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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 临时工派遣协议(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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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 临时工派遣协议(7篇)
2023-01-16 06:28:34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一

乙方: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

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

4.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5.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推荐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人____________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村

家庭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形式的劳动合同期限作为本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重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发包方的工作时间制度,乙方在工程项目工作期间的工作时间制度按不定时工时制度执行。

第七条 乙方的休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作业岗位和关键岗位工作的,取得相应的操作证(或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

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月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月基本工资按300元的标准核发,月绩效工资由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出勤、工作综合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考核确定。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不低于德阳市规定的当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甲方委托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根据乙方的月实际工作出勤、工作综合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核发乙方的劳动报酬,其中:当月的基本工资在次月月初发放,当月的绩效工资在次月月底之前考核发放。

如有特殊客观原因导致延迟发放乙方劳动报酬的,甲方委托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向乙方予以解释和说明。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

1、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方式办理社会保险。

1)、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愿意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直接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委托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根据德阳市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应缴比例按月支付给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其费用随月基本工资在次月月初由甲方委托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一并发放,乙方应当自行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甲方发放给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后,因乙方未及时向社会保险部门交纳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按国家、四川省和德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处理。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险受益人约定为甲方,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后,保险所得理赔,须用于解决与乙方因意外伤害而需处理的相关事宜。

4、乙方从德阳基地(或甲方或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认可的出发地)到工作地点的往返路费、过节费等费用按具体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和德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提供虚假的健康体检表或社会信誉记录证明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基本情况中的资料(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约定为甲乙双方互为联系的资料,若本合同中乙方基本情况中的相关资料变化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的,甲方按本合同中乙方的基本情况向乙方送达或告之或刊登有关文件、资料、公告和通知等,甲方该送达或告之行为视为已向乙方送达或告之。

2、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遵守。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乙方被甲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其劳动合同文本备查保管期限为二年。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三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我在某招聘会发现某公司招聘程序员,询问情况时招聘人员说“招的是临时工,项目完成后就要走人”。后来到该公司上班,公司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养老保险。人事部门的解释是“临时工不用签劳动合同;临时工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我想问现在还有临时工吗公司是否可以不跟我签合同可否不缴纳养老保险

你所咨询的是临时工的约定是否合法的问题。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提法和规定了,你的公司必须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临时工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法》公布实施以前,临时用工现象是普遍存在的。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施行后,我国全面实行合同制度,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等有关规章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上有所区别。

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5条、第68条的有关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可以采取的方式。所以,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临时岗位上用工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掌握,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而非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招用“临时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工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咨询的问题如果发生在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之后,你完全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推荐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四

甲方:

乙方:

甲方砖厂劳务承包给乙方生产,为了在生产中保证产量、质量达到目的,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乙方正常生产和原材料的供应,和红砖的验收,只收红砖按880一万红砖计算,正常情况下,按早上上班时间:零点到八点之间生产,有多余常地灵活应用,甲乙双方商量决定。

2、乙方负责:电瓶车的修理费和保养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两台电机及电瓶,给乙方电瓶车的正常运转。

3、安全方面:工伤事故在一千元以上,甲乙双方各负百分之三十,工资月底算帐,每月10号发放。完成任务在1600万,多一百万另加伍千元给乙方。

4、乙方交压金两万元,到厂退还。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信守。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推荐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五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支付报酬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关系相关立法对于判定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从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到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又到以“用工”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经历了从探索到逐步完善的历史变迁:

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给吉林省劳动厅的文件——《关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复函》中提及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地被认定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劳动关系如果想存续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只能通过补办或续订合同这样的程序,书面合同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建立的唯一表现形式。1994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已经体现出立法的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的意图。《劳动法》第十六条中规定的即劳动合同行为,劳动合同行为因劳动合同形式有书面与口头之分故也有书面、口头(或推定)的劳动合同行为的分类。这纠正了以往只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来对待的误区,表明口头或者推定的劳动也应当被认定为劳动合同行为,进而可以构成劳动合同关系。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十七条中首次使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1996年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明确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对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归责原则,这表明事实劳动关系这一规则也在不断地发展。

20xx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也表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间接承认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确定劳动关系建立的规则进行了重大修改,第七条表明,建立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从“签约”修改为“用工”,即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第一款中,“应当”表明此为义务性规定,即必须。第二款中用工的作用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先于书面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况下,补定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限起点。第三款中用工主要解决劳动合同先于劳动关系订立时,劳动关系建立的认定标准。第十四条第三款也承认无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订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范畴。

至此,我们可以从劳动关系相关立法的沿袭发展中总结出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即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从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到“用工”这一标准的确立,体现出来的是劳动关系本质的回归。

(一)书面劳动合同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关系,或是书面劳动合同关系,或是口头(或者推定)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包括非合同劳动关系。我国从确立劳动合同制度到《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以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因为书面形式准确、严谨,合同内容确实可靠,因而一直受到劳动法律的青睐。

(二)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书面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事实劳动关系冠以“事实”二字,表明其是一种不符合现行法律规范而又必须对其加以处理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本质是无书面形式或无有效书面形式的劳动契约,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契约关系,因而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仍受劳动法保护。

(三)用工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地对“用工”一词进行界定。学理上用工通常被定义为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后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的行为。这强调劳动者的劳动力已在实际生产劳动过程中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即劳动者已经上岗或就劳,属于劳动合同的履行行为。即使不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也足以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对建立劳动关系这一事项达成了口头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合意,并且已经开始了合同的履行行为。

《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试图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确定劳动合同制度,把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作为依据的劳动关系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并对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罚款等处罚,但这并不代表劳动者权利的完整保护,在实践中也未能扭转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局面。

总结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例证,《劳动合同法》没有赋予书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的效力,即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不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劳动合同法》沿袭了《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其第10、14、82条的规定表明其在立法上引导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意图十分明显。《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书面化,原则上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都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其相比于《劳动法》的进步在于用立法的形式确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这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将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第26条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中,也没有将未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这一原因列入;第16条与第35条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的效力性禁止规定,而是倡导性和警示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虽以立法的形式明文规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但它的功能主要在于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对劳动关系的证明作用,书面形式的有无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对建立劳动关系的效力。

在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中,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到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再到“用工”这一判断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的确立,不难总结出我国现如今不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的原因。第一,在当前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尚不完善的社会背景下,过分强调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生效效力是不现实而且不实用的,因为口头合同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若采用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大量的口头合同不得不被按无效劳动合同处理,这不仅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利,而且对订立口头合同的劳动者更没有什么益处,反而更不利于对他们利益的保护。尤其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减损他们工作的灵活性和低成本性。第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和效力使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能做到到有据可查,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承认了劳动的不可逆性,用人单位无法将事实恢复到合同签订前、劳动者提供劳动以前的状态,因而不能仅以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某个法定模式的要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不能因为一个要件否认劳动者的应然权利。第三,劳动关系的持续性和变动性的特点,使得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使采取了书面形式也具有不完全性,具体来说就是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能包含订立后乃至将来的劳动关系所涵盖的全部内容。第四,即使不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通过其他的方式,如《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二倍工资”等针对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时应承担不利后果或相应的义务,也足以达到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目的。因而对于劳动合同,在当前的立法环境下,应以确认其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更为恰当。对于缺少书面形式这一要件的劳动合同而言,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也就这些内容达成了合意,或者合同的内容已经被实际履行,仍然应当确认其生效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在作出调整的同时,在第十条第一款中仍然保留了《劳动法》关于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这样的要求,不过,书面形式的效力并不在于判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而是使合同生效。《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生效与劳动关系建立这两个行为区分开,并允许这两个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先后完成,具体规定为其第十条第二和第三款。

对于《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解读,有学者认为其实际上否定了原来实践中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也有学者认为,这一规定并未全部消弭事实劳动关系。不过,不论对该条款作何种理解,都能反映出我国的劳动立法力图将以往无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事实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努力将事实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规所保护的范围中来。从“用工”一词的内涵及构成用工的条件来看,“用工”作为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标准较之于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更为确切,也更加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因为“用工”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完成的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就其之间所认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了合意或已经达成了口头合同,而且意味着该合意或者口头劳动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也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不存在的情形下,通过已经发生的实际用工活动来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进而对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更能保护该劳动者的应然权利。

“用工”作为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标准又包含着重要的意义:首先,用工反映出劳动关系中的“实际履行”原则,将劳动合同中的双方合意行为和实际履行行为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确定了合意与实际履行较之于合同的书面形式对劳动者来说更加关键的作用。其次,“用工”这一标准的应用,扩大了实践中对劳动者的保护范围,因为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不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有更多的口头或者推定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进而有更多的以往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被纳入到有效劳动关系的范畴,缩小了以往认定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范围,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更大限度的保护(许建宇,《用工法律问题初探》)。第三,“用工”这一标准的确立体现出劳动关系本质的回归。劳动关系的本质可以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达成合意之后,由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需要的劳动,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报酬的一种相互合作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而《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就是促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这种合作,努力使这种合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满足双方的需要和利益、规范双方相互间的行为。“用工”正是从劳动关系的本质出发,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出发,以转让劳动力使用权为内涵,不仅是劳动关系的实质性内容,而且是订立口头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标志,在判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时、在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是否形成时,体现着劳动立法对劳动关系中各方行为和利益的规范和保护。

我们应当相信,《劳动合同法》中“用工”作为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准这一制度的发展,将有助于我国劳动关系实体化的进程,有助于将更多的事实劳动关系转化为合法的劳动关系,更有助于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纳入到劳动法律保护的范围中来,约束并规制用人单位的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推荐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六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雇员(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决定聘任乙方为自己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用工期限

1、本合同的用工期限为:__________月。

2、本用工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双方约定,试用期为:___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1、岗位职责:

2、工作任务:

3、岗位要求:

三、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2、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_____和劳动条件

1、工作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2、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_____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_____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要求,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誉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证工作条件。

2、按时支付劳务费。

3、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乙方职责

1、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2、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六、合同变更、解除

推荐灵活用工派遣协议书七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雇员(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决定聘任乙方为自己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用工期限

1、本合同的用工期限为:__________月。

2、本用工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双方约定,试用期为:___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1、岗位职责:

2、工作任务:

3、岗位要求:

三、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2、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_____和劳动条件

1、工作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2、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_____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_____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要求,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誉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证工作条件。

2、按时支付劳务费。

3、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乙方职责

1、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2、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六、合同变更、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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