认识当地的交通特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要有足够的处理各类情况的应变能力,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9.2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执行行车命令单签发手续,各施工组指定一人派车,同时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亲自选择行车路线,对所经道路实地考察,对桥涵承载力进行验证,对道路的转弯半径、宽度和调头地点要心中有数,制定出具体安全措施和行车路线,并由班长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9.3驾驶员行车时必须做到限速行驶,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强行超车,在超越机动三轮车时,要判断准确。行车时,要先慢、先让、先停,礼让三分。货物要绑扎牢固。在通过桥梁时,驾驶员要下车察看桥涵的可通过性,无把握时禁止通告,防止压断桥涵发生事故。

9.4车辆通过乡道时要按事先选好的路线行驶,找好调头地点,不得在沟壑处调头。吊车在通过居民区时,对空中障碍要实地测定,不得在情况不明时强行通过。禁止靠沟边行驶,防止侧翻。吊装货物时,要选择好宽敞地点。坚持安全学习制度,并认真填写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记录及行车日记。

9.5无论什么情况,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加重处罚。车辆禁止乱停乱放。由于个人违章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或未尽事宜,按《华瑞集团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以责论处。

10.1项目部领导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同时必须把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要象对待自己队伍一样,一视同仁,互相关心照顾,安全上严格管理。

10.2对野蛮施工、管理混乱或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招用。

10.3劳务分包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管理法规、规定。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质量的关系,当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10.4安全资质审查庆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由工程项目部总指挥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合格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招用。禁止招用未经资质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

10.5对劳务分包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手续,不得逾期不办。

10.6安全资质审查内容: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并通过年检的在有效期内。经过公证的法人代码证。由地方建委或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相应有关证明文件。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10.7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外包队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10.8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部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劳务分包队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劳务分包队伍统计上报,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组织对劳务分包队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开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登记备查。根据劳务分包队伍承担施工任务的内容,审查其施工方案,交待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作好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签字记录工作。负责与劳务分包队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并按其要求逐项落实。同时存档备查。

10.9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按规定时间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安全措施、违章作业行为有权令其停工,并按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落实安全职责,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并接受项目部监督检查,每月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安全施工情况。

10.10劳务分包队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施工负全责,必须上岗到位,不准擅离职守,分包单位的主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佩戴“胸卡证”,专兼职安监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

10.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工程标准化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自行编制的措施须项目部审查后执行项目部的措施,严禁无措施或措施不完善施工。

10.12施工期间安全内业管理执行项目部有关规定,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执行。施工期间必须按规定配备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符合规定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0.13发生事故,要尽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劳务分包队伍应向项目部交纳工程款的3—5%作为安全抵押金。发生重伤事故扣抵押金50%。发生死亡事故扣抵押金100%,未发生事故,工程结束后,全部返还,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

11.1因工程需要可招用少量的临时工,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进行体检及岗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到施工班组后,由正式职工带领工作,并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安规学习与考试,必须参加班前会和每周安全日活动。

11.2因工程需要招用的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作好安全监护工作。必须由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

扰乱施工队驻地治安秩序的;阻碍保卫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

11.4临时工、民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照实物的实际价值,处以五至十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偷盗他人财物的;盗卖工程炸药雷管的;盗卖工程物资的;盗卖施工器具的。

11.5临时工、民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凡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的;观看淫秽录像、买卖淫秽物品的;包庇坏人坏事,转移赃款赃物的;乱搞男女关系,影响他人家庭关系的。

12、《材料站安全制度》。

1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

12.2材料、设备按平面布置的有关规定堆放整齐稳固,长大件要有防倾倒措施,材料距铁路中心线不得小于3m。导线放置在地面要平整,坚实,滚动方向的前后侧要掩牢。

12.4装卸货物必须绑扎牢固,不得在空中长期停留,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吊钩与钢丝绳接合处要固定,防止脱钩;吊装作业严禁越过电力线,起重臂和吊件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

12.5装卸货物时,必须办理工作票,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吊装货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做好用电安全和防火安全工作。

13.1配备规定: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工作服。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规程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数量应满足生产需要。公共使用的安全工器具,除保证正常使用外,还应配备备用的安全工器具,防止意外损坏时和检测期间影响正常使用。

13.2管理规定:项目部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工器具。项目部、质安部应监督本项目工程安全工器具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凡采购未经国家鉴定、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由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按规定检查及试验经上级部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试验人员就在销毁。新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上级部门试验,试验不合格时,严禁使用。

13.3使用规定: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合格的服装、鞋、帽。工作人员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会正确使用。正在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发现损坏应立即报告,及时更换,防止他人再次使用。任何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工作人员从事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以及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起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注意爱护,防止损坏,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14.1工器具的选购、领取和验证:工器具的选用、采购必须由项目部技术部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工艺要求,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规定、标准和数量清单,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数量提供给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决定采购。

14.2采购的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新型的工器具要有国家检验部门的批准证明。

14.3领用施工队必须认真验收核实,对批量较大的工器具应进行必要的使用前试验试用,做到心中有数。

14.4工器具的日常检查:对起重工器具,如抱杆、滑车、双钩紧线器、手拉葫芦、绞磨(机动绞磨)、u型环(包括抱杆脱落环)、地锚、钢丝绳和钢丝绳套等必须在每日使用前进行外观检验。

14.5张力放线设备的各项配套器具,如:卡线器、手拉葫芦、导引绳、牵引绳、临锚架、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连接器、蛇皮套,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外观检查和必要的试用检查,不准过负荷使用。

14.6大绳(棕绳、麻绳)、小绳每日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应按安全规程规定范围使用并在使用中勤观察。

14.7公用和个人操作使用的工器具如:飞车、各种梯子、手持电动工具等,除每日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外,在工作中更替使用者,双方应进行工器具的交接检验。

14.8个人用的工器具,实行谁作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施工队队长和安全员监督其使用管理情况,确保使用安全。

14.9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进行全面的检查;分部工程结束,必须把使用的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的检查、维护、修理。该报废的一定报废,绝不能留下隐患,短缺的工器具要按工程需要补齐。

15.1生活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不准随意乱拉乱拽电线。明线必须布线规范,各施工驻点布线后必须经过项目部验收符合安全规定后使用。

1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电热器具必须人走断电。

15.3经常检查施工、生活用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过夜。一切用电设备的接线不准超负荷使用。用电场所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

15.4安全用电应注意:不得随意加大熔丝片规格或改用其它材料来取代原有熔丝;不准私拉电线,私接各种电源插座、开关,不准私用电炉;装拆电线和安装电气设备,应由电工实施,避免发生触电和短路事故;电线上严禁晾晒衣物,晾衣服的铁丝不能靠近电线,悬空段的间隔不小于1米;移动电器必须有插座,电器插头必须完好;所有电器开关一律使用相应规格的空气开关;每个供电支路上使用的电气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线路和配电盘的总负载能力,防止因过载引发事故;用电设备必须接好安全地线;凡使用复印机、计算机、传真机、空调等电器设备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不用时要切断电源;施工用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撤线;所有使用中的电热设备,人员离开现场是必须关闭。

15.4违反本规定的,一次罚款100元,整改不及时的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16、安全奖惩制度。

16.1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原则,符合下列条件则进行奖励:主动积极地发现严重(紧急)隐患,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或设备严重损坏事故的发生;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止了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优秀安全管理人员。

16.2奖励标准:避免群伤、群亡事故,奖励2000~5000元;避免人身死亡事故,奖励1000~2000元;避免人身重伤事故,奖励300~500元;避免重大交通事故,奖励300~500元;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奖励200~500元;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出现后果者,奖励200~500元;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奖励200~500元。

16.3有下列违章行为者进行处罚: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违反规程无票作业、无票操作;签发的工作票或已执行的工作票有严重错误;工作前不宣读工作票,不提问;工作票安全措施未完全实施;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应设而未设专人监护;专职监护人没有进行不间断监护,擅自脱岗;不按规定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未得到工作负责人开始工作命令即开始工作;工作票所列工作任务与实际不符;检修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登带电线路;登杆塔前不核对线路标志,误登带电线路;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戴好安全帽;不预演、不核对模拟图板、设备名称、编号、位置进行倒闸操作,不按操作顺序操作;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擅自拆除“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擅自移动、更改安全设施;无特种作业证人事特种作业;不执行动火制度,在防火禁区随意动火、吸烟;起重现场不设专人指挥;应设临时拉线而未设,松动承力拉线或挖开杆基后上杆作业;未按规定办理爆破手续,或爆破时安全员不在现场;酒后作业、酒后驾驶;无证加强或把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电气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使用电气工具、设施或应装设触电电保安器而未装设;不按规定电压装设行灯;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施工项目没有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指导书,没有安全措施或未认真实施以及其它违章行为。

16.4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及违章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细则。

(试行)。

第一章作业票使用范围。

第1条凡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班组进行施工、大修、技改、非生产施工等作业,除维护工作及使用送,变、配工作票作业外,其他任何施工作业,不论在任何施工地点,都必须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二章填写作业票的一般要求。

第2条作业票是执行工作任务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依据。填写和签发时,必须正确无误,字迹清楚,并一律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

第3条作业票要求各单位统一编号。编号的统一原则为:生(生产)字,工(工程)字,××001号起打印在工作票右上角,软页、硬页编号应相同,编号在左起第一、第二位表示年号,第三、四、五位表示顺序号。

第4条对个别错字需要修改时,应用红色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在红线顶部补写上正确的字;如有漏字时,可在漏字位置上空白处划“v”记号,并添上漏掉的字,每份作业票,修改不得起过三处,每处不得起过三个字(一组数字算一个字),否则作废。

第5条填错或未执行的作业票,应盖“作废”章,不得撕毁。执行完的作业票应盖“已执行”章。章盖在紧贴作业票格的右下角侧,两份均要盖章。

第6条“作废”章和“已执行”章的外形尺寸为15×24mm,字体为长印刷体。

第三章作业票的签发。

第7条作业票的填写,应用仿宋体认真填写。

第8条作业票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作业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第9条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应书面公布。

第四章作业票的填写。

第10条“施工项目”栏的填写:写明详细的施工作业名称。

第11条“施工地点”栏的填写:写明具体的施工作业地点。

第12条“施工班及人数”栏的填写:参加工作班的名称及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总人数与安全交底签字人数相符。一个工作总负责人组织几个工作组同时进行工作。应填写总工作负责人及总人数。

第13条“施工任务”栏的填写:要较详细地填写施工作业的主要工作任务,不得漏作业中严禁添项。施工结束时间填写“施工任务”栏右下角。

第14条“安全施工措施”栏的填写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现场的实际条件,按规程要求填写安全措施。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必须详细具体。如果内容较多,可附页填写。对于带电设备要标注清楚,指明地点,对于防火、防止坠物、防止触电、防止碰撞等措施,必须安全可靠。

第16条“领导、安全员审核、审批意见”栏的填写:领导或安全员必须对该施工作业的时间,人员、安全施工措施进行详细审核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必须签字。

第17条“危险点分析”栏的填写:由工作负责人同工作班人员一起在开工前对该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记录在该栏目内。危险点分析栏可由该工作负责人或技术员填写。

第18条“安全交底后签字”栏的填写:参加工作的全部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学习作业票明确无误后,都要在签字栏内签字,绝不许代签字。

第五章作业票的执行。

第19条非特殊情况,作业票应在工作的前一天签发完,并交到工作负责人手中,工作负责人及全体人员应认真审查,进行危险点分析,以确保作业票的有效性。

第20条工作班组作业前,应全员列队进入现场,由工作负责人宣读作业票,要严肃、认真、详细地交待工作任务、工作时间、作业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应特别交代邻近运行设备及带电部位。工作班成员必须集中精力认真听讲。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向工作班成员提问,达到每个工作班成员确实了解清楚,方可签字开工。

第21条工作负责人,在作业施工过程中,要始终在现场,必须做到不间断的监护,督促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工作票上各项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第22条凡从事电气修理的工作,必须两人在一起工作,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或作业。

第23条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着装检查,着装不合格不许参加作业。

第24条严禁无票作业,事故抢修可不用作业票,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第六章作业票的统计、保管与检查。

第25条应指定专人对已招待和作废的作业票统一编号、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为一年。

第26条作业票的招待情况,由各单位每月进行自查,每月报总结时一起报质安部进行检查(计划工作时间不许起过31天;也不许过月)。

第27条对已招待的作业票的执行情况,列入每年年终安全总结、评比、竞赛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28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作业票:

1、票面上出现未经批准的工作签发人、工作负责人。

2、工作任务不具体,工作地点不明确,作业票扩大使用范围。

3、安全措施不完善,与现场实际不符,不进行危险点分析者。

4、提前开工,终结时间超期者。

5漏签名、代签名或盖名章者。

6、修改超过三处,字迹了草、任意修改、刀刮者。

7、工作票不统一编号、丢失、破损严重者。

8、“已执行”、“作废”章漏盖者。

9、安全交底人数不全者。

10、连续错字4个及以上者。

(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送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送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送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主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实施。

(一)按照项目法人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提交监理审核后实施。二次策划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4、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5、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消防、交通、保卫、防触电、防汛、防雷等措施。

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包括临时建筑、设施、道路、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大型施工机械的布置等。

7、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等。

8、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粉尘、噪音控制措施;现场排水和污水处理措施;植被保护措施;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

(二)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开展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控活动,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措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五)按规定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六)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七)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八)向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九)严格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将外雇临时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纳入正式员工管理范畴。

(十)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一)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项目法人应在施工招标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提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保障措施。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划进行分解、协调,监督各项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统筹布局,认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并负责实施。

第六条输电线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一)视觉形象:施工现场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工棚、彩旗、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的设置,以形成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二)施工区域化管理:

1、基础开挖、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等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采用插入式安全围栏(安全警戒绳、彩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金属立杆)进行围护、隔离、封闭。

2、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施工岗位责任牌、施工友情提示牌、安全警示牌、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等)。林区、农牧区作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基础施工,土石方、机具、材料应实现定置堆放。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场地是耕地的,要求按生土、熟土分别堆放,施工完后恢复原貌。

4、杆塔组立施工,机料(机具、工具、材料)应定置堆放,高处作业时螺栓、垫片等应放在专用袋内。

(三)作业现场设备材料堆放:

1、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

2、施工机具、材料应分类放置整齐并做到标识规范、铺垫隔离。

3、电缆导线等应按定置化要求集中放置,整齐有序,标识清楚。

(四)工棚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线路工程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第七条按要求配备使用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设施。安全设施须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性能检查、试验。

(一)安全标志牌:用于现场、仓库、危险区域作安全提示、指令、警告、禁令标志。

(二)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栏:用于安全通道、重要设备保护、带电区分界、高压试验等危险区域的区划。

(三)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施工人员垂直攀登杆塔时使用的全过程安全防护设施。

(四)速差自控器:杆塔短距离垂直攀登或安装附件时为施工人员提供的全过程安全防护设施。

(五)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用于高处作业相对固定地点的坠落防护。

(六)验电器:用于检查线路或设备是否带电。

(七)工作接地线和保安接地线:用于防止邻近高压线路静电感应触电或误合闸触电的安全接地。

(八)绝缘安全网和绝缘绳:通常用于带电跨越施工。

(九)水平安全绳:用于人员高处水平移动过程中的人身防护。

(十)电源配电箱:适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动力控制电源。

(十一)下线爬梯:施工人员高处上下悬垂瓷瓶串和安装附件时专用的铝合金或软爬梯,一般与速差自控器配套使用。

(十二)高处作业平台:通常用于平衡挂线压接作业。

(十三)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孔洞及沟道临时盖板使用4~5毫米厚花纹钢板(或其他材料)制作并涂以黑黄相间的警告标志和禁止挪用标志;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及高处临空面,应搭设红白相间的脚手架栏杆进行安全防护或设置钢管栏杆进行临边防护。

(十四)便携式卷线盘:用于施工现场小型工具及临时照明电源。

(十五)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要求安全防护可靠,投入使用前设置必要的标牌、标识。

(十六)危险品库: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配置醒目标识,专人严格管理。

第八条输电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尽力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一)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控制基面开挖,杜绝出现“平地起坑”等现象,严禁随意弃土。

(二)线路施工作业面尽可能少占耕地,基础开挖实行生熟土分离,施工后尽可能恢复植被。

(三)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必须铺垫,并及时清理施工遗留物。

(四)山区施工宜尽量选用原有的小道作为小运道路,减少对山体植被的破坏。

(五)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跨越施工技术,积极探索导线展放新技术,减少对跨越物损害。

(六)施工、生活废水不随意排放;施工、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不随意倾倒。

第九条根据国家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对安全文明施工所涉及的颜色作如下说明: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四

1.1变电站内的一切设备、设施未经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挪用。

1.2变电站为特殊场所,有专人负责运行管理,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1.3除公司领导和公司保卫部经理、安保主管因工作需要可进入变电站外,其他非本站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参观、学习、联系工作等事宜,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并认真执行登记签字制度,由变电站备存全部纪录。

1.4变电站为24小时运转,运行期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

1.5各站内的设备为特殊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说明运行及保养。

1.6机房内禁止吸烟、不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定期更换灭火器材。

2.1高压变配电岗位按劳动局规定,应具有合格的职业操作证才能上岗,并按期进行职业操作证检验。

2.2按岗位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值班倒闸操作。

2.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检制度,在重大设备检修和操作时,主管负责人必须到场。

2.4按设备检修计划,对变配电设备进行年度检修。

2.5各变配电站房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站房内外及操作设备按要求设置警示标牌,门、窗、锁具要牢固可靠。

2.6值班运行员工应具有急救、消防等安全知识。

2.7遇有突发事故时,按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执行操作。

2.8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进行除锈上漆。

2.9对电力系统的接地,按规定定期保养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3.高压变电站岗位责任制。

3.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公司供电系统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

3.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供电系统操作规程。

3.3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4定期巡视检查所有变配电设备和园区用电设备。

3.5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本公司供电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工程部。

3.6值班人员应每天打扫变电站的卫生,并保管好工具及备件。

3.7高压变电站为重要场所,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如有检查、参观、学习等事宜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

3.8值班人员在交班时,必须把本班的运行情况、倒闸情况以及本班处理的事情及遗留问题进行认真交接,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遇有特殊情况不得交接班。

4.1值班人员每小时抄高压电站表一次,各班要定时对各变电站进行巡查,巡查时间为6:00、9:00、15:00、22:00。按规定认真填写运行纪录。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及遇其它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巡视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4.2巡视检查内容主要有,运行中的'供配电设备的工作状况;各类继电器保护电路、报警电路的工作状况;备用发电设备、应急供电系统的准备状况。

4.3外环路灯及园内各类路灯每周检查二次,并及时安排维修。

4.4各类仪器、仪表读数,和各类路灯照明检查情况要填入交接班工作日志。

强电系统设备无论运行与否,都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5.1对变压器设备外表进行每年一次清扫。

5.2避雷设备、供电系统的接地网每年进行一次试验或测试,对不合格者,进行维修,使其达标。

5.3备用柴油发电机每月起动一次,每次15分。

5.4高压配电设备每年进行一次项修;主配电设备每5年进行一次大修;供配电设备每年进行一次检修。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五

(1)配电室为安全重地,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配电室,室外应装设'闲人免进'标示牌,电器设备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请勿靠近'的'标示牌,配电室电话概不外借。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应按本单位内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入时值班人员应验明身份、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后方可入内,进入设备区时值班人员要随同进入进行安全监督。

(3)允许进入配电室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配电室内各项规定,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不得随意触摸运行设备,要服从值班员的工作指挥。

(4)配电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值班人员要按时清扫,保持室内卫生。室外不准存放各种车辆及物品,保证环境卫生及安全消防通道畅通。

(5)提高警惕,备齐消防材料,严格遵守并执行《变、配电室安全防火制度》,防止人为破坏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发。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六

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确保工程安全的基本措施,只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才能实现施工安全目标,基于此,特制定《输变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认真执行。

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纸、作业指导文件等),规范各项施工活动,遵守公司一切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1.2施工中,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标准化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对重要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均实行持证上岗。

1.3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安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

1.4参加施工的人员要定期进行教育与考试,对合同工、临时工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5施工驻地用火、用电及生活设施均应按公司的规定,必须配备防火、灭火工具。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七

各项目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对项目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强化安全教育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按规定组织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各工序作业前对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都明确应掌握的技术要点和应控制的施工部位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全面提高施工全员素质,做到施工平安。

二、建立机构 健全管理网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上级建管部门的要求,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包括:机械操作人员、架子工、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现场应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已进入的闲杂人员应耐心劝告,让其立即离开,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三、确保安全 文明施工

施工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做好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车辆进出必须慢行谨慎驾驶,施工车辆密集时,出入口应派专人进行看护。 道路施工交叉口设置醒目交通警示标牌;深基坑边缘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工作,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对于配电间、油漆仓库、氧气、乙炔罐存放场所等易燃易爆重点消防部位,必须根据易燃物特性配备不同类型的消防灭火器材。

四、管理目标 抽查日期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一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二)、定期抽查

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科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定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0日,对各项目部进行安全普查,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本通知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项目部要求限期整改并处以经济处罚;各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所管辖项目中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施工安全工作方面的切实管理,把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个人,具体落实到施工生产过程中。

希望各项目部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让安全出效率、出效益,从小事抓起,预防工作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日常的施工生产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此通知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 盟 路 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八

甲方:(雇用单位)。

乙方:(雇员)。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工作,根据《_____》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职责。

1、甲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2、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_____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_____工作。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保密义务。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因商业泄密造成对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经济赔偿。

2、保密约定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子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本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纠纷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九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是保证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根据输变配施工项目要求,确定项目经理和其他与工程项目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项目部及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确保施工安全。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1项目经理是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根据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控制轻伤、消除违章,确保本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

1.3组织审定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1.4领导与支持项目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召开工程项目安全分析会;参加施工班组安全活动,抽查施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严肃查处违章,建立查处违章记录簿。

1.5领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施工班组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稳固的安全基础。

1.6负责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在安全文明施工的基础上组织施工。

1.8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负责做好外雇施工队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项目专责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2.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项目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3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不同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2.4编制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与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组织和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2.5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2.6组织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2.7负责填写上报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

3、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3.3对重要施工环节,要亲自到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检查生产施工情况,查纠违章作业。

3.4参加本项目施工措施的`讨论,并参与审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检查施工、操作情况。

3.5参与布置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月检查一次施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有签字。

3.6负责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施工工地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3.7对外雇施工队伍和临时用工实施全方位安全管理,杜绝管理漏洞。

3.8参加工地各类事故的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4、项目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4.1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4.2制定班组施工安全目标,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具体保证措施,与班员签订项目工程安全责任状,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4.3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上级文件、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4主持召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活动效果负责。

4.5督促班组做好每项施工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做好记录。

4.6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工人的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

4.7组织参加施工安全活动,落实各项生产施工安全措施。

4.8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消除、登记和上报,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4.9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权。对本班组发生的违章、未遂及事故等,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4.10检查各作业组危险点分析、安全交底、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项目施工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5.1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安全工作的助手,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5.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精神,并带头遵守规程。

5.3负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有权停止工作。

5.4协助班组长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活动要根据上级布置和要求,结合班组施工实际,讲求实效,并认真做好记录。

5.5参加本班组工作计划、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讨论研究,并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

5.6负责班组安全用具的领用、试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可靠。

5.7参加本班组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

5.8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未遂、事故和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及时分析,吸取教训,制订对策,督促执行,并负责按规定填表上报。

6、项目施工工人安全职责。

6.1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制度及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6.2参加班组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务。制定个人“三不伤害”保证措施,并认真执行。发生违章、事故时,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不隐瞒真相。

6.3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掌握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能”、“三熟”。

6.4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6.5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任。

7、施工现场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7.1严格执行长途车行车“八不准”,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

7.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7.3坚持“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细心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7.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

7.5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驶,不出私车,不把车交给无“两证”的人员驾驶。

7.6在林区作业用车时,必须遵守当地林业部门的各项安全工地,办理进山证,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十

1、交接班双方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双方应严肃认真地按照交接班内容进行交接,交班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后方可离去。

2、交班人员必须在交接前做好准备工作。

(l)应将班内运行方式、变动情况、设备运行状况,例如巡视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缺陷以及负荷等和处理中情况、设备检修进展情况,包括工作票执行情况和接地线使用情况等逐项记入运行日誌,并且写清当值已完成和未完成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完成的`工作。

(2)核对并整理好消防器材、安全用具、工具、钥匙、仪表、接地线及备品材料等。

(3)做好周边环境及室内外清洁卫生。

3、接班人员应提前10一15分钟到达现场,以便集中思想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工作。

(l)接班人员需听取交班人员详细口头汇报,并查阅有关各项记录,检查负荷状况,音响信号装置等是否正常。

(2)巡视检查设备、仪表,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检修安全措施布置情况等。

(3)了解倒闸操作及异常事故处理情况,一次设备变化和保护变更情况。

(4)核对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等。检查一般工具、仪表的完好状况及接地线、钥匙等备品材料是否齐全。

(5)检查直流系统运行情况,各路出线电压、电流是否正常,直流系统绝缘情况,蓄电池工作情况等。

(6)在交接会巡中,接班人员做第一次巡视记录,允许提出疑问,确定是否可以接班,最后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以示交接手续完成。

(7)检查周围环境及室内外清洁卫生状况。

3、有下列情况时不准交接班:

(l)接班人在接班前饮酒和有任何精神异常。

(2)设备发生异常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而未查清原因时。

(3)遇有事故处理或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需及时处理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

(4)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去。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十一

1.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2.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3.在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采取防护措施。

4.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5.浴室、蒸汽房、游泳池等潮湿场所内不应使用可移动的插座。

6.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7.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9.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10.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11.用电单位除以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12.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13.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

14.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15.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16.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17.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18.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19.电炉、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应选用专用的连接器,应放置在隔热底座上。

20.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21.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22.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23.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24.禁止擅自架设电网、电围栏或用电具捕鱼。

25.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26.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

27.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28.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2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3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1.入户电源线避免超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2.入户电源总保险与分户保险应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对家电的保护作用。

3.每个家庭必须具备一些必要的电工器具,如验电笔、螺丝刀、胶钳等。

4.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保险丝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容量匹配。

5.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绝缘胶布包好。

6.家用电器与电源连续,必须采用可断开的开关或接头,禁止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7.移动家电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禁止用拖导线的方法来移动家用电器;禁止用拖导线的方法来拔插头。

8.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断电。

9.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开关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

10.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以防意外。

11.电源线不要拖放在地面上,以防电源线绊人,并防止损坏绝缘。

12.发现家用电器损坏,应请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修理,自己不要拆卸,防止发生电击伤人。

13.家用电器烧焦、冒烟、着火,必须立即断开电源,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浇喷。

14.对于经常手拿使用的家用电器如电吹风、电烙铁等,切忌将电线缠绕在手上使用。使用电动工具如电钻等,须戴绝缘手套。

15.家庭用电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电器的人身安全。

16.房间里,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

17.对经常使用的家用电器,应保持其干燥和清洁,不要用汽油、酒精、肥皂水、去污粉等带腐蚀或导电的液体擦拭家用电器表面。

18.家用电淋浴器在洗澡时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并有可靠的防止突然带电的措施。

19.家用门铃、电推子禁止用220v电源电压,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用电。

20.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家用电器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1.入户线如发现与树木、建筑物直接接触,为防止电线被磨破,应及时剪伐树木,或在入户线上加套绝缘套管。

22.发现有人触电,不能直接接触触电者,应用木棒或其他绝缘物将电源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3.严禁私自从公用线路上接线,严禁在高低压电线下打井,竖电视天线和钓鱼,禁止在电杆的拉线上拴牲口、栓绳、晾东西,以免引起触电。

24.雷雨天不要用手触摸树木、电杆及拉线,以防触电。

25.发现电线断落、无论带电与否,都应视为带电,应与电线断落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6.要提倡文明守法用电,杜绝各种形式的违章、违法窃电。

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触电。

2、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分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位。

3、湿手不要接触或操作电气设备,不得用湿布擦拭带电电器。

4、教育孩子不要玩弄电气设备。

5、不得剪断落到地上的电线,不得靠近落地电线。

6、进行电气工作前,需先验明确实无电。

7、不能用手摸灯头螺丝口,不能用手拔裸地线,不要玩弄带电设备,不得直接拉电线将插头拔出。

配电工程安全协议书汇总篇十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职责,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和国家电网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监理范围:

4.工程合同编号: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计划工期日竣工。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实现本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

五、执行标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

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1.《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1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19.《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挂牌督查”实施办法》;。

2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规范电力隧道及电缆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

六、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权力和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及强制性条文,在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协调工作。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做好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2.1基本内容。

(1)明确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要求,明确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

(2)委托监理代表甲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

(3)在工程开工前及时与乙方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本《协议》。

(4)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基建安全管理机构(专责),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

(5)受项目法人委托,履行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工程项目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保证措施,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6)参加项目法人组建的安委会工作,或受项目法人委托组建项目安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7)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委托业主项目部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8)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证件、批件。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完成征地、拆迁和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及平整场地);提供工程建设场地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为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提供保护。

(9)参加招投标工作,受项目法人委托,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10)督促监理、设计、施工等项目参建企业严格履行相关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撤换。

(1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组织编制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提供给监理方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的重要依据。

(12)甲方有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以及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有按国网北京公司等上级单位和部门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的权利。

(13)甲方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工程项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人员组成;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项目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监督施工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具,开展应急救援培训,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方案演练。负责在应急状态下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

(14)组织开展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分包管理工作的履约情况。

(15)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6)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17)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批准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批准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考核奖惩措施。

(18)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分包计划和申请,上报项目分包动态信息,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审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检查施工项目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工作。审批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并监督现场使用情况。

(19)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0)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21)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监督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竞赛活动。

(22)参与并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24)甲方负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评价。

2.2施工安全风险的建设管理。

(1)指导、检查、通报施工、监理单位在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中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负责对四级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负责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每月按时上报作业风险控制信息。

(4)签订输变电工程建设合同(设计、监理、施工等)时,明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责任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5)编制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时,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6)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项目作业风险交底及初勘工作。

(7)批准施工项目部编制并经监理部审核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

(8)审批通过计算列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动态结果。

(9)审核现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相关信息,并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

2.3施工分包的建设管理。

(1)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2)负责审批分包计划及分包商资格申请,严格控制工程分包范围;。

(5)对在建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

(6)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对分包商进行考核评级;。

(7)负责对施工、监理项目部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4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设管理。

(1)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2)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在合同中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

(3)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3.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3.1基本内容。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施工安全的强制性条文,通过安全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管理手段,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管理及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3)依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和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并承担安全监理职责。

(4)建立安全监理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

(5)组织检查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现场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措施。

(6)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安全监理职责。完善安全监理工作机制,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8)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

(9)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0)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

(12)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监督其持证上岗。审查施工分包队伍及人员的安全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全过程监督。

(13)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和装备投入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

(14)审查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检查费用使用落实情况。

(15)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16)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等进行旁站监理,对重要设施和重大转序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17)对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必要时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8)组织或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工作例会,掌握现场安全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通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

(19)督促施工单位充分执行国家、地方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及环保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环保施工工作。当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时,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在发生事故1小时内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20)服从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接受建设单位考评。

(21)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管理,发现施工项目部未执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或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程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满足要求,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直至工程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满足有关规定。

(22)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23)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的文件、记录、安全监理监督管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安全会议纪要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24)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施工安全风险的安全监理。

(1)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全面掌握承揽项目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旁站监督。

(3)对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状况开展检查、评价、考核,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4)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的初勘。

(5)审核施工作业必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6)审核施工项目部报送《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7)严格控制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作业关键时段必须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8)重点监督和检查《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施工作业风险控制流程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完成整改闭环。

(9)监督、审查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填报,并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

3.3施工分包的安全监理。

(2)对分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和申请;。

(7)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专项检查;。

(8)分包工程结束后核查分包商的考核评级结果;。

(9)对施工项目部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3.4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监理。

(1)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在本单位进行宣贯和教育培训,确保监理项目部人员能够胜任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监理工作。

(2)依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及监理合同,监督、检查、评价检查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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